家在陕西(外一题)
家在陕西。我从一个疯子嘴里最先听到这句话。他说家在陕西,冲着小巷里每一个陌生的人,又似乎只是对着空气,不知厌倦地说,说说说。在十月的街头,在一条逼仄的小巷里,在冷风呼呼的时候。
小巷里拥挤不堪,大大小小的建筑工地,泥沙钢筋拖拉机以及相关的一切摆满整个巷子,从头到尾见缝插针地拥挤着,相互踩踏着摩擦着。在浓重的噪音和灰尘里,人群像鱼一样穿梭着来来往往来来往往。机器喧嚣不止,高大的楼因不堪吵闹或者不堪重负而萎靡地静立。就在这个黄昏这样一条巷子里,我听到那个体格健壮的男人说,家在陕西。
天色微暗,下班的人急切地敲响车铃抑或喇叭,拎菜回家的女人烦躁地跺着皮鞋,尘土飞扬。那些各色的人诸如公务员促销员甚至坐台小姐,他们脚步散乱跌跌撞撞。是肚子空了吧反正此时他们脑子里唯一的念头的就是吃饭,我混迹其中走走停停并且无耻地按响车铃,跺脚,在心里不停地叫骂狗日的窄路和黑心的包工头。就在这个时候这条巷子里,他说家在陕西,家在陕西,家在陕西家在陕西家在陕西。
没有终止似乎也永远不会停止,他说家在陕西,一遍又一遍地他说家在陕西。带着浓重的陕西口音,那话语坚硬地穿透灰尘和噪音,硬邦邦地刺进我的耳膜。他的面容焦黑,这让我联想到某种粗糙的食物烧焦的情形。他的身材高大魁梧这让我想到一头健硕的牛和与牛相关的肉类食物,以及餐桌,厨房,油烟和香料的味道。他的头发干枯蓬乱,让我无耻地联到某种蕨类食物经过蒜泥和香油凉拌后的样子,啧啧啧,仿佛我的餐桌就在眼前。自始至终我都在这种无耻的联想中走走停停,我的家就在不远处,出巷子口向西一百米左右的地方。他说家在陕西,可我的家很近,近在咫尺,我甚至可以闻到那里散发出来的晚饭的香气,所以我对此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他重复着这样四个字而面无表情。他站在人群里,或者说跟我一样混迹在人群中,唯一不同的是整个群体都表情焦急内心烦躁,而他面无表情。因此我认定他是一个疯子,不合群体的人总是有着这样那样的疯病,只是程度有轻重而已,这准错不了,因此我为我所身在的这个群体感到骄傲万分,因为他们有一个优雅的命名——正常人,那么他的对立面——那个不停地嚷嚷着家在陕西的肮脏男人(他的脸面黑如锅底)——对他的命名只能是:不正常的人。此时我和我的群体都保持着沉默,冷静的沉默,死寂的沉默,为表现出一个正常人所应有的教养,我们优雅地夹着烟头,慢声细气地说话,目的仅在于让自己和疯子对立。我们用沉默的方式向彼此宣告我们的正常,我们因此集体地自发地把自己划定在一个群体内,那是一个看不见的圈子,我们站在圈子内嘲笑着厌恶着那个群体外的人,他的家在陕西——他是这么说的。我们外表沉默但内心阴暗,我们排斥着一切不合常规的东西,比如,当那个人向我靠近时,我会唯恐避之不及地躲闪着身子。比如,当他每喊出一句家“家在陕西”的时候,我和我的群体我的伙伴都会默契地皱皱眉,以摆明我们的态度。
在极力拥挤和走走停停的其间,我和我的群体,我们在内心里兴奋地胡思乱想,我们的无耻的想象膨胀到无聊的程度,比如,开始猜想这个疯子此前经历过的种种,那应该是一部很好看的故事片吧?我们在内心里开始了假想,像一个蹩脚的导演那样,粗糙地把这个故事串联。故事的主角是这个身材高大面目肮脏的老男人,他因为这样那样平凡而普通甚至庸俗的原因背井离乡,在甘肃礼县这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城市里落脚,他有高大魁梧的身子骨,因此我们安排他在一个建筑工地做工。经过一番拼搏和挣扎,最后终于身无分文。某天他突然接到家里的电话,有某件十万火急的事让他速速回家,可是身无分文他不能如愿,因此他发疯般念叨家庭住址,从而神经错乱。从最初的暴躁逐渐安静,在三个月或者更长的时间以后,他的记忆开始模糊,模糊到仅仅只能记住这么四个字。于是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家在陕西。这个故事根据一种红脖子鸟的传说改装而成,传说中姐弟二人去山里采摘一种美味的野果,姐姐不幸被山洪冲走,弟弟满山遍野地呼喊二姐回走,二姐回走,嗓子里喊出了的血染红了脖颈,终于变成一只鸟。在故事改装完成以后我们还会无耻地想到其他许多细节,比如在开拍前故事的线索应该再曲折再复杂一些;为了烘托气氛,是否应该在情节最紧张的地方加入流行歌曲;故事里应该要有许多血腥暴力的场面,为了吸引眼球,最好有性交的镜头并且在三分种以上。
家在陕西。家在陕西。家在……他像一个偏执狂样地说。我的无耻的联想还在继续,我想到学校和课堂,我的凶神恶煞般的老师手拿棍子在教室里四处转悠。我们拖长了声音背诵某首诗词,为了增添一些喜剧效果,我们背的正好也是一首想家的著名元曲,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我们一遍遍重复,背诵,默写,深怕考试时忘记而丢了分数,更怕的是老师手里的棍子。对棍子的恐惧让我们重复着那些句子,直到把他们死死地印在脑子里,随时随地都能轻易地脱口而出,顺利得就像拿自己的左手摸摸右手那样。可笑的是我并不知道他为什么重复那句话,于是我龌龊地认为,他如此勤奋的背诵和默写,是因为跟幼年时的我那样害怕忘记后挨棍子!我忘记了小时候,奶奶怎样一遍遍地教我记住家庭住址,奶奶说,甘肃,然后摸摸我的小脑袋让我跟她念。然后是陇南,礼县,某某村,几号。那时候拐骗小孩的事特别多,奶奶反复叮嘱我记住,在走失以后,把这个地方告诉某个能够帮助我的好心人。此时我也忘了我从一个幼小的生命成长为现在的我其间背诵过多少东西,那种相当笨拙的但是唯一的背诵方式,跟这个发疯的男人的方式如出一辙。我甚至忘了我小时候常有的一个担忧,如果某天我在家以外的地方走失,迷路,那么我该告诉谁,我的家庭住址?是不是也像这个不正常的男人,用嘴巴大声喊出来,也许那目的并不仅仅是因为求助,应该还有别的,比如,每念一次,内心的不安就少一点,再少一点;比如,幻想一下那个地方所能给予的,爱,温暖和感动;比如,给自己打打气,在失去目标以后,念念它,兴许只是给绝望的心境里增加一点亮光。
我面带微笑走出了拥挤的巷子。我无耻地回头,依旧能听到那个男人的声音。声音渐小渐模糊,我的龌龊的思维还处于兴奋状态,但我不想再为此而浪费脑细胞。因为我的家近在眼前,食物的香气盈盈扑鼻,我抬抬脚迈进了门槛。那道门的上方有个牌子,某某村某某号,我倒背如流,为此我感到欣喜。深夜里躺在温暖的床上时我再次听到那个声音,我的思维再次开始活跃,兴奋,我的无耻的联想再次随着那声音在屋顶飘扬起来,像一个蹩脚的导演那样,粗糙地把这个故事串联,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家在陕西家在陕西家在陕西家在陕西家在陕西家在陕西家在陕西家在陕西家在陕西……
想起一条石板路
剥落了泥土的墙根下一律是矮的草,软而微弱的草,婴儿的手指一般柔软的草。小院里一律长满果树和花,以及菜蔬。许多昆虫在夏天的天空里来来去去不知疲倦,其间还有我最喜欢的那种足有巴掌大小的虎斑纹蝴蝶。更多的是石头,大大小小的石头,各色的石头。石头安静而耐心,像一个苍老的打磨匠,在无数个夏天的午后,在长满茧的大脚,和一些小脚,稚嫩,肮脏的小脚上修出花朵。记忆中的阳光很温柔,即使是在夏天。那些光着屁股的孩子,曾是我幼年的玩伴,咯噔咯噔,麻雀一样从石板路上跑来,跳进一条清凉的小河,水就开始欢快地流淌。浪花如飞沫,飘满整整一个季节。
那里的房屋矮而结实,屋顶一律覆盖着黑色的瓦片,整齐或者杂乱的瓦片。黄昏的时候,炊烟缭绕,洁白的炊烟,在纯净的蓝色的天上飘啊,飘的。远处是山,矮而青翠的山,结实又宽厚的山,肩膀一样,能让人依靠的,看着,心里踏实。山下是河,河水清澈但偶尔会漂着浮柴,水底是石头和细小的鱼类。不晓得是在记忆中还是梦里,朦胧地记得,我曾跟着牛,沿着石板路一直走,淌过河水,山上,然后山上到处都是野草莓,树莓,玛瑙……一条绿蛇倏忽蹿进草丛里,不见了踪影。
后来,我长大了。这种长大来的相当突然,好像一夜之间吧,总之,我感觉就是这样,好像一觉醒来,你就已经变成大人,硬生生地站在那里,有了细密的胡须,高高的个头,结实的膀子和肌肉。健壮的身体让我渴望奔跑,就像硬了翅膀的鸟,心早已经飞了。
我要告诉我的妻子和我的孩子,在你们厌倦了轮子厌倦了钢轨厌倦了做梦甚至厌倦了生活时,去看看那条石板路。那里有挑水的女人,袅袅的炊烟,玩水的孩子,安闲的牲畜,大大小小的石头,红漆斑驳的大门,布满绿苔的屋顶和墙角,洒满一地的阳光……但你们只能去看看。看看,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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