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涉嫌侵犯中国企业商标权(2008-04-25 08:44:32)

明天是一年一度的世界知识产权日,到了这个时候,总会有一些美国或其他西方国家人士站出来指责中国保护知识产权不力,王浩以往还收到个一个邮件通知,美国专利商标局还曾经面向美国企业举办免费的“如何防范来自中国的知识产权小偷”的讲座(How
to protect against intellectual property (IP) theft from
China)。美国专利商标局这样一个和中国政府相关部门有良好沟通,负责审核商标专利注册的政府部门都做出这样的行为,可以想象美国在知识产权上对中国的偏见到了什么样的地步。
当然,中国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仿冒商标、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但并不象国外机构宣传得那样严重,而美国企业也不象他们宣称地那样多么地重视知识产权。
一月份的时候,王浩曾经写过一篇肯德基安心油条的商标问题,在中国企业享有专用权的安心商标在法定宽展期的时候,肯德基就开始大张旗鼓地使用安心商标,这往小了说,是企业商标管理的漏洞,往大了说是对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的漠视。
其实,跨国公司不尊重中国企业商标的问题并不少见,就以美国企业在中国知名度最高的可口可乐为例,其最近在全国大做广告的零度可口可乐就涉嫌侵犯中国企业的商标权。
如上图所示,可口可乐在产品上突出使用了“零度”文字,而在可乐、汽水等商品所属的商品国际分类第32类3202类似群,王浩查询发现,已有大连宝源食品有限公司在先注册的零度商标,该商标申请于2003年2月17日,于2007年12月28日核准注册,注册号为3458926,核定使用商品为:汽水等。
毫无疑问,可口可乐公司在产品上使用的“零度”商标和上述大连公司在先注册的零度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可口可乐涉嫌侵犯中国企业的商标专用权。
当然,可口可乐可以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以零度说明产品的功能特点来自己找点合理使用的理由,但我个人认为这样的理由是难以成立,首先,我国的习惯中,度数作为通用名称只用在含酒精饮料上,无酒精饮料没有标明零度的习惯,而无糖食品也不被称为零度食品,其次,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可口可乐在产品上,在零度的下方标注了“商标”二字,也就是说可口可乐自己实际是把零度当成商标,而不是作为说明产品功能的说明性文字,所以我支持将可口可乐在产品上使用的零度认定为商标侵权,除非这个大连公司已经许可零度商标给可口可乐使用。
如果执法机关认定可口可乐侵权成立,根据商标法,工商机关可以没收带有零度商标的所有产品,并对可口可乐公司处于非法经营额1-3倍的罚款,同时,上述大连企业还可以要求可口可乐公司赔偿,赔偿金额为经营零度可乐获得的利润。
可口可乐在零度地下方使用商标二字,无非是想告诉消费者零度是可口可乐公司的商标,而事实上零度是一家大连企业在类似商品在先注册的商标,可口可乐的这种行为是自己管理的疏忽呢,还是对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的不尊重呢?
无论是知识产权,还是其他问题,请美国政府和相关人士在指责别人之前请先检讨自己。(王浩)
第3458926号商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