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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科技web3.0初探 |
分类: 互联网 |
作为用户角度可以理解为,1.0是看热闹,2.0是凑热闹。3.0是制造热闹?并且回收热闹收益?
我的理解是:从网站角度,1.0 有热闹可以看,2.0 来我这里看热闹,3.0 我知道你要看什么热闹——从用户角度,1.0 解决的是去哪里看热闹,2.0 指明了去那里看热闹,3.0 则是用户一上网,热闹就在已经在面前,热闹自己match过来了!
事实上,在2.0时代已经有网站做到了用户体验,但是真正的3.0时代,是将UI和KA做深做细,并最终形成Grid结构在多个网站之间形成通信。现在的2.0网站们还处于乱战格局,距离3.0的通信机制还为时尚早,更别谈Grid结构和通信接口。
而关于3.0的盈利——这也是Q友代表的热门类型网站,视频站点遇到的典型关注问题,插片广告也好、
专题植入也好……视频类网站始终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是原创和版权的难题,叫好不叫座是常有的事,而另一个则是广告商已经对视频类网站的流量和点击率开始理性看待,视频类网站始终无法解决广告商所青睐的效果投放评估体系——那么,3.0的盈利,将从哪里来呢?
Q友提到了酷6的分成模式,让我想起来我更早之前的一篇博文,关于一家叫做富酷的网站,这样雷同而又充满漏洞的商业模式,可能成为2.0的救命稻草吗?——Too simple,sometime naive!
在我看来,3.0必然盈利的理由是,这种Grid化的网络结构,将使得每个人都得到所需并且是所必需的互联网应用——一个不多,一个也不能少——这样的网络体系,用户没有理由不向它付费!
从成本上讲,编程、应用、网络平台的成熟,将使得单位用户所必须承担的成本进一步降低,享用这样Grid化的服务,可能仅仅需要十块钱每年,或者是一百元每年,包括了——你的生日、电子贺卡、电子读物、日程提醒,包括你的邮箱、个人人脉平台、工作文档同步、连丢了手机电话号码都可以同步,还包括你听歌、看球、写博客、贴照片、发活动通知……这种Grid结构,将覆盖用户生活的所有方面,并且拓展打开黑客帝国一样通向网络世界的“门”!
这种成本将覆盖基本Grid架构的研发和运作,而后续的盈利和市场运作,可以是现有线上线下的盈利形式,也可以是更加创新的模式(这个我还没有想过太细节的模式)。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人人付费的互联网,将是最红火的行业!
而与Q友讨论的互联网本质是什么的话题,我认为,从传播论上讲,互联网实现了对原有传播媒介的拓展,但实际上已经远远超越了一个传播载体的作用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