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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邓副县长,公民不需要你这个“爹”(2009-07-09 10:19:21)

报告邓副县长,公民不需要你这个“爹”

 

                文/谢浮名

 

因为普通话等级未达标,近来,广东五华县决定,取消159名代课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资格。丧失转公资格,特别是在经历了一番合乎“规范”的甄别之后丧失转公资格,对代课教师的打击是毁灭性的。因此,为了生存,159名代课教师援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指控有关部门违法,展开了言辞激烈的网络论战和信访。6月14日,五华县主管教育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邓伯锦给这些代课教师发来了手机短信,道是:“政府是服务子民的……当您要挟政府时,政府将采取先情后理再法的处理方法。请您想想政府是怕您要挟、恐吓的吗?”(7月9日《南方农村报》)

在有着绝对统治权威的政府面前,区区百十个代课教师,想要采取“要挟、恐吓”手段进行讹诈,其搞笑的效果和一个流传甚广的笑话相似:一只蚂蚁伸直了腿躺在路上,蝴蝶问它准备干嘛。蚂蚁回答:“大象来了。我要绊它一个跟头。”

而且,据理驳斥相关部门,要求修改错误决定,也不是什么“要挟、恐吓”,如果相关部门觉得自己的决定合乎法律法规,认定这些代课教师属于无理取闹,大可以摆事实,讲道理,说服这些即将卷铺盖走路的代课教师。倒是邓副县长的短信,说什么“当您要挟政府时,政府将采取先情后理再法的处理方法”,充满了恐吓的意味。

邓副县长的“再法”是什么意思,见多了权力部门非法处罚、关押无辜者的人们,相信都能明白。王帅案,吴保全案的影子还在眼前晃动呢,至于早一点的彭水诗案,相信大家记忆犹新。这些非法羁押、错判冤判的案子,哪一起不令人不寒而栗?因此,邓副县长的“再法”,正是对公民的“要挟、恐吓”。

当然,邓副县长毕竟和老百姓有感情,在他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是他的“子民”呢,既然自己和公民之间,构成了父子关系,那么,哪有父亲不爱子女的?因此,他对待这159个代课教师,要“先情后理”。

不过,什么是邓副县长的“情理”呢?没有相关的公开信息,我们无从揣度,但据早几天的消息,枣阳市法院院长田玉斌对被他非法关押了2天的杨燕林实践的就是“情理”。他苦口婆心地劝导杨燕林说:“过去毛泽东时代刘少奇不也受冤被关了起来,邓小平不也被关过,忍一忍不就过去了。”“中国就是这样一个社会,你要还这样认死理。我也没有办法再劝你了,我这样开导你是为你好,希望你能明白,今天的谈话,出了这个门我就不承认了。”

你看,谆谆劝导,苦口婆心,何等地“父子情深”!估计邓副县长的“情理”也不过如此吧。

然而,我们不识抬举得很。我要大声说,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是“子民”!在以民主为核心的公民社会,争取合法权益是我们应享的权利,也就是说,广大公民不需要你这个“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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