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中新网报道,罗马尼亚一名犯有重罪的犯人,2006年向法院提出控告,被告居然是上帝。2007年7月12日,罗马尼亚的这家法院驳回了原告的上诉请求,理由是“由于无法获知上帝的家庭住址,因此无法向其传达法院的意见。”虽然中新网的这则报道并不详细,但是,这一事件比较好玩。
首先看看这名罗马尼亚犯人起诉上帝的理由。显然,他是一名教徒。他说自己在出生的时候就接受了洗礼,这一洗礼按照他对法制社会的理解,就是与上帝签订了一份契约。在这份契约中,他的承诺是终身信仰上帝,上帝的承诺是让他一辈子快乐生活。但是,他根据自己的人生经历认为,上帝对他不公,使得他的生活长期不快乐,最终不得不犯罪。2005年7月,他因为受贿罪被判处20年刑期。
这一事件第一个可议论的话题是,当初的洗礼算不算与上帝签订的契约。从正常人的法制观念说,似乎应该算。教会有时候说算,有时候说不算。针对这一法律诉讼,我想,教会可能会从宗教信仰的角度说,对上帝的信仰应该是无条件的,绝对服从的,所以不能算契约。然而,从现实生活来说,如果信仰上帝没有好处,不是双向互惠的,何必还要信它?因此,按照理性的观念,这名犯人将信仰上帝作为契约,也是有道理的。根据契约社会的原则,这一行为无可厚非。如果按照非理性的信仰,他就属于捣乱。那么,对于上帝这个非理性的存在,究竟应该采取理性的态度,还是非理性的态度?这是法院的难点之一。
人们还可以讨论,这名犯人生活的不如意,究竟是上帝没有履行契约,还是他违背了上帝的规定。实际上,上帝对常人的规定并不多,要做到也不难。很可能有人会说我的这个理解不对,他们会说,时时处处做到上帝的规定的要求很难,甚至没有人能做到。如果是这样,上帝对凡人的要求,岂不是故意刁难?即使一个人生活中的每一天,每一个行为都按照上帝的要求做,他也不一定能够如意。其实我们更应该说,遵守上帝规定的人,生活不如意的太多了,甚至最不如意的人,很可能是最虔诚的信徒。
针对这个犯人来说,也许我们可以从他生活的细节中,找到他违背上帝的证据,例如买春,离婚等等,从而宣布是他自己首先破坏了与上帝的契约,上帝也就无需兑现对他的承诺。但是,这种说法是法律语言,站在宗教立场上,上帝说不会抛弃任何人,即使你是一个罪人。那么,不会抛弃与兑现承诺又是什么关系?而且,现实中一辈子从不违背上帝意愿的人,不快乐、不幸福的大有人在,那么,上帝对于这些虔诚的信徒算不算违约?但是,快不快乐由谁说了算?是每个人自己,还是上帝说了算?所以,如果这名罗马尼亚的犯人控告上帝能够成功,上帝的天堂里,可能很快就会堆满人间的传票。
按照法律的观点,法院还可以宣布,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属于未成年人。任何与未成年人签订的契约都是无效的。因此,这名犯人成年以后的不幸,只能怪他的监护人,例如他的父母之类,而不能怪上帝。但是,如果法院得出这样的结论,信仰上帝还有什么用?不如信仰父母来得实际。按照这种解释,婴儿与上帝签署的这个契约,对于上帝并不具有约束力,上帝许诺你的快乐,只是一句空话。上帝并不需要对你负责。这种结论具有颠覆上帝的效果,显然,法院不愿冒这样的风险。
之所以说中新网的这条报道不够详细,是因为报道中没有说明这名犯人起诉上帝的具体要求。是要求上帝支付经济赔偿?还是要求上帝也蹲监狱?由于上帝是万能的,因此,这名罗马尼亚犯人应该知道,让上帝蹲监狱不太现实,谁也关不住它。所以,他很可能是要求上帝对他进行经济赔偿。但是,上帝还是万能的,即使法院判决上帝要赔钱,上帝就是不赔,法院能怎样?也许,这名犯人的起诉要求只是让万能的上帝动一下手指头,减轻他的处罚,或者把他从监狱中放出来。但是,这就变成影响法院独立办案了,所以也是不行的。也就是说,即便上帝承认自己错了,大发慈悲,法院也不会把上帝当回事。
中新网的报道说,这名犯人起诉上帝的时间是2006年底。拖了半年多法院才给答复,这个答复也不知道是法院拒绝受理,还是已经受理之后,驳回原告的上诉请求。假设是法院受理之后再驳回起诉请求,那么,上帝有没有到庭?或者有没有代理人到庭?不管有没有到庭,只要法院受理此案,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上帝与原告就是平等的。那么,为什么原告要向上帝下跪,上帝不能向原告下跪?所以,我怀疑,为了保护上帝与凡人的不平等,法院应该是没有受理。
其实,上帝之所以不能成为被告,最关键的在于,上帝不是一个自然法人。首先上帝不是一个自然人,它没有权利和义务。换句话说,上帝所有的权利和义务都是模糊不清的,也都是无需真正负责的。其次,上帝也没有一个类似“上帝无限责任公司”,或“上帝有限责任公司”,因此,上帝与法律是无关的。法院没有受理对上帝的起诉也就很正常。但是,法院不受理的理由就很有意思。
法院没有说上帝是一个没有权利和义务的虚幻,而是说“由于无法获知上帝的家庭住址”,等等。这番话很有问题。上帝明明就在天堂,怎么能说不知道上帝的住址?除非是说不知道天堂在哪里还差不多。而且,法院说“家庭住址”,是不是说上帝也有父母、妻儿?或者说上帝是一个单身贵族?而且,法律高于一切的社会,应该能够找到任何人的住址,除非不想找。虚幻的上帝变成社会中超越法律之上的存在,人间的法律对于上帝是无效的。那么,对于无数上帝的代理人呢?是否也有像外交豁免权一样的人间法律豁免权?
这个案件比较好玩,我也就说了一大堆废话。其实,对于普通人来说,如果你接受理性,接受法制社会的理念,信仰上帝就是自相矛盾。多少欧洲的先贤早就告诉过你,上帝是不存在的。你把它当真了,只能怪你,还能怪谁?控告上帝其实就像控告死人一样没有意义。如果你对上帝的信仰还是无比坚定,那么,当你今生不快乐的时候,上帝已经说了,只要你继续无条件的信仰,你死后就会一片光明。因此,那个罗马尼亚的犯人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赶紧去见上帝,而不是同上帝打官司,上帝根本不会来见你,只有你去见上帝。在去见上帝之前,说一点忏悔的话,显得真心一点,你的所有罪恶就会被上帝原谅。当然,即便上帝原谅了你,法院还是不会原谅你,只不过因为你去见上帝了,法院也就不会再关押你20年了。不知道我的最后一句话,能否传到罗马尼亚这个犯人的耳朵里:你要获得上帝给予你的快乐,只有去见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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