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早前,我写过一篇文章《卖淫是否该合法化》,文章的观点认为卖淫在中国不可能合法化。不久前,在这篇博客文章后面的评论中,有人匿名留下了一条评论,义正辞严地说到:“卖淫嫖娼应该合法化,应该交纳税收,是一个正常的服务行业,但已婚人士和未满18岁的少年儿童不得消费和服务!”今天就说说这个评论。
看得出写这条评论的人有点社会责任感,因为他似乎在关心那些没有结婚,或身边没有性伙伴的人。在这条评论后面还有一条匿名评论,言称自己是个民工,也知道卖淫嫖娼违法且不道德,但是,性问题不能得到适当解决,显得很痛苦,也很愤怒。不知道两个匿名者是否是同一人。因此,那个显示了社会责任感的匿名评论者,其用意也许是想为群众办点实事,尤其是弱势群体。当然,这种社会责任感假想的受惠者,很可能也包括他本人在内,他大概就属于未婚人士,18岁以上。而且,他还知道卖淫的害处,因此,设想了一个划分人群的方式,试图对卖淫行为一分为二。
但是,这条评论让我看到了一种心态:病急乱投医。某些人看到社会上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随便就开出一个药方,以为自己的药方能够对症下药,结果往往事与愿违。比方说不久前某些专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于城市外来人口犯罪率较高的现象说,要控制外来人口进入城市,以为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再比如说,现在小偷较多,专家就建议大家出门少带钱,即使带也要分开放,以为这样就可以让小偷喝西北风,然后小偷因绝望而统统金盆洗手,却不从根本上考虑如何解决社会治安问题。
说回这个匿名者关于卖淫合法化的评论。他的这个建议如果要想获得法律的通过,肯定有几个重要环节会引起全社会的激烈争论。第一,未婚者有没有享受合法性行为的权利?可以料想会吵成一团,最终没有统一结论。第二,已婚者不同意这条法律怎么办?为什么法律要造成对不同人群的权力歧视?第三,如果这条法律通过,会不会引发离婚高潮?第四,按照民主的原则,18岁以上人群中,已婚者应该占大多数人口,这种法律如果通过,会不会违背民主?会不会激起民愤?第五,一再要求网吧不能接待18岁以下的青少年,但是始终没有很好的效果,卖淫嫖娼如何验证年龄?第六,如果已婚者从事了这项活动怎么办?第七,同居者怎么算?……等等。
总而言之,只要稍微动脑筋想一想,就会发现这个解决方法根本行不通。如果只是普通人对某些社会问题异想天开地说说自己的意见,行不通只当白说,那也无所谓。但是,现在有很多专家、学者在面对社会问题时,行为言论方式也处于类似的状况,其后果就会比较严重。轻则自取其辱,重则遗祸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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