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的文章讲到了中国现行的户籍制度,首先应该说,这个制度有它一定的历史价值,这个历史价值如何评说,大家可以见仁见智。对于中国现行户籍制度的批评,最主要的一点都集中在,这个制度违背“迁徙自由”这一基本人权上。本文简单说一下我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迁徙自由”被很多国家写入《宪法》,也被《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公约所承认。从理论上说,这个权利应该是地球上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但是,在现实中,这个权利从来没有成为绝对的权利,而一直是有多项附加条件的。因此,我们看待这个问题应该从几个层次上来看。
一、世界范围。
用世界性的眼光来看,迁徙自由这一基本人权,在全世界很多国家都没有真正做到。以美国为例,美国建国初期,理论上是主张自由移民的,那时候进入美国,成为美国公民比较简单,似乎体现了“真正”的迁徙自由。但是,当时美国的自由移民制度对非欧洲人却有严重的歧视,例如著名的排华法案。虽然现在类似“排华法案”的制度已经取消了,然而,美国对于移民的其他限制越来越严。这一现象在欧洲以及其他发达国家同样严重。
如果我们把世界看成一个国家的话,现在以发达国家为代表的移民制度,某种程度上就类似中国的户籍制度:生在哪里,就在哪里。如果“迁徙自由”是每个人的绝对权利,为何亚洲人、非洲人不能自由地搬到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去居住?如果美国人或其他人认为美国的制度是世界上最好的制度,是可以拯救全人类的制度,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全世界的人民都变成拥有美国国籍的公民,让美国的制度去领导他们。美国现在人口是3亿,不要多了,让美国的人口吸纳到13亿好了,看看世界会不会更美好。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因此,美国的富裕,某种程度上就像在中国户籍制度硬性保护下,上海比安徽富裕一样。而在世界范围内,这个硬性的制度就是移民制度。所以,“迁徙自由”在世界范围内只是一个漂亮的人权口号,是一个双重标准的体现。
二、国家内部。
从一个国家的内部来说,公民的迁徙自由很多国家都比中国做得好,这是一个事实。中国现行的户籍制度严重限制了中国公民在本国内部的自由迁徙,不管有人找出多少理由为这个制度辩护,都无法掩盖它一目了然的不合理。对于一个国家政府来说,公民在世界范围的迁徙自由已经被大大限制了,为什么不能给自己国民内部的自由呢?就好比某人出门要被外人欺负,在家里还要被家人欺负,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然而,我们必须说,国内的户籍制度已经形成多年了,众多的社会生活领域和管理措施都适应了这个原先的制度,要改革这个制度,难度相当大。大到什么程度?国家间的移民制度改变有多难,户籍制度改革就有多难。但国内的户籍制度又非改不可。不同的是,国家之间的移民制度改革没有一个权威,难以达成共识,但是,在中国内部,政府可以担任这个权威,协调地域之间、部门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从而使得户籍制度的改革有了成功的可能。
三、国与国之间。
我们看看中国内部的户籍制度与国家之间的移民制度有多像。
1、中国的户籍制度也不是铁板一块,虽然限制多多,但是,人们还是有一些正常渠道可以改变自己的户口;就好比移民政策限制多多,但还是有少数人能够成功移民。
2、中国有人反对农民无限制进城,理由是会抢走城里人的工作;就好比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认为移民及非法移民抢走他们的工作一样。
3、中国有人反对农民自由流动到大城市,理由之一是带来大量犯罪,深圳还出现了将河南人全部视为潜在罪犯的标语;就好比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把移民和非法移民视为潜在的犯罪集团,例如日本人说,现在日本的黑社会大多都是上海人。
4、中国有人大代表还提出限制外地人进城的提案;就好比美国国会审议要在墨西哥边境修建隔绝非法移民的城墙。
5、在中国,每到春节,农民工大量回乡探亲,大城市居民连保洁员都找不到,卖早点的也少了,生活突然感到不方便了;就好比美国社会如果没有了移民和非法移民,大量美国人的日常生活都会遭遇困难。今年得奥斯卡奖的电影《巴比塔》里,就有一个墨西哥保姆的故事,一旦失去了她,这个美国家庭几乎乱了。以前美国还有一个虚构的电影,叫做《墨西哥人到哪里去了》,说是一夜之间,加州某城市的墨西哥人都不见了,这个城市顿时陷入瘫痪,市民们不得不把墨西哥人找回来。
还可以举出很多相同地方,如教育、医疗等等,不一一罗列了。
最后总结一下,当今世界国家之间的移民制度几乎同中国国内的户籍制度一模一样,因此,“迁徙自由”远没有成为真正的人权,几百年后不知道能不能实现。但是,国际上对迁徙自由的限制,并不是国内限制迁徙自由的理由,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否则,当我们说自己是中国人的时候,都会为自己和自己的同胞而脸红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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