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年轻的朋友爱看足球,一到足球重大比赛的时候,吃的喝的摆一堆,严阵以待。看到高兴处手舞足蹈,看到不高兴处,脏话连篇。女朋友也不管他,在家里嘛,限制太多不好。只要不是在公共场合,说点脏话只当没听见。后来,这位朋友突然改了,看足球再怎么窝囊受气都不说脏话了,不是有人管他,而是他自己管自己,因为他有了一个儿子,儿子跟着看足球,这位朋友意识到不能让儿子从小跟着学说脏话。
这个故事可以用来比较当前网络的世界。现在网络世界的网民大多属于没有儿子的年轻人,骂人、说脏话似乎是他们的权利。有人说要搞网络实名制,于是很多人很生气,认为实名制将会限制他们很多权利。确实,实名制像是一个外部的强制措施,容易使人感到自由受到伤害,就好比看足球的年轻人骂脏话的时候,女朋友唠唠叨叨说“不要骂脏话”,可能会引起反感,说不定就和女朋友吵架,吹了。如果是父母管他,他可能会跑到一个父母管不到的地方去看足球,继续保持自己随意发泄的权利。因此,强制的网络实名制容易变成对自由的强制约束。
那么,如果把网络实名制变成一种自觉地义务呢?就好比看足球的年轻人有了一个孩子,不用别人管他,他自己就把自己管住了。网络世界能够做到这一点吗?骂人、说脏话只是一个现象,这个现象的根本是一种权利和义务的概念,任何权利都不可能绝对化,必然都有相应的义务。没有权利享受的义务是有害的,没有义务约束的权利也是有害的,这个概念在任何地方即使在互联网上,都是适用的。
曾经有朋友说,上网要交费的,那不是尽义务吗?这个说法不太对,就好比你从中国坐飞机去美国,上网交的费其实是你支付的机票钱,美国会允许你只享受美国的权利而不尽美国公民的义务吗?打个比方说,现在互联网的现实就像是500年前坐船到美洲,觉得自己到了一个自由世界,可以为所欲为。500年后今天的美洲,就是未来的互联网世界,规矩多得很。
那么,我们在互联网上如何实现人们自觉地履行义务呢?现代社会道德地位的降低,道德经常是空喊的无效口号,人们不得不经常面对人性恶的一面,因此,社会管理也就经常利用人性的某些缺点来制定一些“以恶治恶”的制度。现代社会中,人们希望发财的欲望被极端放大,为了赚钱发财,人们可以很大程度地改变自己。所以,我认为,如果让个人能在互联网上,以社会认可的方式拥有赚钱发财的机会,让人们自觉接受义务就会变得容易。
比方说,现实社会中,写文章发表,写书出版可以赚钱,因此,制定法律规定,如果伤害了他人必须承担责任,面对赚钱的可能,大家也都接受了这种规定。如果互联网上也能做到这一点,也就是说,互联网如果也能成为普通人合法赚钱的工具,那么,他就很容易接受必要的约束,比方说实名制。现在很多互联网上的赚钱方式,大多都在法律的边缘,机会是明显存在的,但是由于不能合法化,这些赚钱行为经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受骗上当较多。比方说网上购物,好的也有,肯定都是实名制的,坏的不少,绝大多数都是匿名的。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再讲一个逃犯的故事。1995年,高某因为意气用事,杀死了一个人,然后在全国各地隐姓埋名地潜逃。高某其实还有点能耐,潜逃的十多年中,老老实实地赚了不少钱,但是,他使用的都是假身份证。有了几百万的钱,还是不能坐飞机,不能住宾馆,甚至不能扩大再生产,连找个女人结婚也只能偷偷摸摸,生了孩子也是黑户口。高某长期以来以匿名的方式生活于现实社会中,很多现实社会的好处都得不到,当他想更多得到现实社会的权利时,终于被警方发现了。
高某的故事换一个角度看就是,匿名生活于现实社会不是不可能,但是待遇与实名的正常人就是不一样。未来的互联网很可能也是这样的状况,有人愿意在互联网上隐姓埋名地生活也可以,但是,互联网形成的很多现实好处,他将享受不到,也就是说,不在互联网上尽义务,就没有互联网上的权利,这个所谓的权利,最有效的,就是赚钱的权利。我相信,只要互联网技术解决了赚钱的保障机制,这一天早晚会出现。
说完这些话,我必须感叹一下,人有了欲望,就容易被控制,就容易为了满足欲望而放弃自由。商业社会正在不断地刺激人们产生无限的欲望,然后就可以成功地控制每个人,这个事实有多少人能够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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