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作家洪峰近日在沈阳青年街挂牌乞讨。这个在网络上传播的消息很快被确认是真实的。虽然不少言论表示对洪峰的同情,说什么中国作家被逼成这样,但是,我对于洪峰的这个行为只感到鄙视。
洪峰说,因为他的单位停发了他的工资,他才这么干的,好像挺在理。但是,洪峰所在的是一个什么单位?沈阳市文化局。文化局同税务局、环卫局、公安局等等一样,是行政事业单位,属于公务员系列,身为作家的洪峰如何成了公务员?1995年,对吉林省原单位不满意的洪峰,跳槽到了沈阳,当时的沈阳市长把洪峰作为“特殊人才”,以特批的方式接受了洪峰。其特批的条件包括,给一套房子,发工资,不用坐班。双方达成交易,洪峰这就进了沈阳市文化局。似乎一切都顺理成章。然而,问题就在于,洪峰为什么进了文化局,而不是文联?
中国的作家们、演员们、艺术家们长期以来都有铁饭碗。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的这些艺术家们要么在文联,要么在剧团,要么在电影厂等文艺单位工作,拿着国家工资,享受干部待遇,外加艺术家的特殊待遇,说他们高人一等,不算夸张。在那个年代,对于中国的这些作家、艺术家们有一个不太好听的称呼——御用文人,事实上也挺贴切。但是,改革开放以后,文艺单位没有逃脱改革的命运,文化单位不得不面向市场,有些文化单位彻底市场化,有些半市场化,有些在市场化的过程中消失了。那个阶段文艺单位里的“艺术家”们,用国营企业工人下岗来比较,其实是很类似的。总而言之,改革之后的文化单位没有了过去高高在上的骄傲,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举例来说,原中国电影的重要基地之一,长春电影制片厂基本上散伙了,上海电影制片厂的很多职工拿着每月几百元的最低工资,自谋生路。如果我们知道洪峰从吉林跳槽的这一历史背景,就会多一点了解和思考。
由于文化单位已经没有什么好日子过了,所以,洪峰跳槽后,没有选择文联、剧团之类的文化单位,而是选择了文化局这样的行政单位。换句话说,洪峰是在改革的大背景下,依然不愿意放弃铁饭碗,因此,在以前旧的御用文人大多都开始失宠的情况下,洪峰以他的名声获得了新的铁饭碗,成为改革开放形势下新的御用文人。
这种选择是双向的,洪峰获得了他在文艺单位得不到的东西,其中1995年价值18万的房子可能是最大的诱惑之一(虽然洪峰说最后没有彻底拿到手)。文化局为了保证自己今后能拿出成绩邀功,私养了一个或几个作家,同过去有钱人家私养戏班子没什么两样。心平气和地说,当初的这个结合,双方都有不健康、不正常的心理。对于洪峰来说,还想永远吃皇粮,对于文化局来说,还想包养艺术家,为自己所用。这种结合,不过是以往的旧观念在新形势下的一个变种而已。
然而,这件事情具有先天性的不足。虽然沈阳市文化局为了私养洪峰,设立了一个“剧目创作室”(这一名称引自洪峰给领导的信,跟贴有人说错了,那也是洪峰错了)的名目,但是,就像行政单位不能办公司一样,文化局办文化实体也是不合法的。因此,这个“剧目创作室”只能理解成为行政机关的一部分。如果洪峰是在文艺单位上班,不用坐班大概是天经地义的。但是,他现在是在一个机关上班,不用上班就不是必然的权利,就只能看领导的意愿。当初有沈阳市长的特批,谁也不敢拿洪峰怎样。如今,该市长早就不在了,新领导如果坚持按照机关工作制度办事,洪峰就没有任何理由不遵照执行。简言之,在文化局,允许洪峰不坐班是人治,要求洪峰必须上班是法治,否则,即使开除洪峰也有极为充分的正当理由。就算新领导素质低下,故意拿这个细节整人,他(她)也是站在有理有据的上风,本来你就是被人开恩的结果,现在恩宠不再了,你能怎样?
从1995年至今,11年了。从洪峰自己写给现任沈阳市市长、市委书记的信中,也看不到过去几年来沈阳市文化局对洪峰有多少刁难。我认为,文化局一定是在想,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只要洪峰有朝一日为文化局挣得一个荣誉,这些事情,这些花销算什么。然而,我从洪峰给市长、市委书记的告状信中,没有看出洪峰给沈阳市文化局作了多少贡献。
文化局与洪峰大概每年有一个合同,要求洪峰完成多少工作量,用洪峰自己的话说,就是“达到发表水平的任何形式的文学艺术作品”,不知道这个合同中有没有字数之类的数量要求。这个合同是一个很奇怪的合同,按理说,作家只应该同出版社签订这样的合同,出版社享有优先出版权,作家享有固定的版税或者提前支付版税之类的优惠。如果这个合同对象是出版社,双方都有获利的可能。但是,现在与洪峰签订合同的是文化局,文化局在这份合同中,几乎没有任何好处。举例来说,洪峰如果出了一本畅销书,出版社可以给他10%的版税,出版社自己也有10%左右的收入,而文化局呢?除了白养一个作家之外,没有任何好处。
这里还有一个不合拍的事情。洪峰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作家,以小说见长。文艺圈里大都这么认为。而文化局引进“特殊人才”放到“剧目创作室”,是想让洪峰创作剧本。不知道是洪峰没有创作剧本的经验还是嫌创作剧本报酬太低,大概10年来洪峰没有拿出像样的剧本。洪峰自己辩解说他与文化局签订的合同只明确“达到发表水平的任何形式的文学艺术作品”,显然是为自己没有全心全意创作剧本辩护。这显然是一个矛盾的诱发点。
文化局之所以能够忍受长达10年的时间,一定是希望有朝一日洪峰能为文化局带来被领导肯定的成绩。然而,他们也许发现,花钱养了洪峰10年,什么也没有等来,文化局要问一问,这样养他下去值得吗?这是非常顺理成章的事情。也许文化局看中了另一个更有才华的、会写剧本的青年作家,像旧社会有钱人家喜新厌旧,换掉私家戏班子里人老珠黄的花旦一样;也许文化局新领导认为用向全社会招标的方式比用豢养的方式更有效、更合法,也符合透明公开的原则,还能广招社会贤才;也许文化局内部议论纷纷,凭什么同样是公务员系列的洪峰可以特殊化?也许文化局的领导还有一点恻隐之心,还有一点法治意识,知道不能随便驱逐国家干部洪峰,而是只用暂时停发工资的方式,让洪峰自己考虑一下何去何从。
然而,既占有市场经济好处,又占有大锅饭、铁饭碗好处的洪峰,两个好处一个都不愿意放弃。他以一种泼妇骂街的方式,表达了对即将失去铁饭碗的不满。我们以前经常看到某工厂的工人,因为加工资等原因,同领导大吵,例如,坐在领导办公室不走,把领导堵在家里等等。洪峰挂牌乞讨的行为与之没有本质上的不同。
洪峰说,失去了每月2000元的工资,他就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这话听着让人觉得虚伪,不厚道。洪峰自己说,为了给未婚妻看病,每月花销近3万元,可见,他在文化市场上的收入,远远高于文化局给他的铁饭碗收入。2000元工资,不抵他月开销的10%,失去这2000元难道就要死人了?洪峰完全可以到市场上去挣回这2000元,或者以医疗保险的方式为他的未婚妻治病,难道洪峰为未婚妻看病开销过大,还要沈阳市文化局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给未婚妻看病的事情,每月2000元对洪峰有多重要?再说,沈阳市文化局只是暂定发放工资,希望洪峰能够前来,双方当面说清楚某些事情。而骄傲的中国作家洪峰根本不愿同这个领导说话,也不愿见面。于是,洪峰挂着牌子上街乞讨做秀,无疑是利用自己的名声进行要挟。
洪峰的牌子上写着自己的名字,还写着工作单位,还写着自己的职业:中国作家。我早就说过,中国作家、艺术家的种种毛病,一个重要的根源就是,他们把“作家”当成了一种官方职业。因为是官方职业,就要求政府供养,就要求终身制。其实我认为,作家更应该是市场职业,混得下去就混,混不下去就改行,多简单!
洪峰挂着这样的牌子站在街上,这叫乞讨吗?这是一种无赖的示威,给所有的中国官方作家、自由作家丢脸。如果你洪峰真的想乞讨,还不如学学骗子乞丐,把自己没钱给未婚妻看病的事情和心情写出来,写成一篇动人的文章,如果我遇到了,别人遇到了,不管是否认出你是洪峰,兴许还会被你的文采打动,还真的会给你一点钱。而现在洪峰的做法,并不是想真的乞讨,无非就是想让全社会跟着吆喝一声:作家要饭啦!简直就像是小孩子耍无赖,到处吆喝:“我爸爸不给我饭吃”一样。某些泼辣女人在与别人吵架的时候,会扯开自己的衣服,坐在地上大喊:“打死人啦!”其实没死人。“作家要饭啦”,其实没要饭,两者性质都一样,都是虚构一个夸大的事实吓唬人,耍无赖。你只是希望这个声音一定要大到让文化局的领导听不下去,然后恢复给你发工资。好吧,我就跟着吆喝:作家放下尊严要饭啦!我不用给你我的同情,也不用给你钱,给你的只有鄙视,虽然当年我读大学的时候,曾经喜欢过你的某篇小说。
洪峰甚至还说:“借助社会援助或者国际援助不是作为一个尊重政府的和爱国的洪峰的首选,无奈之下,此时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沈阳市最大的官了。”这是一种婉转的说法,直接一点,完全可以说成:如果你们不给我发工资,我就闹得全中国、全世界都知道。洪峰以为那样的话,沈阳市政府将无法承担扼杀作家的罪名。其实,丢脸的只有他自己。全世界范围内还有多少作家是拿政府工资的?国际社会上,作家短期被政府雇用的有,作家长期领政府饭票的,绝对被人看不起,你洪峰还好意思到国际上去嚷嚷!
洪峰的脑子里,艺术家、作家以往旧的特权思想依然十分严重,其表现就是在文化局这个行政机关里,他可以和别人不一样,不用上班,却可以和别人一样拿工资。一旦这个特权没了,他就受不了了。他想闹,他想解决问题的方法也依然是一种极为落后求领导开恩,向更高级领导告状的方式。
客观地说,沈阳市文化局的一个干部不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文化局暂时停发工资,这件事情其实很简单。如果沈阳市文化局是依法办事,市委书记、市长也无权干涉。如果沈阳市文化局这件事情做错了,洪峰完全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劳动保护、劳动仲裁等等一系列法律手段来解决,也轮不到市委书记、市长来过问。如果洪峰头脑清醒地采取正常的法律手段,不管胜诉还是败诉,到那时候,不用他到处叫喊自己是对中国文坛做出一些贡献的中国作家,舆论自然就会产生力量。而现在,在这个依法治国的年代,中国作家洪峰居然还像没文化、不懂法律的老百姓一样,用请愿、上访的手段,用在纪委门口打地铺的手段,期望包青天之类的人物为他解决问题。他要的还是10年前那个市长的人治,而不是法治。他一定以为自己“中国作家”的头衔会感化高级领导,再次为他开恩。
我不想为这个体制说好话,但是我必须说,如果你只想享受这个体制的好处,又不愿意忍受这个体制的坏处,那么你就是一个头脑不清的人。如果洪峰无法忍受,果断地离开这个体制(有很多作家就是这样做的),你还算是一个迟到的勇士;如果你不想放弃体制的好处,又要用体制外的方式来反抗它,你真的是自找苦吃。关于这个体制的好处,我们不应该只看到区区每月2000元工资,还有房子,还有看不见的社会保障,还有评奖的优先资格等等太多的好处。拿2000元说事,太举重若轻了吧。
洪峰乞讨的事件,让我又想起不久前余秋雨为他的老婆马兰鸣冤叫屈的事件,还想起近日里纷纷嚷嚷的“文学死了”的争论。我只能说,善良的读者们也许还真的希望中国的作家们能够为他们提供一些真正的精神食粮,但是,读者的需求还在,文化的生产者早已经开始腐烂了。可怜的读者们,我们很可能要痴痴地、长久地空等一场。还有多少中国作家值得我们纯洁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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