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
拷贝经历对心灵的投影
张大朋:通读了你的大部分作品之后,发现你作品中的人物一部分来自灯红酒绿的都市,而另一部分则出自山野乡村。我们知道作家的创作和他所处的生活环境及生活经历是密不可分的,特别是童年的体验更是根深蒂固地影响着作家的表达。你的童年是在哪里度过的?
萧笛:先说声谢谢。谢谢你有耐心读了我那么多还很幼稚的小说。然后,更正一下,我现在只能算一个写作者,我知道,我距离作家还很远。
写作者的表达有许多种方式,我可能是属于那种体验式的。我觉得,小说写作,就是写作者把经历对于心灵的投影做一次拷贝和放大。说起来,我的生活经历其实很简单,在一个小城市的角落里长大,毕业后,先在医院里工作了十多年,然后又到新闻单位。就这些。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我出生在黑龙江的一个小县城。6岁的时候,随父母搬到了牡丹江市。虽然进了城市,但我们的家安在这个城市的最北边,我家房后不远就是人民公社的菜地,再往远,就是大山。那里是这个城市的边缘,居住着最底层的人们。我记得,那个时候,爸爸那时每月的工资只有四十多块钱,我们姐弟四个,奶奶和姥姥家都在农村,还要靠爸妈接济。日子的艰难,可想而知。
那时候的日子虽然苦,但爸妈很勤劳,家里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像模像样,而且,每年,我们全家都会有一次游玩。那一天,我和弟弟妹妹们穿上妈妈起早贪黑给我们赶做出来的新衣新鞋,兴奋得过年一样。临出门前,妈妈把筷子在炉子中烧热了,给我和妹妹烫出弯弯的留海儿。然后,我们全家人漂漂亮亮开开心心地坐到爸爸的大“永久”自行车上。那一天,爸爸会用借来的相机为我们照相,然后,全家人会去吃一顿馆子,尽管可能仅仅是豆腐脑、油饼,但热爱生活,浪漫、乐观这些宝贵的东西却定格在我的记忆中,甚至融化成我性情中的某些特质。
张大朋:那么,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接触文学,又是怎么想起当作家的呢?
萧笛:这还得从我小时候说起。那时,我父亲是铁路列车员,总是走班,他不在家的夜晚,妈妈就把我们姐弟拢在炕头讲故事。舍不得点灯,或浓或淡的夜色,从窗户透进来,小屋里的一切亦真亦幻。当过老师的妈妈嘴里似乎有无穷无尽的故事,二十四孝、孟姜女、白娘子、天仙配……月亮升高了,妹妹弟弟睡着了,只有我瞪着一双小眼睛不断地问妈妈:后来呢?
后来,我上学了。虽然课本内容大多是口号,但毕竟我认的字一天天多起来。一天,我在一张废纸上挑自己认识的字,挑来挑去,那些字竟告诉我一个十分有趣的故事,三藏、吾能、齐天大圣、牛魔王…… 我急忙去找其他的废纸,结果,我拼得了半本《西游记》!就是这半本残破的《西游记》让我发现,原来,这世上还有书这么好看的东西!我开始四处找书来读。那是一个除了样板戏,其它的文学艺术作品都是毒草的时代。毒草自然难找,找来了,也要偷偷地看。常常是今天借到的书,第二天就要还。我吃饭的时候捧着书,拉风箱的时候捧着书。晚上,全家人都睡了,我不敢点电灯,就在自己的小帐子里点个煤油灯。第二天早上起来,两眼红红,鼻孔黑黑。我就带着这副模样认识了中国和外国的许多文学大师。
书读得多了,有两个收益,一是,我肚子里的故事多,下课、放学,我经常被同学们围着讲故事,后来,干脆就是编故事给大家听了。由此,我还作为学校的故事员被送到市少年辅导站去学习。第二个收益就是写作文的时候不费劲。记得是初中吧,有一次考试,我的作文得了满分。那篇作文被老师抄在大红纸上,挂在走廊里。我一直记着那个老师,她姓关,是老三届的。她单独给我布置作文,单独给我批,别的同学一学期两篇,她要求我一个月一篇,我自己又给自己加码,一个星期一篇。那个作文本是用稿纸订成的,很厚,用红色的硬纸壳做的皮儿。语文老师经常来借我的作文本,从里面挑范文。你想想,对一个初中生来说,那是多大的荣耀啊。大概,作家梦的种子就是那个时候埋下的吧。
张大朋:可是,你是年过四十才开始写小说并发表小说的,早些年你在做什么?是否在做创作的储备?
萧笛:我在年轻的时候写过一些小东西,都不成形。没有坚持写下去最重要原因是要忙于生计。一个人,有家庭角色也有社会角色,和这些角色相伴的是无法推卸的责任。特别是女人,为妻为母后,就没有自己了。家务和工作把我的时间、我的大脑占得满满的,写作成为一件很奢侈的事情。偶而的,我会写一两章散文诗,或者可以称为小说片段的东西,也有一些构思,记下来了,却无暇成文,我惟一能坚持做的,就是阅读。
说到储备,让我想起老舍的话:“小说是人类生活经验的纪录。”对一个写作者来说,生活本身就是积累,当然,还有读书和思考。后者更显重要。因为读书和思考让我们对生活不再仅仅是用眼睛去看,还会用心去体会,用灵魂去感悟。 因而,同样的柴米油盐,悲欢离合,同样的人情冷暖,世事沧桑,便有了不同的意义和玄机。这个过程,其实是一种“沤制”,写作者的内心,从某种意义来说,就是一个酱缸或者发酵池子。当然,也不是所有的经历都可以成为写作的素材,只有那些历经岁月的打磨,却依然没有褪色的东西,才有可能在某一天,灵光闪现。
张大朋:你的短篇小说《奶娘》、《老房炉火》、《香香的天桥》以及中篇小说《我的奶奶我的娘》等作品,对生存在白山黑水的普通女人进行了现代解读,看得出来,你对这些父老乡亲一般的人物充满感情,塑造出这些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源自你的哪些动力呢?
萧笛:俺们那疙瘩的人可爱呗。呵呵。真的,我一直觉得东北人好,特别是东北的女人,她们敢爱敢恨,敢舍敢为,豪爽大气又而不失温柔贤惠,宽厚善良,而且,东北女人长得好看,大方,端庄。我的奶奶家、姥姥家都在农村,小时候,每到寒暑假,我都要去奶奶家或者姥姥家――你看,我们又说到童年了。其实,许多人的写作意象都来源于童年的生活。我奶奶家在林区的一个小县城,姥姥家在三江湿地上一个极为偏僻的地方。那里天高地阔,人情纯朴。妈妈姊妹多,那些姨待我胜过亲生儿女,她们身上有许多令我敬佩的品格,让我觉得柔弱、卑微的小人物身上所蕴含的高贵才最令人感动。《奶娘》里娘的善良、容忍,自敛,自尊,就有我妈妈和我大姨的影子,而《我的奶奶我的娘》中娘的坚硬、果敢则很像我婆婆家的一位老人。
特别是在创作电视剧本和同名长篇小说《抗联女兵》的过程中,我对生活在白山黑水间的女人们有更多的了解,更深刻的认识。她们是那么可爱、可敬、可亲,可叹。我很高兴,我选择她们作为我的写作对象,我还会接着写她们,塑造更多更多东北女人的形象。为东北女人作传。
张大朋:说说《我不是你婚姻的暗箭》吧,这篇小说在你的创作中是不是非常独特的一篇?我曾经向身边的文友推荐过这篇作品,他们说你把一个十分吸引眼球的题材处理得别开生面,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你是怎么想发出“这枚暗箭”的呢?
萧笛:《我不是你婚姻的暗箭》最初发在《特区文学》上,后来被《中篇小说选刊》、《作品与争鸣》、《小说精选》、《文化艺术报》等报刊转载,并被收入了《2007中国争鸣小说精选》。这篇小说是我开始写小说时写的第一个东西。源头,是邻居的亲戚跟我妈妈透露了自己的经历:跟好朋友的老公相好,而且,这事让她很痛苦,很自责,却又拔不出脚来。这个小说,写了大半年,又改了一年多,不知道改了多少遍。最初,拿给老公看。他看完后,提了意见,但总体觉得“还行”。后来,又拿给同事看,有一个同事,坐在那一上午没动地方,一直在看这篇小说,我就觉得我可能真的“还行。”后来,有评论说,这篇小说写出了社会转型时期,婚姻的迷茫与挣扎。其实,所谓的什么社会转型,只是我叙事的一个背景和虚构的凭借,揭示世间男女在情感上的困惑才是我真正的目的。也许是因为女人吧,我对爱情婚姻题材或者准确地说是女性题材很感兴趣,写起来也顺手。我观察过许多女人,不管她是什么样的身份,不管她有多么优秀,她可能很女人,可能很有学问,可能很有能力,可能在仕途上走得顺风顺水,可能叱咤商场,可能操持家务拿得起放得下,但面对感情时,她们都是那么无奈,更不要说那些本来就处在弱势的底层女人了。女性,这个特殊的群体,她们的生存一直与社会秩序存在着深刻的矛盾。社会学家、理论家们的那些道理说起来好听,真的做起来,你试试?有哪个女人敢说,她没受过爱的伤?她的婚姻没有痛?为什么会是这样?爱情、婚姻于女人到底是什么?有人说,爱情是女人的一切,有人说,婚姻是女人终点站,可是,恰恰是“这一切”和这个“终点”折磨着女人,困惑着女人。在《我不是你婚姻的暗箭》之后,我又写了几个关于这类题材的小说,中篇《月牙五更》,短篇《玫瑰玫瑰红艳艳地开》,还有你看到的中篇《嗨,雪里红》,我手头还有几个正在写和已经完成构思的,都是表现女人们在爱情、婚姻中的挣扎、犹疑、困顿以及由此而来的成长。
张大朋:我注意到,曾经有评论家这样说你:“远离了私人化的写作,不动声色地在一种客观化的叙述中注视着身边不幸的人群,逼视着人间现实的种种困惑与悲哀。”这样的选择,究竟是一种个人喜好,还是一种创作上的自觉?
萧笛:是一种自觉!记得,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我到《北方文学》去投稿,是散文诗。一位老编辑认真看了我拿去的稿子后,跟我说,你的文笔不错,可是,你写的东西都太小我了,你要写大我。那个时候,我正年少,“为赋新诗强说愁”的岁数,写的东西当然是青春的困惑啊,迷茫啊什么的。当时,我看着这位老编辑发愣,我不知道“大我”是什么。
后来,我从事新闻工作,这个职业给我带来的最大收获就是让我非常广泛地接触了社会的各个层面和角落,最光鲜的、最美好的、最阴暗的、最丑陋的,这样的视野让我对人生保持了一份清醒,也培养了我的社会责任感。我觉得,人们对记者作家尊重、羡慕,是因为记者和作家拥有话语权。当你的作品变成媒体上的文字时,你的言说就将在社会上传播,那么你的言说就不再是私人的了,影响的也不再是一个人两个人,而是相当多的一些人。这就要求你必须要有一颗公心,必须要有所承担。其实,不仅仅是作家要有社会责任感,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普通的公民也都应该有社会责任感,只是作家更特殊而已。中国传统文学提倡“文以载道”,作家是社会生活的记录者,肩负着传承民族文化与文明的重任,以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来关注社会现实,关注生命本质,应该是作家的使命,作家的写作信念,更应该是一个作家的尊严所在。
张大朋:你在创作的自觉还表现在你的语言上吧?我看得出,你对小说语言是有自己追求的,在都市类小说中,你使用的是现代语言,而在乡村类小说中,你大量地使用了地方方言,使小说地方色彩非常浓郁,给小说增色不少,你对地方方言是不是有意识地使用呢?不过这种效果不错,读起来比较舒服。
萧笛:我很喜欢你用的这个词:舒服。小说应该让人读得舒服,否则,谁还有耐心读下去。我觉得,写作者应该在不同的题材中使用不同风格的语言,这就像日常生活中,我们在不同的场合要穿不同的衣服,有不同的妆容。穿着晚礼服逛街,或者穿着网球服坐在谈判桌前,总是让人觉得别扭。语言对于写作者来说是基础,是工具,像斧子于木匠,剪子于裁缝,你必须得会用。语言对我的诱惑力极大,让我迷恋。我想,这大概是我喜欢小说的原因吧。好小说是语言的盛筵。阅读的时候,我总是喜欢那些善于驱遣文字的大师。我一直有做笔记或者卡片的习惯,小时候,还喜欢背诵那些抄下来的精彩字句。好的语言给我的感觉真是奇妙,它们有时像好朋友投过来的一个机智的眼神,让你开心得笑出声来;有时像倾心的人一个会意的微笑,让你的心底滑过一缕激动;有时又像一根针刺进你的骨髓,让你疼得打哆嗦;有时还像一道珍馐,久久地徘徊在你的唇齿之间。比如,《洛丽塔》的开头就给我这样的感觉,让我一下子就对纳博科夫充满崇拜。在写作的时候,我会耐心地寻找、期待一个词,一个字。我很享受这个过程。这也是写作对我的诱惑之一。当然,我也在警惕,过分地追求精妙,会给人以雕琢的感觉。
张大朋:说到写作的诱惑,我倒想知道,写作于你意味着什么?
萧笛:刚才说了,我很享受写作的过程。写作,对于有的人来说,是职业和工作,对有的人是娱乐休闲的方式,对有的人呢,是精神和心灵的寄托,我是三者兼存。写剧本是工作,写小说是爱好。我在不惑之年才开始小说写作,起步确实晚了,但这也有一个好处,就是写作于我已经没有了名和利的附累,变得更纯粹,更简单。我面对写作时的心态更朴素,更平和,只可以让我更真诚地面对写作。写作,是我的一种生活方式,是我生命的一种状态。怀着这样的一种心态去写作,写作就超越了它本身的意义,如禅宗一样的具有了滋养心灵的作用。我们看世界的角度变了,觉得天地阔了,觉得万物皆亲,这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心灵在成长,所以,我很理解大江健三郞为什么会说“写小说是救赎”。这样的感受让我欣喜,让我更加敬畏文学,更加热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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