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先我一步抵达约定的地方。因为修路,我在老北街口子上就被出租车放了下来。往约定地点走的过程里,我一直在看自己的鞋子。棕色的软羊皮,平底,瘦瘦的脚背苍白而小。很多年前,我穿过的另一双鞋子。细高跟,鞋尖兀自细长,是小魔女或者女巫钟情的式样。很有些颓唐妖冶的美。小志曾经说过那个男不值得我去爱,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吃饭,他的面色凝重。饭后他指责我的眼神,他说我把对那个男人所有的爱意全装进了我的眼睛里。是这样危险而彻底的给予。那年的春天,我穿着那样失真的鞋子在成都的街道上摇摇晃晃,许多的片段和故事跌回来,我后来再也不去想那个城市。伤城和伤了我的人,统统跟黄金一起放进了最里面的房间里。
阳光刺眼啊。对于我这样久未在阳光下行走的人。
进的那扇门,小志跟我挥手。靠近他的瞬间,是一个在空气里流淌的梦。
这个男人,他对我多年来都有温暖的给予。与我而言,他重新定义了父亲和兄长的含义。而因为我们之间并无血缘和在近距离生活关护的缘分,这种情感在物质世界里就显得尤为珍贵。时间和空间不能隔阻的,只能是心和心的关联。
我们有近5年未见了。饭后我们去人民公园喝茶。一个小池塘旁边,不远处,玉兰花开得格外热闹。我们的交谈有些静默,更多的是默契。还有,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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