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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抄袭事件频发,花儿乐队应被永久“摘出”流行乐坛

(2006-09-24 18:20:31)
分类: 娱评:鸿水娱论

                             文/鸿水
                                                       
    花儿乐队新专辑又被曝光抄袭了。这次抄袭事件一出来,和上次《喜唰唰》又一个明显的不同,那就是EMI唱片公司方面的反应。可以说,唱片公司在第一时间做出了说明。说因为专辑中歌曲《大喜宙》中有“七小节旋律神似其他歌曲”,发出去的专辑紧急收回,并强调和韩国有关方面的版权所有者联系版权事宜,等待“版权处理完成、并再次检查其他歌曲后,另订计划”。
   
    而上一次《喜唰唰》抄袭事件出来以后,我记得百代唱片一开始是“相信公司艺人”的,即便是面对越来越多人的质疑,当事人花儿乐队也是三缄其口。实在顶不住舆论压力了,花儿乐队才通过新浪网,承认音乐确有瑕疵,但以后会努力避免。而百代唱片的总经理黄伟菁当时表示:花儿乐队今年将退出所有的颁奖典礼,希望可以用下一张的成绩证明自己。
  
    结果,花儿乐队的下一张专辑出炉以后,又遭遇“抄袭”丑闻。对于抄袭我们应当有一个基本的态度,那就是严厉打击。这年头为何造假盛行,就是是因为有些人太无耻了。无耻的结果让他们名利双收。抄袭者得了便宜还卖乖。而对于抄袭,有些人竟然大言不惭地说:“只要歌曲好听就行了,管它抄袭不抄袭呢!”正是因为有了这样无知的听众,无耻的抄袭才有了伟大的市场空间。最无耻的是,一个声明就可以推卸所有责任,这对中国流行音乐来讲,是一种悲哀。

   我想,现在,连唱片公司也不得不考虑让花儿乐队停牌的问题。长此以往,即便是著名唱片公司也会被“抄袭丑闻”拉下水的。

    每一个歌手和每一首歌曲都代表着一种独特的个体,刻意的模仿和抄袭将泯灭歌手的个性存在和个性体现。花儿乐队多次抄袭,已然成了“抄级男生”,是一支含有极大水分的、华而不实的“音乐骗子”。就像IT、通信等行业有行业准入制度一样,像花儿乐队这样的“抄级乐队”是应该被永久挡在流行音乐市场大门之外的。

   其实,某些观点和看法,我曾经不止一次的论证过。这次,再次拿出来,再次呼吁把给流行乐坛一再抹黑的“花儿乐队”清除出歌坛。

    歌曲抄袭事件频发,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流行歌坛的浮躁。一般歌手的定位以及宣传都有音乐人和制作公司承担,歌手只管唱歌。但在公司的制作过程中,一些想象力匮乏或者做音乐已经做得“圆滑”的音乐人和制作公司大都信手拈来一些国外的流行音乐元素,有的音乐人只是稍微地改编一下,就成了自己的歌,而对于真正原创歌曲的态度,往往出现:既热情倡导,却又无力支持。因为是商业运作,不考虑经济效益是绝对不可能的。或多或少的“借鉴”、抄袭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提升歌手的影响力,继而吸引歌迷的购买欲。毕竟,国内的歌迷接触国外音乐及音乐元素的机会并不是很多。特别强调:现在不一样了。

   一直以来,我们的流行歌手都是外国歌手的超级模仿者。很多歌手先是模仿欧美,后又模仿日韩,一会儿R&B,一会儿HIP—HOP,这种彻头彻尾地模仿,只能使大陆流行乐坛在低谷徘徊、徘徊再徘徊,而不可能为繁荣流行歌坛做出什么贡献。即便模仿,那也算得上有职业道德,至少还尊重别人,尊重人家的劳动成果。我们应当树立起剽窃可耻、抄袭可耻的风气。然而,可怜的流行乐坛已经深陷各种抄袭丑闻的深渊。看来,没有廉耻感的人不在少数。

   我们每年都欣喜地看到、听到很多歌手推出很多专辑,可是真正能够值得典藏的歌曲或者专辑实在少得可怜。与其听一些歌手憋足的、没有职业道德的“借鉴”、抄袭之作,还不如直接网络下载外国原味音乐听得爽,来得正宗。 

   花儿乐队再次爆出“抄袭丑闻”,说明上一次“抄袭事件”并没有对花儿乐队产生任何震颤,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性警告。看来,不让他们停牌流行乐坛,他们是不会感到“可耻”二字怎么书写的。大家都是爱面子的人,知耻而后勇才是出路。

 

   提示留言的网友:翻唱和抄袭是两码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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