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进行“十五”期间“最具影响力人物”评选,然而让人始料不及的是,一些单位为了拉选票,竟下达选票指标:每人必须交上5份报纸,造成当地报纸“一报难求”,有人甚至给出50元一份的高价收购当日的报纸。(据《人民网》8月25日)
笔者在大庆市官方网站看过主办方的评选公告,主办方主要想通过报纸刊登选票、移动、小灵通用户、网络用户投票等方式,让公众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评出“最具影响力人物”,颇有些“超女”式评选的味道,只是这种评选方式是否适合用于评选先进人物,值得商榷。
“超女”在圆一些少女歌星梦的同时,也催生出所谓“超女”式的民主表达方式,并被一些官方机构效仿到评选先进人物上,看似畅通了公众民主参与评选的渠道,孰不知却产生了诸多的负面效应:先有湖南永州市评选“2006永州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出现的动用公款购手机卡、小灵通卡,群发短信“拉票”的闹剧,后有此次大庆市评选“最具影响力人物”的高价炒卖报纸的丑闻,这不能不说是“败笔”之举。
显然,主办方没有看清两者评选的本质区别,“超女”是带有民间性质的娱乐活动,既然是娱乐,它可以严肃,也可以不严肃,可以有“粉丝”团,可以“拉票”,可以“海选”,它要的就是要调动全民参与娱乐的激情,它的逻辑公式是“激情+短信=人气”。而评选“最具影响力人物”却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来不得半点的“瑕疵”与闪失,它要的是公平与公正,要的是代表最广泛民意的公信力,只有在此基础上评出的人物才“最具影响力”,它的逻辑公式是“规范+投票=公正”,而如何确保投票的公正与公平应该是主办方着力思考的关键所在。“超女”式的评选由于机制上的缺陷给评选活动的负效应埋下了“伏笔”,它使“拉票”、“贿选”等“反民主”行为成为可能,不值得有关评选机构做简单的效仿。
从理想角度看,以公民投票方式进行决策是一种最民主的方式,但并不是最佳的方式,它还必须有配套的制度、机制与之相适应,才能确保在行使民主权利过程中体现公平与公正原则,这就是大庆、永州两市评选活动带给我们的启示。
文章引用自:http://www.xhby.net/xhby/content/2006-08/28/content_1381395.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