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sina.com.cn/hhyx131[订阅]
字体大小: 正文
太原29家房地产项目顶风违规销售(2008-05-01 01:24:45)

太原29家房地产项目顶风违规销售
——房管部门专业人士提醒:违规销售的楼房不能买

 建设部等三部门部署的为期一年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在太原市得到迅速落实,记者11月29日获悉,太原市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取得显著成果,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底数基本摸清,违法违规企业已现端倪,截至目前,太原市已有31家开发企业自行关门,停止了预售行为,并承诺待手续申办齐全以后再营业。

32个项目自行关门
 太原市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领导组一位成员告诉记者,从全国的情况看,太原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房价涨幅相对平稳,总体看交易秩序比较规范。自2004年至2006年年底,计有186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经严格审核,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绝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自觉规范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行为,及时加入“太原市房地产信息网”,实行了网上公开销售。但是,据不完全统计,从2004年至2006年10月底,检查查处无证销售的共计61家,其中,在集体土地上的建设项目以城中村改造名义对外销售商品房的有29家。在这次大整顿期间,部分开发企业通过认真学习,积极参加整顿,目前,已有31家开发项目自行关门,停止了预售行为,并承诺待手续申办齐全以后再营业。

29个项目违规销售
 截至目前,仍有29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听劝阻顶风销售,这些项目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对房地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不予配合,这29个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不顾消费者利益的项目是:
 1、位于小店区人民北路,由山西宾利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小店街电气控制设备厂”项目。
 2、位于小店口,由嘉隆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嘉隆新村”。
 3、位于并州路167号,由山西宝佳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宝佳·丽景花园”。
 4、位于双塔南巷,由山西国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一方雅居”。
 5、位于新兰路兴安宾馆斜对面,由山西融田房地产开发的项目。
 6、位于经园路,由鑫四海房地产开发的“鑫四海花园”。
 7、位于五龙口东街过境高速路,由山西佰晟房地产开发的“龙观天下(二期)”。
 8、位于太原马道坡街205号,由太原东盛橡胶厂开发的“龙福嘉园”。
 9、位于太原马道坡街51号,由山西富阳泰房地产开发的“宏泰公寓”。
 10、位于尖草坪花园后街西小学,由山西金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花园后小区”。
 11、位于江阳路,由山西融田房地产开发的项目。
 12、位于太原马道坡与赛马场交汇口,由山西融田房地产开发的项目。
 13、位于和平南路沙沟村,由沙沟村委会开发的“怡馨温泉公寓”。(集体)
 14、位于旧晋祠路,由金胜村委开发的“印象晋阳湖”。(集体)
 15、位于旧晋祠路,由金胜村委开发的“碧水嘉园”。(集体)
 16、位于旧晋祠路,由山西江豪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晋阳湖新城一期”。(集体)
 17、位于长治路,由坞城村委会开发的“金鼎国际商务中心”。(集体)
 18、位于南上庄村,由南波湾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南波湾住宅”。(集体)
 19、位于平阳路美特好东200米,由山西威扬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柏林风情”。(集体)
 20、位于南中环街,由北张村委会开发的“北张丽景”。(集体)
 21、位于坞城南路,由西吴村委会开发的“熙梧苑”。(集体土)
 22、位于许坦东街,由南坪头村开发的“紫腾苑”。(集体)
 23、位于涧河路敦化纺派出所北300米,由享堂村委会开发的“享堂小区”。(集体)
 24、位于江阳路与太泥路交汇处,由尖草坪区西留村委会开发的“留苑新居”。(集体)
 25、位于果品招待所50米,由东沟村村委会开发的“东秀苑三期”。(集体)
 26、位于杨家峪村委会,由杨家峪村委会开发的“太合中介”。(集体)
 27、位于赛马场东杨家峪收费站西口100米,由剪子湾村村委会开发的“富康苑1号”。(集体)
 28、位于迎春街北河湾南口71号,由剪子湾村村委会开发的“富康苑2号”。(集体)
 29、位于尖草坪迎新街办南固村对面,由南固村村委会开发的“怡和园”。(集体)

违规销售花样繁多
 在一年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整顿秩序领导组也总结出了太原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目前违法违规行为的几个特征:第一,地上转入地下,东躲西藏打游击。迫于近一年多来频繁的执法检查,有些开发商在未取得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表面上撤消了售楼部,实际上他们仍偷偷摸摸搞销售;第二,巧借展示中心名义搞变相销售,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未取得房地产展销活动主办资格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房地产展销活动,以展示中心的名义进行购房登记、排队、选号、领号、认购、预售等活动,这些活动均属于违法违规;第三,瞒天过海、暗渡陈仓,以少售多,也就是说,开发建设了10栋商品楼,只有3栋楼符合条件,申办了销售许可证,而实际上在销售另外的楼盘。
 太原市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领导组一位成员分析认为,2004年以来的历史积淀造成了太原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存在的上述问题,自2005年9月以来,太原市房地产监察部门加大了对市场的查处力度,开展了中介市场、销售市场多次专项检查整顿,较好地净化、规范了房地产交易市场。但由于房地产方面还存在法律法规缺失、执法手段欠缺等因素,开发商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目无法纪,致使房地产交易市场仍存在一些问题。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还市民一个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

三种楼盘不能购买
    太原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士提醒市民,有三种楼盘不能贪其便宜购买:
 一是以上提到的违法违规销售的楼房不能买,某些开发商资金匮乏,在未取得合法的开发房地产、商品房预售手续的情况下,进行预售,从而套取市民的购房款作为开发资金,一旦开发商的资金链断裂,可能出现烂尾楼、卷钱逃走等不可预测的严重后果,给广大市民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是未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明示《建设规划用土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五证的不能买,五证不全证明该楼盘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将来有可能影响购房市民按时入住,甚至不能办理房地证,钱花了,但居住权、产权不能保障,法律也爱莫能助。
 三是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所谓商品房,以城中村改造的名义对外销售的房子不能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集体所有土地可以兴办乡镇企业和建设村民住宅,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还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房屋产权证》是证明房屋所有者的惟一合法凭证,只有拿到正规的《房屋产权证》才算真正购买。然而,目前一些不明真相的市民只图地段好、小户型,殊不知他们只购买了开发商的承诺和居住权,没有产权随时都有被“扫地出门”之忧。开发商关于《房屋产权证》的承诺,在这块土地性质没有转换之前,是不可能兑现的。因此,购买了这种“商品房”,发生任何情况,都难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因为建设在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产权仍属集体所有。
 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士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单靠几个部门来维护偌大的房地产市场是不够的,需要大家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抵制房地产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让违法开发商没有市场,同时保护消费者自身的权益。本报记者 郝晓林 通讯员 高峰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发评论    明星私家相册

验证码:看不清楚数字吗?点击这里再试试。收听验证码

发评论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相关博文
读取中...
推荐博文
读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