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厚忠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联系我:company_lawyer@126.com
几易其稿、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继去年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之后出台的又一部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从立法的高度,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程序进行了细致地规定。作为一部程序性的劳动法律,其对原有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与突破值得人们关注。
部分调解案件可先申请支付
【法条】
第十条
第十六条
【解读】
在实践中,许多争议案件久拖不决,劳动者不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还要应付随之而来的仲裁及诉讼,常常不堪重负。强化调解的法律效力能够有力地缓解类似冲突,有助于案件的及时处理,从而减少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
相关文章链接: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之一
……
插入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