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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文化承载(一)(2006-03-25 10:57:59)
本文是对张守东教授在法大沧海云帆BBS(http://canghaibbs.com/index.php)答学生问的整理,希望对法学有兴趣的朋友参详。
张守东,日志一则:
牛人张,中国法制史老师。讲课善于漫游四海,每隔一分钟一句“我想说的是……”,非常自然地点题,然后继续云游去也。他总眼神飘忽,仿佛天花板上或学生远处有吸引他视线的非自然物;耸肩,摊手,摇头,张着嘴叹气。他就是一个痞孺,口沫横飞地谈论政治人八卦及敏感言语,带领学生愤世嫉俗,耸肩,摊手,摇头,张着嘴叹气。他放低声音,舒展筋骨,气沉丹田,徐徐送出有节奏的言语。你听见他的声音,以为他是浪漫主义诗人,你看着他的眼睛,发现这个痞儒,其实是在嘲笑浪漫。
牛人张痞儒于妇女节语录:
——政治学和法学往往自上而下去观察一个社会,二社会学和人类学从“草根”阶层自下而上地看这个社会。你如果自上而下地理解法律,只得九牛一毛的教条。法律的真正效力在于日常生活,在草根。
——在这个国家,言论自由这种宪法权利是对言论自由这个词的侮辱。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为他所倍加推崇)这是无可替代,无可替代的!
——现在最大的迷信是迷信“没有迷信”!世界上假如真的没有神,你何必那么用心宣传无神论?多么荒谬?简直是愚昧!
——美国独立宣言签署的时候说“We are created equal”。他们把它翻译成我们生来平等,怎么可能?这不是borned,是created,我们的平等是创造出来的。
 
问:霍尔姆斯大法官说:“法律的生命从来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总觉得这句话十分难理解,张老师能给具体解释一下吗? 熟练运用法律的经验从哪里来?经验里面不也暗含着逻辑么?

张守东(下面简称张):霍尔姆斯法官说这句话的时候,据我所知是在1881年,他的《普通法〉那本书里提到的,卡多佐法官认为这句话等于是为未来的法律工作者吹响了冲锋号。也就是说,那种和自然法联系在一起的逻辑推理应该被法律工作者的经验所替代,不是从抽象的法律理论而是用法官自己在判案中的实际经验可使法律赢得与时俱进的生命力。
霍尔姆斯的这句话标志着美国法律现实主义的开端,在这场法律观念的革命中,法官不再被视为发现法律的使者,而是被还原成有个性的具体的个人。他们的法律意见不是德尔裴神庙的神谕,而是带有法官个人经验色彩、甚至个人偏见的东西。法官必须靠自己对案件事实更为真切的了解、对法律推理更为精到的运用使法官造法被人接受。霍尔姆斯的这句话在为法官祛魅的同时也更明确地为经验在司法工作中运用鸣锣开道。
从此美国的法律就有了与实际更为密切的联系。经验来自法官个人的生活阅历、包括他的家庭背景,他的阅读面,他与别人的交往,包括坐车的时候的体会,这些都可能成为法官判案时有意无意发挥影响力的因素。永远无法把逻辑和经验完全地分开,经验里面固然可能暗含着逻辑,但是人们不可能总是按照逻辑去经验,也许可以更准确地说,法律的生命力不仅在于逻辑,也在于经验。
 
问:很喜欢圣经中的传道书。
传道者说、虚空的虚空、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
人一切的劳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劳碌、有什么益处呢?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
太阳出来、太阳落下、急归所出之地。
风往南刮、又向北转、不住的旋转、而且返回转行原道。
江河都往海里流、海却不满.江河从何处流、仍归还何处.
万事令人厌烦〔或作万物满有困乏〕人不能说尽.
眼看、看不饱、耳听、听不足。
已有的事、后必再有.
已行的事、后必再行.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岂有一件事人能指着说、这是新的.
那知、在我们以前的世代、早已有了。
已过的世代、无人记念、将来的世代、后来的人也不记念。
圣经看过一遍,感触最深的就是传道书。用一个比较窄浅的角度来看待,觉得这些话,把一个人的处世及生活全部诠释。只是偶尔读起来有些淡淡地绝望和哀伤。。。
因为喜欢,所以希望张老师谈谈你眼中的传道书~
张:“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这句名言出自所罗门王之口。他是以色列历史上极尽荣华富贵的人物,同时也以有智慧而著称。然而令我们伤感的是,他的智慧却表现在对“凡事都是虚空“的强调上。一个享尽荣华富贵的人物更有资格发出对“虚空“的感慨,他告诉我们日光之下的人生毫无疑义,那么自然就会引来一个问题,也是他曾经问到的人“在日光之下的劳碌、有什么益处呢?”人生的阅历并不能赋予人生以意义,"眼目的情欲、今生的骄傲" 终不免虚空的下场。人不能赋予自己的生命以意义。
所罗门的智慧在于洞察人生的虚无和荒谬,但是他的解决之道却是明确的,那就是:当我们痛感日光之下的劳顿与虚无,我们应该转而仰望日光之上的上帝。传道书通篇都在讲虚无,为的就是在结尾衬托出仰望上帝的必要。
问:民主是这样一种东西,它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不是必须的但却更诱人。中国民间有句俗话叫做“饱饭思淫欲”,在我看来这正是对于民主最恰当的比喻。民主就是一场狂欢。“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lxxiv)民主的需求源自埋在每个人灵魂深处孤独感。没有一种秩序会像民主这样,建立在近乎无意识的狂欢之上。这简直是疯狂……这个也是学生留给贺卫芳老师的问题 请问 张老师对于民主是怎样认识的?
张:让我们从亚历士多德的名言开始:人是政治的动物。政治就是权力配置的问题,而民主乃是权力配置在今天最容易被人接受的方式。民主是把政治权力的配置建立在人民的参与之上,他最基本的运作方式就是民选,民选的最重要意义在于它把人民的意见放在一个可以实际发挥作用的层面上。民主意味着治于人者受到应有的尊重,治人者须经治于人者同意方可行使政治权力。当然民主作为一个过程不无人云亦云的情况,甚至民选也会成为少数阴谋家凭借其魔鬼般的煽动力操纵大众、莫衷一是的、朝令夕改的心理,于是会出现愚人的狂欢的场面,个体因处于并无理智、容易变化的群体之中而暂时脱离孤独的心态,但是任何制度都不是圣贤的群英会,而可能成为愚人的狂欢节。不过民主最基本的价值在于它为芸芸众生提供了表达自己的有限机会,民主意味着对人的尊重,民主并非终极的理想,而是我们在政治上体现人文主义的不多的机制。
问:本人读圣经和一些相关西方的作品时有这样的一个观点 即“人的原罪是智慧”正是因为 智慧如同巴别塔一样 让人类拥有成为甚至超越神的可能。个人认为 真正的斗士不应当在信仰的光芒中流连 而应该义无反顾的向未知的黑暗中走去。不知 张老师对此如何评价?
张:“人的原罪是智慧”至少不是《圣经》的观点,是神使人有理性和智慧,伊甸园里男人和女人的错误在于试图通过违法的方式去追求魔鬼一般的智慧。信仰与理性并非对立,而黑暗和愚昧却总是结伴而行。我们可以引用耶稣的话来回答:“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9)直面黑暗是勇敢的,但是留在光明里也许是更明智的。
问:有人认为“和谐社会”的提法有儒家的观点影响,历史上曾经有法律的儒家化、佛学的儒家化等等 ,马克思主义的儒家化 有无此可能?老师又如何评价?

张:今日之学者 如能使如儒学给予马克思主义相契合又融会西方诸现实有用之理论,能否像西汉诸子归儒 和 宋时 理学那样 成就 儒学的又一次大发展?
马克思主义与儒学,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如果一定要让他们融合,倒是不无相同之处:那就是对人报有充分的信心。儒家强调的是正人君子在和谐社会中的表率作用,马克思主义则是要为无知小民提供建立理想社会的途径。今天在我们国家,官方的意识形态成为一种强势的制约力量。而同时儒学又为我们认同传统提出了不能回避的问题,还有就是西学也是我们的一个制约因素,这三者无论如何都是在对话的过程之中,对话总是希望理解并建立共识。但是任何理论都有它最终无法放弃的确信和基本点。在表面上的融合、契合之后我们终究无法回避各自骨子里的独特性。也许更可能的是理论之间不是融合而是一场淘汰赛。
这是一个意识形态中说纷纭的世界,每一方都凭借说出自己的独到之处来赢得生存的权利。其生存的唯一理由就在于它有自己的一套说法。在这样的情况下,对话更像是自说自话。这场对话可能会永远存在下去而不会有我们预期的融合的结果。
 
问:对于 "忍",古今中外都有着不同的见解,传统告诉我们,能忍则忍,有个朋友也说过,没有什么不能忍的。但我却有不同看法,我觉得容与忍是不同的,一个人要有容的博大胸怀,但是却不能一味的忍。这显然是不解决问题的。不知道基督教对此有什么看法,您又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张:就我的理解,忍是要把不满甚至仇恨明智地压制下去,以免得使自己当时遇到危险或者不快的场面。但稔的危险在于,忍者会把转移了的不满和仇恨埋藏在心底,以便在适当的时机爆发出来。于是忍就成为我们人际关系中的不确定因素。我希望该出手时就出手,我害怕大丈夫报仇十年不晚。
问:请问您一个问题。作为东西方文化至圣的柏拉图和孔子,他们的思想对后世西方和东方的法律文化的形成,分别起到了怎样的重要作用呢?换句话说,众所周知,西方产生了私法文化,而东方出现了公法文化,那么这两个至圣对这两种法律文化的出现产生了什么样的作用呢?
最后,关于法制史这个学科,您怎么看待呢?我在去年的这个时候,上过一位老师的关于讲宪政的课,他曾说,他认为中国法制史并不能算做一门学问,因为中国历史上没有过所谓西方历史上的法制,甚至是西方的那种法律文化,单纯的套用西方法制史这个概念,用做中国法制史,并不合适,您是怎么看待这个观点的呢,您对法制史这个学科是如何看待和定位的呢?
张:柏拉图和亚历士多德的学说分别被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纳带进了基督教神学,应该说希伯来人的信仰和希腊人的哲学的结合是中世纪以来西方文化最有影响力的联姻。而在我国历史上每一次重大的学说的形成,往往和重新解释孔子有关系。我并不认为私法文化和公法文化与柏拉图和孔子有多么密切的关系。
问:张老师,中西文化的冲突是怎么在您的心中调和的呢,deep in your soul,您更相信和更热爱的是哪一方呢...
张:我非常热爱孔子,喜欢他“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探索和执著的态度。中西文化的对立说明文化和一个民族特殊的历史兴衰际遇有密切的关系,那是在人们各自过自己的日子的时候形成的。今天我们发现,我们需要去和地球另一端的人接触,在这样一个地球村的时代,同样作为人,也许我们可以形成一种新的文化。这会超越于以前中西文化冲突的格局。不过令人不安的是,传统的因素总是会伴随我们走遍天涯海角。如果我还是原来的我,就很难接纳那个不变的你。
问:有一种观点说:民主是数种专政暴力的妥协,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在人间是永远也实现不了的。我是一个社会悲观论者。对此你怎么看?
张:奥古斯丁说过:“在人间寻求完美是出奇的愚蠢”。“真正意义上的民主”也是出于我们的想象,当然不可能有完美的实现。不过我们总是值得努力建设一种制度,使被治者的命运并不总是攥在治人者的手里。重要的是改进,而不是完美。既不能借口不完美而否定民主,也不能因为完美的民主不可企及而固步自封。
问:我想请教一下,张老师怎样理解“子不语怪、力、乱、神”?
在我看来这所谓“不语”即是敬而不信,虽然看似有一种逻辑上的悖论,但这“敬”,是一种敬畏之心,是一种对自然和未知的敬畏——不在自己掌握之中的事,不可轻易相信,也不可以轻易否定,所以最适宜的态度是敬畏。
张:孔子把自己的学问建立在诗书礼乐这些由来有字的传统之上,他既注重学,又注重思,在学与思之中把握传统的精髓,他把学习传统看作立身立命的依据,是为学以致用,不是为了著书立说,更不会乱说自己不懂的东西,或自己认为没有用的东西。这句话的句读历来有分歧,但显然孔夫子还是为自己设定了可以说和不可以说之间的界限。当然在《论语》里也可以看到孔子对自己不懂的东西并不抱持排斥的态度,而是满怀敬畏之心。不语和敬畏,相得益彰,给我们一个谦谦君子的动人形象。
问:张老师,你能就当代大学生的精神和使命感谈一下你的看法么?你认为当代大学生应该追求怎样的价值,为实现这些价值应该怎样去努力?
张:没有所谓的“当代大学生”这样一个东西,有的只是正在上大学的你和他。一个人的人生价值和他是否上大学没有关系。追求怎样的价值,来自于当下的生命抉择。
问:有人认为当前中国的问题中主要的问题是一个信仰的缺失问题,这些人认为假如当前的中国人有所信仰,有所顾忌的话,其实可以减少很多的纠纷。我认为这样的说法颇有道理。但是另外的一个疑问便产生了,那就是何种信仰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的问题。
张:纵观中国当前的法制状况,西方的舶来品实在太多,然而由于与我们所学的皮毛相比,在法律背后的文化我们又怎么来学呢?我们中国的目前的这种情形是否是有点买椟还珠的感觉。中国五千年的文化博大精深,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之上,引进西方的法律制度,其间的衔接问题便是很难解决的问题。您如何认为法律的移植和本土化?我有一种大胆的设想,中国是不是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文化和实际来制定法律,而摆脱这种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的尴尬?希望张老师能给出您的看法,谢谢!
哈耶克认为,文化与文化之间的竞争,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际上是行为规则优胜劣汰的过程。好的行为规则因为会带来繁荣富强而会被人们竞相饮用,结果使其迈出原来赖以形成的疆界而被拓展到其他的地方,形成所谓的'the extended order'。根据哈耶克的理解,法律就是一个规则体系,规则的扩展也是法律的扩展,法律的移植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法律的扩展。之所以有所谓的“法律的移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看到了别人规则的有效性。比如和市场秩序有关的法律规则因其在西方社会造就了繁荣富强的国家从而被我们以“拿来主义”的态度加以效仿。我们不是全盘照抄,但不妨适当地借鉴。
问:我想问一个基督教方面的问题。以前看到有人说:一个狼孩,从来就没有接触过人类社会,那主怎么拣选他呢?是该把它当作人来看待,还是当作一动物? 因信称义也应该有信的机会吧?对狼孩来说,还怎么谈人在上帝面前的平等呢?
张:《罗马书〉1:20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与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便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圣经〉的这句话意思是说:人借着上帝的创造就可以认识他,没有人有理由否定自己可以认识上帝,之所以 人们总是否定有神,是因为人在伊甸园里犯罪之后 内心愚顽刚硬,拒绝认识和相信神。信仰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心的问题。当人心不愿意归向神,就会为自己找种种的借口,拿狼孩来说事儿就是一个例子。这个问题的实质是: 人在这个世上会有不同的遭遇,比如一个孩子被狼带去抚养,这是人的遭遇的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我们把一个人的信仰问题和他的遭遇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那么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任何的选择找到理由。而问题在于,一个人相信自己的造物主是自己一生最重要的选择,也是不可回避的选择,我们不知道一个人会有怎样的遭遇,但我们知道每个人都有责任去面对上帝。
关键在于你现在知道有神,不管那个狼孩怎么样,至少你自己有信的机会吧!
问:请问张老师:
  1.在法大7年了,有些时候想离开法大,因为觉得这里并不是很好的学术地方,你坚持在法大的原因是什么?
  2.您能否谈谈除了信仰之外,学术能带给你的具体快乐有哪些?有时感觉蛮累的,有一种透支的感觉,尤其是文字数量和质量都被强调时.
张:虽然我遇到了很多的反对,甚至有时候有被围追堵截的感觉,但法大也有我的同类,也许不多但足以让我觉得值得和他们并肩作战。
我喜欢一边喝咖啡、听莫扎特、一边看孔子和奥古斯丁。窗外的石榴树结满了石榴。这是一种自得其乐,有时不免仰望星空,想有一片更广阔的天地。但是,一个书房、一张讲台也足以体验人生的风风雨雨。不过学术并不是生命,只是探索生命的一个不那么令人厌倦的途径。我们自由的思想、洒脱的气质总是要被嵌入公文的字里行间,被嵌入诸般的条条框框。在学术给你尊严的同时,经常要蒙受评判的羞辱,太累了,走开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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