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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三分法”

(2009-04-01 1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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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随感录

樟青

校园

分类: 我的随感录(2015)

所谓“三分法”

 

樟青

 

在《深夜里的鞭炮声》里,牛牛的留评,依然别有洞天:“很欣赏你的三分法!世界是多维多极的,二分法较粗糙极端;三分更符合真实的世界,而且三分是一种常态——稳定态(三点成一面么)。”

 

真得谢谢牛牛的“画龙点睛”,她让我的“三分之一”理论有了美丽的新名字——“三分法”!

 

在《深夜里的鞭炮声》里,我写道:“想到了我的‘三分之一’理论——不管你自以为干得多好,说得多妙,总会有三分之一的人说你精彩,三分之一的人说你糟糕,三分之一的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对于鞭炮声,亦复如是——三分之一的人喜欢,三分之一的人讨厌,三分之一的人鼾声如雷。突然间,我觉得‘三分之一’理论,是如此的‘放之四海而皆准’!”

 

上午,读到一篇题为《二分法?三分法?》的文章,文中写道:“二分法,在分析事物、解决问题时,一分为二地把客观事物的本体分成对立的两部分,最后的判断结论不是这个,就一定是那个。这种二选一的结果,往往使人的思维趋于僵硬和极端,易失去以新的视角,在新的层面上分析解决问题的机会。

 

“三分法,是一种辩证地把事物看作统一的可以相互转化的‘三个部分’的思维法则。它主张‘合’的思想,承认事物的两面性中间有一个灰色地带,任何‘是’与‘否’,都会在一定的时机与场合向对立面转换……”(周福银)

 

欣赏该文作者的观点。然而,想强调的是:所谓“三分之一”,即“三个部分”的任何一方,绝不是个精确的数字,而且,其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这是因为,世事变幻无常,人心生灭刹那。——法尔如是啊!

 

综上所述,窃以为,只要明白“变化”之理,把握微妙之“度”,当然包括“向上、向善”之发心,无论“二分法”,还是“三分法”,都可以成为好办法;如若执着于“是”、“否”与“中”的任何一方,那便是孬办法。

 

故,所谓“二分法”,即非“二分法”,是名“二分法”;所谓“三分法”,即非“三分法”,是名“三分法”。世间一切的一切,皆可为“二分法”,亦可为“三分法”。

 

故,“二分法”执着不得,“三分法”亦执着不得!不是吗?!^_^

 

——初稿于20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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