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挺热的一个词是:常识。
何谓常识?常识就是我们身为人类,身为同一种生物,在某些问题上,本来就应该有着不须争论的标准,在某些是非对错上,应该有生而同一的判断。例如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例如人人生来是平等的(至少在常识中)、同一个国家的公民是同样都受到同一部法律的制约与保护的。例如偷盗是不对的、贪渎国家的钱是可耻的、老鼠过街是应该人人喊打的。例如强奸是要受到惩罚的、警察就是要打击黑社会的。等等等等。常识的存在与不容置疑,是我们沟通与共处的前提,是我们向着文明民主前进而非倒行逆施回归野蛮的基础。
然而这常识的约束力,在全世界都趋于文明进步的当下,竟越发可疑起来。究竟如何可疑,我懒得多说了。托现代互联网的福,我们天天都可以看到一幕幕超现实主义闹剧或惨剧的上演。须知这些仅仅是在当今高效的舆论监控之网下的漏网之鱼。我悲观地认为(几乎可以坚信)冤沉大海者永远是冰山那海面之下的部分。但这一切的不合理,一切的违背常识违背道义的荒唐与卑鄙,如果一路往根儿上溯源,到最后,按照当权者一贯的宣传路数,极大程度上是要归罪于“复杂的历史原因的(这话太可笑了)”,而我在不断深入地认识到自身的渺小与无力后,甚至非常乐意去相信这种论调。我在愤慨激昂之余,仍固执地对未来抱有希望。正如连岳所说,我们唯有“等我们的父亲死去”。我相信能这样去思考能这样去说的人,都是善良的人,期待社会进步的人,理智的人,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是软弱或称之为信奉社会改良主义的人,不想与父辈为敌的人,不是总想着打倒一切的人,有敬畏的人,真正热爱我们祖国的人。
然而当我们的父辈死去,我们能迎来崭新的世界吗?连岳在得出“等我们的父亲死去”这无奈的结论之前说:你到大街上问问,抱有这种想法(即认为某些弊端亟需改变我们的国家应该更好)的人,在人群中仍少得可怜,我们仍是“异端”,虽然网络会使某个小圈子放大,造成声势浩大的假象。占主流思想的,仍是我们的“父亲们”。我当然不会到街上到处问问,然而在昨天我却与我身边的哥们儿爆发了一场争论。我针对某些具体的难以理解的现象与他讨论,如汶川地震结束后为何没有对大范围的校舍质量低劣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与问责,为什么香港某基金援建的多所校舍大部分都没有倒塌,而政府督建的校舍很多都是用手就可以将所谓水泥捏碎的豆腐渣等等。而换来的回答除了驳斥我的偏激就是我的“越权”——这不是你应该管的事儿。其口吻已经无限接近于官方发言:为什么你只看到我们国家的缺点只看国外的优点?难道只有我们国家有腐败?美国某某灾难的处理远不如我们政府!你说的这些问题这些官员都只是少数、极少数!直至最后说我是不爱国、国家培养我这么多年我没良心、如果遇到战争我第一个做汉奸等等。这使我不由得想起含泪劝告灾民的余含泪大师。余大师的春风得意,原来不仅有官方撑腰,在广大人民中也有强大的群众支持啊。但我想不通的是,为什么逆耳的忠言就这么惹某些人讨厌呢?良药总是苦口的啊。我姑且承认那些无耻的官员只是少数吧,但我们如果真要治疗身上的毒瘤,难道不应该在它还没大面积扩散的时候开始吗?说防治于未然已经晚了,那为什么不能在毒瘤初现端倪的时候果断地进行切除呢?我所看到的情况是,一根指头上出现了毒瘤,要切除这个毒瘤的时候,其他九只手指都来阻挠(邓玉娇的案件就是例证之一),直至真相大白的成本无限加大,直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直至人们慢慢淡忘一切重归“和谐”。除了这九只手指都或多或少被感染了这个理由之外,我想不出别的解释。
我自认是个爱国者。而且是个懒惰的、对政治避之惟恐不及的自由主义者。但我已经被我同辈的朋友定义为潜在的汉奸。并说如果我的父亲在,肯定会当场煽我个大耳刮子。可我只是希望拥有质疑的权利啊!我只希望我有资格问一句问什么?凭什么?我记得这是我们的宪法赋予我的神圣权力。为什么我只看到我们国家的缺点只看到国外的优点?如果非以这样偏激的定语来质问我的偏激,我只想像一个真正当家做主的公民那样大声地说:因为这是我的国家!It's my country!但这句经常可以在腐朽堕落的欧美电影里听到的话,我们的同胞们有几个可以有底气地喊出来。如果喜欢质问某些当权者为什么凭什么的人仍然只是异端分子、异见分子、一小撮,被视为潜在的“汉奸”,那么等我们父亲死去之后,恐怕还要等我们的孙子、重孙子长大。而我恐怕只能继续抱着“无条件不合作”的“汉奸精神”,在边缘徘徊至死或投身红尘在“主流”中消磨成泥,在衰老中偶然重温起这热血渐冷的青春。
我讨厌抱团,厌恶被划归为某一类,也不想成为一小撮、一中撮、一大撮。就像陈绍华说的:我只希望坚守常识。生在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度,我和大多数人一样,拥有更为坚强的神经和自力更生的精神。我不为任何人做发言人,我只想代表我自己。荒谬的是,那些连自己都代表不了的人们狂热地喜欢代表“人民”枪毙谁、审判谁。
其中一个越来越深入人心的常识是:若觉可怪,是因为此乃一个常识稀缺的时代。(梁文道《常识》)
另外一个心照不宣的常识是:如果有民冒着被刁难被挖苦被威吓被关押被鉴定成精神病的危险执意去告官的话,那这冤屈几乎可以肯定是真的。
———————————————————————————————————————————————
严晓玲,她比邓玉娇悲惨一万倍!
转自吴怀尧博客:
http://club2.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878786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