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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控股600112业绩预告违规被处罚且有生效判决投资者可索赔

(2020-10-12 12:05:52)
标签:

天成控股

财经

股票

分类: 证券民事赔偿

天成控股 600112

2018年11月29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成控股,代码:600112)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之前,2018年1月11日,天成控股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2018年10月18日,天成控股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17年1月26日,天成控股以董事会公告名义发布发布《2016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6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0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2017年1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受理西仪股份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此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7年2月22日。

2017年4月23日,天成控股又发布2016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016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1,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更正为-9,700万元。导致业绩预告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1)冲减递延所得税资产3,63万元;(2)资产置换事项调减收益4,7707万元;(3)计提坏账准备2,074万元.公告发布后,天成控股股价于4月24日、4月25日连续两天跌停。2017年4月26日,天成控股发布2016年年度报告。同日,天成控股发布公告称,鉴于天成控股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告发布后,天成控股股价于4月27日、4月28日连续两天跌停。

中国证监会认为,天成控股在本次资产置换事项的收益确认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形下,提前确认了资产置换收益,使其2017年1月25日发布的2016年度业绩扭亏为盈公告与实际情況严重不符,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虚假记载行为。故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天成控股及其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由于天成控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为维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曾经购买过天成控股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登记。

您若有亏损需准备进行索赔的,可以联系宋一欣律师证券诉讼服务团队,我们将为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宋一欣律师认为,天成控股索赔条件为: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4月22日间天成控股股票或债券,并在2017年4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律师对本案的提示与说明)

1.上述提示的索赔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投资者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按照法律规定,一经中国证监会认定该上市公司或相关责任人的证券欺诈行为成立并做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方可正式委托律师提起索赔诉讼。索赔的最终条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结论进一步调整,并以相关法院最终生效的判定或认定的赔付范围、赔付标准、计算方式为准。

2.在拟提起的民事侵权诉讼案件中,公司退市与否,不影响索赔诉讼的进程,但有可能会影响诉讼进度。但破产(包括重整或清算),则有可能会影响诉讼进度。

3.律师服务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行支付,同时,依据法律规定,律师不应对诉讼结果做出承诺。

4.投资者索赔登记或预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开户信息单。(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及对账单原件(从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至今)。如兼有普通账户及融资融券账户的,或如有多账户的,皆应提供,并予以注明;如交易次数频繁,请提供Excel表并电邮。(3)自我估计的投资损失差额。(4)包含地址/电话/手机/邮箱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

 

(友情提示)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执业证号:13101199210628065)

电话:021-6314058115121135605(工作日9:00-18:00,微信同号)

Email:songyixin0214@hotmail.com

地址:上海田林东路55号1902室(2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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