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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惩罚、体罚、处罚教育(yc)(2007-02-12 12:01:13)

 

前几天我写了一篇《惩罚之中有艺术》的博文,博友评论说,要是把惩罚的具体办法写出来才好呢。这个意见提的真好,它是我长期以来想解决的问题,也是全国的老师们想要找到的答案。网友们在网上发了不少这样的文章,虽然合情但不够合法。全国的教育专家对此也是避重就轻,不论多长的文章,从中也找不到老师们所需要的具体惩罚之办法,只是写一些有关体罚和惩罚的现象、对学生身体心理的危害以及所带来的法律责任等。我一个小小的山区教师又怎能写出可人的文字呢?尽管如此,我还是硬着头皮写写,不尽人意之处,博友不要见笑。

 

 

《教育大辞典》中对惩罚是这样解释的:惩罚是对个人或集体所进行的戒责,旨在控制某种行为。《教育词典》认为惩罚是对学生思想行为给与否定的评价,但是惩罚不是报复,决不应使学生在精神上受到侮辱、肉体上感到痛苦、物质上受到损失。

我感到《教育大辞典》的解释比《教育词典》的解释要科学一点,因为惩罚是一个大概念,就是对犯错学生的一种责罚,责罚过当就形成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了,所以体罚可以说是惩罚的一种形式,但不是唯一的形式。《教育词典》的解释太细,和体罚与变相体罚并列起来,让人不好把握和界定。

根据《教育大词典》的解释,我认为惩罚应包括体罚、变相体罚、和处罚。

 

 

体罚在《辞海》中的解释是:“成年人(如父母或教师)对小孩身体使用的惩罚,其严厉性从打手心到打屁股不等”。根据现阶段的教育形势,我认为体罚应该是老师对学生身体上实施的暴力行为。用“暴力”这个词,目的就是界定学生身体感觉疼痛与否,如果用手掌在学生的屁股上拍了一下,学生不感觉疼痛,也不能算是体罚。由此可见,老师为发泄气愤,亲自或指示他人拿棍棒用力抽打学生身体,抓住学生头发碰墙壁,拽学生耳朵和扭脸,拳打脚踢等,都属于严重体罚行为。

变相体罚是义务教育法中提出来的,据我所知,到现阶段还没有明确的定义。我认为,从教育法的立法意思来看,是为了禁止老师使用各种有损学生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的手段管理违纪学生,这些手段除了暴力式体罚外,还有非暴力方式达到了体罚效果的手段。我认为用非暴力方式达到体罚效果的手段就是变相体罚,其要素是:(1)惩罚时不接触学生身体;(2)惩罚方式非人性化;(3)损害了学生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由此可见,罚学生面壁思过,长时间罚站,罚超体力劳动和超负荷体育活动,强迫学生喝尿吃非人食物,粉刺挖苦,漫骂等,都属于变相体罚。

处罚在现阶段也没有明确的定义,我认为处罚就是按照学校制度对学生实施的一种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惩罚,他不同于体罚和变相体罚。老师和学校对学生的合理惩罚都属于处罚范畴。我写的《惩罚之中有艺术》,讲的合法性、科学性、和艺术性都是处罚教育应该注意的事项。

既然我们分清了惩罚、体罚、变相体罚、处罚的含义了,那么在学生管理中,时刻把握原则,就不会出现违规违纪的管理行为,即便是由于自己感到不习惯而使管理效果暂时差了点,但长时间坚持,一定会有好效果的。另外,教师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提高教育素质,善于创新,其教育效果会更上层楼。实践证明,教育理念新,有创新意识的班主任,所带的班差生就少。

究竟如何惩罚效果才好,这是不能一概而论的。惩罚仅仅是教育的一个方面,向一个方面要质量,不符合教育规律。由于教育不须体罚和变相体罚,义务教育阶段不须开除学生,再加上因惩罚不当造成的民事纠纷所带来的影响,教师心里总憋着一口气,于是大喊没有惩罚的教育是失败的教育。其实国家也没有规定不须惩罚,只是不须体罚和变相体罚而已。不须体罚和变相体罚不等于不须惩罚,这是我们老师应该分清的。如果那位老师不服气,你就以身试法,去体罚那些打架斗殴、小偷小摸、夜不归宿,迷恋网吧学生去,你用体罚能把这些学生全教育好并且不出恶性事件,我代表中共中央总书记给你发奖,你有这个把握吗?

 

 

惩罚和赞扬是教育的双翼,但也不是万能。教育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谁都不可能说的完全清楚,人们谈教育也是一个一个的个案,不可能以偏概全。我这里也说几个惩罚的案例。

案例一:为了有效的管理特差生,我校制定了《学生奖惩制度》,制度中规定,学生违纪分别给予写检查,写保证书、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开除学籍(只对高中生)等处罚;违纪学生填写违纪登记表备案,凡受处罚的学生,学校把检查书、保证书、违纪登记表、家校联合教育卡、班主任教育材料、处罚决定书等装入学生档案;受处罚的学生在老师的教育下转变好了,可以写撤销处罚申请书交班主任老师,班主任老师同意后报学校政教处,政教处同意后报校务会通过,将处分撤销。没有撤销的处罚材料,在学生到其他学校上学或者就业时,随档案转走。

小张,从高一到高三,打架斗殴,泡网吧,屡教不改,各级处分都受过,就是没有被开除(由于社会关系),在整个高中受教育阶段一直没有教育好,处罚材料也没有撤销。毕业后想当兵,随同家长到学校找班主任开政审证明,班主任不予开假材料,又找到学校,学校也不予开假材料(征兵政审是严肃问题,学校决不敢开假的),结果小张没有入伍。这件事在一次纪律整顿大会上讲给全体同学听,对违纪学生震动很大,会后,高中部的几位屡教不改的学生主动找老师谈心,表示以后决不犯错,好好做人,努力学习。本次纪律整顿大会受到了预期的目的。

这个案例说明,处罚要给学生压力,要给学生心灵的震撼。合理的惩罚教育要持续性发展,过去的案例就是现在的良好教材。刮风时波涛汹涌,风过后风平浪静,这样没有持续性的教育是失败的。

案例二:初三学生小李,是班里差生的小头目,带领几位同学逃课,泡网吧,打架斗殴,问同学索要钱物。是典型的“黑老大”,学校给他处分越多,他的报复心理越强。家长无奈,教师技穷。新班主任上任后,经过一段事件的了解,认识到小李是个很讲义气的人,一但服了人,一定是个好孩子。还了解到他的家庭经济状况十分好,他有靠山吃山的心理。于是班主任为他精心组织了一次演讲会,第一个程序是让全班学生答题(书面):(1)你家有几口人?(2)如果你的父母亲必须有一个要永远的离开你,你最不想让离开的是母亲还是父亲?(3)假如两个亲人都永远的离开你了,你将怎么生活?(4)以你现在的表现,你能经营了父母的公司吗?一旦破产了你有能力把弟弟妹妹抚养大吗?说说你的想法。第二个程序是根据你答题的想法,写一篇演讲稿。第三个程序是小组演讲,最后挑出8名同学在班里演讲。小李写的很实际,经过班主任加工后也很感人,最后在班里演讲受到了同学们的好评。从此,同学对他刮目相看。自己也变的听话了,他的几个同伴也随着他变好了?

这个案例说明,处分不一定能给学生压力,案例中所用的精神惩罚却给了学生积极的压力。这种压力是呼唤,使学生的良知再现出来。想法给学生积极的压力,唤醒良知,牵引灵魂,真是教育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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