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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太阳,晒死人了。
拉克鲁一脚一脚使劲踩着自己的影子,抱怨地想。按照巡逻路线,他从拍卖行绕竞技场大半周,到旅店门口再原路返回,每一趟会经过两处还算像样的阴凉地。被正午的大太阳一直晒着,人非疯了不可,还好有这么几步阴凉能喘息一下。他很小心地计算步伐,尽量延长自己在阴凉里的时间。
——当时为什么没分配在永望镇呢?那儿可凉快。不过大冷天也够难熬的。藏宝海湾治安超差,棘齿城空荡荡,都不合适。这儿和安德麦的家中不能比,不过哪儿都无所谓。
想到这里,脚步又从太阳地挪进了阴凉地。
——哎,哪儿都无所谓。
谁让自己不愿意留在家乡,非要当什么“战士”呢?
在顶多几十步的阴凉里,他又想起自己的父亲第一次听到“我不想经商,想当战士”这句话时的反应——
“你说什么?工程师吗?”父亲咧开嘴露出大板牙,那表情仿佛再说“怎样,给你个台阶下”。
“不是的。想当战士。”他没有回避父亲揶揄的目光,“想上战场。”
“哦,想发战争财?”父亲还不死心。
“当战士。打仗。”他舌头打结地说。
“当兵。”父亲绿色的脸皱成一团,好像吃到什么味道奇怪的东西,“瑞布利兹家的长子要当兵。要打仗。”
“对。”他点点头。
“而且没人雇佣,只拿普通军饷。”
“就是那样。”——脚步又移到了太阳地。
父亲深吸了一口气,怒火像热浪一般爆发出来:
“想打仗!和谁打?你是想和伊利丹较量一下,想对付燃烧军团?啊?还是你准备投靠个主子,跟一帮活尸体一起攻打暴风城?醒一醒!拉克鲁·瑞布利兹,你是个地精,你出生在商人世家,你的手应该被算盘珠子和金币磨出老茧,而不是去拿什么可笑的武器!你这念头哪儿来的?肯定是哪个不长进的行脚诗人,在酒馆里一个劲地唱那些编出来的战争故事,而你这个游手好闲的小子碰巧听见了,你就开始妄想成为什么英雄人物,在战场上丢掉一两条胳膊腿儿,再骑着愚蠢的大马、大猫到处接受别人的崇拜,混一块不值几毛钱的勋章带回来,好让安德麦的公民都知道瑞布利兹家出了个当兵的……”
暴烈的塔纳利斯骄阳和这段不痛快的回忆内外夹击,把拉克鲁弄得头晕目眩。
“嘿!你!你给我站住!”
四五个地精轰隆隆从拉克鲁面前开过,个个挥舞大棒,追着一个兽人向城门跑去。
哎,又来了。拉克鲁硬着头皮跟上队伍末尾跑起来。那个在城里寻衅滋事的兽人已经被撒网器困在离城门不到五码的地方,他们要做的就是用手里的家伙事儿把这个动弹不得的暴徒胖揍一顿,再把他扔到短时间内爬不回来的地方。
当这种不需要战斗技巧、不需要谋略、不需要什么战争荣辱观甚至不需要正义感的兵,真是一点都不酷。
用大棒殴打破坏城市治安的捣蛋分子时,拉克鲁忍不住开始认同父亲的说法。那些唱着战争史诗的诗人们都是说谎精,他们利用了拉克鲁的年少无知,把一个本该在家族企业里顺利成长的精英人才变成了无聊的、碌碌无为的、必须要在大热天毒日头底下执勤的——
加!基!森!卫!兵!
“嘿你!你站住!”
四五个地精再一次轰隆隆从拉克鲁面前开过,这次被追的是一个绑小辫子的人类。他边跑边喊“赞美圣光!我的行为是正义的”,紧接着被撒网器捕获,大棒和短棍劈头盖脸朝他招呼过去。
——老子想打仗啊!
拉克鲁抡起大棒再次加入围殴行列。
整个白天就在加基森市区东征西讨,总算捱到太阳偏西,前来换岗的瓦格姆·雷管从他手里接过执勤的牌子:“卖力地干了一天?”
“啊。”拉克鲁抹一把脸上的汗,“镇上忽然多出很多人,到处都有人在闹事。塔纳利斯发现金矿了吗?”
“没金矿。听说要打仗啦。不是塔纳利斯。在更西边,酒馆里所有人都在谈论这事儿。”
“打仗?”拉克鲁的心猛地一跳,赶紧按住胸口,“打什么仗?和谁打?”
“听说得从千把年前说起,谁在乎呢。咱们只要保障城市安全就行了。”瓦格姆戴好牌子,拍拍他的肩膀,“脸色难看得很。去歇会儿。”
是啊。我一秒钟也坚持不了了。
拉克鲁点点头,拖着脚步走进酒馆。
现在他需要一杯冰凉的啤酒和一个能把双脚翘起来坐着的地方,找人打探一下关于打仗的事。但是这时候酒馆里全是来吃晚饭的人,大厅里最大的长条桌上都坐满了,联盟和部落的座位并没有分开,而且数量基本相当。他们的眼睛全都盯着坐在自己旁边或对面的对立阵营成员,对盘子里的食物反而没多大兴趣,空气里弥漫着奇怪的体臭和酒味,让刚换岗的卫兵职业性地提高了警惕。
“我闻到了要打起来的味道。”终于坐下来,他对拿着一杯冰啤酒上来招呼的老板说。
“我闻了一整天要打起来的味道。”菲兹格瑞博撇着嘴,“希利苏斯很快就要成为大战场啦。”
“他们都坐在一起是什么意思?”
“下午有个家伙提议的。他说联盟和部落已经成了战友,应该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同一只山羊的肉,喝同一个桶里倒出来的酒,只差没说该睡同一张床。”
“战友又是什么意思?”拉克鲁偷瞄一眼长条桌,“只有在反抗我们抓捕的时候他们才是战友。”
“啊,这可说不好。”菲兹把啤酒递给拉克鲁,“听说是大场面,两边非得联手不可。”
这时候不知道是谁打碎了第一个杯子,清脆的咣啷声之后时间仿佛停顿一秒,咒骂声和武器出鞘声就充斥了整个大厅。巨魔揪住矮人的胡子,侏儒踩着牛头人的脑袋,飞斧和奥弹嗖嗖有声地在桌椅间穿梭。当长条桌被几个兽人掀翻时,瓦格姆一马当先冲将进来,用地精特有的公鸭嗓子喊道:
“酒鬼们!统统不许动!”
没人听他的。桌板被当成了掩体,半空中飞行着各种怪东西。瓦格姆撒出第一个网,套住一个正准备冲他扔酒瓶子的矮人。
“我说了不许动!你们要明白这是谁的地盘!”
那矮人大吼:“他们先动手的!”
“得了吧大叔,你也还手了!”瓦格姆说完便大吹哨子,刺耳的警报声让所有人都忙不迭地腾出手来捂耳朵。大量地精卫兵涌进酒馆,哨声几乎掀掉了屋顶。
“你愣着干什么?!”菲兹大声喝问拉克鲁,“你也是卫兵,为什么不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
“我现在不当值啊!”他看着手里一口没动的啤酒,愤愤然回答完,抄起屁股下的板凳冲进混战中。
大部分暴徒被捕网控制住,剩下的临时形成一支小队,想突破卫兵的防线冲到外面去。加基森兵站只出动三分之一的力量,在短时间内解决了这一恶性事件。卫兵们收队时拉克鲁也准备离开酒馆,他到底没能喝成那杯啤酒。
“你不会也不给钱就走吧?”菲兹在他身后说。
“反正要打仗了,你赚钱机会多的是,不能请客一次吗?”他没奈何转身掏钱。
“嗨。听说战争还在筹备阶段。”菲茨根本没有听见“请客”二字,眼睛只盯着他的手。
“筹备阶段?!”拉克鲁捏着钱的手停在空中。他从没听说过什么可以从容筹备的战争。“什么筹备阶段?是说这种日子刚刚开始吗?!”
这种日子刚刚开始。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加基森,取道塔纳利斯前往即将成为战场的希利苏斯沙漠,想租用飞行站的双足飞龙和角鹰兽必须排队等候,酒馆每两天被彻底砸碎一次,无论是铁匠铺、裁缝摊子还是拍卖行,热血的战士们会因为任何一点小事打起来。只要一打起来,拉克鲁或瓦格姆就有活儿干。这样的情况大概持续了三周左右,直到大家终于意识到在中立城市和卫兵作对永远讨不着便宜,加基森的气氛仿佛一夜之间变得安定团结。
“他们变得好乖。”傍晚换岗时拉克鲁对瓦格姆说。这一周拉克鲁值晚班,“有什么新鲜事吗?”
瓦格姆把执勤牌递给拉克鲁,用鼻子尖指了指酒馆的方向:“来了个诗人,带着一个骷髅舞娘。说实话,表演还不错,不过想到他们是被执政者派来的,我就懒得理他们。”
诗人。舞娘。拉克鲁不屑地笑笑。这几周他已经知道了这场战争大概是个什么情况,整个世界所有的人都在为了安其拉甲虫之门的开启而东奔西走,搜寻各种草药、金属、布匹和其他东西。战争对物资的需求是个无底洞,每个大城市都设立了募集处,物资都流入了希利苏斯的塞纳里奥要塞,战争一旦开始,那里将是最靠近前线的补给处,而加基森则会成为真正的运输中转站,相当于通向希利苏斯咽喉之地的胸腔和胃囊。
但是,诗人和舞娘来干什么呢?
巡逻路线不变。酒馆里传来悠扬的弦乐声,一段终了,掌声响起。
唱的是些什么啊?总之,还是那些编出来的故事吧。为了让新兵不畏惧鲜血,让老兵好了伤疤忘了疼,让孩子们萌生当兵的冲动,回家去跟父亲吵架。
想到这里,拉克鲁猛甩头。沙漠之都的夜晚并不比白天好过,他除了要忍受从南边吹来的湿热海风,还得和成群的蚊虫对抗。这三年来的卫兵生涯留给他的记忆满打满算只有两天分量:白天的执勤和夜晚的执勤。执勤时应付打架的人。不执勤时在酒馆里花掉军饷。巡逻路线永远就是那么几条,城市永远就是那么大,痛殴暴徒的时候,永远只会用那么几招。
——当初应该接受父亲的告诫,老老实实地经商吧?如果,如果能参与到即将开始的安其拉大战的话,也不枉自己来当一场兵——
他继续猛甩头。这事儿成不了。别想了。脚步再次移到酒馆门前,偶然听到的只字片语让拉克鲁十分无奈。
——好啦。好啦。你想进去听人家唱歌是吧。那么就等到这个星期的晚班结束,下周就可以进去听啦。
怀着这样的想法,他熬过了有生以来最漫长的七个夜晚,整个人瘦了三磅,终于在傍晚拖着脚步走进酒馆的时候,里面的表演已经开始了。
“……
不,先生们,别让酒满出杯口,
喝得太多我怕自己会口不择言,
醉鬼只会让姑娘们觉得讨厌。
倘若你们喜欢这竖琴的音调,
我当然愿意继续拨动琴弦!”
“音乐是神明赏赐给我们的礼物,
我也恳请诸位,给我一些奖赏。
你们的背包中也许还有一些零碎东西,
几块铜锭?一打毛布?
这些只是微不足道的杂物,
但是一块青铜,就是一把崭新的箭簇!
小姐们,你们不会缺少一件精心缝制的礼服,
何不将符文布打成优质绷带,
送至前线给勇士们包扎伤处?
诸位,希里苏斯需要你们的慷慨捐助!”
拉克鲁在角落坐下来,点了一份卫兵例餐。一进来他就注意到那两个艺人了,因为他们坐在酒馆里最亮堂的地方。那位歌者穿着一套有兜帽的长袍,整张脸都藏在阴影中,他的手是暗绿色的,握着一把磨得十分光滑的旧里拉,大概是个兽人,但很少有兽人会有那么一把高亢婉转的嗓子,这声音极富穿透力且弹性十足,尽管酒馆里人声嘈杂,他的歌声却能够盖过所有噪音。舞娘则在长条桌上翩翩起舞,她瘦削得仿佛一片影子,跳起舞来像只蝴蝶。
在一阵阵喝彩声中,各种各样的物资被人们从背包里掏出来扔在桌子上,不光是铜锭和绷带,扎成捆的皮革和晒干打包的草药也越堆越高,里面甚至还有一些贵金属锭,舞娘能跳舞的地方越来越窄,歌者以一串华丽的和弦结束了这段弹唱,他的搭档一个单足旋转从桌子上跳下来,优雅地向众人鞠躬。
“怎么样,不赖吧?”老板菲兹不知道什么时候踱到他身边,笑嘻嘻地问他。
“还行。”他本能地抵触那些“不长进的行脚诗人”,不想那么直接地对他们表示好感,“你找来的?”
菲兹挤挤左眼,显得十分得意:“我才不会花钱去找这种人……他们在艾泽拉斯全境的每个酒馆都会逗留一阵子,鼓动人们给希利苏斯捐东西。托他们的福,这几天卖掉的酒能把我们俩淹死啦。”
拉克鲁注视着正在忙于收拾桌上散乱物品的兽人歌者和亡灵舞娘,忽然问道:“他们什么时候离开?”
“已经退房了,可能今天晚上表演完了就走。”菲兹不无惋惜地摇摇头,“虽然我不需要什么长驻歌手,不过他们确实挺棒的。”
长条桌上的各种东西怎么也收拾不完。期间他们又应酒客的要求唱了几首小调,后半夜一个早就喝醉了的矮人说什么也要强逼着歌者学一首矮人战歌,兽人很快从矮人五音不全的吼叫声中整理出正确的旋律,用通用语演唱了一遍,酒馆里的矮人们以无限敬佩和真正的酒醉失控和那兽人勾肩搭背酣唱此歌,直到一群卫兵吹着哨子冲进来。
“啊。”为首的正是反应敏捷行动快速的瓦格姆,“抱歉先生们,你们太吵闹了,我还以为……我很抱歉。请继续吧。”
说着,他做了个手势指挥卫兵们收队。这时那位歌手走上前来:“谢谢您,长官。”
“呃?”瓦格姆一愣,“谢我?谢什么?”
“您为我们维持秩序,”歌手抹掉兜帽,露出面孔和一条又长又粗的棕色麻花辫子,“真是太感谢了。今晚我们会收拾好东西,黎明时分启程前往希利苏斯。这段时间承蒙您的关照,方便的话,想请您喝一杯。”
瓦格姆的脸上一连闪过“啊?这么快就走了”、“怎么可能有人因为这个感谢我”、“什么!这是个女人”、“居然要请我喝酒?!搞错了吧”等等数种表情,最后他咳嗽两声,愚蠢地说道:“维持城镇治安是我的工作。我在工作时间从不喝酒。”之后他立刻意识到了自己的愚蠢,干巴巴地说下去,“我很希望为希利苏斯做点什么,时间就是金钱,我的朋友。嗯,我是说,很高兴能帮上你的忙。”
“你快去维持城镇治安吧。”拉克鲁在旁边打个岔,拽着瓦格姆走出酒馆,免得他站在一堆矮人的呕吐物旁继续从自己有限的语汇里寻找适合在这个情况下说的话。
两个人在城区里兜着圈子,直到瓦格姆忍不住提起话头:“跟着我干嘛,你现在又不当值。”
“啊。的确不当值。”
他们俩又沉默地沿着巡逻路线走了十分钟。
“瓦格姆,你瞧,我这里有一个金币。”走到拍卖行门口的时候,拉克鲁从裤兜里掏出钱,放在手心里。这枚金币边角有些磨损了,但在沙漠之城非常罕见的晴朗月夜中还是闪闪发光,“我是说,我能拿出一个金币。”
“我也能。”瓦格姆脚步不停,眼睛看着别处。
“那太好了。”
他们又走了几步,瓦格姆迅速从口袋里掏出金币塞给拉克鲁:“你要是敢私吞,我就向安德麦法庭起诉你。”
“我不是那种地精。”
“这可难说。”瓦格姆的小眼睛贼溜溜地看着路对面的旅店,“你瞧,他们出来了,你快去,我在这儿看着你。”
“好吧。”拉克鲁咽下一口唾液,一溜小跑来到旅店门外的一个阳棚下,朝刚从里面走出来的歌手和舞者招招手,“嗨,你们俩,能不能到这儿来?”
歌舞搭档对视了一眼,走到拉克鲁身边。
“小姐,这两个金币给你……你跳得非常好。”他在衣角上擦干金币上的汗渍,递到舞娘面前,“我是说,我和我的朋友,就是你们刚才看到的那位城镇卫兵,我们也想为安其拉大战贡献一点力量。”
被遗忘者姑娘看看金币又看看拉克鲁的脸,显得既惊讶又开心:“您真慷慨。不过我们不收钱,钱多闲话多。”
“那,那你们完全可以把那些货物卖掉,买进更多东西。我了解行市,可以在一天之内帮你们翻赚出至少百分之六十的物资……”
舞娘和诗人交换了一个“果然地精都是商人”的眼神。
于是拉克鲁抬起手想把金币塞进舞娘的腰带:“就这一次,拿着这钱去买一些你们需要的东西……”
舞娘被诗人一把拉开,拉克鲁的手塞了个空。那位诗人把拉克鲁上上下下打量一番,露出一个尴尬的微笑:“地精先生,我知道您很真诚……我们现在需要铜质调节器,如果想帮忙的话,您能抓紧时间制作一些吗?我这儿有材料。”
“呃,你是说,真的不要钱?”太好啦。拉克鲁把金币装回裤兜,深深地感到没有与它分离是多么开心的事情。
“请拿着这个。”诗人递给他三四包铜锭,“如果您能快一点的话……”
“我做我做!你们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拉克鲁抱住铜锭满口答应,完全忘记自己对工程学一窍不通的事实。等到他终于想起这个,双脚已经站在了铁匠铺门前。
什么是铜质调节器?
他一屁股坐在铁砧旁。
“你在这儿干什么?!”瓦格姆迅速窜到他面前喝问。
“我没……哦对了,人家不要钱。”他垂头丧气地说着,把金币还给瓦格姆。
他的搭档看了一眼金币,鼻孔里发出一声“哧”。
拉克鲁灵机一动,从地上直跳起来:“啊!你!你是工程师对吧!”
“我是加基森卫兵。”
“瓦格姆·雷管,你是工程师,你全家都是工程师!”拉克鲁把铜锭塞进瓦格姆怀里,“拿着这个,全做成铜质调节器,你敢私吞材料我就到安德麦法庭起诉你,快去!”
“我不干。”瓦格姆把铜锭放在脚边,“除非你把我的金币还给我。”
“我还给你了!”
“得了吧你这滑头,你给我的这个边儿被剪过了!”瓦格姆把那枚金币伸到他面前,“把我那崭新的金币还来!”
“瓦格姆,你怎么跟个小孩儿似的……”拉克鲁自知理亏,嘟囔着找出新金币递还给人家。
“这还差不多。”瓦格姆把钱贴身收好,从包里取出工具,斜眼儿看看拉克鲁,“你在这儿干什么?!”
“我看着你做,免得你揩油。”
“懒鬼,你现在应该替我巡逻!快去!”
于是瓦格姆在铁砧前摆弄小锤和螺丝刀,拉克鲁小声咒骂着巡逻,数次经过在诗人和舞娘坐着休息的长凳。他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太谦恭,于是每次都回避她们的目光。不过他并不知道其实在那对搭档眼中“这个地精卫兵”和“那个地精卫兵”之间基本是没有区别的。
巡逻到第十二圈时,瓦格姆终于叫住了他。
“哦哦,弄好了?”他赶忙凑上去。
“你走了七圈就弄好了。”
“啊?!无耻的资本家……”
“什么都不付出就想占便宜,这种事哪儿找去?快闭上嘴,帮我把这些摞起来。”
他俩抱起成打的铜质调节器走到诗人面前,瓦格姆用脚尖踢了一下拉克鲁的小腿肚子,他往前一踉跄,差点扑在舞娘的膝盖上。
“那、那个,”拉克鲁稳住自己的身体,把装置点交给她们,“我是说,很高兴为您效劳。”
“太好了!”骷髅舞娘从背囊里掏出一本厚实的小册子和一支炭笔,“您和您这位同事尊姓大名?我们会记下每一位为希利苏斯做贡献的人的名字。”
“那个,我们、我们的名字,你就写……”拉克鲁把嘴里的口水吞干净,转头看了看瓦格姆。——来个威风八面的绰号怎么样?“热砂港英雄”之类的?“你就写热、热心市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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