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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华南虎照片事件与义乌市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诉讼 (2008-01-07 23:01:06)
 

义乌市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向义乌市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希望法院对周正龙、关克的言论造成的侵害进行救济。我本人作为义乌市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就几个观点同网友交流,以期获得网友的理解和支持。

华南虎是否存在,是一个事实问题。这个事实的发现或者被确认是学术问题。从事实被发现到被确认,需要证明,这是学术的需要,而不是事实本身的需要和法律的需要(我将另外谈发现权问题)。现代科学希望通过可以重复的实验,确认事实被发现或者发现科学真理。

       在华南虎照片争议出现以后,很多网友希望法律介入,包括刑事司法和民事司法介入,说明网友法律意识增强,希望通过司法确认,来认定事实,辨别真伪,其实司法只是通过程序的正义来平息纷争,并不见得能够还原事实本身。

法庭诉讼的证明不同于学术上的证明,通过司法确认的事实也未必就是客观事实。在司法理念上,还原事实真相是永恒的追求,但是司法实践中司法认定的事实未必就是客观事件本身。一个法律纠纷的解决更是有局限性,其认定的事实和产生的效力也仅限于争议的本身。

野生华南虎是否存在本身不是法律问题,但是围绕华南虎照片却产生了很多法律问题。不同的法律问题,有不同的法律规则调整。

义乌市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提起的名誉侵权诉讼,旨在对在华南虎事件中某些当事人不慎重的言论导致对无辜者的伤害进行救济。在法律意义上,该案法律事实的确认不是以野生华南虎是否存在为前提,也不以周正龙的照片真假为前提。

       很多诉讼,不必要赋予公益的性质,对法律和规则尊重本身,就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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