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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人PK香港人:谁更认真?

(2007-06-25 14:37:33)
标签:

香港

产经

感悟随笔

分类: 财经天下
 

德国人PK香港人:谁更认真?

 

    近两个星期的工作因为公司与德国CLAAS公司的一份合同,忙而着急。德国公司是设备生产供应商,该公司于1913 年创建。我们聘请的代理是EKPAC CHINA  AB,该公司于1914年在瑞典创建。两家公司都有近百年的运营历史,在各自的行业内都具有很好的业绩与地位,但是,他们之间的合作,还是第一次,就是因为我们的项目,因此双方都比较谨慎。

    早在4月份的时候,EKPAC CHINA  AB就按照我们的要求给CLAAS提供了一份标准的合同,5月份的时候,CLAAS的律师修改了合同,修改的地方多达30多条。香港的律师一看,认为德国人太死板了,明明是格式化的合同,干吗还要作那样大的修改?电话通过EKPAC CHINA  AB北京代表处的Geolge把意见转达给我,我问“付款条件是否有问题?”、“供货时间是否有问题?”说“没问题!”,我说“好!”,其余的细节必需在两个星期内统一意见,随后,双方的律师你来我往地按照各自的理解逐渐地靠拢,很难说是谁作了让步,应该是我的斡旋与抓大放小的思想逐渐让双方达成统一。星期五、星期六两个整天的核对、交涉,算是没有实质分歧了,于是打印好合同,等星期天CLAAS的Tainsher星期天来北京签署,可就在签署前的一个小时,CLAAS中国首代老徐给我电话,说是昨天说好的条款,怎么香港方还是没有完全调整过来,等下午3:00见到Tainsher的时候,德方核对出5条分歧,先征求我的意见,一听基本属于无关痛痒的一些内容,为了加快合同的签署效率,我一一同意,总算是于5:00左右在合同原件上签字完毕,大功告成!

    这次,总算是感受到了国家贸易的繁琐与认真,保险的条款涉及到“战争保险”的层面,细节的地方涉及到个别单词的拼写,如果是中文的表述,我想合同要简单得多,签署的效率也一定要快得多,只不过是在执行的时候顺利的话,皆大欢喜。不顺利的话,英文的合同在签署的时候极其的繁琐与冗长,但是,在发生纠纷的时候,英文程序的合同却要安全与有保障的多。近期沸沸扬扬的达能与娃哈哈的恩怨,表现出来的是商标之争,实际是控制权与经营权之争,是利益之争。我理解,一定程度上,是经营理念、法律程序上的差别所致,包括他们1996年签署的合资合同时中外理解与表述上的差别,乃至中方的疏忽,以至于今天的被动与难堪。也难怪,在国际贸易日趋频繁的今天,通晓国际法律的英文律师身价越来越高,价格体现了价值!也理解了今天,我们项目中的德方律师与代表我方的香港律师的认真与执著了。

德国人PK香港人:谁更认真?

(激战过后的把手言欢!摄于2007-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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