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才知道,把自己喜欢的男人介绍给自己的好姐妹是多么愚蠢的一件事。原来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深深的爱上他。看你们俩你侬我侬,我真的很痛苦,你能不能把他还给我。没有了他,我真的活不下去。”
这是好友琴发过来的一则手机短信。我读这则消息的时候,是秋天的一个晚上,有风从敞开的窗口溜进来轻拂我的头发,客厅里凉意在不断加浓,仿佛有台冷气机隐在暗处却工作得明目张胆,让人感觉到季节的暴力。
我看着窗外灯火通明的城市,回想女友的短信,脑子里一阵迷糊,很费力的也串不起那些句子的意思。我想要电话琴,及至找出她的号码,又很害怕摁下去,仿佛那是一个看不到底的陷阱,我不敢让自己陷落。
琴是我多年的好友,和我一样,也单身多年。不同的是,我的前夫正幸福的和别的女人生活在一起;而她的前夫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琴说,她生就了克夫命,还是不要再恋爱再结婚再害其他男人了。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这么多年来,琴一直对男人敬而远之。
但她很关心我的情感生活,知道我依然热切的渴望爱情和婚姻,也就很希望我能够再度恋爱,并再次获得幸福的婚姻。
我记得那是个星期天的傍晚,我懒洋洋的蜷在客厅的沙发里,听一曲不知名的英文歌。琴的电话就打过来了,她说她认识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想介绍给我,问我有没有时间晚上一起唱歌。
我说,能不能具体说说他是怎么优秀的?
琴说,是某制片厂的摄影师,有涵养,有才气,为人朴实善良,人长得也帅气,关键的是还有你喜欢的幽默与浪漫。
琴的眼光一向不错,她说好,就绝对不会差到哪儿去。
于是决定赴约。
我们去了一个叫青春在线的歌厅,其时,摄影师已经到了多时。
是个留着平头的男人,齐刷刷的板寸显得特别的突兀,很有些剌激我。我一直很不喜欢男人平头,感觉平头的男人呆板,木纳,缺乏深度、韵味与风趣。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我只知道这感觉深刻的影响着我对于男人的喜好。
摄影师的平头让我心里感觉很不爽,我认定这将是一场短命的约会。
但是,没想到他的歌唱得相当不错,是我喜欢的那种沙哑、浑厚、极富磁性的声音,颇有摇滚歌手的风范。
我不由重新打量这个男人,很魁梧,如果把头发留长点,变成自由式,松松散散的披在头上,应该有七八分的英俊。
我心里这么想着的时候,琴正和摄影师在合唱《无言的结局》,琴唱得很动情,我疑心她可能想起了自己情感的沧桑,真担心她会哭出来。但摄影师似乎没怎么关注琴的情绪,他不断拿眼睛瞟我,遇到我的眼光,会迅速的移开视线,脸上带着不易察觉的羞涩,这羞涩让一个大男人瞬间就有了一份孩子气。
这让我不自禁的想起学生时代,那个坐我后面的青涩男生。他待我很好,那好就像一个不加任何修饰语的句子,直白,简洁,清淡,却真实可触。比如不动声色的帮我做清洁,比如在我每一个晚归的日子里耐心的守候在缺乏安全感的路口,比如偷偷在我课桌里塞一些我喜欢吃的零食。每次看到我回过头瞧他,便会含羞带涩的笑,腼腆得像个小姑娘。
可是阴差阳错,小男生后来成了我的同桌——一个发育成五大三粗的女人的老公。在爱情这件事情上,我总是表现得比别人被动,又或者说比别人迟钝,慢上一拍两拍是常有的事,这直接导致我不是错过这店就是错过那村。当然这话是别人说的,我自己倒没觉得我错过了什么。不过,在那个喜欢塞零食给我还喜欢腼腆的笑的小男生这件事上,我多少还是有些遗憾的。在我离婚多年还搞不定一个男人之后,我曾经幻想过有奇迹出现——某个夕阳如血的傍晚,在飘着红叶的小径上,那个喜欢塞零食给我还喜欢腼腆的笑的男生突然隆重的冒出来,截住我,大声宣布他对我始终如一的钟爱与痴迷。然而奇迹一直没有出现,要命的是,直到现在,当年羞涩的小男生与我五大三粗的同桌依然相亲相爱,没有哪怕是半点要分离的迹象。更要命的是,这个世界本来就小,而我们竟然还住在同一座城市,偶尔,在万家灯火温馨甜蜜闪烁的时候,在某个人来人往的街头巷尾,不期就会遇到两口子手牵着手,说说笑笑,亲密无间的走在晚归的气息里。那幸福的场景总是对我形成巨大的冲击力,让我心酸得几乎要当场放声大哭。
经过了这样的伤痛,会告诫自己,下次再有这样的好男人,绝对不要轻易放过,哪怕是不择手段的施行抢劫。
喂,在想什么呢?琴看我有些心神不宁的样子,放下话筒,坐过来问我。
我笑笑,说,没啥,看你们唱歌,挺合拍的。其实我心里想说挺般配的,突然意识到来相亲的是我,才立马改口。
不准胡说!今天应该你们主唱,我只负责做听众。
摄影师和我合唱时,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选择的是《知心爱人》,琴脱口说了句:一见钟情了吧,都叫爱人了呢。
我捏了捏她的手,小声警告她,不准乱讲!
琴附在我耳朵边说:我看他已经迷上你了。
正在摆弄话筒的摄影师转过脸来,憨厚的笑,他的憨笑配合着他平板的头发,产生了木偶剧的效果,我心里的不舒服便越加的浓厚。
摄影师把话筒交给我,我感觉到了他肆无忌惮的浓情注视,心里有些恐慌。我不敢接触他火辣辣的眼光,因为慌乱,唱错了好几个地方。唱第二段时,我让琴代替我,摄影师脱口而出:不要!你唱得挺好的!你唱!
我看到了琴的苦笑,虽然只是一闪。
那天晚上,摄影师代替琴送我回家,车内飘着某个萨克斯手卖力演绎的魂断蓝桥,但摄影师却在有着忧伤格调的音符中给我讲了不下五个笑话,这令我大为惊讶。
不由再一次打量这个平头男人,这应该是个张弛有度、能够应对自如的男人,或许,可能,说不定,值得走进。
男人送我到我家楼下,看着我上楼,之后开车离去,既温文尔雅,又干脆利落,显示了一个足够内涵的男人足够的绅士风度,我回过身来,目送男人远去,感觉心里某个干涩的地方在慢慢濡湿。
如果,如果有如果发生,或许,这个秋天不会冷清。我掏出钥匙的时候,心里便隐隐有了笑意。
刚打开家门,琴的电话就打过来了,准时得让我怀疑她用计算器计算过时间了。
她说:怎么样?感觉好不好?
我说,没怎么样啊,暂时没感觉。
不会吧,那么优秀可爱的一个男人哪。
我突然很想和她开句玩笑,说既然你觉得优秀可爱,干嘛不留给自己?但想起她对于爱情婚姻的讳莫如深,把玩笑生生的给吞了下去。
我说,是优秀,是可爱,但真要谈情说爱,还需要时间了解才能下结论的,对吧?
第二天,摄影师打电话给我,请我吃晚餐。因为晚上要加班,我没有赴约。正式赴摄影师的邀约,是在电话交流了半个月后。那个时候彼此有了些了解,好感在与日俱增,男人丰富的阅历、不俗的谈吐以及风趣机智,的确让我有些动心。
想来他的头发应该长些了吧,不会再那么剌激我的眼球了吧,这么想着,心中对摄影师的约会便有了些信心。
我们去的是一家刚开张的酒店,因为不约而同的喜欢那个酒店的名字:天成。酒店的名字很自然的能让人想到“佳偶天成”这个成语。我们为彼此相同的心思会心一笑。
因为去得不早,已经没有了包厢,我们只能在大厅就餐。
好在我们还不能算恋人,在哪儿吃饭无所谓。
他的头发果然有些长了,不再是正宗的平头,样子帅气了很多。
我觉得安慰,并且轻松。
摄影师不喝酒,不知道是怕唐突了佳人,还是真如他自己说的根本滴酒不沾,他很细心的要了女人比较喜欢的鲜果汁。
我们举杯的时候,有人站到了我们的桌边。
竟然是琴!
琴的脸色有些苍白,像害了一场大病尚未好利落,尽管脸上带笑,却依然无法掩饰一份倦怠与落寞。
她说:悄悄约会了啊,用不着我这红娘了?
摄影师有些难为情的站起来:这么巧?
我说:主要是这个世界太小了啊。
琴说:主要是我和你们心有灵犀啊。
我们请她共进晚餐。她说和单位同事来的,不打扰我们了。转身离开的时候,回过头来看我,眼神说不出是抑郁还是忧怨。
走出酒店的时候,我看见琴的车就停在了摄影师的车旁,很有些小鸟依人的感觉。那个时候,我十分三八的问了个十分愚蠢的问题:你怎么没追琴呢?她那么出色那么可爱,比我漂亮比我风情比我能干多了啊。
摄影师冷不丁放声大笑,像突然被谁点了笑穴,我搞不懂他为什么要笑那么大声,很吃惊的看着他。
摄影师笑完了,才说:这个世界出色的女人多了去了,都要追的话,我忙得过来么?
我不再继续问下去,不是我提不出反驳的理由,也不是怕自己最终辩不过他,在盘查男人风流史这样的事情上,我有着一般女人无法企及的能耐。
我不再问是因为觉得继续这话题很无趣,而且当时,摄影师突然很用力的就拥紧了我,他搂得太紧,我只顾着粗重的气喘,分不出神来挣脱,又或者说潜意识里还有点耽恋他那散发着男性味道的温暖的怀抱。
他把头低下来,寻找我脸上什么器官的时候,我突然看见琴站到了她与他的车子之间,昏暗的路灯下,我看不清琴的样子,却分明感觉到了她的颤抖。我没去仔细考虑那感觉,因为摄影师很快就把我塞进了他的车子,直到发动车子,他都没有瞧一眼琴。
不久,我过生日。我其实很少正式过生日。因为有了摄影师界入我的生活,我的生日也就变得正儿八经起来。摄影师给我准备的是生日晚宴。他自作主张的邀请了琴。我没有觉得不妥,琴是我的好姐妹,摄影师是她多年的好朋友,我们一起吃饭,庆祝生日,是自自然然的事情。
生日晚宴依然在天成酒店举行。琴走进三楼包厢的时候,摄影师已经张罗好了一切,包括酒菜,包括生日蛋糕,包括玫瑰,包括音乐。
琴显然被生日晚宴隆重而奢华的气势给震憾了,她呆在门口,半张着嘴,忘了回应我们的招呼。
怎么啦?傻啦?我走过去拥住了琴。
天哪,天哪,我的天哪!满屋子的玫瑰,满屋子的浪漫,满屋子的爱意。我曾经就想要一个这样的生日,就想要一份这样的浪漫,我作梦都想。可是,直到他离开这个世界也没有给我。我曾经无数次的想过,一个能够给予你如此惊喜的男人会是怎样一个男人?我以为这样的男人这个世界上已经绝迹了。我想不到,我真是料不到啊。琴跌坐在沙发上,像喝醉了似的呢喃着,完全忘记了我们的存在。
后来,琴喝了很多酒,真的醉得一塌糊涂,摄影师不得不充当了临时的护花使者,把琴抱到他的车上。奇怪的是,那天晚上,摄影师是先送我回家,再送琴回家。
当然,我的家就在附近,琴的家离得有点远,摄影师这么做无可厚非,何况他的本意是希望我早点回家休息。
现在想来,真的很迷惘。
琴的短信又过来。
——我想告诉你的是,他也是爱我的,他应该一直还爱着我。我敢说他之所以对你那么好,之所以那么快就好像爱上你了,全部是做给我看的,我真的敢担保。所以,我请你把他还给我,我不能再忍受他与你在一起了,我和他的这场爱情太极他赢了。我们是好姐妹,你就看在我们多年的情份上,把他还给我吧。目前他对你来讲还是人生的风景,而对我来讲已经是生命的一部分了。
我起身,到厨房想倒点酒喝,转了两圈,却端了杯咖啡出来。喝咖啡的时候,我其实想电话琴,又想电话摄影师,可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说什么,或者想问清楚什么。
一切的语言都是多余,结局已经摆在眼前,像一副棋子的黑与白那样清楚明了。
我把女友的最初那则短信转发给了摄影师,然后毫不犹豫关掉了手机。
我起身准备睡觉的时候,才发觉自己满脸是泪。
我知道这个秋日将与往常一样清凉与寂寞,如果不铁石心肠四处出击把征婚标准一降再降的话。
我知道这个冬天依然只能用自己的左手温暖自己的右手,如果不放弃想要一匹真正属于我的黑马的话。
人其实是蛮奇怪的动物,不把自己逼到极至,常常就不会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也就不会真正懂得身边的、眼前的、能够握在手中的,是多么的珍贵。
能够从容做出选择,能够在选择的时候征求他人的意见,究其实,往往还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需要什么。考虑的过程,尽管是一个去伪存真的过程,但无疑也是一个多少带有功利性质的过程。
飞蛾扑火式的选择,是最感性的选择,是最缺乏智慧的选择,但也是最震憾人心的选择。不管结局如何,完成的都将是值得我们永生铭记的过程,对他人如此,对自己亦如此。
魂断蓝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