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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世界盗版中国的那一天

(2007-04-20 11: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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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

文化产业

自由

管制

    “风声紧了,美国和日本都起诉中国了!”在北京西北三环的路边,北京外国语大学门口,一个卖盗版碟的中年男子捏着一张空的DVD包装盒低声向顾客解释道。
    他并非打算金盆洗手,只是为了减少可能被查抄没收的损失,先让顾客在空的包装盒中挑选,确定要哪张之后,另外有人将碟片从附近拿来。他的顾客中有不少外国留学生,也许就有美国人、日本人。
    这是我在下班路上目睹的情景。在我穿城而过、约1小时的下班路上,总能遇到四五个卖盗版碟的小贩。
    真是一个网络时代啊。美国在WTO就盗版和文化产品进口限制问题起诉中国(日本准备跟着美国)的消息一出,就传到了小贩耳中。日前,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王自强就此回应道,美国政府指责中国对电影、图书、音像制品的市场准入限制导致了盗版的盛行,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
    是的,在我等普通中国人看来,所谓市场准入限制导致盗版盛行也是一种奇怪的说法。也许市场准入限制是为盗版推波助澜的因素之一,但肯定不是主因,不是根源,开放市场准入也绝非解决盗版问题的治本之道,美国人这样说事,显然醉翁之意不在盗版,而在中国市场大饼之间。
    不是限制进口导致了盗版,那么是什么导致了盗版泛滥?又需要如何做,才能真正遏制盗版?
    从表面上看,盗版产品泛滥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它们“价廉物美”——关于价廉,人们说得较多,而盗版产品“物美”的一面往往被忽略了。是的,盗版产品“物美价廉”,它们往往比正版产品上市快,品种多,禁忌少,内容新,更符合市场需求。
    往深层挖掘,就会发现,这一切的根源还在于我们的文化产品市场不是一个正常的自由的市场,我们的文化产业治理不是法治的适应当代精神文明和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管理,在严酷的环境中我们自己的文化产业心志孱弱、身体虚弱,市场上我们自己的文化产品还太苍白,中国人无限的精神创造力和文化创业能力未被释放,这才是需要我们直面和解决的更可耻、更可悲的病症。
    盗版泛滥,无论对于哪一个国家、地区、人群,都是一件可耻、可悲的事,而在中国,它可悲、无奈的意味也许更浓。虽然盗版产品可能以国外产品为多、价值更高,但其实它对国内文化产业的打击更大更致命。因为国内文化企业和创作者多半只有国内市场可以期待,而国外公司有另外的自己的市场可以依靠,中国市场所得不过是他们的额外收入。正因如此,国内的文化企业和创作者才对盗版更加深恶痛绝,日前导演冯小刚就向媒体表达了此意,他要拍摄一部宣传反盗版的短片。讽刺的是,他也承认自己买过盗版碟,并在其中看到过很好的电影。
    当我们缺乏自己创造的满足多样需求的优质正版产品,而我们又需要对国外文化产品进行准入限制以保护民族文化和民族产业时(这是理当做的),从理论上,盗版将不可避免地发生、流传,就像无法清除的感冒病毒,就像宿命。
    打破这种宿命,我们不用听命于外国人,为了本国利益和文化多样性,我们应当充分利用WTO有关文化例外和文化市场保护的条款,对国外文化产品进入,该适当限制的要坚持限制,对国内文化产业和产品,该保护的要继续保护。但限制和保护终非长久之策,我们的确需要深深思考:盗版为什么几乎成了我们的宿命?中国人自己的文化产业如何才能快快长大?文化出口大国和文化影响大国的梦想离我们有多远?
    价格上不说,如果国内市场中的正版文化产品始终比盗版产品陈旧、保守、落后、单调,单靠严刑峻法、重拳出击,将无法根治盗版泛滥;即使肃清了盗版,也将得不偿失、毫无意义——要么导致精神生活倒退,要么将市场拱手相让。
    所以,当务之急和治本之道是如何促进国内文化产业的大发展,改变中国文化进出口的巨大逆差。在文化产业发展和走向世界方面,中国可以说是失败的。说明这一事实的例子、数据俯拾皆是。2001年至2005年,中国从各种渠道进口影片4332部,美国影片占40%到50%;中央电视台和各地电视台播放的外国影片4000余部,40%以上是美国的。但与此同时,美国放映的中国电影和中国电视剧寥寥无几。就出版物而言,2004年,中国输往美国的版权14种,从美国进口4068种,进出比为290︰1,多年来,我国图书进出口贸易大约维持10:1的逆差,出口图书还主要是面向一些亚洲国家和我国的港澳台地区,与欧美的逆差则达100:1以上。
    关于这种差距的原因,国内常有两种说法,一是说中国经济还不发达,因此文化企业资金不够雄厚;还有一种说法是强调我们没掌握好外国人习惯的表达方式,不明白他们想要的东西。这两种说法都有某些道理,但找的其实都是外因,从某种程度上都是为失败找借口。
    文化产业是创意和头脑产业。文化产品最重要的价值不是来自人的精神创造和创意吗?中国人不是号称世界上最聪明、最有艺术天赋和经商能力的民族之一吗?我们以前也许缺钱,但现在已经慢慢不缺钱了;我们的祖先曾经创造了那么灿烂独特的文化,为什么现在我们在文化产业的全球竞争中如此失败?
    谈到文化产品的表现形式,中国某些导演已经拍出、正在拍出许多投外国人所好的电影,但我们能把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吗?谈到缺少资金和政府扶持,我们合并“打造”了那么多出版集团,建起了那么多电视台,给它们种种垄断特权,但我们能把希望寄托在它们身上吗?
    放眼世界,迪斯尼、时代华纳、索尼、任天堂,哪一个文化企业巨人是靠政府喂养长大的呢?我想说的是,中国文化产业,最需要的不是钱,也不是特权,而是解开束缚,是自由。我们要协调对外开放与对内自由的步伐,不要把自由“宁与外贼、不与家奴”。
    “在文化创造和创业领域,我们中国人受到的束缚太多了!”这是一个传媒公司董事长向我发出的感叹。他在影视圈摸爬滚打多年。
    因为缺乏出版自由、创作自由,因为对出版业、广电业、传媒业画地为牢的管制,在中国,其实无数的可能被扼杀了,无数可能的想象、激情、商业的成功,没有得到尝试的机会,便胎死腹中。
    这无疑是中国文化产业积弱、不能走向世界影响世界的根本原因!也是导致盗版泛滥、我们只好以外国精神食粮充饥的重要原因之一。
    给公民以创造和创业的最大自由,就是给人民更多快乐,以及就业与成功的机会,这对国家和民族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惟一的坏处也许就是增加统治者控制思想的难度。
    如果有一个自由创造和创业的环境,当中国人潜藏的创造力和创业能力全部释放出来,我相信,那时的中国将真正令世界刮目相看,那时,也许我们将要为国外的盗版中国文化产品而头疼了。
    这样的一天,何时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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