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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望咨询2006年度网上购物调查报告》后记之二

(2007-04-29 17:26:11)
 

这篇《后记二》的思路早就有了,本没打算发,但既然又有了“吕氏报告风波”,我想我也需要作个回应,遂有这篇《后记二》。

 

关于《正望咨询2006年度网上购物调查报告》详见http://www.iaskchina.cn/?action_viewnews_itemid_17.html,或从此处下载PPT版数据

 

拍拍为什么没“拍”响

 

关于电子商务网站的市场份额以什么指标来确定的问题,我想大多数人心里都明白,购物或售物成交金额是一个终极的、无可替代的指标。

 

我自1997年上网以来,注册过的网站少说也有上百个了,但我到现在为之真正在用、定期或不定期登录的网站,仔细想来也就10个左右。剩余那90%的网站,大多是10年前或5年前注册的,除了几个电子邮箱外,我已经想不起来还有什么了,注册名和密码早就忘到九霄云外了。以注册用户数来定义市场份额,显然不合适。而如果用网站自己公布的注册用户数,它的数据是否真实可信不说,其中多少用户在生老病死中沉没,你也无从知晓。

 

用在线商品数来定义市场份额,不合适的理由也很浅显。现在各地都有大兴商场之风,一个商场如果没把地理位置选好,消费对象找准,就算是门前车来人往,也还是不会有多少买家。

 

拍拍赶不上淘宝的理由,已经被记者问到几次了。我首先想到的是“网络效应”。关于网络效应,我在北京这几年,牢记早年一位朋友的忠告:在北京找饭馆吃饭,一定要找人多的地方,冷冷清清的饭馆你千万别去,去了一定后悔。网上购物买家也许有和我一样的消费习惯。

 

我还说到一个理由,就是现在买家和卖家都注重信用度。信用度的积累是需要时间的,拍拍网正式试运营也才一年的时间,买卖之间的信任仍然有待建立和稳固,这也是拍拍网上成交额不大的原因之一。

 

我们这次从武汉成都的调查中发现,淘宝在内地城市有更高的买家和卖家比例数,可见淘宝的品牌具备覆盖全国的强渗透力。

 

腾讯在过去几年中除了拍拍外的其他几个方面如无线增值、网络游戏、娱乐门户的拓展都取得了迅速成功,我认为这几个方面的成功有一个前提,即腾讯在这几个领域的拓展从来没有离开过它的核心用户的消遣需求,QQ这个品牌也没有与这几个领域的业务性质发生冲突。C2C电子商务的情形可能大不一样,即QQ品牌的“聊天”、“游戏”、“玩耍”、“年轻”与“学生”这些标签,可能与电子商务所需要的信任感有着强烈的负相关效果。

 

腾讯门户网站的未来广告收入和拍拍网的未来发展前景,都迫切需要腾讯推出一个品牌提升战略,只是这个战略我们不能期待它像腾讯在其他领域的发展那样轻巧取胜。并购重组大多以失败告终,用户群整合难度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分离、改变或延展一个用户群,同样有着很高的难度。

 

淘宝市场份额超过80%,我们需要担心它的垄断地位吗?也许需要,因为未来的淘宝一定会涉及收费,收费经营时一家独大的情况对我们消费者不利。

 

但也许不需要。网上零售C2C与B2C已经没有明显的界限,淘宝的竞争对手已经不仅仅限于易趣和拍拍,所有的B2C甚至B2B可能都是淘宝的竞争对手;不仅仅B2C与C2C之间正在走向融合,网上零售与网下零售也一样在走向融合。购物消费者在淘宝上没有获得满意的购物体验,他还有选择去其他无数的购物网站、包括那些网下零售商的网上商店购物的机会。

 

从专利保护与技术进步的辩证关系上看,互联网由于技术与商务模式的创新所带来的垄断可能是互联网发展中进步的一环,因为它带来试图打破垄断的新一轮创新或融合。

 

作为电子商务的互联网在中国远没有像作为娱乐的互联网那样成熟,淘宝的“垄断”因此也远没有像腾讯和百度的“垄断”那样更让我们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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