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防范未成年人犯罪
(2020-10-16 15:52:35) 宽是害,严是爱。在华南一法院审理的一起强奸杀害11岁女孩案件中,被告人韦某才19岁。此案发生前6年,韦某就涉嫌故意杀人罪,因未满14周岁,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年后,韦某因故意杀人罪被一家法院判刑;刑满后韦又作案,强奸杀害了一名11岁的女孩……类似该案中的韦某,一些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由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被阻挡于刑事司法体系之外,可能很大程度上掩饰了现实中真正存在的未成年人犯罪实况。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无疑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有了法律和制度的约束,“未成年”不能再成为为所欲为甚至无法无天的理由。
当然,必须意识到,不能完全依靠降低刑责年龄解决未成年犯罪的全部问题。未成年人犯罪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未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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