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行为应鼓励
(2020-09-25 12:01:30)近期,“男子踹伤猥亵男”的新闻在微博上引发热议,网友们纷纷为见义勇为的男孩抱不平,明明是在保护女性免遭伤害,最后却因为防卫过当而被拘留。案情通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后,当地公安部门重启调查,见义勇为男子解除刑事拘留,且对猥亵他人的雷某处以15日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近年来,“猥亵”一词频繁出现在新闻中,商场里、地铁站、公交上多有女性遭受侵害,但她们往往选择忍气吞声。原因在于,女性往往处于体力弱势,难以在冲突中有效维护自身权利。但社会并不缺乏公平正义,有侵害的地方就会有人站出来,为弱势者发声。对于见义勇为制止猥亵行为的人,我们应当予以嘉奖,才能起到鼓励见义勇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的作用。而在上述新闻中,由于男孩的防卫造成的后果,进而追究其法律责任,只会让见义勇为者心凉。
警方重启调查后发现,雷某的骨折是其自己造成的,与见义勇为中的冲突无关。商场监控也证实,男孩脚踢雷某三次,前两次并未踢中,第三次才踢中致其倒地。不仅如此
公安部门对男孩处以刑事拘留,主要依据是,他在不法侵害完成后进行防卫,属于事后防卫。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见义勇为出现的场景往往较为突发,难以在短时间内清晰判断具体场景,如果在见义勇为前,还要考虑是否会防卫过当,如果造成伤害是否会被追责,这无疑会让不法分子更加肆无忌惮。这与彭宇案引发的扶老人的做法有相似之处,都对社会风气起到引领和指示的作用。也因此,我们在对见义勇为行为作出判断时,应当把是否能够保护弱势群体放在首要位置,而将紧急情况下的追责后置,以此来守护见义勇为者的权利,守护社会的和谐风气。
“男子踹伤猥亵男”最后的处理结果与公众的期待同频共振,让依法处理与弘扬正气同向,激励了防卫者自我保护意愿与见义勇为者的行动意愿,鼓励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共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