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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税收基础知识 |
什么是中央税?什么是地方税?什么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税收收入完全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税收,称为中央税。
中央税包括:
1)关税;
2)消费税;
3)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4)车辆购置税。
(2)地方税。税收收入完全属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的税收,称为地方税。
地方税包括:
1)房产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3)车船税;
4)耕地占用税;
5)契税;
6)土地增值税;
(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税收收入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分享的税收,称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下税收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1)企业所得税。
国有邮政企业、铁路运输企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其他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
2)个人所得税。
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
3)增值税。
自2016年5月1日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起,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中央分享50%,地方分享50%。
4)城市维护建设税。
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中央政府收入,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5)资源税。
陆地资源税属于地方收入,海洋石油资源税属于中央收入。
6)印花税,
从2016年1月1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除证券交易印花税以外的其他印花税为地方政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