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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怡微读《长恨歌》| 能把女人做的难吃的食物都吃下去,也是爱了

(2017-01-10 21: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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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起了热锅以后,王琦瑶还眼中含泪,“今天终于热气腾腾,活过来似的。煤炉上炖着鸡汤,她另点了只火油炉炒菜,油锅哔剥响着,也是活过来的声音。”



不知不觉,就连《长恨歌》都是二十年前的小说了,想起来真不可思议。前些日子,在王安忆的高雄授课讲稿里,我看到她又一次说起李安的电影《饮食男女》,说她很喜欢电影中的一个细节。

这个细节她在一九九九年《日常生活的常识》里写到过,“老厨子每天做了饭菜,送到那年轻女人与前夫生的孩子的学校,把孩子母亲做的饭菜换回来自己吃掉。有一个镜头,后来回想很是温煦:老头用筷子很不解地拨弄一下那女人做的铁硬的排骨,然后吃了下去。那女人也问过老头,她做的饭是他吃了吧,因为孩子从来也不会吃完她的菜。这个细节很好,有一种上岁数的人,对年轻女人的爱。”

而在两年前的演讲中,她说得更加具体,“他用筷子拨了一下里面的菜,一看就是不怎么能引起食欲,可是一个男人能够把一个女人做得那么难吃的东西全部吃下去,除了爱情,还能有别的解释吗?

▲《饮食男女》剧照

​这很有趣,关于食物和爱。而重读《长恨歌》时,我很惊奇地发现,这本小说里充满了食物,不仅充满了食物,还充满了家务。充满食物是可以理解的,食物有强烈的隐喻意味,被小说电影都用得很多了,食物联结着人的欲望,本能,甚至有乡愁,还有故国遗风的遐想

食物也可以和家务联结在一起,那就是灶头里的天地,是烟火气的温煦,也是三餐生计的秩序与艰辛。但要在一个应该很时髦的“上海故事”里,写那么多具体的家务做什么呢?这些眼花缭乱的家务简直打散了许多好看的情节。

《长恨歌》本来是一个可以写的荡气回肠的小说。它具备一个通俗小说所需要的众多元素,老上海、选美、电影明星、金屋藏娇、新社会、政治变迁、忘年恋、杀人案……

一九四六年,十七岁的王琦瑶参加上海小姐选美,获得第三名,因缘际会认识了化名“李主任”的“名流”,半推半就成了年轻的情妇。解放前,李主任坠机身亡,王琦瑶也魂不守舍进入了新时代,后寄居平安里。

张怡微读《长恨歌》| <wbr>能把女人做的难吃的食物都吃下去,也是爱了

​佳人虽落魄,倒还结识了一些朋友。在葱烤鲫鱼、蛏子炒蛋、擂沙汤圆的热闹小天地中,王琦瑶与邻居的娘舅康明逊恋爱、未婚生下一女,两人还合计着想要嫁祸给混血儿萨沙,最后还是由王琦瑶少女时期的好友程先生陪伴,她得以过完了这段荒唐的日子。革命运动到来时,王琦瑶少年时期的两个重要依靠蒋丽莉、程先生,一个病逝、一个自杀,也结束了他们三人之间的痛苦虐恋。

女儿薇薇长大以后,随丈夫出国,再度孤单的王琦瑶在八十年代的繁华复苏中结识了一位年轻的“老克勒”,这段荒凉收场的忘年恋并不是对王琦瑶最致命的打击。她若隐若现的家财和传奇的身世,令她以极其不堪的面目死于女儿同学的男友手中,那是一个惯于诈骗的社会青年。

王琦瑶被勒死的最后一秒,想起来自己少女时期,曾经参观过的电影片场,一间三面墙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一个女人横陈床上,屋顶上也是一盏电灯,摇曳不停……她这才明白,这床上的女人就是她自己,死于他杀。

张怡微读《长恨歌》| <wbr>能把女人做的难吃的食物都吃下去,也是爱了

​这一切都令人想到《罗曼蒂克消亡史》,事实上,不管是否有过借鉴,《长恨歌》不愿意去成为一个《罗曼蒂克消亡史》的意图很鲜明。

它不去深究“李主任”的身份,也不去挖掘“萨沙”的身世,平安里许多遮遮掩掩来路不明的人,断代着一个时代的秘密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他们聚餐、聊天、做衣服、打桥牌,围绕着小酒精灯的温暖,特别像火柴光辉里的幻觉世界。

那可能不是一个真实的人间,却因为食欲情欲交缠、游龙戏凤般轻薄,打发日子的任务十分艰巨却也有条有理,正是这种条理令人信以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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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里翻来覆去提到“消磨时光”这件事,过去我没有在意,现在发现,似乎“消磨时光”本身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作者准备了无数日常生活的细节来很本分地去消磨那一分一秒,冲热水瓶、酱豆腐、择豆苗、温黄酒、炒瓜子、炒白果、掰糖炒栗子、剥小核桃、磨糯米粉、做黑洋酥……

小说反复地提到,“时间真是多得吓人,早上睁开眼就在想着如何打发时间”;“窗帘起伏波动,你看见的是风,王琦瑶看见的是时间。地板和楼梯脚上的蛀洞,你看见的是白蚂蚁,王琦瑶看见的也是时间”。

为了打发这些时间,上海小姐王琦瑶不知道亲自下厨多少次,或筹措饭局。而在下厨的过程中,她也不是“淑媛”的作风。她要“事先买好一只鸡,片下鸡脯肉留着热炒,然后半只炖汤,半只白斩,再做一个盐水鸭,剥几个皮蛋,红烧烤麸,算四个冷盆。”

起了热锅以后,王琦瑶还眼中含泪,觉得“今天终于热气腾腾,活过来似的。煤炉上炖着鸡汤,她另点了只火油炉炒菜,油锅哔剥响着,也是活过来的声音。”

张怡微读《长恨歌》| <wbr>能把女人做的难吃的食物都吃下去,也是爱了

​那时刚解放,且不说物资是不是有那么丰富,菜钱又从哪里来,王琦瑶解放前就没有工作,解放后只是帮人打针,李主任留下的金条只动过两次,还都不是在这个时期。令人疑惑的地方还不止这些,一个上海小姐的传奇,为什么写得像一个真人秀菜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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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解放的时候,王琦瑶还是素净的,最爱吃泡饭加黄泥螺。小说写到几次王琦瑶吃黄泥螺,比较出她的惨淡。其实黄泥螺蛮好吃的,但是内向、隐蔽的好吃,不是活色生香的正餐。

而后来王琦瑶下厨,就变得特别懂经,好像什么菜都会做,这也很奇怪。金屋藏娇的时期,她是由阿姨做饭的,还要对阿姨发脾气,在邬桥外婆家,她落寞得很,也没学习到满汉全席的训练。

可是到了新的时期,食物却粉墨登场,忽然变成一种纵乐的序幕,是开胃的象征。我忽然有点明白这个小说的兴味,那可能从头到尾都不是一个写实的故事,尽管它浪掷了大量的生活素材、经验素材去建构一个象征世界。譬如到了晚年,王琦瑶的确胃不太好。这都是很有趣的问题,而如今我知道,这应该不会是闲笔,多少是有些象征的深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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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琦瑶“活”过来以后,谈了人生第二段致命的恋爱,也重逢了这一生最爱她的男人。程先生最早是王琦瑶的摄影师,他最早发现王琦瑶的“美”,为她的“美”而兴奋、奔忙。

因为王琦瑶和李主任的事,程先生黯然退出;他和王琦瑶重逢时,王琦瑶大着肚子,舍不得用金条,去当旧衣服换钱,他们在路上遇见,百感交集。“相纸上的影像由无到有,由浅至深,就好像王琦瑶在向他走来,他竟感到了心痛。”

但这么凄伤又浪漫的重逢,少年时期两个有缘无份的人在街上碰面,最后却决定回家吃面,“程先生一头扎进厨房忙碌起来,传出了刀砧的声音。不一会儿,饭香也传出了,夹着腊肉的香气……饭还焖在火上,另一个火上炖着蛋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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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这里写,“程先生与王琦瑶的再度相遇,是以吃为主。这吃不是那吃,这吃是饱腹的,不像以往同严师母几个的下午茶和宵夜,全是消磨时光……于是他们每天至少有一顿是在一起吃了。”这段温馨的日子,程先生交出粮票,下了班就到王琦瑶这里来,两人一起动手切菜淘米烧晚饭。

小说甚至还写到,程先生是如何到米店排队的计划……那段时期,街坊邻里虽然照样指指点点,但却说“王琦瑶家又吃肉了”,这话说的,是鼻子连到胃,暗地羡慕的。肺腑之言,来自肺腑,是和消化系统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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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琦瑶”是个象征,这并不稀奇,《长恨歌》开篇就说这个城市里背书包的是王琦瑶、买菜的是王琦瑶,上海弄堂的每个门洞里,都有王琦瑶在读书,在绣花,在同小姊妹窃窃私语,在和父母怄气掉泪。

“王琦瑶”就是上海的小儿女情态,也是上海的日脚、辰光、变迁的点滴。是有性格的,平常心里的一点虚荣,安分守己中的一点风头主义;也饱受外人贬责,这流言说到底是有一些痛的,尽管痛的不是地方,倒也是钻心钻肺的。

张怡微读《长恨歌》| <wbr>能把女人做的难吃的食物都吃下去,也是爱了

​小说里写:“王琦瑶家,如今又聚集起人了,并且,大都是年轻的朋友,漂亮、潇洒、聪敏、时髦,看起来就叫人高兴。要说常青树,她才是常青树,无日无月,岁岁年年。现在,又有那么些年轻洒脱的朋友,进出她家就好像进出自己家,真成了青春乐园。”

把“王琦瑶”替换成八十年代的“上海”,完全行得通,事实上,“王琦瑶”又怎么能无日无月、岁岁年年。上海才是。“王琦瑶”怎么是青春乐园,上海才是。但这种象征是怎么实现的,长痛不息又情味绵延的,其实又是通过许多小象征构建的。

“王琦瑶们倒都是情谊中人,追求时尚表面之下有着一些肝胆相照。小姊妹的情谊是真心对真心,虽然真心也是平淡的真心。”像上海我所见过的岁岁年年,与所有真心。

张怡微读《长恨歌》| <wbr>能把女人做的难吃的食物都吃下去,也是爱了

​小时候读《长恨歌》,我最喜欢程先生,温暖男二、永远备胎。大学里又觉得,可能“李主任”和王琦瑶也跟“易先生”、王佳芝一样有过真情。但现在重读,我最喜欢的一段倒是王琦瑶在邬桥和酱园店送豆腐的阿二对诗。

总是有人问王安忆和王琦瑶有什么相似的地方,她说,“我读书,她不读书,就是这样。她不是一个有美学理想的人,只是有着实际的生活追求。”

但很奇怪的是,李主任出事之后,王琦瑶回邬桥失魂落魄,却和一个少年在看月亮谈诗,那个乡下少年显然是有点喜欢她的,但这种喜欢和喜欢“上海”是极其重合的。也就是在这一段对话里说到了“长恨歌”,点了小说的主题。

阿二回忆自己对王琦瑶念过的诗,一句是“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是李白写王昭君,旧日的月照今天的人;接下来一句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再来是“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阿二想到杨贵妃玉殒香消,悲从中来;只有最后念过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是喜庆的图画,然而在那一系列惨淡的画面之后,桃花灿烂的景象却有了一股不祥的灾祸之气。这桃花灿烂,也有饮食的部分。

阿二大概也不是真的人,后来再也没有出现过,阿二像一双看上海的眼睛,是带着仰慕的感情的,却也早就看出了伤心




※  张怡微:青年作家。

性格不讨喜,人却挺好的。对时尚一窍不通,跟高跟鞋也装不了熟。对“鞋”第一次有了感动,是《岁月神偷》里说“鞋字半边難,亦有半边佳。一步难,一步佳。难一步,佳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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