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企业首次融资贷款贴息认定
(2020-09-18 23: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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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首次融资贷款贴息首贷贴息 |
1. 申报单位在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10日期间,首次获得银行贷款,且该笔贷款此前未享受市级贴息。
2.
2019年4月1日—2020年12月10日期间企业获得成立以来的首次融资的有效证明(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登记记录为准);
3.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到账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有效凭证(复印件);
4.
已支付利息的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有效凭证(2019年4月1日—2020年12月10日)。
本专题采用补助、贴息2种方式:
1.
对符合融资租赁、担保费(保证保险费)补助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企业融资租赁费用、担保费(保证保险费)按一定比例(原则上融资租赁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核算,担保费按照不高于广东省平均年化担保费率核算)确定补助额度,单个方向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2.
对符合贴息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贷款金额按一定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定补助额度,单个方向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科技项目认定费用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费用:4万元(申报通过后付款)
- 科技小巨人认定费用:2万元(申报通过后付款)
-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费用:3000元
- 企业首次贷款贴息费用:3000元+补贴金额15%
-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费用: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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