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术语解释
科举
通过分科考试选用官吏的制度。隋文帝统一中国后,废除以门第、品级为主的选人制度。隋炀帝大业元年(公元605年)正式开科取士。历代科举,在考试科目、内容、录取规则上均有变化。各科之中,以进士科最难,也最为士人所重。元明以后,考试内容以《四书》《五经》文句命题,答题是写一篇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观点需以《四书集注》等为依据。1905年光绪皇帝下诏废科举。科举制促进了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转换,同时兼具教育、选官、考试、社会分层、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它是隋朝以后1300年间中国最主要的“选举”方式,对中国社会发生的影响是极其深广的。
【引例】
太宗即位,思振淹滞,谓侍臣曰:“朕欲博求俊彦于场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矣。”(《宋史·选举志一》)([宋]太宗即位后,打算给那些有德有才却久遭埋没的人提供机会,对身边的大臣说:“我想通过科举考试广求德才出众的人,并不指望选上十个人就有五个人出众,只要其中有一两个出众的,就可以把科举考试作为实现政治清平的手段了。”)
科举必由学校,而学校起家,可不由科举。(《明史·选举志一》)(科举必须经由学校,但从学校推举上来的人才,可以不经过科举考试。)
选举
选拔和推举德才兼备的人。自上而下叫做“选”,自下而上叫做“举”。作为官吏选用制度,由国家确定人才选拔的标准,把德才出众的人“选举”到政权体系中来,授以官职,治理国家,以达成理想的统治状态。这种制度,虽因朝代和时势变迁而不尽相同,但大都注重品德、才智及门第出身等条件,基本保障了政权体系和社会精英之间的纵向贯通。它是“人治”“德政”理念的体现。
【引例】
选举之法,大略有四:曰学校,曰科目,曰荐举,曰铨选。学校以教育之,科目以登进之,荐举以旁招之,铨选以布列之,天下人才尽于是矣。(《明史·选举志一》)(选举官吏的方法,大体有四种:官学推荐,科举录用,举荐产生,选材授官。官学用来培育人才,科举用来录取人才,举荐作为佐助手段招揽人才,吏部选材授官,使人才遍布各处,天下的人才全都收揽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