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死一审死刑,二审律师介入改判死缓
主办律师:王雪莉律师
个人简介:王雪莉律师,天津市人大代表,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多所高校特聘教授,天津电视台常年客座嘉宾,天津律协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入选《中国刑辩大律师》,天津市首届刑辩大赛笔试口试双料冠军。
主任点评
辩护人在办案过程中除了对案情的进行梳理,也应当视案情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应该是一个好的思想政治工作者。既要会办案子,也要会宣传法律解释法律,更要学会做家属的思想工作。在这个案子中,双方当事人都不懂法。作为律师,有责任帮助他们懂得法律知识,从而配合律师办好案子。
案情简介
被告人晓军(化名)酒后与被害人李某发生厮打,在打斗过程中其捡起路边的砖头砸向被害人的左肩和头部,导致被害人受伤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一审判决被告人晓军犯故意伤害,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承办过程
一审结束后,晓军的母亲委托王雪莉律师为晓军的二审辩护人。经过会见被告人、仔细阅卷及调查走访,辩护人发现被告人有自首、主动参与抢救等众多有利情节,具备从轻处罚的条件。王律师又多次走访被害人家属做思想工作,经过长时间的疏导和劝慰,被害人家属终于认可了王律师的建议。接受了晓军家属的赔偿。并向法院表明了家属的态度。
承办结果
二审法院改判上诉人晓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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