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发生了这样一件离奇的新闻,某地一位孕妇在怀孕26周做B超检查,发现腹中胎儿可能存在小脑蚓部部分缺失。在此后近两个月里,她又去了几家知名大医院检查,医生都认为胎儿可能存在小脑畸形——Joubert综合征。
Joubert综合征为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患儿年龄很小即可出现症状,表现为肌张力减低,共济失调,运动及智力发育落后,间歇性呼吸深快及眼球运动异常。
在怀孕34周的时候,孕妇住进医院做引产手术,确定手术方案后,孕妇和家属表示,尸体交医院处理,也不用尸检。
注射药物两天后,孕妇接受了引产手术。医院的病历记载:在分娩前10分钟,胎心无。女婴娩出后,听诊有微弱心率,1分钟后消失,出生后1分钟、5分钟、10分钟的阿氏评分均为0分。
就要与孩子分别,家属提出看看遗体,医院同意了,将遗体交给家属。就在家属进行遗体告别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遗体”竟然发出了呱呱啼哭!孩子还活着!
孩子本身就有畸形,还为引产注射了药物,如果存活,会有肝肾功能损害、脑瘫等不可预估的后遗症。院方病历记载,医生将这些后果都向家属做了提示。
但面对这个顽强的生命,家属最终还是签字将孩子抱回了家。
出生三个月后,孩子被送到医院进行了专门检查,结果显示确实存在Joubert综合征。
此后,孕妇和丈夫将医院告上法院。他们认为医院不负责任,医疗行为存在明显过错,致使本不该出生的先天性缺陷胎儿出生,侵犯了他们夫妇的优生优育权,让他们不得不抚养一个残疾孩子,生活蒙受巨大灾难。夫妇俩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特殊抚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22万余元。
司法鉴定意见是,虽然医院的告知存在不足,但与患儿出生无关。最终,二审法院终审驳回了孕妇和家属的上诉,维持原判。
现在,有些孕妇,在产检时,B超发现胎儿有问题,孕妇和家属不愿意相信这种意外,有的执意要生,还有的到别家医院再次检查,希望能有不一样的结果,一来二去,耽误了引产的时间,对孕妇的身体伤害很大。
所以,产检发现胎儿有问题,慎重起见,孕妇可以换家医院再做检查,如果检查结果相同,孕妇就不要再犹豫,决策要果断。犹豫最害人,有更不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