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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3-12 16:22:04
    标签:文化
     

    说到民国的才子佳人,一些人的名字就会纷涌而来。最强悍的就是围绕着林徽因与诸多才子间的多角的情感,其中的关系,纷繁复杂,眼花缭乱,到最后,才子们各说各的,林小姐对他们似乎都有情,又似乎都无意,而这一点,最终成为了后人有如猜测明星们的八卦新闻般让人匪夷所思,且长久地成为了八卦的重点。

    常人的眼中,才子配佳人,那就是绝配,他们一定会如童话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一样:从此以后,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才子佳人的比例实在太少了,再加上上天总喜欢捉弄人,才子们不是已有婚配便是佳人们喜新厌旧,多不得善终。郁达夫与王映霞、徐志摩与陆小曼、史量才与沈秋水,这些怨偶,最终都半路成家又半路离开。相爱时,轰轰烈烈,要死要活,身边人,家里时,无从顾及,妻子儿女都不在眼中,反倒觉得是新婚姻的障碍,打着新式婚姻新式爱情的旗号,将旧式婚姻里的那个人抛得远远的。对于这些才子与佳人最终不能白头的憾事,我倒是并不是很在意,而我更为同情的却是有如朱安那样守着鲁迅先生的老家孤老一生的人。

    这些八卦,看到最后,已索然无味,写的人,看的人,终究是局外人,其中的相聚与离别,只有当事人最清楚,有情无义,有义无情,风光背后的滋味外人是品不出来的。

        昨天看《万象》,余英时先生挖了顾颉刚先生的民国情缘,再次跌入民国情事中。这段情缘整整缠绵了五十多年,且大部分时间都是顾先生的一厢情愿。顾先生和他的爱情都如“象牙塔”里的学者之风一样谨厚宁静,尽管对于爱情,激荡澎湃,却压在心里,隐忍而自制,单纯而持久,清澈而明净。只是,谭慕愚女士却是并非与一般女子在爱情面前温婉妥协相同,她是那种事业型的女性,爱情之与她,只是人生之路的一种点缀而已。她的个性因子里,多半带着男性的刚硬与执着,而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气质,才让顾先生一见钟情,才会让他发出:“予于同游诸人中,最敬爱谭女士,以其落落寡合,矫矫不群,有如幽壑绝涧中一树寒梅,使人眼目清爽。”之感慨。谭小姐自是知道顾先生对其的爱恋的,但是,谭小姐从没有露出女儿之态,在顾先生之妻殷履安(这个名字多雅啊)离世后十六天向其求婚之时,她也是一言拒之,而这,已是他们相识了整整 十四年。看到这里,我对顾先生颇有微辞,尽管当时情况所定而要急着向谭小姐求婚,可是,从谭小姐那边来讲,人家一旦答应,来自于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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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12 15:50:17
    标签:文学/原创

     

     

     

    这是一本魔幻色彩较浓的书,但与之前辈---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相之甚远。但是这一年,真的是拉美魔幻文学之年,从阿连德的《阿佛洛狄特:感官回忆录》到埃斯基韦尔的《恰似水之于巧克力》,还有被不断提起的马尔克斯,卯足了劲冲向中国,而中国读者,向来对魔幻文学青睐有加,马尔克斯可是功不可没。前两位,之前不知道,也是从这股魔幻潮里刚知道的。但是,提起1992年美国金球奖最佳外语片《巧克力情人》(也译成《浓情巧克力》)知道的人就多了,而此片,正是改编于埃斯基韦尔的这本《恰似水之于巧克力》。

    情节很简单:以三姐妹的爱情为线,其中两姐妹一辈子争一个男人,厨房是所有事件的风暴中心。读起来,也不太要用脑子,直白得很,浅显得很。我只是深感:又上了畅销书的当。这种书,不用大张旗鼓地买了来看,只要网上在线看就够了。

    不得不说的是:蒂塔做的那十二道大餐,真得是很诱人,魔幻的色彩也很浓。她一边做恋人与她大姐结婚时用的菜,一边暗自伤心,忧伤的眼泪流入菜肴里,让所有的来宾都吃了都变得忧伤甚而痛哭 ;她做的玫瑰花瓣鹌鹑,滴两滴玫瑰精油便会使所有人的爱情都魔幻起来,她那贞洁的二姐,在吃了后,突然间欲火焚身,冲凉冲不灭,却顺带将冲凉房都烧着了。她赤身裸体地在草原上奔跑,看到了她臆想中的情人,玫瑰云升起,惊心动魄地与之在马背上做爱。最后一道菜辣烧火鸡让食客们都变得异常兴奋起来,欢笑喜悦跃于言表。厨房是神圣的,有神灵的启示、人生的思考、生活的体味,心里想什么,做出来的菜就是什么。

    女性作家写的作品,更多的倾向于女性形象的刻画,这里的几位女性,形象很丰满。蒂塔是坚忍,执着,非常有主见的女性。她的情敌姐姐(名字忘记了)软弱无能、尖酸刻薄。她的二姐,泼辣大胆,敢作敢为。她的母亲,固执、强势、自以为是。而书里的两个男主角,却是很苍白。都不知道蒂塔一辈子爱佩德罗的理由,书中完全看不出来,倒是那位医生的描写要比男主角来得真实一点。

    好了,仅此而已。

  •  
    2007-12-12 07:55:46
    标签:文学/原创
     

    哦,亲爱的,我是那样的想你哦。

    你离开的第一夜,失眠到天亮 ;第二夜,嘴上起了水泡;第三夜,脸上起了疙瘩痘 ;第四夜,内心的活火山开始在萌动; 第五夜的时候,那座火山已经开始喷出爱的火花 ;从第六夜开始,我在自燃;直到第十一夜,我依然感觉到我对你的爱是那样的炽烈。

    第十二夜即将到来。我欢欣地等待着你的到来。

    早晨,当我打开大门的时候,你裹挟着清晨的雾气、冷风、雪片、寒霜、夜里落下的尘埃,冷不丁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把我的脸吻得起了皴皱,吻得我透不过气来,吻得我皮肤干裂。

    我无赖般将我冻得发红的鼻子里流出的液体狠狠地蹭在你白色的衣服上,喜极而泣的泪水弄得你满脸都是。

    哦,亲爱的,你终于回来了。

    你满腔的热情,就如一根火柴,“哧”一声划过,点燃了我体内蓄积良久的磷火,我在这绚烂的火光中,看到了春之希望。

    和你在一起,我是快乐的。我会时不时地唱起《雪绒花》;我会动不动地吟起《雪夜》; 我还会情不自禁地偷偷笑出声来。等待你的到来,我是寂寞的,我是无助的,我也是幸福的。

    深夜里,我匍匐在大地,听见你掀开洁白的雪之毯,轻轻地唤着小草,叫它醒来,你要给我一个美丽的春天;你知道我得了渴雪之症,在圣诞夜里,撒下了漫天的雪花,在无人的街道里,和着驯鹿欢快的铃音,我们翩然起舞;昨天,你带着我飞越崇山峻岭,在城市,乡村的每一家窗户里,看到了温暖与温馨,原来,你也有温柔的一面,你让夏日习惯晚归的人们,终于有机会早早地回到了家里,享受着与亲人们团聚的时光。

    你还是会走,你终究习惯于环球旅行。你总是会在离开之前,为我做许多的事,让我在等待你的日子里不会那样的乏味。

    可是,亲爱的,我不知道我能为你做什么?

    昨晚,我想了一夜,还是无能为力。我只能为你扫去你旅途的疲惫,只能在心灵深处相互依偎,只能给予你那一点点的快乐。你给我的总比我给你的多。

    第十二夜的晚上,在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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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27 15:17:52
    标签:文学/原创

    昨晚下班出公司的门,才惊觉,半天时间,天骤冷了不少。身上还是早上的羊毛衬衫,外套都没带一件,让人格外的措手不及。路上已是华灯初上,夜色掩映中,匆忙地往家里赶。

    天一冷,我就改变上班方式,二十分钟的路程,素性走路上下班。才没走五分钟,已是热血沸腾,寒意尽除。

    这条路,每天来来回回,沿路景色早已烂熟于心。可是,每天都有不同的风景,行色匆匆的人群中,总会发生一些让人错愕的事,就如我昨晚下班被寒冷逮了个正着。一些事,也许明天就会忘怀,可是,也有一些事,就让你一生都忘不了,甚至连忘记的机会都不给。那个硕大的十字路口,十天半月就会来一场或大或小的车祸,让当事人瞬间就被幸福遗忘。

    今天清晨起来煮早饭,小魔女突然想吃肉包子,逼我去买。我匆匆走过菜场去往包子店,忽然间发现菜场门口蜷缩着的那个熟悉的身影太过异常了。平常这个时候,她早已在菜场四周活动开了,今天却毫无动静。我在买好了早点折回时,很不放心,过去看了一眼。她的脸呈现出了异样的红色。我想,她一定是病了。

    回到家里,我很伤心地和小魔女说:“桂英生病了。看来是场大病,也许她躲不过今年的冬天了!”小魔女在瞬间哭了,她说:“老妈,去给点热的早饭她吃吧,她是那样的可怜啊!”        

    小魔女每天上学,总会和桂英打个照面,桂英总会朝着她痴痴一笑,嘴里嘟喃着我也听不懂的话。小魔女开始是怕她的,她那样的邋遢,全身黑忽忽的,小孩子对于她的这种外表,总是很害怕的。但是,很多次后,她的那种善意的、绝无攻击性的笑,让人也不再觉得可怕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总是会源于微笑。落拓也罢、寒酸也罢,高贵也罢,微笑总是让人难以拒绝的。

    我在送小魔女上学的路上,为桂英准备了一碗热腾腾的粥,拿到她面前,给她喝下,并让她服了两粒退烧药。我没有去和她触碰,从心底里,还是有点害怕的。

    我给别人的温暖,也许就到这里了。这是我能力范围内可以做到的。

    刚才,出门办事,路过菜场的时候,顺道去看了一下她,她看来已经好多了,身上,也多了一件干净的冬衣,想来又是哪一个好心人给她的。

    这个冬天,也许,她还能挺过去,这个可怜的疯女人!

  •  
    2007-11-26 11:20:00
    标签:文学/原创
     

        近来和玛丽这个名字总是很有缘,从纳博科夫的玛丽到多丽丝的玛丽,两个尽管名字相同,但是遭遇却各不相同。

        《野草在歌唱》是我在看完后让我失眠的书。有时候想想,本能地活着比思考地活着来得更快乐。多丽丝的玛丽,从少女时代起便本能地活着,她悠游于青春的长河里,不去想童年时歇斯底里的母亲,酗酒的父亲还有贫困潦倒的生活,她每逢想起“家”,就会记起那所像鸽子笼似的木头小屋,火车一经过,房子就震动;一想到结婚,就记起父亲生前回家来那种醉得眼睛通通红的模样 ;一想起孩子,就记起哥哥姐姐死了时,母亲那副哭丧着脸的样子,既悲痛,又那样冷若冰霜。她喜欢别人的孩子,但是一想到自已生孩子,就心惊胆战。看到人家结婚,就觉得伤感,她不愿意记起这许多事情,她一心一意地要把这些事情忘了。她也不去计划末来,只是,满腔热情地投入于她那自得其乐的三十岁之前的生活里。

        三十岁之后,她学会了思考。这来源于外界对于她三十岁还末结婚的种种猜测中。她是对男人那样的惧怕,可是,她却抵不住流言的力量。自己对于生活的幻想,在事实面前或是在某种抽象原理面前破灭是件可怕的事情,她自信在瞬间破灭。她隐隐得觉得内心的空虚及一种不知道来自何处的恐慌。最后,她遇到了迪克,这个男人把她当作天下唯一的宝贝。她很迫切地需要这种情感,她需要借此来恢复自已的自信。她很仓促地嫁给了只见过两面的农场主迪克。这两个孤独无依的人,期望能相互取暖,相互给予生活的热望。

    只是,玛丽的那种希望通过结婚换一个环境,安静地生活的念想,与实际有着深深的落差。她一定要“接近自然”,而这话只是从她所读的一些怡情快意的伤感小说中学习来的,这些,都是提纯抽象了的世界,她所认为的自然也就是周末去野餐,坐在树阴里,听听手提留声机里放出的舞曲,本质上还是留恋城市生活的,逛街、去公司办公,城市生活对于她来讲,依然是有着诱人的吸引力的。她所知道的婚姻生活与之想象的也是有落差的。她并不知道贫穷的处境是怎样的一种境地,多年的还算悠游的城市生活,使她无法想象得出乡村的贫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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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22 20:50:09
    标签:文学/原创

     

        已婚女人是个两面派。这是某人在我去见了个几年不曾谋面的朋友后发出的感叹。去之前,自然是换了睡衣睡裤,穿得花枝招展出门的。友人当着我们两人夸我气质愈见独特。这话受用啊,听得我眉开眼笑,某人也很是窃喜了一番。回到家中,他开始和我开玩笑,说我是两面派。在家里,整天一身宽大版的休闲装扮,晃荡来晃荡去,整个一黄脸婆,可一轮到出门,便翻箱倒柜,淑女版、青春版、性感版轮翻上场,让人眼花缭乱,不折不扣的两面派。

        我当时很是忿忿地回敬了一番。擦桌子拖地板我能穿裙子不?上菜场买菜我能穿宽袖上衣不?洗菜做饭我能戴手镯戒指不?

        说归说,彼此的心意还是能理解的。无独有偶,前两天一位女友也有了类似的经历。

        结婚是需要勇气的,你得容忍对方的一切缺点。打呼噜、磨牙、挖鼻子、臭脚、眼角难以掩藏的皱纹、摸上去渐渐松驰的皮肤、卸妆后的素面、牙缝里留着的菜渣、抽烟、喝酒、上了瘾的咖啡鬼、末睡醒的熊猫眼~~~~~你怕不?怕就不要结婚!

        当对枕边人变得熟视无睹的时候,那么,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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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14 14:29:06
    标签:文学/原创

    年少的时候,肆意挥霍青春。我不运动,身材照样匀称苗条 ;我不保养,容颜照样光彩熠熠 ;我不养生,身体照样倍儿棒 ,一切病痛,一切苍老,与年轻无关。偶尔,也只是隔靴搔痒般地想想将来老了会是什么样儿,想象中的,永远是与理想相贴近的,不完美的成份都会被过滤掉,出来的场景分外完美。

    而现实,总是很残忍的。街上看着一位老者,撑着轮椅的把手,两脚着地,亦步亦趋地在往前走着,他的依赖之物就是这轮椅,如果不是因为晚上路上人少,我想,他断然不会想尝试双脚着地的那种踏实感的。在一年前,他还是个箭步如飞,满面红光,精神矍烁的老人,可是,忽如其来的中风,可以在瞬间打垮一切。生命的不测,是那样的清晰,残忍,它如潜伏在湖水深处的鳄鱼,一有机会,就将你击倒。

    心底的深处,对于病痛,对于老去,有着深深的恐惧,一个浪漫主义者,永远只能看到美好的一面,对于丑陋,只有拒绝。但是,有些东西是拒绝不了的,到了一定的时候,它就会无声无息地渗入到生活中来。开始是一些小毛小病,偶尔这里痛一下那里痒一下,慢慢地,开始腐蚀身体的机能,这儿坏一点,那儿烂一块,再后来,就由不得自已啦,它会在身体里作威作福,肆意妄为,而你,只能生不如死。

    有次,和家里人开玩笑说,如果哪天得了老年痴呆,就让我安乐死。这种活着没有一点意识,对过去没有一点怀念,对将来没有一点向往,不认识家人,不认得朋友,活着,也只是肉体,精神世界早已被上帝收回,与其活着,不如死去。我不知道那时我的耳朵会不会聋了,我不知道我的眼晴会不瞎了,也不知道心脏会不会承受不了负荷~~~~

    老了,会怎样?一切往丑里想,越恶毒越好,越刻薄越好,有了彻底的心理准备,老了,再怎样,也不过如此吧?

  •  
    2007-10-17 14:40:37
    标签:文学/原创

     

    我一向对高居售书排行榜的书,是采取躲避三舍的态度的,以至于这本在上半年就红透了半边天的书到现在才怀着稍有抵触的心去看,可是,一看就放不了了。

    不是长篇的大部头,气贯长虹般的倾泻而下,要怀着十二万分的热情在情节里翻滚奔突,它只是一些切碎的时间片段,就象我平时吃的零食,信手拈来,入口即化,咂一下嘴还能咂出点芒果的香味来。写书的人,是迈着轻捷的步子来的,你很容易地被她牵着手,跟着她走进她的文字里。

    那是一个童真的年代,作者的视角也是站在童年的高度来写的,你会随着她的成长,一点一点地将视线拔高。当她家刚刚搬到这个移民聚居地的时候,她站在一盒子书上面仰着头指着一间丑陋的公寓酸着鼻子带点自卑地告诉嬷嬷和我们:这是她的家。故事里,有美丽的猫皇后、疯玩的女伴、与男孩们之间的疏远、趴在某一老家俱店里看一样心仪好久的物件、跟着大孩子们后面窥探成年人的世界、仰头看天空里象剃须泡沫、象羊群、象你的脸象我的脸的云、私下里女孩子们偷偷地讲着发育后的体型和欲说还羞的体已话、穿着旧高跟鞋,模仿着时髦女郞们的势态招摇过市、一个人,对着树喃喃自语。这时候的她,只是有一点点小自卑、一点点的小敏感。

    后来,她渐渐地长大,成人世界的一切,带着湿气、丑陋、复杂渗入她还末准备好的心里面。先是她提早淌过少女期进入成人世界的女伴,成人的服装、成人的打扮、看着女伴和男孩子调情,被生生地撇在一边,眼里心里都是落了单的羞愤与孤独。病妇对生活的力不从心与健康时的美丽善良纠缠着她的心,一边是玩着有点戏谑模仿病态的游戏,一边又在梦里想起这个念诗的婶婶 ;年轻生命在瞬间的离逝,带给她生命无常的残酷 ;那几个有点才华的女性,被生活,抑制了所有的光芒,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 ;那些闰阁里的怨妇,不是因为闰阁的寂寞,而是想换一个更高档的鸟笼如此这般的现实 ;她躲在猴子花园的树下痛哭,而这场痛哭,却将她慢慢地从边缘过渡到了并不快乐美好的成人世界,和这个饱满多汁的芒果时期说再见。

    其实,成长真的不是一件快乐的事

  •  
    2007-10-13 22:44:16
    标签:文学/原创
         今天,表弟千金百日,且又事业开始顺风顺水起来,在酒店大办酒宴,趁此机会,散居其它城市的兄弟们得以重聚。午餐时的聊天不够过瘾,杀到咖啡馆一聊一下午,晚饭继续聊,直到晚餐结束,方才各自散去。
        我们家,向来与父亲的姐妹来往频繁,所以,与姑妈家的表兄弟们格处亲热。父亲是三代单传,独子一个,一姐二妹,到我们这一代,就成了四男二女。大姑妈有两个儿子,我家姐弟二人,二姑一儿三姑一女。在年龄结构上,也继承了上一代的传统,差距拉得很大。而我,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断层。两位哥哥大我十岁以上,两个弟弟又差了五岁,小表妹更是差距大。在哥哥们那里,他们仿佛永远宠着我,即便现在,我还是他们的小妹妹。而弟弟们又向来是我的跟屁虫,我很容易地就成为了中心,也时常化解着哥哥弟弟们之间年龄差异带来的认识冲突。
        时间就是一把刀,可以将一切人与事,反复地雕刻、修改,变得物是人非起来。当年的英俊少年们,如今不是大腹便便就是风格另类。当年的一切都模糊而无迹可寻起来。
        可我,依稀还记得,曾经趁大表哥上学之际,将他藏在枕头下的糖果全部偷吃掉 ;曾经在夏天的午后吃着大表哥在水井里凉了半天的西瓜,似懂非懂地说嫁人要嫁象大表哥这样的人;甚至大表哥牵着我的手走到马路对面买油条的事,都是历历在目。这些细节如此清晰,过了这么多年,还就象在昨日,而今的事,倒是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只看到生活步步紧逼,这个一直是多才多艺的大表哥,在生活面前,百转千回,一声叹息起来.
        而二表哥的另类风格源于他的职业,从来没有看到他西装革履过,出镜率最高的就是他的休闲风格。这家伙,从小就是个活跃分子,最能搞气氛,只要他在,就会处处欢笑,调皮捣蛋的事,做了几箩筐。如今,我看见荷包蛋就反冐的事,就拜他所赐,在他给我煎的荷包蛋里是,他偷偷地放了N多的盐,让我从此有了阴影,这么多年都没走出来。不过,做菜烧饭真的是他的天赋,多年后他的职业也就这顺里成章了。只是,如今的他,沉默多于热闹,在他的波鞋、多袋裤的背后,已经揣摩不出在想什么了,他想的是他的酒店还是其它?最想知道的是,篮球与足球,是否还是热爱依旧,是否还能讲出当年《射雕英雄传》里的情节?
        表弟是个做了几件让人诧异的事情的,按照他一贯的行事风格,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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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11 20:40:22
    标签:文学/原创
     
     
        十八世纪的萨德,无疑是一个反叛的人物,他不仅用文字来渲泄对于这个时代一群道貌岸然之人的藐视,更用他放荡不羁的行为来实践他的思想。
        这是一个在我印象中喧嚣混乱的年代,一部分人,享受着从中世纪就由来已久的贵族头衔与财富,过着花天酒地,天上人间的生活。另外一部分人,从底层社会,悄悄地不择手段地搜刮着财富。在资产阶级的萌芽里,用各种手段来攫取第一桶金,它的残忍、自私、贪婪已早已种下种子。那时的人,已学会理性思考,神学的一切早已被怀疑取代,对于它的质疑也变得越来越尖锐。
        这与其说是鞠斯汀娜这位淑女的眼泪,还不如说是萨德为这个变态社会所流的眼泪。贵族是什么?贵族是尔虞我、纵情放荡,是背信弃义、笑里藏刀的杀戮。教会是什么?教会是淫逸乱伦、暗藏春色,是道貌岸然,形同禽兽的作派。那个新兴的资产阶级又是什么?是吝啬抢劫、相互设计,是栽赃陷害,忘恩负义的代名词。鞠斯汀娜的那十次经历里,她一次次地落入阴险的伪君子之手,被肆意欺辱。她总想得到宗教的拯救,可笑的是连宗教也污辱她。
        在这个世界里,能信任什么?谁都信任不了,唯一可信任的是自己。
        鞠斯汀娜从我的角度来看,她被她所处的那个阶层骗得太多,单纯地一味地相信她之前的那个阶层的人是可信任的,可偏偏这些人是伤害她最深的人。她在这十次的经历里,居然就不会学得警惕一点,多存一点戒心,对这个世界怀疑一点?也许萨德要将他心中的淑女完美一点。可是,在她遭遇了吝啬、抢劫、同性恋、无人道、奸淫、奴役、忘恩负义、偷窃、诬告、栽赃陷害的这些境遇之后,还会对着贵妇太太毫无保留地讲着她的经历,呵呵,我只能扔书不看了,你人再清纯、再无心机,但经历了如许事情后,还不懂得保护自己,这是否是太不长进了?生活给予你不幸,那就得学着长大啊。之所以会这样,她自己也要负责任。我不喜欢她,尽管她是萨德笔下的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