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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夜宫</title>
        <description></description>
        <link>http://blog.sina.com.cn/yediwang</link>
        <lastBuildDate>Mon, 30 Nov 2009 07:33:01 GMT+8</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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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guage>zh-cn</language>
        <copyright>Copyright 1996 - 2009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pubDate>Sun, 29 Nov 2009 23:33:01 GMT+8</pubDate>
        <item>
            <title>十月的书单</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fekw.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前天十月十七号，我老爸生日。老妈不在家，我俩做了个羊肉打卤面当过生日（其实是老爸做的，我负责解开蛋糕的包装和帮忙倒酒），哥给了一瓶红酒让我带回去当礼物，真是帮了大忙。</P>
<p>
昨天十月十八日，打电话给苏州的老友蓝脸，他正在陪他媳妇过生日，周围像是很多人，不过他说都是他媳妇的朋友，听说最近黑子也在苏州？每次聚会都独缺我一个啊。老蓝问起大概什么时候会去看大家，我说眼下这工作简直如同身陷囹圄，每天也没有忙得要死要活，只是捞不着整块假期，被鄙视也只好认了。</P>
<p>今天十月十九日，吴维生日。二十七岁了吧？闪耀的生命哦。我这人就不会说什么漂亮话，希望他好好的，吃香睡甜，身体健康吧。</P>
<p>明天十月二十日，天使MM的生日……</P>
<p>
原来身边有这么多天秤座的人啊。虽说每一天都有很多人诞生，但是熟人们生日凑得近也是件欢喜的事。其实Ray也是这几天生日，不过眼下他正在参加公司的集中培训，生日也不能逃出。</P>
<p>行了，总之接下来是九、十月份天秤座周期心痒难挠买下的书单：</P>
<p>&nbsp;</P>
<p>《冰与火之歌》4</P>
<p>这个之前的123都是在连市图书馆借来看的，说到这一点我们的小图书馆还真不坏……但是自从去年至今有三本书（《今昔物语》中
《康德的诅咒》
《倾听》）没还而畏罪潜逃之后，同时也是因为的确抽不出空来、家住的地方跟图书馆之间没有直接到的公交路线、时间越拖越久罚金可能会比书的价钱更多、单纯的就是不想还回去了等等强词夺理的原因，反正就是没去还。所以图书馆也去不得了=
=</P>
<p>不过今年肯定还是会去把这段旧账清掉吧。我也颓靡一阵子了……</P>
<p>说说书吧。</P>
<p>
算了这书还用说么这简直就是神作啊！太神了！除了没什么超展开、我喜欢的角色（提里昂、布兰、丹妮丽丝）根本没出场、没有进展性情节（百花骑士毁容也算？早猜到了）、没有重量级人物出场之外，它仍然是神作！</P>
<p>&nbsp;</P>
<p>《项塔兰》</P>
<p>继《奇鸟形状录》、《群》之后能砸死人的砖头般的大书，无法在床上躺着舒适地阅读，但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推荐它，那么就是——</P>
<p>狂野的治愈系！</P>
<p>
太有爱了！这满满的爱啊！很难说在我非常难过的这段时间里如果没有这本书会不会再次对生命感到失望（会乜？！没心没肺的野地会对什么东西失望乜？！），不过买来一个月我还是没看完，实在太长了……</P>
<p>&nbsp;</P>
<p>《一九八四》</P>
<p>
是短手远从广州快递过来，拿到的那天突然发烧，第二天在家休息，歪着看这书，看到一大半真的受了作者的惊吓，出了一身冷汗，病也莫名其妙地好了&gt;。&lt;是很棒的小说，无论是修辞或内涵也好。不过追求情节跌宕的同学可以跳过。</P>
<p>&nbsp;</P>
<p>《瓦尔登湖》</P>
<p>
国庆长假（这是啥？）期间的两天，我也得了休息，跟哥去逛彩通书店，买回来发现竟然和短手送来的《一九八四》是同一套系的。这书评价很高……到现在才买来看，可见我这个人嘴上说读了很多书，其实真正的好作品却没看过多少？</P>
<p>&nbsp;</P>
<p>《天堂里的小提琴》</P>
<p>
尾巴看了之后推荐的，说翻译得相当出色，暂时还没有看，不过能得到尾巴盛赞的书应该是非常棒的吧，看完《项塔兰》之后准备开始读这本。不过最近还在做《冰与火之歌》的笔记，可能还要晚一些吧。</P>
<p>&nbsp;</P>
<p>《圣殿春秋》</P>
<p>
这个！说实在的……当时在新华书店很残念地只买到个上册，而且这个上册非常寸地停在情节的大转折处，但是等我在大众书局买到下册之后，发现作者笔锋一转情节又平了……什么嘛……眼下也还是没看完，我最近到底在干嘛啊？以前我记得自己看书挺快的啊……</P>
<p>&nbsp;</P>
<p>《恶童日记》</P>
<p>
笔法很老练，成文却是孩子的口气。源源不断的叙述和虽模糊却无比真实的口语描绘。前阵子在大众书局看到恶童第二部《二人证据》，回头再去买吧。但是这个书字很少，相对来说，价格有点贵……（吸鼻涕）眼下这本书正给般若看，在这儿记一笔，免得我忘了问他讨还。</P>
<p>&nbsp;</P>
<p>《花之庆次》《真田幸村》</P>
<p>
我每次和朋友提这两本书，他们都说“呀，我是不会花钱买这种”，而且不管是哪一类型的朋友，都会这样说！（掀桌）不过挺好看的，很过瘾哟。讲战国时代的忍者、倾奇者（即灰举牛？）之类的故事。日系小说有种奇特的韵律，而且关于忍术的种种描述也很吸引。</P>
<p>&nbsp;</P>
<p>《明治开化安吾捕物帖》</P>
<p>
看扉页的介绍，模模糊糊地知道了说的是日本式的侦探小说，但是因为里面出场人物太多，名字又太过纷繁复杂，辨识名字和人物特征的时间反而比关注案情还要多，绕来绕去的就完全搞不清楚了！头一次看书看得这么挫败！记忆力和逻辑能力都超群的同学可以挑战一下。</P>
<p>&nbsp;</P>
<p>《怪谈》小泉八云</P>
<p>
非常值得一看，很适合作为资料保留的短篇怪谈集。不但有《雪女》《菊花之约》这种很有代表性的日本怪谈，也收录了日本版卖火柴的小女孩和伶俐公主斗恶魔（不过日本版是老奶奶斗恶魔）之类的童话故事。插图也丰富，有些看起来非常有趣。</P>
<p>&nbsp;</P>
<p>暂时就是这些……回家歇会儿，下午接着写吧。</P>]]></description>
            <author>夜帝王</author>
            <category>读书笔记</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fekw.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19 Oct 2009 01:56:11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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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夜之回廊 2 乱视回廊</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ewq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真的没问题吗？”哥把烟蒂按进烟缸，余光瞄向摆在吧台边的行李箱，一切都安排好了，车票装在上衣口袋里，备忘录写了四张单行纸，鱼食和柠檬买了一年份的。</P>
<p>“包裹雨伞枷，文书和尚我。”我对着面前的柠檬水，随口应道。</P>
<p>“什么？别开玩笑。”</P>
<p>
“没开玩笑，问题多如牛毛。你走了之后万一店被陨石砸穿怎么办？外星人入侵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你那条鱼肯定会打开鱼缸盖子逃掉。你还是别走了，把票撕了老老实实站在那儿站到人类灭绝……”</P>
<p>哥拖着行李冲出吧台夺门逃走，截了辆出租车绝尘而去。</P>
<p>
很好。他终于战胜心魔给自己放假去丽江了。我心满意足地再次确认拴有小小铃铛、朝东开的店门，门边面朝东边的大幅落地窗（双层玻璃中间夹着一幅亚克力制中国地图）和东西向的吧台。这间叫做“单行道”的夜店，连同店内的自动咖啡机、百余种酒以及一只装有一大一小两条罗汉的鱼缸，暂时成了我和其他几位受托者的所有物。</P>
<p>
问题多如牛毛。刷杯子和拖地板等工作并不需要多少技巧，但制作拿铁咖啡和彩虹鸡尾酒绝非我的强项。另一大难题在于应付各种客人，酒吧老板不同于超市收银员，必须以最快速度找出合适话题与客人交谈才行，比起这个来，把醉鬼丢出去之类的事倒不算什么。</P>
<p>
“能行吧。装疯卖傻不在话下，总能应付过去，实在不行可以暂时关门几天，突发状况不是还有警察吗？”我出声地对自己说。约五十平方的店堂里整齐摆放的蛋清色桌子和橙色高脚椅对我这番话保持中立。</P>
<p>
暂时还没有上来“已经成为代理店长”的实感，时下午四点半，店里仅有我一人。把哥一直不大喜欢的林肯中心放进CD机，靠在酒架前——哥总是靠在这里，总觉得这里已经被他靠出一个人形凹坑——翻看几十页《棋之谜》，从附近拉面店叫来炒饭吃了。给男朋友Yew打了个电话，胡扯一通之后告诉他哥去丽江逍遥，眼下吧台里站的是我。</P>
<p>“外星人入侵怎么办？！”他立刻问道。不愧是我的男人。</P>
<p>
“真要那样，哥在也没有用。”我大喝白开水，环顾店堂。“咔哒一声就滑进轨道，按照老板刻划出来的轨痕正常运转了，现在一切很好。”我停顿一下，再次审视暂无顾客的一楼大厅，“硬要说有什么的话，觉得气氛不太一样。”</P>
<p>
“祝你好运。”Yew闷闷地说，“工作的关系，不能立刻去找你。不过你还是不要过度乐观。现在很多外星人都打扮成大学生的样子，谈吐很亲切。”</P>
<p>
我们围绕外星人的话题闲聊着，直到其他几位接受哥嘱托帮忙照顾店的朋友先后到达。大家都曾是这店的顾客，与哥相处的时间一久，就自然而然地成了朋友。本来打算打开36L鱼缸把手伸进去摸摸那条大罗汉，这回只能等他们都走掉再进行。</P>
<p>
说起来，哥丢下店毅然决然地离开五小时以上，这自开店以来还是头一回，两年多来一直在店里充当客人的大家抢着擦桌子、换烟灰缸，刷过的杯子和口布成为热门道具，每个人都想尝试一下站在吧台里擦杯子的感觉。晚上生意不错，自有口才绝佳的朋友陪客人聊天，几对情侣先后来到，直接上楼嵌进卡座，端了我做的咖啡上去，他们也没有嫌弃什么。</P>
<p>
不坏不坏。哥的战意没有跟去丽江，还留在店里，留在我们几个人的身上。靠着酒架看本店头牌、吉祥物、新生事物代言者、魔术师勇子给几位第一次光临的年轻OL表演纸牌魔术，我最初的不安渐渐潮退。时过晚十一点半，朋友们道别离去，头牌勇再三询问我何时关门，均被我答以“营业时间还未结束”。最后他悻悻说声“那么我可得回去睡觉了”，接着叮嘱我有任何情况立刻打电话。</P>
<p>勇子离开后十分钟，第一个棘手事件终于来临。</P>
<p>单扇门上的铃铛叮叮响，四个高矮不一年龄相仿的男子鱼贯而入。其中一个穿件咔叽色短风衣，目光呆滞的人走上前来：</P>
<p>“啤酒有的吧？”</P>
<p>
这人语速很慢，好像嘴里有什么东西在妨碍他发音，射灯光下他的头发介于绿色和紫色之间。怎么会有这种颜色？我的大脑飞速运转。这群人中年纪最大的不超过三十岁，从装束看很难说是善类，而且走得越近，就越能看得出他们脸上不正常的光泽，闻到他们身上似曾相识的芬芳气味。</P>
<p>只要稍稍回忆就能记起那是大麻烟的香味，绝不可能认错。</P>
<p>
“啤酒当然有，不过没位子了。”我摆出可以打九十分的礼貌笑容，伸手指示了一下大厅里排列整齐的桌椅。这里除了我和他们之外，充斥空间的只有听起来不无诡异的爵士乐，“今天朋友包场，难得这么多人，楼上也是满座。”</P>
<p>风衣男与其同伴狐疑地顺着我的手看一眼店堂。</P>
<p>
“马上来！”我欢快地答应一声，力图让自己的声音盖过正在模仿火车汽笛声的小号独奏，接着托起空无一物的托盘跑出吧台，做出在人群中穿梭而过的行走动作。</P>
<p>快把我当成精神病吧。要不然就快相信这里正在进行你们看不见的幽灵派对。总之快滚。</P>
<p>
在我倾尽演技表现出看起来像是在移动酒瓶、收拢垃圾、拍打别人肩膀的动作时，每过一秒就感谢一次林肯中心居然能弄出这么符合“看不见的酒会”气氛的音乐来。表演得差不多了，我转身回吧台时看见第二个人正在走出大门。“实在不好意思。”我遗憾地对他们说，“请下次再来！”</P>
<p>最后一个人跨出大门。钻进开来的车子里。开上大马路。</P>
<p>我赶快扔下托盘把门从里面锁上。</P>
<p>啊。现在我要打开那只摆在吧台靠门边拐角上的鱼缸，摸一摸里面的小东西啦。</P>
<p>&nbsp;</P>
<p>
“我干得不坏吧？”整只手都泡在加热到三十度的温水里，我得踮着脚尖才能够着那条鱼。它不喜欢我的手指，正在加速下潜。我继续踮高脚尖把手往下伸，“或者说，我运气好吧？快让我摸一下。”</P>
<p>“你的确干得不坏，但是袖子湿了。”</P>
<p>我大吃一惊抽出手。有人搭话？而且这声音并不陌生。</P>
<p>
那人从东南角任何射灯都照不到的一张台子上站起身来，一边拍打着上次我见过的那套炭黑色礼服，一边不失潇洒地向吧台走来，轻松地把鱼缸盖子盖回原位：“你应该感到羞愧，这鱼不喜欢你的手指。”</P>
<p>“你怎么来了？！”我尽量镇定下来。</P>
<p>他神气地伸手在空气中画个圈：“今天我包场，请了楼上楼下一大群人。”</P>
<p>此时我的确感到羞愧，不过已经把摸鱼的事情忘了。“这次我可没召唤，你怎么来的？上次是咖啡上出现了泡沫字母才……”</P>
<p>“重点是咖啡上的泡沫，不是字母。召唤没有那么复杂。”</P>
<p>“我会戒掉咖啡的。”</P>
<p>
“哦哦。”他坐上吧台左数第二把椅子，“容我再次更正，重点是泡沫。”他指着鱼缸里被我搅浑的水，又指向我杯子里正滋滋冒泡的金汤力，“有本事你把碳酸饮料戒掉，把肥皂、牙膏和洗发水全戒掉。”</P>
<p>“你想怎么样？”</P>
<p>“给我来杯红蜘蛛。”</P>
<p>“卖光了。”</P>
<p>“得了吧，事实是你忘记了配方。”</P>
<p>我们隔着吧台对视。我充满愤怒。他好整以暇。</P>
<p>
一分钟后，他意识到我打定主意不开口，才稍微露出抱歉的神色：“别这样。再见到你我可是挺高兴的。鸡尾酒里有什么没卖光的请随便给我弄个吧。”</P>
<p>
穿得倒是不合时宜的体面，长相英俊得像个魔鬼，性格怎么这么恶劣。我瞄一眼他鲜红如鸽血的宝石戒指，拿起哥放在咖啡机旁的酒谱，定定神开始操作。期间他很享受地和着音乐的节奏敲打台面，那团红光随着他手指的动作微微起伏。摇雪克壶时他收起微笑审视我的动作，眼神中流露出赞许。一丝不苟地调制出两杯勉强合格的酒摆在台子上，他十分感兴趣地反复对比两杯酒的色泽。</P>
<p>一杯是黑咖啡和白兰地、茴香酒的混合物上堆着发泡奶油，一杯是下层红色打底、上层浅琥珀色透明的清纯彩虹式，均用玛格丽特杯。</P>
<p>“我要这个吧。”他挑了后者，“另一杯是给自己做的？”</P>
<p>“一份就是两杯。你那杯名字叫双子座的宽恕。”</P>
<p>他玩味着酒体的色泽，嘴角翘起：“这么说你那杯是双子座的罪孽？”</P>
<p>
“罪孽算不上。可以称之为入侵、冒犯，或者是恶作剧之类的。”我毫不客气地端起杯子舔掉上面的奶油尖端，“好比穿着白衬衫黑礼服，性格坏的人。”</P>
<p>“那这杯呢？”他的眼睛里闪烁着阴谋得逞的光芒。</P>
<p>我不敢看进他的瞳孔里去，于是两眼望向天花板：“里面有个温柔的秘密，通常只给自己准备，不会在任何情况下透露给别人。”</P>
<p>
“真棒。正适合我。”他满意地啜一口，手指动作很优雅。该死的，正是那种我学不会的优雅。“不过鸡尾酒里怎么藏秘密呢？最多就是混合吧。”</P>
<p>
我十二分不情愿地把杯子移动到自己面前，举高到适合的角度：“玛格丽特杯的圆底会在不同颜色的酒层里产生一个投影，里面能看到一个球面的凸起，就像杯子里装着一个光润的圆球。”</P>
<p>
他兴味盎然地接回杯子自己反复调整角度：“人类真有趣。不是秘密，是光学原理。”见我立刻要发作他赶快追加一句，“哦，不过的确漂亮。里面有个小球，哈。味道也好，你进步很大。”</P>
<p>我翻出烟盒，抽出里面的最后一根ESSE，正要往嘴边放，忍不住有些困惑。</P>
<p>
ESSE是一种直径只有五毫米的极细的香烟，我很熟悉这种尺寸的手感。对，手感没错，但是这烟看上去有点……我瞄他一眼，他正用手指点触鱼缸吸引鱼的注意力，鱼游向玻璃鱼缸的弧形拐角。</P>
<p>这烟看上去比平时粗一些。不至于像中南海那样的标准尺寸，但就是粗一点。不管它了。我点燃烟。</P>
<p>
“啊，快看，从这里看它的头真大。”他以宣布地球原来是心形那么匪夷所思充满惊喜的语气说。我正想答以“那也不过是光学原理”，但还是决定不理他。他出声地一笑，从鱼缸上收回手。</P>
<p>“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他带着笑意说，“给你添了麻烦这一点我知道，不过觉得你好像对我抱有偏见似的。”</P>
<p>
冷静考虑一下，他并没有对我做过称得上冒犯的事，举止很礼貌，偶尔讨厌起来也不像有恶意。“偏见。”对。他用词很精当，“对你抱有偏见。”我点点头。</P>
<p>他看着我。</P>
<p>确切地说他在看着我的嘴唇。我错愕地从嘴边拿掉烟。</P>
<p>——这烟的直径足有七毫米。我撇撇嘴，决定将光学原理抛到脑后，把烟放回嘴里。</P>
<p>
“你的偏见将会不断延伸下去。你那双可爱的、善良的、生动的近视眼，很快就会看到在你的偏见中扭曲的世界，就像你误解我一样误解每一样东西，透过错误的光学原理或者是什么其他的物理规则，直到你变成一个让所有人都觉得非常非常奇怪的，”他换了一口气，“非常奇怪的，大怪物。”</P>
<p>我惊讶地张着嘴，烟灰掉到我的针织开衫上。他的语气不像开玩笑。但他在说什么啊？！什么误解？什么怪物？</P>
<p>“变成和你一样的怪物？还是说我把你当成怪物是一种误解？”我忙不迭拍打烟灰。</P>
<p>“你可变不成我这样。”他满意地看着我手忙脚乱的样子，“不过那一点你倒没误解。”</P>
<p>“为什么找上我？”我为什么要和他交谈？</P>
<p>
“这样说也许会伤害你的自尊。为了找乐子。”他收起手指，双手叠放在台面上，“呃，其实也不是。我想通过你寻找我自身的存在感。这一点很重要，在这么理性、光学知识这么普及的世界上，找到你相当不容易。”</P>
<p>
“存在感？”意识到他在凝视我的时候，我已经跌进了他深不见底的眸子。那里面是一片与铅灰色天空连为一体的铅灰色海洋，平静的海面下密不透风地掩盖着无限未知。存在是客观的……我试图向自己解释，但在那片海洋中存在之物当真是客观的吗？置身于海洋上空时，吵闹的爵士乐变得轻柔可人。那下面也许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东西吧？</P>
<p>“多么可贵的迟钝。”</P>
<p>我眼前掠过一线红光，他冰冷的手第二次触到我的脸颊，我下意识地退开一步。</P>
<p>“你在看什么？”我声音发颤地问。过去多长时间了？我这是在哪里？没有什么铅灰色的海。</P>
<p>“看你的灵魂。”</P>
<p>“什么样？”</P>
<p>“不漂亮。”他直言不讳，但又追加一句，“也绝不算丑陋。”</P>
<p>“真是感激不尽。”我把烟掐掉，拿起酒杯把已经泄掉的奶油吸进嘴里。</P>
<p>
“不如我们成为同伴。”他像是提出了一个天大的好建议一般露出灿烂的笑容，好久没见过牙齿如此洁白的男人了，“一起探索充满偏见和误解的世界。”</P>
<p>你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啦。“讲到这个，是要我出卖灵魂什么的吧？”</P>
<p>
“谁会对你那种不完整的灵魂感兴趣……我中意的是你的‘相信’。”他似是无意地归拢了一下右边鬓角，仿佛想从那里找到一个恰如其分的词语，“你知道我是什么，你相信我的存在。和我交谈时你很小心却从不会无话可说。觉得我是怪物也还是给我酒喝。对，我是怪物，要是那样比较容易理解，就那样认为好了。我很久以前就在这个世界上徜徉，干过很多有趣的事，有过无数同伴。同伴使这些事更有趣。不过现在还得找你这种爱胡思乱想的小丫头做同伴，落到这步田地坦白说我也深感无奈……你在看哪里？”</P>
<p>我收回贴在鱼缸上的鼻子：“抱歉，我这人容易走神，听不来长话。能不能直接说重点？”</P>
<p>他强忍怒气再次拢拢鬓角的头发：“依你看，重点在哪里？”</P>
<p>
“我能不能摆脱你？不能的话，打算什么时候吃掉我？”我终于发现他为什么要做那个动作，他的右耳上带着一个金灿灿的东西，不过从这个距离我看不清那是什么，所以假装没看见。</P>
<p>“不能摆脱我。这是我单方面的找麻烦行为。我也不吃掉你，以此作为给你找麻烦的补偿。”</P>
<p>“不理解这个。”见他张了张嘴我赶快说下去，“也不想听解释。总之你不吃我，也不放过我，想和我一块儿玩。是吧？”</P>
<p>有什么在他眼底闪过：“你这个说法我很喜欢。”</P>
<p>
“要成为同伴，就先告诉我名字吧。”我打开一包新的ESSE，仔细端详里面的每一根烟。这不对头，买来的时候没这么粗，而且应该是白色的。现在这个颜色是粉蓝的。</P>
<p>“你别走神，这很重要。”他稍凑过来一点，压低声音说，“我的名字是梅欧索伏达斯·彦·比曼安丁·法特古斯塔夫。”</P>
<p>我轻轻念了一遍这串名字，他点头确认。于是我重复一遍，加了一个词：“笑！”</P>
<p>
他立刻对我展现出堪称华丽的笑容，足以让年轻女子面红耳赤。我忽然觉得应该让他下跪或者是学两声狗叫之类的来验证这到底是不是真名。他笑着对我：“别打坏主意。”</P>
<p>“这就达成了？不用割破手指在什么地方用血签名之类的？也不用下地狱？这么便宜？”</P>
<p>
“简直像三折出售的皇家礼炮吧？”他的笑容变得苦巴巴的，“不过别忘了，我们是同伴，不是主仆关系，我也不是什么侍卫什么宠物，我们的结盟旨在发掘这个世界的有趣之处。”</P>
<p>
“比如说？”我心不在焉。或者说我很不安。我记得岩石杯比现在手里这个要矮一些，而且我那杯没喝几口的咖啡鸡尾酒变成了深蓝色。我眨眨眼，它还是蓝的。奶油沫还飘在上面，是它没错。</P>
<p>“先从扫除你对我的偏见开始。”</P>
<p>
如果是要说教的话就请打住。今天我很累了，眼睛出了问题。酒架上的酒瓶固然无法每一个都记得清楚明白，但咖啡应该是咖啡色，烟灰应该是烟灰色，这不可能记错。要不然就是我在做梦。我干了几个小时夜班，恍惚地回家躺倒，睡着了以为自己还在干活。</P>
<p>说教开始了。</P>
<p>
“看见我的时候觉得不可思议吧？是不是在想看不到就好了？就像个色盲忽然看到有颜色的世界了对吧？你之前一直认为世界只有黑白灰，忽然看到别的颜色就立刻害怕起来，拼命想把我赶走，这种想法我能理解，所以第二次见面就抓紧时间把真名告诉你了。这件事很重要，你对我们的印象还停留在十八世纪。我现在要想一个办法让你接受我。”</P>
<p>
“抱歉，好像是挺有意思的话题。不过我要回家睡觉了。”我把两个玛格丽特杯里的东西倒掉，杯子刷干净，动作机械地穿起橙黄色——至少今天上午穿上身的时候它还是黑色——外套，确认钥匙什么的还在兜里，“此外我不觉得色盲什么的和你有联系。我对色盲没有偏见。这就准备停止营业，客人路上请小心。”</P>
<p>
他没有再说话。我把杯子摆好，关掉咖啡机，走出吧台关洗手间的灯，走出来时他已经不在那里了，这次没有留下金币。怪物。我拉合窗帘关掉电闸，开门时发现门仍然从里面锁着。</P>
<p>&nbsp;</P>
<p>
“如果不是做梦，那就是外星人入侵了。”我躲在被窝里给Yew打电话，“你想象不出我走在被紫色路灯光照亮的柠黄色马路上是什么感觉，一打开门我还以为进了别人家。床变得比以前小很多，床上那些娃娃一个也不认识。”</P>
<p>Yew在电话那头冷静地问：“那你是怎么确认没有进错别人家的？”</P>
<p>“唔。房间里的气味、家具摆放位置之类的……”我不自然地笑一声，“而且我持有家门钥匙，这把钥匙能打开的门必然是我家的门。”</P>
<p>“你视觉紊乱。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原理，不过好像很有趣。”</P>
<p>你和那个梅欧索伏达斯是一伙的。我发出干巴巴的叹息，道声“我睡觉了”，挂断电话。</P>
<p>
第二天上午我几乎疯了，但从下午开始我停止发疯，开始适应这种混乱。我所熟悉的颜色、所熟悉的形状统统都被毫无规律可循的其他颜色和形状代替，变得无法用经验来确认。</P>
<p>
想要隐藏这种疯狂很难。但朋友们一点也不在意我站在鱼缸前发呆，店里气氛一派安定祥和，谁也不曾开口问过我看着一条纯白色形状酷似鳗鱼的罗汉是什么心情。大家兴高采烈又毫不自觉地接受着即有的、人人所见都必然相同的事实。第四天午夜时分我艰难地送走所有客人，擦洗我已经听天由命“就当它一直都是这么大”的岩石杯和“就当它一直都是粉紫色”的咖啡杯，忽然听到有人往吧台走来，自得其乐地说着：</P>
<p>“那位总是很热情的绅士怎么不在？好几天没见了嘛！”</P>
<p>是梅欧。“说的如果是店老板，他去丽江了。”哥，你享受青山绿水时我可是在跟明黄色薄荷酒和深蓝色咖啡搏斗啊。</P>
<p>
“好地方！正适合他。”梅欧坐到吧台左数第二个座位上，正对着擦杯子的我。让我有点儿惊讶的是他穿的仍是合体的炭黑色礼服式上衣，只是款式更为宽松随意。我像是足有五十年没有看到过黑色一般贪婪地盯着他的上衣看个不停，他不以为意地说下去，“这几天怎么样？有没有觉得成为我的同伴之后世界焕然一新？”</P>
<p>
“我上网查了一下。”实际上是Yew上网查了一下相关资料，我的眼睛现在受不了显示器的怪色，“任何人之间看到的东西都是有区别的，毕竟世界上有数十亿人，大家的器官构造不可能全都一样。人们只要接受自己看见的就行了，生活上不会有太多不便。信号灯看不成也没关系，可以跟着人群走，再说又不开车。”</P>
<p>
“可贵的求知欲。”他充满赞许地应一声，“不过红色纸张上印的黄色字看起来很费神，不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了不是吗？书籍这东西和信号灯比起来区别很大。”</P>
<p>“有趣吧？”我享受着他的黑外套给我带来的奇异的安全感，随口答道。</P>
<p>“对你来说，可以用成像、反射、神经元之类的来解释。你这样顽固的人总能找到合理解释，然后慢慢适应它。”</P>
<p>一想到我可能永远生活在草绿色天空下，用形状古怪的容器喝色泽鲜艳的咖啡，一股悲凉之意就在心底弥漫开去。能适应吗？这很难说。</P>
<p>
“我能看见的眼色有限。黑色。白色。红色。金色。对我来说这些够用了，不知道你能不能相信。”他端详这手上硕大的戒指，上面的宝石发出温暖的红光，“只有在看别人灵魂的时候我才会意识到别的颜色。现在让你用我的眼睛去看东西可能为时过早，不过我们如果相处顺利的话，这并不是不可能的。”</P>
<p>“嗯。”我反复擦拭着已经很干净的杯子，尽量让自己平静些。</P>
<p>“有什么要求尽管提。我们已经是同伴了。”</P>
<p>如果他把我弄成这样是为了找乐子，那我绝不会让他感到有趣。我要表现得像一块铁板。像一块石头。我要像一只乌龟那样沉默又坚强。</P>
<p>
他安静地看了我一会儿。身上的一切都是我曾经很熟悉的那些颜色。作为背景的店堂以我过去的审美眼光来看稍嫌俗艳，但不像第一天那么难以接受。我的世界已然面目全非，如果非这样不可，我能适应。</P>
<p>“世界如此缤纷斑斓。”他以吟咏诗句的语气说着，“何不敞开胸怀，跃入其中。”</P>
<p>我想起Yew昨晚在电话里对我说的那些话，他要我别担心。</P>
<p>
“别担心，只管享受你眼前的世界。谁也不能推翻它，指责你看到的东西和别人不一样。我们看到的都不一样，不用为这个不安。该开心点才对，毕竟能看见草绿色天空的可能只有你一个。”</P>
<p>“全世界的颜色和形状都变了，为什么你没变？”我突然问。</P>
<p>“真是个愚蠢的问题。然而这是多么可贵的愚蠢。”他立刻回答，答毕爽朗地大笑。</P>
<p>在他的笑声中，眼前的一切再次缓慢而不可阻止地扭曲。</P>
<p>——因为你。</P>
<p>——因为我。</P>
<p>不属于这个世界，不属于人类的眼睛应该看到的东西。</P>
<p>&nbsp;</P>
<p>
“所以不妨当作一样即有之物坦然接受，别总觉得我是性格恶劣的怪物。”他逗弄着缸里的鱼，袖子上一片湿渍。鱼正在一点点变回红色，变回胖胖的样子，而且不喜欢他的手指。“再说你就保持那种视觉也没坏处，毕竟能看见蓝色咖啡的可能全世界只有你一个。”</P>
<p>确定了。Yew和他是一伙的。</P>
<p>“但是长此以往，我必然会把烟灰缸当成巧克力吃下去，把肥皂片放进客人的金汤力，那可不妙。”</P>
<p>
“不可能有那么大的差异，恶作剧也是有限度的。而且东西到嘴边还没发现弄错，那吃下去了也是没办法的事。”他做出脱帽行礼的手势，“还是说你希望和谁看到同样的世界——有那样的人吗？”</P>
<p>
我有吗？有必须要了解他所见所感的人吗？就算完全不了解也没关系吧？别人眼里的香烟比我看见的要细长一些，那又能怎么样呢？为这个吵起来不太会。</P>
<p>但是……</P>
<p>“有的。”我老老实实回答。</P>
<p>他露出洞悉一切的笑容，把手从水里拿出来，用纸巾擦干，双手食指伸到我眼前。</P>
<p>“如果那个人也怀有和你一样的心情，那你们所看到的东西就没有区别。”</P>
<p>我细看一眼他的手指。</P>
<p>不可思议，指端一片光滑。</P>
<p>——让Yew来看的话，肯定也看不到指纹吧。</P>]]></description>
            <author>夜帝王</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ewq2.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13 Sep 2009 04:33:18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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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拉克鲁的宝藏 下</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dnvo.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安其拉大战仍在紧锣密鼓的筹备当中，地精卫兵二人组渐渐形成了新的生活规律。拉克鲁很想用他们出售战利品攒得的那几个钱买把像样的斧子，但瓦格姆比他更谨慎，他们最终还是把有限的钱投资在了一套更能保护他们的盔甲上。拉克鲁一直对此心存不满，直到瓦格姆有一天回来的时候咬着牙憋住笑，低声提醒他，让他去看他们平时存放物品的共用箱子。</P>
<p>那里面放着一把真正的匕首。这肯定是瓦格姆的战利品，否则那家伙不会那么得意。</P>
<p>
这几个月来在希利苏斯的征战让拉克鲁开阔了眼界。他知道了自己平时跟大部队一起痛殴的那些人是怎么得到那些酷毙了的武器，也知道了那些武器为什么会散发出耀眼的光芒。相比起来自己使惯了的棍棒真的很不适合在那种需要热血和冒险精神的战场上出现。他眼前的这把匕首品质并不太高，甚至连精良都算不上，说不定这只是哪个初级铁匠用来练手的作品，但它用纯钢打造的刀刃在拉克鲁眼中还是闪闪发光，刀柄与刀身的平衡也说得过去。</P>
<p>他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怀揣匕首跑进兵站厕所的小隔间里，紧握刀柄挥舞了两下，贪婪地听着刀刃破空的声音。</P>
<p>棒极了。希利苏斯的虫子们，你们的末日到啦。</P>
<p>
加基森变得越来越热闹，他们听到的流言也越来越多。关于巨龙们神秘的口讯，关于虫皮收集的状况，以及关于那位声明渐响的英雄——莫尔文·克劳德·斯盖的各种事迹。他第一次来到加基森时是瓦格姆在双足飞龙站当值，据他描述，这位不久之后将取得流砂节杖的人类男子体格十分健壮，长相并不出奇，有趣的是他不但是乘坐双足飞龙来的，而且像是一位萨满祭司。他被一队人马簇拥着走进城门，那个坚实的背影看起来庄重而且疲惫。</P>
<p>“不可能吧。人类不信萨满教，双足飞龙也不让联盟的人乘坐。”拉克鲁对这个并不太确定，但还是提了出来。</P>
<p>
瓦格姆多少有点得意：“那可是万里挑一的英雄。如果他和所有人都一样，那还有什么意思。想想看，如果不是那样的一个人，恐怕也很难得到联盟和部落双方面的支持。”</P>
<p>“你对他印象不坏。”拉克鲁向往地说。</P>
<p>“我很羡慕他。”瓦格姆点头同意，“但我不想取代他。”</P>
<p>“为什么？”</P>
<p>
“不为什么。我还没有准备好迎接历史。他固然是个英雄，但他暂时还不是神，我想那天我在人群中发现了……”瓦格姆放低声音，对拉克鲁耳语道，“发现了不止一个想要刺杀他的人。”</P>
<p>&nbsp;</P>
<p>
拉克鲁几乎每天不当值的时候都到希利苏斯去，自从有了那把匕首之后，他觉得自己越来越英勇了。莫尔文·克劳德·斯盖经常以加基森作为中转站来往于希利苏斯和其他城市之间，他也有机会近距离看到这位英雄。他相当年轻，身边总围着很多人，联盟和部落都有。拉克鲁也很想观察到有可能会刺杀他的人，但他缺少瓦格姆的想象力和怀疑精神。他宁愿把注意力保存起来，留到与虫子对战的时候再用。</P>
<p>
不过这一天他决定留在城里休息一下，因为明天是一个大日子，他要养精蓄锐。而且就在跟瓦格姆换岗，刚走到旅店附近的时候，他看到了那对诗人和舞娘搭档。这次他们似乎不是来唱歌跳舞，而是加入了一个战斗小队。以前拉克鲁眼中只有两种人：规规矩矩的人和惹事打架的人，但他现在也能分辨出每个种族和职业之间的区别了。诗人仍然带着兜帽，但斗篷下面露出暗紫色带有符文图案的衣角，舞娘身穿华丽的信仰长袍，背着祈福法杖。拉克鲁从她们的同伴中认出了第一次去希利苏斯时见到的女巨魔猎人和亡灵战士，与他们同行的还有一位牛头人萨满祭司和一个巨魔法师。</P>
<p>“小姐们，非常高兴再次见到你们！”他激动地上前几步，对这二位熟人表现出极大的热情。</P>
<p>
诗人和舞娘露出礼貌但不置可否的微笑，那位总是很急躁的女巨魔吵吵嚷嚷地带着他们往旅店走，她身边的那只迅猛龙狐疑地嗅嗅拉克鲁。</P>
<p>——不会吧，只有这只畜生认出了我。它还记得那一天我和它并肩作战。</P>
<p>
拉克鲁辛酸地想着，悻悻转头往兵站走去，突然看见有个银发的侏儒盗贼从酒馆前的一个巷口像一发炮弹那样冲向亡灵战士，多年的卫兵经验让他立刻拽出腰间的防暴短棍，一手掏出哨子。</P>
<p>
接着他惊讶地看到那个侏儒女孩儿大喊着“杜尔，我终于又见到你了”一头扑进战士怀里，而那位战士眼疾手快地接住她，拽过自己的披风衬在侏儒的小脸下面，免得她被自己硬邦邦的胸甲硌到。</P>
<p>
——等等。我知道这是一场需要联盟和部落并肩作战的大战役，但没人告诉我他们之间可以这么亲密……拉克鲁用短棍敲打着脑门，发现自己并不排斥这种略显怪诞但充满温情的场面。他笑了笑，准备走开。</P>
<p>
“哦！我想起来了！地精先生！”那兽人歌者突然停下脚步转身叫他，“您是上次帮助了我们的那位对吗？抱歉没有一下子认出你来……”</P>
<p>现在认出来也不晚。拉克鲁一个标准立正，冲兽人咧开嘴露出大板牙，觉得心情从来没这么好过：“没关系！我们地精都长一个样！”</P>
<p>兽人向他伸出手，“来和我们一起喝一杯吧！毕竟明天是个大日子！”</P>
<p>
“您是说，明天就要正式开战了？”与他们一行人在酒馆里坐下等啤酒的工夫，拉克鲁与兽人歌者攀谈起这个话题，尽量做出惊讶的样子。其实对他这个天天往希利苏斯跑的人来说根本不算新闻。他和瓦格姆为了决定谁在这一天排晚班打了赌，他能赢得这个机会真的全凭运气。</P>
<p>
&nbsp;“是啊！我们在加基森修整一下，连夜出发到希利苏斯去。”兽人注意到拉克鲁满脸放光，忍不住笑了，“明天，就是明天，世界即将改变。”</P>
<p>明天。就是明天，他，拉克鲁·瑞布利兹，要作为一名光荣的战士奔赴甲虫之门，去目睹历史在他面前发生。</P>
<p>
——我将是唯一一个得到这殊荣的地精，就算我没有机会向任何人炫耀，这也仍然会让我骄傲一辈子。我会挥舞着尖刺匕首在无数穷凶极恶的敌人之间英勇冲杀，然后将这最漫长的一天原原本本地讲给瓦格姆听。</P>
<p>&nbsp;</P>
<p>于是这一天终于到来了。</P>
<p>
清晨拉克鲁与满脸不情愿的瓦格姆交了班，穿戴停当，揣上匕首，用炉石回到塞纳里奥要塞的旅店，一步一步地走了三个小时。这一路上，战鼓科多兽、高头大马、怪叫着的迅猛龙和奔跑如风的夜刃豹从他身边冲过，大家要赶赴的都是同一个地方。</P>
<p>
沿着沙漠中的大路慢慢前进的时间里，他一直在想象着那将是多么壮观的一幕。这世界上所有有能力前往那里的人都会出现，包括那些平时藏身于深穴高塔之中的大人物们也将在此现身，还有龙，那些骄傲的龙，都会因为这场世纪之战而出现。</P>
<p>
他以为自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当他看到甲虫之墙跟前视线所及之处站的全是人的情景还是被吓着了。各个种族正在乱纷纷地排着队，所有人全都穿戴整齐，雄赳赳地跨坐在坐骑上，踏得沙尘漫天飞舞。这么多人想要排列整齐很花时间，他们刚有了个初步的规模，联盟在左，部落在右，将高耸的平台前一条路留给尚未赶到的莫尔文·克劳德·斯盖。</P>
<p>
没有坐骑的拉克鲁不知道自己应该站在哪里，只好在数不清的科多兽腿和白骨马腿之间来回钻进钻出。看到这样的场面，他没法控制自己的腿来回打晃。——这里可不是加基森了。他一个劲地提醒自己。万一这要是两边打起来，只有自己一个人可控制不了这种局面。</P>
<p>正当他躲避着各种蹄子的踩踏，想给自己找个既安全又不引人注目的藏身之处时，忽然听见一个有点熟悉的声音。</P>
<p>“热狗、烘蛋和雪茄！”</P>
<p>一个地精背着褡裢，好整以暇地在混乱的人群中穿行，扯着公鸭嗓子大声吆喝叫卖。他还带着一个贩卖机器人。</P>
<p>“地精特色薄荷糖！冰凉的姜汁啤酒！”</P>
<p>——天哪，那是加基森的卫兵队长卡斯托·金秤。</P>
<p>
拉克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本以为只有自己和瓦格姆会冒着被部队开除的风险到这里来参加战斗，没想到卡斯托队长每天鬼鬼祟祟跑出兵站是为了到这里来做生意。他小心地避开卡斯托的行进路线，生怕自己被队长看见……唉。对地精来说，在人堆里做小买卖并不丢人。跟穿着从破烂堆里捡来的盔甲冒充兽人怪胎相比，这不知道高尚多少倍。</P>
<p>
作为一个商人的儿子，拉克鲁知道在这个地方出售零食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商机，因为随着约定的开战时间慢慢临近，整队完毕的双方大军原地下马修整，等待的人们仿佛已经置生死于度外，有些女士打开野餐篮子，招呼身边也许素不相识的战友过来分享食物。集结地的气氛一派安定祥和。卡斯托队长不知疲倦地在两个阵营之间走来走去，把各种很难说有什么特色的小吃以高出常规一半的价格卖给嘴里缺点什么的战士们。</P>
<p>
拉克鲁坐在队伍的最后端，抬起头看着太阳。约定的时间是正午，但现在太阳已经越过了金属巨钟的平台，正在缓缓向西行进。被空下来的一条大路上空无一人，只有沙尘被风徐徐扫过。双方人马不时会掀起骚动，又在各个方阵带领者的呵斥声中平息下来。卡斯托显然发现这时候已经没有他可以发挥能量的地方，就掏出了炉石。拉克鲁一阵谢天谢地，他可不希望有人跟他分享地精第一人的殊荣。</P>
<p>英雄迟到了。命运也跟着迟到。</P>
<p>
拉克鲁隔一两分钟就看看太阳，猜测着这成千上万等待者的心情。他们已经等了好几个月，将近一年，不对，已经等了一千年。所以，再多等一个小时也没什么关系的。</P>
<p>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了。</P>
<p>渐渐的，骚动也不复再有。</P>
<p>
墙的那一边正在发生什么呢？拉克鲁一面胡思乱想一面用匕首尖剔着指甲。瓦格姆已经把刀刃磨得飞快，还在上面涂了油。正当他无聊得想打个盹时，面前的战士们纷纷起立，无数声唿哨召唤着坐骑。他们全体上马，重新整队。拉克鲁赶忙站起来极目眺望，见那条大路上卷起滚滚烟尘，一位骑手正从远处飞奔而来。</P>
<p>
那正是莫尔文·克劳德·斯盖。他骑着一匹纯黑色的威猛座狼，一手高擎流沙节杖，一手挽着缰绳，从夹道等待的联盟与部落之间风驰电掣般疾驰而过，座狼一个纵跃，直接跳上了巨钟平台。</P>
<p>
哇哦。真帅。瓦格姆几乎要鼓起掌来。接着英雄好像说了些什么，但是他离得太远，实在听不清楚，只有那声金属巨钟的轰鸣震荡着空气，击打着他的耳鼓。他吞下一口唾沫，猛然想起瓦格姆的话。</P>
<p>“我还没有准备好迎接历史。”</P>
<p>
但是现在已经回不了头了。他目瞪口呆地看着种种幻象投射在甲虫之墙的面前，那场鬼哭神嚎的大战在古战场上重新上演，空中有龙在盘旋，无数岩石和树根从流沙之下涌出，缠绕着形成了一座绵延的巨墙，德高望重的德鲁伊愤怒地摔碎节杖，向巨龙悲伤地咆哮……拉克鲁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坐倒在地的，他从出生至今只在安德麦和加基森停留过，这段时间在希利苏斯那些开玩笑似的战斗跟真正的历史比起来，根本只是一粒砂和整个沙漠之间的区别，他已经分辨不清眼前的景象哪些是幻觉，哪些是真实。</P>
<p>
大门轰然碎裂。虫子涌了出来。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怒吼着冲向数以万计的虫军，只在一转眼间，混战开始了。拉克鲁的手仿佛被焊接在他的匕首上，这时候也想大喊一句什么口号，冲上去跟这些虫子拼了，但是他花了很久才从地上爬起来。站在战斗尚未波及到的地方，他感觉到一股热热的东西从裤脚里流进了鞋子。</P>
<p>
虫海持续向外扩散，拉克鲁尚未感到羞愧便已经置身于混战当中。之前拉克鲁不会太觉得自己身材矮小，而这时他被一个黑影笼罩，抬起头瞠目结舌地看着那么多个比山还要高的阿努比斯踏碎大地向奋勇的战士们冲去——</P>
<p>他好像看见命运迈开大步，要把他一脚踩死。</P>
<p>这回他真的喊出声来。</P>
<p>——老爸，我不想当战士了……</P>
<p>——妈……我要回家……</P>
<p>——卡斯托队长……我要是你，我就多带点姜汁啤酒，不带什么热狗……</P>
<p>——不想死，不想死啊……</P>
<p>&nbsp;</P>
<p>
拉克鲁很庆幸自己没有丢掉匕首。他回想了很久才想起来自己是怎么在换岗时间之前回到加基森的。这段经历他不想告诉任何人。当他连滚带爬地离开双足飞龙的鞍座，踏上塔纳利斯的沙子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攀住边上地精卫兵的脚。</P>
<p>“瓦格姆，帮帮我，我控制不了膝盖……”</P>
<p>那个地警卫兵低下头：“先生，有什么能帮忙的？”</P>
<p>——不是瓦格姆？！</P>
<p>他立刻凭着自己的力气站起来往城里跑去，在兵站的宿舍里找到了自己的战友。</P>
<p>瓦格姆正在收拾行李，看到全副武装手握兵器的拉克鲁，露出一个苦巴巴的笑容。</P>
<p>“嗨。”他说，“我被开除军籍了。”</P>
<p>
那天晚上，他俩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分享了一根安德麦雪茄。那是拉克鲁从家乡带来得，自己一直舍不得抽。他把这一天的见闻尽量告诉了瓦格姆，而瓦格姆也把今天在加基森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P>
<p>
“……我是个加基森卫兵。我只是个卫兵。”瓦格姆并不是个擅于言辞的人，“我跟你说过，有人在谋划行刺莫尔文·克劳德。那是两个盗贼，身形很瘦削……他们就在双足飞龙站后面的偏僻空地上动手了。”他使劲揉揉眼睛，接着说下去，“我只有一个人。我也不打算叫来更多人，我们是卫兵，我们只负责维护城市治安……但他是我们的英雄，全世界都在等待他。”</P>
<p>——所以他今天迟到了。他在加基森遇到了麻烦。拉克鲁忍住没有打断话头，只是默默地抽一口雪茄，传给瓦格姆。</P>
<p>
“谢谢。我和布科雷克一起冲了上去。那兽人很健壮，这你知道。”瓦格姆咧嘴一笑，“我们只教训了那两个盗贼，然后把英雄送上双足飞龙。紧接着，咱们的大部队来了。吹着哨子。抡着棒子。这你也知道。”</P>
<p>
是啊。还有谁比我这个加基森卫兵更知道。没有哪个卫兵应该认识什么甲虫之王。我们永远都应该是中立的，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寻衅滋事者。就算他是萨尔酋长或者是吉安娜小姐，在这儿闹事也得照打不误。</P>
<p>“所以我被开除啦。”瓦格姆嘟哝着，“真是倒霉的一天。”</P>
<p>“是我的话，我也会冲上去保护莫尔文。”</P>
<p>“没错。他是活着的英雄，历史需要他。”</P>
<p>所以历史也需要我们。拉克鲁在心里说。</P>
<p>
“其实这是件好事，这样一来我就可以脱掉这身可笑的制服，扔掉棍子，快快活活地买套好盔甲到希利苏斯去了。甲虫之门刚刚打开，我大有可为。拉奇，我今晚就走，趁着天凉快。”瓦格姆的语气开朗起来，“我要去看看那扇门，去看看那些虫子，看看真正的生死，然后把命扔在那儿。”</P>
<p>拉克鲁低下头想了想，把匕首递给他：“这个给你。你上战场需要顺手的武器。”</P>
<p>
“嗤！我会拿到更好的，像虫子腿一样的大弓，虫牙大剑、镶虫眼的大盾牌，会喷火和毒汁的大枪……”瓦格姆嗤嗤笑着，接过匕首在手指上团团转动。</P>
<p>“听着挺恶心的。”拉克鲁酸溜溜地接口。</P>
<p>
“所以你拿着这个。”瓦格姆把匕首扔在他的膝盖上，猛吸一口雪茄。粗大的火头闪出鲜亮的橘黄色。他得意洋洋地把雪茄递给拉克鲁，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浮砂，“再见，拉奇，你是个挺不错的家伙，我给你写信。”</P>
<p>“再见，瓦基。”</P>
<p>——再见，老伙计，我同穿一套铠甲的战友，我最棒的合伙人。</P>
<p>&nbsp;</P>
<p>
随着希利苏斯沙漠战斗进程的持续推进，加基森渐渐回归到平稳有序的状态，拉克鲁有了一个新搭档，他从来没想过要在换岗的时候跟新搭档说点什么，对方显然对他也无话可说。在后来的几个月里他一直在等瓦格姆的信。而且他早就想好怎么回信：“你要保住小命把这些故事都告诉我，你要成为地精的英雄，我会因为有你这样的战友感到骄傲。”</P>
<p>
但瓦格姆一直也没有来信。拉克鲁有时候会想，他很可能是把那些铠甲卖掉当本钱做生意去了，可是转念想想，那些破烂能卖出来的钱也做不成什么大生意，于是他还是选择相信自己的战友。</P>
<p>终于有一天，信差带来一封寄给他的信。他满心欢喜地举到眼前，看到了安德麦的邮戳。</P>
<p>拉克鲁的心凉了半截。基本上——他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P>
<p>
这是一封正式函件，通知拉克鲁已经成为安德麦市区一家商店和四个货栈的合法继承人。他坐在酒馆外的山墙下，将那封信仔细阅读了好几遍，想从上面多看到一些关于自己父亲的东西。信中只写明了父亲去世的具体时间。</P>
<p>——老爸，我很抱歉。我想过回去的。现在我会回去了。</P>
<p>拉克鲁把那封信递交到卫兵队长的办公桌上，沉默地看着卡斯托寻找图章，签发退伍证明。</P>
<p>“做个好商人。”将证明递给拉克鲁时，卡斯托的语气中不无憧憬。</P>
<p>
他向队长道谢。手续结束之后，他订了张回安德麦的船票，然后从矿工协会租到一把手锨，出城向南月废墟的方向走了五百步。太阳已经偏西了，砂子还是很烫，沙漠的热风打在脸上真让人受不了，但他坚持让自己走五百步。</P>
<p>接着，他开始用手锨刨坑。</P>
<p>
——塔纳利斯，再见啦。我要回安德麦去，当一个堂堂正正的地精商人，娶一个会过日子的地精姑娘，好好做生意，生一个儿子继承商店。我不会告诉他我在加基森当过卫兵，不过，如果他以后也想当兵的话，我不会阻止他的。</P>
<p>他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刨坑。直到他终于挖出了一个可以将自己从容活埋的深坑。从坑里爬出来的时候，天差不多黑了。</P>
<p>他从腰间抽出那把匕首，用平时擦汗的手帕包裹起来，对着坑说：</P>
<p>“请替我保管这个，虽然我可能再也不会回来。”</P>
<p>匕首落在坑底，闷响一声。</P>
<p>“我要独自保有这笔财富。即使我的儿子也不能分享。”</P>
<p>他把坑填上。夜晚也随之来临。</P>
<p>&nbsp;</P>
<p>&nbsp;</P>
<p>&nbsp;</P>
<p>全文完</P>]]></description>
            <author>夜帝王</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dnvo.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07 Jun 2009 06:53:05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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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拉克鲁的宝藏 中</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dnvn.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她们走啦。”</P>
<p>“是啊。”</P>
<p>上午八点换岗时，拉克鲁和瓦格姆两个人都无精打采。募捐小组的离开标志着无聊混乱的加基森卫兵日常生活又回来了。</P>
<p>
“听说需要很多东西，什么都要。从宁神花到黑莲花，铜质调节器到瑟银零件，各种绷带，”瓦格姆打个哈欠，摘掉执勤牌，“需求量大得离谱，数字后面带着一长串的零。”</P>
<p>“那么多，要什么时候捐得满？”</P>
<p>
“的确是不容易，”瓦格姆用脚尖在地面的细砂上拉出一条线，“听说希利苏斯那边有这么一堵墙，等东西凑齐了，再凑足整个加基森都塞不下的那么多人，他们就会打开那墙，把里面的怪物放出来杀掉。”</P>
<p>“这么说墙是为了拦住怪物？”</P>
<p>“多半是。”</P>
<p>“墙就那么放着呗，干嘛打开？”</P>
<p>“要是等怪物从墙那边自己打过来，那么我们的好日子可就过到头了。你还等什么，快去巡逻。”</P>
<p>“瓦格姆，我不明白，多给我讲讲。”</P>
<p>“嗤，我也是从别人那儿听来的。所以我们需要绷带和药，造帐篷和枪炮的材料，而且要大量，超大量。”</P>
<p>
需求再多，终究也是有数的。接着几个月里，在我们的卫兵搭档利用少得可怜的业余时间在城里搜罗相关消息时，全世界的每一个人都在为这件事四处奔忙。加基森一直笼罩在一种怪异的喜庆气氛当中，就连平时总是待在兵站里的加基森卫兵队长卡斯托，最近也经常在城里乱转，或者既不在城里也不在兵站里。换岗时短暂的交谈中他们互相交换着新的信息，直到对这场世界事件的了解终于变得完整有序。当他们听说物资已经几乎捐满，来自世界各地的勇士都涌向希利苏斯沙漠收集虫皮的时候，拉克鲁再一次耐不住性子，开动起脑筋来。</P>
<p>——唔。也许。也许我们可以这样干。</P>
<p>
他们耐心地等待了几天，直到一天清晨拉克鲁看见卡斯托队长身穿便装背着一个褡裢出了城，便火速赶回兵站把还在高低床上睡觉的瓦格姆拉到拍卖行，这里时常有小规模打斗发生，即使有人看见他们也不至于以为他们在溜号。在一大屋各色人等中挤到拍卖师跟前时他们都已经一身大汗。</P>
<p>“哟！”拍卖师比尔杜站在高台上用小木锤朝他俩一指，“这二位眼熟啊！”</P>
<p>
是啊，你也在巡逻卫兵的队伍里混过一阵子，你老爸使了不少钱才把你从兵站里赎出来，送进了拍卖行。拉克鲁斜着眼瞅了他一眼，警告自己先办正经事儿。“你这儿有没有……”他掏出手帕揩揩脑门上的汗，“嗯，我们就别兜圈子了，你这儿有没有完全卖不出去，只会占用展位、浪费保管费用的盔甲？”</P>
<p>
拍卖师比尔杜咧嘴一笑，从身后的格子柜里拿出十来件这两个月来一直无人问津的垃圾装备，口沫横飞地介绍：“斜纹套装式样的确老了点，肯定不受年轻女士的青睐，但穿在身上很体面，会让你看起来，呃，像个正派人。薄鳞套装也不坏，朴素不失精致，简约中见大气，而且这套刚除过锈。还有这个，等一下我看看这个是什么……”</P>
<p>“好像是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瓦格姆掩着嘴小声对拉克鲁说。</P>
<p>
“什么死人身上！这叫战利品！战利品！这是荣誉你懂不懂？这是勇气！这是智慧！”比尔杜把所有东西放回原来的展位，“不买快滚，别堵在这儿。”</P>
<p>“你觉得呢？”拉克鲁低声问。</P>
<p>“我们以遮住绝大部分体表为第一要务。”瓦格姆深有默契地低声回答。</P>
<p>“同意。”</P>
<p>
几分钟后他们抱着一大堆装备一起挤进能安置一个牛头人的更衣室，瓦格姆刚从衣物堆里挑出一件薄鳞胸甲挂到自己身上，拉克鲁便兴奋地发出嘘声，伸手想抢过那件胸甲自己穿：“你不合适，你这绿皮矮鬼。”</P>
<p>“让开！就跟你不是绿皮矮鬼似的。”瓦格姆一把打开他的手，“你以为自己是什么？一个魁梧的侏儒？还是一个发育不良的矮人？”</P>
<p>“你呢？你还不如把耳朵染成紫色的，这样你就是半个暗夜精灵了。”</P>
<p>“我是半个暗夜精灵，那么你就是一个兽人怪胎。”</P>
<p>“你才兽人怪胎，把那胸甲脱下来给我穿穿，绿皮矮鬼！”</P>
<p>
很难说带有蓝色饰缨的钢盔和拉克鲁相得益彰，但从没穿戴过真正盔甲的两名地精卫兵还是兴高采烈地争相试穿了所有装备。当他们终于选定了一整套服装——从价格、款式和穿着难易度三个方面考虑——并走到高台前平摊置装费用时，比尔杜露出一个奸诈的笑容。</P>
<p>“你俩真有意思，只买一套衣裳。”</P>
<p>
“可不是为我们自己买的。”拉克鲁埋头把五六件装备打在一个包袱里，瓦格姆已经到了执勤时间，飞速跑到岗位上去了，“再说也是给你减轻负担。”</P>
<p>“对。拿去干啥我一点儿不感兴趣。”比尔杜鼻子里发出嗤声，“还有什么能效劳的吗？”</P>
<p>
“没了。”拉克鲁把包袱甩到肩膀上，走出拍卖行。这身衣服能把一个地精从头发梢到脚后跟全裹得严严实实，就算是眼神最好的暗夜精灵恐怕也没法立刻认出自己的种族。嘿，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有了这身衣服，咱也能抬头挺胸地上希利苏斯看看那堵墙了。</P>
<p>——不过，比尔杜刚才那个口气，总感觉酸溜溜的啊。</P>
<p>
接下来的一个问题，就是怎样从塔纳利斯前往希利苏斯。超过一百英里的路程他们实在没办法用两条腿走着一天打来回。不过只要明确目的，办法就不会太难想。瓦格姆好几个下午都没露面，直到有一天拉克鲁突然接到通知，自己这一组被调往城北的驭风者飞行站执勤。</P>
<p>
“怎么会凭空掉下来这么好的事儿啊？！”一看见瓦格姆，拉克鲁就冲上去揪住他的领子，嘴巴咧到了耳朵根，“我还正想着要不要去假装那个大块头的私生子，队长就把咱俩调到……”</P>
<p>
“随便你。”瓦格姆推开他的手，“我陪卡斯托队长下了总共八十多盘地精飞行棋，每一盘都要想尽办法输给他，这才有机会让他把我们调到驭风者站。有那么几次我真想用大棒把自己夯死算了。你要是想去假装兽人的私生子，那你就去吧。”</P>
<p>拉克鲁这时候简直想在瓦格姆的绿脸蛋上猛亲一口，接着他们猜拳决定谁值晚班。</P>
<p>&nbsp;</P>
<p>
布科雷克·怒拳是个乐天知命的兽人，作为驭风者管理员被派遣到加基森已经四年了。刚到加基森时他还有兴趣和那些等着租用飞行动物的冒险者们闲聊几句，天长日久，他变得愈发沉默寡言，到了后来，他的生活完全由驭风者、栖木、窝棚式宿舍和有限的几样必需品构成。除了每个月奥格瑞玛来人对飞行站做例行检疫时必说的只言片语之外，他只会与那些蝎尾飞狮交流感情。</P>
<p>所以，新换防地精卫兵的万般殷勤，让这位兽人感到十分困惑。</P>
<p>
“你肯定也希望到城里去看看对不对？哪天等我换岗了带你去逛逛吧，城里有家非常不赖的酒馆，他们那儿提供新鲜的野猪肉，还有各种海鲜，嗯，”拉克鲁注意到布科雷克听到“野猪肉”时眼睛里闪过的憧憬光芒，于是接着说下去，“你肯定是在想塔纳利斯这个地方根本没有野猪，不过我们地精有的是办法，不管是什么肉类，或者是哪里的特产，只要有金币，总能弄到手。啊，不过，我会请你吃一顿，作为我们相识的纪念。”</P>
<p>
布科雷克注视着眼前的一片白砂子。时值上午十点，砂子反射着耀眼的阳光，不一会儿就让兽人头昏眼花。这和地精没完没了的聒噪一样难以忍受。于是他转头向栖木走去，准备给驭风者除虱。</P>
<p>
“哎，我还没说完呢。”拉克鲁站在窝棚下的阴凉里，冲兽人扭过头，“城里还有个很棒的大商店，里面卖各种武器，店堂里挂着一把和我一样高的火铳，铳口和你的脑袋一样大，想想看，铁砂从铳口崩出来，一下子就能把猎物打成碎片。”</P>
<p>“我不喜欢火铳。”布科雷克瓮声瓮气地回答，他希望这种厌烦的语气能让地精卫兵闭嘴。</P>
<p>
“啊！没关系啊！”但拉克鲁收到兽人的回应，兴奋得抓耳挠腮，开始挖空心思寻找更多话题，“那你喜欢什么？喜欢弓箭吧？你喜欢精灵美女吗？对了，你们的头儿是不是喜欢一个人类女人？”</P>
<p>“什么？！”布科雷克吼道。</P>
<p>
“不不，没什么。我是说……”拉克鲁赶忙开动脑筋想扯开这个危险问题，这时候他看见一个猥琐的家伙，比侏儒高一点点，比矮人矮一小截，穿着全身甲，整个脑袋套在一个大钢盔里，正鬼鬼祟祟地走出城门，一面四下张望一面以S形路线向驭风者站这边移动，——太好了，这时候来给我解围——“嘿，大块头，你的生意来了。”</P>
<p>猥琐的矮子花了很长时间才走到布科雷克面前，举起一只手，里面托着十个银币。</P>
<p>“我我我要去希希希希希利苏斯。”</P>
<p>这声音从钢盔里传出来，变得不那么像地精了。</P>
<p>
——但是，布科雷克会质问什么吗？拉克鲁本来还在拼命忍着笑，一想到这个立刻有些脚软。如果布科雷克知道这堆铠甲里装着一个地精，会不会拎住瓦格姆的脖子把他直接扔回加基森城里去？拉克鲁半张着嘴巴盯住布科雷克，决定只要兽人对他的搭档采取行动，他就立刻吹哨子召集防暴队控制局面。</P>
<p>但兽人只是接过钱，伸出一根手指，示意一下栖木上的驭风者。那长相狰狞的飞行动物正在享受遮阳棚下的阴凉，轻轻喷着鼻息。</P>
<p>瓦格姆往它那边靠近一点，又靠近一点，又靠近了一点。</P>
<p>勇敢点！骑上去！拉克鲁暗暗地给他鼓劲。顺便也让我学学应该怎么骑，我今天也要去一趟。我今天一定也要去一趟！</P>
<p>瓦格姆又往前蹭了一小步。</P>
<p>兽人一把揪住瓦格姆的肩膀，把他举起来放到驭风者的鞍座上。</P>
<p>“希利苏斯。”</P>
<p>他将嘴唇凑到驭风者的耳朵边，低沉地念叨一句，用绿色的大手使劲一拍那动物的脖颈，驭风者双翅一展，带起一阵风声。</P>
<p>“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P>
<p>驭风者带走了这串惨叫。</P>
<p>“很可爱，不是吗？”布科雷克回头朝拉克鲁露出粗犷的笑容。</P>
<p>“什、什么？”</P>
<p>
“那是个侏儒妹妹吧，骑惯了联盟那种娘娘腔十足的角鹰兽，想尝试一下双足飞龙的神奇。”布科雷克活动着手腕，“不觉得她可爱吗？”</P>
<p>——侏儒妹妹？！</P>
<p>拉克鲁一屁股坐倒在地。</P>
<p>兽人伸手把他从地上拽起来：“我什么都不会说的，你也不会，对吧。”接着挥舞大手在地精的肩膀上拍了两下，差点又把他拍倒。</P>
<p>“哦哦。”拉克鲁扶住边上的一根栖木，点头如捣蒜。</P>
<p>
这是拉克鲁一生中最漫长的一天。头顶上的太阳好像永远也不会落下去似的，站在一边的兽人沉默着为部落的冒险者们服务，驭风者来来去去，没人搭理可怜的地精卫兵。——也许在城里巡逻比较好，至少还可以走动走动，不会像现在这样干站着无所事事。希利苏斯是什么样的呢？他偷瞄一眼兽人的脸。这个兽人恐怕也没去过那个地方。</P>
<p>“每天去希利苏斯的人总比回来的人多。”兽人好像察觉到他的目光，突然开口。</P>
<p>“啊，啊哦？”</P>
<p>“就是说很多人没回来。”兽人耸耸肩膀。</P>
<p>——不会吧……的确，战场是很危险的地方，但是从来没有上过战场的人怎么能知道到底有多危险呢？</P>
<p>
沉默一直维持到晚饭时分，驭风者带回很多冒险者，有的负了伤，有的兴高采烈，他们背囊鼓鼓，满载战利品。望眼欲穿的拉克鲁在人群中寻找那堆猥琐的盔甲，仍然一无所获。</P>
<p>人们三三五五地散去了。</P>
<p>——瓦格姆，我的朋友，你该不会是在战场上牺牲了吧。</P>
<p>
想到这个念头，拉克鲁鼻子一酸，几乎要掉泪。他低下头揉揉眼睛，努力想回忆起更多瓦格姆的优点，以解释自己此刻为何如此悲从中来。</P>
<p>“加基森卫兵换岗！”</P>
<p>熟悉的公鸭嗓子。</P>
<p>拉克鲁惊讶地抬起头，看见了瓦格姆滴流乱转的三角眼和神气活现的大板牙。</P>
<p>
就算是看到鲜花瞬间铺满了塔纳利斯沙漠，天空中的云朵拼成安德麦的形状，无尽之海所有的海水都变成黄金，拉克鲁也不会这么开心。他胸中突然涌起无限温情，伸开双臂去拥抱瓦格姆。</P>
<p>——该死的瓦格姆，我为你担心了一整天。</P>
<p>“喂喂你别这样。”瓦格姆灵活地一转身，拉克鲁抱了个空，“东西我放在床底下的箱子里了。快把执勤牌给我。”</P>
<p>拉克鲁抽抽鼻子，悲喜交加的表情暂时还停留在脸上。</P>
<p>“瓦格姆亲爱的，今天怎么样？快给我讲讲。”</P>
<p>“真是一言难尽。”他的搭档摇摇头，凑过去低声说，“坐那个飞行狮子就是一场光荣的冒险，我准备投资造一架直升机来用。”</P>
<p>“真的？”</P>
<p>“我自己用。”瓦格姆斜眼看了看他，伸手去摘他胸前的牌子，“你那是什么眼神？！不想下班吗？”</P>
<p>“不过你是怎么回来的？”拉克鲁又揉了一下眼睛，“我以为你还会坐这个回来。”</P>
<p>瓦格姆撇撇嘴：“我用了炉石。”</P>
<p>
“啊原来如此。”拉克鲁扯下执勤牌扔给搭档，一溜烟跑回卫兵宿舍。床底下的箱子床底下的箱子。太阳已经下山了，他得加快速度。啊晚饭，晚饭还没吃。算了一会儿到酒馆买根香肠路上吃。他手忙脚乱地把包着盔甲的花布包袱抱在怀里冲进厕所隔间。这是什么？怎么穿的来着？</P>
<p>
穿戴停当之后他迅速溜出宿舍。本想在镜子前瞄一眼来着，到底没来得及。一路上他心急火燎，从钢盔眼孔里看见布科雷克的绿脸时他突然找不到自己的声音。</P>
<p>“那、那个……”</P>
<p>“希利苏斯？”布科雷克的语调里带着一丝温柔。</P>
<p>“对对！”真是感激不尽，就把我当成是侏儒妹妹吧。</P>
<p>一双温暖有力的大手把他从胳肢窝架离地面，放在双足飞龙的鞍座上。低沉的命令。巴掌一拍。一阵风声。</P>
<p>“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P>
<p>&nbsp;</P>
<p>“这位侏儒妹妹真是英勇。”</P>
<p>“嗯？”</P>
<p>“她上午刚去过一趟希利苏斯了。”</P>
<p>“……”</P>
<p>&nbsp;</P>
<p>
大风在拉克鲁耳朵边上呼啦呼啦地刮着，等他终于有勇气睁开眼睛，发现加基森城已经成为自己脚下的一小方白石块。驭风者速度惊人，夹着细砂粒的风正在从他头盔的眼孔往里面钻，他紧紧抓住双足飞龙的缰绳和鬃毛，即使眼睛生疼也舍不得闭上。</P>
<p>
风向一直在变。驭风者转动着身体在风的间隙中飞行，翅膀捕捉着微妙的风缕。拉克鲁从来没有去过希利苏斯，在数百米的高空他只能信任这只被训练过的动物，当驭风者以盘旋方式下降的时候，他真担心自己会呕吐。塞纳里奥要塞屹立在沙漠中一块凸起的巨岩上，建筑物的底边被雪白的沙砾牢牢包裹着，和巨岩融为一体。拉克鲁离开鞍座之后，耳朵里还充斥着呼呼的风声，于是他在飞行站前面的空地上蹲了半个小时仔细研究要塞的墙角，直到有人踢他的屁股。</P>
<p>“小子！你怎么不干活儿？”</P>
<p>“啊，啊！”他手脚并用地让自己站起身，转过头看着身后气势汹汹的大胡子矮人，“我是来找活儿干……”</P>
<p>“是吗！我叫德尔克。”矮人的语气稍微缓和了一点。</P>
<p>“我叫拉拉拉克鲁。”他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好修正这欲盖弥彰的热砂港口音。</P>
<p>“虫子！”德尔克突然大吼。</P>
<p>“虫子？！哪儿？哪儿？！”拉克鲁赶忙扭着身子看自己脚下，铁皮铠甲在他身上发出哐啷啷的声音。</P>
<p>
“到处都是虫子！”矮人挥舞双手胡乱指点，“整个儿希利苏斯，虫子，要多少有多少，不是苍蝇蚊子那样的小飞虫，我告诉你，它们的个头至少是你的两倍。”</P>
<p>拉克鲁吞了一口唾沫。好家伙。两倍。</P>
<p>
“你还站着干什么！快去！去杀虫子！”&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P>
<p>
“我们在外面拼命杀虫子，母虫子在洞里一个劲儿生虫子。”一个头发乱蓬蓬的女巨魔从他们身边走过，大大咧咧地推搡着她的被遗忘者同伴，“所以我们得快点儿，再快点儿，免得母虫子生育的速度超过我们消灭虫子的速度，你走得太慢了杜尔，跑起来！”</P>
<p>——哇哦，她真酷。</P>
<p>“喂！你也跑起来！”德尔克又在他屁股上来了一脚。</P>
<p>“是！长官！”拉克鲁从身后抽出大棒，哐啷啷地跟在女巨魔身后，跑向白茫茫的、危机四伏的希利苏斯沙漠。</P>
<p>
当你习惯于一种生活的时候，可能不会看到这种生活有多愚蠢。但当你跳入另一种生活并得到崭新的体验，立刻就会发觉自己之前过的日子是多么无法忍受。虽然这一晚上拉克鲁只不过一直在几片沙丘里穷转悠。从最开始他便惊恐地意识到这片沙漠对他来说太大了，很可能会迷路，所以他时刻将塞纳里奥要塞留在视线之内，遇到有人在杀虫子就冲上去用自己的破烂武器帮忙打，甚至都没有亲自去招惹过任何一只虫子。的确，他也捡到了战利品，都是些别人不要的虫子牙。午夜之前他干尽了一生中最蠢的事情，累的呼哧呼哧的，还感觉无比兴奋。</P>
<p>
不知道瓦格姆那家伙会不会比我更笨拙。东方的天空已经渐渐发白，他拖着脚步往要塞的飞行点走，准备回到岗位上去。在此之前他花了几分钟时间思考，然后问要塞的旅店老板要了一块炉石。</P>
<p>
呼，我这一夜起码跑了六七十英里的路，杀死了……我想想，杀死了三十只，不，五十只以上的虫子。我是个伟大的地精！我现在要回去当加基森卫兵啦。手脚并用地爬上双足飞龙时，他感到自己的脑袋里有什么东西在嗡嗡作响。别怕，拉克鲁，你是个英雄，别怕，就当只这是一架直升机。好吧，你也没有坐过直升机。但是你得克服这种恐惧。</P>
<p>
御风者双翅一拍，带着拉克鲁离开栖木。曙光已将天空的颜色变淡，他就这样迎着晨曦飞翔在风中，这一次他没有闭眼。太好了，他心满意足地想，这是他有生以来最奇妙的一夜，他从没有怀着这样激昂的心情期待着太阳升起。</P>
<p>
接下来的一整个白天他精神恍惚地站在布科雷克身边，偶尔踱到兽人的窝棚旁边靠一会儿。他需要睡觉。但他更期待的是今晚等瓦格姆回来之后，他就又可以到希利苏斯去英勇战斗，而且他不用飞，因为战场已经成了他的家。他可以在塞纳里奥要塞旅店里稍微补眠，等待着对战斗的渴望让他圆睁双眼从床上跳起来。</P>
<p>好歹挨到傍晚，瓦格姆摇摇晃晃地来跟他换岗，他发现同伴的左腿受了伤。</P>
<p>“看来不怎么顺利。”他低声说。</P>
<p>“这是难免的。”瓦格姆嗓音嘶哑，而且听起来很疲倦，“更糟糕的是，咱们的腿甲被虫牙咬穿了。”</P>
<p>拉克鲁的嘴角神经质地抽搐了一下。</P>
<p>
腿甲的情况的确很不好。它本来也只不过就是一片薄铁皮敲打出来的，在激烈的战斗中根本不值得信任。但是他们必须得有腿甲，而且盔甲的其他部分情况也不是太好。拉克鲁趁着半夜城里没什么人走动的时候跑去了挂着瑟银兄弟会招牌的铁匠铺，站在铁匠德罗泰恩面前时他突然心慌起来。在加基森混了这么久，跟铁匠打交道还是头一次。他紧紧抓着装铠甲的包袱，吞了一口唾沫。</P>
<p>“我先说明一下，这个，我是说，不是我的铠甲。我只是帮助一个流浪者……哦，甚至算不上认识。这不是的，不过……”</P>
<p>“总之就是需要修理，嗯？”铁匠德罗泰恩毫不介意地从他手里取过包袱，打开来逐件查看破损，然后在铁砧上将它们一一修复。</P>
<p>
“哇哦。”拉克鲁低声说。他一直盯着矮人的工作。他曾经无数次从这个铁匠铺门前走过，却从来没注意过这位师傅的手艺。瞧那双大手，瞧他使用大锤的动作。他真的该多关注每一个人。</P>
<p>
德罗泰恩问他要三银币四十铜币，他生平第一次没有讨价还价就痛痛快快地给了。铁匠把修复的盔甲包好，冲他笑笑：“我要是你，就不会穿着这身废铜烂铁去战斗。”</P>
<p>“真不是我的。”他又重复一遍。</P>
<p>“好好。我知道。”矮人一副心知肚明的样子。</P>
<p>
他知道？！知道什么？！“我知道你和另一个卫兵搞的把戏”？拉克鲁狐疑地看着德罗泰恩的小眼睛和蒜头鼻子以及他手中的大锤，盘算着如果要杀他灭口自己能有多大胜算。</P>
<p>“放心。”矮人的胡子动了动，好像在忍住笑，“这堆小铁片还能用。”</P>
<p>拉克鲁不是个轻信的人，但他一下子就相信了德罗泰恩不会向任何人告发他。从铁匠铺离开时他不禁有些飘飘然，因为他突然有种感觉。</P>
<p>这里的每个人都知道他和瓦格姆在干什么。而且整座城市都成了他们的同谋。</P>]]></description>
            <author>夜帝王</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dnvn.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07 Jun 2009 06:51:41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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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拉克鲁的宝藏 上</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dnvm.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这太阳，晒死人了。</P>
<p>
拉克鲁一脚一脚使劲踩着自己的影子，抱怨地想。按照巡逻路线，他从拍卖行绕竞技场大半周，到旅店门口再原路返回，每一趟会经过两处还算像样的阴凉地。被正午的大太阳一直晒着，人非疯了不可，还好有这么几步阴凉能喘息一下。他很小心地计算步伐，尽量延长自己在阴凉里的时间。</P>
<p>
——当时为什么没分配在永望镇呢？那儿可凉快。不过大冷天也够难熬的。藏宝海湾治安超差，棘齿城空荡荡，都不合适。这儿和安德麦的家中不能比，不过哪儿都无所谓。</P>
<p>想到这里，脚步又从太阳地挪进了阴凉地。</P>
<p>——哎，哪儿都无所谓。</P>
<p>谁让自己不愿意留在家乡，非要当什么“战士”呢？</P>
<p>在顶多几十步的阴凉里，他又想起自己的父亲第一次听到“我不想经商，想当战士”这句话时的反应——</P>
<p>“你说什么？工程师吗？”父亲咧开嘴露出大板牙，那表情仿佛再说“怎样，给你个台阶下”。</P>
<p>“不是的。想当战士。”他没有回避父亲揶揄的目光，“想上战场。”</P>
<p>“哦，想发战争财？”父亲还不死心。</P>
<p>“当战士。打仗。”他舌头打结地说。</P>
<p>“当兵。”父亲绿色的脸皱成一团，好像吃到什么味道奇怪的东西，“瑞布利兹家的长子要当兵。要打仗。”</P>
<p>“对。”他点点头。</P>
<p>“而且没人雇佣，只拿普通军饷。”</P>
<p>“就是那样。”——脚步又移到了太阳地。</P>
<p>父亲深吸了一口气，怒火像热浪一般爆发出来：</P>
<p>
“想打仗！和谁打？你是想和伊利丹较量一下，想对付燃烧军团？啊？还是你准备投靠个主子，跟一帮活尸体一起攻打暴风城？醒一醒！拉克鲁·瑞布利兹，你是个地精，你出生在商人世家，你的手应该被算盘珠子和金币磨出老茧，而不是去拿什么可笑的武器！你这念头哪儿来的？肯定是哪个不长进的行脚诗人，在酒馆里一个劲地唱那些编出来的战争故事，而你这个游手好闲的小子碰巧听见了，你就开始妄想成为什么英雄人物，在战场上丢掉一两条胳膊腿儿，再骑着愚蠢的大马、大猫到处接受别人的崇拜，混一块不值几毛钱的勋章带回来，好让安德麦的公民都知道瑞布利兹家出了个当兵的……”</P>
<p>暴烈的塔纳利斯骄阳和这段不痛快的回忆内外夹击，把拉克鲁弄得头晕目眩。</P>
<p>“嘿！你！你给我站住！”</P>
<p>四五个地精轰隆隆从拉克鲁面前开过，个个挥舞大棒，追着一个兽人向城门跑去。</P>
<p>
哎，又来了。拉克鲁硬着头皮跟上队伍末尾跑起来。那个在城里寻衅滋事的兽人已经被撒网器困在离城门不到五码的地方，他们要做的就是用手里的家伙事儿把这个动弹不得的暴徒胖揍一顿，再把他扔到短时间内爬不回来的地方。</P>
<p>当这种不需要战斗技巧、不需要谋略、不需要什么战争荣辱观甚至不需要正义感的兵，真是一点都不酷。</P>
<p>
用大棒殴打破坏城市治安的捣蛋分子时，拉克鲁忍不住开始认同父亲的说法。那些唱着战争史诗的诗人们都是说谎精，他们利用了拉克鲁的年少无知，把一个本该在家族企业里顺利成长的精英人才变成了无聊的、碌碌无为的、必须要在大热天毒日头底下执勤的——</P>
<p>加！基！森！卫！兵！</P>
<p>“嘿你！你站住！”</P>
<p>
四五个地精再一次轰隆隆从拉克鲁面前开过，这次被追的是一个绑小辫子的人类。他边跑边喊“赞美圣光！我的行为是正义的”，紧接着被撒网器捕获，大棒和短棍劈头盖脸朝他招呼过去。</P>
<p>——老子想打仗啊！</P>
<p>拉克鲁抡起大棒再次加入围殴行列。</P>
<p>&nbsp;</P>
<p>整个白天就在加基森市区东征西讨，总算捱到太阳偏西，前来换岗的瓦格姆·雷管从他手里接过执勤的牌子：“卖力地干了一天？”</P>
<p>“啊。”拉克鲁抹一把脸上的汗，“镇上忽然多出很多人，到处都有人在闹事。塔纳利斯发现金矿了吗？”</P>
<p>“没金矿。听说要打仗啦。不是塔纳利斯。在更西边，酒馆里所有人都在谈论这事儿。”</P>
<p>“打仗？”拉克鲁的心猛地一跳，赶紧按住胸口，“打什么仗？和谁打？”</P>
<p>
“听说得从千把年前说起，谁在乎呢。咱们只要保障城市安全就行了。”瓦格姆戴好牌子，拍拍他的肩膀，“脸色难看得很。去歇会儿。”</P>
<p>是啊。我一秒钟也坚持不了了。</P>
<p>拉克鲁点点头，拖着脚步走进酒馆。</P>
<p>
现在他需要一杯冰凉的啤酒和一个能把双脚翘起来坐着的地方，找人打探一下关于打仗的事。但是这时候酒馆里全是来吃晚饭的人，大厅里最大的长条桌上都坐满了，联盟和部落的座位并没有分开，而且数量基本相当。他们的眼睛全都盯着坐在自己旁边或对面的对立阵营成员，对盘子里的食物反而没多大兴趣，空气里弥漫着奇怪的体臭和酒味，让刚换岗的卫兵职业性地提高了警惕。</P>
<p>“我闻到了要打起来的味道。”终于坐下来，他对拿着一杯冰啤酒上来招呼的老板说。</P>
<p>“我闻了一整天要打起来的味道。”菲兹格瑞博撇着嘴，“希利苏斯很快就要成为大战场啦。”</P>
<p>“他们都坐在一起是什么意思？”</P>
<p>
“下午有个家伙提议的。他说联盟和部落已经成了战友，应该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同一只山羊的肉，喝同一个桶里倒出来的酒，只差没说该睡同一张床。”</P>
<p>“战友又是什么意思？”拉克鲁偷瞄一眼长条桌，“只有在反抗我们抓捕的时候他们才是战友。”</P>
<p>“啊，这可说不好。”菲兹把啤酒递给拉克鲁，“听说是大场面，两边非得联手不可。”</P>
<p>
这时候不知道是谁打碎了第一个杯子，清脆的咣啷声之后时间仿佛停顿一秒，咒骂声和武器出鞘声就充斥了整个大厅。巨魔揪住矮人的胡子，侏儒踩着牛头人的脑袋，飞斧和奥弹嗖嗖有声地在桌椅间穿梭。当长条桌被几个兽人掀翻时，瓦格姆一马当先冲将进来，用地精特有的公鸭嗓子喊道：</P>
<p>“酒鬼们！统统不许动！”</P>
<p>没人听他的。桌板被当成了掩体，半空中飞行着各种怪东西。瓦格姆撒出第一个网，套住一个正准备冲他扔酒瓶子的矮人。</P>
<p>“我说了不许动！你们要明白这是谁的地盘！”</P>
<p>那矮人大吼：“他们先动手的！”</P>
<p>
“得了吧大叔，你也还手了！”瓦格姆说完便大吹哨子，刺耳的警报声让所有人都忙不迭地腾出手来捂耳朵。大量地精卫兵涌进酒馆，哨声几乎掀掉了屋顶。</P>
<p>“你愣着干什么？！”菲兹大声喝问拉克鲁，“你也是卫兵，为什么不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P>
<p>“我现在不当值啊！”他看着手里一口没动的啤酒，愤愤然回答完，抄起屁股下的板凳冲进混战中。</P>
<p>
大部分暴徒被捕网控制住，剩下的临时形成一支小队，想突破卫兵的防线冲到外面去。加基森兵站只出动三分之一的力量，在短时间内解决了这一恶性事件。卫兵们收队时拉克鲁也准备离开酒馆，他到底没能喝成那杯啤酒。</P>
<p>“你不会也不给钱就走吧？”菲兹在他身后说。</P>
<p>“反正要打仗了，你赚钱机会多的是，不能请客一次吗？”他没奈何转身掏钱。</P>
<p>“嗨。听说战争还在筹备阶段。”菲茨根本没有听见“请客”二字，眼睛只盯着他的手。</P>
<p>
“筹备阶段？！”拉克鲁捏着钱的手停在空中。他从没听说过什么可以从容筹备的战争。“什么筹备阶段？是说这种日子刚刚开始吗？！”</P>
<p>&nbsp;</P>
<p>
这种日子刚刚开始。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加基森，取道塔纳利斯前往即将成为战场的希利苏斯沙漠，想租用飞行站的双足飞龙和角鹰兽必须排队等候，酒馆每两天被彻底砸碎一次，无论是铁匠铺、裁缝摊子还是拍卖行，热血的战士们会因为任何一点小事打起来。只要一打起来，拉克鲁或瓦格姆就有活儿干。这样的情况大概持续了三周左右，直到大家终于意识到在中立城市和卫兵作对永远讨不着便宜，加基森的气氛仿佛一夜之间变得安定团结。</P>
<p>“他们变得好乖。”傍晚换岗时拉克鲁对瓦格姆说。这一周拉克鲁值晚班，“有什么新鲜事吗？”</P>
<p>
瓦格姆把执勤牌递给拉克鲁，用鼻子尖指了指酒馆的方向：“来了个诗人，带着一个骷髅舞娘。说实话，表演还不错，不过想到他们是被执政者派来的，我就懒得理他们。”</P>
<p>
诗人。舞娘。拉克鲁不屑地笑笑。这几周他已经知道了这场战争大概是个什么情况，整个世界所有的人都在为了安其拉甲虫之门的开启而东奔西走，搜寻各种草药、金属、布匹和其他东西。战争对物资的需求是个无底洞，每个大城市都设立了募集处，物资都流入了希利苏斯的塞纳里奥要塞，战争一旦开始，那里将是最靠近前线的补给处，而加基森则会成为真正的运输中转站，相当于通向希利苏斯咽喉之地的胸腔和胃囊。</P>
<p>但是，诗人和舞娘来干什么呢？</P>
<p>巡逻路线不变。酒馆里传来悠扬的弦乐声，一段终了，掌声响起。</P>
<p>
唱的是些什么啊？总之，还是那些编出来的故事吧。为了让新兵不畏惧鲜血，让老兵好了伤疤忘了疼，让孩子们萌生当兵的冲动，回家去跟父亲吵架。</P>
<p>
想到这里，拉克鲁猛甩头。沙漠之都的夜晚并不比白天好过，他除了要忍受从南边吹来的湿热海风，还得和成群的蚊虫对抗。这三年来的卫兵生涯留给他的记忆满打满算只有两天分量：白天的执勤和夜晚的执勤。执勤时应付打架的人。不执勤时在酒馆里花掉军饷。巡逻路线永远就是那么几条，城市永远就是那么大，痛殴暴徒的时候，永远只会用那么几招。</P>
<p>——当初应该接受父亲的告诫，老老实实地经商吧？如果，如果能参与到即将开始的安其拉大战的话，也不枉自己来当一场兵——</P>
<p>他继续猛甩头。这事儿成不了。别想了。脚步再次移到酒馆门前，偶然听到的只字片语让拉克鲁十分无奈。</P>
<p>——好啦。好啦。你想进去听人家唱歌是吧。那么就等到这个星期的晚班结束，下周就可以进去听啦。</P>
<p>
怀着这样的想法，他熬过了有生以来最漫长的七个夜晚，整个人瘦了三磅，终于在傍晚拖着脚步走进酒馆的时候，里面的表演已经开始了。</P>
<p>&nbsp;</P>
<p>“……</P>
<p>不，先生们，别让酒满出杯口，</P>
<p>喝得太多我怕自己会口不择言，</P>
<p>醉鬼只会让姑娘们觉得讨厌。</P>
<p>倘若你们喜欢这竖琴的音调，</P>
<p>我当然愿意继续拨动琴弦！”</P>
<p>&nbsp;</P>
<p>“音乐是神明赏赐给我们的礼物，</P>
<p>我也恳请诸位，给我一些奖赏。</P>
<p>你们的背包中也许还有一些零碎东西，</P>
<p>几块铜锭？一打毛布？</P>
<p>这些只是微不足道的杂物，</P>
<p>但是一块青铜，就是一把崭新的箭簇！</P>
<p>小姐们，你们不会缺少一件精心缝制的礼服，</P>
<p>何不将符文布打成优质绷带，</P>
<p>送至前线给勇士们包扎伤处？</P>
<p>诸位，希里苏斯需要你们的慷慨捐助！”</P>
<p>&nbsp;</P>
<p>
拉克鲁在角落坐下来，点了一份卫兵例餐。一进来他就注意到那两个艺人了，因为他们坐在酒馆里最亮堂的地方。那位歌者穿着一套有兜帽的长袍，整张脸都藏在阴影中，他的手是暗绿色的，握着一把磨得十分光滑的旧里拉，大概是个兽人，但很少有兽人会有那么一把高亢婉转的嗓子，这声音极富穿透力且弹性十足，尽管酒馆里人声嘈杂，他的歌声却能够盖过所有噪音。舞娘则在长条桌上翩翩起舞，她瘦削得仿佛一片影子，跳起舞来像只蝴蝶。</P>
<p>
在一阵阵喝彩声中，各种各样的物资被人们从背包里掏出来扔在桌子上，不光是铜锭和绷带，扎成捆的皮革和晒干打包的草药也越堆越高，里面甚至还有一些贵金属锭，舞娘能跳舞的地方越来越窄，歌者以一串华丽的和弦结束了这段弹唱，他的搭档一个单足旋转从桌子上跳下来，优雅地向众人鞠躬。</P>
<p>“怎么样，不赖吧？”老板菲兹不知道什么时候踱到他身边，笑嘻嘻地问他。</P>
<p>“还行。”他本能地抵触那些“不长进的行脚诗人”，不想那么直接地对他们表示好感，“你找来的？”</P>
<p>
菲兹挤挤左眼，显得十分得意：“我才不会花钱去找这种人……他们在艾泽拉斯全境的每个酒馆都会逗留一阵子，鼓动人们给希利苏斯捐东西。托他们的福，这几天卖掉的酒能把我们俩淹死啦。”</P>
<p>拉克鲁注视着正在忙于收拾桌上散乱物品的兽人歌者和亡灵舞娘，忽然问道：“他们什么时候离开？”</P>
<p>“已经退房了，可能今天晚上表演完了就走。”菲兹不无惋惜地摇摇头，“虽然我不需要什么长驻歌手，不过他们确实挺棒的。”</P>
<p>
长条桌上的各种东西怎么也收拾不完。期间他们又应酒客的要求唱了几首小调，后半夜一个早就喝醉了的矮人说什么也要强逼着歌者学一首矮人战歌，兽人很快从矮人五音不全的吼叫声中整理出正确的旋律，用通用语演唱了一遍，酒馆里的矮人们以无限敬佩和真正的酒醉失控和那兽人勾肩搭背酣唱此歌，直到一群卫兵吹着哨子冲进来。</P>
<p>“啊。”为首的正是反应敏捷行动快速的瓦格姆，“抱歉先生们，你们太吵闹了，我还以为……我很抱歉。请继续吧。”</P>
<p>说着，他做了个手势指挥卫兵们收队。这时那位歌手走上前来：“谢谢您，长官。”</P>
<p>“呃？”瓦格姆一愣，“谢我？谢什么？”</P>
<p>
“您为我们维持秩序，”歌手抹掉兜帽，露出面孔和一条又长又粗的棕色麻花辫子，“真是太感谢了。今晚我们会收拾好东西，黎明时分启程前往希利苏斯。这段时间承蒙您的关照，方便的话，想请您喝一杯。”</P>
<p>
瓦格姆的脸上一连闪过“啊？这么快就走了”、“怎么可能有人因为这个感谢我”、“什么！这是个女人”、“居然要请我喝酒？！搞错了吧”等等数种表情，最后他咳嗽两声，愚蠢地说道：“维持城镇治安是我的工作。我在工作时间从不喝酒。”之后他立刻意识到了自己的愚蠢，干巴巴地说下去，“我很希望为希利苏斯做点什么，时间就是金钱，我的朋友。嗯，我是说，很高兴能帮上你的忙。”</P>
<p>
“你快去维持城镇治安吧。”拉克鲁在旁边打个岔，拽着瓦格姆走出酒馆，免得他站在一堆矮人的呕吐物旁继续从自己有限的语汇里寻找适合在这个情况下说的话。</P>
<p>两个人在城区里兜着圈子，直到瓦格姆忍不住提起话头：“跟着我干嘛，你现在又不当值。”</P>
<p>“啊。的确不当值。”</P>
<p>他们俩又沉默地沿着巡逻路线走了十分钟。</P>
<p>
“瓦格姆，你瞧，我这里有一个金币。”走到拍卖行门口的时候，拉克鲁从裤兜里掏出钱，放在手心里。这枚金币边角有些磨损了，但在沙漠之城非常罕见的晴朗月夜中还是闪闪发光，“我是说，我能拿出一个金币。”</P>
<p>“我也能。”瓦格姆脚步不停，眼睛看着别处。</P>
<p>“那太好了。”</P>
<p>他们又走了几步，瓦格姆迅速从口袋里掏出金币塞给拉克鲁：“你要是敢私吞，我就向安德麦法庭起诉你。”</P>
<p>“我不是那种地精。”</P>
<p>“这可难说。”瓦格姆的小眼睛贼溜溜地看着路对面的旅店，“你瞧，他们出来了，你快去，我在这儿看着你。”</P>
<p>
“好吧。”拉克鲁咽下一口唾液，一溜小跑来到旅店门外的一个阳棚下，朝刚从里面走出来的歌手和舞者招招手，“嗨，你们俩，能不能到这儿来？”</P>
<p>歌舞搭档对视了一眼，走到拉克鲁身边。</P>
<p>
“小姐，这两个金币给你……你跳得非常好。”他在衣角上擦干金币上的汗渍，递到舞娘面前，“我是说，我和我的朋友，就是你们刚才看到的那位城镇卫兵，我们也想为安其拉大战贡献一点力量。”</P>
<p>被遗忘者姑娘看看金币又看看拉克鲁的脸，显得既惊讶又开心：“您真慷慨。不过我们不收钱，钱多闲话多。”</P>
<p>“那，那你们完全可以把那些货物卖掉，买进更多东西。我了解行市，可以在一天之内帮你们翻赚出至少百分之六十的物资……”</P>
<p>舞娘和诗人交换了一个“果然地精都是商人”的眼神。</P>
<p>于是拉克鲁抬起手想把金币塞进舞娘的腰带：“就这一次，拿着这钱去买一些你们需要的东西……”</P>
<p>
舞娘被诗人一把拉开，拉克鲁的手塞了个空。那位诗人把拉克鲁上上下下打量一番，露出一个尴尬的微笑：“地精先生，我知道您很真诚……我们现在需要铜质调节器，如果想帮忙的话，您能抓紧时间制作一些吗？我这儿有材料。”</P>
<p>“呃，你是说，真的不要钱？”太好啦。拉克鲁把金币装回裤兜，深深地感到没有与它分离是多么开心的事情。</P>
<p>“请拿着这个。”诗人递给他三四包铜锭，“如果您能快一点的话……”</P>
<p>
“我做我做！你们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拉克鲁抱住铜锭满口答应，完全忘记自己对工程学一窍不通的事实。等到他终于想起这个，双脚已经站在了铁匠铺门前。</P>
<p>什么是铜质调节器？</P>
<p>他一屁股坐在铁砧旁。</P>
<p>“你在这儿干什么？！”瓦格姆迅速窜到他面前喝问。</P>
<p>“我没……哦对了，人家不要钱。”他垂头丧气地说着，把金币还给瓦格姆。</P>
<p>他的搭档看了一眼金币，鼻孔里发出一声“哧”。</P>
<p>拉克鲁灵机一动，从地上直跳起来：“啊！你！你是工程师对吧！”</P>
<p>“我是加基森卫兵。”</P>
<p>
“瓦格姆·雷管，你是工程师，你全家都是工程师！”拉克鲁把铜锭塞进瓦格姆怀里，“拿着这个，全做成铜质调节器，你敢私吞材料我就到安德麦法庭起诉你，快去！”</P>
<p>“我不干。”瓦格姆把铜锭放在脚边，“除非你把我的金币还给我。”</P>
<p>“我还给你了！”</P>
<p>“得了吧你这滑头，你给我的这个边儿被剪过了！”瓦格姆把那枚金币伸到他面前，“把我那崭新的金币还来！”</P>
<p>“瓦格姆，你怎么跟个小孩儿似的……”拉克鲁自知理亏，嘟囔着找出新金币递还给人家。</P>
<p>“这还差不多。”瓦格姆把钱贴身收好，从包里取出工具，斜眼儿看看拉克鲁，“你在这儿干什么？！”</P>
<p>“我看着你做，免得你揩油。”</P>
<p>“懒鬼，你现在应该替我巡逻！快去！”</P>
<p>
于是瓦格姆在铁砧前摆弄小锤和螺丝刀，拉克鲁小声咒骂着巡逻，数次经过在诗人和舞娘坐着休息的长凳。他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太谦恭，于是每次都回避她们的目光。不过他并不知道其实在那对搭档眼中“这个地精卫兵”和“那个地精卫兵”之间基本是没有区别的。</P>
<p>巡逻到第十二圈时，瓦格姆终于叫住了他。</P>
<p>“哦哦，弄好了？”他赶忙凑上去。</P>
<p>“你走了七圈就弄好了。”</P>
<p>“啊？！无耻的资本家……”</P>
<p>“什么都不付出就想占便宜，这种事哪儿找去？快闭上嘴，帮我把这些摞起来。”</P>
<p>他俩抱起成打的铜质调节器走到诗人面前，瓦格姆用脚尖踢了一下拉克鲁的小腿肚子，他往前一踉跄，差点扑在舞娘的膝盖上。</P>
<p>“那、那个，”拉克鲁稳住自己的身体，把装置点交给她们，“我是说，很高兴为您效劳。”</P>
<p>
“太好了！”骷髅舞娘从背囊里掏出一本厚实的小册子和一支炭笔，“您和您这位同事尊姓大名？我们会记下每一位为希利苏斯做贡献的人的名字。”</P>
<p>
“那个，我们、我们的名字，你就写……”拉克鲁把嘴里的口水吞干净，转头看了看瓦格姆。——来个威风八面的绰号怎么样？“热砂港英雄”之类的？“你就写热、热心市民吧。”</P>]]></description>
            <author>夜帝王</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dnvm.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07 Jun 2009 06:50:30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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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窝瘪了年把，也该回归了……</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dl9v.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这一年多来写的都是读书笔记，是时候写回短篇小说……</P>
<p>鼓励自己一下！</P>
<p>&nbsp;</P>
<p>儿童节快乐啊一直关注我的大家！</P>
<p>（极目四顾，身边根本都看不到人）</P>
<p>&nbsp;</P>
<p>总总总总总之我会努力啦~~~~</P>]]></description>
            <author>夜帝王</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dl9v.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01 Jun 2009 04:06:01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dl9v.html</guid>
        </item>
        <item>
            <title>云一般的男子？</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dk6y.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大概是在06年的某一期科幻世界上看到一篇电影介绍，《阿修罗城之瞳》，又是净琉璃、舞台剧传统作品改编电影，但只能算怪谈片，不属科幻范畴。在视频网站上找来看，市川染五郎出演病叶出门，惊见其中渡部笃郎身影，忍不住有些感叹岁月不饶人。其中最吸引我的仍是配角小日向文世的鹤屋南北。也许唏嘘文人为创作出优秀作品时都曾体验过的入魔情结，“为了写出最棒的故事，去地狱走一趟也没关系”。今年农历新年过后不久，看了yew推荐的一部很优秀的合家欢电影《魔幻时刻》，同是小日向文世出演有分量的配角。当时正准备出发去衢州支援新商场开业，榎木兵卫在其中的台词“怎么甘心就这样死去”，实在是给了我丢下一切包袱轻身上路的勇气。在衢州待了两个多月之后，临离开前，尾巴推荐了《入殓师》，本来即将与新朋友们分离的伤感，也被这电影中的大悲大喜化解。由于在衢州忙时太忙，闲时太闲，每天开着电驴下电影，顺便也把一直想看的两部《阴阳师》看了。</P>
<p>&nbsp;</P>
<p>
接着是想说……前几年因为闲得慌所以在写以练笔为目的的《人生即道场》，在当中加入了一个原身为刑部大明神的於佐贺部，不知道当时是灵光一现还是想满足自己隐藏的恶趣味，将贺部描绘成性格别扭又天真可爱的美少年狐狸，为了让他更可爱，还加入了为道场女主人数眉毛的情节。可能经常看漫画的朋友会比较熟悉这种有股媚气却又不乏男孩子个性的角色吧……不过对我来说，能只通过虚构来达到这种程度不太容易呢。说到媚气，从影视作品中能凭肉眼分辨的反而是日本演员较为突出，去年《画皮》热映时，谭飞有篇博将陈坤与当年张国荣相比，虽不以为然，但很欣赏谭飞的一句评论。画皮中的陈坤“让妖精心甘情愿沦陷，让男人敢做这种梦”。不过相比市川染五郎、野村万斋，我国的演员还是因为传统观念的不同，很难在镜头前挥洒出真正颠倒众生的腔调来。</P>
<p>&nbsp;</P>
<p>
初识市川染五郎还是很久以前有一搭无一搭地看了几集《坂本龙马》，印象并不深刻。仔细看了《阿修罗城之瞳》才对这人感兴趣。在接触《阴阳师》之前虽然也对狂言抱有好奇，毕竟在国内不太容易找到相关的资料，后来搜索了一下关于野村万斋的履历，作为艺术家为推广狂言而愿意接拍传统体裁电影，这种心情和意志实在让人感动。为了不扯到更多两国文化差异的问题（啧啧，好像真的能谈出什么真知灼见似的），还是就把这个话题暂且放下吧。下面说说关于梦枕貘的《阴阳师》。</P>
<p>&nbsp;</P>
<p>
故事的情节模式非常简单。每篇的出场人物连带仆人、式神、路人甲在内也不超过二十个。且故事都从清明和博雅悠闲地喝着酒、观赏庭院，清明颇自得其乐地给博雅洗脑开始，引出种种怪谈。清明毕竟是阴阳师中翘楚，任何怪事只要他出面必定手到擒来。说起这种开头也一样结尾也一样中间情节不难猜到的短篇小说到底有什么看头呢？说到底可能只是被清明的神秘所吸引。</P>
<p>&nbsp;</P>
<p>
很久以前有那么一个男人，从别人手中救了一只美丽的白狐，其实这只狐在名山中修行成仙，之后化作女子与这男人成为夫妻，诞下怀抱神奇宿命的孩童……这种故事对很多人来说都不陌生的，信太森狐仙葛叶与人类男子的结合，生下了无数传奇的制造者安倍晴明。“妾即离君若逝露，萦思会逢和泉处。景风萧然人孑立，信太泪痕凝悲树”的和歌，说的是晴明幼年时看到母亲化为原型，白狐不得不离开人世，回到信太神的巢穴中去。如果独看梦枕貘的短篇小说，只觉此人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对待人世也好，政局也好，男女之爱也好，全都采取“哦？呵呵”这样欠扁的爱搭不理态度。这么一个完全不属于社会的人，为什么偏偏对源博雅有求必应呢？</P>
<p>&nbsp;</P>
<p>
哎哎，随便吧，可千万不要把腐女魂给招出来。倒是很赞同每一卷《阴阳师》的序言，称安倍晴明为“云一般的男子”。近期连云港天气还不错，我也得以每天看到崭新的湛蓝天空，空中时常悬挂着仿佛是没在意抹错了地方的几条白色云缕，安倍晴明恐怕就是这样的云吧。</P>]]></description>
            <author>夜帝王</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dk6y.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Fri, 29 May 2009 09:12:40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dk6y.html</guid>
        </item>
        <item>
            <title>最近我在看什么</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cy2q.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2005年春天，我还在网通工作的时候，在连市先锋书店弄了一张读书卡，三十块钱一个月，店里的书随便拿回家看，店主知道我看书爱惜，所以什么书都能拿到，加上工作地点离书店很近，那三十块钱一共看了一百多本书，累计起来价格超过三千块，这三十块花得很值。</P>
<p>&nbsp;</P>
<p>
就在那段时间囫囵吞枣地看书时，看了21世纪芥川文学奖作品集，金源瞳的《蛇舌》排在第一篇，看得也最认真，后面的《咸味兜风》就只记得个大概。后来的2009年，被同事影响一起看日剧《花样男子》，立刻成为小栗旬的饭，在网上找所有他的电影，没想到《蛇舌》已经拍成电影，里面不但有小栗旬出演，还有《死亡笔记》中夜神月的扮演者藤原龙也。不过在《蛇舌》中的出演很有趣，不妨一看。</P>
<p>&nbsp;</P>
<p>
目前还在衢州进行工作扫尾，衢州市新华书店进过数次，听柳林说在那里买到了第五骑士和耶路撒冷的鸽子等书，不知道他是在哪个架子上看到的（-
-&#8546;），前几天过去杀时间，看了一个小时的南怀瑾《答青壮年参禅者》，其中讲到一件事。一位活佛看到山顶上祥光闪烁，去寻访时见到一位老妇，老妇说自己也不参禅，也不打坐，只会念一句六字真言，且“吽”字一直念“牛”音，活佛纠正她发音，老妇说这三十年都白念了，感谢先生纠正我。活佛下山之后，发现祥光消失了，悔恨不已，立刻回到山顶茅屋，对老妇说对不起，刚才我跟你开玩笑，你念的那个音是对的。</P>
<p>&nbsp;</P>
<p>
南师讲这件事，起意是说修佛不必太过拘泥，活佛也懂变通，不毁他人修行。这段时间看野村万斋出演的《阴阳师》，回想梦枕貘小说原文及《今昔物语》原文，多有因抄经错字引出的孽缘。其实真为修佛，不如豁达到底。</P>
<p>&nbsp;</P>
<p>
上一次去上海，尾巴带了奥尔罕·帕慕克《寂静的房子》来给我看，还有一本马伯庸，两本《吉祥寺咖啡屋》。yew推荐过几次吉祥寺咖啡屋，看到的都是Q版，这次拿到手本，画风还真是清丽的少女向（谢谢尾巴）。马亲王的《她死在QQ上》，一开始以为是教导青少年戒除网瘾之类的卫道作品，谁知越看越囧（祥瑞御免！祥瑞御免祥瑞御免祥瑞御免囧rz），看马亲王作品还是第一次，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第二次了（祥瑞御免免免免！！）。</P>
<p>&nbsp;</P>
<p>
因为一两个月间会去翻阅一次林少华老师的BLOG，看到他又更新不少，仔细看了他与杨志军讨论在小说创作中如何打开想象力之门的问题，杨志军提出小说就是关系，通顺了人和人的关系，小说自然就有了结构因果，故事就不在话下。林老师受到约稿，要写小说，在我看来也是自然而然的事，对我来说，没有林老师就没有村上春树，没有了村上春树，也没有我写作性格中的一个部分，所以林老师理应无所不能（？）。但译者和作者说起来的确不是同种物体，我会不会在书店里只凭作者栏上有林少华三个字就立刻掏钱买下呢？不过，即使是每一两个月会去看看林老师的BLOG，也觉得能学到很多，这样的林老师即使不写小说也没关系吧。从来不会在自己博客上转摘别人文章的我这次也要破例了：</P>
<p><br />
以下为引用：<br />
但不管怎样，我总算明白小说写法了。小说即关系，关系就是打开小说想像力之门的钥匙。据我所知，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村上还是杨志军，都是最不善于搞关系的人。村上从未跟关系密集的公司等组织、团体打过交道，甚至对家庭关系都敬而远之。杨志军也绝对不是热衷于搞关系的人。既然这样的两个人都能写出《挪威的森林》和《藏獒》等名利双收的小说，我又何尝不能呢？于是，在一个月白风清之夜，我开始为我的小说静静编织各种关系——我和大学教育体制的关系，我和院长校长的关系，我和书记副书记支部书记的关系，我和教授ABCD副教授甲乙丙丁的关系，我和……以及他、她、它和我的关系。关系固然有了，然而我至今仍未写出小说——原来我本人和小说本身没有关系。<br />

<a H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f36ce00100cob8.html">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f36ce00100cob8.html</A></P>
<p>&nbsp;</P>
<p>
但说到人物关系，这几年来基本上都是写一些虚构故事和练笔用的大段情节，虽然主配角必然带有个人色彩，但真能运用生活中的关系来组织情节，这对我来说真的没怎么尝试过。每天能接触到的人不过三五十个甚至更少，每天会看到的面孔最多不过两三百甚至更少，每天说的话加起来可能不到一千字（包括“嗯”和“哦”以及其他语气助词，哪怕加上标点符号）甚至更少。就像林老师所讲，再YY不过身边这些同事朋友，且将谁都知道的事情写成小说，这有什么意思！（村上句）</P>
<p>&nbsp;</P>
<p>
上一次讨论起八零后的这一代人对什么战争最熟悉，大家一致认为我们对星际战争最熟悉囧rz……没经历过，又不肯翻史料，进博物馆，只将比较容易获得的影视作品和YY小说吸收进来。战争也好，人际关系也好，包括人人都会讲的大爱、仇恨、饕欲，只凭想当然，再组合华丽的字句表述给别人。我们这一代年纪轻轻就开始以笔谋生的孩子们中间，今后会出现什么传世之作？</P>
<p>&nbsp;</P>
<p>
所以还是要说《寂静的房子》和奥尔罕·帕慕克。从《我的名字叫红》起正式接触伊斯兰世界的种种奇妙，因此重看《一千零一夜》的2007年，到《黑书》、《雪》、《白色城堡》支撑起来的2008年，再到前不久无意中看到的电影《墨水心》和《寂静的房子》本书，从而进入了与视野范围之内完全不同甚至是背道而驰的世界，在当做枕边书的时候甚至托赖它们做了色彩瑰丽的梦。《寂静的房子》中所有篇幅全部用于描述内心独白，从人物的心（而不是眼睛）去讲述故事，与《看不见的城市》颇有相似之处。很多时候，即使是双眼刚刚看到的东西，也无法正确地传达给另一个人，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思考和归纳，哪怕只有几秒，往往能够更加真切地了解到应该如何表达。</P>
<p>&nbsp;</P>
<p>
在以前的一篇读书笔记中提到，《我的名字叫红》是一本让人无法一口气读完的小说，因为它实在太过瑰丽，作者经过思考和归纳之后的表达超过了读者平速阅读的吸收速度，而《寂静的房子》在那么多人物的心当中跳进跳出，连同看到一根头发时连续想到的各种念头都由短句细细表述，而大段大段的回忆又将节奏拖长，真是又头痛又欲罢不能。</P>
<p>&nbsp;</P>
<p>
不过在看了《红》和《寂》之后，忍不住会想一个问题。伊斯兰世界推崇《古兰经》，是因为它能解释这个世界上的所有所有所有问题。那么，是不是真的存在这样一本书？包括了历史、人文、艺术、科学以及我们来自哪里，我们会去哪里，我们怎样面对自己，我们怎样生活怎样死去之类的所有答案的这样一本书，以前或现在或今后，存在吗或者会出现吗？</P>
<p>&nbsp;</P>
<p>本来这篇博的题目打的是“小说即关系·暗示·近期书籍推荐”，不过还是改成了“最近我在看什么”。先说到这里。</P>]]></description>
            <author>夜帝王</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cy2q.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12 Apr 2009 06:13:07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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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天坑”和其他一些事</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cfc7.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nbsp;&nbsp;&nbsp;
前天尾巴说起四月份的出行计划，可能要去“天坑”游玩。对这个概念不熟悉，百度了才知道是喀斯特地貌形成的下陷区域，区域内仍然保持着下陷之前（几十万年至十几万年不等）的生态环境。尾巴说，人类会对这些“天坑”进行考察和研究。</P>
<p>&nbsp;&nbsp;&nbsp;
对“天坑”相关的知识稍有了解之后，海盗群的群众们纷纷发表看法，后来大家统一了意见，认为人类不应该把手伸进地球的内裤里去，不管怎么说也应该给自己生存的世界保留一点尊重。世界上的任何地方都是一样，一旦人类介入，立刻变得尴尬，造成的影响无法避免，留下的后果只能让后人唾骂。</P>
<p>&nbsp;&nbsp;&nbsp;
但是，人类的好奇心有的时候也是可爱的，其实有机会的话我也很想去看一看。对于我这没有什么相关的科学基础，无法造成大型破坏的人来说，去了可能也没什么问题吧囧RZ。（一旦说到自己头上就立刻找理由？？）</P>
<p>&nbsp;&nbsp;&nbsp;
这就要说起昨天晚上在衢州墙门酒廊晃悠的时候，在还没上客的店堂里和酒廊老板一起收看的电视节目。中央十套科普栏目先是讲了关于保护小熊猫的事件，老板看得很认真，说还没接触过这种棕红色有点像浣熊的可爱动物。节目中的小熊猫从树上摔下来骨折了，保护区的工作人员们为了医治它费尽心思。</P>
<p>&nbsp;&nbsp;&nbsp;
真正的问题在于，从树上摔下来骨折这种事情，在野生动物来说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吧。或者说，如果是一头猪摔伤后腿，谁会把它往福州总医院送。如果野生种群繁衍正常，还要什么保护区，要什么饲养员，要什么人工授精，在自然保护区里进行的繁殖，对动物种群的延续恐怕也不会起什么好作用。人家在野外活得多么逍遥，谁稀罕你搞什么“人类倾情拯救”、“放归大自然”，讲这些太过自作多情和自我感觉良好的话，真是让人气闷。</P>
<p>&nbsp;&nbsp;&nbsp;
之后的一档节目说的是黄河治理调水调沙的事。搞个水利工程，把黄河淤积的泥沙冲到海里去。好强大的人类想法。大小便生活污水冲到海里去。各种化工类废料冲到海里去。船舶废弃物直接排进海里去。为了不改变人类的生存现状，以人力扭转自然现象，要把黄河淤积也冲到海里去。节目中不断出现科学家或身穿白大褂在机房里走来走去，或面对镜头做痛心疾首状，口吐“数学模型”、“减阻公式”等等我辈草民不可企及的高素质词语。老板与我狐疑地对视。</P>
<p>&nbsp;&nbsp;&nbsp;
“冲到海里会产生新的问题。”我这样说。</P>
<p>&nbsp;&nbsp;&nbsp;
老板点头：“好像打扫房子的时候把尘土扫到地毯下，把掉下来的头发扔进马桶里。但是这些东西还是存在嘛。”</P>
<p>&nbsp;&nbsp;&nbsp;
电视上持续出现黄河凌汛、断流、淤积等等使性子的画面，花园口之类镜头层出不穷。总说这条河是咱妈，那麻烦你都不要再把咱妈这样妖魔化了，咱妈脾气不好，想改道，咱弄绳子铐子的把咱妈捆上算怎么回事。</P>
<p>&nbsp;&nbsp;&nbsp;
于是埋头继续看刚买到的《博尔赫斯谈艺录》。怀着敬仰的心情看。怀着被原谅的心情看。</P>]]></description>
            <author>夜帝王</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cfc7.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26 Feb 2009 00:49:42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cfc7.html</guid>
        </item>
        <item>
            <title>我在衢州天气晴</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cc89.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呃。其实已经连续阴雨四五天了，来到这里的前三天可真是阳光明媚气候温和啊，不过经历了日最高气温26度在三天之内跌到日最高气温6度，这个地方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不会觉得惊讶。</P>
<p>&nbsp;</P>
<p>
请连云港人民放心，我状况良好，穿着yew寄来的羽绒服一点都不会冷，住的地方也已经弄得很舒适了，生活上没有任何问题。公司的同事们对我也很亲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P>
<p>&nbsp;</P>
<p>
话说回来，也是因为和身边的人们相处融洽，才觉得天气状况不那么重要。否则人情寒峭，在加上连日阴雨，岂不是要郁闷死人。衢州是个温婉和润的小城市，来到这里的第三天，看到这里一处城墙故址，兴起了考据的念头，要用心游览，城市里一定有很多有趣的东西可以挖掘。</P>
<p>&nbsp;</P>
<p>
刚到的时候，同部门的朋友请吃饭，喝到了衢州的地产米酒，口感很特别，也许代表城市性格。前天在出租车上问司机什么时候的米酒最好，司机回答最好的米酒要在三月酿制，称为“桃花酒”，一听便诗情画意。但司机话锋一转，说只有乡下有，自家酿造自家喝，店里没有得买。刘哥，对不起了，我再想想办法。</P>
<p>&nbsp;</P>
<p>
因为气候潮湿，前天晚上去买了个电热毯。其实来了就想买，美凯龙店址边上一百米就是大润发，过去一问说已经下柜。熬了两天，日最低气温降至5度，没有取暖设备怕会危及健康，于是在大马路上拨114问了当地沃尔玛的电话打过去，接待员很热情地帮忙查询，告诉说沃尔玛的电热毯其实也已经下柜，不过可以从仓库调出，随时可以来买。到达沃尔玛后，专门人员带到柜台，介绍并试用，很快就顺利买到。不愧世界第一连锁品牌，难怪红星美凯龙要以它为标杆。</P>
<p>&nbsp;</P>
<p>
衢州商场的办公环境很好，至少采光通风比连云港商场好得多，将会在这里停留五到七周，很期待今后的工作生活。午休时间快结束了，就先说这么多。</P>]]></description>
            <author>夜帝王</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cc89.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Wed, 18 Feb 2009 04:29:48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cc89.html</guid>
        </item>
        <item>
            <title>我们俩20090131第二辑</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c5sa.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迷路I</P>
<p>yew：从这里过去不就是海昌路？然后这边是青年路那边是整洁路……</P>
<p>ivy：你迷路了！</P>
<p>yew：啊……我迷路了……</P>
<p>ivy：嘻嘻。走吧，阿姨带你去个好地方……</P>
<p>yew：我不去……</P>
<p>&nbsp;</P>
<p>迷路II</P>
<p>ivy：这里不就是富国街？然后过去不就到第一人民医院了？过了医院就……</P>
<p>yew：你迷路了！</P>
<p>ivy：啊……好像是。</P>
<p>yew：嘿嘿！牛粪有得是！</P>
<p>ivy：……</P>
<p>&nbsp;</P>
<p>吃饭I</P>
<p>服务生：抱歉，这个没有。现在过年中，材料不好买。</P>
<p>ivy：那这个！</P>
<p>服务生：抱歉，这个也没有。现在过年中，材料不好买。</P>
<p>ivy：那这个！</P>
<p>服务生：抱歉，这个也没有了。</P>
<p>ivy：过年连个土豆也买不到？</P>
<p>服务生：你来晚了，卖光了。下次早点来。</P>
<p>ivy：……</P>
<p>&nbsp;</P>
<p>吃饭II</P>
<p>ivy：卖光了不是顾客的问题！yew，我们走！</P>
<p>yew：（慢悠悠地从餐厅洗手间出来）怎么回事？</P>
<p>ivy：走走走！</P>
<p>yew：（出门）想到在那个餐厅里上了厕所我就一阵子轻松。</P>
<p>ivy：……</P>
<p>&nbsp;</P>
<p>吃饭III</P>
<p>yew：你爸请吃饭。</P>
<p>ivy：不想去，想出去玩……</P>
<p>yew：我也不想去，但是我爸也在。</P>
<p>ivy：……</P>
<p>yew：走去吃吧！就当不是自己家的饭！</P>
<p>&nbsp;</P>
<p>坐公交：</P>
<p>乘客A：师傅，我这自行车能上不？</P>
<p>司机：不能不能！别耽误工夫！</P>
<p>乘客A下车。</P>
<p>司机：（发动公交车）当我这是航母呢……</P>
<p>ivy&amp;yew：……</P>
<p>&nbsp;</P>
<p>逛街I</P>
<p>ivy：没有再大一号的？</P>
<p>店老板甲：没有。</P>
<p>ivy：没有再大一号的？</P>
<p>店老板乙：没有。</P>
<p>ivy：没有再大一号的？</P>
<p>店老板丙：没有。</P>
<p>ivy：……</P>
<p>店老板丁：没有。</P>
<p>ivy&amp;yew：……</P>
<p>&nbsp;</P>
<p>逛街II</P>
<p>
yew：今天我们的安排是，上街，找东西吃，消化消化，找东西吃，找东西吃，找东西吃，消化消化，找东西吃和找东西吃，然后回家。</P>
<p>ivy：好哎~走！</P>]]></description>
            <author>夜帝王</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c5sa.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31 Jan 2009 02:16:34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c5sa.html</guid>
        </item>
        <item>
            <title>和yew一起看叶问</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xsu.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还是从《笑太极》开始说啦。</P>
<p>
前一天和yew一起把《笑太极》又看一遍，从头笑到尾，不笑时就在叫“哇这样也可以”，甄风华正茂，反派也做足功夫，看到BOSS战袁祥仁从水缸底爬出来大喊“我来啦~”接着正色道“看什么看！打！打打打！继续打！”，完全笑倒。yew评价“比现在的武打片好看多了”，同意。</P>
<p>
接着又和yew看了《叶问》，这次不做比较，因与《笑太极》时隔廿四年，甄出第一部电影时我才二岁，截至看到《叶问》那天我已快廿七岁，怎好比较。坐定开看，片头打出“IP
MAN”字幕，“IP人”，多么潮，后来才知“yip man”是叶问二字粤语发音。</P>
<p>先讲演员：）</P>
<p>
看到廖师父造访，叶问邀请廖师父一起坐下吃饭，廖夹一筷菜，小熊（永成？名字还真男性化）便愤愤地瞥廖一眼，那表情真本色，似听到她哑哑可爱嗓说“怎么好意思吃我家的饭”，之后落难时病容憔悴，灵光全敛在眼底，最后坐在清泉的车上泪如泉涌哽咽难言，每看她一场都觉得她好靓丽，九年前校园里初见她也是这般明眸善睐，在电影里看到她便想起笑太极中村种大佬一壁铲盐一壁念叨“同人不同命同伞不同柄”，九年后小熊竟与甄扮夫妻，真嫉妒。看到日本鬼子抬头看见站在破败阁楼上的小熊，镜头里鬼子还没讲台词，我和yew便油腔滑调喊出“哇，你媳妇儿漂亮啊”，但问爷的老婆岂是什么人都能看的！</P>
<p>
听叶问唤好友作“清泉”，惊见好个任达华。因在红星美凯龙工作，对任达华最熟悉，健威人性化家具代言，与琪琪在广告中大跳华尔兹，那张脸永不见老（但年轻过未？），一改《杀破狼》中硬汉做派，戴起金丝眼镜，虽不至于油头粉面，到底失于富态。看他语调温婉，笑盈盈迎住用怀表换了米的问爷嘘寒问暖，眼神未免过了点，引得yew和我大呼有JQ。难得任演这种角色，连句硬汉台词都无，全本挨打，还有擦护手霜镜头，很难不想起《豪门夜宴》中扮礼仪教师扭捏状。</P>
<p>
初识樊少皇是小学时看《力王》，后有《黑侠》、洪熙官及虚竹，浓眉大眼有北方气质，出场时极刚猛，说横扫武馆街亦不为过，终归被问爷用鸡毛掸子教训，不但屁屁挨打还要赔花盆木桌等。对比虚竹憨厚单纯，后期扮山贼凶相毕露，不为抗日出力也就罢了，竟还强抢同胞。最有印象是做车匪路霸劫持周清泉花纱厂卡车，樊坐一截树干抽烟，脚下全是烟屁股，双眼没有太多情绪，是因肚饿才施暴，纱花厂与叶问对峙时大喊“我来佛山时候说过，我再也不要挨饿啦”，“我要开武馆，你们都排挤我”，仍是条愣汉，悟不透问爷给的真言。转过头向日军告密、被杀一段，虽是被日军击毙，心头也一阵痛快。角色当然是反面的，但若说黄山找这个人物，只是直脾气的粗人寻不到大时代中的生存之道，日军侵华七十年前旧事，在历史洪流面前你怎么能说他错。</P>]]></description>
            <author>夜帝王</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xsu.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03 Jan 2009 00:54:26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xsu.html</guid>
        </item>
        <item>
            <title>转 网上拳师讲太极</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vy6.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ID="textstyle_1" STYLE="FONT-SIZE: 9pt; OVERFLOW: hidden; WORD-BREAK: break-all; TEXT-INDENT: 24px; WORD-WRAP: break-word">
****《太極拳先師的思路》<br />
神龍視聽文化圖書公司<br />
吾等學太極亦是在內不在外，內功拳是養氣行氣為主。自然必須要在明德修身上面開始進業，而後才能跡近天陽。反之，一個人如果志節不守，行為敗德，既無持志之心，那有帥氣之法。既無帥氣之法，則〔氣遍周身，體氣之充〕一定也是謊言...。我們平時練拳架，若違背自然，或別出心裁，或刻意模仿，便會成為失形，失真，失象...。不懂太極拳形之由來和拳理的根源，必定無法瞭解拳架形象之象由何生...。時下太極拳同道和愛好者，似乎都偏重象，（太極拳外形的模仿）。而且又陷入中國人談的氣（元氣）和西方人的氣（空氣，氧氣）的迷宮裡。既走不出氣和明德俱關的路口，復又失去（致知）找尋真理的勇氣。自然太極拳會一代不如一代，越練越沒落。吾人今日如欲求太極拳的進步復興中華文化的遺產，負責領導的各階層人仕，和今日在教拳的同道，似乎應該一面注意推廣，一面更要注意提高太極拳的層次。這樣太極拳的真面貌，才能肯定，歷久不衰地呈現在世人面前。(第28頁)<br />

太極拳為道家拳，亦是人道拳，如除去仁義和德行，也就無拳藝可談。學者，教者似都應有此認識。古人說：〔仁者無敵，勇者不懼，義之所在，雖千萬人吾往矣。〕太極拳講求〔英雄所向無敵〕，離開仁義和德行，那能稱上無敵二字。自古武林有句格言〔雙拳打不遍天下，有理可走遍天下〕。這就是中國人五千年來武術文化最好的良言真訣...。(第31頁)<br />

太極拳練拳，學拳，教拳，若重形〔外形〕與失形〔象〕同犯大錯。這種神形之別必須通盤研究。否則自己成了〔失心之人〕。何能練好拳藝。(第37頁)<br />

假如把太極拳的形象，變成書法，盤架子成為書寫，其神態表現，亦自然同於書法...。(第44頁)<br />
所以先師在太極拳書中說：〔白刃可蹈，中定難求〕...。(第47頁)<br />
太極拳自修誠為難事，前哲所重。口授指點。殊有必要...。(第57頁)<br />
須知練習太極拳是學吃虧的，不要學佔便宜...其實...為人處世亦莫不如此，所以如能學到太極拳理，則在社會上處世並不難。老子：〔善者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大凡肯吃虧的人，最後總是不會吃虧的。(第81頁)<br />

鄭曼青教授說：〔醫學是心理，生理，物理，而太極拳無理不具。〕可見太極拳的深奧之處...。至於防身，〔那是技藝之末〕。(第97頁)<br />

而太極拳亦有各門各派，嚴格的講起來，這些門派之見，都已是把祖先的創意，陷入一種既定的形式。早年的太極拳，只不過有十三式。每勢都是單練的動作...。世界上任何東西，任何學問，包括哲學在內，〔形式〕基本上是進步的羈絆。形式是後人自己加上去的。因為一位真正的創派者，他在武術修養方面，一定比別人高深，比一般人聰明。他的心意〔思路〕與成就〔功夫〕，如果沒有同等聰明和毅力的衣砵傳人，繼續發展，那麼難免不流入形式的!今天的太極拳，就正困在這種既定的形式裡...。不同太極拳書，每使學者無可適從...。(第124頁)<br />

少林拳慢練不也是太極拳嗎?如果這樣認為，那就大錯特錯；糟蹋了祖先們的文化遺產；破壞了固有文化；摧毀了太極拳高尚的精神，和無窮的寶藏...。(第137頁)<br />

外國朋友稱太極拳為影子拳，他們只說對一半。影子，不是自己的影子，是要借太極拳推手的功夫，把自己身體變為敵人的影子...。(第141頁)<br />

先師晚年常云：〔太極拳是越練越少，不是越練越多〕。太極拳原先只有十三式，如窮其根，僅陰陽同體太極而已...。〔太極拳從預備起式，到合太極，只是一式。〕(第149頁)<br />

〔練太極拳，要耐得起寂寞!〕。〔太極拳是問己的功夫〕別人橫加的好惡，旁人的惡意中傷，好與惡，毀與譽，同樣地都是自己修道進德之門。(第154頁)<br />

〔太極拳原尚體育，至於致用不得已也。猶聖人之於兵，不得已而用之，其意正同。〕(第195頁)<br />
〔吃小虧，得小便宜，吃大虧，占大便宜〕。如不吃虧，則惡得而能舍己從人耶...雖然，學吃虧，殊不易，世之有聞太極拳之能體用兼善，而欲學之者，必為求便宜而來，安能學吃虧歟?此固人難知難能之事...。譬如居以處，養以體，可謂得便宜矣，而身體之吃虧易見衰弱，不如老農圃者，以其四體不動也。得佳肴，下旨酒，有嬌妻，多美妾，享樂無窮，可謂得便宜矣，然其吃虧也，疾病得侵之，不如老道老衲者，以其沉迷不醒也...。余不過舉其萬一耳。然得便宜不難，求吃虧非易。因吃虧而得便宜者，不獨於人無損，於己且有意外之利，非強求利者之利可比也...。能以我之吃虧，而終達乎人類之便宜，其為利也，豈不大矣。(第200頁)<br />

****《太極拳術》<br />
陳微明 著<br />
林炳堯的心得，慢：有兩層意思，學拳不能性急。一般學拳的人，往往迫切要求很快地學會，學完。殊不知快慢不當，反而有弊無利。俗語說：〔欲速則不達〕，〔慢工出細活〕。初學時，要樹立一個慢慢學的思想。這就是說，學拳必須循序漸進，老老實實一步一個腳印，一著一勢地學。一著熟悉後，再學下一著。決不可粗枝大葉，不求甚解地學。慢慢學才能對手足的運行法則，架子定式及其運用的原理了解得比較透徹；對上下承接虛實轉換等基本要領，領會得比較清楚...。學習的過程是一個吸收，記憶，消化，鞏固的過程，也是反復實踐，糾正錯誤的過程。這個過程寧願放長點...。如果初學時太馬虎，日後打拳必然要手足錯亂，運行呆滯...。姿勢錯誤校正起來就困難了。常言道：〔寧磨千遍，不改一著〕...。
(134頁)<br />
****《內家拳，太極功，玄玄刀》<br />
吳圖南 著 - 1933 年 2 月 香港錦華出版社出版<br />
其中的一段話，是以教學為出發點的。<br />
...健全之精神，恆宿於健全身體之中。然則無健全之身體，即無健全之精神也明矣。既無健全之精神，欲求鑽研科學，應付環境，以競存於現世，豈可得乎?。...至於國民之本身，監於國家之忽視，則賢者不屑為，為之者，非赳赳武夫，即椎魯細民，率皆不學無識者流，別派分支，私立門戶。間有獨得之妙，即秘而不宣，以為無上真締，蓋恐後之學者，其將優於我也。殊不知〔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工，師不必賢於弟子〕何況學無止境，愈研愈精豈可閉門造車，管中窺豹耶?甚有囿門戶之見，入主出奴，互相仇視者，更不足論矣，既不能公開講習，又不能筆之于書中...必當去已往之惡例，除門戶之偏見，破秘守之陋習，闡公開之風氣，採用科學方法而歸納之；使全民均有練習國術之機會；於國術本身亦務使其合乎動力與心理；本諸生理與衛生。不拘時間，不限地方，不費金錢，不尚拙力，不論老弱婦孺，均可練習...達到國術科學化團體化，與平民化...。至於歐美式之運動，固亦強身之一道也。然其動作激烈，設備複雜，未免失之於貴族化，故不足取也。且在同一時間與地方，不能使全體同時練習，已失去練習機會均等之原則，至若歐美式體操，固能多數人同時練習，乃因其逕走直線，與生理諸多乖謬，亦未能盡美盡善...。張三丰既精於少林，復從而翻之，是名內家得其一二者，已足勝少林...。太極，反射運動，自頭至足，無一處不輕靈，無一處不堅韌；無一處不沉著，無一處不順遂。通體貫串，絲毫無間，自然心恬意靜，變化環生。故內家拳者，研究變化者也；外家拳者，研究方法者也。變化如循環之無端，方法有時而窮盡。兩者相比，自有天壤雲泥之別焉...。孫子曰：〔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然內家拳豈不然乎?其所以示人以慢者，惟恐初學者貪快，姿勢不易正確，動作不易自然。至其運用已熟，進退得體，攻守得當，敵速則速，敵慢則慢，所謂因敵變化，以示神奇...。
<p>****《太極拳拳法精義》<br />
王新午編著 - 太平書局<br />
在序言中，王新午說此是卅年前〔即約在1930年〕所作的舊著太極拳法闡宗略加整理，易名而出版，是他在四十年前，即1920年，向吳鑑泉，紀子修，許禹生幾位老稍學拳時積累的一些前人的成果，和幾十年來與同學們學習研究中體會到的一些經驗編成的。<br />

太極拳之效能<br />
太極拳之效能，昔人以為分健身，應用，修養三者。所謂應用者，即攻擊與防禦敵人之技擊方法也；然一般為健身而習。惟任何拳術，多含有技擊性質，每一舉一動，原具有攻，防之作用，為一種對抗操練法，鍛鍊時若附帶鑽研，不僅可使姿勢正確美觀，亦能增加習者之興趣。(第二章太極拳之意義：第一節)<br />

修養：由刻苦之鍛鍊，而對於個人道德品質有所助益者，修養是也。舊說以為太極拳法，悉本易理，習之能默會勝負理論，修成高尚人格，即莊子所謂技而近於道者也。練習太極拳，則於身心均有裨益。蓋勤鍛鍊可耐勞苦，習柔緩可克急燥，慎舉動能和性情，務鎮靜能富思考，推手練習之中，可培養沉著果敢與堅忍。至於古之練太極拳者，雖重應用，而力戒輕用，其立意以防人為主，而不凌人，非遇困厄不發，實體現中華民族尚和平之美德。前輩名師更對人格低卑者不輕傳授，實以技神不如德高，無德而有斯技者，為害尤烈，凡此均值深思。<br />

至於推手術，猶今之對抗體操，推盪往來，於攻守進退之中，提高皮膚之反應能力，使感覺靈敏，同時發展體力，養成堅持耐久之習慣，并於與對方相角時，正確估計動作之力量，方向與時間。熟練各種技巧，有用有益。<br />

在序言中，王新午說此是卅年前〔即約在1930年〕所作的舊著太極拳法闡宗略加整理，易名而出版，是他在四十年前，即1920年，向吳鑑泉，紀子修，許禹生幾位老稍學拳時積累的一些前人的成果，和幾十年來與同學們學習研究中體會到的一些經驗編成的。<br />

練習太極拳應歷之程序<br />
學太極拳成功之道，昔賢昭示甚詳：先姿勢，次熟著，次懂勁...。故初學者必求姿勢之正確，每一舉動，姿勢務須沉著開展，中正安舒，柔軟圓活，輕靈貫串。姿勢正確熟習，即具備言氣勁之基礎...。(第五章
太極拳教練法：第一節)<br />
教授太極拳應施之步驟<br />
擔任太極拳教師者，技術當不可輕，良以技術精良，始可以身作則，示學者以模範，幫助其姿勢正確，增加興趣，從而維繫其經常不間斷之鍛鍊。教授姿勢，應說明動作之次第方法，及各式注意之點，與生理上所得之效果，並將不良之姿勢，正其謬誤，使學者明其運動，知所取法...。積之既久，其所得之姿勢運動，必整齊而活潑，此教授太極拳之初步應如是也。勤於鍛鍊之學者，得良師之指授，數月可有甚合規矩之正確姿勢，此為人所常見。待學者姿勢正確之後，教師不妨根據各學者之興趣，分別酌情告以各式應用之著法，並教以推手術，師生同學互相研磨...。(第二節)<br />

****《源流 - 吳圖南太極拳之研究》<br />
太極拳最早記載始於南北朝...。南北朝(宋，齊，梁，陳)的梁時(502-557)有個歙州太守叫程洗的，他很喜歡練太極拳，叫士卒們都練。後來遇上侯景之亂，安徽省受到戰火塗炭，惟獨歙州無事。因為侯景看歙州實力很大，未敢進犯。這事說明太極拳對保衛鄉里起到相當的作用。太極拳經數代傳至程家後人程珌，他是進士出身，封端明殿學士。這一支系在安徽省歙州地方流傳甚廣。程珌自練太極拳之後，他認為當時太極拳使用肘部的地方少，遂加上十五個用肘的方*法。因為他是研究易經的，故名為小九天法...。後來到了明朝整理洺水集時，把小九天書等內容也散失了。<br />

元朝(1279-1368)時，張三丰出生在遼東懿州，富文學才識。元朝定都於北京時，宰相廉希憲奏補他做中山博陵令(即今河北省安國縣)。張三丰博覽古今精通經史，對中國古代歷史文化很有研究。他對名利很淡泊，又受到一些人，如葛稚川的抱扑子影響，傾向於養生長壽之道。他有感於歷代之興衰，無意仕宧。他說：一官蕭散，頗用勾漏。把做官的一旦丟職如同計時的漏水一樣，漏下去就沒有了。於是他辭官不幹。後來他的父母死了。遵古制守孝三年，將家產分給同族的人，帶了兩名童子，一個叫清風，另一個叫明月的出外遊訪。他走遍了許多地方。可惜終無所遇，後來到了陝西華山，所帶的錢也花的差不多了，兩名童子也相繼死去。他獨自一人正在感嘆的時侯，由山上來了位道士叫火龍真人。名字叫賈得昇。火龍真人把張三丰帶到他的觀廟，看到三丰身心疲憊，叫他先把身體養好，才開始教他修練。<br />

因為他們是研究宗教哲學的，以養生長壽為主，以防禦技擊為輔。道教中講究，欲大成者則化功也，欲小成者則武事也...。火龍真人的老師是陳希夷，他是專門研究太極學說的，跟當時的名人二程，朱熹等一起研究，寫了太極圖說，說明太極的原理和來源...。<br />

張三丰修練時感覺到，道家的功夫偏重於坐臥的功夫，往往坐臥時間一長，很容易引致腿部麻木...。於是他將太極拳又加上幾個腿法。張三丰練太極拳時已經六十七歲了，後來他到武當山時，已是七十過外了。那個時侯，道士們經常出外雲遊，路途上難免遇到些事...。張三丰想自己的年歲已大，如果所遇到的人手比我快，力比我大，精力比我足，要怎樣去應付呢。因此他悟出了幾個原理。第一要以靜制動，第二要以柔克剛，第三要以慢勝快，第四要以寡禦眾...。如果違反了這四個原則，就不是太極拳...。因為一般的拳術都是有力打無力，手慢讓手快，非關學力而有為也...。能夠平心靜氣的把拳術翻過來。他的功績是不可誤語的。張三丰繼承了程靈洗，許宣平，程珌，火龍真人...集其大成。太極拳雖然發明甚古，但集大成者，當以張三丰為冠。<br />

但由什麼時侯傳給王宗岳，因為道觀裡沒有記載可查，至今仍是個空白；但確信王宗岳是一位博覽古今的飽學之士，寫了很多有關太極拳的文章，如太極拳論，行功心解，十三勢歌等等。王宗岳以後一支傳到四明，形成南。另一支北派代代相傳到清朝康熙年間(1662-1722)傳到河南蔣發。<br />

蔣發在陝西西安，以開豆腐為業。其人事母至孝。每年年終都由西安回河南探母。有一年回鄉，因事繞道經過陳家溝，看見陳家溝的人，練砲捶在走勢時動作很僵硬，不由失聲哈哈一笑，引起教拳人陳長興不滿...。<br />

蔣發自覺不妥，於是轉身就走，陳長興在後邊緊追，伸手一抓蔣發的肩膀，蔣發回頭一看，陳長興就跌出一丈之外。於是請蔣發跟他回家，拜師學拳。蔣發因急於回鄉探母，約定三年之後仍在此處見面。<br />

三年後，蔣發被請到陳長興家裡，拜師學太極拳，但引起族人的不滿，認為丟臉並違背了世代家風。陳長興自此之後不許再教練陳家砲捶，只許教練外來的太極拳。<br />

後來楊露襌和李伯魁兩個人由永年縣拉著糧食，帶著銀錢去陳家溝找陳長興學太極拳。學成之後，李伯魁應山西一派請去教學，教的是養生長壽，後人稱他們為金丹李家。楊露襌入陳長興功房學太極拳多年盡得其秘，後攜子楊班侯，楊建侯進北京，聲名大盛，為近代太極拳的開拓者。<br />

楊露襌(楊福魁1799-1872)<br />
本在北京西郊四王府張鳳岐家中教拳。張鳳岐開設天義醬園。是慈禧太后之御用醬園。後因端王載漪亦想楊露襌往他家中教拳，與張鳳岐相爭。最後由光緒之父，攝政王調解，由初一至十四在端王府任教。其餘之時間在張鳳岐家中教拳。後來楊露襌被任命為神技營之總教習。神技營是北京技術最優秀之地方。其中有多位著名之教習，如岳氏散手之雄縣劉，劉仕俊。形意之郭雲深八卦之董海川，摔交之周大惠，大祥子等名家。均看不起太極拳，但不敢針對總教習楊露襌，因他是老總，官職大。某日摔交之大祥子故意試楊班侯之功夫但被拋出。端王為了免生事端，命周大惠，大祥子拜楊班侯為師。事情才平息。<br />

其後楊班侯亦曾用槍把劉仕俊，挑下河中。吳全佑是楊班侯之徒弟，因端王是楊露襌之徒弟，吳全佑只是護衛，不能與端王同級，所以楊露襌不便教他。故命班侯教吳全佑。<br />

****《吳圖南自傳》<br />
吳圖南 太極拳之研究 (第四章) - 商務印書局<br />
我是我父母晚年生的。但小時百病纏身。咳嗽痰喘。抽羊角瘋。滿清太醫之院正〔即院長〕檢查後，認為我有先天性肝炎。肺結核，癲癇。難以治好。建議我往練太極拳。於是便被帶往練功房，由全佑之子鑑泉。(當時仍未姓吳。)教我八年太極拳。後再跟楊少侯學了四年。<br />

練傳統之太極拳要練定式。每一動作要定六個呼吸。打一式攬雀尾要用卅六個呼吸，即兩分鐘。所以會筋疲力盡。冬天，天氣嚴寒，練完後，鞋子也可倒出汗水來。基本功，如踢腿，鐵板橋，一字馬等等。要全練好後，才開始教拳。我因此曾想跳井自殺。因受不了折騰。但後來練出甜頭，身體也強壯起來了。<br />

當時武術之派別多。舊社會，交手不留情。故要涉獵各家之拳術，如摔交，形意，八卦，通背拳。太極拳不是一般人，把硬打快上的拳改成軟的，慢的就叫太極拳真正太極拳的內容現在一般人都不知道。道教中人講究，欲大成者則化功也。欲小成者武事也。張三豐感覺到，道家的功夫偏重於坐臥，易引致腿麻木。於是將太極拳加上腿法。<br />

楊露襌往陳家溝學太極拳時，是患大肚子痞積。但勤學有成，回永年縣後，曾由二子楊班侯教了一位紳士武河清。他之兄弟均在外當官。他只留在家中，曾練過刀弓石。準備考武進士。但武河清恃財，對楊班侯老師傲慢，楊班侯不願教他。<br />

故武河清練不好，不責己反責人，怨楊露襌自秘其技。後來往找當縣長之哥哥武澄清，由他介紹往找已八十二歲之陳長興但陳長興因年老，在八十三歲亡故。武河清後到了趙堡鎮，學了一月即回家。言已盡得其奧秘。試問學一月，恐怕就連拳架也學不完，怎能盡得其奧秘呢??<br />

武河清字禹襄，即武式太極拳之始祖。孫家太極源於武式太極。〔陳永：吳圖南宗師，即暗示，孫，武兩家太極，實未得真傳。我曾學此兩家太極亦發覺其中多有不足之處。最顯而易見者，是兩家之推手方法亦只得一兩種。甚不完備。〕<br />

楊露襌本在北京西郊四王府張鳳岐家中教拳。張鳳岐開設天義醬園。是慈禧太后之御用醬園。後因端王載漪亦想楊露襌往他家中教拳，與張鳳岐相爭。最後由光緒之父，攝政王調解，由初一至十四在端王府任教。其餘之時間在張鳳岐家中教拳。後來楊露襌被任命為神技營之總教習。神技營是北京技術最優秀之地方。其中有多位著名之教習，如岳氏散手之雄縣劉，劉仕俊。形意之郭雲深八卦之董海川，摔交之周大惠，大祥子等名家。均看不起太極拳，但不敢針對總教習楊露襌，因他是老總，官職大。某日摔交之大祥子故意試楊班侯之功夫但被拋出。端王為了免生事端，命周大惠，大祥子拜楊班侯為師。事情才平息。<br />

其後楊班侯亦曾用槍把劉仕俊，挑下河中。吳全佑是楊班侯之徒弟，因端王是楊露襌之徒弟，吳全佑只是護衛，不能與端王同級，所以楊露襌不便教他。故命班侯教吳全佑。<br />

練太極拳要堅持鍛鍊，不能時斷時續。另外也要研究著練，分析著練。〔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太極拳，本來是一個名稱，另外用別名來代替太極拳的也不少，如先天拳，後天拳，三十七式，小九天法，十三勢等等。這些都不是正名。由於某位宗師對太極拳有所發明，有所創做，有所心得了，對它有某種看法，就又單獨為他起了一個別名。好像我們的人名一樣，不能改的，只可起別號所以正名還是太極拳。<br />

研究太極拳之諸賢，都主張〔技藝乃其餘事耳。〕因為人如死了。技藝多好也無用。故還是以養生長壽為主。以技藝為輔。不以武力勝人為目標。<br />

離而未發，知其將發。即在未跟對方接觸而對他瞭如指掌。可以隨便到他身體任何地方，如入無人之境。〔敵欲變而不得其變。敵欲攻而不得逞。敵欲逃而不得脫。是上乘功夫。用一勢之得失。分一手之勝負。是下乘。就是我用這一招破你的一招之意。至於蠻打蠻拚都不是太極拳。不止不是，連個下品也不夠。〕但如沒有高深之傳授。則如緣木求魚。太極拳之勁是技術巧力。很輕鬆就能制服對方。可以用以下之句子形容之。〔不用顧盼擬合，信手而應。縱橫前後，悉逢肯綮。〕<br />

太極拳是口傳心授之學。是楊家三代秘傳之技，非有深功，難以練習。故初學者難以照書本而自通。<br />
陳永：太極拳因出自道家。老子道德經崇尚：上善若水...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剛...復歸嬰兒...江海能為百谷王者，以其能下人。凡此均要柔，讓，流通弱勝強。才是它之精華。同學們，練拳時，請用心體會。固執之。不可有違。否則永不能達至最高境界。<br />

****《大成拳宗師 - 河北 - 王薌齋對知行的解釋》<br />
學術一道，要在知而能行，行亦能知。否則終不免自欺欺人。妄語叢叢，言之多無邊際，行二字，名雖簡易，實則繁難。世有謂知難行易者，亦有謂知易行難者，更有謂知雖難而尤不易，及知行合一，事本無難易者。以上所談各具其理，然究屬籠統，且多片面，不能人徹底明瞭。余以為對一門學問有深刻之功力，已有相當效果，而因知識所限，不能道其以然者，皆可云〔知難行易〕。如識鑒富，功力深，知雖易而行亦不難。倘無功力又乏智則知行二字皆不可能。<br />

學術本無止境，共有若干知，或有若干行；行到如何地步，知到怎樣程度方為真知?真行?則余實不敢加以定論。然應以能知者即能行，能行者亦能知，始可謂知行一致。非由真知，永無真行之一日，亦非由行，弗克有真知之時也。誠以相輔需而相成，不二真理，學術皆然，〔武道〕尤甚。蓋因此道中，須時刻兌現，雙方相遇，無暇思考，更不容老生常談。夫學術一道，首要明理，更須切實用功，若不首先明理，不知用功切要之所在。易於走入岐途。功夫愈深戕害愈烈。不論讀書寫字任何藝術，往往在幼時多以為可造。豈知年長功深，名滿天下者，反而不堪造就矣。此比比皆是，蓋因師法不良，用功不細心追求真理，人學我學，人云我云，所謂盲從者是也。若習而不果，則亦無體認之可言，茫茫一生毫無實際。且易起神秘思想，終不得望見門牆。由是而罄其所學，以至終無體認也。哀哉!巧者不過習者之門。文曰：子孫雖愚，讀書皆不可免。亦要明理，更要實踐，表裡內外，互相佐之，否則終難入正軌。<br />

****《太極拳》先師的思路<br />
吳國忠編 台北市神龍視聽文化圖書公司<br />
鄭曼青之思路(第五章)<br />
吳國忠簡歷。曾任排長，參謀，教官，成功蛙人隊長。於民國44年。突擊廈門。活捉水匪。是戰鬥英雄。<br />
吳國忠：凡認識我之人都知道，我是給先師打服了，才式開始學太極拳的。我隨先師從基本行功「走路」開始，然後每招每式，每個細微的小動作。拆開來學。回家常作筆記。先師每擺好一個小動作，就丟下我不管。非等得我渾身出汗，不過來看我一眼。有時手上有濁勁，虛實不分，先師會用手指打我腕關節。因他認為不鬆，腕是第一關。令我如鞭擊一樣痛入骨。在我未隨先師之前，在台北太極圈子裡，我的綽號六十噸坦克車。西班牙鬥士。可是隨先師後，他反而不淮我與人推手。十五年後的今天，我才知道其他人，仍舊停在為比賽而比賽，為比賽而推手之不是。<br />

先師教我，練拳不動手，應用沒有招，沒有式，沒有套招，只求實戰。要鬆淨，鬆透。心中不著一物，要一絲不能承受外力。不給人有任何可借之力。〔用手打人是幫倒忙。拿人是傻瓜，抱人是摔自己，自找麻煩。雙手不接，兩腳不起。〕等於把搏鬥制勝的條件全放棄。剩下的是全與人相反的教法，練法，用法。就是老子〔反者道之動。〕的哲學落實。能把抽象，能說又說不清的東西，落實於健康，修身應用的。就是鄭曼青先師的思路。<br />

太極拳練拳是從有「形象」練無。發勁應用是由無生有。練拳想打人。結果是反被人打。我的手是你的手。不用自己的手，是用你的手打你。太極拳不能傻練。不能貪練。不能不練。不能到處找人練，要不逾矩練。應敵，在用。要先守，先陰後陽談健康，要專氣致柔。要練成棉花裡裹鐵彈。太極拳講求〔英雄所向無敵〕但如離開仁義與德行。那能稱上無敵。〔雙拳打不遍天下。有理可走遍天下。〕<br />

太極拳是活的不倒翁。在走化時，要像牆頭草，任意隨風搖擺。更要像荷花一樣有出污泥而不染的風骨志節。在風光明媚的日子裡，能保持著寧靜高貴。在風雨飄搖中要有一份傲骨，在寒夜苦冷中，要保持自己不失真情。在小小池塘裡，要有天仙般的美麗，在遼闊水面上，能邁開自己的胸襟。練拳者能明此理，才能練至，至大至剛。<br />

古人所謂〔要言不繁〕，此言確乎有卓絕之至理。楊澄甫常對鄭曼青囑咐：要鬆要鬆。不鬆乃是挨打的架子。相繼不下千遍。一夕鄭曼青在夢中覺雙臂已斷。醒後即明此理。正猶玩具之洋娃娃，手臂關節賴一帶之維繫，得以轉捩如意。<br />

太極須分一陰一陽之為道。在狹義的講，習太極拳者，如不懂陰陽之理，那只能說他是一位習拳者。不是一位太極拳者。明顯地，如一位練少林五行拳者。功夫也很深，但他根本未見過虎。鶴。蛇。豹仍不算一位真正的五行拳名家。所以，能知行合一，總比行中求知來得快。這是事實。練習太極拳是要吃虧的。不要學佔便宜其實不單止是習拳如此，為人處世亦莫不如此。能學到太極理，則在社會上處世並不難。<br />

文藝之最難精者，莫過於書法。詩文詞賦，可改而至於工穩。繪事可隨而生變化。惟書則不然。有定形而不得增損。且左右上下行列及齊頭並尾，俱有定式，又不可牽受拘束，則失其自然之趣。然甫落筆，便已判其生死。不可移易，是以難能也。但太極拳之運動，吾以為過之無不及。書之原則，不過有八。所謂八法也。太極拳卻有十三式。所謂十三勢長拳也。其注意範圍，書不過四正四隅，及中央之為九宮。太極拳則自巔頂至足心湧泉穴止，自頭。頸。眼。耳。舌。至下顎骨。自肩至腕。肘。掌與手指，下至胯。膝。踵。趾與足心。胸。背。脅。腹。等處。將垂有卅點，均須要照顧。而且，一動無有不動，則百骸俱要鬆淨。與書之難易計，不可以道里計。太極拳要求，〔尾閭中正神貫頂〕，須求氣通任督二胍。先通督胍，則氣由骨中行。旋復繼通任胍，由筋胳中行，歸乎丹田。且純任自然，即老子所謂〔專氣致柔能嬰兒乎〕又謂〔牝常以靜勝牡〕，乃以柔克剛也。<br />

從〔體〕之方面而言。體如能鬆，氣血流暢，筋脈和同，五臟得其平衡。則百病不得上身。上中下三焦，了無阻滯。故古人所謂：〔上醫醫未病〕。惟太極拳，可謂上醫之良藥也。學之百日，便能知其效用，如再期以歲月，或十年，或終身，受益更巨大矣。能得其健康，便是袪病，能袪病，即能廷年。以此而言，良藥便在一〔鬆〕字中得之。諸位同仁，從今日始，請勿將自衛之〔用〕，再離開了鬆之一字。否則即自拒太極拳於千里之外。楊澄甫宗師，他不會講話。可以一天到晚不發一言。但對此〔鬆〕字，每天總講上幾百回。不單如此，他還講了一句話，更是奇怪。就是：〔不跟你講這句話。你三輩子都學不到的。〕鬆可以免除提心吊膽。中國其他拳術，普遍都講用力，只有太極拳講鬆。且沒動手，由腳而腿而腰，完整一氣，心與肺不大動，氣沉丹田。腦子清醒。<br />

練拳如在陸地游水。當空氣如水。意到氣到，時間久了，便會水到渠成。我年青時皮包骨，常咳時吐血。學拳後四五個月，吐血停止了。半年後發燒也漸退了。兩年後完全康復過來。今年已七十三歲，沒生過甚麼病。(鄭曼青在75年2月6日講此番話。於3月26日，一月後逝世。)練太極拳最方便，最經濟，不必看天侯，就是最忙，總可抽出十五分鐘來。且對修心養性亦很有大幫助。至於防身，那是技藝之末。<br />

太極各門各派，各有一套拳架。各有不同招式，和各有不同的說法。嚴格來說，這些門派之見，都已把祖先之創意，陷入一種既定之形式。早年之太極拳，只不過有十三式。每勢都是單練的動作。目前那些既定之形式，早已不是祖先們初創之本意世界上任何東西，任何學問，形式基本是進步的羈絆。真正的創派者，他在武術修養方面。一定比一般人聰明，高深。他的心意，與成就「功夫」，如無同等毅力之衣缽傳人，難免不流入形式。今天之太極拳，已陷入及困在這種既定的形式裡。坊間充滿各種不同之太極書。每使學者無所適從。太極拳的老師幾乎比學生尚要多有些人只學幾個月，連邊也未摸到，也會當起太極拳教練來。這易把新學員，帶進太極拳之亂草中。分不出那些是太極拳。最後連少林拳慢打，也變成太極拳了。〔陳永：最佳例子，是都市閒情之，梁鴻基，根本是少林拳慢打。李連杰，亦然，在他主演之太極拳中，除了起式，和收式，有些似太極拳，用法，身法，無一不是少林外家拳。甄子丹主演之笑太極亦然。雖是攪笑，但已誤人子弟。〕<br />

太極拳，是動於靜中求。外國人，曾在初時稱它為影子拳。說對了一半。因它是把自己身體，變為敵人的影子。令他永摸不著，也丟不離。是捨已從人之意。它是祖先們之集體創作，並非張三丰所創。認清此點，我們就不會盲目崇拜。<br />

拿破崙有句名言：〔軍隊打勝仗，在士兵的腿上。〕人的衰老表徵，可以看他走路是否輕靈有力。<br />
鄭曼青常在教拳時罵學生。〔鬆不掉，全身都是蠻勁〕〔先用意，感覺自己全身骨關節已經分開了。〕〔行也布袋，坐也布袋，放下布袋，何等自在。〕(布袋即心理負擔。名利負擔等等)。〔太極拳是越練越少，不是越練越多。原先只十三式，窮其根，僅陰陽，再合之，太極而已。〕〔練太極拳，要耐得起寂寞。〕〔把太極拳之理用於劍上，才可謂之太極劍。
三年刀，十年劍。刀舞一大片。劍走一條線。練成後，劍隨身行，身隨劍走，後求身劍合一，功成之後，無所謂劍，無所謂身。才是太極劍。〕〔太極拳，練功三要：1)要傳授得法。2)要天資過人。3)要持之有恆三者以傳授為最。如不得傳授，難以有成也。無恆則近於自棄，不足與語學也。縱天資過人，傳授得法，終歸於無成。良可痛惜也。〕鄭曼青：我在少時，每至身體衰弱時，便學拳。稍稍康復拳已輟。如此者何止再三。天之不欲絕其人，故常罹之以疾。拳式多為反復演成者，演練一遍最速需時十餘分鐘，我恐費時太多，以致中輟，故練之如飛，亦需七分鐘，猶以為費時，又恐世上與我同病者多，乃毅然去其雷同。得其卅七式。練一遍快則僅三分鐘。稍緩五分鐘足矣。早晚一套，只需十多分鐘。若普通人仕，連十分鐘亦不肯犧牲者。是無可救藥也。〔太極拳原尚體育。至於致用，不得已也。猶聖人之於兵。不得已而用之，其意正同。〕<br />

****《吳家太極拳》<br />
徐致一 編著 香港新文書店<br />
練習推手時應注意的法則(第六章)<br />
四，勿先動步：太極拳在應用時以不先動勁為主，但是在練習推手時卻不應這樣，試想雙方都在以靜待動，那裡會有手法可練呢!所以在初學時應當相約彼此輪流動勁，到功夫深時方可隨意動勁。這種性質的動勁，在習慣上叫做〔問勁〕，能夠做到有問必答且答得不錯，就是推手功夫到了一定程度了。這裡所提出的〔勿先動步〕，並不是對問勁的一方而是對答勁的一方說的，因為問勁者弓步進身其勢順，答勁者虛步坐身其勢逆，前者容易站穩，後者不容易站穩往往要犯過早動步的毛病，這樣，不但要影響兩人的合作，而且自己也要陷入能走不能粘的境地。所謂勿先動步，只是要求答勁者在遇到問勁時，應當盡可能的先用腰走，不可先用步走，非至萬不得已不要退步，這是教人練好腰部動作的唯一方法。輕於動步，必致不想動腰，腰勁自然無法練出來了。這一練法，在初學時，雖然是一種負擔，但是，到了練好以後，無形中已經養成〔聽勁動步〕的習慣，在練習活步推手時，就不必再在步法上多下功夫了。至於十三勢行功心解所說的〔步隨身換〕，是指應用時身步應當一致而言，不可作為練功時隨便動步來解釋的。(第四十七頁)<br />

五，勁斷意不斷：這是說，在推手中間，由於用勁的過早與不及，兩人手臂突然離開時，不可採取從新搭手的方法。應當在兩手離開的情況下繼續做著不丟不頂的想像動作，使兩人的手臂由於勁斷意不斷，可以回復原狀，仍舊搭在一起。在推手時，這種機會是很多的，務須認真練習，不可放棄。練好以後，對於打散手〔即兩人自由問勁不再預先搭手的練法〕或者在應用時，都是極重要的接應手法。因為推手是先搭手後問勁，而散手是不搭手就動勁的，如果不會憑空接勁，往往要受制於人，除非見手就躲，是很難倖免的。有時，一個功深者對一個功淺者故意虛晃一手，後者伸手接應時稍有遲疑，便被前者換手封住而將後者擊出。就是這種功夫練得純熟的效果。盤架子時，在技擊動作上多做勁斷意不斷的想象，也能增長接應功夫和憑空化打的功夫。(第四十八頁)<br />

擠：這是一種向前而又向下用力壓迫的斜線動作。對方如勉強向上掙扎希望豎直身體，我即可撤消向下的壓力而向前發力，對方的身體就要被擊出更遠，它與掤勁的方向恰恰上下相反。(第一三二頁)<br />

按：這是一種向下而又向自身的方向用力下沉和引帶的斜線動作。使對方向前俯身的動作，如對方不肯俯身而向後掙扎，用按勁的一方便可趁勢向前發勁將對方推出。(第一三三頁)<br />

採：這是向下沉勁隨即向自身左方或者右方用力提帶的一種動作，與採物時一落即起的動作相象。也要注意對方趁勢沖撞，因此，在提帶時所用的勁必須與對方的托勁相適應。(第一三四頁)<br />

捩：這是順著對方主力的方向循弧線用力使對方身體旋轉的一種動作。(第一三四頁)<br />
靠：這是用肩去靠擊對方的動作，它同肘一樣也是不及換手時趁勢追擊的一種方法。不過推手時的用肩，主要在練靠，不是在練擊。如果立即用肩去撞，不但犯了〔頂〕的毛病，而且力的方向是向前而不帶向下，無論撞著或者撞不著，自身也不免有向前傾側的危險，可見肩靠是比用肩撞更為有利。(第一三五頁)</P>
</DIV>]]></description>
            <author>夜帝王</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vy6.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28 Dec 2008 07:31:02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vy6.html</guid>
        </item>
        <item>
            <title>瞎看看吧……</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vx7.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昨天连看两部片，自己都觉得自己很无聊……</P>
<p>&nbsp;</P>
<p>
因为《叶问》暂时没得看，所以临时上优酷找了甄子丹84年《笑太极》。第一次看这部片时我应该是十岁以下，小学时代。那时人事懵懂，只管看热闹，觉得男主角好帅，打斗也精彩，搞笑处搞笑，悲愤处悲愤，家里录了一盘录像带，闲来就看，那一两年总看过十几二十遍。此片问世转眼二十多年过去，网络普及，想看什么电影都垂手可得，在优酷上搜找这部片却没有。神奇的是随着《画皮》、《叶文》热映，《笑太极》也在视讯网站上出现。昨晚看完一遍，记不清楚的情节统统又转回来。但到底岁月如刀，肥肥当时好年轻，甄也真个青春无敌。</P>
<p>&nbsp;</P>
<p>
昨晚看的第二部是《赤壁》，因与《笑太极》有了比较（究竟有没有可比性这回事倒不好说，我乃草根观众，不写正经影评，只管看热闹和发牢骚），与几名酒友同坐一排看显示器上高清版赤壁，有些段落引得哄堂大笑，另些段落因性别问题难免尴尬至面红耳赤，《赤壁》喜剧部分（喜剧部分？）时大家妙语不断，嘻嘻哈哈，情色部分只剩下一片清嗓子、挠头、点烟、喝水声。在此有一点不得不提，上次在KTV等人，见点唱系统亦有“新片速递”，不妨看一段《画皮》，结果开场不多久陈坤和赵薇有段裸露缠绵，在座数人到底有些抹不开，K房四壁空荡荡，只听大功率音箱淌出靡靡之音，宽屏上郎情妾意赤裎上阵，一时苦笑。</P>
<p>&nbsp;</P>
<p>
说到床戏，若是在电影院里看，边上黑洞洞，即使身边有人，彼此到底陌生，想必不至于放弃影片而转身仔细观察对方表情，随你逮住男女之事看到饿虎扑食般目不转睛也无所谓。我身居小城市，当地电影院平时门可罗雀，入冬后连冰糖葫芦小贩也懒在门前驻足。年关数周引进《梅兰芳》、《非诚勿扰》之类听说还颇有些人气，可见市场也渐渐的养成。很想去影院看一场《叶问》，但连市尚未上片，也许元旦会上。上次去影院还是跟yew在南京看《功夫熊猫》。休提师夷长技云云，只觉配音大囧，为听原声宁愿去碟市找DVD。</P>
<p>&nbsp;</P>
<p>
这几天翻出之前买的一包纸制品，外面包了一层08年7月14日扬子晚报娱乐版，评选《赤壁》最雷桥段。当时还未看片，但“给起个荆楚的名字叫萌萌好吗”和“我需要随时保持冷静”这些台词，早已耳熟能详。小乔为周瑜包扎的一段也因情色嫌疑为人诟病。昨晚终于看了片，从头到尾两个多小时，全部看完之后不禁喟叹：瞎看看吧……前文提到与酒友同坐看《赤壁》，演到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孕了一段，有人酸溜溜说梁朝伟这阵子又是汤小姐又是林小姐左拥右抱不亦乐乎，有人不怀好意说林小姐已是他人妇还如此为艺术牺牲何等可歌可泣，有人若无其事说“这段唯美有余”等，大家小心翼翼不提饭岛老师。也许我想太多，当时场面其实不无唏嘘之感。</P>
<p>&nbsp;</P>
<p>
瞎讲讲《赤壁》吧：）开场时金城武伏在草丛里还以为他在睡觉，直到他去给主公报讯，才惊觉他竟是在听敌军铁蹄踏地之声，不过诸葛亮深谙奇门遁甲，伏耳这等小伎俩必然不在话下。金城武那张脸帅了这么多年，贴上小胡子效果也不错，但这位尤勇主公和《天下无贼》中同病，生了一张共产主义脸，演什么都像党员，配合之后大军高喊“胜~利胜利！胜~利胜利！”和犹如画卷般壮美的赤壁景色，真想挺起胸膛大喊我们的国土多么辽阔我们的军队多么威武，令人心潮澎湃的民族自豪感油然而生。这些都是正面情绪，胡军也是我非常欣赏的内地演员之一，虽然很多次在想这位赵云若是甄子丹多好，但胡军也不坏。看到这里，觉得张丰毅和尤勇的角色不妨对调看看，可能会有更多精彩处（纯属个人看法）？林志玲第一次出现时双手摸马，当场有人指出若非刘嘉玲佳人渐老，哪里轮得到她，《东邪西毒》中那个女人溪旁饮马时一句对白也无，越无声越寂寞。相比起来小林只是导演让摸才摸（导演让被摸才被摸？）。</P>
<p>&nbsp;</P>
<p>
剧情上来说，一开始杀孔融祭旗就震了我一把，不过到底与史实并无大的冲突；之后赵云救护幼主时竟敢将婴儿背在背上，他也不怕回来包袱里幼主变成碎的囧RZ（这段中踔枪上马的镜头有个BUG）；接着诸葛亮舌战群儒，东吴朝堂上纪律宽松到群臣毫不顾忌地乱发言，还要主公几度大吼“别说了”才停下来；为表现“曲有误，周郎顾”，梁朝伟扔下指挥棒去找牧童修笛子，发现了这个桥段的用意之后，我这观众根本没机会回味修理前和修理后到底有什么不同，而且诸葛亮一来访便发生偷水牛事件，而周瑜又非常大度得体地处理了这个事件，真让人不由得想起公务员的作秀丑闻；孙尚香出现的时候，孙权正在祠堂里跪着瞪灵牌，兄妹二人对话几句，周瑜进来了，周瑜的确是很牛叉的角色，但是用不用连东吴主公家的祠堂都能进？周瑜进来不打紧，还从旁边的架子上拿起一把落满灰的弓，弹一下饧土罡烟的，还说“很久没用了啊！”没错，想表现韬光养晦宝剑生尘，但我认为这个时候应该说的是“宫里的佣人越来越偷懒了啊！”祠堂里放的东西也敢让它落满土啊！最令人发指的是《赤壁》原创人物“甘兴”，这谁啊？这谁啊？！难道因为中村是日本人便受歧视，连演个甘兴霸都要被和谐？又及：我很客气，其实我的腐女魂也在燃烧，我在期待里版周瑜抛弃小乔，小乔怒投曹营被曹操始乱终弃，赤壁前曹操一见孙权便对他魂牵梦萦不思征战，同时孙尚香情系诸葛亮，而诸葛亮与周瑜冲破压力双宿双飞，私奔前夜刘备对赵云表白被拒，惊见二弟三弟你侬我侬，气急败坏地提前点燃战火，数对苦命鸳鸯一同葬身火海……最强x2！最恶x2！最腐x2！赤壁II！！（以上全部是开玩笑请当我没说过吧）</P>
<p>&nbsp;</P>
<p>
所以，不如看《笑太极》。这电影演员有限，有台词的角色不超过二十个，这已经连只讲一句“你大佬？死佐”的邻家大叔在内了。连同路边阿猫阿狗群众演员不会多于一百个，而且动作仅限于围观，故事情节固然余枝过多，人物情感比较单薄，问题在于看这个很开心。工作中，就先说这么多。随时再更新。</P>]]></description>
            <author>夜帝王</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vx7.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28 Dec 2008 01:17:49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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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名城同人 四大杀手-水琉璃（蓝脸）</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89i.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月光静静地洒在大地，使得整个世界象是镀上一层浅浅的银色。</P>
<p>
水琉璃安静地坐在窗口，风轻柔地抚摩着她的长发，而她以风一样轻柔的手势轻轻抚摩着手中的一柄小刀，一柄有着月色般光芒的小刀。她的刀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作月影。</P>
<p>江湖上传言，水琉璃是四大杀手中最美貌但却最危险的，她的飞刀一旦对准某个人，那么无论那个人怎么逃，都无法逃离月亮的影子。</P>
<p>
“这次咱家来找水姑娘，是因为知道水姑娘的飞刀向来是不会失手的，而这个人的轻功在江湖中已几乎无人可及，除了水姑娘的附身之影，任何想要杀他的人都跟本近不了他的身。这个人一直和我们东厂作对，只要水姑娘能帮咱家去掉这块心病，那另外五十万两银子将也是你的了。”</P>
<p>她想起刚才那个皮笑肉不笑的老太监孟公公，再看了下桌上摆得整整齐齐的五堆银子。</P>
<p>
“狂龙客不是个好对付的人，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他也不例外。他自命大侠，是从来不会对女流之辈动手的，这也是咱家找水姑娘的一个原因。”老太监临走时对她说了这番话。</P>
<p>“看不起女人的男人往往就会死在女人手上。”这是水琉璃多年杀手生涯得出的结论。</P>
<p>天边刚泛起鱼肚白，狂龙客已早早地起身，这是他多年来的养生之道，而城西一品堂的一碗干丝一壶好茶也成了他生活习惯的一部分。</P>
<p>
还未来到一品堂门口，他忽然感觉到了一股杀气。猛抬头，只见一个年轻女子柔柔弱弱地站在前方，清晨的阳光清晰地映出她鬓边细细的绒毛，整个人看上去就如同水做的一般，
给人一种楚楚可怜的感觉。</P>
<p>她手中轻抚着一柄有着月色般光芒的小刀，轻启樱唇，以极轻柔的语调说：“请你不要转身跑开，好吗？”</P>
<p>“为什么？”狂龙客知道，这个年轻女子并非象外貌这般柔弱。</P>
<p>“因为，你一转身跑就会发现一件有趣的事。”</P>
<p>“哦？什么事？”</P>
<p>“你将发现你的背上忽然多了一把刀。”女子微微咬着下唇轻轻笑道。</P>
<p>“哈哈，但我若是不转身跑岂不是要胸前多了把刀？”狂龙客笑道。</P>
<p>
“因为这么好看的一把刀若是插在你背上，你就看不见了，不是很可惜吗？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看见这样的一把刀的。”女子慢慢收起脸上的笑容，“因为那是水琉璃的月影。”</P>
<p>狂龙客已猜出水琉璃的来意：“东厂的狗腿子们为非作歹，即使是东厂上空的月色也是血腥惨淡的，不看也罢。”
“听说你从不与女子交手？”</P>
<p>“不错，在下一直不愿与女流之辈动手，不过看样子今天要破例了。”狂龙客无奈地说。
两人的决斗谁都没有看见，他们选择了一个空旷的地方，因为他们谁也不愿在无意之中伤到无辜的人。也没人知道究竟谁输谁赢，这场决斗就是个迷。</P>
<p>在数天之后，那个掌管东厂的老太监孟公公被人发现死在了府中，胸前插着一柄有着月色般光芒的小刀。</P>]]></description>
            <author>夜帝王</author>
            <category>武……武侠小说？</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89i.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25 Oct 2008 06:51:43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89i.html</guid>
        </item>
        <item>
            <title>名城同人 四大杀手-招新</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89g.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table CLASS="mainall" STYLE="WIDTH: 100%">
<tbody>
<tr>
<td>
<p>七月十五，地官降下，定人间善恶，有血光。</P>
<p>“与君之约，剑池之东，卯时相候，以判生死。”</P>
<p>水琉璃抖开手上的纸条又看了一遍。这分明是一张战书。</P>
<p>江湖中究竟有多少个杀手？</P>
<p>没有人知道。</P>
<p>
有些杀手，只要二十两银子，就可以让他为你杀一个人。另一些杀手，他们无论任务完成与否，都要五百两银子。还有一些，你如果没有准备一千两以上的黄金，就别想跟他们谈任何条件。</P>
<p>而最顶尖的杀手，你如果去求他们为你杀人，你就只能听他们给你开条件。</P>
<p>因为这些杀手很可能不那么需要钱。</P>
<p>
一个人总会有那么一阵子是不缺钱的，比如说他们已经做了几票生意，赚了一大笔。所以你去求他们杀人，他们很可能会只要你的老婆脱光了给他们看看，就去帮你把那人杀了。</P>
<p>还好这样的杀手不多。一年前江湖中只有四个，现在只剩下两个。而且还有一个是女的。</P>
<p>莫要说是把老婆脱光了给她看看就可以除掉一个人这么便宜，就算她要你自己脱光了让她看，你也一定会同意的。</P>
<p>四大至尊杀手。</P>
<p>小刀把子，龙淫九天，蓝脸，水琉璃。</P>
<p>他们唯一的一次联手，是三个人杀了小刀把子，之后平分了邯郸金刀无赦出的三十万两黄金。</P>
<p>十个月后，龙淫九天被江湖新崛起的君子剑杀手君爱所杀。</P>
<p>可见这四大杀手也并不是没人敢动的。作为一个杀手，你就更应该时刻提防别的杀手，何况你头上还顶着“至尊”二字。</P>
<p>这一天，水琉璃也被追杀。</P>
<p>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敢杀水琉璃？</P>
<p>那战书上写了这个人的名字。</P>
<p>这个人叫“三月雪”。</P>
<p>她觉得自己好象没听说过这个人。</P>
<p>这个江湖，越来越出人意料了。</P>
<p>正因为她没有听说过这个人，所以这个人才更可怕。</P>
<p>他竟然能乘夜潜入绯红小馆，把战书放在她的窗前。就凭这份胆色，也值得来会一会他。</P>
<p>何况她对自己的月影也有相当的信心。</P>
<p>&nbsp;</P>
<p>约定的时间是卯时，寅时一刻她已在剑池，清晨的湖风总能让人头脑冷静，心情愉快。而且她也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在白天杀过人。</P>
<p>她梳理了一遍情绪，满意地发现今天没有任何状况能够影响她杀人的情绪。</P>
<p>只不过她好象有一阵子没有碰到过蓝脸。</P>
<p>&nbsp;</P>
<p>蓝脸在看一道光。</P>
<p>剑光。</P>
<p>就是这一柄剑杀了龙淫九天。</P>
<p>现在这柄剑就在他眼前。</P>
<p>持剑的人也在他眼前。</P>
<p>这里是剑池之西。</P>
<p>“你就是君子剑，君爱？”</P>
<p>君爱没有说话。他的剑已经代替他回答。</P>
<p>剑光一闪，已成“日出”之势，直取蓝脸咽喉！</P>
<p>“好！这一剑值五万两！”蓝脸身形一晃，狼牙棒已在右手！</P>
<p>&nbsp;</P>
<p>他只觉得自己没有见过这套剑法。</P>
<p>或者说他根本不认为君爱用的是一套剑法。</P>
<p>只因为世上根本没有这样每一招都把命豁出去的剑法。他终于明白龙淫九天怎么会死在这套剑法下。</P>
<p>因为龙淫九天实在是一个惜命而且喜欢计较的人。</P>
<p>
没有另一种人能够比杀手更加惜命。何况龙淫九天活得那么有滋有味。而杀手当然是计较的。若不计较，毫厘之间都是性命，他龙淫九天有几条命？</P>
<p>无论是谁，只要是人，都只有一条命。</P>
<p>蓝脸是人，君爱也是。</P>
<p>君爱的每一招都只有进攻，不要命的进攻。</P>
<p>难道他不知道人只有一条命吗？</P>
<p>他当然知道，而且他也知道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P>
<p>然而刚不可久，柔不可守。蓝脸当然明白这个道理。</P>
<p>所以他在等。</P>
<p>等对方气力泻尽的那一招。</P>
<p>那也必定是最后一招。</P>
<p>&nbsp;</P>
<p>水琉璃看着眼前的这个人。</P>
<p>这个人也笑眯眯地看着她。</P>
<p>他穿的倒是满斯文，作揖的时候看上去还像是个读书人，笑起来的样子也挺可爱，但是当他拿出他的刀，水琉璃就不觉得他斯文可爱了。</P>
<p>任何人手上拿了那样的一对青铜弯刀时，都不会让人觉得他可爱的。</P>
<p>因为那根本就是一对恶魔般的兵器。</P>
<p>水琉璃这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他没有印象。</P>
<p>
那是因为这个人从来都没有在江湖上出现过，却曾经在一夜之间杀光太行三十六寨数百个强盗。他做了这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大家却都不知道他的名字。</P>
<p>这江湖上本来就有些人，他们的刀要比他们本身出名的多。</P>
<p>那一双布满了蓝锈的青铜古刀，相传是上古时代祭祀时用来屠宰牺牲的，这刀形状很特殊。你看见它，就会想到“刀”的本身。</P>
<p>越是简单，越是直接，岂非就越是危险？</P>
<p>所以这一对刀本身就有着仿佛恶神附身般的可怕力量。</P>
<p>那洪荒初开的时代，是不是经常用活人来当作祭品供奉给神明？</P>
<p>谁又知道这一双古刀，究竟杀过多少人？</P>
<p>水琉璃看了看自己的月影。</P>
<p>她的信心突然有些摇摆。</P>
<p>但她很快就控制住了自己。</P>
<p>“你就是三月雪？”</P>
<p>“你已经拿到战书了。”他仍然在笑，只不过形式古朴的青铜刀映得他的面孔有些狰狞。</P>
<p>“我有一句话想告诉你。”她突然说道，“我觉得自己非常佩服一个人。”</P>
<p>接着她就拔出了月影。</P>
<p>已经没有再说下去的必要，双方都已经验明证身，只等发出第一刀。</P>
<p>&nbsp;</P>
<p>蓝脸的身形越转越快。</P>
<p>他发现自己已经不由自主地在跟着君爱的剑势在走。</P>
<p>现在他不得不承认这是一套极精妙的剑法。</P>
<p>
剑法的好坏，在于与之对战的人。如果你空有一套好的剑法，却找不到相应的敌手，这剑法就不可能发挥出它本身的威力。而剑招之外，更能够体现一个剑手素养的东西，就更不可能被激发出来。</P>
<p>而且这一套剑法凶猛之外，还透着一种美。</P>
<p>这是一种简单纯粹只有真正的武者才能发现的美。在生命与生命之间，在钢铁与钢铁之间，绽开着迸发着，闪烁着燃烧着！</P>
<p>现在的君爱，与一刻钟前的君爱，已经判若两人！</P>
<p>他全身的潜力都已经被激发出来！</P>
<p>他这时也发现，以蓝脸的武功，已绝对可以在江湖中数到前十名。</P>
<p>高手过招，若不能一分一寸恰到好处，怎么能做到与对手战了三百余招，竟然于己于人都没有受伤？</P>
<p>&nbsp;</P>
<p>水琉璃的刀法，曾经被刀神东叉品评为独步天下的杀人刀法。</P>
<p>
他的原话是这样的：“如果这天下有一套战无不胜杀无不破的刀法，那么能练成这刀法的一定是一个女人。只有女人才能发挥出刀法中的狠毒和缠绵，才能让刀成就它本身最应该做的那种事情。水琉璃无疑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P>
<p>能够让刀神这样点评，水琉璃的确已经足以自傲了。</P>
<p>她也被公认为当今江湖的刀法名家之一。</P>
<p>而她总认为那些用双刀双剑的人非常愚蠢。</P>
<p>有些时候多，不一定就是好。就如同一只长着七根手指的手，未必就会比五根手指的手更会点穴。真正的点穴功夫，只需要一根手指。</P>
<p>但是她今天才算是真的见识到了。</P>
<p>有一个人，有一种刀法，能让双刀像一把刀那样紧凑和谐，而且能让两把刀，发挥出成千上万的刀都无法达到的至高威力！</P>
<p>她的眸子里闪出了兴奋的光芒。</P>
<p>她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对手。</P>
<p>她也知道只有一个好的对手，才能诱发一套刀法最根本，也是最初的目的。</P>
<p>杀并不是目的。</P>
<p>那只是过程。</P>
<p>四大杀手之所以被冠以至尊二字，是因为他们的确与其他杀手不同。</P>
<p>&nbsp;</P>
<p>一提到杀手，所有的人都会立刻想到夜晚。</P>
<p>无星无月的夜晚，黑衣裹身黑布蒙面的杀手，悄无声息地潜入你层层防备之下最薄弱之处，你的性命，只在一刀。</P>
<p>这一刀，死的可能是你。</P>
<p>如果这一刀不中，死的可能就是杀手。</P>
<p>所以很多杀手都只有一刀。这一刀是生门，也是死门，是机会，也是陷阱，是天堂，也是鬼门关。</P>
<p>四大至尊杀手当然和他们不一样。</P>
<p>他们杀人的风格，被称为天诛。</P>
<p>四大至尊杀手只有决斗，没有暗杀。</P>
<p>
他们会在你状况最好的时候，出现在你面前。他们给你时间让你准备，给你机会让你先进攻，他们也会给你看他们最经典也最完美的一招，让你死得心甘情愿。</P>
<p>正因为此，人们才把他们和别的杀手区别开。</P>
<p>&nbsp;</P>
<p>君爱在微笑。</P>
<p>他的剑几乎已经要脱离他的手，自己去飞，自己去舞。</P>
<p>蓝脸也在微笑。</P>
<p>因为他似乎听见了钢铁之间的对话。</P>
<p>他的狼牙棒或牵引，或随行，游走中天地之间已可以无处不到。</P>
<p>“我突然不想杀你了。”</P>
<p>他们竟然同时说出了同样的话。</P>
<p>但钢铁的对话，仍在继续。</P>
<p>&nbsp;</P>
<p>三月的雪这套刀法，根本就像是一场远古祭祀时的舞蹈。</P>
<p>而水琉璃的刀法，似乎是来自同一时代的音乐。</P>
<p>如果你也是一个爱刀的人，如果你也能看得出刀法的精义，那么你一定会为这两个人的一战喝彩。</P>
<p>天地间再也没有任何事物，能够比这一战的双方更默契，更和谐。</P>
<p>舞蹈踏着音乐的节奏，音乐合着舞蹈的步伐。</P>
<p>“你刚才说你佩服一个人。”</P>
<p>“我是这样说的。”</P>
<p>“这个人是不是我？”</P>
<p>“不是。”</P>
<p>“那是谁？”</P>
<p>他们还没有停下来。</P>
<p>“是蓝脸。”</P>
<p>那双刀突然散射出闪电一样的光芒，这阳光明媚的白昼，仿佛都被这一招劈开了两道裂缝！</P>
<p>&nbsp;</P>
<p>君爱的速度慢了下来。</P>
<p>因为这时吹过一阵轻风。</P>
<p>真正的剑法，岂非最应该与自然和谐？</P>
<p>所以这一剑的角度，与阳光的角度，是绝对相同的。</P>
<p>而蓝脸的狼牙棒，就像是剑池的水，完完整整地接住了这漫天撒下的阳光。</P>
<p>&nbsp;</P>
<p>三月的雪突然做出一个奇怪的动作。</P>
<p>他的双手将双刀引起，在胸前交画，双刀划过的轨迹，仿佛是一个符咒。</P>
<p>水琉璃的眼睛更亮，她看出这是他刀法的收势。</P>
<p>“你为什么佩服蓝脸？”</P>
<p>她轻轻转身，行礼般地将月影舞起的光收进腰间的鞘中。</P>
<p>“因为他竟然能找得到你。”</P>
<p>她说着，抬起手指了指剑池对岸。</P>
<p>对岸的两条人影，仿佛两条蛟龙相互缠绕，远远看去，光华四射。</P>
<p>“以你的武功，已经绝对当的起‘天诛’二字。”</P>
<p>三月的雪突然笑了。</P>
<p>&nbsp;</P>
<p>君爱一头倒在剑池边的草地上。</P>
<p>阳光有点刺眼，他就把剑鞘挡在眼睛前面。</P>
<p>蓝脸手拄着狼牙棒，捧着肚子大笑。</P>
<p>“我太佩服她了，她竟然找得到君爱来追杀我。”</P>
<p>他实在是笑的太厉害了，连君爱都忍不住想跟他一起笑。</P>
<p>“君爱，”他一边笑一边问他，“小水给了你多少钱？”</P>
<p>“你没说错，是五万两。”</P>
<p>&nbsp;</P>
<p>
“如果你不是故意要我追杀你，以你的功夫，怎么可能任凭我在你那铁桶般的绯红小馆里来去自如。”三月的雪笑着说，“当蓝脸带着三万两的金票来找我的时候，我就已经想到了。”</P>
<p>水琉璃故意做出吃惊的样子：“三万两？那天天亏本的饼店老板竟然为了我的命出三万两金子？”</P>
<p>&nbsp;</P>
<p>据说四大至尊杀手，其实是江湖中最小也最神秘的一个集团。这个集团小到只有四个人，而他们的手中却握着江湖中绝大多数人的性命。</P>
<p>这四个人的关系出人意料的微妙。因为他们一直相互牵制，有时联手，有时又自相残杀。他们的风格，被人们称为“天诛”。</P>
<p>七月十五之后，至尊杀手又成了四个。 蓝脸，水琉璃，君爱，三月的雪。</P>
</TD>
</TR>
</TBODY>
</TABLE>]]></description>
            <author>夜帝王</author>
            <category>武……武侠小说？</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89g.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25 Oct 2008 06:42:51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89g.html</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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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名城同人 四大杀手-小刀把子（蓝脸）</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899.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table CLASS="mainall" STYLE="WIDTH: 100%">
<tbody>
<tr>
<td>
<p>十一月初三午后。</P>
<p>汴梁城。</P>
<p>雪后初晴。</P>
<p>天很冷，路人都穿着厚厚的棉衣，双手笼着，脖子缩着。</P>
<p>姚月不怕冷，他只穿了一件薄薄的长衫，领口处以下的扣子打开着数粒，敞着胸，袒露着魁伟的身躯，迎着寒风，大步走在长街上。</P>
<p>旁人都以尊敬的眼神看着他，倒不是因为他不怕冷，因为他是姚月，人称拜月妖狐，汴梁城中有谁不知道他的大名？</P>
<p>自从五年前的一个大雪天，姚月独自一人将逃往关外的汴梁三盗从那里抓回来后，他就成了人们心中的英雄。</P>
<p>姚月很和气，和路上每个看着他的人打着招呼。</P>
<p>也有先和他打招呼的。</P>
<p>“妖狐大侠。”打招呼的是一个白白净净的年轻人，双手垂在腰际，轻声轻气的。</P>
<p>“好好好。”姚月依然很和气地回着招呼。</P>
<p>“我很好，只是大侠你不怎么好了。”年轻人依然轻声轻气地说。</P>
<p>“哦？怎么？”姚月感到有点不自在。</P>
<p>“有人叫小的来杀了大侠，这算不算不怎么好呢？”</P>
<p>“哦？哈哈哈。想杀我的人不少，这我倒是不奇怪。那你准备怎么杀呢？”</P>
<p>
“就用这个。”年轻人从袖中轻轻地抽出一把小刀，很小心，象是生怕划破自己的衣袖。那把刀看上去并不如何锋利，只是有点特别。说它特别是因为那把刀刃长五寸，刀把也长五寸。刀刃黑黑的，刀把略显淡蓝色。</P>
<p>“呃，你就准备用这把刀杀我？”妖狐很是奇怪，象这么一把刀并不象是能杀人的刀。</P>
<p>“是。”年轻人一脸很认真的样子，右手紧紧握着那把刀。</P>
<p>“你觉得能杀得了我吗？”</P>
<p>“好象不能。”</P>
<p>“那你还不走？”</P>
<p>年轻人迟疑了一下，微微一顿足：“唉，好吧，我走。”他右手食中二指夹着刀刃，倒转着递向妖狐，“这刀我也不要了。”</P>
<p>妖狐笑着伸手去接：“好，识时务者。。。。。。”</P>
<p>忽然他的笑声象是被人拦腰斩断一般，忽然停止了。
因为他发现自己的小腹上不知什么时候种下了一把刀，五寸长的黑色的刀刃。说种，是因为刀把已完全插入了他的小腹，没留一点在外边。</P>
<p>“你！”妖狐的眼珠向外凸出，嘴角开始往外淌血丝。</P>
<p>
那个年轻人轻轻地拔出刀，依然轻声轻气地说：“没错，这把刀确实很难杀你，因为你是妖狐。可是这刀把却能杀你，因为我就是小刀把子。”</P>
<p>妖狐倒下了，眼睛也闭上了。被小刀把子杀了的人总是不太会死不瞑目的。</P>
<p>小刀把子，江湖中四杀手之一。</P>
</TD>
</TR>
</TBODY>
</TABLE>
<div ID="main_in">&nbsp;</DIV>]]></description>
            <author>夜帝王</author>
            <category>武……武侠小说？</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899.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25 Oct 2008 06:33:47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899.html</guid>
        </item>
        <item>
            <title>名城同人 四大杀手-某某（龙吟）</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896.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人进苦年伤痛不尽，酒入愁肠滋味无穷！酒烧头，只烧少年无知忧，天下愁，哀我伤悲恨悠悠；酒是知己愁是友，血海仇。痛楚受，点滴伴我杯中酒！”</P>
<p>一邋遢汉子，坐在屋檐，饮酒狂歌。细雨如丝，遍笼江山，处处蒙蒙，却无一点落于那汉子身上。</P>
<p>
“好天气，赏景适时；好酒，壮情难觅；好歌，悲痛莫名。君乃雅人也，弟及一会，受益无穷。”一白衣公子傲立雨中，任雨冲洗，十步外隐见二俏丽女子持伞观望。</P>
<p>“如此细雨，如美人温柔细抚，君竟拒之。足见君虽豪气干云，但不解温柔，与君相交，无雅意可言。弟告辞了。”</P>
<p>“站住！”汉子双目怒睁，“龙吟九天，我与你何怨何仇？”</P>
<p>
“哈哈哈，原来君乃特待小弟而至，小弟愧之。不过……”龙吟九天微笑拱手，“能令当世豪杰，南五省总捕头的某某亲自等待的，荣与焉矣。小弟卑微之身，江湖草莽，怎敢与大捕头您有怨有仇。”</P>
<p>“你杀我家老少十八口，鸡犬不留，如果不是深仇大恨，怎地如此狠心？”某某怒睁双目隐见泪光。</P>
<p>“小弟只是一低贱小民，怎敢行此天怒地怨之事。”</P>
<p>“龙吟九天，我看你也是江湖有头有脸的人，做了不敢认，还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P>
<p>某某慢慢起身，双拳青筋暴现。龙吟九天挥挥手，示意后面两女子不必上前。</P>
<p>“小弟只是奉命行事而已，谁叫兄得罪了惭花仙子章西西。”</P>
<p>某某凝聚的气势微一错愕。</P>
<p>
“就是那个比花娇，比水柔，比月媚，比冰冷，比心疼还楚楚，足令万花惭而低头的章西西。你既得罪了她，你的家人替你消她的怒，也是应当的。”</P>
<p>“啊……”某某仰天怒吼，不再运功护体，铁拳灌注全部功力，径直轰向龙吟九天。</P>
<p>“恩？”铁拳击空，龙吟九天身影已不见。</P>
<p>“吼。。。”某某嘴角血丝慢慢淌下。</P>
<p>
“真正的杀手怎么会亲身犯险呢？我早在雨中下毒，你只防了头上的雨，忘了脚下的雨水因你功力护体而蒸发。毒随水气侵你身体。我再坦言相告，令你怒上加怒，血液运行加快，更促使剧毒攻心。我站在你面前，大敌当前，你怕我有妄动，全神注意我，根本没留意已中剧毒。然后，我的神龙见首不见尾身法在你出拳刹那躲开，你功力尽数击出，毒力正好攻心。你步步在我算计之内，怎能不死？哈哈哈哈，蓝脸、水琉璃、小刀把子他们只是刺客，以武杀人的刺客。只有我才是杀手，真正的杀手。你可以瞑目了。”</P>
<p>
某某怒睁的双目渐渐闭上：“咳，你……别……高兴的太早，人外……有……人，你……终难逃……天……诛……”一语闭，某某身体在雨中渐渐融化，尸骨不存。</P>
<p>一场烟雨，将一切重新遮盖起来……</P>]]></description>
            <author>夜帝王</author>
            <category>武……武侠小说？</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896.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25 Oct 2008 06:29:07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896.html</guid>
        </item>
        <item>
            <title>名城同人 四大杀手-大侠饕餮</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893.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长月湖一役。十年前。 　　</P>
<p>
大侠饕餮孤身迎战十八名魔道高手，最为江湖中人所称道的是大侠饕餮不惜性命，将十八人全部斩杀于剑下，最后自己也未能全身而退，此战之后数月都没有人敢靠近长月湖一步，传说湖边仍然盈满了厮杀声，数月之后大侠饕餮的尸骨自然也与魔教高手的尸骨一样无法收敛，只好一同包裹投进了长月湖。</P>
<p>&nbsp;</P>
<p>蓝脸，水琉璃，君爱，三月的雪四人并排坐在一扇屏风外，窗外正是菊风夕照的黄昏时分，屋子里弥漫着一股非兰非麝的香气。</P>
<p>他们已经这样坐了半个时辰。</P>
<p>直到蓝脸终于开口。</P>
<p>“你要我们去杀大侠饕餮？”</P>
<p>屏风后先是传来一阵轻轻的咳嗽，然后才听见一名男子低沉地道：“是。”</P>
<p>
就在他说出“是”字的时候，屏风后流水般走出八名穿着浅绿色丝袍，看上去都只有十五六岁国色天香的佳人，她们每个人都手里，都托着一斛龙眼大的明珠。</P>
<p>“这几日我就要启程前去东瀛，也许一生都不会再回中土。所以留着这些也没有什么用，杀了他，这些就是你们的。”</P>
<p>四个人都坐着没动。他们也都还在控制着自己的呼吸。</P>
<p>但是他们的脸都稍微有些红。</P>
<p>在黄昏时分的房间里，这些明珠已经在发出幽静而温暖的光。八斛明珠的价值，远在八斛黄金之上。</P>
<p>他们的心里都在想，大侠饕餮的确是值这个价钱的。所以三个男人已经准备点头。</P>
<p>水琉璃突然哼道：“我不喜欢珍珠。”</P>
<p>
作为四大杀手中唯一的女人，她的很多事都被江湖中人传得很玄。特别是她在生活上的一些细节，比如她腰缠万贯本可以吃遍天下美食，可她却偏偏喜欢到别人的饼店里厚着脸皮白吃，别人问她，她从来都只说，“因为我喜欢去白吃。”</P>
<p>一个女人如果不想做一件事，通常也都会说“我不喜欢”。</P>
<p>所以屏风中的男子不禁轻声笑了：“时已入秋，绯红小馆的菊花开了吗？”</P>
<p>水琉璃沉吟道：“今年还好。”</P>
<p>“鄙闻绯红小馆四时花卉齐全，不过秋菊独缺‘绿珠’一品，舍下为绯红主人备下四株，方才已经着人送去府上。”</P>
<p>话音未落，水琉璃面上已微露惊喜之色。</P>
<p>君爱此时也开口道：“在下其实也不喜欢珍珠。”</P>
<p>屏风内的男子笑声更朗：“三位先生如若不弃，奉珠童子也可以一同带走。”</P>
<p>这次不只是君爱，连三月的雪眼中也放出光来。</P>
<p>屏风内的男子这才又道：“蓝大先生莫非还在迟疑？”</P>
<p>&nbsp;</P>
<p>蓝脸不能不迟疑。</P>
<p>
大侠饕餮十年前以身犯险斩杀十八魔头，力挽中原武林，本来就是江湖中的神话，在江湖人心中，他已接近了神的境界。如果他现在还活着，蓝脸又怎么能够让四大杀手去把他杀了？</P>
<p>更现实的问题是，就算他们肯下手，又能不能杀得了他呢？</P>
<p>“大侠饕餮岂非早就死了。”蓝脸轻声叹道。</P>
<p>三月的雪接口道：“老蓝难道没有听说上个月大侠饕餮突然在秋月山庄出现的事情吗？”</P>
<p>
秋月山庄本是武林世家，这几代来因为人丁稀薄渐露颓势，现今执掌山庄的庄主乃是老庄主的嫡亲女儿淡月如水。一个月前一伙武林败类攻入秋月山庄大肆烧杀，庄中多是妇孺，眼看难以抵挡，此时一名侠士从天而降，杀光贼人救回山庄众人，淡月如水曾听父亲说起大侠饕餮，竟把这侠士的名号叫破。江湖尽人皆道大侠饕餮以埋骨长月湖畔，此事一经传开，本来就不太平的江湖上更是风波迭起，一个月内已经冒出了不少个大侠饕餮在到处招摇撞骗。</P>
<p>“江湖传言我倒有耳闻。只是不知道阁下要我们去动手的，究竟是哪个大侠饕餮呢？”蓝脸微笑问道。</P>
<p>君爱摇头：“大侠饕餮，从来只有一个。”</P>
<p>四人闻言，都沉默下来。</P>
<p>大侠饕餮只有一个。</P>
<p>十年前舍生忘死力挽狂澜的斩魔剑饕餮。</P>
<p>
那些打着英雄旗号到处丢人的东西们，怎么可能会是他？而这些宵小之徒做的勾当，莫说是大侠本人，就是四大杀手，或是稍微讲点道义的人，都不屑去管他们。只是如若不管，岂不是成了放任？</P>
<p>半晌蓝脸才道：“只要你回答我一个问题，我就答应你。”</P>
<p>屏风内的男子沉吟道：“蓝大先生莫非是要问在下为什么要杀饕餮么？”</P>
<p>蓝脸道：“在下正是想问问阁下为什么要找我们四个去杀饕餮。”</P>
<p>屏风内沉默了半刻，终于传出了那男子的声音：“只因为你们是四大杀手。”</P>
<p>屏风外四人即刻应道：“也因为你就是大侠饕餮。”</P>
<p>那男子大笑三声，举步从屏风后走了出来，湖蓝长袍掩不住一身风骨。</P>
<p>
“除了你们四大杀手，这个江湖上还有谁能杀得了大侠饕餮？真正的饕餮如果不死，假的又怎么能够绝迹？如果饕餮不是死在四大杀手的手中，江湖上又有谁会相信饕餮真的死了？”</P>
<p>一语出时，四人衣袂都被朗笑声带起，除了大侠饕餮，谁能有如此气度？</P>
<p>&nbsp;</P>
<p>三天之后，四大杀手于姑苏城南截杀饕餮。</P>
<p>当天江湖上传言又起。 “大侠饕餮原来也不过如此。他的那些英雄事迹，莫非都是吹出来的。”</P>
<p>只不过魔道早在十年前就已被灭，英雄事迹真实与否，与现今的江湖再无干系。</P>
<p>只不过四大杀手究竟是从谁那里接的生意，成了江湖上最常被议论起的一桩悬案。</P>]]></description>
            <author>夜帝王</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893.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25 Oct 2008 06:23:55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893.html</guid>
        </item>
        <item>
            <title>名城同人 四大杀手-君爱伊伊（君爱自己写的吧……）</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88v.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劈勒一声，院外划过一通寒电。</P>
<p>照亮了剑和持剑的人。</P>
<p>君爱，高六尺一、削瘦、雪衣，唇薄如剑，眉扬如剑，目亮如剑，笑纹如剑，整个人就像一柄剑。</P>
<p>一把已出了鞘、冠绝了天下的剑。 他也是一个桀骜不驯，独步天下的杀手。</P>
<p>“我告诉你们，你们错了。”君爱长剑指地，剑芒还在滴血。</P>
<p>“错了的人，都得死！”最后一滴血也从寒锋上滑落。</P>
<p>
刚刚死去的令狐行，对君爱作出了全力的反扑，他右长左短两支判官笔施舞起来，犹如毒蛇吐信，招势之阴毒、攻势之凌厉也堪称当世一流高手。</P>
<p>可是没有用。 君爱递出了他的剑。</P>
<p>令狐行就送了他的命。</P>
<p>——就像他特别赠送一般，送出了他的身子。</P>
<p>他的胸口。 尽管他的攻势即狂又猛，但他的血却流得并不狂也不猛。</P>
<p>只是那么的一点点。</P>
<p>停在剑口上，剑未入膛，剑气已贯体而过。</P>
<p>“错了的人，都得死！”</P>
<p>行云山庄庄主令狐行听完今生最后一句话后，仆在血泊之中。</P>
<p>“我错了什么？怎么会惹上这个煞星？” 令狐行死不瞑目。</P>
<p>“收买龙吟九天，狙杀落枫公子，以图行云庄接替西枫庄，成为武林四大世家之一”</P>
<p>这时，苍穹又正好殛下一道闪电。</P>
<p>君爱利芒回鞘，在步出庄门时，回手甩出一颗寒星。</P>
<p>“笃”粉色的寒星钉入行云山庄的牌匾之中。</P>
<p>不日，行云山庄惨案遍传江湖。</P>
<p>“偏偏君子剑，红粉星尘镖！君爱这个年轻人果然有两下子，竟然能单枪匹马灭了行云庄。”</P>
<p>“是啊，庄主令狐行，‘赤橙黄绿青蓝紫’七彩云，哪个不是一等一的好手？竟然叫他一夜杀了个精光。”</P>
<p>“不过我说那小子年纪轻轻也忒绝了点，一庄五十八条人命、五只庄犬、后院十六只鸡、房中一只鹦鹉鸟，全给杀了个干净！”</P>
<p>“君子剑在怎么君子也是个杀手，斩草除根才是杀手本色嘛。”</P>
<p>“听说他下个要找的是天下四大杀手之一的龙吟九天，这个可是个硬点子，扎手的很。”</P>
<p>“我也听说了，不过君子剑虽为杀手，但他杀的哪个不是无恶不做的奸人匪类？还真希望他能手刃这条淫龙！”</P>
<p>“有理”</P>
<p>“对啊”……附和声遍起。</P>
<p>&nbsp;喧嚷的酒斋里，谁也没注意到背光里哪个一言不发的人。</P>
<p>他是谁？</P>
<p>“砰砰”一阵拳击肌骨之声过后，酒斋中已尸横遍地。</P>
<p>“神龙见首不见尾身法”</P>
<p>“淫龙拳”</P>
<p>“你是……”</P>
<p>“对，我就是你们所说的，无恶不做的天下四大杀手——龙吟九天。”男子缓步离开，离开了这全无生机的酒斋。</P>
<p>只听哗啦啦连声密响，雨，开始倾盆而下。</P>
<p>“还是给你劫上了。”</P>
<p>“要劫上你并不容易。”</P>
<p>“我们都是杀手，你何必与我们四大杀手为敌？况且你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可以杀了我。”</P>
<p>“我可以让其他三大杀手追杀复仇，但你，我一定要杀。何况他们也不一定会为你报仇，更不一定报得了这个仇。”</P>
<p>“你想杀了我，取而代之，成为四大杀手之一？”</P>
<p>
“我暂时对君子剑杀手这个诨号比较满意，至于能不能成为天下四大杀手与我无关。我只想为落枫公子报仇，他是我的朋友，”君爱淡声道，“我为数不多的朋友。”</P>
<p>杀！ 杀气！ 萧杀之气！</P>
<p>噌，白芒出鞘。</P>
<p>刷，寒光闪出。</P>
<p>于此同时，龙吟九天也大喝出拳。</P>
<p>转眼间，两人互拼了一十八招，结果各受重创。</P>
<p>君爱右胸挨了一拳，肋骨折了二根。</P>
<p>一剑从龙吟九天左肩胛处划至脊椎第五节，但更为严重的一剑刺在他的小腹上，剑气入体，直逼五脏六腑。</P>
<p>“难怪你能成为天下四大杀手之一，你确有与我一战的实力。”君爱一向淡然的眼神一闪烁着兴奋。</P>
<p>知己固然难求，但强敌更是可贵。</P>
<p>如果一个人，一生没有一个人可以与其匹敌的话，那他注定孤寂、注定悲哀。</P>
<p>“隆”的一声，一道闪电，跃空而过。</P>
<p>两人又同时提气纵身。</P>
<p>“当”金属交击声？</P>
<p>徒手的龙吟九天与君子剑交锋，怎么会有金属交击的声响？</P>
<p>难道龙吟九天的手，已臻至精钢铁手的境界？</P>
<p>“你怎么知道我会使兵器？”龙吟九天恼中带怯的喝问到。</P>
<p>如果敌人预知你的伏招、杀招，那的确是件可怖的事情。</P>
<p>
“我观察过落枫公子的尸身，虽然已让你用淫龙拳打得面目全非，但我注意到一处不起眼却足以致命的刀伤。那时我就怀疑，以三十六路淫龙拳成名江湖杀人无算的龙吟九天一定有暗藏的兵刃，不是袖中短刀就是飞刀之类的暗器。”</P>
<p>
“对，这就是我的缅刀戒龙！我的二十四式戒龙刀法至今没人全部看完过，你也不会例外，而且我也不会让你说出我会用兵刃的秘密。”龙吟九天杀心大盛。</P>
<p>雨，越来越急。</P>
<p>龙吟九天右手二十四式戒龙刀法配合左手三十六路淫龙拳，狂飙一般卷向君爱。</P>
<p>“砰”“哧”君爱胸口右挨一拳，左臂也给缅刀划过。</P>
<p>一时君爱已成了个面目狰狞的血人。</P>
<p>“去死吧。”龙吟九天暴喝一声。</P>
<p>左拳弑龙，右刀屠龙。</P>
<p>这都是致命的攻击。</P>
<p>也是避无可避的攻击。</P>
<p>君爱要活下去只有一个办法也是唯一的方法——龙吟九天自己收招。</P>
<p>他会收招嘛？</P>
<p>他是要立杀君爱的龙吟九天！</P>
<p>但他不得不回刀自保。</P>
<p>——寒星</P>
<p>君爱的独门暗器——红粉星尘镖。</P>
<p>如龙吟九天不收招，那么两人都有可能死。</P>
<p>在胜券在握的情况下，龙吟九天是不愿拼命的。</P>
<p>
生命只有一次，所争美女华厦、锦衣玉食、富贵功名、名誉地位都只是为生命做点缀，失去了生命，他们便什么都不是，因此龙吟九天只要君爱的命，不愿拼上自己的命！</P>
<p>但人生在世，有的时候是这种：不拼命就得葬命！</P>
<p>“叮”戒龙刀巧妙的回旋一削，寒星折飞，向君爱疾射。</P>
<p>
趁龙吟九天回招之际，君爱起身飞掩而至，君子剑寒芒闪跃，那带着三份惊艳、三分潇洒、三分惆怅、一分不可一世的剑已呈在龙吟九天眼前。</P>
<p>“喝！”龙吟九天大吼一声，急忙弃刀，一招“空手入白刃”左右合掌，夹住了来剑。</P>
<p>“能架我这剑的天下不出五人，你的武功确是不弱。”说完君爱眼神中充满悲惋之色。</P>
<p>“噗”一颗寒星，没入了龙吟九天的眉心。</P>
<p>
龙吟九天双手夹住的剑忽然开裂，一枚星尘镖疾射眉心。龙吟九天因惧怕星尘镖的威力，所以注意力一直集中在君爱的左手之上，哪曾想到君子剑上有如此毒辣的机关。</P>
<p>“……你……”龙吟九天痿然倒地。</P>
<p>“你错了，所以你得死！”</P>]]></description>
            <author>夜帝王</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88v.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25 Oct 2008 06:14:12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c042160100b88v.html</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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