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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任志强的BLOG</title>
        <description></description>
        <link>http://blog.sina.com.cn/renzhiqiang</link>
        <lastBuildDate>Sat, 26 Jul 2008 06:28:55 GMT+8</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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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guage>zh-cn</language>
        <copyright>Copyright 1996 - 2008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pubDate>Fri, 25 Jul 2008 22:28:55 GMT+8</pubDate>
        <item>
            <title>市场不需要道歉</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u6l.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
<p>
网上到处都是道歉的争论，似乎市场是靠这些传言、打赌与道歉在支撑，似乎社会是在听信这些争论而活着。</P>
<p>
政府官员说错了话，应该道歉，因为他代表着一个政权、一个管理机构、一个人民选举与信任的权威。一个社会名流的言论和行为也会在社会上产生重大的影响，但如果他仅仅代表着个人的意愿，是否也应道歉呢？这也许也是他个人的生活习惯与思维方式，并没有要求社会的共识与认可（除非是违背道德与法律），是否同意他的观点只是社会与民众的选择，而非一种强制性的和指导性的政策。</P>
<p>
任何人都应对自己的言论负责，被实践证明的错误都应改正，产生巨大社会影响的言论却并不都需要道歉。如对经济问题的认识、分析，对股市或个股的推荐与分析，对市场的预测等等。因为这些不是眼前就能明明白白的，会受各种非市场预测的抗力影响，会因各种信息的不完全透明（如安然的假账事件）、政策的倾向性变化等外部条件干扰，可能有对有错，或许在较长时间才能证明其对错，只是无法用道歉来解释的。</P>
<p>
对个人言行负责的最基本条件就是认真的态度，说实话与说真话，用科学的理论的分析来解释和简述自己的观点与认识，而非作秀和弄虚作假。因为对个人言论错误的最大惩罚是社会公众的用脚投票。当这个被称为是社会名流的人，不管他在带着什么样的头衔，有着什么样的学历，或者曾有过多少光环，如果其言论的错误不再有人信任或不再被媒体与民众追捧，那么他就在整个社会与市场中不再成为名流了，丧失了自己的身份与地位，失去了这个人生存的价值。这要比仅仅向社会与民众道歉更为有效。</P>
<p>
会有人认真的向社会与民众道歉的。道歉是因为他们希望能改正错误而继续被社会所承认、希望保持自己的身份与地位、希望维护自己的人生价值、希望认认真真的重新做人。这种道歉也许不是用登报或公开在媒体中的形式，是用新的观点与看法的表达，但前提是主动的而非被迫的，否则又何来诚意呢？又何来认识的改变呢？</P>
<p>
范跑跑如果不是一名教师，如果不是在课堂中为孩子们上课，也许永远不会如此的出名，逃生的本能和保护生命的权利本就是人生来具有的。道歉并不能改变其对问题的认识，因此才有了可以不顾老母也要先自救的本能说法。也因此无法被一些人所原谅。</P>
<p>
但更多的则是社会与民众并不会选择范跑跑的做法，并不认同这种观念，许多人会宁做潭千秋。不管范跑跑如何去说、如何的不向社会道歉都不会对社会产生影响。</P>
<p>
问题还在于社会与民众是否认可某种观念，有自己的充分认识与判断，还是随波逐流去迷信与盲从于那些顶着某些机构与机关的牌子，带着“XX学家”的帽子的谎言，给他们以市场或言论的自由，成为他们的“粉丝”。</P>
<p>
香烟盒上印着“吸烟有害健康”，股市公告中明示“投资有风险”，股评员都声明是自己机构或个人的观点，因此在明确公示之后的选择就成为了个人自愿的。即使出现了健康、风险，也没有人会道歉，也不需要去道歉。</P>
<p>市场经济不是社会的组合，没有道德约束，而只有法律约束。</P>
<p>
为获利而投资或投机者并不管粮价与油价的抬高会危机穷人的生命、会影响经济的发展，也同样会在供不应求中去推高房价。他们自己承担着投资或投机的风险，亏了、盈了都不会去抱怨，更不会要求市场道歉。</P>
<p>
那些自愿吸烟而不听从警告的人们在听信了某些“专家”的谎言时，要求的不是道歉，而应自我批评缺少投资的判断能力，也恰恰是这种偏听偏信与盲从才给自己带来了损失，并引发市场中的羊群效应。</P>
<p>
道歉只表明了发表观念者的态度，许多问题的讨论则不能用道歉来表达态度，因为观点的不同是认识世界的过程。如果这种讨论不允许有错误或必须道歉，则不利于对问题的讨论，也就无法在争辩中，在不同观点的对立与碰撞中找到正确的答案。即使认识客观世界时，要求做出某种预测与结论，但这仍是一种讨论，仍只是观点者的个人行为（除非带有官方或政府背景）。</P>
<p>
对个人的观点是否认同，纯属听者用手或用脚投票的问题。当一个人的观点或预测多次被后来的事实发展所证明是对的时，信的人就会多，而错者则会被淘汰，要再让人信就难了，或者就不再有市场了。</P>
<p>
只有当媒体或某个团体为了创造商机才会将那些本就对市场、对社会不负责任的“专家”或“学者”当作宝贝，时不时的放在头版去炒作。他们要的是故意的作秀与吸引眼球，而不要事实与科学。市场恰恰更不需要这些人的道歉。要的应是经济与法律的赔偿。</P>
<p>
只有当人们与社会不再将目光关注于打赌与道歉，而是关注于讨论问题的论点、论据，注重于原因时，结果自然就会清楚了。</P>
</DIV>
]]></description>
            <author>任志强</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u6l.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Fri, 25 Jul 2008 03:21:01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u6l.html</guid>
        </item>
        <item>
            <title>经济也会地震</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tff.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
<p>
经济增长速度与通胀是每个国家政府都关心的问题，但不同的国家会采取不同的调控措施。不管这个国家试图采用什么样的手段进行调控，但至少这个国家会给国民一个清晰的政策意图，告诉市场、企业与国民政府想做什么，希望国民配合共同实现同一个目标。</P>
<p>最怕的就是政府出台的是目标不明确且对两者都有伤害的政策。</P>
<p>
美国政府的态度给了市场最明确的信号，那就是“两权相遇选其轻”，尽管通胀的问题很严重，但保持经济增长速度，防止经济下滑的目标被放在了首位，于是一个被称为最自由经济的制度下，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被称为是“救市”的调控措施。</P>
<p>
先是减息，再是给市场注入资金增加流动性，再大规模用减税方式给国民发红包，增加收入、拉动消费、防止经济下滑。再是直接组织干预破产银行的重组，为防止房价的恶性下滑而推出优惠的减税鼓励与支持政策，直接出面、出资支持两个最大的房贷公司增加授信额度与持有股票以及近海石油开采禁令解除等措施。总之在全球都共同面对金融危机、油价高涨和粮价高涨的三重不确定因素影响之下，美国政府与美联储并非无所作为的观望，而是及时的、灵活的采取各种措施与国民站在一起共度难关。</P>
<p>
至少美国政府给民众传达出的信息是一致的，目标是清楚的，告诉了国民经济所面临的严重问题的同时，也告诉了国民政府将采取的措施与行动。国会也在第一时间批准了政府的免税、退税等一系列减灾措施，让美国的经济到目前为止未出现严重的快速下滑，客观上稳定了世界经济的恶化趋势。</P>
<p>
中国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从年初总理就认识和告诉了全国人民今年是“最困难”的一年，但却没有告诉国民，政府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与国民站在一起共同度过这个困难。没有明确的政策导向告诉国民政府在最困难的一年中应该做些什么、准备做些什么或干脆的采取一些行动，而是一味的观望、观望、观望，于是国民与市场就都在“观望”中“观望”。</P>
<p>
尤其是中国政府的各个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发出的各种信息是相互矛盾的，并且没有一个统一的声音来协调各种信息的交叉，让市场无法抓住这些信息的导向。</P>
<p>
中国今年出了天灾、人灾等各种大小的事故，最轰动世界的大约要算是汶川大地震了。地震将全世界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中国，甚至超过了对奥运的关注，人道主义精神也同时吸引了人们的讨论，而将这些经济发展问题排在了“民生”问题的背后。</P>
<p>
人们无法完全预测天灾，但却可以预测经济，至少让经济的地震不要像汶川的地震一样，使人们措手不及、惊慌、恐慌。不要像汶川地震一样造成这样巨大的损失。</P>
<p>
汶川地震之前并非没有预测，只是不能确定与公告，但经济地震却是可以提前进行调整的。尤其是多重政策因素的层层叠加作用不但可以预知并且已有了大量的先兆。</P>
<p>
大量的工厂关闭、大量的企业亏损、大量的企业减员、大量的工人失业（农民失业也是一种未计入统计的失业）、大量的绝对收入降低。紧缩的货币政策在抑制通胀的同时也给经济的增长速度带来了负面的作用，也许人们还在沾沾自喜目前的情况好于预期，但潜在的风险与将爆发的地震同样在蓄势待发。</P>
<p>
汽车与住房做为中国经济增长及拉动消费的两大引擎，都在紧缩的政策面前急速下降，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投资与出口同时也在严防与调控中增速快速回落。而减税、减息等他国使用的政策却在中国被锁进了保险箱，股市自然在暴跌中吸光了股民们的鲜血成了鸡肋，甚至进入不了央行政策调控的视野之内……</P>
<p>
高增长低通胀的时代过去了，但选择高增长中的适度通胀还是选择低增长低通胀，或者出现不愿看到的低增长高通胀，则要靠政策科学性与合理性引导了。通胀只是多重要素中的一个。慢慢的从高位的楼梯上走下来则与地震时不顾一切的从高层楼破窗而跳下来一样，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政策选择。</P>
<p>
人们不希望看到地震带来的巨大损失，自然也不愿看到更多的人跳楼，但却不知道在珍惜生命的宝贵之下，是该跑下楼去，还是该跳下楼去。</P>
<p>
汶川的地震是今天看得见的损失（包括生命），于是有大量的无偿捐助。但经济上可能出现的地震虽然今天还没看到，但一旦发生则损失更大，死人更多，并且绝不会有国民和世界的巨大无偿捐助。</P>
<p>
社会与市场都在期待着不要再发生地震这种惨案，当然也不希望看到经济出现地震式的变化造成更大的悲剧。</P>
</DIV>
]]></description>
            <author>任志强</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tff.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Wed, 23 Jul 2008 11:30:45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tff.html</guid>
        </item>
        <item>
            <title>“不仅是段子”</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sb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
<p>
建川找到了“猪坚强”，并收藏于自己的博物馆，“永好”为证明自己的饲料好决心包养它，并希望它能超过300斤。冯仑连续几天都沉浸于几位朋友关于“八戒”传奇下凡的故事中，于是脱口而出创造了地产商的代言形象——无锡的“猪坚强”。</P>
<p>
本是先有“范跑跑”以示一些不负责任的降价行为和撤出房地产市场的行为，其次又有“潭千秋”以示以身奉献坚持阵地的国企，他们仍在适度的扩张，并扛起市场中的大梁、维护市场的稳定、防止大起大落的波动。</P>
<p>
最后则是“猪坚强”在地震的危难之中靠吃木炭、喝雨水而坚持了36天，顽强的活了下来，虽然是大大的瘦身了却健康的活着。也许冯总是想告诉所有的地产商，在整体经济环境恶化中不要梦想政府会救市或改变大的环境，而应该节衣缩食，勇敢的面对困难而自救，并坚强的坚持与生存，或生存的环境不太好、或极度恶劣，但只要坚持就是胜利，总有云开雾散的出头之日。</P>
<p>
小潘从未见过这个短信，也没听懂“猪坚强”是姓朱的人还是一头猪，在全场的一片笑声中显出了莫名其妙的表情，于是我将这个有趣的短信发到了他的手机上。随后小潘就将这个短信朗诵了一遍并把“猪坚强”当作了开发商的代言人。</P>
<p>
所有的短信笑话大多反映了社会中的一种思潮，或一种发泄不满的情绪，在没有正规的信息渠道而向管理与决策层反映问题的时候，就用短信在社会中传播这种舆论。许多论坛中大多数开发商不敢最直接的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就会用这些现实中的事和短信中的笑话来间接的影射某些政策的偏差，有些人听懂了、也有些人似懂非懂、更有些人根本没听懂而瞎猜，甚至有些网站把张三说的话安在了李四的头上，更是错误百出了。</P>
<p>
如果今天的社会让更多的人不能或不敢直接的面对舆论或向官方表达自己的意见，而只能用社会中流传的笑话代替活生生的语言，也许正是件令社会可悲的事情。</P>
<p>
上亿的网民用无记名的方式对各种人物、事物、动物进行评论与攻击，没有人会去查证网络中语言与文字表达的真实性，他们也从来就没想过要去了解事实的真相，而更乐于浸在发表评论和骂人的快感中。于是回避这种风险就成了每个发言者的重任，甚至说一些故意让人听不懂、猜不透的观点与“笑话”。</P>
<p>
我也用了个手机上的段子来回答台下提出的问题，“一个五岁的男孩吻了一个四岁的女孩，女孩问：‘你会对我负责任吗？’男孩自豪的回答：‘放心吧！我们都不是三岁的小孩子了。’”其实他们都不会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这就是网络中的现实。</P>
<p>
最可怕的是一个刚刚步入市场经济的政府自认为会对这个国家、这个民众、这个市场负责任，于是就大量的用非市场化的方式来干预市场，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随意的出台了大量与市场经济有本质差别的行政措施，并自认为“市场不是万能的”必须靠政府来教育市场、指挥市场，让市场按政府计划的指令去扭曲。</P>
<p>
如资源价格的垄断性扭曲、金融价格的调控性扭曲、土地价格的面粉贵于面包的扭曲、市场承担社会保障责任的扭曲、抑制消费需求的信贷政策扭曲等等，大约都属于此类情况吧。</P>
<p>
一个年轻的带新生儿的妈妈，在独生子女的长期政策下已失去了学习的机会，更多的靠书本来抚养和哺育孩子。进口的奶粉盒外包装上的使用方法就成了计划经济的教科书。如两个小时一次、每次200毫升，妈妈就会不管孩子是在梦乡中还是在玩耍时都会准时的给孩子喂奶，也不管孩子是否吃饱了都会强迫的将200毫升的奶灌入孩子的口中，哪怕孩子都吐了出来，也算是完成了任务。</P>
<p>
保障性的住房由政府决定提供的数量、价格、标准，这是理所当然的责任。但市场也被政府从资源配置、价格、户型面积等等严格控制了，那市场还有什么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呢？消费者只能或必须被迫的选择政府指定的户型面积，这又与孩子只能被强制的定时定量的灌奶有什么区别呢？</P>
<p>
我从来不认为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出了什么问题，而从来都认为只是决定市场游戏规则的政策出了问题。一个好的市场经济的生存环境才能发挥市场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而以计划经济为主导的市场经济根本就轮不上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就被行政干预的措施扭曲了。预期无法形成，长期就变成了短期行为，市场中最直接的都是针对调控政策而不得不做出的反映与博弈，永远看不到市场中的本质。</P>
<p>
今天的市场大约也是这样，不管是“范跑跑”还是“潭千秋”或者是“猪坚强”都不过是地震这个大背景下的反映。如果没有地震的出现，自然也就不会有“范跑跑”与“猪坚强”了。地震是不可预测的或很难预测的，但经济不应是不能预测的，至少决策层应向市场传达一个信息，是向左还是向右。而社会所能看到的并非内外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而是到底是发展市场经济还是退回到计划经济的疑问。</P>
<p>
邓小平指明了改革开放与“发展是硬道理”的光明之路，才让中国的经济连续翻番，最终人们要的是是否坚持邓小平路线的肯定答复与实际的政策法规的保护。</P>
</DIV>
]]></description>
            <author>任志强</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sb1.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21 Jul 2008 01:33:03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sb1.html</guid>
        </item>
        <item>
            <title>他们算不上开发商</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qa7.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
<p>
国家有法律，法律对市场有定义，对市场中的经营主体和行为也有定义。但国家的管理机关却大多习惯于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自定义法律或歪解法律，给社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也许这些代表着国家机关的新闻发言人或官员们应先努力的学学中国的法律，不要无知的说一些违背法律定义的胡话。</P>
<p>
国土资源部7月8日的新闻发布会重点“通报二十起典型土地和矿产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会上关于有记者提出小产权房的处理问题时，官员们回复了3条处理原则，其中的重点的一条是“不能便宜了开发商”。</P>
<p>
新闻单位也许不知或不懂法，照本宣科的播放与刊登了国家机关发言人恶狠狠的面对开发商的情绪化的要严惩的态度。</P>
<p>
但什么是开发商的定义及合法的开发行为呢？其实早在1995年生效的《中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已有了明确的定义与规定，国土部又恰恰是该法被授权的管理部门之一，本应有充分的能力辨别合法与非法的行为定义，但法却被扔到了垃圾堆里。</P>
<p>
中国的法律许多会让普通的民众看不懂，也难怪会闹出许多笑话，以至于让国家的管理机关都弄不清楚了。</P>
<p>
公司的注册是工商局管理的，但许多经工商注册之后的公司尚需受其他的法律许可之后才能经营和交易。像上市公司的公开股票交易是在工商注册之外另受证监会的法律约束的；像房地产开发公司还必须取得国有出让的土地或其他政府授权、审批同意的土地开发或其他代建开发等。</P>
<p>
如商品房的交易，签定交易契约归《民法》和《合同法》管辖，但进行产权预售登记之后则归《物权法》和《房地产法》管辖。当这些经营与交易的行为都对应的符合了各种法律与法规的要求之后，这种开发行为才能是合法并受到保护的，也只有从事这种受法律保护的开发行为的开发商才能称作是开发商。</P>
<p>
那些不遵守法律的规定而进行非法的小产权房建设的企业或公司根本就不是在从事《房地产法》规定的活动，又怎能算是开发商呢！</P>
<p>
国土部的一句话似乎给了这些非法的企业和行为一个合法的地位，就如同劳动部给了“妓女”合法的工作地位、妇联给了“二奶”合法的妇女权益保护，让非法从事小产权房开发的企业或单位成了被承认的房地产开发商了。</P>
<p>
就像卫生部决不允许假药的生产者被称为是合格的制药厂、不允许假药的销售商被称为是合格的药店一样。至少我们的国土部从《房地产管理法》的角度不能允许这种非法的行为，也自然就不能给从事小产权房生产与经营的单位合法的开发商地位。</P>
<p>
请政府部门的发言人学点基本的法律，别让那些本来非法的行为变得合法化了，同时也别让那些本来就并不属于房地产市场的行为破坏了房地产行业的名声。</P>
<p>
本就应对这些非法行为给以严厉打击，根本不存在对不法行为不进行处罚，反而让他们占了便宜的法律，更不用说这是处理非法行为的一项原则了。对非法行为的事不作处罚本就是市场中的监管失职。这些行为并不证明他们是合法的房地产商，最多不过是类似造假酒的市场破坏者。</P>
</DIV>
]]></description>
            <author>任志强</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qa7.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Wed, 16 Jul 2008 00:34:53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qa7.html</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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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房价波动是因还是果</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kxa.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
<p>
美国的次级债本是一种专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金融创新制度，并用证券化的方式转移了银行的风险。在房价稳定或持续的上升阶段，这种次级债的信用评级很高并且没有大的风险，但却刺激了过度消费与投机，增加了潜在的风险。一旦当房价产生波动或下跌时，这种潜在的风险就变成了现实。</P>
<p>
次级债的风波迅速的蔓延，不但产生了金融危机，同时造成了金融信用危机和流动性紧缩。从而对美国的整体经济产生了巨大的负面作用。从房价下跌开始对经济增长给以沉重的打击，也让全世界的经济产生了更多的不确定性。</P>
<p>
简单的看美国的房价似乎是次级债爆发的根源，是美国此次经济放缓或可能下滑的起因。但实际这种房价的起落变化则在于次级债的必然，用次级债的金融创新来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推动了房价的上升，也会必然的有房价下跌与波动的结果。房价表面是因，实质是经济运行的果。</P>
<p>
中国的房价也面临着社会舆论中的波动，既有管理层防止大起大落要求稳定的指导意见，也有希望大跌的呼声，还有庆贺某些城市房价已经下跌的喝彩和某些城市销售量大幅下降的暗示。</P>
<p>
如果房价下跌会怎样，首先引起重视的是银行，次级债像一把利剑，深深的伤害着中国脆弱的金融体系的信心，担心房价下跌而产生金融危机的通知、审查已连连出现。紧缩的货币政策之外还有专门针对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的金融管制，个贷违约情况出现的上升更成为引发精神紧张的弹簧。似乎中国也会发生类似次级债的巨大风险。拳头与棍子也纷纷打在了开发商身上，并且要求开发商主动降价以防范金融风险的阴招和舆论成了主流的风潮。</P>
<p>
美国的次级债危机中，从来没看到有任何指责与限制开发商的报道与消息。因为次级债仅仅与购房者有关而与开发商无关。房价的高低与开发商的破产是市场的风险，这种风险是与生俱来的，否则又何来的市场竞争一说呢？但这与次级债是两回事。</P>
<p>
次级债发生与房价的下跌，美国政府面对次级债和经济下滑的风险，采取的是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帮助与支持金融机构以加强对信贷的支持，而不是雪上加霜的限制信贷。政府专门出台了鼓励50岁以上有支付能力的人更多的购房并给以优惠的税收、信贷等政策来刺激市场的购买与消费。特别由国会批准实行大量的免税政策以鼓励与支持民众消费，美联储还用减息刺激企业与市场扩大生产、拉动经济，让房价下跌的速度减缓，让经济保持合理的增长。因为美国政府很清楚房价的下跌不是因而是果。因此美国政府的所有措施不是专门针对房价的果，而是专门针对宏观经济中的因，用宏观经济的情况改善来影响和改变果的生存环境，最终转化果的走向。</P>
<p>
而中国的政策也许与美国正好相反，也许中国的政策不是将房价的下跌认为是果而是当作了因。因此中国的政策更多的是针对于抑制房价，直接放在了和投资与消费有直接关系的双向打击与限制上。如加大流转中的税收，加大个贷的限制性条件，加大投资方的信贷限制等等。既限制与压缩了投资与产出，又限制与打击消费。试图用恶化投资与消费环境来压低房价，但这种表面稳定房价的措施却可能让房价下跌或下滑。</P>
<p>
试图用降房价的方式加速开发商的现金流转，刺激居民消费、防范金融风险，则更是南辕北辙。降价会让未购房的民众高兴，但买涨不买跌的预期如果形成，则无益于刺激消费，降价只对刚性需求在大局稳定中有较强的刺激作用，而不会在全面下跌中产生更强的需求。</P>
<p>
但降价是个双刃的利剑，也会影响到已购房者的资产与信心变化，影响到购房者的还贷，影响到银行抵押物的价值与风险，影响到土地的价值和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影响到投资者的信心与投入，加大市场的风险与波动，增加政策的不确定因素和不利于房价大局的稳定。</P>
<p>
我不认为房价过快的暴涨是件好事，暴涨也并非合理。但我认为解决房价的波动和平稳，要解决的是形成房价暴涨的外部环境，而并非房价本身。要认清因和果的关系才能从因入手解决果的问题。</P>
<p>什么是房价暴涨的因？或者房价暴涨本身就是因？</P>
<p>
房地产只是宏观经济中的一部分，当宏观经济保持高速增长时，没有哪个国家有过房价不随宏观经济增长的案例，更没有哪个国家出现过宏观经济高速增长时房价普遍下降的先例。但房价的涨如果大大超过了宏观经济增长所能接受的水平，则可能就会出现资产价格的泡沫。而什么是过度增长的泡沫，却没有明确的量化指标，也许正如格老先生所预言的“泡沫只有破灭时才是泡沫”。</P>
<p>影响房价上涨的原因是多项的，重点大约有如下六项：</P>
<p>一、供求关系。</P>
<p>
需求1998年之前是分配为主，1998年之后成为只有市场一个出口，让所有的人，不管是否有支付能力都必须挤进市场，并让政策逼迫市场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产品与保障。24号文件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了另外一个出口，可以分流相当一部分本不应进入市场的需求，但很遗憾这个出口政策出台的太晚了，尚未达到分流的效果与阶段时，房价已被推动着高涨了。如果这一解决分流的政策提前几年出台，市场根本就不会出现这种所有人都挤在一个出口中形成过度拥挤的状况。</P>
<p>
而供给则在防止过热和土地垄断与计划供给的条件下无法适度扩大，土地的计划限制了用土地供给的数量来平衡土地的资源价格与市场调节机制。因此让土地的天价迎来地方财政的喜悦之声中，产生了面粉贵于面包的现象，并推动面包价格暴涨的“核聚变”。</P>
<p>
为防止宏观经济的过热政策可以限制供给，但却无法抑制需求（需求应靠多种方式的分流），不能分流的需求会对供给产生反作用力。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局面就出现了，有了房价过速的上涨就会并存房价下跌的可能性。而供不应求时价格上涨并不受成本的约束，供过于求也是同样。</P>
<p>二、交易税费增加的推动作用。</P>
<p>
二手房交易的税费增长（这与开发商无关），在羊毛出在羊身上的转移中，推动了二手房交易价格的上升，反过来也推动了一手房交易的价格。</P>
<p>
高地价与高税收同样让房价的基础发生了变化，也成为房价的推手，面粉与面包的关系大大改变了上涨的预期，而这个预期在舆论的宣传中被放大并变成了买卖双方的现实。</P>
<p>三、房价是非固定内涵的一个指标。</P>
<p>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指标中的内涵却大大不同了，成熟与发达国家的房价有相对标准的内涵。如美国大多按套计算房价，而一套房的面积（165—175平方米）是有限定标准的，一套房的内部配套与装修标准也是相对一致的（中国却有精装修与非精装修的巨大差别），社区成熟度与基础设施配套标准也相对较小，因此有一个基础一致性的评价标准，房价也有了可比性。</P>
<p>
但中国的房价却不同，此房非彼房的差别巨大。房子本身的建安标准大大提高了、节能环保的措施大大加强了、社区成熟度与基础设施变化巨大，内涵提高而产生的房价变化并没有真实的反映在统计之中。尤其是非市场化定价的产品供给量会对房价的计算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在非商品化与市场化产品的替代中也产生了房价增长的非一致性因素。</P>
<p>四、原材料与劳动成本的增长。</P>
<p>
包括土地、钢材、设备、新材料和劳动力增长等都有价格的推动作用。如果经济增长让普遍的收入与价格上涨，同比计算时是否也应计算这类因素呢？如人均收入与银行的利率会考虑CPI的增长率、投资增长中应扣除CPI的增长部分，那么房价是否也应给以必要的物价调整呢？至少在民众无法做这种加减时，政府的信息公开或政府决定调控政策的统计与参谋部门可以做出这种情况的分析报告，以让民众了解真实的房价变动因素，至少人均GDP的增长和人均收入的增长背景下如果不让房价上涨就是房价的下跌这个道理是十分清楚的。</P>
<p>五、金融环境与政策性措施的推动。</P>
<p>
实行土地招拍挂制度之后，土地供给的方式改变了，传统的土地分期付款的条件变化了，一次性支付的资金成本增加了，而政府从取得土地到开工和销售之间的审批程序却不能用法律固定下来。审批周期远远超过了土地合同中的应建设时间，更让成本增长却无法正确的反映在标准成本公式之中。再不分青红皂白的征收土地使用税、闲置税等其他土地占用期间的税收，都会产生累计的成本增加。实证中这并不是个小头，可是社会并不知道土地购买资金几年的资金利息对价格的影响。</P>
<p>
金融政策中的升息会改变资金成本的基础，紧缩的货币信贷让更多的企业转而用信托，利息上浮等各种其他融资渠道大大提高了资金成本。</P>
<p>
而银行的封闭信贷和捆绑信贷的监管会让资金产生巨大的闲置和浪费，不能发挥资金的有效利用率，降低了资金的利用效率就是增加资金的成本，监管会在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加大房价上涨的压力。</P>
<p>六、最严厉的土地管理政策在推动地价上涨的预期。</P>
<p>
为什么会形成土地的价格暴涨并不断出现天价，政府的政策有着巨大的功劳。</P>
<p>
首先是招拍挂制度的垄断性，并自2003年之后连续四年缩减了市场中的土地供给量，让土地成为稀缺产品。</P>
<p>
同时“严守十八亿亩红线”的高调成为土地稀缺性的广告词，改变着市场对土地供给量增加的长远预期。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多项监督、审查、清理等措施又为土地的稀缺及价格的必然上涨奠定了以政府强大控制力为后盾的坚实基础，于是天价成为了现实。</P>
<p>
股市中常常会用一个重新估值的说法，但背景的条件变化时对股价的估值会用不同的体系，土地大约也同样。</P>
<p>
当紧缩的土地供给制度下，土地的估值方法变了，股市对土地的估值也变了，就如同次级债的评级一样。当国家实行最严格的土地制度和丈量缩减土地供给时，土地会在稀缺程度不同时估值上升，并推动房价上升，而在土地充分供给时，估值下降。当市场保持严重的土地房屋供不应求时股指上升，供过于求时估值下降。</P>
<p>
政府的政策就成为调整估值体系标准的天平，紧缩与严格的土地供给背景也就成为制造土地天价的诱因。改变对土地预期的估值方式自然会让土地的价格扭曲，在满足了土地管理部门所追求的国有土地增值和地方政府第二财政来源高涨的欲望同时，也让房价飘飘然的飞上了天。</P>
<p>
当然还有其他的各种因素在影响着房价，如轨道交通、地区的稀缺性、奥运会等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商业环境与居住环境改善的诱因等等。</P>
<p>
但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房价的上涨与下降并非房价自身的问题，只不过是各种经济环境变化的果，而非引发经济变化的因。不是房价在引导其他周边环境因素的变化，而是各种政策与调控措施在影响着房价的上涨与波动。</P>
<p>解决房价的问题，要解决的是因而非针对果。</P>
<p>
今年1—5月份的销售量1.9亿多平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了7.2%，说明需求是巨大的，虽然受政策的影响销售增幅大大下降，但房价只是环比增幅下降，局部地区波动且全局趋势恶化。原因就在于仅仅针对房地产的打击、仅仅针对于抑制消费的措施无法改变房价形成的因，但会扭曲最终房价的果。</P>
<p>
宏观调控的措施都不是长期的经济政策，而长期的经济政策则重点在于要解决房价形成的因，而非最终房价的果。就如同资源价格的调整，电与油的价格不是因而是政策调节与限制的果。只有解决了果的成因问题，才能理顺价格体系，让果更趋于合理。低资源价格只能增加和扩大消费而不利于节能环保，房价和其他产品价格也是同样的道理。</P>
<p>
价格形成机制中，许多是买与卖双方相互制约的，但如果行政措施让买卖双方都无法和无权用博弈的方式参与，那么这个价格则必然会失控。不管是高或低都不能反映市场价值发现的作用。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一切都不取决于市场而取决于政策了，取决于改善因的条件还是压制果的政策。如果因的条件不能因政策的调整得到改善，那么限制果的政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就值得深虑了。</P>
<p>
美国的政策调整没有一项是专门针对房价这个果的，那么中国的政策为什么不能积极的从改善房价波动的因入手呢？毕竟这不是一个经济发展的短期行为，而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相当长一段时间不可或缺的发展阶段。</P>
<p>
美国人并不希望中国人像他们一样的扩大对资源占用有影响的消费，但中国人至少有像他们一样享受物质生活的权利。</P>
</DIV>
]]></description>
            <author>任志强</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kxa.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08 Jul 2008 01:24:00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kxa.html</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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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和谐社会中的噪音</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i7f.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
<p>
因为还有人住房情况较差或尚未改善住房条件，因此要限制有些人拥有第二套住房，这似乎已成为了多数民众或舆论高唱的主调，政府也因此出台了相关的措施以迎合民众的呼声。于是就形成了被政府行政措施所认可或赞同的一股潮流，同时也成为了和谐社会中的一种噪音。</P>
<p>
最简单的道理就在于不能用因为有人养不起猪就限制其他人养第二、第三头猪；不能因为有人还买不起私家车就不允许其他人拥有第二、第三辆车；社会主义不能因还有人贫穷就让所有人都贫穷，进而退回到改革之前的平均主义上去。</P>
<p>
有人说居住是个“人权”问题，吃猪肉同样是个“人权”问题，有人说第二套住房多占用来土地资源，第二辆汽车同样占用着钢铁资源与燃料资源。任何非平均的消费都必然会占用更多的资源。难道可以用平均资源占用为理由而只能实现平均消费吗？</P>
<p>
居住是人权的一部分，但讨论问题应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要分清楚大家在争论什么！</P>
<p>
大约争论的问题分为三类：一类是人权问题——即中国的住房政策；一类是交易价格与数量的问题——即中国的市场政策问题；一类是行业发展问题——即中国的产业政策。这三类政策常常被混为一谈，结果是不但未能将问题讨论清楚，反而出现了许多混乱的不和谐噪音。</P>
<p><b>一是住房政策</B></P>
<p>
这是个长期政策、龙头政策，也影响着市场政策与产业政策。1998年之前的住房政策是福利的实物分配制度，此前从生产供给上逐步实行了市场化的生产方式，但需求上仍坚持着计划经济为主的分配制，实质是一种全民保障的方式。但这种不要钱的福利分配方式并没有让民众的生活水平提高，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善住房的条件，反而是让各级财政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同时这种哪个单位有钱哪个单位受益，个人的就业与住房都吊在企业一棵树上的现象，让人才无法形成市场化流动，也必然在分配中存在着大量的寻租与腐败。</P>
<p>
1998年的住房制度货币化分配的改革即是在多种住房制度试点之后不成功的被迫，也是市场经济转型中的突破。但当时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矛盾掩盖之下，忽视了对低收入无房户群体的保障体系的建立，留下了十年的遗憾。</P>
<p>
试图用市场化的方式解决保障性问题或无强制性约束的分层次解决住房的政策让公共产品严重的缺失。最终形成了住房制度的扭曲，让所有的社会矛盾集中转移于市场化和产业政策上了，也让所有行政调控的板子打在了房地产行业上了。</P>
<p>
什么是中国的住房政策呢？目前尚没有立法（如住宅法）而是只有1998年的23号文件、2003年的18号文件和2007年的24号文件。</P>
<p>
23号文件提出的是货币化分配，高收入、中低收入、低收入的不同三种供给方式；18号通知提出的是高中收入、中等偏低收入与低收入的三种供给方式。这两者之间的补贴与保障程度、对象、人群分类略有差别。24号文件则重点是建立住房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政府责任。</P>
<p>
前两个文件中有明确的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房的需求，但没有明确责任与资金保障，因此让保障性的廉租房成了一句空话，也让经济适用住房飞出了保障性的轨道，混入到了市场的行列之中，成了富人们财产性收入的工具和行政性寻租的工具。</P>
<p>
24号文件明确了政府与市场分工的责任。2008年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也特别强调了政府与市场责任的划分与界定，再一次明确了中国的住房政策，即中高收入家庭靠市场（商品房）、低收入家庭靠政府（廉租房）、中间层介于两者之间，上端政府帮助进市场，下端政府帮助进保障（分别为限价房与经济适用住房）。</P>
<p>
24号文件的出台实质是告诉社会与民众，住房人权保障的问题是政府的事，政府必须从资金、资源、产品、制度上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给以全面的保障，这与市场化无关，是政府的责任，做不好打政府的板子，用清楚的问责制与市场的管理分开。</P>
<p>
换个角度看就是讨论市场政策时或产业政策时不应再将带有公共产品性质与人权有关的生存与保障问题，并与市场中的资源配置、利润、价格等混在一起，更不能让市场就人权保障承担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否则就又退回到社会主义大锅饭的老路上了。</P>
<p>
而那些强调市场必须承担住房保障性义务与责任的舆论、行政政策无疑就成了和谐社会中的噪音，无疑就成了与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国住房政策的分工和责任相冲突、相对立的政策。尤其是政策将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从土地资源、资金信贷、生产方式、价格影响与投资总量、产品规格等都纳入到一个市场的笼子中进行管理与干预，岂不是闹出了天大的笑话。</P>
<p>
也正因为这种政策管理中的荒谬，才有了市场非市场、保障非保障的混乱。在市场中保障，让市场承担保障的责任，商品房用地中加廉租房等非商品房产品，将政府责任推卸给市场，也因此有了社会将保障性住房的责任理所当然的放在开发商身上的错误，有了市场与保障责任不分的错误。</P>
<p>
其实早在1995年的《房地产法》中就已对市场行为的房地产企业有了明确的论述，早就在土地性质、使用方式等多项中将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分为两类。政府行为另类管理，市场行为依法管理。但自1998年房改货币化之后，那些原本享受非市场化管理的划拨土地的单位建设行为被缩减了，而这部分带有政府行为的内容却并没有被取消，而是变相进入了市场之中，于是房地产法就被行政调控政策架空了、被强奸了。许许多多按房地产法取得用地但却必须生产房地产法中没有法律保护的产品的怪事出现了，也让房地产商可以在非房地产法管辖之中的划拨土地商经营和获利了。</P>
<p>
市场经济是用法进行管理的，但中国涉及政府的事就常常不是用法而定，而是用文件来进行管理的。然而今天的中国法律却管不了政府，于是政府的文件可以超越法律或变更与解释法律，更可以将市场与政府的两个不同责任混为一谈。</P>
<p>
很明显中国的住房政策在24号文件出台之后已有了基本的框架，但如何执行与落实却还在探索之中。问题不是出在住房政策上，而是出在政府用什么方式承担自己的责任上。目前市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也不是出在市场本身，而是出在政府并没有将市场当为市场，按市场管理的方式来建设市场，而只是把市场当成承担政府责任的工具。于是住房是政治、房价是政治等等与市场原则根本无关或相背的口号都堂堂正正的出自政府官员之口并写到了政府的工作文件之中。更有甚者，则是要用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大量推出来降低市场商品房房价，将政府责任与市场责任完全颠倒了，也在干扰与破坏中国的住房政策和市场经济。</P>
<p>
我们可以用分层次的交通体系来对比一下中国住房政策中的多层次消费问题。中国的交通分为航空、铁路、船运、机动车、非机动车、畜力、人力、步行等，每个层次中又有高、中、低的不同消费层次。如飞机中的头等舱、公务舱、经济舱之分；船运中的舱座划分、火车中的软、硬卧和软、硬座之分；汽车中的空调、非空调、卧铺与普座等等划分。这些划分恰恰是给不同低收入的群体进行消费选择的权利，同样私人交通与公共交通也是针对于消费者的不同选择。</P>
<p>
高收入的家庭可以选择私人交通或公共交通中的高消费；中低收入家庭可以选择适于自己消费能力的交通方式，如市内的私人交通、航空中的中等消费、火车中的高消费等等；低收入家庭则更多选择公共交通中的带有政府补贴或较低的消费方式。</P>
<p>
住房政策也同样。政府不能为低收入家庭都提供飞机交通，甚至不可能提供火车中的卧铺，不应享受政府补贴的家庭也同样不能都去享受头等舱与软卧，即使那些都有能力去乘飞机旅行的消费者也并不都乘坐头等舱。这就如同住房分为保障性的公共产品（廉租房），半保障性的公共产品（经济适用住房），帮助性的半商品房（两限房）以及商品房中的高、中、低档房。不同的消费群体可以选择不同的消费或保障，但绝不能将不同的消费群体放在一个水平上去对比。</P>
<p>
如同中国的民航有三种舱位的不同价格，但什么时候中国的舆论、媒体、官方会用三种舱位的平均价格来衡量飞机的消费水平和购买能力吗？当经济舱机票打折时，能代表头等舱减价吗？</P>
<p>
但为什么谈到房地产价格时，则舆论、媒体、官方却常常用平均房价来忽悠民众，又用平均收入来衡量房价呢？</P>
<p>
难道交通可以分层次消费，住房就不应分层次消费吗？住房政策不就是要明确一个国家不同收入家庭的不同消费选择与供应方式吗？乘汽车消费的不一定能成火车、乘火车的不一定能乘飞机、乘飞机的不一定都乘头等舱，这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却在住房政策已有明确分工之后仍被混为一谈或用同一政策来混合管理范围与界限，岂不是噪音吗？</P>
<p>
即使是都选择商品房的消费者，也有头等舱与普通舱的消费之差，又何须用平均销售房价来对照消费能力呢？更不能用包括不进入市场消费的低收入家庭的平均收入去比市场中的商品价格，去空谈住房购买能力。</P>
<p>
有些地区的统计数字常常将商品房、非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等）、限价房各种价格混在一起来谈平均房价就更为可笑了。这等于将飞机、火车、汽车、公交车、私车的各种交通数据混合计算出交通均价一样荒唐可笑，并且丝毫没有市场指导意义，只能是地方政府推卸政府保障责任、鼓吹政府自身政绩的幌子。</P>
<p>
如果中国的住房政策已明确了不同收入家庭的不同供应方式和消费途径，那么政府重在管好政府的事、市场重在发挥市场的作用，而绝不能错位的将政府责任掺入市场之中，并让市场承担社会责任与保障责任。最终既办不好市场的事，也办不好政府的事，政府只是在做了件推卸责任的事情。</P>
<p><b>二是房地产市场</B></P>
<p>
什么是市场？经济学对市场的定义是市场（market）是买者与卖者相互作用并共同决定商品和劳务的价格以及交易数量的机制（《经济学》第十八版，第23页）。</P>
<p>
按经济学的理解，只有当商品的定价权在市场，并由投资者（生产者）与消费者双方博弈，最终决定交易价格与数量。那么由政府决定了消费对象的廉租房不是市场；政府拥有土地使用权并决定销售价格与消费对象的经济适用住房肯定也不是市场化的；政府用最高价者中标方式取得土地收益并严格限定市场销售价格与商品规格，并限制性选择消费对象的“两限房”同样也不能算是市场化的。因为这些都不符合经济学对市场的最基本定义。如果硬将这些都装入市场的篮子里无非是对市场和经济学的侮辱。</P>
<p>
中国改革之前有许多票证式的商品，也有商品的交易，但却没有人认为中国是市场经济。交易并非市场化的唯一标准。因为那些商品的价格、生产方式与资源配置都是非市场化的。而如今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那些有交易特征的产品如果失去了市场的定义特征（无买者与卖者的定价权），同样不能认为是市场化的。而只能认为是政府行为的非市场化的计划性产品。</P>
<p>
就像中国政府定价的电、汽、柴油等产品，是非市场化的商品，是计划管理下的产品。一字之差却是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性质差别。如果将这些产品非要列入市场经济的范畴之内，只能让市场失灵，得出市场无效的结论。</P>
<p>
错并不在市场，而在非市场化因素的干扰破坏了市场机制的作用体系，败坏了市场经济的名声。</P>
<p>
房地产市场的投资似乎是中国经济过热的罪首。但请问中国的统计数字中什么时间将市场化产品的投资单独公布过。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有个所谓的房地产投资，但其中许多是非市场的部分，是社会保障的部分，那么笼统的谈房地产与房地产市场或房地产业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P>
<p>
用于房地产建设投资中，有市场的部分、也有大量的非市场的部分。如北京近1亿平方米的开复工中真正属于完全商品房的建筑约只有一半略多。2003年实行对房地产实行严格的调控措施的信息基础恰恰就建立在这两者严重不分的统计之中。实际自1998—2003年之间市场化商品房行为的竣工总量仅为11.8亿多平方米（不含2.6亿平方米的开发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而非市场化的部分高达18.8亿平方米。如加上开发商建设的2.6亿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大约为2：1的比例关系。说明市场的总量很低，而非市场化的总量巨大，但所有的板子却都打在了开发商的市场行为上。真是到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地步了。</P>
<p>
恰恰是这种混乱的概念与统计让市场承担了非市场化因素的责任，却又不能用市场看不见的手进行调控的原因，也是许多的舆论与民众拼命的攻击市场、政府行政措施拼命的调控市场但却毫无效率
和作用的原因。错不在市场，却对市场进行调控，岂不是错上加错。最终打击了民众的消费信心，并最终只能让市场遭到更为严重的破坏。</P>
<p>
真正属于市场的商品房每年的竣工量不到5亿平方米（包括大量的非住宅建筑），住宅商品房按户均算不到400万套，交易量不过2.5万亿元，又如何能让宏观经济产生这样大的拉动与影响呢？忽略了非市场化的巨大总量，而仅对市场部分打板子的行政措施又如何会达到预期的效果呢？</P>
<p>
这也就是自2003年以来连续多年让市场并不听从行政措施指挥的重要根源。</P>
<p>
市场只面对高或中高收入的家庭，这是中央与国务院文件定的调子，也是中国住房政策的重要改革之一，所以才有了商品房是给富人盖的前提。</P>
<p>
市场除了承担中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与住房改善责任之外，并不承担社会保障问题即解决穷人（或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责任。市场尤其不是公共利益的再分配工具。那么对完全市场的管理是否政府还有权去决定产品的规格与标准呢？政府又何苦要将市场的责任与保障性责任挂钩呢？市场有何苦要为中低收入家庭建造保障性住房承担责任呢？</P>
<p>
市场中的商品定位是根据市场的消费人群分类的。有建头等舱的、也有建公务舱的、自然也会有建经济舱的。就像有人专造飞机、有人造火车或汽车一样。但政府对市场的管理与行政措施则是必须都要统一，至少70%的产品是统一化的小户型或普通商品房，真是让市场都自觉羞愧，买者与卖者的权利都被合并于政府的指令之下了。</P>
<p>
非市场化的部分在行政的指令之下不但没有逐步的缩小，反而在逐步的扩大，那么中国还要市场经济吗？什么时间房地产市场能不再被非市场化的因素所干扰、恢复其市场的本来面目。冯仑先生说目前的市场无人喝彩，其实是因为政府在大大的压缩市场的份额，从土地资源、产品规格到金融政策都在大大的压缩市场的份额。因此不是市场无人喝彩，而是从上到下都在为计划经济的倒退喝彩。</P>
<p>
明确了中国的住房政策和市场的定位就可以清楚的知道是否拥有第二套住房既不是个资源占用的问题，也不是住房中的人权问题，更不是市场中的投机与投资问题，而是要不要市场经济的问题，要不要递次消费的问题。非要强加在市场头上许多顶非市场因素的帽子，不过是给政府向计划经济倒退找一个能欺骗群众的好理由罢了。其实政府完全没有必要把公共产品缺失而造成的社会矛盾推给市场，不如干干脆脆的重新退回到实物分配的全民保障制度上去算了，那时至少不用费心出台那么多的行政调控措施，反而是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P>
<p>
《房地产管理法》是为建立市场经济而出台的法律，法律中对房地产企业的性质做了明确的论述，这才有了市场中的经济主体的地位与责任。</P>
<p>
请问房地产法中是否有房地产企业可以在国家划拨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的规定吗？有可以在划拨土地上建设与经营房屋并获利的规定吗？有房地产企业必须进行廉租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吗？有在依法出让的土地上必须生产两限房的法律规定吗？有价格不能随行就市调整的规定吗？……</P>
<p>
在依法行政的国家，企业对市场的预测是以法律为基础的，但如果政府可以不以法律为依据而任意的解释与用非法律的行政手段改变法律的规定、改变市场的预期，那么还有什么市场经济制度可言。</P>
<p>
而央行和银监会的信贷管理的通知恰恰是仅仅针对于商业性房地产信贷，只严格的控制了市场的部分（包括个贷），而对非市场的部分大开方便之门，岂不知非商业性的投资与竣工比例原本就大大超过了商业性的部分，难道中国真的不要市场经济了，不要住房市场化了吗？</P>
<p>
如果是为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为什么不优先压缩非市场化的部分，因为这部分对拉动消费的能力最差。尤其是为什么不先压缩楼堂馆所等非生活必须的公共产品呢？为什么不先压缩与民众生活利益和市场无关的行政与事业性建设开支呢？单独对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实行严控大约恰恰在于根本就不知道或不了解市场所真正在房地产投资中所占的份额与比重远远少于名义上的房地产投资，而只有市场的部分是民众可以自由进行消费选择的部分。</P>
<p>
在推行市场经济的改革大潮中，单独出台专门针对市场经营、开发、消费进行严控和打击的信贷文件，似乎是与建立市场经济的国家制度针锋相对的进行抵制与破坏，并不能给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带来任何益处。</P>
<p><b>三是中国的房地产业政策</B></P>
<p>
中国政府的政策中明确了坚持市场经济，绝不走回头路，但实施又如何呢？2003年国务院文件中明确了房地产业的行业地位，“已经成为了中国经济的支柱型产业”，但这一产业却在出生之日就被残酷的打压与折磨、屡遭重拳出击，至今仍是老鼠过街，从官到民都人人喊打，让房地产行业成了被冤枉的丑小鸭。</P>
<p>
请问中国的银监会、银行业除了对中国经济的支柱型产业房地产业实行了不公平、不公正的严控之外，还对其他的支柱型产业或非支柱型产业给以过同样的待遇吗？请问哪个国家的金融业有过对国家定位的支柱型产业给以最劣等公民的虐待吗？请问房地产是在减轻政府包起来的福利负担还是在减轻政府的压力？是改善了人们生活还是破坏了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促进了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还是破坏？是增加了国家税收与地租还是让国有的土地收益流失了？如果所有的事实都证明这个行业在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那么现行的拳打脚踢的限制与压抑的政策又有何道理呢？</P>
<p>
让一个市场化的产业承担政府缺位而忽略的保障责任，本就是件荒唐的事，但却变成了一项产业政策。市场的需求本应由供求双方博弈决定，但政府的产业政策却连产品的规格都做出了硬性的审批规定，让所有的公司都在同质化的基础上进行竞争，并让消费者失去了物质消费的选择权。</P>
<p>
这样的产业政策不但无助于产业的发展，同时还在破坏着市场经济。如果产业政策不能让产业在市场中发展，不能让市场自主的淘汰与优化产业，那么这种产业政策又有什么用呢？</P>
<p>
税收政策是调节产业发展的重要前提，固定资产投资又是计划经济中的重点之重，因此在计划经济的土壤中改良的房地产行业从出生就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特色，也历次都成为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成为调控经济运行的工具。</P>
<p>
1988年的停缓建不仅针对非商业性开发的楼堂馆所，也针对于商业性的房地产开发。1993年的调控切断了房地产企业的上市等融资渠道。同时建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预征增值税等各种高强度且完全不同于其他生产型行业的税收政策层出不穷……连贷款的前提也按项目资本金率来设定门槛，并将开发贷款不计入流动资金的项下。</P>
<p>
像万科这类开发商（代表开发商的大多数）都是生产型为主的开发商，其产品全部供向市场出售，其所有的资金都是生产的流动资金而不是不动产的持有性投资。房子被列入统计中的固定资产了，但商品的流动性并没有让生产者的资金变成固定资产。开发商是在为他人生产固定资产，但央行把开发商作为持有固定资产的物业的主体进行管理。于是所有的行业政策也都成了对计划经济中的固定资产投资式的管理，也因此才有了注册资本必须大于或等于项目资本金率，而股东贷款却不能算为自有资金的怪现象。也才有了所谓的封闭贷款的管理和开发贷与个贷捆绑式信贷管理的发明等一系列的计划管理方式。</P>
<p>
我们不否认这种信贷管理方式会增加银行信贷的监管能力与安全度，但市场经济中除了防范风险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提高资金的利用效。如果安全是在降低效率的基础上保障的，那么中国的经济又如何形成竞争力呢？</P>
<p>
都认为房价高而产生房地产业的暴利，因此相应加重税，却不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所有的税费和巨额出让金都会通过开发商的流通环节转移到消费者身上。房价中土地的租金与和土地有关的税收在房价中的比例不但越来越高，同时也水涨船高的推动着房价，基数大时尽管利润的比例不变，但绝对数额也在增加，并增加着消费开支。</P>
<p>
在所有稳定房价的调控措施中又有哪一条是限制地价上涨的呢？如果面粉的价格暴涨，又如何让房价不涨与稳定呢？试图让高地价生产普通商品房一直是政府的期待，但高价土地生产高价房就像黄金制品与铝制品不同价格一样，原料决定着产品的价格与产品的消费需求和对象。</P>
<p>不可想象的恰恰是不管什么价格的土地都只能按70%
90平方米以下的规格生产同质化产品的硬性规定在改变着市场规律、强扭着经济学的逐利基础，想培养出像雷锋一样美丽的花朵。</P>
<p>但强扭的瓜又怎么会甜呢？</P>
<p>
产业政策会对产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再顽强的生命力也会在这种扭曲的政策之下倍受打击。</P>
<p>
计划经济的失败会让国家将无法处理的垃圾扔给市场，但当市场将这些垃圾再造成为有利可图的产业时，国有资本就又重新收复失地，重回计划的笼子之中，并可能将黄金再次变成垃圾。冯仑的故事恰恰反映出了产业政策的摇摆性根源。</P>
<p>
连续多年的调控政策失败，让管理部门大怒，于是用更严厉而又非市场化的措施，恨不能将这个不听话的孩子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不但摧毁了市场的信心、打击了消费者的信心，也同时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让整体的宏观经济遇上了不可预料的逆转。用打完了再安慰的方式去解决市场问题只能是个竹篮打水的结果。</P>
<p>
根源在于先是在住房政策上出了问题，让政府严重的缺位，引发了对市场的不合理追求。随后是在试图让市场承担社会保障的责任中出台了各种非市场化的行政措施。当市场并不能实现那些本来就不可能用市场的方法实现的事情时，恼火的成分占了上风，不分青红皂白的行业政策则更为凶猛的扑向市场，不惜退回到计划经济的死路上去。</P>
<p>
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当然可以用市场化的建设手段去组织建设，这种社会化的经营方式效率会大大的高于政府直接组织全程建设的功效。但不能因为是开发商建设就认为这部分不具有市场基本特征的保障性、帮助性住房是商业性的开发，更不能统计在市场经济的范畴之内，不能认为是房地产法中规定的常态。</P>
<p>
中央提出稳定房地产市场，那么就必须先认清楚在住房政策、市场与行业政策的三个不同层面所存在的问题在哪里，才能对症下药，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案。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用市场经济的最终成果来保障民生，民生的保障才有基础。没有了市场就不会有社会的和谐。</P>
</DIV>
]]></description>
            <author>任志强</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i7f.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01 Jul 2008 03:31:06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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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观望在于预期</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gge.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
<p>
每次宏观调控政策出台之后都会有一个观望期，市场中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不管是投资者还是消费者都在观望中等待。</P>
<p>
过于频繁的出台调控的政策，让市场失去了预期，变成无法根据政策预期的走向实施战略或较长期的调整。最初的政策出台，社会以为这就是预期了，但每次出台的政策都在极短的周期中再次调整了。当社会中的投资与消费主体刚刚按着上一个刚出台的政策调整了自己的经营与消费行为时，不久新政策就从相反的方向或出台更严厉的手段，让市场与民众无所适从。于是就形成了每次政策出台之后都有一个观望期，似乎形成惯例的都在等待“第二只靴子落地”。</P>
<p>
房改货币化给社会传达的信息是住房商品化、市场化，困难群体住房保障化。但公共产品的缺失让市场化中的价格调节倍受攻击，让商品化的进程在行政调控措施的不断出台中扭曲，并生出了《房地产管理法》中无法管辖的小产权房与限价商品房等怪胎。</P>
<p>当房地产业
被称为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产业时，反对的声音就从未停止，反而让这个支柱型产业连续不断的成为重拳猛击的对象，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一方面在改善着城市面貌、增加着政府第二财政的收入、提高着城市人民的居住水平；另一方面又被当作经济过热的祸根和推动资产价格上涨的源头。政策似乎总在摇摆中忽左忽右，让市场在风雨中荡漾。</P>
<p>
去年5月30日前夜财政部的发言否认调高交易税的说法被第二天的千分之三所打破，让市场大吃一惊，就如同前一年建设部网站中关于90平方米的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上网的第二天就被否定一样，让市场与社会对政策调控的理解产生许许多多的浮想，不知道应信谁的，也不知道应如何应对，于是观望就成了一个连续多年的宏观调控中最常见的词和最常见的市场反映。</P>
<p>观望就是因为社会与民众无法判断政策变化与未来的预期。</P>
<p>
全世界都知道国际油价的暴涨，中国人也都知道中国的低油价正破坏着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和补贴着全球的富人。但却没有人知道中国的油价什么时候会做价格上调？而当这个上调中国汽、柴油价格靴子落下时，当天国际油价就大跌了数美元一桶。为什么每个人都知道中国油价必然上调的靴子迟迟不肯落下，而让预期长期的无法预测呢？</P>
<p>
全国人都知道煤价正上涨，也早就知道有个煤电联动的价格机制，但却没有人知道政策的调控会何时让电的价格上调，低价能源战略本就与节能减排是完全对立的激励机制。在强调节能减排时，却不上调能源价格，颇让人无法理解，至少这个靴子落地时让人们看到了一点希望。</P>
<p>
每个经济学说中都认为CPI高涨并出现严重负利率时应取消利息税，减少负利率的压力，但不知道中国严重的负利率时，为什么还要征收利息税。经济学同样认为负利率必然产生资产价格与CPI的波动，应上调利率，但不知道这个利率上调的靴子何时落地，何时能让利率为正，而防止CPI和资产价格的不合理波动。</P>
<p>
中国有太多的国内外问题正影响着市场与社会的预期，以至于让中国的总理都无法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如果一个国家的总理都不知道这个国家经济最困难的一年应有什么样的预期，国民就只有观望了。</P>
<p>
该不该买房本是件有完全支付或部分支付能力家庭讨论的问题，但却成了全民关心的事情，让那些本就没有支付能力的家庭也成了市场中的争抢者，让市场中增加了许多无理性的噪音。公共产品的十年缺失，只能让更多的民众将房价中被政府索取了大量土地出让金都不能提供社会保障的责任转嫁给了市场和开发商。</P>
<p>
该不该买房是个需要不需要的判断，前提是有支付能力。否则人人都觉得自己该上月球、该有房、有车、有高等教育与高消费，这就成了天方夜谭了。讨论问题应有前提与基础。</P>
<p>
什么时候与什么价位购房是以支付条件和预期收入能力相关的事，却在市场中成了投资者的讨价还价。更多的人不是以需求为前提，而是以房价是否能产生更多盈利为条件的讨论，让消费观念产生了混乱。固然商品房具有双重属性，包括投资产品的功能，但却不能不强调社会舆论导向作用，更多的让住房变成了投资品的单一属性，让社会的预期发生了重大扭曲。</P>
<p>
而政府出台的各种严控政策则从限制与抑制投机起步变成了面对整个地产行业的调控。似乎炒房产生的危害远远大于解决与改善住房需求的实际效果。投资过热已成为房地产业的副产品，让支柱型产业不但徒有虚名，且连拉动内需都成了空话。解决保障性住房已压倒一切的占了主导地位，而商品房市场化改革也成了备受争议的错误？</P>
<p>
几年时间市场与民众的预期在随着政策调控的重拳不断的改变与调控，大呼上当受骗者在股市与房市中大有人在。去年之前的多次调控让在观望之中未购房的人都希望落空了。而今年则只有那些未进行财产性投资的人大约才能少亏钱。CPI让收入的绝对值大大减少时，对未来预期的观望就更强烈而浓厚了。</P>
<p>
观望在于不知道政府是希望要控制通胀而牺牲增长速度，还是容忍一定的通胀条件去理顺被扭曲的资产与资源价格来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谁都希望中国的经济始终保持高增长而低通胀，但如果是以被人为压低的资产与资源价格的垄断为代价的，那么就必然是不可持续与重病后发的。也许今天的无法预期正来自于这样一种结果。</P>
<p>
人类本就生活中预期之中，有的期待死后能升入天堂；有的期待来世能更好；也有的抱有一个梦想；还有的将希望寄托于明天。理想从来都只在未来。即使当一切都落回今天时，也仍然生活在预期之中，希望至少能填饱今天的肚子，或有一顿美味的晚餐，再或能睡个美美的好觉。而只有人们不知道预期会是丰年或欠收时才会观望。看看上天能有雨时才会播下仅有的种子，而不敢冒然的将种子撒在仍然暴旱的土壤之中。</P>
<p>
不知道未来是否会比今天更好，人们只有紧紧的捂住钱袋子，不敢消费、不敢投资，也不敢轻举妄动。</P>
<p>
尽快的给人们一个政策的稳定预期是打破这种沉闷的观望的唯一有效出路。</P>
</DIV>
]]></description>
            <author>任志强</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gge.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26 Jun 2008 11:18:40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gge.html</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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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从对人权的尊重到对财富的尊重</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ewd.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
<p>
一场为挽救生命出现的换肾争议，最终以卫生部的“交叉换肾”合法而突破了现行法律的约束。也许卫生部的这种宣布“合法”的解释有悖于法律上的“合法”性，但却体现了解释的“合理”性。</P>
<p>
“合理”与“合法”之间始终有着不同的理解，每个人都希望所有的事情是“合理”且“合法”的，这样社会才能在有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健康且安全的发展。但如果法律不合理，就会出现“合理”而不“合法”的事情。人们也许并不能了解与熟知全部法律，但一定会直觉的判断这是否“合理”，如交叉换肾的事情。那么就需要修改现有的法律或政策，让法律与政策服从于“合理”，让“合法”而不“合理”或“合理”而不“合法”的事情越少越好。</P>
<p>
法律与政策的不合理只能让那些不合理的事情在法律的保护下侵害合理的利益。合理的事情反因法律的缺失而无法实现，就如同交叉换肾的事情让人的生命在法律的不合理中无法得到保护。</P>
<p>
平民要想改变不合理的法律是件要冒风险并可能掉脑袋的事情，因此有了小岗村的血手印。但伟人却通常只看事情合不合理，而不管合不合法，因此才有了权比法大的习惯性说法，因为在一个非完全民主的制度下，只有伟人才敢推翻或修改法律。</P>
<p>
因此中国出了个伟人毛泽东，领导中国人民的革命，推翻了不合理的旧制度，并试图建立一套人民能当家作主的新法律制度；也因此中国还出了个伟人邓小平从根本上否定了“一大二公”的公有制制度基础及否定了计划经济这个看似合法但极不合理的经济制度，开始了中国至今历时三十年的重大经济改革，并让中国从贫穷走向了小康。</P>
<p>
恰恰因为中国的市场经济是发芽在计划经济的土壤之中，因此大量的法律、法规与政策都是以计划经济和“阶级斗争”为基础而建立的，因此是个多数法不合理的状况。要修改的也恰恰是法的不合理性。改革最重要的也恰恰是修改陈旧与落后的观念所指导之下的相关法律与法规，并使之更加具有能让中国人富起来的合理性。</P>
<p>
中国共产党只有一个存在的理由，那就是首先让中国人都富起来，并推动全世界人民都富起来，以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P>
<p>
那么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唯一任务就是建立一套能让中国人民富起来的完整的法律制度，让这套法律制度不但合法的建立，也让其具有随着时代发展与进步的合理性，并维护这套制度的法律严肃性。</P>
<p>
问题在于经济的发展并不完全按人们的预想那样平稳的一条直线式的向上运行。市场中的竞争与博弈、内外经济的影响等会让制度与法律面临许多历史上未曾见过和无法预知的事情，那么就需要不断的及时修改法律与政策、调整制度在新的情况下可能存在的不合理性，并使之更加合理与完善。这大概就是要不断的深化改革之所在。</P>
<p>那么什么是合理又合法的标准呢？这就是立法的前提了。</P>
<p>
一种出发点是保护穷人的利益，这是革命之初对胜利果实和政权的保护。那时阶级斗争是社会的主要矛盾，而富人基本上是应打倒的坏人，穷人才是真正的革命群众，是依靠的对象，法律当然只能站在穷者的一边，充分的保护穷人的权利和利益。</P>
<p>
但直到改革开放之前，事实证明这种保护穷人利益和权益的法律并没有给社会带来什么好处。既没有让中国强大起来，也没有能将穷人变成富人，离实现共产主义的目标和解放全人类不是走得更近了，反而走得更远了。“阶级斗争”让原本分给为革命做出巨大牺牲的农民个人的土地和生产资料也都变成了滋生资本主义的祸根，实践证明仅仅有穷人当家做主人的权利而没有富裕的生活是实现不了共产主义的。</P>
<p>
正是小平先生充分认识到仅仅靠对穷人的保护而立法，结果是让所有的中国人都变成了穷人。于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对所有人不分贫富的实行同等保护的法律开始出现了，对合法收入与劳动致富给以了肯定，并对财富给以了必要的尊重。试想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不能保护人民的私有财产，那么又如何能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呢？</P>
<p>
一段时间里争当万元户成了时尚与光荣的事情。当财富被社会、法律给以了公正的地位时，中国人民开始富起来了。尽管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更富了，但全世界都不能不承认最穷的中国人也比改革开放之前更富有了，中国的绝对与相对贫困的人口与家庭不是越来越多而是越来越少了。</P>
<p>
但当中国在改革中出现了越来越大的贫富差别时，对富人和对财富的法律保护开始回头了，似乎“阶级斗争”的火药味又浓了；似乎富变成了不光荣不伟大的事情了；似乎富有的财富不应得到尊重与保护；似乎富起来不再是党的政策所支持和努力追求的目标了。包括已被法律取消的投机倒把罪名似乎又在各个领域与行业中再次出现了。</P>
<p>
不管是否出现逐步扩大的贫富差别，都必须在法律中明确对贫穷者给以法律的保障，这是世界人权公约中的基础，在中国也同样。政府的税收毫无疑问的应对那些缺少竞争能力的弱势群体和贫困家庭给以逐步提高的社会保障，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收入保障、住房保障以及医疗、教育、退养等各种保障。但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政策与法律并不同时和必须去限制其他人创造财富和增加财产性收入。</P>
<p>
这两者本应是统一的，一方面法律应鼓励人民用合法的手段创造、竞争和致富，另一方面用转移支付与纳税调整给以贫者的保障。只有创造的财富更多、政府的税收更多时，才有可能实行更多的转移支付，建立更高的社会保障标准，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反之也许就是合法和不合理的了。</P>
<p>
全世界都没有人知道如何能不出现贫富差别的让十三亿中国人富起来！但如今的中国富人已不再是旧制度下靠合法而不合理的方式取得财富的那种类型了，而是在新的制度下合法与合理的创造财富而致富了（当然无法排除少数的腐败现象，这是法律严格禁止出现的条例），因此贫与富就不应和不再是阶级对立的衡量与评价标准，更不是好与坏的判断了。</P>
<p>
俗话说“小河无水，大河干”，没有民众私人的财富增长，又怎么会有国家的强大呢？数百亿元的四川地震时的民众救灾力量就证明了这一点，这在唐山地震时是无法想像的。但也许某些人担心小河的水多了会“泛滥”，因此并没有从增加堤坝的防御能力考虑，反而从限制小河流水的增长而立法，岂不是因噎废食了吗？</P>
<p>
当医疗上为防止非道德的高价倒卖人体器官时，限制了“交叉换肾”的条件，等于视生命的权利为儿戏，让生命服从于防止倒卖人体器官的条例，无非是一种倒洗澡水时将孩子一起倒掉的笑话，也就出现了法与理的冲突。</P>
<p>
同样在其他的行业中也有着同样的法律与相关政策，如为了防止炒房的发财和防止炒房可能产生的泡沫，就一刀切的限制了住房的二套信贷，让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的住房梯次消费也成了泡影，甚至还清了贷款的也不能合理的用较低的消费信贷去改善住房条件，更不用说那些家庭人口变化，但尚未还清贷款时必须要靠消费信贷去改善基本生活条件的换购住房了。</P>
<p>
如果用放水养鱼的方式，则应是对无力购房的应保障群体用转移支付的廉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对帮助的群体用免除土地出让金的经济适用住房解决，同时既然政府能对那些无力交税的群体实施无偿的或免除土地收益的方式解决与保障住房，为什么不能对纳税群体中的弱者用购买商品房免征定额的个人所得税的方式给以帮助呢？那些超出了免税额度的炒房人自然就不能享受免税的权利了，那么在炒房获利的风险与法定的免税获利之间，人们就不得不做出更理性的选择，也许炒房的风险远不如合理的免税更有诱惑力。</P>
<p>
也许人们会问不免税尚有大量的炒房或供不应求的房价上涨，如果免税不就有更多的炒房或供不应求的上涨压力了吗？岂不知正是因为政策无法帮助那些无力承担风险同时又没有完全支付能力的人群，恰恰在用财产性收入的冒险在满足其住房改善的条件而不得不去炒房。如果有了免税的帮助，也许人们就会重新评估两者之间的风险了，炒房就不再是主旋律了。为防止少数炒房现象而增加的限制让多数的正常住房改善也被限制，这与为防止少数恶性的倒卖人体器官而限制“交叉换肾”而不尊重生命又有什么不同呢？</P>
<p>
类似合法不合理与合理不合法的情况数不胜数，根本就在于没有弄清楚只有富人的住房水平大大改善了，并提高了全社会的平均住房水平时，对住房困难的保障水平才有可能随之而提高的简单道理。如果没有普通的生活富裕与收入提高，那么最低生活保障又如何水涨船高呢？住房与收入上都是同样的道理，只有市场让整个社会的财富增长时对穷者的保障才是真正的保障，如果整个社会的平均水平很低，即使有保障制度也不会让社会更快发展，也不会让穷人过上更好的日子。</P>
<p>
各种政策法规应着眼于如何让更多的人富起来，而不是为了防止贫穷差距的拉大而让更多的人不能富起来，去迁就尚未富起来的人群。</P>
<p>
各级政府都在努力做着让人民富起来的事情，如本地政府无法解决就业与收入增长时就组织大量的农民工到他乡就业，让穷人去富的地方谋生，并将财富带回来，改善本地之穷。这种历史上称之为逃荒的行为，在新时代下换了个打工的名词，但土地制度与户籍制度的不合理并没有让他们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实质性的逃荒困境，只有彻底的改变那些合法但不合理的政策法规时这种逃荒才会变成人权保障中的迁徙的权利。</P>
<p>
表面看“交叉换肾”的合法性只是个医疗中的个案，但实质所反映出的是中国现有法律、法规中的大量合法而不合理的现象。恰恰是仅从保护弱者、防止出现某些恶性或不良事件的发生而去制定我们的法律与政策，就必然会带来这种合法而不合理的问题，以至于连生命都在为维护法律的尊严面前成了不合理的法规的牺牲品。</P>
<p>
还好这个世界中不断的会出现一些伟人，他们会不断的纠正那些目前看来是合法的但实际上是不合理的法律，并让中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更具有现实意义和更具有非阶级斗争的人性化。</P>
</DIV>
]]></description>
            <author>任志强</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ewd.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23 Jun 2008 00:39:36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ewd.html</guid>
        </item>
        <item>
            <title>纳税与捐赠</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70k.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
<p>
纳税与捐赠本就不是一回事，但却在贫富差距拉大的今天共同反映出对富的仇视心态，让社会更加不和谐。</P>
<p>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就是实现共产主义，让所有的穷人都变成富人，否则中国从“打土豪分田地”开始的革命就没有任何意义了。</P>
<p>
暴力革命与议会斗争不过都是实现消灭阶级与剥削，实现人权平等之下的共同致富的手段，最终是要实现共同富裕的共产主义目标。</P>
<p>
中国已实现了消灭阶级的初级目标，正在用无阶级差别的方式推进共同富裕的小康目标的实现，并建立和谐社会。</P>
<p>
问题在于就像马克思、列宁主义所说的，共产主义不可能首先在一个国家实现一样，一个国家中也不可能同时都从穷人变成富人，一定会有个先后不同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贫富之间的差异。</P>
<p>
中国改革之前的平均主义，试图同步发展的共同富裕的结果是共同的贫穷。因此邓小平才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要先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过渡，不经历这样一个有差别的先富与后富的过程，则共同富裕是不可能实现的。</P>
<p>
关键在于如果解决好在这个必然出现的贫富分化过程中，如何防止出现新的剥削阶级和如何用国家的制度保证与帮助贫困或发展较慢的人群在较短的差别区间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同样逐步致富。</P>
<p>
于是就有了纳税与捐赠。前者是政府强制行为的转移支付，后者的NGO组织则是自愿基础上的转移支付，也同时产生了政府为谁服务的问题。</P>
<p>
政府应为所有人提供服务，因为从人权的角度看，国家应对所有这个国家的公民负责。但提供好的服务与负责之间则似乎还多少有些差别。</P>
<p>
有人说政府应为纳税人服务，因为税收是支撑国家运转与维持的基础。如果不能为纳税人服好务，那么纳税人就可能不再纳税，并要求推翻这个只要求公民纳税而不给纳税公民提供优质服务的政权。</P>
<p>
美国的革命就是从不合理纳税开始的，因此也有了国家征税必须经过纳税人同意的基础条件。税只有在纳税人感觉能有所回报时，或说税被用为政府合理的向纳税人提供服务时，纳税人才有义务并主动的完成这个义务，心甘情愿的纳税。</P>
<p>
穷人是不纳税的，但并不等于没有纳税的义务。穷人不纳税或者还要享受税收的转移支付是因为国家的制度安排，和其他纳税人为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生活的秩序稳定而同意国家做出的制度安排。但可以肯定的是税务部门在征税中并不为穷人提供服务，而只是在为富人提供服务，并且服务的越好则征税成本越低，获得的税收越高，为穷人提供转移支付的能力越强。</P>
<p>
五月二十八日，北京市地税局召开了个税荣誉代扣代缴单位和个税荣誉纳税人的表彰与座谈会，王纪平局长在发言中特别提到的是从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的角度看要克服仇富心理，要“为富人服好务”。要通过税务局对荣誉纳税人的表彰，宣传纳税光荣，富人多纳税光荣，提高社会诚信纳税和富人多纳税的社会地位，尤其是北京单个人个税纳税5.6亿元的事情更应给以表彰和正确的社会评价。</P>
<p>
目前，社会中正在出现许多企业与个人积极向地震灾区进行捐款，但却遭到了许多批评，甚至不公正的攻击言论，此时税务部门提出“为富人服好务”并对富人的纳税给以表彰，似乎有些不合时宜，但却恰恰是对捐款而受到不公正攻击的拨乱反正。</P>
<p>
荣誉纳税人的奖励并不是根据纳税额的多少决定的，而是对纳税人一贯的纳税情况和诚信程度给以奖励的，尤其是对无法用税源扣缴方式用强制手段管理、监督与审查的纳税人给以奖励。这些在法定由单位发放工资收入之外有大量劳务（演出）、稿费、产品（如画家、作家）、科研成果、讲课、股权、财产性收入的个人许多应纳税收入是很难监督与审查的，这要靠纳税人自行申报和主动纳税，这些人大多是较富裕的人，因此对他们给以荣誉奖励是理所应当的。但也是最容易引起社会不满和争议的。而我们的政府似乎恰恰应该为他们提供最好的服务和最大的奖励。这种为富人提供的服务恰恰是解决共同富裕、帮助穷人解决贫困问题的重要一环。</P>
<p>
为新中国的建立，中国消灭了曾经是敌对阶级的所有富人。改革之前所有的中国人都处于贫穷之中挣扎，那时最富的人也生活于贫困与缺衣少食的状况，在今天看仍然是穷人。是改革开放让中国人的生活发生了变化，并逐步拥有了个人的财富，开始出现了小平先生所说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现象。当年的万元户曾被称为是富的象征，而今天十万元、百万元或千万元的户数已在不断的增加，拥有百万元以上的房产及其他财产的家庭甚至还自认为是“算不上富”的占到了多数，这个社会的贫富概念已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个富不再是靠剥削阶级而形成的富了，因此用个税政策调节贫富差别就成为重要的手段之一。</P>
<p>
所有的公民都应向国家纳税，税收是一个国家强制性的财政行为。穷人可以免税、富人纳税按收入不同累进式提高税率则是通行的做法。越富有的人应纳更多的税，税收的调节既可以适度的限制富人的财富增长速度，同时可以向穷人转移支付提高穷人的收入水平，改善生活状况，达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P>
<p>
发达国家的个税是与纳税人无工作能力之后的退养挂钩的，即纳税人能分享多纳税中的部分收益。但中国却在有纳税能力时纳税、无纳税能力时并不分享曾经多纳税中的额外收益，因此让许多纳税人认为是奉献而不是义务。但我更多的觉得这是一种义务，不管多纳税是否与个人今后的生活相关，都是一种法定的义务。</P>
<p>
美国前25%的富人所交纳的个税已经占到80%以上，中国的富人的个税所占比重也在大大的提升（中国的富人还不够富）。但不管是中国还是美国对富的看法却不尽相同，中国的民众不但不能接受富人多纳税会对贫富有所帮助，尤其不能接受政府的税务部门为富人服好务这种说法，更不能接受税务部门对富人纳税的表彰。</P>
<p>
如果纳税应给以表彰，那么社会公益的捐赠是否也应给以表彰呢？如果纳税并不是以数量多少为表彰的唯一标准，那么对捐赠是否也不应以数额的多少为标准呢？</P>
<p>
富人的捐赠是减少与缩小贫富差距的方式之一，任何公益捐赠都在承担政府税收理应承担但无力承担的公益责任，任何公益捐赠都是对贫穷的帮助和对缩小贫富差别的补充。这种无偿的帮助、自愿主动的帮助、不求回报的帮助，既包括了并不太富裕的钱、物、力，也包括了巨额的捐助。但这种善意的捐赠基础至少应让捐赠者不再成为被捐赠扶助的对象，就像绝不应让此次被援助的灾民捐款救灾一样。</P>
<p>
各种公益捐助的范围非常宽泛，包括了富对穷的帮助，也包括对环境、生态、生物、某些专项事业包括医疗、教育、体育、设区等等，但不管是哪一种都是捐赠者的奉献，是一种爱。</P>
<p>
对爱、对奉献是无可指责的。一分钱、一块钱与更多的钱的意义是相同的，钱的多少是能力的表现而并非爱的程度的体现。爱是无法用金钱的数量衡量的，就像依法纳税的诚信与义务并不是靠税的额度大小来衡量的一样。穷不等于没有捐赠，更不等于没有爱。</P>
<p>
灾难时期的捐赠是特殊的突发事件的反映，当更多的捐助则是常态中的奉献，这种常状的捐赠是无法用灾难时的捐助所代替的和表明的。因此更不能仅从灾难时的捐赠数额来评价捐赠者的道德之心，对穷者是如此，对富者也是同样。</P>
<p>
媒体的宣传似乎将捐赠的数量当成了标准，也许这个数量的多少会吸引更多的眼球关注。于是媒体与舆论扼杀了所有的“雷锋”，似乎捐赠人如果不向社会公布自己的数额（并且这个数额在攀比着拔高）那么就等于他没有捐赠。而那些甘心做无名英雄的中国人的美德与良心在媒体与舆论的攻击中被撕得粉碎了。这种并不想了解真相的手机短信与谣言甚至让中国的商务部长都不得不公开的声明和道歉，也让爱心与捐赠变了味道。</P>
<p>
如果没有“雷锋”这个社会就不会再有常态中的捐赠，就不可能通过NGO组织来实施帮助与平衡贫富之差，就不可能有全社会的公益事业。</P>
<p>
许多的企业与个人并没有要求公布自己的捐款，也并不想比拼这种捐助的能力大小，而只想默默的付出一份爱、献出一点爱心、做出一点力所能及的奉献。除了对灾难的一次捐助之外，他们也许还有许许多多的其他常态下的捐助，也有许多与灾区群众同样需要他们捐助和帮助的人与事。他们并不会也不因一次的灾难就中止与取消了其他早已承诺的捐助与帮助，这个社会中还有许多不够富的人。</P>
<p>
攀比的结果让许多的捐助成为了广告，成为了出名和显示财富的效应，而这些自我标榜式的东西本就是与善心、善事和奉献爱心毫不相干的东西，也是被爱的真谛所反对的附加物。但如果媒体与舆论不能正确的善待每一份爱，恰恰会助长了爱被利益驱动所代替的恶果。</P>
<p>
就像纳税一样，纳税人并没有要求公告自己的纳税额，不管纳税多少都是一种义务。大多数捐款人（不仅是大灾面前）也都没有要求公布自己的捐款额（尤其是那些在各种场合悄悄的将钱放入捐款箱的人们）。区、县一级的红十字会等机构也没有机会去做这种公开宣传与公布，但不管多少都是一份爱的奉献。</P>
<p>
国有企业的捐款更不应大张旗鼓的宣传与比拼，这虽然是企业法人财产，但并非企业管理者的财产，更没有最终的巨额捐赠权。用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与国有控股企业）的财产去换取管理者的名声更为可耻。这也许是只能当“雷锋”可做而不可说的事，完全个人的财产才能由个人说了算并想捐多少就捐多少。</P>
<p>
社会应对积极参加公益与奉献爱心的人给以表彰与奖励，但同纳税的表彰一样，更多的是对爱给以表彰，对奉献精神给以表彰，而并非对数额给以表彰，让人们与社会记住的不是数额而是爱的奉献。</P>
<p>
就像纳税的表彰是一种诚信与主动承担义务的表彰，对公益的爱心的表彰则是公民奉献精神的美德。</P>
<p>
各种公益组织或红十字会这类基金组织其实也是对富人的一种服务，也恰恰是在通过对富人提供优质服务中换取对贫困或困难的人群的帮助。为解除贫困、消费差距实现共同富裕而努力。</P>
<p>
中国现阶段的社会中贫富已不再是阶级的对立，更不是只能靠暴力才能解决的对立，贫富只不过是收入与财富上的差别，消灭这种差别并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再是通过暴力去剥夺富人的财产，而是用更严格的法律手段保护所有人的财产与权力，否则就永远不会有社会的和谐和共同富裕的道路。</P>
<p>
而税收与捐助则是这个必然出现的发展差距过程中的过渡手段，因此必需对纳税与捐助给以正确的评价。不是用仇富的心态去敌视，而是欢迎与赞赏去鼓励，让富人用更多的财产去创造财富、创造就业机会、创造税收，让富人更多的用公益的捐赠来弥补税收的不足，创造共同富裕的机会和和谐的社会。</P>
<p>
也许社会对富的不满更多的来自于政府并未能有效的利用税收调节工具帮助那些穷者摆脱贫困。于是社会就希望或要求用舆论强制除纳税之外让富人捐出更多的财富。而如果这种捐赠不是自愿与常态的，那么这个社会就不会有财富的聚集与创造，就不会有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更不可能有共同富裕。</P>
<p>
“一个良家少女被他人描述为不是处女时，除了脱下裤子是无法像大众证明自己的清白的，而这种证明自己清白的做法则是被社会所不接受的，或者说是被社会的一种强奸。”</P>
<p>
冯仑先生的这种比喻恰恰是这次救灾之中的一种舆论反映，而爱的奉献是不需要解释的。处女并不需要脱下裤子去向社会证明。问心无愧的纳税、问心无悔的奉献，则比去谋求公众与社会的一时赞许更有意义。</P>
<p>
荣誉纳税人的称号是优秀国家公民的身份象征，没有诚信纳税的基础，任何捐赠就成了盗窃，在诚信纳税之后的捐赠才是真正的爱的奉献。</P>
<p>社会最终是会有公正的评判的。</P>
</DIV>
]]></description>
            <author>任志强</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70k.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03 Jun 2008 01:13:23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70k.html</guid>
        </item>
        <item>
            <title>谁在拉动保障性住房的建立</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4hr.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
<p>社会保障体系得益于市场经济。</P>
<p>
1998年中国实行房改货币化分配之前，基本上可以说是一个实物分配的全民保障体系。但这种职工不花钱的保障却在职业、行业、企业的所有制于贫富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差异，甚至让这种保障在相当一部分就业者中成为“画饼”，也同时在创造着贫富差距。于计划经济的体制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活力，因此这种全面性的实物保障实际是在一种按有限的计划性经济的财力严格控制住房面积、规模、条件、标准的低水平、平均化的大锅饭，并没有给城市居民带来更多的改善。</P>
<p>
1978年改革开始之初，全国城镇的人均居住面积仅为3.5平方米，这个数字大大的低于了1949年建国时的4.9平方米的标准。1958年用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人代会的政府报告中提出的在二五计划中力争实现大中小城市人均8、6、4平方米的住房目标，但实物分配的全民保障不但未能实现这一目标，反而在将大量农业人口限制在农村不许进城，大量的城市人口下乡支农转移、工业向三线转移、知识青年下乡等大量城市向农村人口移民的条件下，住房条件更加恶化。</P>
<p>
八零住一时的设计标准为一居40平方米以下、三居80平方米以下，到90年超过120平方米标准的四居室建设仍需有高干、高知的计划指标。当时的建房标准可以说低于今天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标准，由此可见，全民统一的分房制度并没有给城市居民带来美好，最多是解决了房荒、解决了一张床，而这一张床的覆盖率大约只能占到城市家庭的505%左右，还有大量的企事业单位根本分不上房，更不用说无单位的人员了。</P>
<p>
是市场经济让城市的面貌改变了，让居民的住房条件改善了，1998年之后的住房改革打开了城市居民自我实现住房梦想的大门。近十年的发展，以每年0.8—1.5%的速度在加速着中国的城市化率，但同时也让城市居民的住房以每年1—2平方米的速度扩张。在人口增长的同时，让住房条件在市场化的条件下不断增长与改善。房改前与房改后的差异是可以说明计划经济下的全民保障与市场经济下的优劣了。</P>
<p>
1998年的房改政策打破了计划经济下的福利分配的保障，让住房市场化的同时放弃了对市场经济必然淘汰的群体的保障，试图让市场解决所有的住房问题。十年过去了，人们所看到的更多是住房的贫富差别，社区的、建筑的、房价的差别，于是更多的媒体与民众所关注的不再是市场经济所创造出来的活力和财富，而是市场经济中必然因供求关系而产生的价格矛盾，并将商品房价格这个本来仅仅与又支付能力或有部分支付能力的家庭相关的问题变成了与应由社会保障体系给以关注的低收入无住房群体住房相密切关联的根源。于是商品房价格的高低成了衡量低收入家庭是否能解决住房问题的条件，反而加剧了社会的不满与住房政策的扭曲。</P>
<p>
近几年的宏观调控政策集中于房价上的结果是引发了社会的不满和价格的暴涨，直到政府不得不建立住房保障体系，以及不得不用紧缩的货币政策来抑制投资过热，并造成了资源配置的扭曲。</P>
<p>
新的政策要求90%的土地用于建设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而两限房和社会保障性住房力图从土地供给的角度大大压缩纯商品房的供给总量，而加大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供给量，以弥补过去十年未建立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系的欠账，缓解日益增长的住房差别与社会矛盾。但市场化的发展速度降慢的结果是社会保障的失效。</P>
<p>历史已经证明了计划经济中全民住房保障的失败，否则又何须房改！</P>
<p>
历史也证明了市场化经济改变了城镇住房的条件，但却有保障体系不健全的缺陷，但不能因为这个有待完善的缺陷而否定了市场化的住房改革。</P>
<p>
如果有人说是因为市场化让更多的富人有机会靠自己的支付能力和银行的信贷支持改善了住房条件而拉动了社会保障标准的提高，大约会遭到众多的骂声！但事实却是市场化才大大提高了城镇人均拥有的建筑面积，提高了土地的利用价值和政府的财力，也才能提高低收入家庭的社会保障线标准，从而改善了保障性住房的条件。</P>
<p>
一个企业中如果没有收入之间的差距，这个企业肯定是无效率的。这个被国企历史发展中的收入平均化，无法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而只能是低效率的所证明的事实，不得不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去打破了。</P>
<p>
一个企业中，最高的管理者只能拿很低的工资收入，那么所有员工的收入都会被同样的压低的现象也早就被打破了。</P>
<p>
一个国家的人均GDP和人均收入如果上不去，那么这个国家对贫困家庭的补贴标准也一定会压得很低。只有当这个国家的普遍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标准大大提高了，这个国家对低收入家庭的补贴标准也才能提高。这个道理大约是能被民众普遍所认可或理解或接受的道理。但只有靠市场化的商品房普遍的提高了城市居民的住房水平才能拉动与提高社会保障的标准这个同类的道理却并不被民众所普遍接受。</P>
<p>
当中国的城镇居民平均拥有的建筑面积水平较低时，社会保障的水平就更低，通常社会保障的安全网只解决基本的居住和“房荒”的条件——即人均一张床。</P>
<p>
当整个社会的平均水平达到了人均一间房时，社会保障才能达到户均一套房的标准（一般为社会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这个社会安全网的标准恰恰是随着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而逐步提高的。正像通常一个企业中高管的收入不断提高时，职工的收入才能同步水涨船高，而决不可能普遍的出现普通职工的收入高于企业高管收入的现象。</P>
<p>
很明显收入差别、贫富差别是发展中的必然过程，没有这个差距的拉大过程又何来调节与保障再逐步让差距缩小的过程呢？要想让最低保障的标准不断的提高，唯一的办法就是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普遍住房标准。</P>
<p>
目前，北京的人均面积均为19平方米，廉租房的社会保障线从人均6.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了人均7.5平方米以下，而廉租房建设的标准约为30—50平方米，相当于1980年1—2居室福利分房的普遍标准。有的发达地区则廉租房的底线已到了人均10平方米以上，则是因为这个地区的普通住房标准大大的提高了。</P>
<p>
50平方米的廉租房按三口人家庭计算人均已达16.6平方米，这个住房水平大约几十年之内都无法改变了。因为在放慢市场化的速度之后，整个社会的住房水平将难以快速发展，自然也就无法、也无力再提高保障的条件了。</P>
<p>
可见，现有的政策在力求减少商品房与大户型的住房建设，从土地的源头开始资源向社会保障倾斜。大约可称为3：7开了。似乎这是政府下大力气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保障问题，但却有悖于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从而也许会让社会保障永远处于解决人均一张床的标准而无法提高到解决户均一套房的条件。</P>
<p>
要想让普遍的社会保障标准不断的提高，从人均7.5平方米以下发展到人均8.5、9.5、10.5平方米或更高的标准，唯一的条件就是拼命的发展市场经济，让更多的家庭能在非保障体系内提高住房的面积与标准，从而拉动整体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否则当廉租房解决了7.5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问题时，就又暴露出新的社会矛盾，让那些目前只有8—10平方米人均标准的家庭成了困难户，并仍会对社会爆发出不满的情绪，让政府重新背上福利分配的包袱，这也是政策对这部分家庭的不公平分配的一种反映。</P>
<p>
今天的政府也许尚没有能力像发达国家那样提供更高标准的住房保障，但至少从道理上应该清楚的设立这样的目标，并从政策上要有能让这个目标可以实现的路径，而没有住房的差异就一定会退回到平均主义的老路上去，永远不会有进步。</P>
<p>
而这个唯一的路径就是大力的发展市场经济和住房的市场化。首先要让中高收入的家庭能通过市场而改善住房条件，包括以旧换新和以小换大，迅速而普遍的提高全国城镇的住房条件，并用逐步完善的保障体系分阶段的提高保障的水平。</P>
<p>
而对一个动态的被保障群体，不应用固态的方式试图一次性解决问题，而应随着这个群体在整个经济的发展中的变化而不断的调整与提高保障性的标准，也成为一种动态的过程。今天集中的发展与建设保障性住房重在还这十年的历史欠债，而绝不是试图一次性的解决所有的问题。饭是一口一口吃的，房子要有个建设的周期与延续性，以适应这个动态的群体变化过程。</P>
<p>
关键的问题在于从思想认识上要看到，只有市场化的商品房高速发展才有可能不断提高保障性住房的标准，并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和不断增长的问题。放弃市场化、缩减市场化的规模、限制市场化的信贷、限制市场化的提高与改善，最终是将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不但让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得不到彻底的改善（即使略有改善也是低水平的改善），并且会制造出更多的希望和要求靠政府解决住房的群体，并让中国的市场化经济绊住了腿脚。</P>
<p>
从情绪上人们可以不承认是商品房的市场化改善了中国城镇的住房条件与面貌，并拉动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但这个社会不能不承认只有全社会的住房水平普遍提高才能让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水平随之不断提高这个事实。</P>
</DIV>
]]></description>
            <author>任志强</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4hr.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27 May 2008 01:43:54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4hr.html</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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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谁在拉动保障性住房的建立</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4hq.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
<p>社会保障体系得益于市场经济。</P>
<p>
1998年中国实行房改货币化分配之前，基本上可以说是一个实物分配的全民保障体系。但这种职工不花钱的保障却在职业、行业、企业的所有制于贫富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差异，甚至让这种保障在相当一部分就业者中成为“画饼”，也同时在创造着贫富差距。于计划经济的体制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活力，因此这种全面性的实物保障实际是在一种按有限的计划性经济的财力严格控制住房面积、规模、条件、标准的低水平、平均化的大锅饭，并没有给城市居民带来更多的改善。</P>
<p>
1978年改革开始之初，全国城镇的人均居住面积仅为3.5平方米，这个数字大大的低于了1949年建国时的4.9平方米的标准。1958年用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人代会的政府报告中提出的在二五计划中力争实现大中小城市人均8、6、4平方米的住房目标，但实物分配的全民保障不但未能实现这一目标，反而在将大量农业人口限制在农村不许进城，大量的城市人口下乡支农转移、工业向三线转移、知识青年下乡等大量城市向农村人口移民的条件下，住房条件更加恶化。</P>
<p>
八零住一时的设计标准为一居40平方米以下、三居80平方米以下，到90年超过120平方米标准的四居室建设仍需有高干、高知的计划指标。当时的建房标准可以说低于今天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标准，由此可见，全民统一的分房制度并没有给城市居民带来美好，最多是解决了房荒、解决了一张床，而这一张床的覆盖率大约只能占到城市家庭的505%左右，还有大量的企事业单位根本分不上房，更不用说无单位的人员了。</P>
<p>
是市场经济让城市的面貌改变了，让居民的住房条件改善了，1998年之后的住房改革打开了城市居民自我实现住房梦想的大门。近十年的发展，以每年0.8—1.5%的速度在加速着中国的城市化率，但同时也让城市居民的住房以每年1—2平方米的速度扩张。在人口增长的同时，让住房条件在市场化的条件下不断增长与改善。房改前与房改后的差异是可以说明计划经济下的全民保障与市场经济下的优劣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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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的房改政策打破了计划经济下的福利分配的保障，让住房市场化的同时放弃了对市场经济必然淘汰的群体的保障，试图让市场解决所有的住房问题。十年过去了，人们所看到的更多是住房的贫富差别，社区的、建筑的、房价的差别，于是更多的媒体与民众所关注的不再是市场经济所创造出来的活力和财富，而是市场经济中必然因供求关系而产生的价格矛盾，并将商品房价格这个本来仅仅与又支付能力或有部分支付能力的家庭相关的问题变成了与应由社会保障体系给以关注的低收入无住房群体住房相密切关联的根源。于是商品房价格的高低成了衡量低收入家庭是否能解决住房问题的条件，反而加剧了社会的不满与住房政策的扭曲。</P>
<p>
近几年的宏观调控政策集中于房价上的结果是引发了社会的不满和价格的暴涨，直到政府不得不建立住房保障体系，以及不得不用紧缩的货币政策来抑制投资过热，并造成了资源配置的扭曲。</P>
<p>
新的政策要求90%的土地用于建设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而两限房和社会保障性住房力图从土地供给的角度大大压缩纯商品房的供给总量，而加大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供给量，以弥补过去十年未建立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系的欠账，缓解日益增长的住房差别与社会矛盾。但市场化的发展速度降慢的结果是社会保障的失效。</P>
<p>历史已经证明了计划经济中全民住房保障的失败，否则又何须房改！</P>
<p>
历史也证明了市场化经济改变了城镇住房的条件，但却有保障体系不健全的缺陷，但不能因为这个有待完善的缺陷而否定了市场化的住房改革。</P>
<p>
如果有人说是因为市场化让更多的富人有机会靠自己的支付能力和银行的信贷支持改善了住房条件而拉动了社会保障标准的提高，大约会遭到众多的骂声！但事实却是市场化才大大提高了城镇人均拥有的建筑面积，提高了土地的利用价值和政府的财力，也才能提高低收入家庭的社会保障线标准，从而改善了保障性住房的条件。</P>
<p>
一个企业中如果没有收入之间的差距，这个企业肯定是无效率的。这个被国企历史发展中的收入平均化，无法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而只能是低效率的所证明的事实，不得不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去打破了。</P>
<p>
一个企业中，最高的管理者只能拿很低的工资收入，那么所有员工的收入都会被同样的压低的现象也早就被打破了。</P>
<p>
一个国家的人均GDP和人均收入如果上不去，那么这个国家对贫困家庭的补贴标准也一定会压得很低。只有当这个国家的普遍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标准大大提高了，这个国家对低收入家庭的补贴标准也才能提高。这个道理大约是能被民众普遍所认可或理解或接受的道理。但只有靠市场化的商品房普遍的提高了城市居民的住房水平才能拉动与提高社会保障的标准这个同类的道理却并不被民众所普遍接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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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国的城镇居民平均拥有的建筑面积水平较低时，社会保障的水平就更低，通常社会保障的安全网只解决基本的居住和“房荒”的条件——即人均一张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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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整个社会的平均水平达到了人均一间房时，社会保障才能达到户均一套房的标准（一般为社会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这个社会安全网的标准恰恰是随着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而逐步提高的。正像通常一个企业中高管的收入不断提高时，职工的收入才能同步水涨船高，而决不可能普遍的出现普通职工的收入高于企业高管收入的现象。</P>
<p>
很明显收入差别、贫富差别是发展中的必然过程，没有这个差距的拉大过程又何来调节与保障再逐步让差距缩小的过程呢？要想让最低保障的标准不断的提高，唯一的办法就是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普遍住房标准。</P>
<p>
目前，北京的人均面积均为19平方米，廉租房的社会保障线从人均6.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了人均7.5平方米以下，而廉租房建设的标准约为30—50平方米，相当于1980年1—2居室福利分房的普遍标准。有的发达地区则廉租房的底线已到了人均10平方米以上，则是因为这个地区的普通住房标准大大的提高了。</P>
<p>
50平方米的廉租房按三口人家庭计算人均已达16.6平方米，这个住房水平大约几十年之内都无法改变了。因为在放慢市场化的速度之后，整个社会的住房水平将难以快速发展，自然也就无法、也无力再提高保障的条件了。</P>
<p>
可见，现有的政策在力求减少商品房与大户型的住房建设，从土地的源头开始资源向社会保障倾斜。大约可称为3：7开了。似乎这是政府下大力气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保障问题，但却有悖于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从而也许会让社会保障永远处于解决人均一张床的标准而无法提高到解决户均一套房的条件。</P>
<p>
要想让普遍的社会保障标准不断的提高，从人均7.5平方米以下发展到人均8.5、9.5、10.5平方米或更高的标准，唯一的条件就是拼命的发展市场经济，让更多的家庭能在非保障体系内提高住房的面积与标准，从而拉动整体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否则当廉租房解决了7.5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问题时，就又暴露出新的社会矛盾，让那些目前只有8—10平方米人均标准的家庭成了困难户，并仍会对社会爆发出不满的情绪，让政府重新背上福利分配的包袱，这也是政策对这部分家庭的不公平分配的一种反映。</P>
<p>
今天的政府也许尚没有能力像发达国家那样提供更高标准的住房保障，但至少从道理上应该清楚的设立这样的目标，并从政策上要有能让这个目标可以实现的路径，而没有住房的差异就一定会退回到平均主义的老路上去，永远不会有进步。</P>
<p>
而这个唯一的路径就是大力的发展市场经济和住房的市场化。首先要让中高收入的家庭能通过市场而改善住房条件，包括以旧换新和以小换大，迅速而普遍的提高全国城镇的住房条件，并用逐步完善的保障体系分阶段的提高保障的水平。</P>
<p>
而对一个动态的被保障群体，不应用固态的方式试图一次性解决问题，而应随着这个群体在整个经济的发展中的变化而不断的调整与提高保障性的标准，也成为一种动态的过程。今天集中的发展与建设保障性住房重在还这十年的历史欠债，而绝不是试图一次性的解决所有的问题。饭是一口一口吃的，房子要有个建设的周期与延续性，以适应这个动态的群体变化过程。</P>
<p>
关键的问题在于从思想认识上要看到，只有市场化的商品房高速发展才有可能不断提高保障性住房的标准，并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和不断增长的问题。放弃市场化、缩减市场化的规模、限制市场化的信贷、限制市场化的提高与改善，最终是将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不但让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得不到彻底的改善（即使略有改善也是低水平的改善），并且会制造出更多的希望和要求靠政府解决住房的群体，并让中国的市场化经济绊住了腿脚。</P>
<p>
从情绪上人们可以不承认是商品房的市场化改善了中国城镇的住房条件与面貌，并拉动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但这个社会不能不承认只有全社会的住房水平普遍提高才能让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水平随之不断提高这个事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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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任志强</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4hq.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27 May 2008 01:42:28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4hq.html</guid>
        </item>
        <item>
            <title>拉住孩子的手－联合赈灾行动倡议书</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1o4.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
<h1>拉住孩子的手－联合赈灾行动倡议书</H1>
<div CLASS="from_info">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4日&nbsp;15:11 <span CLASS="linkRed02">新浪财经</SPAN></DIV>

<div CLASS="artibody" ID="artibody">
<p>　　</P>
<center><img ALT="拉住孩子的手－联合赈灾行动倡议书" SRC="http://i3.sinaimg.cn/cj/roll/20080514/U2081P31T1D4868430F46DT20080514151447.jpg" BORDER="1"></IMG></CENTER>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2px">拉住孩子的手－中国企业家联合赈灾行动</SPAN></CENTER>
<center><b><a HREF="http://finance.sina.com.cn/photo" TARGET="_blank">点击此处查看全部财经新闻图片</A></B></CENTER>
<br/>
<p><strong>&nbsp;&nbsp;</STRONG>
各位企业家、各位会员朋友：</P>
<p>
　　四川地震，校舍崩塌，学生死伤严重。2008年5月13日晚，我们中国企业家论坛、中国企业家俱乐部、阿拉善SEE生态协会、中国城市房地产开发商策略联盟(简称中城联盟)、数字中国联合会、欧美同学会商会2005委员会、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深圳新地产联盟八家企业家组织的代表在北京召开会议，讨论四川救灾行动。会议决定我们各企业家组织联合行动起来，恳请会员企业家自觉捐款救助四川灾区中小学生和学校，为受伤的孩子提供医疗救援，修复重建倒塌的校舍。</P>
<p>
　　我们八家企业家组织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合作，与该基金会签订协议，在该基金会设立“拉住孩子的手——中国企业家联合赈灾行动”专账，接受我们各企业会员的捐赠。捐赠企业或会员个人可将捐赠款直接汇到中国扶贫基金会账号，由该基金会负责捐款的执行，我们各组织秘书处负责监督落实。</P>
<p>
　　建议每位会员企业捐款金额在5-20万之间。捐款会员将各自的捐款汇入中国扶贫基金会后，请务必用短信、电邮或电话通知本次联合行动联系人，以便我们与扶贫基金会核对名单与金额，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并确保专款专用。</P>
<p ALIGN="right">　　此致</P>
<table CELLSPACING="0" BORDERCOLORDARK="#ffffff" CELLPADDING="3" WIDTH="297" ALIGN="right" BORDERCOLORLIGHT="#94b0c5" BORDER="1">
<tbody>
<tr>
<td WIDTH="136" HEIGHT="41">
<div CLASS="样式4" ALIGN="center"><img HEIGHT="38" SRC="http://i2.sinaimg.cn/cj/pc/2008-05-14/32/U2081P31T32D43554F1539DT20080514152151.jpg" WIDTH="130"></IMG></DIV>
</TD>
<td WIDTH="143">
<div ALIGN="center"><span CLASS="样式4"><img HEIGHT="38" SRC="http://i1.sinaimg.cn/cj/pc/2008-05-14/32/U2081P31T32D43554F1538DT20080514152151.jpg" WIDTH="130"></IMG></SPAN></DIV>
</TD>
</TR>
<tr>
<td HEIGHT="40">
<div ALIGN="center"><span CLASS="样式4"><img HEIGHT="38" SRC="http://i0.sinaimg.cn/cj/pc/2008-05-14/32/U2081P31T32D43554F651DT20080514152151.jpg" WIDTH="130"></IMG></SPAN></DIV>
</TD>
<td>
<div ALIGN="center"><span CLASS="样式4"><img HEIGHT="38" SRC="http://i0.sinaimg.cn/cj/pc/2008-05-14/32/U2081P31T32D43555F1539DT20080514152309.JPG" WIDTH="130"></IMG></SPAN></DIV>
</TD>
</TR>
<tr>
<td HEIGHT="40">
<div ALIGN="center"><span CLASS="样式4"><img HEIGHT="38" SRC="http://i3.sinaimg.cn/cj/pc/2008-05-14/32/U2081P31T32D43555F1538DT20080514152309.jpg" WIDTH="130"></IMG></SPAN></DIV>
</TD>
<td>
<div ALIGN="center"><span CLASS="样式4"><img HEIGHT="38" SRC="http://i2.sinaimg.cn/cj/pc/2008-05-14/32/U2081P31T32D43555F651DT20080514152309.jpg" WIDTH="130"></IMG></SPAN></DIV>
</TD>
</TR>
<tr>
<td HEIGHT="32">
<div ALIGN="center">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DIV>
</TD>
<td>
<div ALIGN="center">深圳新地产联盟</DIV>
</TD>
</TR>
</TBODY>
</TABLE>
<br/>
<p ALIGN="right">&nbsp;</P>
<p ALIGN="right">&nbsp;</P>
<p ALIGN="right">&nbsp;</P>
<p ALIGN="right">&nbsp;</P>
<p ALIGN="right">&nbsp;</P>
<p ALIGN="right">　　2008年5月14日</P>
<p>　　<strong>“ 拉住孩子的手 ”</STRONG></P>
<p><strong>　　——中国企业家联合赈灾行动说明</STRONG></P>
<p>
　　1.捐赠渠道：中国扶贫基金会，发票可抵税，签订专款专用协议。</P>
<p>
　　2.捐赠主题和对象：“拉住孩子的手”，主要进行学生医疗救助和校舍重建两项任务。</P>
<p>　　3.捐赠主体：以企业家个人、企业名义均可。</P>
<p>
　　4.捐赠数额：倡议每位企业家在此活动中的捐赠数额为5-20万元，活动全部捐赠争取达到1000万元。</P>
<p>
　　5.执行分工：由各家机构发出倡议给各自的会员企业家，由委托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具体执行，各机构每天进行信息沟通及汇总。</P>
<p>　　6.活动扩大：可随时吸纳自愿参加的其他企业家组织。</P>
<p>
　　7.请捐赠企业将捐赠信息及时通知本活动联系人或所属企业家组织联系人。</P>
<p>　　<strong>“ 拉住孩子的手 ”</STRONG></P>
<p><strong>　　--------联合赈灾捐赠信息及联系人</STRONG></P>
<p>　　银行汇款信息：</P>
<p>　　开户单位：中国扶贫基金会</P>
<p>　　开户行：<span ID="stock_sh601988"><a CLASS="keyword" HREF="http://finance.sina.com.cn/realstock/company/sh601988/nc.shtml" TARGET="_blank">中国银行</A></SPAN><span ID="quote_sh601988">(<font STYLE="PADDING-LEFT: 10px" COLOR="green">4.92</FONT>,<font COLOR="green">-0.04</FONT>,<font COLOR="green">-0.81%</FONT>,<a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HREF="http://bar.sina.com.cn/bar.php?name=sh601988" TARGET="_blank">吧</A>)</SPAN>北京科技会展中心支行</P>
<p>　　账号：8145—11681908091001</P>
<p>　　(捐款请务必注明“汶川地震救援——拉住孩子的手”)。</P>
<p>　　赈灾捐赠行动联系人：</P>
<p>　　阿拉善SEE生态协会：</P>
<p>　　李莎莎 010-82275057/77/47-805 13621122528</P>
<p>　　office-see@vip.sina.com</P>
<p>　　传真：010-82275075</P>
<p>　　中国扶贫基金会：</P>
<p>　　问会芳、王晶晶</P>
<p>　　联系电话：010-62561633；010-82872688转836、808</P>
<p>　　13261914566；13810475741</P>
<p>　　传真： 010-62526268</P>
<p>　<strong>　“ 拉住孩子的手 ”</STRONG></P>
<p><strong>　　------中国扶贫基金会紧急救援部介绍</STRONG></P>
<p>
　　中国扶贫基金会紧急救援项目关注中国最大最频繁的灾害——水灾造成的弱势群体，通过灾害响应、物资救援和灾后重建，减轻灾民的疾苦与不安，提升灾害响应的及时性与针对性
。</P>
<p>
　　中国扶贫基金会紧急救援项目自2002年实施以来，累计募集价值2.5亿多元的救灾物资和资金用于支援灾区人民,
165万多灾民直接受益，主要覆盖领域为在新疆、青海、内蒙古、宁夏、云南、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
安徽、陕西、河南、山西、黑龙江、
吉林、辽宁、福建、广东、广西以及北京市、重庆市等22个省市自治区的贫困受灾地区实施紧急救援项目。</P>
<p>　<strong>　主要工作领域：</STRONG></P>
<p>　　1)发放紧急救援物资</P>
<p>
　　&#61607;向遭受水灾侵袭的灾民发放衣服、被褥、鞋袜、帐篷等急需的日常用品、医疗用品以及卫生用品。</P>
<p>　　2)灾后重建项目/灾后生活生产恢复</P>
<p>　　募集资金为灾民重建家园，为灾区孩子重建学校。</P>
<p>　<strong>　紧急救援行动</STRONG></P>
<p>
　　中国扶贫基金会设立紧急救援物资储备仓库，存储救灾物资。一旦发生水灾，紧急救援部以最快的速度做出反应，调配库内适用物资，在第一时间发运至灾区。</P>
<p>　　<strong>实 地 考 察</STRONG></P>
<p>
　　"紧急救援项目灾情响应机制要求在接到灾情报告的72(48)小时内，对灾情做出响应，制定救援方案。基金会工作人员以及媒体记者需及时奔赴灾区进行灾情考察。</P>
<p>　　"可根据救援规模，分别从天津和武汉仓库向灾区捐赠物资；</P>
<p>　　" 向意向捐赠企业筹集救援物资，直接发运灾区；</P>
<p>　　"
告知与我会签署意向捐赠协议的单位，将捐赠物资直接发往灾区；</P>
<p>　<strong>　救灾物资的发放</STRONG></P>
<p>
　　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参与式发放；举行民主评议，由受灾群众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通过统计选票，选举出最需要救助的灾民，并张榜公布。</P>
<p>　　<strong>项目评估与反馈</STRONG></P>
<p>
　　"项目评估分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基金会内部资讯监测部会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实地评估。同时，捐助方也可以通过项目报告或实地考察，监督项目实施情况，以及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等。</P>
<p>
　　"向捐助者提供及时的项目反馈报告，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项目的实施情况。</P>
<p>　　3)能力建设培训</P>
<p>　　培训对象：扶贫系统基层管理人员</P>
<p>　　培训内容：灾情救助能力建设、备灾/灾害管理能力培训</P>
<p>　　培训手段：借鉴国外非政府组织和人道主义救援机构的经验</P>
<p>　　培训目标：提升对灾害的应对和灾害救援领域的反应效率；</P>
<p>　　推进灾害管理的规范化；</P>
<p>　　提升基层灾害救援及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P>
<p>　　搭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交流和合作的平台.</P>
</DIV>
</DIV>
]]></description>
            <author>任志强</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1o4.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19 May 2008 07:59:44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a1o4.html</guid>
        </item>
        <item>
            <title>影响的作用</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9y2y.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
<p>
一位良家女子刚刚成年就挑起了家庭发展的重担，且勤俭持家颇为能干。但却因长得好了点就遭到许多嫉妒，尤其是那些不太上进的男孩子们，更是垂涎三尺，多想套个近乎，却不料碰了个头破血流，也不能上手。更有人想以男子汉的气概去指挥其向左向右，更是欲罢不能。谁知道这个女子偏不信邪，仍按着自己的路走，且一路向前，雄赳赳气昂昂发展得越来越好。</P>
<p>
于是这些不求上进的人们就左一言右一语的开始传起了闲话，真实“吃不着葡萄说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