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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阚凯力的官方博客</title>
        <description></description>
        <link>http://blog.sina.com.cn/kankaili</link>
        <lastBuildDate>Tue, 14 Jul 2009 03:08:36 GMT+8</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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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guage>zh-cn</language>
        <copyright>Copyright 1996 - 2009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pubDate>Mon, 13 Jul 2009 19:08:36 GMT+8</pubDate>
        <item>
            <title>“遗憾的听证会”节目内容失实</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520dca01008gta.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ALIGN="center"><b>致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的公开信</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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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中央电视台二频道《经济半小时》负责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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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1月22日召开的“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经济半小时》在25日播出了“遗憾的听证会”。此节目内容严重失实，主要包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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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听证会的18名代表中，消费者代表共9人，占听证会代表总数的一半。其中包括：中消协代表1人，消协推荐的各地消费者代表5人，人大推荐1人，政协推荐2人。此外，听证会还有国资委代表1人，电信运营商代表5人，以及专家学者3人（人大、北邮、社科院各1人）。这一名单不但在听证会的“会议手册”中明示，并且在听证会开始时向会议作了介绍。但是，《经济半小时》的节目中却说“5名是消费者代表，5名电信运营商代表以及8位学者专家代表”。，这里，《经济半小时》不但把消费者代表（9名）已经远远多于电信运营商代表（5名）的事实，歪曲为消费者与运营商代表人数相同（都是5人），而且更进一步做出结论：“这次听证代表在构成上不科学，不公平，消费者代表应该要远远多于经营者的代表”。同时，基于“专家学者代表有8人”（实际为3人）的凭空编造的说法，《经济半小时》评论说，因为消费者代表与运营商代表人数相同，所以“游离在他们（消费者和运营商）中间的8名专家学者代表的意见就显得格外重要”，但是专家学者代表的产生又“不公平、不透明”。这样，《经济半小时》通过完全虚构的数字，推演出听证会通过代表名额操纵会议结果的结论，混淆了视听，误导了广大电视观众。</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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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更重要的是，此次听证会的目的，是充分听取各方面代表对研究机构所提方案的意见，为政府主管部门下一步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这次听证会的方案不是政府的方案，更是从来没有打算当场宣布决定采用哪种方案。对此，不但在会前通过各种媒体作了解释，而且在会后的新闻记者见面会中也明确地作了说明。但是《经济半小时》的节目中却说：“两套降价方案，也没能成为最终定案，一场期待了很久的听证会，没有得到大家期待了很久的结果”。很明显，《经济半小时》完全歪曲了这次听证会的性质和任务，误导了舆论，把一个圆满完成任务的听证会说成是“无果而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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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这次上限标准调整方案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与成本的具体数值无关。对此，在会前发给代表们的材料中作了解释，在上午的预备会上项目组又详细作了说明。具体地说，手机在漫游状态下的收费由三部分组成，包括本地通话费、漫游费和长途通话费。首先，听证会的两个方案都把漫游费完全取消为零，所以已经与其成本的具体数值无关。第二，因为本地通话费和长途通话费的牵涉面太广，不属于这次的听证范围，所以这次的方案是在现有相应标准的框架下进行“就低不就高”的调整，这就使方案本身也与相应成本的具体数值无关。这些说明解答了绝大多数代表的疑问，在下午的正式会议中也基本上没有再提出成本的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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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听证会特邀中央电视台二频道全程参加了会议并录像，而二频道《经济半小时》的制作人员也得到并使用了这些录像资料，对这个问题应该是了解的。如果还有问题，《经济半小时》完全可以在长达三四天的节目制作过程中，向听证会的主管部门或项目组专家进一步了解情况。但是，《经济半小时》既没有这样作，也没有参考其它媒体在听证会前对“方案与成本无关”的报道，而是在节目中单方面地引用个别听证会代表的观点，并由此得出结论：“手机漫游通话费成本到底是多少？在这场听证会上，还是一笔糊涂帐”，“是一个真实的谎言”。很明显，这种评论不符合新闻媒体必须“求真务实”的客观原则，而是在扭曲事实和片面报道的基础上，误导舆论。</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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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强调的是，这次听证会欢迎各界媒体对方案的本身或会议的组织工作发表评论报道，提出各种批评意见。这不但是因为这次听证会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听取各界代表对方案的批评意见，而且我国的价格听证会又是近年来刚刚开始的新事物，政府部门缺乏足够的经验，听证会的各项法规和组织工作都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错误。但是，媒体首先承担着巨大的社会责任，所以其报道必须实事求是，评论也必须建筑在真实、客观、全面的基础之上，否则必然破坏社会的安定、团结与和谐。遗憾的是，目前的一些媒体缺乏起码的社会责任感，滥用并辜负了国家和人民赋予自己的信任与权力。他们为了追求自己的收视率或发行量，往往不顾事实，歪曲甚至编撰一些评论报道，不但破坏了自己的公信力，而且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果任其发展，必然混淆视听、误导舆论，制造社会混乱甚至动乱。</P>
<p>&nbsp;</P>
<p>
　　目前，我国政府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正在为遏制物价上涨、保护消费者利益进行着巨大的努力，而这次关于手机漫游通话费的听证会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此，信息产业部的相关领导一再指示我们项目组要“努力多降一些”、“要降到底”。由此，产生了这次平均下降幅度高达63％（最多下降高达80％）的方案二，其目的就是达到我国政府的上述目标，促进建设和谐社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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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在这种情况下，你们作为《经济半小时》的负责人，不知是否认真考虑过：对于全国人民广为关注的这次听证会，推出如此不负责任、报道失实、误导舆论的节目，究竟是有利于全国人民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还是在客观上破坏安定团结与社会和谐？</P>
<p>&nbsp;</P>
<p>
　　当然，近年来《经济半小时》在我国的宣传媒体和社会舆论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所以，和全国很多电视观众一样，我也真诚地爱护《经济半小时》这个栏目，多次接受《经济半小时》的采访，并希望《经济半小时》越办越好。为此，希望《经济半小时》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总结这次事件的经验教训，批评教育相关人员，并通过适当方式积极消除影响，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P>
<p>&nbsp;</P>
<p>　　此致</P>
<p>&nbsp;</P>
<p>敬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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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right">本次听证会方案项目组成员<br/>
北京邮电大学 阚凯力<br/>
2008年1月29日</P>
<p>&nbsp;</P>
<p ALIGN="center"><strong>本文来自<a HREF="http://blog.sina.com.cn/kankaili">阚凯力官方博客</A>，欢迎各媒体转载。</STRONG></P>
<p>&nbsp;</P>
]]></description>
            <author>阚凯力</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520dca01008gta.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29 Jan 2008 16:18:00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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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阚凯力声明</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520dca010088qu.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TOP: 6pt; TEXT-ALIGN: center; mso-para-margin-top: .5gd; mso-line-height-alt: 0pt" ALIGN="center">&nbsp;</P>
</DIV>
<p>
　　2008年1月8日上午，搜狐网站IT栏目在显著地位发布消息，称我在接受其采访时，对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在2007年12月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进行了“炮轰”。对此，我在此郑重声明：搜狐IT根本没有就这一问题对我进行过任何采访，我更没有对以上规定进行过什么“炮轰”，搜狐IT所发布的这一报道纯属编撰、歪曲和捏造。</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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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是：1月7日上午，搜狐IT的一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邀请我参加搜狐IT拟在近日召开的网络在线访谈，其目的是请我针对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的上述规定发表反对意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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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当时，我就明确地表示不参加搜狐IT准备召开的在线访谈，理由有二：一、我最近忙于与移动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调整有关的工作，所以没有对上述规定进行深入研究；二、如果搜狐或其它网络媒体对上述规定有不同意见，建议进一步了解这一规定的出台背景，并通过正常渠道，把自己的意见向有关部门、直至向党和国家领导反映，而不要通过网络媒体对这一问题进行炒作，否则只能事与愿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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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明确拒绝参加在线访谈的情况下，搜狐IT把邀请我参加在线访谈和我予以拒绝并说明理由的对话，编撰成这篇“阚凯力炮轰视频新规”的“采访”报道。尤其不能容忍的是，这篇报道把搜狐IT这位工作人员自己对上述规定的不满，包括她本人很多言词激烈的意见，说成是我的言词和意见，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为此，我对搜狐IT这种严重地违背最起码的新闻采访道德，对我进行编撰、歪曲、捏造的作法，表示最强烈的抗议。</P>
<p>&nbsp;</P>
<p>
　　搜狐IT对我侵权的作法并非自今日始。早在一年多以前，搜狐IT为了其商业利益，在没有得到我任何允许的情况下，明目张胆地盗窃我的名义，在其栏目中开设了我的“博客”，并以我的名义在此发表或转载文章。在这种情况下，出于对国内知名网站的爱护，我一直没有对这种严重非法行为采取公开行动或提起法律诉讼，而是多次对搜狐网站的经理和相关人员提出撤消这一冒名博客的要求。但是直至今日，搜狐IT以我名义开设的“博客”仍在欺骗和误导广大网友，对广大网友和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P>
<p>&nbsp;</P>
<p>
　　为此，我在此发表以上严正声明，并视事态发展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力。此声明欢迎国内各网站转载，并请转载了搜狐IT上述“采访”
报道的网站在同一位置转载，以消除影响。</P>
<p>&nbsp;</P>
<p ALIGN="right">北京邮电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nbsp;
阚凯力</P>
<p ALIGN="right">2008年1月8日 　　　　　　　　</P>
<p ALIGN="left">&nbsp;</P>
]]></description>
            <author>阚凯力</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520dca010088qu.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Wed, 09 Jan 2008 00:25:42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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