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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谈笑识鸿儒&amp;mdash;郭恒忠的BLOG</title>
        <description></description>
        <link>http://blog.sina.com.cn/guolawyer1110</link>
        <lastBuildDate>Thu, 21 Aug 2008 08:06:26 GMT+8</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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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pyright>Copyright 1996 - 2008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pubDate>Thu, 21 Aug 2008 00:06:26 GMT+8</pubDate>
        <item>
            <title>刘翔退赛风波本可避免</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oc4.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刘翔退赛风波本可避免</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郭恒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运动员因伤退赛，本来并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也有报道称，“案例数不胜数”，就是在北京奥运会,也有十来位知名运动员因伤病原因告别奥运赛场。可是刘翔的因伤退赛，却引发了如此大的风波，倒是在正常之外斜生出的不正常的插曲。</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从媒体的报道，到网民的评论，多数人还是理解刘翔的，也给予了无限的宽容。国家副主席也发了慰问电，在“导向”上把了关。似乎我也应该装模作样，站在“和谐”与“宽容”的层面上，煞有其事地肯定几句，可是我还想说些其他的话，或许很不中听。</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备战奥运，且是在自家门口举办这么大的运动会，刘翔征战在110米跨栏的战场上，说是国人最为翘首以待的几项比赛，大概也不为过。怎么也没想到，他却因伤不能参加比赛。</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刘翔的伤<font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最早被媒体曝光是在今年六月初，说他在美国</FONT>训练时受伤。受伤，谁也不想受伤，或许在运动生涯中不受伤的运动员可能很少。但话又说回来，临近大赛，且是如此重要的大赛，训练应该倍加小心才是，这也许是能够避免发生的事情，却就单单发生在了刘翔的身上。伤的多么重，我不清楚，只是见到了媒体的报道，似乎感觉他参加奥运会没有问题。</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在奥运会开幕前的7月14日，上海的《新闻午报》以《刘翔目前成绩仅13秒18&nbsp;
孙海平许诺下周能创佳绩》为题的报道，虽然提到了刘翔的伤病还没有痊愈，但他的教练也夸下了海口，“相信可以通过一些特殊的方法，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使他的专项成绩有一个提升”。</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在中国代表团成立的7月25日，刘翔接受采访时明确回答没有受伤。嗣后，在众多的媒体报道中，都说刘翔在奥运前的最后一次测试赛中跑出了12秒80的惊人成绩，而现在的世界纪录是12秒87。观众被吊足了的胃口，也是静待今天看到他创造另一个“应当”创造的奇迹。可是，刘翔因伤退赛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纵有再大的能耐，关键时候冲不上去，那也是白扯。过多的解释理由，让人觉得不是个滋味。只是，他的伤在前“看起来”就很严重，为何在前就没有任何管道向公众透露一下，非要等到比赛了，出来比划一下子再退出呢？可能是为了说明坚持到最后，向公众表露一下心迹？在我看来，至少不排除田径队的某些人把比赛没有当作仅是一次比赛，缺乏平常、平和的心态。把一个110米跨栏的比赛搞成这个样子，演变成了一个不小的社会风波，真是有些滑稽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刘翔赛后留下了一句话，叫做：“我会东山再起！”有失落英雄一样无奈且悲壮的豪情。但我还是祝福他，也盼望他东山再起。</FONT></P>]]></description>
            <author>谈笑识鸿儒</author>
            <category>品头论足</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oc4.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19 Aug 2008 08:39:38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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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唐山“礼遇”</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eps.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宋体">唐山“礼遇”</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郭恒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在京东的唐山，在这个月的18日上午，我停放在市委与市府两院之间路边的车被人砸了：前车厢盖子被踹，车标折断，右侧两扇车门被锐器连贯划了深深的划痕。车是京牌，前风挡玻璃内左侧也摆了“司法”之类的车证。</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我怀疑是唐山市委门口的保安所为——尽管目前唐山市公安方面没有给我明确的答复，我也不能排除那些保安涉嫌作案的怀疑。如果是其他人，我推断不出他们如此做的理由。</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这事儿还得从头说起。</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有材料举报，这些年来，河北省唐山市公安系统私扣涉案人员非涉案财务，办案人员私下“分红”——大有昔日“打土豪，分田地”的味道。特别是那些被查封的车辆，既不把有关材料入卷，也不把车辆移交，而是由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私下使用，或变卖过户给个人。更为严重的是，有些被查封的车辆根本没有出具任何合法手续。这无异于明火执仗的抢劫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材料和有关资料来看，这一系列严重违法、甚至涉嫌犯罪事件不仅长期存在，且涉及面很广，据内部人员举报，仅此地的丰润区公安系统就涉嫌非法扣押涉案人员车辆上百台。</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7月18日上午9点，我到了唐山市委门口，要求联系市委宣传部和政法委，向他们通报有关情况，并要求他们为进一步调查提供条件。可是，车辆进不了市委大院。据称，这个月的月底奥运圣火在唐山传递，市委大院“为了加强安全措施”，只能让本院车辆进入。我对此只是质疑一句，却遭到了一个保安极粗暴的对待——把我的证件摔在了传达室，拒绝为我办理出入证。</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我气愤了，要求这个保安道歉，并指责他们身为市委大院的保安人员态度恶劣。这个保安自始至终“高昂着头”，没有一个字的歉意。这才让我感觉到了古时的一句话——宰相府里扫地的也胜过七品官，唐山市委大门口的保安人员也有“狗仗人势”的派头。</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或许是第一天实施“外来车辆禁入市委大院”措施，门外有不少警察维持秩序，也有一些穿戴比较体面的官员。其中一位自称是市委信访办干部的中年先生，过来劝解我消气，指定我把车停在市委大院西侧的路边，他说：“随便找个路边停下就可以了。”我把车停在了市府信访局大门的外侧，那儿有个牌子，上写“150米内有监控录像”。当时我还嘀咕：看那保安的架式，说不定要拿我的车撒气。把车停在有监控录像的路段，至少可以起到某种震慑作用。</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11点三刻，从市委大院出来开车，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前车厢盖子被一只大脚踹了一个坑，鞋印清晰可见；车标拦腰折断；右侧两扇车门被锐器连贯划了深深的划痕。难道我在前的“嘀咕”还这么灵验，唐山市委大门口的保安就这么“配合”？此时，那个保安已经不见了踪影。我把车停在了市委大门口，给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打电话，也给市委副秘书长、也是市委书记的秘书打了电话，通报了这一情况。</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后来，市委安保处的程处长出来了，态度好得很，安排人先去修车，后领我到监控室看录像。可是，我停车的那个地方的录像被告知在一周前刚刚撤了。确实，从几个监视屏幕上看，那个地方是个死角。他们调录像资料，专查我怀疑的那个保安，看看他离开岗位时，是否走向了停车的方向。其实也很简单，那么多保安在场，个别询问就会得到实情。还有，前车厢盖子上的鞋印就是证据。</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光天化日之下，在市委市府的院外，竟然发生了这么一起治安案件，不得不让人深思。如果不是保安所为，而是他人所为，事情的性质或许还要复杂：抛开了单纯的个人“恩怨”，显出了其他更为严重的社会矛盾。</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事发地为信访局大门外，来往最多的应该是上访的群众。如果此事是他们所为，就说明了上访群众的情绪不满到了何种程度，对干部的意见是到了何等地步了。按常理讲，他们不应该只对准我的车下手，而其他停放在一起的车辆却没有任何伤痕。如果是他们就想对北京的车下手，只能是说明了他们要引起北京人的注意：唐山市的干群关系不仅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了，而且在唐山上访解决不了什么问题。</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如果是过路的群众所为，是他们一时性起，这不仅说明了干群关系问题，也说明了这儿的社会治安情况是何等的恶劣，就是在人来人往的市委市府跟前，在保安的眼皮子底下，“坏人”的嚣张气焰也极容易得到实现，更甭说在其他地方搞点动作了。如果是有针对性的打砸抢事件，就是在市委市府周边闹动静，能说明什么问题呢？那就是黑恶势力公开向市委市府叫号了，不能仅用治安不好来考量唐山的社会情势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如果就是保安冲我而来的，在事后的反思中我也曾努力寻找自己的过失。作为知识分子，或许还是缄默一些的好。作为一个媒体人，或许更加缄默就更好一些。这是这么多年来我的教训之谈，唐山的遭遇更是证明了这一点。本来，这个社会似乎需要的是沉默。在一个需要沉默的社会中，知识分子，或是媒体人，就不要觉得自己的责任心比别人多，那只不过是书本上的一些说法。地方党政部门咋说，咱就要咋听着招呼，不得有异议，否则，一个保安你也得罪不起，何况是那些有一定级别的官员，更不要说那些平日里习惯了耀武扬威的官员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昨天见《中国青年报》的报道，黑龙江省依兰县道台桥镇宏运塑钢门窗加工厂的张爱民，因为抵制依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乱收费”，产品被扣押、被勒令停业整改所造成了经济损失，遇事特别爱“较真儿”的他，要求县质监局和县公安局赔偿，激怒了依兰县有关政府部门的领导，县公安局决定对他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1000元。由此看来，我比张爱民还要幸运，得罪的只是一个市委门口的保安，是市委雇用的临时工，没有惹怒那些维持秩序的警察，也还没有得罪什么领导。或许我没好意思要求损失，他们也就没有机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只是，唐山市委宣传部外宣办的主任，一个很会说话的小伙子，至今还没给我回话。那天上午，我先到他那儿报备，也告知了保安嚣张的事儿。看到车被砸之后，我第一个电话打给了他——在各地的市委宣传部外宣办是接待媒体记者的“娘家”。看来，在某些地方，有些干部说是一回事儿，做又是一回事儿。或许在他们那儿，中央媒体的记者根本就不算一回事儿，甭说是车砸了，就是把人砸了，或许也难唤醒他们的责任意识。也或许，他觉得唐山就是如此，是我大惊小怪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由此想来，唐山市公安系统私扣涉案人员非涉案财务，办案人员私下“分红”的事，也就见怪不怪了。保安如此，外宣办的干部如此，就不用说可以随时给人戴铐子的警察了，他们还不想怎么着就怎么着？</FONT></P>]]></description>
            <author>谈笑识鸿儒</author>
            <category>奇闻逸事</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eps.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26 Jul 2008 18:21:44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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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县委书记大接访”的正面意义之外的话题</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8iv.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县委书记大接访”正面意义之外的话题</FONT></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郭恒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据报道，最近闻名全国的瓮安县的县委决定，从11日起到10月底，每月开展二次“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县委书记带头、县级领导干部参加，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如果说，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的话，瓮安县的“县委书记大接访”作为恶性事件之后的补救措施，应该是有其积极意义的，至少长期沉积下来的弊案得以厘清，群众的冤情可以借此申诉。对于瓮安这个长期以来遭受黑恶势力侵扰的地方，此举无疑似春旱之际天赐的甘霖，可以一时缓解地方紧张的干群关系，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但是，我的看法或许还在另一面。一个建立了将满一甲子的政权，拥有庞大的官僚队伍，掌控绝对的国家机器，号称建立法治社会也有而立之年了，居然党政的那些职能机构形同虚设，让黑恶势力得道，这其中的隐忧或许比冤枉几个老百姓还要可怕。现在的瓮安，主管党务工作的县委书记做起了“青天大老爷”，在随后的四个多月的时间里大接访，“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看来，可能有些问题就要当场决断，那些事或许是行政机关的分内之事，或许是司法机关分内之事。</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坦诚地讲，不仅是我也有些“清官”情结，大概越是基层的老百姓这种情结越强烈，在冤屈得不到伸张，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时候，越是把希望寄托在个人身上，把得失成败寄希望于一把手身上，把主要领导个人的道德因素放大，期盼有“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县委书记大接访”就是典型“清官政治”的一种表现，可能一时解决一些社会矛盾突出问题，但不是现代意义的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举。</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最近这些年来，许多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屡遭侵害，自然资源被少数权贵控制，社会正义得不到有效伸张，官场腐败，干群关系紧张，警民关系紧张。出现了重大案件和严重社会矛盾，政府职能部门不能依法有效运作，相关官员不去承担相应的分内责任，“无利不作为，有利乱作为”，相互推诿，推卸责任。如果没有上一级的“青天”领导批示，问题就很难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如果没有媒体的报道，地方的党委和政府的一把手也是装聋作哑。如果这个报道没有领导批示，地方的党委和政府的一把手也多是视而不见。</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最近媒体又有报道，在河南省信阳市又出现了“局处级别墅群”。据查，这是该市国土资源局的超面积集资建房。调查组在汇报中指出，虽然国土资源局的别墅土地征用合法、建房手续齐全，但存在建房面积大、楼层低、价格低等问题，属于严重超面积集资建房。信阳市纪委作出5条处理意见：1.停止办理国土资源局11位处级领导干部的住房房产手续；2.责令该局党组写出深刻检查；3.给予该局党委书记、局长熊传明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参与集资建房的其他10位处级领导干部写出深刻检查；4.责令每户补齐应缴房价款；5.对该局严重超面积集资建房问题通报全市。这个处理意见，其中隐含的结果谁也清楚了，风声过后，信阳市国土资源局的别墅还是这11位处级领导干部的公然违法乱纪，滥用权力，谋取私利，最多也就是检查、批评，而付出检查和批评的代价所得到的实惠，其中的对比关系，就是幼儿园大班的孩子也会掂量得出来的。这就是目前许多地方政府的现状。</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这些年来，逢事就要胡温出面，否则就做不到位。邓公曾说：“一个国家的命运建立在一两个人地声望上面，是很不健康的，是很危险的。”其实，这就是目前国家的现状。不改变这一现状，不建立有效的依法行政机制，“县委书记大接访”又有什么用呢？到了今年的10月底，难道瓮安县的所有问题就能全部解决了么？</FONT></P>]]></description>
            <author>谈笑识鸿儒</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8iv.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13 Jul 2008 02:19:53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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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言论自由或还需时日</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6gw.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言论自由或还需时日</FONT></FONT>
<p ALIGN="left"><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郭恒忠&nbsp;&nbsp;&nbsp;</FONT></P>
<p ALIGN="left"><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我的文章《瓮安老百姓为何那么容易相信谣言》已被管理员删除了14次，本文也被删除了5次，而且使尽斩尽杀绝的手段，多次没有放回我的回收站，且还有两次不作告知。</FONT></P>
<p ALIGN="left"><font STYLE="FONT-SIZE: 16px">&nbsp;&nbsp;&nbsp;
<font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今天（7月6日）上网，见网页《相关博文》中罗列的10篇文章中，有三遍已被删除，即：</FONT></FONT><a TITLE="阿彪" HREF="http://blog.sina.com.cn/u/1371580991" TARGET="_blank"><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阿彪</FONT></A><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FONT><a TITLE="瓮安事件说明了什么问题" H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c0aa3f01009tby.html" TARGET="_blank"><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瓮安事件说明了什么问题</FONT></A><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FONT><a TITLE="王树凯" HREF="http://blog.sina.com.cn/u/1281448965" TARGET="_blank"><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王树凯</FONT></A><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的《</FONT><a TITLE="干柴与烈火：瓮安骚乱反思" H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615c0501009rv2.html" TARGET="_blank"><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干柴与烈火：瓮安骚乱反思</FONT></A><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FONT><a TITLE="金牙大状首席律师" HREF="http://blog.sina.com.cn/u/1375959065" TARGET="_blank"><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金牙大状首席律师</FONT></A><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的转贴《</FONT><a TITLE="新闻署长柳斌杰网聊遭炮轰(转帖）" H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5203781901009t02.html" TARGET="_blank"><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新闻署长柳斌杰网聊遭炮轰</FONT></A><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在我的博友中，凡我认为文字水平比较高的朋友，大概无一例外没有被删除过帖子的。如军人朋友“越走越远”，他的文笔煞是了得，最近谈起了风花雪月，不再涉及时政述评，其原因就是帖子发不出来。最近，我发帖子先是显示需要审核，后来就没了下文。</FONT></P>
<p ALIGN="left"><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恕我愚钝，为什么官方媒体公开报道的事件，咋就这么忌讳民间作些议论。言论自由，是现代国家的最基本的标志之一，也是法律所必须保障的基本人权之一。这在我国宪法第35条作了明文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我不清楚，一篇抨击地方腐败分子的文章，其观点来源于法律的规定，中央领导讲话，中央的文件，怎么就那么不容于网络呢？个中原因是什么，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FONT></P>
<p ALIGN="left"><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我从事媒体工作将近20年，也深知做媒体的艰辛，不是工作有多么累，而是有胆战心惊之余悸。上有所好，你就要投其所好，否则就要滚蛋走人。抛开上面认为敏感的问题，揭露一些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或是站在大街上骂骂过街老鼠总该可以了吧？似乎还是不可以。我百思不得其解，媒体如此袒护地方腐败分子，不仅为他们遮丑，而且使用卑劣手段封杀民间评论的言论，到底是出于什么考虑。在前，我的文章常被删除，我曾辗转托人询问新浪管理博客的张副总编辑，他们删除网友的文章的标准是什么。据称，除去违宪言论之外，没有其他的标准，只有管理员自己掌握尺度。如果这一说法属实，那么可以说，那些删除文章的管理员，不是同情地方腐败分子，就是干涉我的言论自由。</FONT></P>
<p ALIGN="left"><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这种文革阴魂不散的做法，如果还有什么阎罗殿部门的招呼，或是姚文元的徒子徒孙梦想变天的话，如果要把他们的行为公开明示，大曝于天下，看看老百姓答应不答应。携公器以达个人之险恶目的，或许今天还有一些市场，但是由此带来的代价是什么，历史将会很快就给予答案。纵观各国发展的历史，这个答案是谁也能想得到的。我深信，我在有生之年会看到的。</FONT></P>]]></description>
            <author>谈笑识鸿儒</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6gw.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08 Jul 2008 00:31:10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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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让老百姓说话不会塌下天来</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5xw.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让老百姓说话不会塌下天来</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郭恒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有关瓮安县“6·28”事件的言论，在一些网络上是不能说的。这几天，我和一些朋友发贴子，先是被审核，嗣后就是被删除。其实，大家所议所论，无非就是说到事件之中乃至背后的现象，鞭挞腐败分子和邪恶势力，弘扬民主与法治的精神。</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对我而言，有许多事要做，并非无聊到在网络上做什么“网闹”——这是我在前两个月以《朱巨龙又在“周老虎”背后躁动》为题，评论陕西省林业厅原副厅长朱巨龙《致李昌钰先生的信》的博文时，一个匿名的“新浪网友”给我的封号，他说：“事实正好相反，是年画虎PS了周老虎！年画虎的出生时间有问题。……侮辱人格信口开河者更非鸿儒！其实：博主是非典型性网闹一个！”但是，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明哲保身，有些话不说，特别是针对那些误导社会、混淆视听的所谓的官方消息，似乎于情于理说不过去，也对不起对我们寄予厚望的老百姓，更是承受不住在良心上自我谴责。</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或许说，在一个尚不具备法治的社会里，言论自由本身就是个伪命题。就如当初蒋介石下野，由李宗仁代行总统之职，其所作所为令蒋公不满一样，我们把宪法中有关保障言论自由的规定“当了真”，自然也引起了许多人的不满。有些人认为你的声音属于“不和谐”的杂音，有损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有可能被亡我之心不死的反华势力利用，他们不希望我说，或者干脆就不让我说话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其实，这才并非是社会所需要的结果，大家噤若寒蝉，唯唯诺诺，一旦有“黑恶势力”吹几声哨子，就他们被蒙蔽，冲击瓮安县的国家机关；或是气愤不过，提把砍刀冲进闸北公安分局，捅死六名无辜的警察。在中央的要求中，还是希望老百姓说话的，特别是揭露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中央依靠的就是广大人民群众。据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新统计显示，2003年至今的5年时间里，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近100万件，查办职务犯罪的线索70%来自群众举报。该机关的一位负责人讲，“举报人是检察机关反腐败的‘同盟军’。事实上，很多案件被发现，其线索都来源于群众举报”。</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大打一场“人民战争”，这是中国共产党全面抗战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正是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共产党才夺得了政权，建立了人民政府。令人失望且愤慨的是，许多年来，得了天下的一些人大兴衙门作风，官场专制，不仅把群众拒于大门之外，为所欲为，而且无视民间之疾苦，对社情民意视而不见，渐渐走向人民的对立面。相当一些官宦腐败透顶，大搞裙带关系，大肆鱼肉人民，与民争利，动辄违法越权动用公器，打击残害“刁民”，使得百姓离心离德，不仅危及到了社会稳定，而且危及到了执政党的执政基础。</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历史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已有权利意识的群众不再心甘情愿做“顺民”、“愚民”，要表达自己的意见，要求社会事务的话语权，要与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说不，要与危害社会稳定发展的邪恶势力抗争，要与不依法行政、违法乱纪的官员斗争。6月26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12388统一举报电话正式开通的第一天，据称电话被打爆了。民众关注廉政建设，参与社会管理，表达“草民”的话语权，这不啻是一个好的征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谁倾听了群众的呼声，谁支持群众的合理意见，谁关心群众的疾苦，谁就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否则就会被群众抛弃。体现社会经济发展的高科技产物的网络，成了表达社情民意的最佳阵地，使那些时时“防民之口”的官员终于认识到，防不胜防的网络随时会“洪水泛滥”。重视网络的社情民意，使得网络充分为我所用，逐渐被官员认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据《长沙晚报》报道，株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平去年5月14日实名注册上网，在与网友交流过程中，不少网友反映了一些政府机关不作为、乱作为或其他腐败现象，杨平将其一一整理交由相关部门处理。由此，一些相关部门领导说，纪委书记上网让他们压力更大，担心单位出问题被网友“告状”。</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前几天，胡总书记上网20分钟，在国内引发了空前的政治影响和社会效应，也引起了世界各国媒体的广泛关注。很多境外媒体在表示“非常意外”之时，也不惜赞扬的笔墨，说“中国人的形象从来没有那么真实、那么透明、那么生动”。有评论称，“网络必将改变中国，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澳门日报》更是认为，除了看文件、听汇报、下基层等传统办法外，中国各级官员正在主动借助网络征询“草根”民意。“网络和其他方式一起，成为了连同中国高层和百姓的‘直通车’。”</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看来，网络是个好东西，让那些“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的官员，感觉到了压力，至少可以收敛一下，不敢明目张胆做坏事了，否则就有人捅漏子。如果纪委认真查处，或许一些官员的官位就要不保。由此而论，社会监督力量如果真正得到重视，发挥作用，对于所谓的依法执政和廉政建设不无裨益。</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由此而论，那些封闭网络，只要求用一个声音说话的某些人，是做了与中央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不当之事，无形之下也做了社会进步的绊脚石，行将成为人民和历史的罪人。</FONT></P>]]></description>
            <author>谈笑识鸿儒</author>
            <category>个人信件</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5xw.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06 Jul 2008 10:26:56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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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鲁靖要嫁范美忠的题外话</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5td.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鲁靖要嫁范美忠的题外话</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郭恒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鲁靖，这位“5·12”地震发生后，自动请缨赶赴灾区的抗震志愿者，历经生死考验从未退缩，被誉为“抗震美女”，最近在博客发了感慨:“嫁人就要嫁‘范跑跑’。”遭到了一些网友的抨击，直指她“臆断非灾区人民的良性（心）”。</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被称为“范跑跑”的范美忠，他的言论遭受网友的抨击，更遭到了时评家郭松民（网民称为“郭跳跳”）的当面谩骂。也是因此，使我看到了高扬“道德”旗帜的郭松民先生的虚伪，反而同情那位“不道德”的范美忠先生了。这不是说，我就认可“郭跳跳”的观点不正确，“范跑跑”的观点值得赞扬。而是从道德层面上来讲，如何认识真实的道德和虚伪的道德的冲突，是做真实的小人，还是做虚伪的君子，值得人们反思。</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嫁人要嫁什么人，这是鲁靖自己的事儿，他人质疑恐有干涉他人自由之嫌。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他人不得干涉。况且，鲁靖是从自己的亲身感受出发，认为“没有亲历过那场灾难的人，都没有发言权！”“在这个被谎言充斥的世界，‘范跑跑’是真实的。”
她的结论是，“真实的小人！远远好于虚伪的君子！”</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在这场争论中，有一个什么部的“发炎人”，指责“范跑跑”：“可以不高尚，但不可以无耻。”作为官方对外说话的嘴巴，把“范跑跑”自认为的真话认定为无耻，且用词如此涉及人格，应该说那个官员是“不无耻”的典型了。如学校收取学费和乱七八糟的其他收费奇高且涉嫌违法违纪，甚至有人涉嫌犯罪，他就不太认可。实际上呢，恐怕也只有他一类的官员，如吉林省的一位副省长，或有些高校的领导这么认为。前些天，因1200元的住宿费未交，来自绵阳灾区的海南大学二年级女学生小楠(化名)准备参加期末考试时，被学校“请”出考场。面对这等咄咄怪事，在这个号称人民共和国的社会，我们这些还是公民的人能说些什么呢？每年高考之后，都有因交不起学费被拒之大学门外的考生，也有家长被迫自杀或考生自寻短见的悲剧发生。我就此曾有评论，依据“规定”到什么部送审，就被扣发。据称，审稿这件事就是那位“发炎人”负责的。</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尽管什么部如此无耻，我倒不想说那位“发炎人”个人无耻，因为屁股坐在什么位置上，就决定了嘴巴子说什么话，并不见得言为由衷。作为个人的言论，我尊重他的权利，但不赞同他的观点，并不去涉及他的人格。但这种不让人说话的的做法，不能仅用无耻来对应了，应该加上几个字“空前绝后”。鄙人罗嗦了半天，无非就是想说，目前的话语权并非人人都有，真话也并非见容于社会。诚如是，能说是一种好现象么？</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抗震美女”鲁靖，她可不是那种借口到灾区而去变相旅游的官员，不拿曾到过灾区作为“要挟”社会的资本，一如她往日毅然赴灾区的勇敢，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感受，尽管不见得观点有多么正确，至少说明了这个“抗震美女”的美丽所在，她不仅善良勇敢，而且活得那么率性可爱。如果那些因被她“臆断了良性”的人们有什么委屈，认为她“出名”涉嫌炒作，大可不必争论，在此费些口舌，也到灾区去做做志愿者，那时再来反驳她的观点或许更有说服力。</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3">&nbsp;&nbsp;&nbsp;
我以为，言论的自由应是没有太多的限度的，只要不超越法律的规定，想说什么就该说什么。像那些不认可鲁靖观点的网友，即使是鲁靖本人也应当容忍不同的意见。当然，前提就是在行使自己言论自由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尊重他人没有限度的思想自由。个人的思想可以天马行空，为所欲为，就如鲁靖想嫁“范跑跑”一类的真话男人，别人可以说三道四，但无权干涉她的思想自由，更不可以依此论证出别人言论之外的思想。在这个不缺乏道德先生的时代，许多人会用文革的思维，能揣度出别人的“险恶”用心，动辄上升到“言论危害社会”的高度，指责他人不具有共产主义思想。</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3">&nbsp;&nbsp;&nbsp;在过去的两千多年，儒家思想一统天下，其他的思想多被划为歪理学说。其实，孔子也没想到，因为他的那些信条，让利用它的人折磨死了不少人。就如毛泽东说他的那些学说也就是影响了北京周边的一些地区，孔子也没想到他的学说还有那么大的影响力。我不是说孔子的思想不重要，只是还想说信奉上帝和鬼神也无妨。一个人只要心地善良，真诚待人，认真做事，不强迫他人也必须信奉上帝和鬼神，且不拿这个做些“无耻”的事情，足矣。</FONT></P>]]></description>
            <author>谈笑识鸿儒</author>
            <category>个人信件</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5td.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06 Jul 2008 05:54:39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5td.html</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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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萨科齐们来不来并不重要</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4vt.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萨科齐们来不来并不重要</FONT></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郭恒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几个月前，由于法国总统萨科齐干涉中国内政的言论，加之奥运圣火在巴黎传递的遭遇，向来是中国在欧洲最好的伙伴的法国，招致了中国人的厌烦，先是抵制他们的家乐福在中国的公司，后是中国游客对法国敬而远之，中法关系虽不至于到了天寒地冻的地步，也算是降至了两国建交以来的冰点。</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最近，这个大嘴巴先生又大放厥词，说什么“中国政府和达赖谈得好，我就考虑去北京参加奥运会”。其实，我国政府和达赖的矛盾并不是宗教、人权之类的矛盾，而是维护祖国统一还是分裂祖国的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也是涉及国家的主权的原则问题。他拿达赖这个西藏昔日最大的农奴主来说事儿，似乎找错了对象。</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饱受外来帝国主义的欺侮，对昔日的帝国主义国家心有余悸。这次萨科齐的一系列表现，使人们想起了祖宗们被迫赔款割地丧权辱国的过去，已经站起来的中国人民不可能也绝对不会忍受屈辱，利用自己的方式反击，哪怕是比较激烈的方式反击，在情理之中，也是不可避免的。</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我不是法国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拿出席不出席奥运会开幕式作为要挟呢？奥运会是全球人民四年一度的体育盛会，不与政治掺和是奥林匹克的一个原则，也是各个国家奥委会的共识。至于萨科齐及其他国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脑出席不出席奥运会开幕式，应该是与我国无关紧要的事情。来了都是客，我们尽尽地主之谊，好好款待一番。不来呢，那是他们的自由，但是要拿中国的事儿来说事儿，就令人讨嫌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这次外交部的表态，由各国的奥委会邀请他们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出席奥运会开幕式，把球给他们踢回去，是高度的智慧之举。来与不来管我屁事儿，我是出来打酱油的，用在此再恰当不过了。看来，政府有时候还是很注意学习民间的大智慧的。</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不过，奥运会毕竟是在咱们国家举办的盛会，人家能拿一些事儿来说事儿，虽不至于说明谁是谁非，但也昭示了国与国之间尚存在不同的价值观。我们应当承认，在许多方面，我们欠缺的东西太多，比如人权保障、民主政治、法治理念，他们有我们需要学习的地方。尽管他们有时候要挟的手段比较不够高明，但我们就此作为一面镜子，改善国家政治中不是现代国家应有的一些问题，或许还是有益的。</FONT></P>]]></description>
            <author>谈笑识鸿儒</author>
            <category>个人信件</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4vt.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03 Jul 2008 13:05:07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4vt.html</guid>
        </item>
        <item>
            <title>政府形象将因“华南虎”处理结果丧失殆尽</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439.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政府形象将因“华南虎”处理结果丧失殆尽</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郭恒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据媒体报道，在陕西省政府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大会上，陕西省委</FONT><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在总结“华南虎照事件”时，多次引用网民调查数据，断言网民对他们的结论“总体上予以肯定”。他的依据是，从6月29日华南虎调查情况通报后，截至6月30日13时，该省政府通过对雅虎中国、国内门户网站的统计，共有6596人支持通报会内容，2908人反对。</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看来，赵副省长所谓的“总体上予以肯定”的说法似乎是有证据的。但是，我很认真地浏览上述网站，从网民的留言中和媒体针对此事的评论中，却没有得出这一结论。“华南虎真假与我何干，我是出来打酱油的”一类的回答，是否也计算在“总体上予以肯定”之列，否则很难得出上面那个结论的。</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
《人民网》是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的网站，应该不会特别到不和中央保持一致，那些亡我之心不死的敌特分子谅他不敢到那里自投罗网，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不明身份的一小撮儿也不至于到那里扎堆儿。《人民网》显示出来的网民的反映，应该是相对比较权威的标准。该网有一栏目，叫做“华南虎事件始末追踪”。在那儿，你会发现网民对陕西省的处理结果的评论几乎众口一词，如：“处理结果出来了，才感觉真的是让人强奸了。”“可以怀疑农民，不敢怀疑公务员。可以怀疑林业局，不敢怀疑公安局。”“盛世国虎?是老农民造的?离奇。”“可怜的老周啊，你就全招了吧！如果你开口让那些政治骗子死无葬身之地，我还承认你是农民的好儿子。咱不能叫人家折腾死了白死。”</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其实，浏览各大网站，凡是涉及“华南虎照事件”的，目前所见，怀疑之声不减反增，只是极少数留言不是直接针对陕西省政府结论的，这大概算是对陕西省政府的支持了？如：“‘华南虎照事件’是网络媒介坚持客观公正的正确导向的胜利！是全国网民的胜利！”“降龙伏虎,真相大白，陕西省公安厅功不可没!一张假虎照，13名政府官员被处理，值得各级政府部门反思。”也许我还没发现，就如陕西省政府说还没发现有人参与华南虎照造假一样，网民主流意见会赞同陕西省政府对此事件的说法。</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陕西省政府的这位副省长也认同网民的看法，“华南虎事件的发生是政府的公权力轻易地为造假者开了绿灯，从而造成非常坏的影响。”在此的“轻易”一说，只是对所谓的造假者而言，是有选择的，带有主动性。我们不禁要问，面对公众连续9个月狂轰乱炸式的质疑，政府的公权力就那么坚如磐石，特别是去年年底，国家林业局要求陕西省林业厅组织对华南虎照进行鉴定，到今天半年多的时间过去了，陕西省林业厅为何就那么“轻易”地无视抗中央职能部门的要求，又为何不“轻易”地组织鉴定了呢？为何其前那么“轻易”，其后又那么不“轻易”呢？</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政府是否依法行政，其中的程序很重要，其中的效率也很重要。就这么一件事，一天就能了结的问题，拖了9个月，还在大言不惭地教训别人，甚至掺杂表扬与自我表扬的说法，视而不见新起的质疑，还说什么“总体上予以肯定”，似乎缺乏公信力。在我看来，陕西省政府的一些官员，仍是坚持无视网民主流意见的官僚主义，不排除官官相护、糊弄舆论的嫌疑，也打算在违背民意、坚持错误的道路上走下去。</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民意不可违。在现代法治社会，民意这个玩意儿很有意思，政府顺应抑或违背民意，是体现一个政府到底是人民的政府和法治的政府，还是官僚的政府和专制的政府，很重要的也是最直接的风向标。实事求是，依法行政，是人民政府的应有之义。如果说，为了自己的需要，选择性的拿民意说话，甚至强奸民意，这样的政府就不能够代表人民，必将被人民抛弃。</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汶川大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人的亲民之举，胡锦涛、温家宝不顾66岁高龄仍亲临灾区，各级政府官员与民共苦，不仅赢得了全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的好评，尤其是大大提升了政府的形象，获得了全国人民空前的高度拥护。那时网上所见，几乎全是毫不吝惜的赞誉之声，心情舒畅之言，真正形成了官民同呼吸共命运的大好局面。</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但是，由于陕西省政府对“华南虎照事件”的表态，那种所谓的大好局面犹如昙花一现，转眼之间变成了指责、谩骂、质疑之声。看起来，陕西省政府似乎是在为了维护政府的形象，实际上是在进一步败坏政府形象。这也不能说，陕西省政府的一些官员有意为之，而是长期的专制体制下成长起来的一些官员，以他们的惯性思维和常态的作为，站在政府的立场上看待问题和处理问题时，往往自觉不自觉地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不是检讨工作中的失误，不是试图取得人民的信任、理解和支持，而是强词夺理，给自己开脱罪责，不能客观地对待大多数民意的反映，动辄拿“反华势力利用”和“黑恶势力操纵”说事儿，祭出大棒予以威吓。</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陕西省政府欲把“华南虎照事件”平息的做法，涉嫌强奸民意。联系陕西省政府在前的态度，再看现在，只把“周老虎”这个老农民一人关起来，为那些或许为虎作伥的官员乃至所谓的专家开脱罪责，就是想把他们拟定的结论作为所谓的真相，尽管说“还没有发现”其他人参与所谓的造假，就如“华南虎照事件”初始，他们有些官员拿脑袋担保一样，尽管信誓旦旦，或许也就是他们自己相信这个所谓的结论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赵副省长说，“还没有发现”其他人参与所谓的造假。9个月我们都等了，再等9个月也无妨，只要政府的公权力不“轻易”为新的系列造假行为开绿灯，哪怕等上几十年。只是，我怀疑那时的赵副省长一类身份的人还有没有话语权，全国人民有没有这个耐心跟他们玩“猫捉老鼠”的游戏。</FONT></P>]]></description>
            <author>谈笑识鸿儒</author>
            <category>奇闻逸事</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439.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01 Jul 2008 11:05:38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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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把“周老虎”关起来应不是最终结论</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3ep.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把“周老虎”关起来应不是最终结论</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郭恒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周正龙被逮捕了，罪名是涉嫌诈骗罪。</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把“周老虎”的画皮剥下来，还原事实真相，是许多尚有正义之心的人的想法。可是在此时，我不仅没有著名植物学家、“打虎派”首领傅德志那种“真相大白、大快人心”的心情，反而觉得陕西省公布的处理结果不尽人意，并不是我认为的正义层面上的胜利。</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华南虎照片事件”从开始就是一个没有悬念的笑话。如果没有这么一档子事儿，50多岁的这个农民兄弟可以靠自己的双手，即使勤劳不能致富，也可勉强混个温饱，在默默无闻中安享晚年。可是，他却另辟蹊径，类似《史记》中那些声称在蓬莱仙岛能够找到灵丹妙药的方士，折腾得轰轰烈烈，也把自己折腾进了局子。</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据称，陕西省在对“华南虎照片事件”
处理中，也对13名相关公务人员工作作出了“严肃”处理。所谓的“严肃”，就是记过、免职，只有一人被开除公职。其中，当时跳得挺欢的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被行政记过，并被免去副厅长职务；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被撤职。有媒体报道称，了解到自己被免职的消息后，“朱巨龙已经开车出门吃饭，语气轻松地表示：‘接下来还是(要)开心生活，开心享受。’”而自称“热情超过了理智”的关克不愧是搞宣传出身的，以一种“不知者不为怪”的逻辑思维，在不痛不痒地骂了自己几句之后，一个劲儿地给自己狡辩，似乎他忘记了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杀气腾腾，挥动大棒，以“文革”的口吻质问——“谁在为我们的英雄脸上抹黑”？</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从陕西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的结果看来，似乎是始作俑者周正龙把省和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一些工作人员给骗了，也就是说，所谓的“华南虎照片事件”由周正龙一人操作。从法律层面上讲，也就是一个周正龙该为“华南虎照片事件”负了法律责任。周正龙是否是涉嫌构成诈骗罪，我还有不同的看法。同时也在怀疑，是否定一个不准确的罪名，将来也把深陷法律泥潭的周正龙捞出来呢？事实是怎么一回事儿，我也不知详情，但敢断言，事实恐怕不会如陕西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说得那么简单。</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3">&nbsp;&nbsp;&nbsp;
众所周知，“华南虎照片事件”被质疑造假之后，国家林业局和陕西省林业厅明显且公然对抗质疑。陕西省林业厅“积极主动”地组织了相关专家对照片进行了鉴定，其结论是肯定了照片为真实的说法。这些相关专家是与研究动物有关的，却没有一个人是研究华南虎的，就如找个兽医给孕妇会诊一样，其专业性和权威性可想而知。实际上，这些人也收到了主办方陕西省林业厅的礼金。论说，这个事件的真假，只要到所谓的拍摄老虎的地点进行模拟，也就是刑侦学上的还原现场的方式，即按照周正龙的方式对拍虎过程进行还原，看看周正龙是否能够拍摄出那样的照片，就会比较直接地得出一个初步的结论。令人遗憾的是，陕西省林业厅没有这么做，没有还原事实真相，给社会一个明确的交代，维护岌岌可危的政府形象，而是伙同国家林业局，一次又一次地投入了的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所谓的考察，花了纳税人的一笔又一笔不该花的银子。说白了，这种考察就是希冀找到华南虎的蛛丝马迹，企图掩盖“华南虎照片事件”造假这一事实。在此也只有一个可能，至少陕西省林业厅的一些官员在当时就知道，华南虎照是真是假。</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不是瞧不起什么人，我确实不敢相信，那个大山里的农民，在电视镜头前疑似精神病的思维和表达方式，会把“华南虎照片事件”做得那么“到位”——面对全国乃至国际舆论的质疑，国家林业局替他背书，陕西省林业厅替他打保票，更有关克之流公然奉他为“英雄”。如果说，这就是最终结论，我实在不敢苟同，但可以断言，陕西省政府的说法只能说是目前的，不可能是历史的。他们不可能永远把真相掩盖下去。因为周正龙的个人能力、造假的水平还没到那个层次上。如果说那些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没有参与造假，只是职务上没有尽职的话，也将如“华南虎照片事件”本身一样，又是一个留在历史上的笑话。</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3">&nbsp;&nbsp;&nbsp;
坊间的说法似有另外一个版本，在华南虎照曝光的当初，绝对的知情人就已曝料，华南虎照本身就是一个阴谋，周正龙只不过是这出阴谋大戏的剧情需要不可缺少的角色。如果不是周正龙被选中，或许就是王正龙、李正龙被选中，这个不具有特定性的角色是根据“编剧”和“导演”的需要，而不是这个农民的异想天开。这出大戏的预想效果，按照“编剧”和“导演”的打算，是在镇坪县设立“华南虎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财政拨款一千万元。</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3">&nbsp;&nbsp;&nbsp;
似乎后来的政府作为，也印证了这一说法。陕西省林业厅就此给国家林业局打了报告，镇坪县也在进入县城的入口立起了“华南虎”的招牌。这难道是周正龙的所作所为么？陕西省政府所谓的结论很难经得起推敲，犹如在前国家林业局和陕西省林业厅的说法一样，是在侮辱全国人民乃至全球人民的智力。</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3">&nbsp;&nbsp;&nbsp;
今年3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出了个“吴老虎”。该县一家公司在石牛寨山上放出一只马戏团的东北虎，由平江县电视台记者吴华拍了录像。此事一出，湖南方面迅速查处，把一个利用老虎忽悠旅游热点的造假事件揭露了出来。结合“吴老虎”和“周老虎”的不同对待，使人不得不多一些疑惑，要排除“周老虎”的政府背景，我找不到说服自己的理由。陕西省的新闻发布会对此没有明确，必将又要引起政府诚信的老话题。我认为，在此话题之外，或许那些真正涉嫌“诈骗”国家财政拨款的疑犯，将要逍遥法外。照此说来，在法律面前官与民的平等打了折扣，一切责任由周正龙一个人扛起来，似乎还是个冤假错案了。</FONT></P>]]></description>
            <author>谈笑识鸿儒</author>
            <category>奇闻逸事</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3ep.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29 Jun 2008 16:35:38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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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网络“草寇”在招安之后的隐忧</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0d5.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网络“草寇”在招安之后的隐忧</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郭恒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网络，在这几年发展之快，可谓突飞猛进，也成为各方民意表达最直接且有效的途径，任何草民借助一台电脑就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使得长久以来为所欲为的达官权贵们，一手遮天的那种日子渐成梦想。</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也正是网络凸显了民意，草民可以对官员、官场乃至体制说三道四，使得一些惯用阶级斗争观点“代表人民”的宣传部门，乃至一些“永远正确”的地方官员，视网络为仇雠，不仅发出了“网络搞乱了人们的思想”的奇谈怪论，而且使出各种手段严控言论，动辄删帖，封闭网站，甚至祭出血腥大棒打压。似乎，“替天行道”的网络也处在风雨飘摇之中。</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视察《人民日报》，提到媒体应当“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要求媒体“要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和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在此，反映人民心声、通达社情民意不再被视为洪水猛兽，而是要摆在与体现党的主张、坚持正确导向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了。同时，互联网也被认为是“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提出了“必须加强主流媒体建设和新兴媒体建设，形成舆论引导新格局”和“把握媒体分众化、对象化的新趋势”的主张。看来，网络力量将面临被招安的考量。</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对传统媒体而言，尽管大家不能说，其实谁也明白，多是体现了党的主张和坚持了正确导向，至于反映人民心声、通达社情民意，除个别都市媒体外，绝大多数媒体，特别是所谓的中央主要媒体，报道此类问题或是重大事件要发“新华社的统稿”——那个什么部常常以明传电报或电话通知的形式做明确且具体的要求。照此看来，即使说反映了人民心声、通达了社情民意，也是经过过滤，有所取舍了的，或是被钦准了的，不能算是真正意义的人民心声和社情民意。</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这次讲话，显示出了允许媒体适量开放的胸襟，要把“公开透明”形成制度。作为一个媒体人，深知其中的酸甜苦辣，以往的担忧尚在心头，这方面的立法至今尚为空白，而在政策把握的尺度上人为的因素仍起着决定的作用，一些个人的喜好还是悬在头上的利剑，人们说话的权利还被打着折扣。也就是说，有了好经，就担心有歪嘴和尚来念。</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无序”的网络被招安后，是否也面临着有序的整顿，从宣传管理部门乃至网络管理者自身，加大监控力量和监管力度，把网络也净化成“天下形势大好”呢？这种担忧也不是无稽之谈，从个人博客被删除文章就可窥见一斑。一是管理部门一向不希望出现不同的声音，二是管理者本身也求生存，不想让一些人坏了网络“清名忠义之事”，甚至为了邀功请赏，也或有不惜把李逵牺牲掉的可能。</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我以为，立法应为当务之急。</FONT></P>]]></description>
            <author>谈笑识鸿儒</author>
            <category>个人信件</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0d5.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22 Jun 2008 06:42:32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a0d5.html</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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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奴颜婢膝嘴脸的背后的反思</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yqb.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奴颜婢膝嘴脸的背后的反思</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郭恒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我祖居山东，为齐鲁大地的儿子。我不仅爱那条黄河和那座泰山，且以生养在孔孟之乡而自豪，尤其以那儿的优秀文化传统和山东大汉耿直、厚道自夸于他人。这些天，再论此说，我不是那么理直气壮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这些天，有好几位友人问我是否认识王兆山。我不仅不认识他，甚至在前未曾听说个这个名字。本来，我是要回避此话题的，不是为避山东人的讳，而是觉得没有过多的说道。实在地讲，我早就读了王兆山的诗词《江城子·废墟下的自述》，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更多的是不理解他这个所谓“自述”的目的。</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我与山东文化界不是那么熟悉，像贵为作协副主席的王兆山，诗词中不是总理就是主席，眼中不见得何谓草民，咱登不上人家的府衙，自然也攀不上人家的高枝。看来，就是我想攀龙附凤，也难有共同语言。王副主席言谈动辄不是鬼就是神，嘴中所说不是人间之语，只能能与鬼神“通灵”，我们也没有沟通的基础。咱也只好敬鬼神而远之。</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打开网页，眼中所见多是抨击王副主席诗词之言，很多人认为那是奴颜婢膝的表现，也有人解读为“诗歌的合理想象”和“革命的浪漫主义”创作。我倒不太苟同。王副主席难道仅仅是有一副奴颜婢膝者的嘴脸么？可能他自己也不这么认为，或许目前还很郁闷，本来要为莺歌燕舞的太平盛世歌功颂德的，却落了个被世人痛打落水狗的下场。至于合理想象到有党国领袖关爱，地震遇难者死得心甘情愿，在坟头还欢呼奥运，恐怕不仅仅是“巫师”的把戏了。我倒觉得，王副主席的“革命性”还是其诗词的本质。无独有偶，也是文化界的所谓名人余秋雨，与王兆山沦为难兄难弟，他的博文或许就是一个例证。余大师以一篇《含泪劝告请愿灾民不要被利用》的博文，惊了天地，泣了鬼神，把灾民一些合理的质疑和要求解读为与“别有用心”的反华势力唱和，在“革命性”上就更为突出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巫师也罢，显示其依然革命也罢，在我看来，其实两位（或许更多）体制内的文化人还是比较真诚的，也不见得他们对灾区的惨象麻木不仁，只是他们自觉不自觉地跳了出来，站在他们惯性思维的角度，说了他们认为应该说的话。这是他们个人的言论自由，我们应当予以尊重。但尊重他们的权利，并不等于认可他们显示其革命的说法，我们需要反思的是为什么在此时刻，这些人会自觉不自觉地跳出来，大放大家认为不合时宜的厥词。</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只要看看这些人的过去，就不难发现，他们在此时刻说什么恶心人的话也算正常了。余大师在年轻时候曾经“很傻很天真”，做过“文革”时期的上海市委写作班子的打手，后来居然在清算“四人帮”的流毒时毫发未损，再后来就成了“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国学大师，一直过着名利双收的好日子了。有人说，见人说人话，见狗说狗话，是那个时期的一些所谓文人的求生之道。在合适且恰当的时机，窥探出别人言行的动机，扯上纲线，区分出颜色，为党国分忧解难，以表示自己的忠心，作为上位的阶石，也是那个时期过来的一些具有高度政治觉悟的文人的通常手段。这个王副主席的历史咱们不清楚，看年龄和简历来说，也应该是从那个时候混过来的，也许深谙此处世之道。</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自古以来，文化人就是多姿多彩的，有为民请命的，有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有不摧眉折腰事权贵的，也有奴颜婢膝甘做走狗的，甚至有人还主动去做疯狗咬人的。客观地讲，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文化人居多，甘做走狗和疯狗的也不在少数。细究起来，就是有那个大的社会环境，皇恩浩荡惠及的多是这些“狗”式人物。不折腰低头的文人，不是头断，就是被打入冷宫，或是被划为尚未改造好的行列，采菊东篱下也算是比较理想的出路了。记得在那个春夏之交之后，什么主管新闻的一位什么人就说过，养狗是用来看家护院的，可以向主子叫唤几声，但要咬主子了，就要被关起来。由此看来，向主子摇尾乞怜，尽管有时候主子或许也很反感，至少也可以避免被关起来的厄运，说不定还能讨得上几块骨头。</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这次地震，确实很震撼人心，那些灾民和子弟兵的表现让人动容。但是，目前我们所见的都是这些动容的表象了。反思这次地震为何造成这么大的损失，惨死了这么多年幼的孩子，也就成了忌讳且是不许说起的话题。那些“做鬼也幸福”、“往生者全都成了菩萨”诸如此类的说法出笼，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在打狗的同时，也要反思这些怪相，或许比单纯喊打更有意义</FONT>。</P>]]></description>
            <author>谈笑识鸿儒</author>
            <category>奇闻逸事</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yqb.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Wed, 18 Jun 2008 06:35:25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yqb.html</guid>
        </item>
        <item>
            <title>“范跑跑”事件的道德要求与责任意识</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x9g.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font STYLE="FONT-FAMILY: 幼圆">“范跑跑”事件的</FONT>道德要求与责任意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郭恒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这几天到了南方几个城市游走，也见了媒体和法律界的几个朋友，论及这次地震中出现的一些事情，大家也不胜唏嘘，其中最为争议的就是被嘲讽为“范跑跑”的范美忠事件。</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在前，对于作为一个教师的范美忠的个人言行，我是不赞同的，但也找不出什么强有力的理由加以驳斥。因为，如果让我置于一个教师的位置，在地震突来之时，我能不能冷静到指挥学生疏散，且理智到不让自己跑出去避险，至今我也不敢说这种大话。</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偶然间，在酒店看到了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时评家郭松民与范美忠对阵叫骂。说实在的，从道德的角度来说，我不可能认同范美忠；但看到了这个节目，郭松民那种以道德先生自居的派头，凌气盛人的霸道语气，又让我实在不敢恭维。只看了十来分钟，我就不勉强自己看下去了。思考之余，不得不承认，我虽然不赞同范美忠的做法，但用道德的高标准对他大打鞭挞，我还是很不赞同的。</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作为一个多元的时代，思想也应该是多元的，不该整齐划一。人的求生本能，或许就是人性最原始的表现。就如范美忠的跑，他为了求生，采取了积极主动的行动，在地震发生之时及时逃离了教室，避免被压在废墟之下，我们不能说他错了。如果说他有错，就是没有尽到作为教员的责任，没有及时地招呼学生，指挥学生疏散。更甚者，他不该把北大的自由意识发挥到了社会上，在自己的博客中大谈自由，不乏对自己落跑沾沾自喜的言辞。毕竟，这个社会还要讲一些集体意识，组织观念，特别突出个人意识，卖这种乖，似乎不合时宜。</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地震来了，作为教师是否应该不跑，直到全部学生都疏散完毕？陕西省勉县教育局规定在高考期间，监考老师在余震发生时，要保证将全部学生疏散完毕后才能离开考场，违反规定的，将给予停职或开除的处理。论说，这一规定没有错，但细究起来，此规定又似乎不那么正确。在此，勉县教育局加大了监考教师的责任要求，或是说把一种道德标准以责任标准予以规范了，咋说要求也是高了些。</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我很赞赏这次遇难的一些教师。特别是德阳市东汽中学遇难教师谭千秋，在危难时刻把死留给了自己，把生留给了自己的学生，让人动容且感慨。他不仅是教师的楷模，也是所有人的楷模，理应受到人们的赞誉和社会的肯定。但如果说，所有的教师都应该像谭千秋那样做，否则就是没有尽到责任，就是遭人唾骂的“范跑跑”，未免也有些过分。毕竟，废墟下埋了那么多学生，他们的任课教师并没有都坚持到最后，有很多也在危险时刻逃命了。关键就看他们有没有尽到教师应有的责任。</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不管是否是教师，就是作为一个个人，也应该有责任意识，不可以无视责任而肆意妄为。如果面对生死，要有责任选择的话，这些责任首先体现在法律的规定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民的个人义务；其次是特殊职业的特别要求，在其位要有其责，如船长、飞机驾驶员、汽车司机等；再次就是作为一个人与生俱来的特别责任，如子女对过父母、父母对子女的责任。至于其他的，应当认定为道德的要求。</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古时有种说法，叫做“从井以救人，解衣以活友”，弘扬的就是一种高尚的道德，也是我们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精髓之一。而在国外似乎还有一种说法，为了自救而迫不得已杀害他人不为罪。在记忆中，好像是一艘轮船遇险，在漂泊多日之后，大家商议自救的方式，竟然是杀死同船体弱多病的人，后来他们得救了，法庭不认定那些人的行为是犯罪。与其是都死掉，倒不如存活有希望活下来的人。这看来似乎很不道德，但也是另一种人性的彰显。在论及一个事件的是非曲直而不得的时候，现有法律的规定应该是给予最终结论的界限。</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有篇很有名且也很有争议的文章，讲的是汉奸和犹奸的命运问题。其中讲到的一个人名叫布劳特，他担任“犹太人自治会”的警察局长期间，为了博得德国人的欢心，有意多送犹太人到死亡集中营，是间接杀人犯，以色列最高法院最终判决布劳特无罪释放。以色列法院的法官是这样解释的：“求生是人的最起码本能。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而出卖组织、出卖朋友、出卖他人，尽管是一件不值得提倡的非道德行为，但也不能构成犯罪。我们处罚罪犯时，必须把我们自己也放在同样的环境来设身处地的考虑问题。当时如果布劳特不与德国人合作，那就意味着放弃‘生’的机会而选择‘死’。假如我当时处在布劳特的位置，我也同样会选择‘生’的机会与德国人合作。我们不能要求别人做到我们自己不能做到的事。”</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当然，这种解释在我们这个有自己价值观的文化中是难以被认可的，从我们对汉奸、叛徒以及被俘人员的处置就可以得出结论。但是，一味儿的谩骂，缺乏理性乃至合法的分析，是否也缺乏人性化的因素了呢？如果“我”处在那个选择“生”与“死”的关键时刻，每个人对自己都应该有一个比较清晰的判断。但在对待别人时，是否设身处地加以思考了，有无责人太严的嫌疑呢？唱高调历来是这个浮躁的社会的弊病，在台上大谈廉政，而在台下疯狂敛财的所谓的公仆还少么？真诚、客观、宽容，应是谈论这个事件的基础所在。</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我们应该宣扬一种精神，比如道德的楷模，比如雷锋式的英雄人物。但高尚的情操不是所有的人都具有的，任何人不可以用道德的高标准去苛求他人。高尚的道德情操，需要自身的历练，也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记得鲁迅先生说：“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身不用礼而望礼于人，身不用德而望德于人”，动辄以忠烈的尺度要求别人，这是封建礼教的毒害，也是这个社会的通病，也是令人感到最悲哀的事情。古人说：“君子攻其恶，无攻人之恶。”也就是说，人要反省自己，而不该说道别人的过失且妄加评论。</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font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2312">“范跑跑”事件之所以引起争议，关键是善良的人们不能接受那么多年幼的生命被地震吞噬了，而作为教员的范美忠在极端自私行为之后，否认了自己作为教师应有的责任，不仅不检讨，进而在道德层面上走向了反面。指责他，是每个人的自由，但</FONT>在这个不缺乏道德先生的时刻，在挥动道德大棒的时候，我们应该先要扪心自问：“我做到了没有？”没有反思的谩骂，断章取义的指责，徒生的只是另一种道德的沦丧。</FONT></P>]]></description>
            <author>谈笑识鸿儒</author>
            <category>个人信件</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x9g.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15 Jun 2008 09:30:28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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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王石“捐款门”与企业的社会责任</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tlh.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王石“捐款门”与企业的社会责任</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郭恒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这次汶川地震捐款，房地产大鳄王石的万科初始捐款200万元。面对公众的质疑，这位成功的企业家犯了一个低级的错误，不仅为自己的言行狡辩，尤其在举国面临灾难之时，没有很恰当地理解什么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出言理智得看似有点儿冷血。后来，尽管他们捐款一个亿，但网民们似乎不领情，封杀之言充满网络，业已冲击到了这家企业的股值。</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目前，我们再说企业和个人捐款的问题，似乎较前有话语的自由环境。当初，在我看来，就捐款这件事，多少出现了网络暴力的现象，一些人借用网络的自由平台，挥动大棒到处打杀，也并不全是负责任或是没有超越法律限度的言行。反伪科学的司马南，组织一场友人聚会，筹得善款230多万元，他自己也捐了5万元。网友在他的博客上的留言，不乏讥讽和谩骂之词。我不知道，那些讥讽和谩骂的人是如何想的，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其中有人绝对是在网络上骂街撒泼，缺乏基本的道德约束。他们躲在暗处，冷枪暗箭齐发，伤及他人的同时，也让人们看到了貌似公允却是丑恶的嘴脸，尽管大家不知道他是谁。</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再看王石的万科，单论捐款200万元已是不少，在目前国内消费水平和收入水平上讲，咋说也是个大数字。我想，王石和万科绝对想不到的是，这次捐款非同以往，捐款的多少不仅是体现爱心，而是上升到了爱国的层面上，也成为检验一家企业是否具有社会责任的标准。面对港澳同胞的大手笔，王石和万科成为靶子也是在情理之中，更何况他王石还去引火烧身，在博客里畅谈不合时宜的感想。现在看来，王石的观点也不能说是全错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冷静地分析，企业是为了经济发展，还是为了社会公益，似乎要客观地看待。也就是说，一个企业做公益事业的底线在哪里？在一个有序的社会里，热衷慈善是企业的回报社会的常态行为。简单说来，国家要有严格管理的机构，监督善款善物用到刀刃儿上，杜绝侵占、挪用、克扣、浪费乃至贪污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由于监督不力，也由于引导不够，或是上述他国忌讳的行为的存在，也是我国的慈善事业不很兴旺的症结所在。</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今天就见报道，据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司长王中信介绍，目前已发现一些关于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违规违纪行为。在前也有消息说，本来捐助灾区重建一所学校仅需两三百万元，而有些地方开价就是上千万元。如果此事属实，大概无异于明火执仗的抢劫了。作为一个个体，我们自己的这次捐款被他人挪用甚至挥霍了，下次再捐款的时候，谁的积极性还会如此一直高涨呢？我看未必。</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其实，献爱心不该是强人所难的事情，也不该是组织等同划一的行为，更不该是用来招摇的政治秀。任何人要看客观条件，就如跳水救人，自己首先要会游泳，或是力所能及地施以援手。对企业而言，在依法纳税之后，要体现回报社会的责任心，在特殊时期可以有特别的举措，但不要不理智地做出有可能导致企业自杀乃至被逼自杀式的举动，面上赢得了什么赞誉，事后欠银行一屁股债，关门大吉，最终还是损害了国家乃至社会的利益。特别强调的是，国有企业的捐款更应该有严格的程序，不能把国家的财产用作个人的作秀上，要捐款也应该是上缴国家税款之后的属于企业自留的利润，且不可以是用作生产的资金。</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我想，公众不依不饶的言辞，指向的是王石一类的房地产商，说白了，也就是一种社会不满的情绪，在这次捐款门事件中宣泄向了王石。目前社会矛盾较为突出，物价节节攀高，在表面的繁荣之下，潜藏着严重的社会危机。就如房价，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飙升，短短两年多的时间，在大中城市就翻了一番，沿海城市和经济比较活跃的城市，甚至翻了两番。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面临考验。城市房屋大量的建设，可是大多数老百姓却只能望“房”兴叹。住房已成为这个时期新三座大山的一座。那些捞足钱的开发商，似乎说他们的所得是应得的，但论证起来，他们却是利用了公共资源、银行贷款，也不排除一些人是官商勾结，发了社会资源的大财。有哪个房地产商敢说自己没有政府背景？因此说，“不明事理”的老百姓认为，房地产商发的是不义之财，在国难当头之时，房地产商不积极地尽应尽的社会责任，是万万不该的。社会有如此的成见，王石还在卖乖，被炮轰也是在情理之中的。</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王石的万科该不该封杀，我认为应该交由市场自由的选择，而不是使用网络暴力手段，对他们个人和企业大打鞭挞。或许，他们后来又捐款一个亿的目的不纯，或是为了什么企图，但实际上这笔钱他们承诺了。一个亿，无论咋说，都很不少了。国内大大小小的房地产企业如果按照业绩来排行，比照万科捐款的数额，尽管万科是牵着不走打着倒退，不很情愿地捐出去了这么多，那些不情愿的企业要捐的话，又会是多少呢？诚如是，大概不止目前的400多个亿了。照此说来，放万科和王石一马，选择宽容，允许人家犯错误，也允许人家改正错误，或许还是一种美德的体现，且不可以把社会矛盾转嫁到个别企业和个别人身上。毕竟，王石和万科都尽了社会责任了。承担社会责任，占主导地位应该是政府，企业也好，个人也好，只能是辅助。这点切切不能含糊。</FONT></P>]]></description>
            <author>谈笑识鸿儒</author>
            <category>个人信件</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tlh.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07 Jun 2008 08:47:41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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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悲情使人难以入眠</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sbw.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悲情使人难以入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郭恒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这段日子，笼罩在心头的的只有一个“悲”字，从汶川发生地震的那天开始开始，何谓快乐似乎就感觉不到了，满眼是崩塌的校舍，死去的孩子，和他们父母撕心裂肺的哀嚎。</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在发生地震的第一个周日，我曾有质疑校舍质量问题的文字，呼吁国家在校舍、医院等公共设施建设方面要有特别的立法，后来因有那个什么部的招呼，除我之外，可能还有许多人，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去冲淡正在弘扬的主旋律。在多灾多难的日本，人们在地震之后的避难场所就是学校。这次汶川地震倒塌的校舍，如果按行业或系统比例来划分，恐怕不是最低的，因为没有倒塌的学校就那么几所，新闻媒体已几乎报道了几遍或十几遍。</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据称，后来四川省教育厅归纳校舍地震倒塌的原因，除去归于天灾，这次地震超过了预计强度，校舍难以抵御如此强烈的地震外，其他就是挺有意思的说法了，如：学生上课时集中在教室，楼面负荷大，疏散时又集中在楼梯间，这些走廊、楼梯相对来说是建筑比较薄弱的，所以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只字不提或许存在的质量问题，似乎学生逃难也是造成校舍发生倒塌的原因了。有位部队的朋友斥四川省教育厅“真很无耻”。我倒觉得军人说话比较文雅了。作为一省的教育行政管理机关，如此归纳校舍倒塌的原因，在我看来，不仅是在为地方某些即将涉案的腐败分子和犯罪分子开拓罪责，也在擦他们自己不干净的屁股。我这也不是无稽之谈，该省该厅的一些官员就不怎么样。前些年，国家在四川建设远程卫星教育等项目的拨款，是否都经得起不做假的审计么？</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其实，在灾难面前，除去勇敢地面对，还是勇敢地面对，不仅面对灾难的现实，还要面对引发灾难的问题。这样不是和什么人过不去，而是防止以后还有什么人存以侥幸心理，干出更加惊天动地的“伟业”。所谓的社会不公，正义不能伸张，就是表现在政府除去作秀外不能担责，是非不分，执法的弹性较大，为姐夫舅子的需要随意伸缩，睁着眼说瞎话。或许，这就是流氓政府或是流氓官员的嘴脸。</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nbsp;6月3日，安徽省淮南市的谢佩军来电，不无失望地指责安徽省有关机关“制造了一个阴谋”。此案我曾参与采访调查，草成一文《在淮南，这起犯罪案件还要如何掩盖——谢佩银案件引发的思考》。因上面有规定，涉及公安人员涉嫌犯罪的一律不得擅自发稿，我的稿子也就不能公开见报了。谢佩军之弟谢佩银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他人伤害案件时“坠楼”死亡，时间是在2005年3月27日下午。死在下午几点，出现了争议，公安的说法、法医鉴定的说法，和家属的说法、目击者的说法、法医学专家的说法不一致。有关死法也不一致。公安说，谢佩银是自己跳的楼。家属和目击者说，谢佩银是被打死之后推下的楼。法医学专家说，谢佩银是死之后坠楼的。此案在高检2006年09月08日出版的《方圆法治》的《谢佩银之死》一文中也有报道。</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在谢家奔走呼号三年之后，据说有一位中央领导人作了批示，才有一个所谓的专家组到安徽调查。年初，山西省检察院的原检察长调任安徽省检，我的大学同学作为秘书也从山西“借调”安徽省检。此事我还将有关材料专门转交同学，以期引起高度重视。同学也有表示赞同的回话。可是，出来的结果与这个调查组去之前所谓的结论无二。难道是我们的调查出了错？家属的反映，目击证人的眼见，国内顶尖法医鉴定专家的观点，难道都不是事实？我很迷茫，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在吾皇万岁万万岁的时节，在讳疾忌医的氛围之下，说什么“不和谐”的话也许都是大逆不道的。</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前些天，从山东来京开办律师事务所的曹炳增律师在江西死于车祸，我二伯父家堂姐的儿子在山东也死于车祸。车祸猛于虎，此言信哉。认识的人，交好的朋友，有不少人死于车祸，也有不少人很年轻就因病离开人世。人的生命真的很脆弱，有时候想起他们来，悲痛之情不能自抑。特别是地震的画面看得多了，有几次是在梦中惊醒。在特别的日子，这种情绪更是强烈，更加不能自抑。</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6月3日，在送刘文深师弟回广州后，我在酒店的房间里涌出了莫名的伤感，漫无边际地想象，什么是理想的社会，什么是真正有意义的人生，凌晨四点了也没有倦意。到了白天的下午就有想写点什么的冲动，至少是记录一下这段时间自己的一些感悟。每年，这个时候我多不在京，这个日子我也多是不眠，或静坐回忆，或因些许小事痛哭流涕。自以为士子，就不想用曲笔记录自己，但也不想自己现在就招惹麻烦，想说的话还是现在不说的好。其实有些话不说，大家都心知肚明。</FONT><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只要我们的良心还在，还想让子孙后代在“震不垮”的教室里学习，在避免谢佩银遭遇的社会中生活，就不要忘记那些为之奋斗过甚至为此付出了年轻生命的人们，就不能漠视四川省教育厅“真很无耻”一类恶劣行径如此猖獗。</FONT></P>]]></description>
            <author>谈笑识鸿儒</author>
            <category>个人信件</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sbw.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Wed, 04 Jun 2008 17:32:43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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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卫生厅长为啥说“造谣”</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pbs.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卫生厅长为啥说“造谣”</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郭恒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近两天，网上流传一篇《四川省卫生厅干部在灾区殴打志愿者》帖子，始先我确实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在大灾面前，巴蜀大地到处几乎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事迹，咋会出现国家公务员殴打志愿者的情况呢？</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后来，四川省卫生厅厅长沈骥澄清说，关于该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马步钢殴打志愿者的说法“纯属谣言”。后来，四川省卫生厅新闻发言人杜波证实，殴打志愿者的不是马步钢，而是退休管理处副处长张建新。</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据报道，有从灾区离开的志愿者称，现在就想打人。或许，经历那么一场精神高度紧张、体力严重透支的救灾活动，“情绪很糟糕”是一正常的心理反应，我们也无需责怪什么人。就如退休管理处副处长张建新先生，不管是本能的反击，还是“一贯嚣张”的惯性驱使，动手打了人，该道歉的道歉，该接受什么处分就接受什么处分，舆论也没必要把此事无限放大。后来，四川省卫生厅在网站上挂出了对张建新的处理意见——责令其停职察看，并附上了他的道歉书。我看，此事就此初步了结，也算说得过去。</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我不解的是，当初四川省卫生厅厅长沈骥为啥说网上“造谣”。事实上，马步钢确实没有殴打志愿者。从这个层面上讲，沈骥厅长的说法没有问题。但是，在此他忽略了一个事实，有志愿者确实被打了，殴打志愿者的或许不排除是卫生厅的干部。在事实没调查清楚之前，沈骥厅长断然否认这件事，没有留有回旋余地，虽然情有可原，但从中也看到了一副官员的嘴脸：官官相护，而且自以为是。这件事情的最终结果，好在被查了出来，而且作出了相应的处理。只是，这个厅长没有为他在前的说法作进一步的说明。如果不是在这个特殊时期，是否有目前的处理结果，我不太敢肯定。</FONT></P>
<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有时候，我也不太肯定网上的帖子所说的是虚是实。但有些帖子不是无事生非，尽管不少时候发帖子的人被冠以“造谣”的头衔，或是被公安机关施以“专政”的手段。这种司空见惯的事例不胜枚举。如，这些日子有关还有“余震”的说法，有的发帖子的人就被指为“造谣”，被采取了专政的措施了。余震确实发生了，就事后政府公布的消息也予以证实。关键是，政府面对所谓的谣言，应予客观的分析对待，看看这些人是什么动机，产生了怎样的后果。动辄抓人，或许政府就只要警察队伍和监狱就可以了。</FONT>]]></description>
            <author>谈笑识鸿儒</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pbs.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Wed, 28 May 2008 08:32:15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pbs.html</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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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为地震死难者举国哀悼</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ln7.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为地震死难者举国哀悼</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郭恒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5·19”，将成为中华民族历史上一个特殊的日子，也因为这一天，一个将成为惯例的制度在这儿建立了起来：设立哀悼日，为死难的平民举国哀悼。</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两千多年前的先贤孟子曾说过“君轻民重”的话，至今都走入所谓法治社会了，但在某些时候，某些场合，某些语境中，也仍为忌讳的话题。如果不是为了某种政治的需要，平民的生命如同草芥，有谁能真正重视过呢？更不要说，要为死去的贫民举国哀悼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古代皇帝“驾崩”后，举国之内为之哀悼。哀悼不仅仅要停止娱乐活动，一些所谓的忌讳甚至到了荒唐可笑的地步，严重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这在侯宝林先生的相声《改行》中有过讽刺。解放后，在1976年1月、9月，周恩来总理和毛泽东主席逝世时，我国政府曾发布过举国哀悼的通告。在1999年5月8日，美国轰炸我国住南联盟大使馆，有我们三位记者同行罹难，我国政府曾宣告在政府部分对外的场合下半旗致哀。当然，这不算举国哀悼。</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近几年，面对时常发生的天灾人祸，不少专家学者和民间研究人士呼吁，为那些攸关全民族利益的死难者，在重要的场合“下半旗”志哀，也就是建立举国哀悼的制度，彰显重视民生、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现代社会理念，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的文化传统，凝聚中华民族团结的力量。可以说，这也是社会发展到了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这次四川汶川大地震，震级之大高达8级，烈度之强高达11级，死亡那个人数之多，境况之惨烈，已成为中华民族全民族的灾难，也成为全人类共同的灾难。在华裔议员的提议下，美国国会众议院13日傍晚在院会中为受害者默哀致意。此外，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14日通过一项决议案，对受到波及的中国人民表达慰问与哀悼。在5月16日，秘鲁政府已宣布5月19日为全国“哀悼日”，为中国四川大地震中死难者哀悼。我国政府昨日也发布公告，从今天开始到21日，三天时间为全国“哀悼日”，届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为死难的同胞志哀。</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有人说，中国政府设立哀悼日的动作慢了一些。其实，慢与不慢，我认为不是根本性问题，关键是我们开了先河，这一“公告”将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为贫民死难者举国哀悼或将成为惯例，成为国家的一项制度。</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16日至17日，我国首届法律语言规范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会议开始时，我们全体与会代表为地震死难者默哀。下午2点28分，我们正开车从武汉去往随州的高速路上，记者站站长胡新桥按照广播的要求，放慢车速鸣笛三分钟，我们的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FONT></P>]]></description>
            <author>谈笑识鸿儒</author>
            <category>个人信件</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ln7.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19 May 2008 15:27:30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ln7.html</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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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捐一分钱也是爱心</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jv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捐一分钱也是爱心</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郭恒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昨晚，浏览老友司马南的博客，得知他主持一个上百人的聚会，为四川地震灾区募得善款230多万元，其中他捐了5万元。在他文后的留言中，绝大多数网友表示了敬意，也有“新浪网友”留下了“污渍”之言，大意是，司马先生捐了区区5万元也在自我吹嘘，表示鄙视，等等。</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所谓的“新浪网友”是没有也不敢留下姓名的人，或许对反对“伪科学”的斗士司马先生存有个人成见，但在此大泼污水似恐有失厚道，也恐涉嫌违背道德的要求。在他们看来，5万元捐款少了，那多少是多呢？</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据《现代快报》报道，南京市江宁区一位60多岁的乞丐，在5月14日中午第一次捐款5元，下午又捐了100元。当他把钱放进募捐箱时，念叨了一句，“为灾区人民……”他是把身上的零钱换成百元大钞后捐出的。负责募捐的工作人员感动得哭了。其实，读到这则新闻时，我也哭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地震发生后，国际社会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如美国政府捐款50万美金。有人大呼，美国政府太小气了，捐得太少了。前段“很傻很天真”的阿娇也捐了款，有人就说，不要那个脏女人的钱。网上也流传了一个帖子，指点哪家企业捐款多少。有些言论似乎过头了，站在了道德先生的高位指指点点，不仅于事无补，反而让人觉得反胃。</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在我看来，只要是善款，表示爱心，只要表示了，不在多少，即使捐一分钱，也是爱心的体现；就是不捐款，对灾区表示一下同情和安慰，我们也应该表示感谢。</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在这次灾难面前，我们看到的是多么让人感动的场面呀！不仅体现了人民的团结，政府的务实而及时地施救措施，也看到了全国上下坚强的意志和战胜灾难的决心。我们在困难面前首先要依靠自救，依靠全国人民的齐心协力，同时也应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对那些伸出援手和表示安慰的人，表达我们的谢意。</FONT></P>]]></description>
            <author>谈笑识鸿儒</author>
            <category>个人信件</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jv2.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Fri, 16 May 2008 04:13:57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jv2.html</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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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这几天，我们全家陷入悲痛中</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jjx.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这几天，我们全家陷入悲痛中</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郭恒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四川汶川发生地震的当夜，我在办公室呆到了凌晨四点钟，从境内网站到境外网站，搜索那边的地理人文资料和所有伤亡消息。根据汇总的资料分析，我们几个同仁初断，死难人员至少要在四五万人。</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不幸之万幸，此次地震发生在地广人稀的川北地区，虽然救援工作受限，但较之城市，至少在伤亡人员这一点上，要会少得多。再一，发生地震是在下午，而不似唐山等地震发生在夜里，许多人避免了伤亡。但是，面对天降的大难，我还是不能自抑自己的感情。</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第二天，父母就很关切四川的伤亡情况，特别是那么多校舍倒塌，很多学生被埋废墟中，老人唏嘘不已。父母从山东老家来京已有九年时间，一直与我一起生活。或许是受我们的感染，老人一直关心时政和社会新闻，在前特别关注台湾的有关报道，每晚收看央视四套的《海峡两岸》节目，就是在生病住院期间，他们还问过我台湾选举的一些情况。父母面带悲哀的神情，有时像是交流，有时像是自言自语：“那些孩子如果有个三长两短的，他们的父母该活不下去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每天坐在电脑前，一直浏览地震的救灾情况，被温家宝总理感动，被解放军和武警官兵感动，被全国各地的人民群众和政府官员感动，被港澳台的同胞“血浓于水”的爱心感动，也被国际社会的关爱感动。我很感慨，此时感觉到了祖国人民的团结，也感觉到了政府和人民心相通的强大力量。</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今天，单位组织了捐款。晚上，在中国交响乐团学习的女儿要参加“赈灾义演”。今天早晨，她比平时起床要早，自己找出了演出服装，叮嘱我什么时间接她。下午她还在学校上课，放学后要赶往中央音乐学院排练，准备参加晚上的演出。此时我也觉得，尚在初一的女儿似乎长大了。</FONT></P>]]></description>
            <author>谈笑识鸿儒</author>
            <category>个人信件</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jjx.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15 May 2008 10:03:17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jjx.html</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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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朱巨龙又在“周老虎”背后躁动</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hs5.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朱巨龙又在“周老虎”背后躁动</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郭恒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应该把陕西省镇坪的“周老虎”列为什么类型的事件，我没有琢磨清楚，不管咋说，也应该算是一起危及政府信誉的丑闻吧？为此，2008年2月4日陕西省林业厅也发布了《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算是表了一个初步的姿态。但这并不能说，这件事就到此为止。</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最近，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蹚起了这滩浑水，受理了义乌“年画虎”厂商的起诉，把周正龙、关克以名誉侵权告上了法庭。有权威人士认为，利用目前的科学技术分析表明，“周老虎”和义乌“年画虎”别无二致，也就是说，“周老虎”就是义乌“年画虎”的翻版。有“华裔神探”之称的李昌钰先生也说，“周老虎”的造假技术比较高。</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没想到，沉寂了一段日子的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出来说话了，在他的博客中贴了《致李昌钰先生的信》，贴出的时间是2008年5月9日下午的14时24分。他以“特此请教”的口吻，质疑李昌钰先生：“您是根据什么证据,什么原理，什么逻辑，运用什么设备，什么方法，什么手段，那么明确，那么肯定，那么不留余地，三番五次地讲，周正龙先生用数码相机和胶片相机所拍摄的71张虎照是假的？您过去所经手的案件，也是这样办理的吗？诚望指点迷津。”</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此信的动机和目的如何，我倒不想去说。只是疑惑，朱巨龙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抛出这么一封信，直接点名针对了李昌钰先生。当然，朱副厅长的这封信也就是拿来说事儿，类似于公开信的方式，也不见得寄给了李昌钰先生。</FONT><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我闹不清这封信的性质。</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从博客上贴出的时间来看，2008年5月9日是周五，下午的14时24分应该是在上班时间。也就是说，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是在上班时间，在自己的博客上贴出了一封公开信。照此说来，他是职务行为，也可以推定为陕西省林业厅的最新表态，就是先拿李昌钰开刀，仍旧坚持“周老虎”为真的说法。在“周老虎”进入司法程序之时，朱巨龙出来表态，其背后的那些伎俩，不排除扰乱视听的嫌疑。在网络之中，跟先前不同的是，也有不少声音是力挺朱巨龙的。有无人为操作的可能呢？</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如果不是官方态度，而是朱巨龙的个人行为，那么说，作为一个政府官员，上班时间不干公务，玩弄个人博客，算是什么行为呢？那就是这样一个说法，政府的官员，拿了纳税人的钱，吃着国家的俸禄，似乎不该干这些事儿。再说了，陕西省林业厅在前的道歉，曾说有个别人违背程序，乱说话表态。是否就指的是朱巨龙呢？按常理推断，这个大嘴的朱巨龙应该不排除在外。如果林业厅没有让表态，他自己按耐不住跳出来乱说，可见这个林业厅管理的混乱。由此看来，出现“周老虎”事件是再正常不过的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nbsp;冲动之余，一向不太给别人留言的我，也给朱巨龙的博客留了言。</FONT></P>
<p><font STYLE="FONT-FAMILY: 黑体" SIZE="3">附：</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朱“巨聋”先生：</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对于“周老虎”事件，社会是怎么看的，你这个昏官该不会不知道吧？就是因为你这等愚民之辈，搞乱了尚存的一点民心，搞没了政府本不高的威信。</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人家李先生凭什么说“周老虎”，那我告诉你，我国的《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尽管李先生不是中国的公民，但他在中国的土地上，其言论自由也受我国法律的保护。特别是对于这么一起引发公共信任危机的事件，不管专业人士还是一介草民，提出质疑、评论，都是受法律保护且政府应予重视的言论。</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作为官员该如何做，不需要我告诉你要讷言谨行。也是因为你是始作俑者，更应该拿出你的证据说话，而不是指责别人对此的置评。由此，你对李昌钰先生的教训，也看到了你作为政府官员的丑恶嘴脸，无法无天，且又自以为是。</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我也要问，你凭什么说，“周老虎”是真的不是假的呢？一年多了，你们拿出一点镇坪有华南虎的证据来也行。否则，请你闭上你的大嘴巴。你可知道，你出言的负面影响将有陕西省林业厅承担。</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听听民意吧，虽然你不愿意听。嘴硬不是救命稻草，谬误重复一万遍就是真理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FONT></P>]]></description>
            <author>谈笑识鸿儒</author>
            <category>奇闻逸事</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hs5.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11 May 2008 10:25:55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hs5.html</guid>
        </item>
        <item>
            <title>小口村“失地”农民维权艰难</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gv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在陕西省的潼关县，有的私营金矿企业和乡村干部相互勾结，对金矿用地采用“以租代征”的违法形式，采取威逼利诱和暴力强迫等非法手段，大量侵占农村的农用地，而且这些企业多有“涉黑”背景——</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幼圆">&nbsp;&nbsp;&nbsp;
小口村“失地”农民维权艰难</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黑体">&nbsp;&nbsp;&nbsp;
郭恒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麻经济是陕西省潼关县桐峪镇小口村四组的村民，他承包的9.7亩责任田，有5.9亩被当地一个私营金矿非法占用。为了“讨回”土地，他们甚至付出了血的代价。</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今年3月，他要求复耕被当地金矿非法租用的土地的案件，被潼关县人民法院受理。历时一年多的承包地维权奋争，终于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与他情况相同的，还有13户农民，总共有20多亩基本农田被占用。包括占用且被毁掉的林地、果园和原来生产队的场院，这家金矿占用了该村近百亩土地，均没有办理合法使用手续。</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font STYLE="FONT-FAMILY: 黑体">金矿“以租代征”农用地</FONT></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这个金矿叫潼关县鑫源矿业有限公司（下称鑫源公司），始先是村民自发集资而建立的，后为引资增加了外地的几个股东，并取得了《探矿权许可证》、《采矿权许可证》等合法证件。2006年初，在该公司资金枯竭之际，该村在外经商的舒长胜、范秀芳夫妇，注资上千万元，该年年底，金矿坑口终于见到了金矿。后来，党某、康某以及原潼关县公安局原副政委党明亮等人涉嫌通过非法手段，实际占有这个金矿。</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原来，开采这个位于小口村的金矿口时，鑫源公司“以租代征”的形式，在桐峪镇和小口村的有关负责人员协助下，取得了农民承包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并签订了协议。2007年元月，麻经济等5户农民函告鑫源公司，由于鑫源公司违反了租地协议的有关规定，他们“决定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font STYLE="FONT-FAMILY: 黑体">小口村村民“讨要”土地被打</FONT></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矿口发现金矿后，党某、康某等人在党明亮及其儿子党某（潼关县桐峪镇派出所副所长）等人的支持下，威逼强迫入股的村民退股，使用暴力手段，抢占鑫源公司，并因此多次发生暴力冲突。非法土地使用的问题和村民的矛盾渐渐显露，有关部门决定，鑫源金矿暂时停止生产。</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村民曹三娃有0.86亩责任田被鑫源公司占用，他也在函告鑫源公司的通知中签了名。他的儿子曹站良曾代表父亲多次要求鑫源公司给予答复。</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去年8月26日，在村口乘凉的曹战良等人发现，鑫源公司已经恢复了生产。此时，住在该公司里的潼关县（调查处理纠纷）工作组尚未撤离。曹战良便上前询问。</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
“我就是去问问，他们公司（指党某、康某实际控制了的鑫源公司）的人就破口大骂。”曹战良回忆起那天发生的事情，仍显得惊魂未定。“没想到，也就是四五分钟的时间，从里面冲出来了一大群人，有七八十个，个个手里拿着洋镐把，喊着要打死我。”</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在追赶途中，他们把路过的村民孙有良打翻在地，拖行20多米，由4人将他托起，越过围墙，抛进鑫源公司的院内，致使其腰、背和颅脑严重受伤。</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到自家自留地除草的村民王铁娃，见状气愤不过，指责鑫源公司滥施淫威，被当场打倒，当场昏迷不醒，也被拖行30多米扔进鑫源公司院内。因当地医院不敢收治，乡亲们只好把王铁娃送到西安的医院治疗。至今，心有余悸的王铁娃不敢回到自己的家乡。</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事发后，闻讯赶来的80岁的村民姚天福、赵春叶等6人，要求鑫源公司立即放人，赶快救治。此时，在党某的指使下，又有手持镐把30多人冲出来，对他们6人迎头便打。姚天福手臂受伤，赵春叶头部受伤，其他4人均有不同程度受伤。</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第二天，党某、康某纠集数十人砸了曹战良的家，并反锁他家大门达6天之久。由此，曹战良家开始了噩梦般的生活，家里被砸、被抢、被盗，前后就达11次。对此，曹战良均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font STYLE="FONT-FAMILY: 黑体">公安人员充当保护伞</FONT></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潼关金矿的情况比较复杂。”说这句话的，是潼关县的一位负责同志。</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潼关位于秦、晋、豫三省交界的黄河三角地带，黄河、渭河、洛河三河交汇，以盛产黄金闻名于世，为全国第三产金大县。据称，在潼关县内的30多座金矿，除了少数几个部属金矿和省属金矿外，大部分是个人经营的。潼关县矿区仅有8条峪道出产黄金矿石，资源的有限性也昭示了谁能控制峪道和坑口，谁就能够获得大量的黄金。</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有报道称，为了争夺资源，纠纷时有发生，动用武力、暴力在当地也成为一种必然。而公安部门对于枪支、炸药的疏于管理更让这种冲突不断升级，甚至致死人命。近十年来，在潼关县被打掉的犯罪团伙中，就有轰动全国的杜武奇、盛福会、冯永强（冯老三）等黑社会犯罪团伙，他们都背着许多这样的恶债。而且，他们都有当地公安等权力部门作为后台，个别人员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冯老三”被捕不久，潼关县公安局纪检书记熊金祥、副局长田平利、矿山分局局长张宏及民警任新法，县黄金工业局局长李均平均因涉案被羁押。李均平履职黄金工业局局长仅1年，此前，他是桐峪镇党委书记，桐峪镇则是潼关县重要产金大镇。田平利在升任潼关县公安局副局长之前则是矿区分局局长。显而易见，他们都与矿山的关系十分密切。涉案人员有的已被检察机关公诉。</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处理鑫源公司暴力事件不利，也见有县个别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影子。党某与党明亮为本家，党明亮的儿子是桐峪镇派出所副所长，而鑫源公司就在桐峪镇的辖域之内。</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2007年2月9日，鑫源公司发布潼鑫发（2007）1号文件，在董事会决定的第二项中，明确“聘任党明亮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党明亮在2006年12月被免职，但工作关系、人事档案关系仍在县公安局，为“在职工作人员”。</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群众反映，潼关县工作组本来是处理村民与鑫源公司纠纷问题的，却与鑫源公司的人吃吃喝喝，桐峪镇委书记赵某强迫村民签订“以租代征”协议。最近，小口村又被赵某强迫“租给”鑫源公司2亩地。对此，赵某辩解说，他们在鑫源公司吃喝是交了钱的。其实，桐峪镇委所在地离小口村不到两公里。</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麻经济摇着头说，他们把集体的土地租出去，没有召开村民会议，也没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从来，他们就是这样乱来的。</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群众同时反映，他们小口村的东河是与河南交界的“三不管”地方，也有党某的非法金矿选厂，该选场不仅是“以租代征”的违法用地，而且用明令禁止严重污染环境的“三小提金”土办法选矿，更严重的问题是矿石从何而来？挨着这家公司的矿区就是大型的国有企业——中金公司的矿区。</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该选场更是政府各部门不敢查、村民不敢碰的地方。有村民讲，群众和投资者利益之所以得不到保障，是因为当地部分领导干部在这个公司里参有股份。</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font STYLE="FONT-FAMILY: 黑体">金矿“以租代征”农用地违法</FONT></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据调查，“以租代征”农用地在潼关并非鑫源公司一家。按照土地法规定，“以租代征”并非合法，为何在现实中这一问题又大量存在呢？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徐中起明确表示，“以租代征”农用地现象在现实中大量存在，也不能证明这是合法的做法。</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我国土地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在租用、承包、转包过程中，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如果要改变用途，必须由政府征收，变成国有土地后，才能转让给企业进行非农业开发。这些矿山在租用的农业用地上进行开矿井、建厂房等非农业开发，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为什么鑫源公司等矿山用地不征收土地呢？徐中起认为，这是他们为了规避征地成本，简化征地环节，也是地方政府未尽监管职责，导致了这一现象的发生。根据土地法规定，征收农用地须经农民同意，双方签订土地补偿和农民安置合同，报请省级以上(含省级)土地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征收都是无效的。</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nbsp;&nbsp;&nbsp;
从有关材料来看，去年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各地自查清理“以租代征”违规违法用地超过一万件，租用面积20多万亩。中国政法大学李环博士认为，这并不是“以租代征”农用地的全部，相当一部分由于没有产生纠纷，还没有浮上台面，不被国家土管部门掌握。而且，地方政府为了更多的税收利益，在一些地方，也不排除个别领导也参与企业经营，使得这一现象屡禁不止。他认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农用地的合法使用。</FONT></P>]]></description>
            <author>谈笑识鸿儒</author>
            <category>奇闻逸事</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gv0.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Fri, 09 May 2008 09:29:54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563b001009gv0.html</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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