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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十七他爹的博客</title>
        <description></description>
        <link>http://blog.sina.com.cn/adamsyin</link>
        <lastBuildDate>Sun, 06 Jul 2008 05:11:53 GMT+8</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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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guage>zh-cn</language>
        <copyright>Copyright 1996 - 2008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pubDate>Sat, 05 Jul 2008 21:11:53 GMT+8</pubDate>
        <item>
            <title>“周老虎”被捕事件中不该沉默的几个人</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9k5c.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nbsp;&nbsp;&nbsp;
最新陕西省林业厅和警方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虎照造假过程。虽然这一处理结果来得整整晚了半年，但毕竟还是大白于天下，让本来并不需要借重神探李昌钰的一个造假事件清楚地呈现它简单的面貌来。这真是聪明人一眼早看透，糊涂人难得装了糊涂。<br/>

&nbsp;&nbsp;&nbsp;
但是在整个事件的最新进展中，还是难以避免地出现了让人遗憾或者说让人纳闷的问题：为什么至今没有人为周正龙是否享有合法的人身权利而出面“质疑”呢？大家为什么都选择了“沉默”呢？<br/>

&nbsp;&nbsp;&nbsp;
最不应该沉默的是到处伸张正义的律师郝劲松。他应该对法律颇有钻研了，不然也不会去告国家林业局。但是现在周正龙“被警方带走了”这件事，他反到不感兴趣了。警方带走周正龙的理由很简单，“他涉嫌造假”。造假然后拿着假东西去林业厅报喜（且不说这里面是不是有被利用来为设立自然保护区捏造证据之嫌），单凭这一点就被捕看来是站不住脚的。所以有进一步的说法是，他拿了林业厅给的2万元钱。但是他在主观意识上是没有说造假出来就一定为了骗林业厅2万块钱的，而且林业厅给的钱是“奖励”而不是买卖。如果周正龙把假照片当真照片“卖给”了林业厅，那当然就是诈骗，抓起来判刑都没问题。但是，他没有。他拿的是奖金，法律上没规定这一条是诈骗。关键是这里面有没有提告人，比如陕西林业厅找警方报案或者找检察院报案说自己的单位让人给骗了，希望协助调查那个骗子。然后警方派人把周正龙给找来“讯问”，有笔录，等等。如果发现他有违法的问题，可以找法院判了。关键是，现在不能有了舆论的压力，就在程序上违法。如果是这样，那政府就是在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罪过比周正龙还要大，影响还要坏。呵呵。只是现在，这方面都被大家忽略了。<br/>

&nbsp;&nbsp;&nbsp;
第二个不应该沉默的是他老婆。为什么被警察带走而没有找有关部门评评理，问问自己的男人犯了哪条法？要关多少天才能回来？有没有手续？等等。村里的人也不知道，林业厅的人也不知道，问警方，也是拒绝回答。那这个人现在到底在哪儿关着呢？<br/>

&nbsp;&nbsp;&nbsp;
第三个不该沉没的是陕西省省长。他应该出来公开道歉，因为这个事情已经这么长时间了，现在林业厅出来开个发布会，已经不能挽回公众对陕西省政府的信心。但是迄今为止他没有任何反应，而是召开了处级以上干部开会，要“整顿工作作风”。结果呢？呵呵，全在会场里睡着了。不知道这位省长看到了没有。下面的照片，摘自星岛环球网（www.stnn.cc）。实在是让人恨铁不成钢！！！<br/>

<a href="http://blog.photo.sina.com.cn/showpic.html#url=http://static15.photo.sina.com.cn/orignal/537b116d450f2cc891a4e" TARGET="_blank"><img SRC="http://static15.photo.sina.com.cn/bmiddle/537b116d450f2cc891a4e" /></A><br/>]]></description>
            <author>十七儿</author>
            <category>国事</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9k5c.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01 Jul 2008 08:43:02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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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下一个汶川在哪？</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9k4q.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
《新探索》最新一期已经上市，全国各省会城市有售。封面故事为《寻找下一个汶川》。以下是封面。大家也可以在官网上下载电子杂志。www.quochina.com<br/>

<a href="http://blog.photo.sina.com.cn/showpic.html#url=http://static16.photo.sina.com.cn/orignal/537b116d450f242313f7f" TARGET="_blank"><img SRC="http://static16.photo.sina.com.cn/bmiddle/537b116d450f242313f7f" /></A></DIV>]]></description>
            <author>十七儿</author>
            <category>新媒体研究</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9k4q.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01 Jul 2008 08:18:11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9k4q.html</guid>
        </item>
        <item>
            <title>得到了布什给的面子，失去了法制的尊严？</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9jry.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nbsp;&nbsp;&nbsp;
以下是一条关于奥运的新闻，着实令人“莫名惊诧”：
<span STYLE="font-style: italic;"><br/>
&nbsp;&nbsp;&nbsp;
日本共同社28日称，美国总统布什将访问中国并出席8月8日的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美国政府计划派遣600名警卫人员随同出访，美国总统出访动用如此大规模的警卫力量实属罕见。</SPAN><br STYLE="font-style: italic;"></BR>

<span STYLE="font-style: italic;">&nbsp;&nbsp;&nbsp;
文章称，美国政府担忧布什可能成为“基地”组织及伊斯兰极端主义分子的恐怖袭击目标，要求中国政府允许美方警卫人员携带枪枝。但驻北京的美国大使馆方面称“关于总统的警卫工作无可奉告”。</SPAN><br/>

&nbsp;&nbsp;&nbsp;
对于这条新闻的真实性，目前奥组委、国务院新闻办、外交部都没有正式的回应，所以我不敢妄断。但是从美国大使馆的回答来看，应该不是空穴来风。<br/>

&nbsp;&nbsp;&nbsp;
先说美国总统出访的“惯例”吧。以2005年他<font ID="Zoom">访问德国小城美因茨同施罗德会晤为例，虽然只停留11个小时，但</FONT><font ID="Zoom">有四条高速公路被关闭、莱茵河上的船只也停航，警方还在建筑物的屋顶部署了神枪手，战斗机也随时准备出动拦截不明飞机。另外，还有</FONT><font ID="Zoom">数千名德国警察和数百名美国特工。</FONT><font ID="Zoom">美军运输机还运去了数辆防弹林肯车、“海军陆战队一号”直升机和机密通信设备。可见，阵仗比咱们的胡主席要强大得多。<br/>

&nbsp;&nbsp;&nbsp;
这里有一个让我担忧的法律问题，就是那些美国特工可不可以携带枪支？由此可能引发的另一个问题是，假如咱们的党和政府允许了美国政府的请求，那些美国特工是否可以开枪射杀“行刺”的“恐怖分子”？如果可以，杀错了呢？是不是可以让美国的特工接受中国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审判呢？否则，岂不成了咱们中学课本里强烈标明“半殖民地半封建”色彩的所谓“治外法权”？民族主义者会发现那是一个崭新的目标。<br/>

&nbsp;&nbsp;&nbsp;
关键是咱们有没有相关的法规来明确这里面的法律关系？不能跟两家平民百姓商量事一样，你给我面子来出席一下开幕式，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如果出了事，算我的。呵呵。这么干，这么说话，也不是不可以，关键是说话的人应该有个明确的规矩，该谁说谁说，不能政府的负责人或者有关中央领导点个头就可以的，应该是立法机构授权你这么干才行。可是，咱们立法了吗？还有1个多月，恐怕时间有点来不及了。<br/>

&nbsp;&nbsp;&nbsp;
但愿“恐怖分子”别来袭击布什，要不然出了事就真麻烦了，给领导添麻烦。<br/>
</FONT>]]></description>
            <author>十七儿</author>
            <category>天下事</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9jry.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30 Jun 2008 07:23:31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9jry.html</guid>
        </item>
        <item>
            <title>强烈支持“范跑跑”去起诉教育局</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9ekk.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br/>
&nbsp;&nbsp;&nbsp;
我支持范跑跑，并不是支持他在地震当时不管学生，第一个跑出教室的行为，而是支持他即将实施的行动：起诉教育局。因为教育局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就吊销了他的教师职业资格。<br/>

&nbsp;&nbsp;&nbsp;
有朋友也许反对说，那这小范同志难道不应该吊销资格吗？他有什么资格再去教书育人呢?<br/>

&nbsp;&nbsp;&nbsp;
这话没错，我也觉得这哥们儿太自私了，一点爱心没有，确实不应该让他当老师。但是，他不是北师大毕业的，没受过校训，呵呵，“学人为师，行为示范”的校训对他没用。他不是一个当老师的料，这不是他的错。还有老师强奸十几个女学生被判刑的呢，我初中时候的一位文质彬彬的班主任老师，就是个“衣冠禽兽”，呵呵，判了15年，前不久回乡祭祖的时候，听说这家伙在附近的一个县里的某乡中学任教呢，操，我宁愿相信他彻底改了那毛病。<br/>

&nbsp;&nbsp;&nbsp;
所以呀，我说小范当时的行为没什么大不了的，比他恶劣的有的是。问题并不在他身为老师当时怎么能够想到不管学生而自己跑掉，而在于当初教育主管部门是如何给他“教师执业资格”的？更严重的问题是，现在又是凭什么把他的“教师执业资格”给吊销了？<br/>

&nbsp;&nbsp;&nbsp;
我上学那会儿跟现在不一样，十几年前吧，从师范学校（通常被称为“小中专”）、师范学院和师范大学毕业的同学，毕业的一个最主要去向就是国家教育部门给
“分配”到各地的小学、中学去当“国办”的老师，待遇享受行政24级，就算是科员吧，比“民办”的强很多。当时也没什么“执业资格”，就是看你的档案有没有处分，没有处分就一切都OK，就去“行为示范”了。假如出了什么事，那就活该那个学校和那些学生倒霉了，能怎么办？该判的判呗，然后换一个。我从来没听说过教育部门根据什么标准去发执照，就跟“驾驶证”一样。<br/>

&nbsp;&nbsp;&nbsp;
现在小范同志出事了，教育部门不知道从哪儿抛腾出来个“执照”的事，操，这不他妈瞎整吗。早干吗去了？<br/>

&nbsp;&nbsp;&nbsp;
那好，既然要拿“执照”说事，那你按照程序走呀？怎么着也得有个调查吧？调查一下那个班的同学当时是不是范老师没告诉大家地震了就自己先跑了？假如真有这事，那丫挺的就把自己的“罪行”做实了（至少他是个诚实的人），然后根据事后毫无悔改的表现（有丫自己的贴子和电视访谈节目录象带为证），再根据“教师法”（如果还没有，那也有相关的法规条例什么的），把丫执照吊销了，然后再开了丫的。<br/>

&nbsp;&nbsp;&nbsp;
现在的问题是，没有走任何程序，就来一个文件通知就算执行了，这不等于大家都说一个人杀了人，他自己也那么说的，法院也没来调查取证，直接就拉出去毙了吗？那还有法吗？<br/>

&nbsp;&nbsp;&nbsp;
咳，中国从来就不是一个法制社会。这个范跑跑的事件，从一开始到现在，都实实在在地证明了这一点。我对中国的未来是不是会演变成一个法制社会，表示莫大的悲观。谨记。]]></description>
            <author>十七儿</author>
            <category>国事</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9ekk.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16 Jun 2008 07:29:52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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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凭什么要把“喂奶女警“破格提为副政委？</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9ejr.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今天看到一则让人啼笑皆非的新闻，现摘录如下：<br/>

<img STYLE="font-size: 10px;" SRC="http://static6.photo.sina.com.cn/bmiddle/537b116d44fc166108655" /><br/>
<p><font STYLE="font-size: 12px;"><span STYLE="font-style: italic;">【星岛网讯】四川江油市组织部门表示，在抗震救灾中，江油市公安局巡警大队警察蒋晓娟因将自己的孩子送回老爱，为北川、平武嗷嗷待哺的受灾婴儿喂奶（上图），被破格提拔为副政委。</SPAN><br STYLE="font-style: italic;"></BR>

<span STYLE="font-style: italic;">　　地震发生后，被转移来的婴儿除了可以喝一点水和稀饭外，没有其他东西可吃。“大人还可以饿、还可以忍，而这些小婴儿却不能饿、不能忍！作为母亲，我觉得这些孩子太可怜了。正好我还在哺乳期，就让我来给他们喂奶吧！”在受灾民众安置点协助工作的29岁警察蒋晓娟提出：“我去给这些婴儿哺乳！”</SPAN><br STYLE="font-style: italic;"></BR>

<span STYLE="font-style: italic;">　　蒋晓娟以女性的温柔、体贴，安抚着这些婴儿。前后共给九个婴儿喂过奶，最大的六个多月，最小的才二个月。</SPAN><br STYLE="font-style: italic;"></BR>

<span STYLE="font-style: italic;">　　被江油市破格提拔为公安局副政委后，蒋晓娟却表示，自己只是一名普通警察，当时所做的一切只是出于一位母亲本能的反应，没有什么特别值得赞颂。</SPAN><br/>

&nbsp;&nbsp;&nbsp; <font STYLE="font-size: 14px;">我就纳闷儿了，怎么这江油市组织部门如此肆无忌惮地违反《公务员法》竟没有人提出来他们违法呢？检察院的人都干什么吃的？光知道调查老百姓的刑事违法，不知道调查一下公安局的行政违法？“破格提拔”一位副政委，仅仅靠的是她给9个灾区的孩子喂奶，而不是靠她的管理、指挥、协调方面的工作潜力或者能力？假如这种做法被推广，那么灾区到处都会见到“母亲本能的反应”、“父亲本能的反应”、“哥哥本能的反应”、甚至“嫂子本能的反应”。一个国家公权力部门的“组织部门”，怎么能根据一系列的“本能的反应”就去把“一名普通警察”</FONT></FONT>提拔到江油市公安局巡警大队的一个领导岗位上呢？<br/>

&nbsp;&nbsp;&nbsp;
这位“喂奶警察”的行为，充其量就是个人的一种爱心表达，所有前往灾区的解放军战士、救援队员、志愿者，都在各种场合表达了自己的爱心，有个医生还被单位开除了（后来据说又被院方“招回”），总之，哪个也不比这位“普通警察”表现差。<br/>

&nbsp;&nbsp;&nbsp;
这种组织部门的违法行为，就象居民楼里的“官搭”一样，老百姓要是在阳台下搭个自行车棚子什么，的，就算是“私搭乱盖”，而居委会的大院子通常都是没有任何审批的平房建筑，我们家现在的小区里就是这样，可也没见有哪个部门统一执法的时候给拆了。我的意见是，你组织部门要是想提拔提拔她，或者一直找不到机会或者职位空缺，那也别借“抗震救灾”说事。<br/>

&nbsp;&nbsp;&nbsp;
中国人最熟悉也最会应付的就是“运动”，虽然没有30多年前的那种明显的“政治运动”了，但是你说，叁个代表、三讲（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当时中央派监督组到各地各部委检查执行的情况，真是轰轰烈烈地从上到下地搞，有许多官员都是就地免职的），还有和谐社会，以及这次的抗震救灾，是不是也有一些“运动”的色彩呢？在这些“特殊”时刻，你必须要表现，出一个范跑跑，在媒体上指责建筑质量问题都是“政治不正确”的事，而要想顺应时世，就要努力跟上节拍，你说那是“表现做秀”也好，说“奉献爱心”也好，都行。但你“组织部门”是社会公器，是公权力机关，不能在这个时候就跟风，破坏了应有的程序。<br/>

&nbsp;&nbsp;&nbsp;
我真正希望看到的是“一个普通警察”对于上级机关的“破格提拔”表示坚决地拒绝，认为自己“当时所做的一切只是出于一位母亲本能的反应，没有什么特别值得赞颂”。假如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并且媒体予以报道了，我认为，中国人在法制意识方面，真的开始走向成熟了。<br/>
</P>]]></description>
            <author>十七儿</author>
            <category>国事</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9ejr.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16 Jun 2008 04:50:01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9ejr.html</guid>
        </item>
        <item>
            <title>全国各地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早点小吃（一）</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99f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nbsp;&nbsp;&nbsp;
先说说天津的吧，因为明天下午我就要奔赴南开大学（我的母校）去讲座了。也就是说，后天早晨，我肯定能吃上“食为天”的早点。在我的印象中，似乎普天之下，没有哪个地方的早点能超过天津的云吞、烧饼、果子，还有嘎巴菜、豆腐脑和豆浆。<br/>

&nbsp;&nbsp;&nbsp;
其实天津的云吞就是大馅的馄饨，但是跟南方的云吞不一样，天津的云吞馅没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大虾仁或者香菇什么的，就是一样，猪肉！关键不在馅，而在高汤，特别是在沙锅里一煮，那沙锅是放在一排带火口的煤炉子上的，等开几个滚开以后，在大碗里先放好冬菜、小虾米、紫菜、一点盐、香菜末、香油，把沙锅里的汤和云吞倒入大碗，那香味儿一下子就飘开了，满屋子都能闻到。这个时候，你把1块6毛钱买的一个小牌子递过去，端走这一大碗云吞，就开吃了。一般最地道的方法是用半张大饼，把2根油条一折，裹到大饼里，喝一口汤，咬一口“果子饼”，嚼烂了但尚未咽下之前，再捞一颗云吞放到嘴里。OK了。（等我咽一下口水再说）。<br/>

&nbsp;&nbsp;&nbsp;
我通常也会选择买一碗嘎巴菜，配一碗豆浆。这嘎巴菜恐怕是天津的特产。所谓“嘎巴”，其实就是用绿豆或者黄豆做的一种豆皮，但是非常薄，晒干了，大约一尺多长，一根手指般粗细。先拿一支中碗，不是盛云吞的那种白色的瓷碗，里面舀上一些类似豆腐脑一样的羹，什么做的我到现在也不清楚，然后抓一把“嘎巴”，放到碗里，然后在上面放一勺辣椒油（是用红辣椒放油里炸的那种，不是小饭馆里已经摆在桌子上的那种现成的辣椒粉沏出来的），再放点香菜和麻将汁，就OK了。（等等，我再咽一下口水。）但是有个跟吃云吞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吃嘎巴菜必须要吃刚出炉的烧饼或者热腾腾的棒子面窝头，这个时候要是吃油条或者大饼，一定被别人耻笑你“外地人”的。呵呵。至于豆浆，可绝不是兑水的那种，在北京好象就没见过不兑水的豆浆，即使是那种在杯子里密封的豆浆，也是一样兑水的。呵呵。天津的就不会，我想这是天津人在“吃”方面绝对不能容忍的地方吧。在北方，天津人是最讲究“吃”的，有句谚语说的好，“借钱买海货，不算不会过”。就是说的天津人到了海鲜上市的时候，借钱也要饱这个口福。<br/>

&nbsp;&nbsp;&nbsp;
天津的烧饼也是我在别的地方没见过这么好的，酥脆可口，越嚼越香，跟豆腐脑和嘎巴菜一起吃是最地道的。当然了，也有人喜欢吃豆腐脑的时候就着果子饼吃，那要看个人的口味了。反正喝豆浆的话，是一定要吃果子饼的，这个时候吃烧饼，就不对头，吃窝头就更不合适了。<br/>

&nbsp;&nbsp;&nbsp;
天津的果子（油条）也是按照老规矩来的，改革开放几十年了，别的东西改的挺多，就这果子的长度和颜色没有丝毫改变，还是2尺长，油炸的很老的那种暗红色，刚出锅的时候，香嫩可口，但放半个小时以后，就只能泡着豆浆吃了。也有人喜欢吃锅箅儿的，就是卖煎饼果子的小车里通常备好的那种一尺多长，6寸见宽的很薄的油炸食品，裹到摊好的鸡蛋豆面大皮里面。但是，天津的太地道了，用的是好油，炸的通透，裹到大饼里就着云吞吃，是最棒的了，比果子饼好，就是因为它比果子（油条）贵了一倍。<br/>

&nbsp;&nbsp;&nbsp;
天津还有一种流动摊贩卖的卷圈，我妹妹最爱吃的一种早点。如果是赶时间上学上班的人，通常都会在半路上卖三个卷圈，两角饼，再带一袋热豆浆（不是那种杯子装的，而是用透明塑料袋），到了目的地再吃。卷圈里是豆芽、酱豆腐、豆丝或者肉丝，偶尔还有生菜。<br/>

&nbsp;&nbsp;&nbsp;<br/>]]></description>
            <author>十七儿</author>
            <category>杂事</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99f2.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02 Jun 2008 11:04:44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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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新探索》6月号封面抢先发布</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96jt.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a HREF="http://blog.photo.sina.com.cn/showpic.html#url=http://static7.photo.sina.com.cn/orignal/537b116d06e362a1a89d6" TARGET="_blank"><img SRC="http://static7.photo.sina.com.cn/bmiddle/537b116d06e362a1a89d6" /></A><br/>

这是《新探索》最新上市的6月号封面。<br/>]]></description>
            <author>十七儿</author>
            <category>新媒体研究</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96jt.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26 May 2008 07:58:15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96jt.html</guid>
        </item>
        <item>
            <title>最近看到一条官方新闻的写法极端恶心！！！</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zv4.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nbsp;&nbsp;&nbsp;
据中国新闻社（跟新华社差不多的一个国家舆论喉舌，主要针对统战对象）的报道（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8/04-22/1228400.shtml），说“《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五年累计节约财政资金1800多亿元。”<br/>

&nbsp;&nbsp;&nbsp;
看了这条官媒的新闻，我就不禁想到，那没实施这个法律以前的二十多年得浪费多少钱呢？按照这个规模，就是一年可以节省360亿元，就算2002年以前的规模小，按1/3算吧，那也是每年100亿，如果从1993年我上大学开始算到，到2002年也是1000个亿的损失呀。<br/>

&nbsp;&nbsp;&nbsp;
问题是，谁浪费了呢？<br/>
&nbsp;&nbsp;&nbsp;
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吧。我以前在国际台，2000年底的时候单位的电脑是由各部门懂IT的同志自己从中关村找人攒的，大约7000多一台，很NB的了在当时。但是2002年初，也就是国家要求实施政府采购，各部门的电脑还好着呢，就要求一律更换，但旧电脑怎么处理，没人过问过，交上去就算完事了，后来听新成立的新媒体中心（副局级部门）的同志私下里讲，那些电脑都算是“报废”了。呵呵，可那些都是好电脑呀，一点毛病都没有。然后，由新媒体中心的领导决定政府采购了，找到了几家公司比较，结果呢，当时我们要求说是性价比，当然是DELL的强一些了，那时候DELL还挺有闯劲儿的，搞下了不少政府机构的采购合同，一下子得到了我们600多台的单子，每台多少钱呢？11000多。我们使了大约2年的样子，也就是2004年。国家突然又号召支持在政府采购的时候国货了。于是我们又把全部的DELL淘汰，去向依旧不明，换成国产的。当时的国产的电脑也很多，方正、联想、长城、神州、紫光等等。当然是选联想的了，呵呵，那帮新媒体中心的懂IT的同志当然知道，如果选国产的，还是联想靠谱点了。但是多少钱一台呢？靠，17500多。是不是太黑了？<br/>

&nbsp;&nbsp;&nbsp;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会上说：“中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起步较晚，尚有较多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与《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还有一定的差距。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保障政府采购参与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是强化公共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br/>

&nbsp;&nbsp;&nbsp;
这里的浅台词就是告诉大家，出现浪费了也没大事。<br/>

&nbsp;&nbsp;&nbsp;
另外，当时国家正好给国际台拨了一大笔款，要求大力发展网络媒体，也就是网站和网络广播等新媒体业务，把这个平台做为新开辟的外宣战线来对待。那就兹事体大，要重点打造了。呵呵。区区不到2万一台的电脑，800台（这时候各部门已经扩大了很多）也才1600万嘛。我们当时给拨的钱据说有几千万呢。呵呵。纳税人的钱呀，就这么给花掉了。你说，如果把这些水分也省去的话，是不是开头那个“新闻”里的数字要翻一翻还不够呢？呵呵。这就是“官方”媒体，远非市场化媒体可比呀。<br/>]]></description>
            <author>十七儿</author>
            <category>老媒体研究</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zv4.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Fri, 09 May 2008 15:39:13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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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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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新探索》杂志5月号封面先睹为快！！！</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uj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5月号的《新探索》杂志马上就要全国上摊了，这是封面，大家先睹为快吧。<br/>

本期主题是&ldquo;核生活&rdquo;，看见咖啡杯上方的蘑菇云了吗？呵呵。那女人有点上年纪，本来拍了个年轻的，但有点搔首弄姿，没控制好，所以感觉没这个有气质。遗憾！<a HREF="http://album.sina.com.cn/pic/537b116d44b9cce277e95"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lbum.sina.com.cn/pic_3/537b116d44b9cce277e95" /></A>]]></description>
            <author>十七儿</author>
            <category>新媒体研究</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uj1.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24 Apr 2008 11:23:13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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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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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丽家宝贝的老板是卖盗版盘的小贩出身</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ttn.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nbsp;&nbsp;&nbsp;
我以前也不这么认为，毕竟人家很大的门店和连锁，名气响当当了，应该是MBA什么的企业家出身才配的上。可是前天发生的事，让我改变了看法。<br/>

&nbsp;&nbsp;&nbsp;
我以前有博文说过，打死也不买丽家宝贝的东西了。可是，那誓言是我发出的，我可以不买，但我老婆和我妈没发誓，所以她们觉得买了没问题。于是，又上了一次当。<br/>

&nbsp;&nbsp;&nbsp;
她们按照丽家宝贝的产品册（通常是免费赠送的，像杂志一样的开本，据说很抢手），给丽家宝贝电话订购了不少东西。按照约定的时间，送货的把货送来了。但是有些插曲让人受不了。<br/>

&nbsp;&nbsp;&nbsp;
本来我们是约好用信用卡支付的，结果送货的先是打电话说，刷卡机坏了，不能用了，能不能支付他们现金。我说不行，你明天修好了再送吧。结果送货的说，那我先送过去，你们先不能耽误了孩子使用，钱我明天再跑一趟，带一个好的刷卡机过去就行。很诚恳的样子。我一下子觉得，行呀，丽家宝贝好象有进步呀。就说，那你来吧。<br/>

&nbsp;&nbsp;&nbsp;
等来了以后，我妈接待的送货员。结果送货员说，您能不能代付100元，我这儿有一些。他可能不知道我在家，我一听就火上来了，说你不是刚才电话里说好了吗？明天再来一趟。他没回答，说，那你签收一下吧。我老婆跑过来签收，结果发现有三个产品有问题，不是我们想要的那种颜色（红孩子的人就会提前告诉你，如果是随即颜色的话，而丽家从来不告诉你，现在我们知道了）。就说，那你这几件或我不要，你明天来的时候一起换吧。结果送货的说，那你需要签收了，然后再给总店打电话说要更换才可以。我一听，说，那我全不要了。结果送货的劝我老婆说，你先收下，我们再给你送一个新的来，不是一样吗？以前电话订购他们的货，也是给送来了三个脏西西的东西，说你先签收了，再换。这次又是这样。<br/>

&nbsp;&nbsp;&nbsp;
我不由得想起来以前买盗版盘的经历。小贩说，这盘肯定是碟版的，绝不是枪版的，不行你回来换。靠，结果回家放一下，不少都是枪版的，等你拿捉回去找小贩的时候，通常是让你换一个别的。呵呵。反正他卖给你了一个，收到了一份钱，这生意就成交了。那枪版的盘，就是用来套你的。呵呵，你说，丽家电话订购送你的残次品，是不是也跟枪版盘一样，为了套我们这些善良的顾客？不信，大家可以试试。有同样经历的朋友，到时候别忘了跟个贴，说一声。呵呵。<br/>]]></description>
            <author>十七儿</author>
            <category>黑名单</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ttn.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22 Apr 2008 11:19:12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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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清明时节乱纷纷</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tta.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STYLE="color: rgb(0, 0, 0);">
<p CLASS="MsoNormal" STYLE="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返乡祭祖的热潮在第一个法定假日之后虽已退去，各地的&ldquo;公祭&rdquo;活动却仍在不断地升温。我想，这多半滥觞于黄帝陵。</SPAN></P>
<p CLASS="MsoNormal" STYLE="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今年那里的规模据说很大，有一万多人莅临陕西，人数比去年多一倍，演职人员更是多达</SPAN><span STYLE="" XML:LANG="EN-US" LANG="EN-US">1000</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人，是去年的</SPAN><span STYLE="" XML:LANG="EN-US" LANG="EN-US">5</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倍。不过，从规格上看，尽管有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领导人到场，但是因为没有国家元首的致祭行为，所以还不能算做传统的&ldquo;国祀&rdquo;。需要申明一点，我本人是不反对以目前的规格来祭祀黄帝的，</SPAN><span STYLE="" XML:LANG="EN-US" LANG="EN-US">1949</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年以前国共两党就曾公祭过黄帝陵，这是于史有据的，我甚至觉得以&ldquo;国祀&rdquo;的规格来祭孔都没有问题。</SPAN></P>
<p CLASS="MsoNormal" STYLE="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我担忧的是公祭对象的功利性选择消弭了祭祀祖先的虔敬之心。</SPAN></P>
<p CLASS="MsoNormal" STYLE="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有一首民谣调侃地好：&ldquo;伏羲东奔西走，黄帝四海为家，诸葛到处显灵，女娲遍地开花&rdquo;。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把元谋人和刘伯温都搬出来供奉，似乎只要跟&ldquo;历史&rdquo;沾边，名气够大，就可以享受当地人民甚至&ldquo;全球华人&rdquo;的公祭。其实说穿了，就是地方上的父母官希望挖掘一些&ldquo;文化遗产&rdquo;，以便多唱几台经济大戏。</SPAN></P>
<p CLASS="MsoNormal" STYLE="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现在，大规模的公祭活动都或多或少地带有表演的特点，肃穆的仪式结束后的场景，就像一场露天电影刚刚放完，狼藉满地。前不久一位勇敢的网友贴出一组哄抢黄帝陵鲜花的照片，那可是被&ldquo;伏惟尚飨&rdquo;过的，出现这等事岂不太没面子了？结果，组委会出来解释说&ldquo;那是当地的一种风俗&rdquo;。我只听说过可以分食祭品的古礼，却从来没听说过有分享鲜花的。</SPAN></P>
<p CLASS="MsoNormal" STYLE="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公祭的乱象，其实正源自中国传统祭祀仪礼的日渐消亡。</SPAN></P>
<p CLASS="MsoNormal" STYLE="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比如在黄帝陵前，各界贤达行礼如仪，毕恭毕敬，但是你可能没注意到，他们的&ldquo;礼仪&rdquo;是有很大区别的：有穿西装打领带的，也有穿汉服唐装的；有三跪九叩的，也有鞠三个躬的；有的礼器和祭品是仿周代的，有的乐舞和装扮却沿袭隋唐五代甚或明朝的（这让我想起《见龙卸甲》里赵子龙戴的头盔）。即使跟韩国和日本一些类似的公祭活动相比，我们的组织者对国人传统祭祀礼仪的认知也是有很大差距的。</SPAN></P>
<p CLASS="MsoNormal" STYLE="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礼失可以求诸野，看看农家的祭祖样式是否有资借鉴？很遗憾，现今农村里的孩子也已不知如何在坟前作揖磕头了，等他们上了中学和大学，更会把那一连串的&ldquo;封建礼节&rdquo;像城市里的孩子们一样彻底&ldquo;忘记&rdquo;。有个简单的切身实例可供诸位参考：祭祖的时候应该对着坟头或者墓碑磕几个头？姥姥告诉过我说，应该是</SPAN><span STYLE="" XML:LANG="EN-US" LANG="EN-US">4</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个，但是如果在牌位前或者祠堂里磕的话，则是</SPAN><span STYLE="" XML:LANG="EN-US" LANG="EN-US">3</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个。</SPAN></P>
<p CLASS="MsoNormal" STYLE="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可是如今还有谁能到&ldquo;宗祠&rdquo;祭祖呢？过去，几乎每一个村落里都有一个，那是必不可少的建筑，作为乡村礼仪和活动中心。明清两代，仅徽州一地就有祠堂一万多座。现在，祠堂早已凤毛麟角，仅有的几处也成为&ldquo;文化遗产&rdquo;给&ldquo;保护&rdquo;了起来。农村人要想表达对祖辈的追忆，除了到坟头上覆些新土，烧烧纸钱，再磕几个头，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途径和场地。</SPAN></P>
<p CLASS="MsoNormal" STYLE="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也许民政部门可以考虑一下，把城市公墓的形式引入乡村，与祠堂这种古老的传统相结合，帮助村民建立义冢和村社祠堂，或许可以缓解因为土葬再次兴起而导致耕地日益减少的严峻局面，与此同时，远在城市的人们也得以在清明时节找到一个返乡祭祖的理由。</SPAN></P>
<br/></DIV>]]></description>
            <author>十七儿</author>
            <category>国事</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tta.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22 Apr 2008 11:12:48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tta.html</guid>
        </item>
        <item>
            <title>3月30日-4月2日成都之旅</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l1q.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nbsp;&nbsp;
明天要到成都开几天会，不知道届时是否会有空闲出来，逛一逛青城山。以前有几次造访蓉城的机会，但都是匆匆而过，除了满街的美女以外，没留下什么深刻印象。<br/>

&nbsp;&nbsp;&nbsp;
4月1日是愚人节，当晚获邀至川大文学与新闻学院做演讲。主要是为了推广《新探索》杂志（www.quochina.com），同时介绍一下HFM集团及旗下几本国际大刊，属于“学术”交流范畴。鉴于时间敏感，呵呵，特此声明：这是真的！<br/>

&nbsp;&nbsp;&nbsp;
有了解青城山的朋友，可以给点建议。在此先谢过了。<br/></DIV>
]]></description>
            <author>十七儿</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l1q.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29 Mar 2008 08:12:59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l1q.html</guid>
        </item>
        <item>
            <title>选举和选秀的区别</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l1e.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nbsp;&nbsp;
前天看电视，很巧，先看到了一个节目是转播官员的公开选拔（也被称为选举），当时第一感觉是不到一分钟就很恶心，换台，结果换到央视儿童频道的《亮剑》里的一场戏，是李云龙在做论文答辩，呵呵，说的是所谓“亮剑精神”，说的那套军魂理论还赢得了全体起立鼓掌。败笔呀，真是堪称败笔。呵呵。<br/>

&nbsp;&nbsp;&nbsp;
其中有某种相同的东西，我不说，大家也明白。<br/>
&nbsp;&nbsp;&nbsp;
何谓选举？何谓选秀？<br/>
&nbsp;&nbsp;&nbsp;
其中的区别其实很简单明白。选举是面对投票人的，投票人的数量是绝对大的；选秀是面对主考官的，主考官可以低级如杨二之流，自然她们是少数。<br/>

&nbsp;&nbsp;&nbsp;
我们可以想一想，马英九面对的是1000多万有投票全的台湾选民，而那18个官员面对的是上级领导会有几个？但他们有打分的权力，可以决定这些未来官员的命运。呵呵。<br/>

&nbsp;&nbsp;&nbsp;
马英九胜选当晚的演讲中说了一句话，当时我看的现场直播，让人不胜唏嘘。他说：“台湾这么小的一个地方，她最大的价值和尊严就是对于民主的坚持。今天，台湾实现了第二次政党轮替，在民主的道路上走出了一小步，但是，在几千年的华人社会，华人的历史上，她却走出了一大步。”<br/>

&nbsp;&nbsp;&nbsp;
我们的官场或许已经感受到了台湾选举的冲击和刺激，有些“聪明人”甚至想有意无意地利用电视“媒体”（姑且认为央视和各地电视台也是媒体）去“创新”一下，也太低估老百姓的智商了吧？<br/>

&nbsp;&nbsp;&nbsp;
我想，这100%是一种误导。有政治人物试图两面取巧：一方面取悦上级，一方面误导被认为是“尚未成熟”却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几亿中国民众。我奉劝他们：还是去反思一下马英九的那句话吧，如果你们非要想尝试把不入流的商业选秀移花接木到中国本已“反民主”的官场，二十年后，或许会被编进书里，成为儿孙辈的笑谈。<br/>

&nbsp;&nbsp;&nbsp;
哎！我只能再次用“恶心”二字来形容他们的卑劣做法。<br/></DIV>
]]></description>
            <author>十七儿</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l1e.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29 Mar 2008 07:45:50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l1e.html</guid>
        </item>
        <item>
            <title>把杂志装进手机</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i2r.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nbsp;&nbsp;
尽管3G的锣鼓还未正式开槌，手机上网和在线阅读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br/>

&nbsp;&nbsp;&nbsp;
比方说，作为中国移动的套餐用户，我免费获得了“新闻早晚报”，每天都会有两条彩信发到我的手机上（Nokia
6500S），的确方便实用。这份“手机上的报纸”有天气预报和国内外最新消息，我不单可以在出门以前确定该穿什么厚度的衣服，还可以随时随地掏出手机来了解天下大事。尽管，30K的容量限制不可能让它精彩纷呈，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手机阅读让我的一些习惯发生了改变，从某种程度上说，我甚至对它产生了依赖的心理。我的意思是，即使有一天让我为此付出每月几块钱的代价，我也不会把它给取消掉。<br/>

&nbsp;&nbsp;&nbsp;
也许有人会说，用手机看报纸和杂志，毕竟没有随手翻阅印刷版那种“放松的感觉”，那是一种生活方式。没错，不仅如此，你可能还会因为GPRS流量费的激增而忐忑不安，让你从一开始就打消了试一试的念头。在我们编辑部里就有这种情况，很多同事的手机都具备上网功能，但要么是没开通GPRS功能，要么开通了却从来不敢使用。<br/>

&nbsp;&nbsp;&nbsp;
不过，习惯是慢慢养成的，恐惧也是一点点消失的。70后的读者很难改变对于“阅读”的既有观念，80后90后甚至00后的读者就不一定了。试想，如果没有庞大的新生代群体热衷尝试彩铃和短信，今天这些巨无霸式的门户网站能挨过那个互联网的冬天吗？<br/>

&nbsp;&nbsp;&nbsp;
手机阅读当然还存在很多不尽人意的问题。老款的手机内存太小，智能手机的价格普遍偏高（有关专题请参见本刊2007年11月号），WAP网站的下载速度还不够快，手机信号的覆盖区域不是百分之百，业界也没有一款报刊排版软件是针对手机的——特别是屏幕的大小和操作系统至今没有建立统一的标准。但是，技术的变革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尤其是在手机和互联网领域，两者的融合已经日甚一日。<br/>

&nbsp;&nbsp;&nbsp;
目前，我的杂志开通了quo.dongkan.net这个手机网站，只要你在手机上找到“网络服务”的有关选项，输入地址，用不了20秒，杂志内容就会全部显示出来，有每期的封面、每个选题的文字和图片，你还可以用留言的方式随时随地把你的阅读感受告诉编辑部。过不了多久，我会要求软件工程师把每期杂志设计成一个电子文件，通过USB线从电脑传到手机的内存卡里，或者从手机网站下载下来，直接存储在手机上。就我做知，目前还没人做过。<br/>

&nbsp;&nbsp;&nbsp;
更主要的是，这种事Zcom、Xplus们是不会干的，他们都在做新媒体的老业务，idea受到严重的桎梏。只想套风投的钱，烧光了，再套下一波的。搞风投的人里，也有脑子进水的。<br/>

&nbsp;</DIV>
]]></description>
            <author>十七儿</author>
            <category>新媒体研究</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i2r.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20 Mar 2008 13:35:26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i2r.html</guid>
        </item>
        <item>
            <title>欧洲最受欢迎知识类杂志全面进入中国大陆</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i1u.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nbsp;&nbsp;
作为欧洲最受欢迎的知识类杂志之一，西班牙发行量最大的月刊《QUO》自2007年与《新探索》杂志达成版权合作以来，已经推出12期，主要在北京、上海、广州小规模发行，试探中国大陆市场的情况。从2008年4月号开始，在全国大规模铺货上市，3月22日以后在主要的省会城市和地区中心城市应该都可以买到。<br/>

<br/>
&nbsp;&nbsp;&nbsp;
目前杂志的4月号封面已经有了，非常有冲击力。<a HREF="http://album.sina.com.cn/pic/537b116d448dd73da9a29" TARGET="_blank"><img STYLE="DISPLAY: block; MARGIN: 4px auto; TEXT-ALIGN: center" SRC="http://album.sina.com.cn/pic_3/537b116d448dd73da9a29" BORDER="0"></IMG></A><br/>
<a HREF="http://album.sina.com.cn/pic/537b116d448dd73da9a29" TARGET="_blank"></A><a HREF="http://album.sina.com.cn/pic/537b116d448dd73da9a29" TARGET="_blank"></A></DIV>
]]></description>
            <author>十七儿</author>
            <category>新媒体研究</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i1u.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20 Mar 2008 12:07:41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i1u.html</guid>
        </item>
        <item>
            <title>新探索杂志官方网站开通</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aym.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新探索杂志，www.quochina.com，官方网站，有5期免费的电子杂志可以下载，116页的，2007年5月号——9月号。<br/>

同时，手机网站也开通了，可以浏览杂志过刊的内容。<br/>
方法有两种：1、用手机的上网功能，输入网址：quo.dongkan.net或者http://dongkan.net/quo/<br/>

2、发短信“新探索”到10658028，点击回复的短信中的有关地址即可上手机网站。<br/>

有GPRS流量费，但如果是套餐，应该是送了10M流量的。如果注册，有更多的优惠。<br/>
</DIV>
]]></description>
            <author>十七儿</author>
            <category>新媒体研究</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aym.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02 Mar 2008 12:22:43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aym.html</guid>
        </item>
        <item>
            <title>墓地的价格上涨速度远超房价</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ay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nbsp;&nbsp;
诸位，这是真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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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了趟通惠陵园。我老婆的大姨要葬在那里，昨天早晨她的家人把骨灰从大兴的火化场取回后，开车送到那去，我们在白庙碰的头。刚进到里面就发现，跟八达陵陵园相比，还是很有差距的。我老爸是葬在那里的，2006年的时候我们买那里的墓地的时候，相当不错的一款才12000不到，可是现在通惠陵园最便宜的也要11000了，而且密度奇高。我说的“密度”，大约相当于“容积率”，就是在划定的一块可以用来建造墓碑的地里，能安放多少块可以卖，比方说一排如果比较宽敞一点——就是能在墓碑前跪下磕头而不显得很局促促狭的那种，感觉上距离应该有半米宽吧，前后两排；左右相临的呢，也要有30公分的样子吧，才好——通惠陵园的“容积率”我觉得应该是比较高的了，因为那块地方只能容许我们鞠躬，我才是因为只有这样陵园才可以多卖几十块，那算下来就是好几十万的收入呀。我不知道国家的相关部门在公墓的建设方面是不是也有相关的法规规定这个容积率不能低于多少多少，归建设部管吗？还是北京市老龄委？或者殡葬协会？<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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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致问了一下，跟我老爸那个差不多的，他们卖36000的样子，以前好象是卖8000多，那八达陵陵园估计也要卖的五万了。可是才不到2年，我一折算，还真是比房价的上涨速度快了不是一倍两倍。奇怪的是，也没听到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控制公墓价格上涨，难道是死的人少，先管活人再说？现在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经有1.5亿了，过不了几年就会是很直接的社会问题，到那时候，不知道还来得及来不及。难道那个时候，活着的人买地起房子了（虽然是两限的或者是经济适用的），但死的人买不起安葬的地方，是不是更可悲？<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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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是不信邪的，但是还是感觉昨天有点不对劲。我一进公墓的大院子，停车的时候前保险杠就顶到一个铁链子上了，划了几条檩子出来，煞是心疼呀。等完事出来的时候，才更邪性呢！居然走京通快速，收费站没找我要钱，我当时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没把窗户放下来，前面的车一走，我马上跟上，就这么回家了。路上，我一直犯嘀咕：别回头给拍下来寄单子给我吧？后来一想，他收费的是一个公司，跟北京交管局应该没关系。算他倒霉吧。老婆想了想，忽然若有所悟地问：别是大姨跟咱们来了，他们收费的看不见咱的车吧？<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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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听，方向盘握的更紧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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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最邪性的是在北四环上。也许是我想事走神吧，开的比较慢。突然，一出租车在我旁边慢下来，摇下来窗户，司机跟我说：“喂，哥们儿，你那三个刹车灯全不亮啦。”我一听，赶紧表示感谢，然后靠边找出口，停车，检查。这一折腾，半个多小时没了。可是结果呢，一点毛病没有。难道是那司机看的时候没亮，我一停道边上就没事了？或者大姨她老人家保护我们，让我们在这方面费了点时间躲过一次车祸？<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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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思不得其解地开车继续走，我老婆又幽幽地问：“别再是大姨挡了那师傅的视线？”晕……<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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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我聪明，到了朝阳公园的时候突然大彻大悟了。靠！肯定是那孙子蒙我，也许是我之前超了他的车，可人家一点都不生气，追上我说刹车灯坏了，我不是得靠边检查吗？让我超他的车，想快，这不就必须得慢了吗？孙子，这是大智慧呀！佛家不是说吗？要大智慧，要大欢喜！他要是被我超了，然后跟我在车里瞪眼生气的，有用吗？我还是跑在前面，事实还是我超了他，他生气，而我还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因为那很正常嘛。呵呵。但是，人家现在正开着车在路上跑着，兴许还哼着小曲儿呢，真是大欢喜呀！<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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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后也用这招儿！奶奶的，谁要是在路上惹老子，老子也要追上去，非常诚恳地告诉他/她：“咳，哥们儿/姐妹儿，你那三个刹车灯全不亮啦……”<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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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怎么说学好不容易，学坏是一学就会呢！<br/></DIV>
]]></description>
            <author>十七儿</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ay2.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02 Mar 2008 11:42:55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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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苹果》的导演李玉说的一句NB的话让我有同感</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9xy.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nbsp;今天早晨读《经济观察报》副刊，看到一篇对李玉的访谈，她原来是《今年夏天》和《红颜》的导演，我以前都看过盗版碟的，感觉非常好，只是没有想到这位导演是谁，如今又拍了《苹果》，更好看更有深度的片子。</DIV>
<div>
访谈文章中有一句话让我感触颇多，她说：“大家都认为中央电视台是个好单位，能在那工作很好的啦，可是我就觉得那对我来说是个垃圾。”她原来在央视拍过纪录片，后来辞职拍电影了，可她没学过这个科班，也没有经验，就这么闯出来了。我想，也许是拍纪录片的原因吧，所以她的深度是有的。</DIV>
<div>
我也是刚刚从国际广播电台辞职出来做杂志，说实在的，我的感觉也是觉得那里就是一个垃圾，现在，我自己干净多了，不只是言行举止，实实在在还有心，真的。</DIV>
]]></description>
            <author>十七儿</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9xy.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28 Feb 2008 14:05:54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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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肯德基的鸡腿汉堡为什么不好吃了？</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184.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nbsp;&nbsp;
我在国贸附近上班，每天中午的吃饭问题就很头疼，太贵，一顿饭花15块钱只能弄碗面吃，而且很寒酸。周围除了建外SOHO，几乎就没别的地方可以去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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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菜AA制的话，通常要20元左右，而送餐到办公室，基本上不怎么好吃。几个月下来，对中午饭无可奈何又深恶痛绝。决定自己带饭吧，不单给家里人增加负担，而且还让人觉得，一个大男人，还带饭？呵呵。特别是跟许多女同事一起，拿一个饭盒到微波炉前等着热饭的场景，很是不好意思呀。<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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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为了图个方便，会在路过肯德基的时候，买上个腿儿堡。但是我发现，建外SOHO东南角的那一家店，做的很粗制滥造，鸡炸得很差劲，还不如我们家附近自由市场里那家弄的好呢。而且，还有炸糊了的时候。我后来对比了一下其他的门店，发现也有这个问题，而且口味不如以前那么香了。不知道是不是他们的鸡来源变了，应该跟禽流感的影响没那么直接的关系吧。总之，我现在是能不吃就不吃了，咳，可惜，这是我唯一可以接受而且稍微有点喜欢的快餐品种。<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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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的腿堡更没法吃，我从来就不喜欢，太辣。<br/></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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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十七儿</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184.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28 Jan 2008 06:02:45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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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吃豆腐</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b116d010080ur.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我要说的豆腐，只是我了解的和我记忆中的那么几种，全中国各个地方好象都有豆腐品种出产，我没见过没吃过的还多得很。不过，我会在《新探索》上做一篇关于豆腐的稿子的，希望大家耐心等待。<br/>

先说说我认为最好的豆腐吧，那就是陕北榆林的普惠泉豆腐。2000年的时候我因为采访的关系，到榆林走了一趟，当地林业局的一位局长陪同，逛遍城内城外的景点，也吃遍了当地的特产和名小吃，其中最为印象深刻的，就是豆腐了。<br/>

那位局长本人是个非常豪爽的陕北汉子，能唱一口好听的信天游，而且都是黄色的，更是我在电台和音乐CD里从来没听过的内容和调子，在刚到那里的一次晚宴上，他竟然一口气唱了9首信天游，让我们瞠目结舌，更邪乎的是，一位陪同的旅游局某处处长偷偷告诉我说，如果你要求他再唱9首，他也是有存货的。就是他，告诉我说，你要来榆林，别的可以不吃，这豆腐是一定要尝尝的。为啥？因为蒋委员长当年就点名要吃这普惠泉的豆腐。<br/>

故事是这样地。当年西安事变的时候，蒋委员长不是让张学良杨虎诚给关起来了吗？整天待着没事干，软禁嘛，不能听广播看报纸，又没电视，更别提上网写博客了，另外宋美玲也不在身边，所以就只能跟咱们老百姓一样，一个字，吃。张将军一直对蒋委员长很客气的，也是经常陪着，弄点当地的好吃的伺候着（要是我在那儿，一定会推荐委员长尝尝西安的早点胡辣汤，还有很多忘了名字的东西，总之，事变结束了都不一定能都尝个遍）。但是有一天，一个榆林的官员提到当地的豆腐很不错，引起了委员长的好奇心。说能不能让学良给弄点来尝尝。我不知道是不是少帅心里觉得补偿的机会来了，西安到榆林那么老远，弄点豆腐可费了劲了，要派飞机的。可是用飞机就算运过来，豆腐也变了味道了，只有刚做出来的才地道。那怎么办呀？委员长好不容易开口要了这么个东西，怎么着也要弄来呀。结果还是那个榆林人出了个注意，说其实豆腐的制做方法北方的几个省大致都差不多的，惟独这水是不同的，而榆林当地的豆腐之所以有名，全赖一口井中的泉水所赐，就是普惠泉，<span CLASS="zw">可以派飞机把泉水打来一桶，再请一位当地的豆腐西施，在西安现场制作，不就可以了吗？少帅觉得有理，就派了东北军一架飞机到榆林专门弄了桶泉水来。委员长的日记如果以后整理发表出来，不知道有没有这段经历的记录，那可是在艰难岁月里的以外收获。<br/>

那局长陪我去的时候，亲自开的车，还找来了地质部门的一个朋友。七拐八拐地在很窄的坡道上开，大约半个小时到了一个特别不起眼儿的院子外面，一扇大铁门，上面写着自来水公司的一些字样。那搞地质的朋友很有些研究，告诉我说，普惠泉在当地有&ldquo;桃花水&rdquo;的美誉，为啥呢？因为该泉</SPAN><span CLASS="zw">位于榆林古城东山附近，唐宋时代附近的寺僧就来此打水，泉水历经毛乌素沙漠自然渗滤，水温常年保持在10&#8451;左右，清澈晶亮，甘凉
甜润，而且水富含矿物质及微量元素，属低钠含锶和偏硅酸重碳酸钙镁型矿泉水，特珍贵的天然饮用水。当地的女孩子长期饮
用的话，肌肤细嫩光洁，粉面可与桃花媲美。那泉现在已经被自来水公司保护了起来，在井的上面盖了一个房子给罩住，他们给我用桶弄了些水上来让我喝几口，一尝，果然不虚。<br/>

中午吃饭的时候，局长特意让我们品尝了豆腐，好几种不同的做法，口感绝了，滑滑的，很有劲道，没有添加剂的味道。相信，我找到了蒋委员长当年的感受。<br/>

我觉得第二种我爱吃的豆腐就是河北文安孙氏镇的豆腐了。那里是我姥姥住的地方，小的时候常到姥姥家住上一段日子。我到现在还记忆深刻的事，就包括早饭的时候吃的葱花儿盐丁拌豆腐。通常情况下，镇子上没有门店专营卖豆腐的，都是某个一家一户几辈子都豆腐营生的人，在自家院子里，四五点钟的时候，把豆腐做好，然后用自行车（早年是步行或者小毛驴车）拉上一个木制的大托盘，放好豆腐，上面盖了几层面搌布，一条胡同一条胡同一个村落一个村落地转着叫卖。叫卖可不是用嘴，而是一个梆子，一个小槌敲击，很清脆的，几里地以外都能隐约听到。我姥姥每天早晨6点多的样子，就起床给大家做饭，通常是棒子面粥，热一些馒头，另外切几盘老腌咸菜。等饭好了，锅盖上都是热气的时候，姥姥通常就不见了：她固定地在那个时刻听到卖豆腐的梆子声，拿上一个大海碗，碗里盛满了黄豆，到大门口去等那卖豆腐的人过来。等姥姥回来的时候，碗里就变成了几大块白白的豆腐，而这个时候，我们已经坐在桌子边上，馋馋地等着吃了。<br/>

我现在也说不上来那豆腐到底是个什么味道，总之是土法制作的，按照科学的说法，当地应该是有好水的，否则怎么可能做得出来那么好吃的豆腐呢？现在如果再开车回老家，在孙氏镇就很难吃到那么好吃的豆腐了，一个原因是姥姥已经长期跟我在城市生活，她早记不清那个卖豆腐的人家姓什么或者住在哪儿了；另一个原因是，我现在住在孙氏镇的舅妈是不会做那样的早饭的，更不会在那么早的时候起床去买豆腐，因为镇子上什么都有卖的，烙饼、油条、热豆浆、豆腐脑、包子、馄饨，做早饭又麻烦，又不上档次，想我们这样的城里的亲戚好不容易到老家一趟，绝不能怠慢了。哎，舅妈和舅舅总是那么客气。<br/>

最后说说血豆腐吧。我以前是吃的，因为味道确实挺有趣儿的，看说可怕，吃到嘴里，有点嚼头儿。我小时候在镇上也曾经看过杀猪的时候，血喷出来那吓人的样子，所以吃血豆腐的时候，心里就有点五味杂陈的感觉。但是几年前听说动物的血是不安全的，即使加热弄熟，有的病菌还是无法杀死的。还是不吃的为好。所以，我现在吃火锅的时候，最怕同桌的人点毛血旺。<br/>
</SPAN></DIV>]]></description>
            <author>十七儿</author>
            <category>杂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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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6 Jan 2008 14:14:05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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