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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陆建国|海边小城</title>
        <description></description>
        <link>http://blog.sina.com.cn/city0518</link>
        <lastBuildDate>Fri, 17 Jul 2009 09:21:58 GMT+8</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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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guage>zh-cn</language>
        <copyright>Copyright 1996 - 2009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pubDate>Fri, 17 Jul 2009 01:21:58 GMT+8</pubDate>
        <item>
            <title>山寨上网本溃败的两点教训</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e3e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不是马后炮。</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08年11月份，笔者写过一篇《<strong>上网本难以复制山寨机的辉煌</STRONG>》（以下简称《辉煌》），从消费取向和价格两个方面着手，分析认为山寨上网本市场有限，难以复制山寨手机的市场奇迹。</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现在看来，笔者的这个预测，八九不离十。最近关于山寨上网本厂商潜逃、倒闭的消息，不绝入耳，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曾经在山寨市场里拥有3成市场占有率，并在中国国际数码通信展会上，与华硕、长城等PC品牌厂平分秋色的数星，最终在5月中宣布倒闭。据报道，深圳至今已有上百家山寨上网本制造商、渠道商等关门大吉。</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山寨上网本的市场溃败，或许不能终结电子制造业领域的山寨乱象，但是，绝对是一个分水岭。由山寨手机创造出来的山寨现象，一度辉煌，然后是山寨平板电视粉墨登场，但是市场表现差强人意，现在，一度来势汹汹的山寨上网本也呈土崩瓦解之势，山寨文化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走进了死胡同。</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笔者认为，电子制造业山寨现象发展至今，特别是山寨手机之后，山寨产品一蹶不振，有两个方面的教训，需要引起关注，或者说引以为戒。</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其一，山寨产品是有市场局限性的。山寨手机在一段时间内的市场上所向披靡，是由产品自身特点和消费需求两方面的因素造就的，有一定的特殊性，而山寨电视、山寨上网本的市场败局，同样也是由于产品自身特点和消费需求所导致的，电视、上网本和手机，在消费者的心理预期、消费习惯等方面，有很多不同之处，这一点，笔者在《辉煌》、《山寨电视不会成为山寨手机第二》两篇文章中，已经做过阐述，不再重复。应该说，山寨手机的流行，有一定偶然性，对于其他电子产品来说，不具备可比性和参照性，因此，如果不对电子产品的自身特点和市场消费需求进行研究，误以为山寨无往而不胜，凭着商业冲动和投机心理肆意在其他产品上复制山寨版本，那么，市场自然会报以冲动的惩罚。</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其二，政府应该加以引导。作为山寨电子产品产品的发源地，在山寨手机收到打压后，深圳一度传出要规范、引导山寨厂商走健康、持续发展之路，可是，从山寨电视到山寨笔记本的乱象和结局来看，这种良好预期并没有实现。当然，原因可能是两方面的，一方面可能是政府的倡议停留在口头上，没有真正去落实下去，雷声大雨点小，敷衍着走走形式，实质上还是放任自流，结果使得山寨产品没有规范，更无升级和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可能是山寨厂家考虑到成本等方面因素，不配合政府的规范引导，还是习惯做游击队，所以，最终溃不成军，一败涂地。作为拥有华为、中兴这样电子制造业巨头的深圳，在重视顶天立地企业发展的同时，还是应该好好抓抓铺天盖地的山寨厂商，两手抓，两手硬。</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特别是在当前的市场困局下，那边是山寨手机遭遇<font SIZE="3">韩国、印度等国家封杀，这边是山寨上网本几乎全军覆没，众多山寨厂商朝不保夕，依靠这个山寨产业链为生的商家、工人、经销商等，都可能面临生活困境，所以，无论从民生还是产业发展的角度，深圳都应该有所作为，倾力抓一下山寨产品的规范、引导，促其健康、良性发展，可以说，</FONT>如果抓好了，山寨游击队摇身一变转为正规军，那么，其对深圳经济发展的贡献，绝对不容小觑。（陆建国）</FONT></P>]]></description>
            <author>陆建国</author>
            <category>思考</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e3e0.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14 Jul 2009 16:08:30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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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SNS的游戏化与盈利模式探索</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e2sy.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必须先承认一点，SNS网站的持续火爆，超出了我的想象。</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所认识的朋友当中，上SNS网站种菜买车的越来越多，三更半夜的偷菜“贼”越来越多，&nbsp;三十好几的奔四一族，乃至十几岁的90后，都兴趣盎然，乐此不彼。如此看来，开心网所引领的SNS网站游戏化倾向，真的已经成为一股潮流，时尚。</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笔者在3月份写过一篇《警惕社交网站的泛娱乐化倾向》，对SNS网站越来越严重的娱乐化倾向，表达了质疑和诘责，认为SNS网站的娱乐化倾向，或者更准确的应该说是游戏化倾向，是对社交网站的一种方向性偏离，是基于盈利模式困境状态下的一种急功近利的选择，这其中有无奈为之的成分，更多是有意为之的动因。也可以理解，毕竟，做网站是为了实现商业价值，终极目的是赚钱，而不是烧钱，所以，如果用这种开放的心态看待SNS的游戏化、娱乐化，那么就无可厚非，社交网站也好，SNS也好，游戏社区也好，这些概念终归是一种人为创造，概念之后的本质，原本就没有框死，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的进化和演变，不断的调整和转向，也属正常，或许，这种游戏化取向，就是SNS的宿命。</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这样说，有点消极味道。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那就是SNS的游戏化，最初只是增强网站粘性的手段，目的是为了提高用户的活跃度，可是，随着发展，游戏在SNS网站中有反客为主的迹象，SNS最初的社交功能已经退居次席，而提供一个高粘性的游戏社区，却在不经意间异化成形。</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站在最初的纯粹SNS概念立场上看，这种异化有一种悲剧意味。但是，如果SNS游戏化不可避免，那么，我们需要关注的是，这种商业目的驱动下的游戏化，在SNS的商业模式构建上，在盈利模式探索上，有怎样的回旋空间，有多少转换途径呢？目前网游的主流盈利模式，无非三种，时长计费、虚拟装备销售和内置广告。SNS网站中的小游戏，按时长收费显然不太可能。那么，剩下的选择只有两种了，虚拟装备买卖和内置广告。</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虚拟道具买卖，在国内SNS中已有成功先例，最典型如腾讯QQ，开心网、爱情公寓等都在尝试。但是，这类虚拟道具，更多是SNS网站本身开发的一些小礼品之类，和网游中的道具装备有所区别。在SNS的网页游戏中开发道具买卖，似乎有一定难度，至少在目前，还看不到这是一个可以实现规模盈利的途径。</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排除掉以上两种可能，内置广告就是最理想的模式了，而内置广告，在开心网等SNS网站中，已经被成功运用，最明显的就是抢车位中的新车广告，而且据说收入可观。可以说，在网页游戏中植入广告，如果和游戏本身结合的好，不仅不会给用户带来突兀感觉，相反，能够增加游戏粘性，给用户以更真实的感官体验，可谓一举两得。</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笔者认为，如果游戏化是SNS站点的必由之路，那么除会员费等社交网站自身可能尝试的盈利模式之外，网游盈利模式中能够借鉴模仿的，内置广告应该是最现实也最有钱景的一种，当然，前提是SNS站点要不断开发出用户喜欢的新游戏，不断推陈出新，这个，有点难度。（陆建国）</FONT></P>]]></description>
            <author>陆建国</author>
            <category>IT观察</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e2sy.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13 Jul 2009 12:08:21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e2sy.html</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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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支付宝的裸奔与疝气</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e03r.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
&nbsp;前段时间，各类媒体纷纷转载了一则新闻：英国一家名为“最佳方式”的广告公司，一直以来业绩不佳，在裁掉了6名员工之后，他们请来一位商业心理学家大卫·泰勒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大卫给出的建议就是“裸露星期五”——每星期安排一天的时间，建议员工“裸体上班”；通过一天的“赤诚相见”，来振奋团队的精神。据报道，自从“裸露星期五”实施之后，公司的业务量确实有所上升，公司不仅没有再裁员，还重新雇用了两名设计师；而他们的办公室裸露经历也被拍成了一部纪录片——“办公室赤身相见”，将于7月份在英国有线电视台播出。</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英国的这则新闻，让笔者联想到了另外两个发生在国内裸奔事件，一是前不久网上一条名为《复旦学生裸奔庆祝毕业》的图文帖，火遍各大论坛，在贴出的图片中，两名男生头戴学士帽，夜间裸体在复旦校园内奔走，并在学校大门、校训等多个地方留影，但是始终没有露出庐山真面目。另一个例子，是5月份的新闻，支付宝员工为庆祝交易量创新高，在花儿乐队《嘻唰唰》音乐伴奏下，在办公室内上演了一出裸奔秀，当然，算不上真正的裸奔，因为还穿着条内裤遮羞。</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nbsp;今天，又看到了和支付宝裸奔有关的新闻：7月6日，在杭州举行的支付宝公司“半年会”上，有4位员工以裸奔形式庆祝其用户数正式突破2亿大关，不过员工们并不满意，现场“胁迫”支付宝总裁邵晓锋以裸奔同庆，于是邵晓锋和员工约定：如果到今年底，支付宝的日交易额能达到12亿元，那么到时他也当众“裸奔一把”。</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从相关报道中看，支付宝的“裸奔仪式”开始于2005年，据说当时是为了庆祝日交易量突破700万元，公司想以一种震撼的方式把这个消息告诉每个员工，觉得开会或发电子邮件缺少创意，经过一番讨论后，最终决定“裸奔”。后来，这一仪式就被保留了下来，而且好像每年都要上演。&nbsp;说实话，对于支付宝的这个创意，笔者不以为然，但是对于支付宝员工的这种裸奔勇气，还是很钦佩的，特别是总裁邵晓锋居然也准备裸奔一把，勇气可嘉。</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可是，笔者还是禁不住要提醒支付宝和邵总几句，首先，裸奔这个事儿，如果作为企业文化传承下来，企业员工能够接受，在不对社会公众公开、不造成社会影响的前提下，也倒无可厚非，如果有好管闲事的部门认为有伤风化，要课以处罚的话，支付宝要注意提前做好公关工作，别被动；其次，建议支付宝每次裸奔的员工，最好要选择体型比较阳刚健康的，不要弄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一身赘肉，头大脖子粗，两条圆规腿支撑一个滚圆的啤酒肚，在办公室里颤颤巍巍的跑两圈，一身肥肉膘晃来晃去，怪恶心人的，尤其是邵总，如果准备亲力亲为，那么最好提前三个月去健身房锻炼一下，练出六块小腹肌，裸奔时展示一下，有利于树立良好形象；再次，还要注意提前给裸奔的员工检查一下有无疝气，如果有疝气，一定要小心，别心情一激动，一跑一晃悠，小内裤兜不住，就丢人丢大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nbsp;
当然，最最重要的一点，是那些对外公布的、让支付宝员工兴奋的要裸奔的交易额数字，别也有疝气症状，系统外的数字不恰当的挤了进来，看上去很大的样子，实际上是疝气肿块，有假象成分，一旦经不住折腾，兜不住，那就不太好了。&nbsp;（陆建国）</FONT></P>]]></description>
            <author>陆建国</author>
            <category>IT观察</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e03r.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09 Jul 2009 14:07:09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e03r.html</guid>
        </item>
        <item>
            <title>马云“北伐”意欲何为</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zdq.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nbs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不得不佩服马云。</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马云麾下的阿里巴巴集团军，在互联网产业领域，一直是万众瞩目，从阿里巴巴，到淘宝，再到支付宝，口碑网，阿里软件，商业云，这个以风清扬自命的男人，向来喜欢出其不意，剑走偏锋，而且总能出奇制胜。</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
&nbsp;最近，阿里系的几个新动作，引起了笔者的好奇和关注。</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
&nbsp;一是南京攻略。继阿里软件苏皖服务中心4月在南京开业之后，阿里软件与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共同打造的“互联网产业园”，7月初又落户南京。在新闻发布会上，阿里巴巴集团代表还明确表示，阿里软件首期投资上亿元的全国第一个“电子商务云计算中心”，也将落户南京市雨花台区。</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二是北京攻略。7月8日，淘宝正式在北京设立分公司，由原阿里妈妈总经理吴泳铭出任分公司总经理，淘宝北京分公司的主要职能是技术研发。据报道，北京是淘宝在国内第一个开设分公司的一线城市，广州、上海等其他一线城市尚未有开设分公司。</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记忆犹新。08年的这个时候，马云正在言之凿凿的告诉阿里人，冬天到了，冬天可能比想象的要漫长。可是，一年的时间，随着宏观经济的企稳，阿里巴巴似乎已经摆脱了寒冬的阴霾，又开始了新一轮扩张，一枚枚棋子相继投出，继落子六朝古都南京后，又挥师北上直抵北京，这其中蕴含怎样的战略意图呢？&nbsp;</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记忆犹新。08年，广东省主要领导到浙江，曾专程参观阿里巴巴集团，并力邀马云南下；上海市主要领导感慨上海为什么出不了马云，也邀请马云到沪上布局。可是，马云似乎不为所动，虽有网商大会之类象征性举动，但无实质行动，这其中蕴藏怎样的商业玄机呢？</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在笔者印象中，马云曾经在北京走过背字，所以退守杭州，卧薪尝胆，奋发图强，终于，数年磨一剑，功成名就；在笔者印象中，马云和南京这个城市，似无任何渊源，现在却骤然发力，频频落子，意欲何为？</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这的确耐人寻味。可是，如果站在一个更高的角度，审视阿里系的这些举措，我们可以看到，从空间版图上，南京是马云夺取苏皖的重要平台，东向，可以辐射江苏长江两岸以及沿海发达地区，并且和杭州形成犄角之势，从两侧夹攻上海；西向，沿长江上溯可以夺取安徽市场，所以说，这一举动可谓高瞻远瞩或老谋深算；北京，则是任何一个一流企业必须渗透和进入的城市，一方面，这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地位举足轻重，牵一发而动全身；另一方面，北京在地理版图上，是北方的重要门户，要塞之地，夺取了北京市场，则可以觊觎河北、天津、内蒙乃至东北三省市场，北京，可谓兵家必夺之地。</FONT></P>
<p><font SIZE="4">&nbsp;&nbsp;&nbsp;
如果从产业的角度看，北京淘宝侧重于技术研发，南京的阿里软件苏皖服务中心、互联网产业园，以及将要落户的电子商务云计算中心，也主要是软件研发应用和市场化推进，表明了阿里巴巴集团在B2B、C2C，电子支付等领域，取得决定性市场份额后，开始将目光投向IT基础技术研发，重拳出击软件领域，特别是SaaS领域，这是产业链的上游延伸，也是阿里系战略重心的一次调整和转移。</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所以，笔者认为，南京，北京，两京攻略，马云北伐，是阿里巴巴新一轮扩张战略的重要举措，意味深长。（陆建国）</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FONT></P>]]></description>
            <author>陆建国</author>
            <category>思考</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zdq.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Wed, 08 Jul 2009 15:28:33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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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从谷歌涉黄看企业的道德风险</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pem.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STYLE="TexT-inDenT: 48pt; mso-char-indent-count: 3.0">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楷体">《法人》杂志09年第七期稿件</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4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font SIZE="3"><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font STYLE="FonT-siZe: 18px">6</FONT></SPAN><font STYLE="FonT-siZe: 18px">月中旬，央视三大王牌栏目，《新闻联播》、《焦点访谈》和《新闻<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1+1</SPAN></FONT></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 SIZE="3">》，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切入，对谷歌中国的色情信息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曝光、抨击和批判。这在央视的历史上，可能也是首例，对于一家跨国企业，一个网络公司，在短时间内，用如此密集且猛烈的炮火轮番轰炸，实属罕见。随后，国家有关部门召见谷歌中国负责人，对谷歌中国网站大量传播淫秽色情内容进行执法谈话，宣布了处罚措施，暂停该网站境外网页搜索业务和联想词搜索业务，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清理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并且表示，将根据网站的整改情况，决定下一步的处理措施。</FONT></P>
<p><font SIZE="3"><font STYLE="FonT-siZe: 18px"><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nbsp;&nbsp; <span STYLE="mso-spacerun: yes">&nbsp;</SPAN></SPAN>
作为一家跨国企业，一个以“不作恶”自我标榜的国际性公司，谷歌这次很识时务，一方面承认网站存在大量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的事实，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侵害了青少年身心健康，并就此事向公众道歉；另一方面，发表了无条件认错声明，表示将按监管部门意见整改，称“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解决网络搜索结果中存在的问题”。</FONT></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8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span STYLE="FonT-siZe: 14pt; FonT-FAMiLY: 黑体">利益驱使，导致低俗冲动</SPAN></P>
<p STYLE="TexT-inDenT: 30pt; mso-char-indent-count: 2.5">
<font SIZE="3"><font STYLE="FonT-siZe: 18px">应该说，谷歌对于这次涉黄事件所引致的后果，是有一定心理准备的。因为，在今年前四个月，由于搜索网页中存在大量淫秽色情和低俗链接，谷歌中国曾两次被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公开曝光。前两次曝光后的跟进处罚措施，有点轻描淡写，这实际上是给谷歌等网站</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一个自我反省、悔过自新的机会，可是，从这次事件来看，谷歌不仅没有引以为戒，知错就改，相反，却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可能是一场形式主义运动，走走过场而已，于是心存侥幸，所以屡教不改，一而再，再而三。显然，一心想融入中国文化元素的谷歌，对中国文化的内涵还缺乏真正了解和把握，因为谷歌居然不知道中国有一句俗话：事不过三。所以，这次在央视跟进之后，有关部门施出了严厉手段，终于，谷歌低下了它傲慢的头颅。</FONT></FONT></P>
<p STYLE="TexT-inDenT: 30pt; mso-char-indent-count: 2.5">
<font STYLE="FonT-siZe: 18px"><font STYLE="FonT-siZe: 18px"><font STYLE="FonT-siZe: 18px"><font SIZE="3"><font STYLE="FonT-siZe: 18px">谷歌之所以敢于一再触碰红线，其背后的原动力，在于利益驱使。英国评论家邓宁格曾说过：“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10</SPAN>％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有<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20</SPAN>％，就会活泼起来；有<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50</SPAN>％，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100</SPAN>％，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300</SPAN></FONT></FONT><font SIZE="3"><font STYLE="FonT-siZe: 18px">％，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FONT>。</FONT></FONT></FONT></FONT></P>
<p STYLE="TexT-inDenT: 30pt; mso-char-indent-count: 2.5">
<font STYLE="FonT-siZe: 18px" SIZE="3">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互联网上的低俗之风是互联网的伴生物，而且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有愈演愈烈之势。技术从来都是双刃剑，一方面，互联网的发展，让世界变得扁平，地球村从概念成为现实；而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互动性和参与性日渐增强，在放纵的人性和巨大的利益推动下，网络世界正逐渐演变为藏污纳垢的垃圾桶，成为低俗文化孳生繁衍的温床。这一问题的存在，是因为色情或准色情信息，乃至一个和色情有关的噱头，在流量拉动上都无往而不胜，所以，这被很多网站奉为流量利器，无上法宝，有的网站还半遮半掩有所收敛，而有些网站则近于无所顾忌，公开喊出赤裸裸的宣传口号，其目的很明显，就是吸引眼球，拉动流量。而在互联网产业，衡量一个站点是否有价值，人气是一个硬指标，高流量和点击率意味着能卖出更多广告，获取更多利益，所以，为了谋求更大利益和更多市场份额，强大如谷歌，也禁不住心猿意马，大打擦边球了。</FONT></P>
<p STYLE="TexT-inDenT: 49pt; mso-char-indent-count: 3.5">
<span STYLE="FonT-siZe: 14pt; FonT-FAMiLY: 黑体"><font STYLE="FonT-siZe: 18px">价值扭曲，引发道德失控</FONT></SPAN></P>
<p STYLE="TexT-inDenT: 36pt; mso-char-indent-count: 3.0">
<font STYLE="FonT-siZe: 18px" SIZE="3">谷歌涉黄事件的发生，商业利益的驱动，固然是重要原因，但是，在追逐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企业的商业价值观，以及道德观逐渐坍塌、崩毁，乃至荡然无存，更是内因所在，这又涉及到了一个更深刻的命题，那就是财富的原罪问题，这更需要深思和反思。</FONT></P>
<p STYLE="TexT-inDenT: 36pt; mso-char-indent-count: 3.0">
<font STYLE="FonT-siZe: 18px" SIZE="3">关于企业和企业家的原罪问题，是这些年财经界和大众媒体热衷于讨论的一个话题，而这一现象背后，则有着深层次的社会原因。我们必须承认，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无孔不入，普罗大众或者社会精英，在人生价值取向上，都或多或少的于潜移默化中形成了金钱至上的认同，特别近年来，随着福布斯、胡润等财富排行榜的高调宣扬，金钱多寡成为体现人生价值的重要标志，并且主导着这个社会对于成功概念的话语权。</FONT></P>
<p STYLE="TexT-inDenT: 36pt; mso-char-indent-count: 3.0">
<font STYLE="FonT-siZe: 18px" SIZE="3">当然，崇尚财富上的成功，并不是坏事情；问题是，当那些曾经光芒万丈、耀眼夺目的顶级富豪，纷纷因为各种问题落马时，那些原本隐藏在财富之后的原罪，开始浮出水面。杨斌、周正毅、张荣坤、黄光裕，等等，名单可以列出长长一串，这些人曾经都是众生仰慕，财富偶像，可是，转眼间沦为阶下囚。探究现象背后的根源所在，商业价值观的倾斜、扭曲，是绝对不容忽视的内因。在商业利益驱动下，他们将体制漏洞所潜藏的生产力，发掘的淋漓尽致，并且潜意识中自豪于炉火纯青的擦边球技术，传统文明所遗传下来的道德感，逐渐被边缘化。虽然，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内心可能也曾有过恐惧，但是很快就会被巨大的商业成功和世俗荣誉所覆盖，于是，擦边球的底线慢慢被逾越，并且在逾越的过程中，罪恶感已经泯灭，有的只是成功后的巨大快感，和灵魂的麻木。</FONT></P>
<p STYLE="TexT-inDenT: 42pt; mso-char-indent-count: 3.5">
<font STYLE="FonT-siZe: 18px"><font STYLE="FonT-siZe: 18px"><font SIZE="3"><font STYLE="FonT-siZe: 18px">诗人北岛有两句耐人寻味的诗：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在那些问题富豪追逐财富的进程中，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从道德角度审视，有些绝对可以用卑鄙来定义。具体到谷歌来说，在监管缺位甚至出现真空的情况下，囿于利益驱动，低俗成为了其获得商业成功的一张通行证，放大到整个互联网领域，这也正是低俗之风在网络上蔓延传播的根本原因。一个网站借助炒作低俗噱头、传播涉黄讯息，博取眼球，能够让它将流量转换成不菲的广告收入，而且，这种低俗行为又几乎没有任何成本付出，那么，企业的道德自律自然让位于商业利益。当低俗可以转化为商业利益，而且无需支付任何对价时，为了<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50%</SPAN></FONT></FONT><font SIZE="3"><font STYLE="FonT-siZe: 18px">以上的利润，乃至更高收益，<font STYLE="FonT-siZe: 18px">冒点风险，赌上一把，似乎很值得，并且大家都在这样做，相安无事，于是一时间内，</FONT></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邓宁格所谓的这种“积极的冒险”，自然在网络企业中蔚然成风。</FONT></FONT></FONT></FONT></P>
<p STYLE="TexT-inDenT: 42pt; mso-char-indent-count: 3.0">
<span STYLE="FonT-siZe: 14pt; FonT-FAMiLY: 黑体"><font STYLE="FonT-siZe: 18px">强化管控，造就企业公民</FONT></SPAN></P>
<p STYLE="TexT-inDenT: 30pt; mso-char-indent-count: 2.5">
<font STYLE="FonT-siZe: 18px" SIZE="3">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在巨大的商业利益面前，道德自律是脆弱的，无论是一个人，或者一个组织。丁磊在谈及网游时，认为做网游应该有信仰与追求，“人在做，天在看”，这话有些宿命的味道，因为老百姓有一句俗语，老天有眼。可是，当一个人或者一个组织，在商业上还没有获得如丁磊及网易那样的成功高度时，商业利益往往是最高的信仰和追求，这是商业规则对价值观的异化。江南春在央视曝光分众无线事件之后，曾就盈利模式的可行性和价值观的正确性，做过一番反省，承认在商业价值观方面犯了错误。可是，如果没有央视的介入，如果分众无线顺利上市了，或许江南春就不会承认分众无线的价值观有问题，而会用另一种说辞来做诠释。宏大如谷歌这样的企业，在没有被央视和相关监管部门揪住小辫子前，一直标榜“不作恶”，可是，当涉黄事件真真切切发生后，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所谓的“不作恶”，不过是一块虚伪的道德遮羞布。</FONT></P>
<p><font SIZE="3"><font STYLE="FonT-siZe: 18px"><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nbsp;&nbsp; <span STYLE="mso-spacerun: yes">&nbsp;</SPAN></SPAN>所以，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企业的道德自制力，或者试图依靠软绵绵的说教，去改变企业的逐利天性，并且使一个无良企业变成负责任的企业公民。毛主席老人家说过一句话，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谷歌就是这样最好的一个例子，如果没有央视的全面出击，没有监管部门的严厉整肃，谷歌不会立马俯首帖耳，秀出一副良民脸谱。所以，强力管控，对于那些喜欢游走于道德和法律中间地带，喜欢打擦边球的企业来说，是最好的治理之策。而且，这种管控必须制度化和长效化，单靠一两次运动，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潜伏在企业意识深处的利益冲动，一旦失去威慑和约束，很容易蠢蠢欲动，死灰复燃，或者阳奉阴违，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说一套做一套。唯有建立一套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并且，对于触碰红线的行为，重责重罚，严惩不贷，才能驯服那些内心如野马的企业，一直老老实实的做个遵纪守法的企业公民。（陆建国）</FONT></FONT></P>
<p>&nbsp;</P>]]></description>
            <author>陆建国</author>
            <category>思考</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pem.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07 Jul 2009 15:19:45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pem.html</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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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品牌企业应警惕网店的破坏性</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lgx.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不久前，和一个朋友闲扯，聊到网络购物的事情，朋友告诉我，现在他买衣服，基本都是先到服装店里转转，选定了品牌和型号后，记下来，然后到网上搞定，价格便宜许多。朋友这样说时，我还不以为然，可是，这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了不少这个方面的新闻，诸如商场专柜成品牌服装试衣店、营业员成验货员等，从这些报道来看，线下试穿线上购买已经蔚然成风，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服装消费现象。</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在网上搜了一下相关新闻，才知道不单单服装，在电子产品、化妆品等消费领域，这种线下在实体店试用体验，然后到网店购买的现象，也十分普遍。这一现象蔓延的最根本原因，就是网购平台上提供的同一类商品，同一个牌子，价格比实体店便宜多多，这对于消费者自然具有很大吸引力。而且，由于一些品牌商品，特别是服装，其实体店已经覆盖到县一级中小城市，消费者试用试穿，十分方便，这种方便弥补了网购平台购物体验感不强的缺陷，无形中帮了网购平台一个大忙。</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可是，从另一个角度看，网店的存在，对于实体店却造成了一定冲击，导致其利益受损，这个道理很浅显，就拿服装来说，一个准备购买某品牌服装的消费者，原本可能在当地品牌专卖店实施消费行为，可是由于网店的存在，购买方向从当地的实体店转移到了网店上去，这就意味着购买力的转移，现金流向的转移，那么，该品牌当地经销商的利益自然受损。而且，品牌企业必须看到，这种现象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对于品牌自身来说，也可能造成硬伤害。</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还是拿服装说事，品牌服装在专卖店体系铺开后，为了保障各地经销商的利益，一般都有严格的禁止窜货的规定，各个区域的经销商各自为战，井水不犯河水，彼此相安无事，但网店的出现，由于互联网无疆界的特性，轻而易举的打破了这种系统平衡。虽然，目前由于网购人群在整个消费群体基数当中，所占比例仍然较小，还动摇不了实体店的根本，暂时还看不出太大杀伤力和破坏性，可是，如果长此以往，随着更多消费者对网购平台的认同，蜂拥而入，那么会有越来越多的购买力被网店分流，越来越多的原本属于各地加盟商、经销商的利益，被网店攫取，于是，品牌企业不得不面对一个严峻的态势，渠道格局被颠覆，渠道利益被侵蚀，最后呢，结果是实体店因为市场份额萎缩，不得不退出实体渠道体系，进而造成该品牌实体渠道的萎缩。</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笔者这样说，或许有人认为是危言耸听，但是笔者认为，如果品牌企业不认真研究一下实体渠道和网络渠道体系的区隔问题，以及利益分割问题，不能遏制网络销售渠道对实体渠道的冲击，那么，危机迟早会到来。（陆建国）</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FONT></P>]]></description>
            <author>陆建国</author>
            <category>IT观察</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lgx.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05 Jul 2009 15:52:45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lgx.html</guid>
        </item>
        <item>
            <title>国内微博客前景黯淡的两个原因</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wdz.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前两天登陆MSN,看到一个朋友的留言，问我饭否、叽歪等微博客有没有前途。我的回答是，微博客在国内，没有太大的前途，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体制的问题，二是文化环境的问题。</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这两个方面的原因，是我一直以来对于微博客难以在国内发扬光大的直觉，所以，也就实事求是的告诉了朋友。对于Twitter这类微博客模式，我一直不看好，之前写过两篇博文，发表了一点个人看法，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浏览那两篇文章，《门户进军微博客Twitter凶多吉少》和《Twitter的泡沫与幻觉》。</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笔者对于微博客不看好的原因，在那两篇博文中，已经有一定得阐述，在此，基于一些最近的思考，就微博客在国内前途黯淡的话题，再说几句，或对或错，都是一孔之见，仅供参考。</FONT></P>
<p><font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 STYLE="FonT-siZe: 18px">&nbsp;&nbsp;&nbsp;&nbsp;
其一，体制原因。Twitter在美国走红的原因，很大一方面是对于突发新闻事件的及时、现场传递，包括突发事件，如<font STYLE="FonT-siZe: 18px" SIZE="4">丹佛机场飞机失事，纽约客机哈德森河成功迫降，印度孟买连环恐怖袭击，等等，这类事件的抢先报道，吸引了人们对Twitter的关注，但是，这类事件，如果发生在国内，即使有公民记者第一时间发布，微博客网站是否可以第一时间发布，有很大疑问，因为这类重大突发事件，很多网站都会担心以讹传讹，给网站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其次是政治新闻的报道，如美国总统选举等方面的话题，在国内网络自媒体传播上，毫无疑问属于禁区，主流媒体一般也要引用官方权威报道，不敢越雷池一步。这种体制因素造成新闻自由度的不同，是Twitter这类微博客在国内难以红火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没有多少人对没有新闻价值的废话感兴趣，即使是最好的朋友，也没有时间成天盯着你个人的衣食住行等世俗生活不放。</FONT></FONT></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
其二，文化原因。中国是一个领袖崇拜意识浓厚的国家，这是由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所造就的一种文化遗传基因，已经深深扎根于国民的灵魂深处。自媒体需要意见领袖，这一点，国外国内都是如此，但是，在国内表现尤甚。自媒体上的意见领袖，有两种，一是现实社会中的精英阶层，他们本身在现实社会中，已经获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同，拥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通过网络传播，个人观点获得了一定群体认可，拥有可观拥趸的的草根网民。可是，由于谨言慎行的处世哲学经验，现实社会中的精英阶层，往往没有畅所欲言的勇气和胆略，瞻前顾后，怕狼怕虎，即使偶尔发出点声音，也考虑多多，遮遮掩掩，云山雾罩，八面玲珑；而草根领袖，对于一些敏感话题，同样有所顾忌，能够直抒胸怀的，往往是大众都基本了解的真相，或者了然在心的观点。另一方面，我们国民的习性，是讲究立言行文，有根有据，论点论据论证，严丝合缝，四平八稳，中规中矩，所以，往往习惯于长篇大论，即使一个原本一两句话就可以说清楚的问题，也要鸿篇巨制，洋洋洒洒，而不是微博客这样短小精悍的文字可以囊括的，这一点，从笔者的这篇《国内微博客前景暗淡的N个原因》，可以看出端倪。</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再说，关于微博客的商业模式，作为自媒体，它和博客是难兄难弟，很难有效发掘，这一点，已经有很多朋友做过探讨，在此不再展开论述，因为博客发展到今天，几年的时间了，都没有成熟可行的商业模式，叫好不叫座，微博客同样摆脱不了这一命运。并且，笔者认为，即使抛开微博客的商业模式尚不明晰这一根本，单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已经注定微博客在国内也难成气候，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命里三尺难求一丈，命该如此吧。（陆建国）</FONT></P>
<p>&nbsp;</P>]]></description>
            <author>陆建国</author>
            <category>IT观察</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wdz.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Wed, 01 Jul 2009 12:42:27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wdz.html</guid>
        </item>
        <item>
            <title>拍一下北京海淀区法院的马屁</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uhm.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决定拍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的马屁，不是笔者手痒，而是因为今天读了一则新闻，然后就觉得很有必要写点东西，小拍一下海淀法院，以示表扬之意。</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这则新闻说的是，谷歌中国和北京谷歌之间的官司，终于暂时告一段落，日前，海淀法院一审判令被告北京谷歌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谷歌)不准再用“谷歌”的企业名称，同时判令其赔偿原告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下称谷歌中国)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10万元。</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偷鸡不成的北京谷歌，这次蚀掉的不是一把米，而是10万元人民币。笔者咨询了一个开小粮店的朋友，按照目前市价，10万元人民币能够买五六万斤大米。笔者和北京谷歌无冤无仇，和谷歌中国无亲无故，但是对于这一判决结果，仍然由衷的幸灾乐祸，觉得北京谷歌咎由自取，虽然这区区五六万斤大米，对于北京谷歌而言，可能也就是毛毛雨，无关痛痒，但是，起码它连根鸡毛的便宜也没有赚到，而且背负了一个令人鄙视的盗窃恶名，这已经让旁观者如我，拍手称快，额手称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北京谷歌和谷歌中国之间的纠缠，由来已久。其实，就案情而言，并不复杂，从相关新闻报道中，可以知道北京谷歌恶意抢注“谷歌”字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所以海淀区法院的一审判决，是站得住脚的，也是客观公正的，因此，笔者才决定拍一下海淀区人民法院的马屁，善意的、友好的拍一下，绝无讽刺挖苦之意，这点，请海淀区的法官和诸位看官，不要误读。</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当然，笔者绝不是仅仅因为这一案件，而决定拍北京海淀区法院的马屁，而是早有心理沉淀。印象中，去年以来，海淀区法院受理的互联网企业之间的官司，谷歌诉讼之前，已经有两例了。一例是携程状告去哪儿侵权案，由于去哪儿搜索引擎抓取了携程网上的用户点评信息，携程认为对方行为造成侵权，因此提起诉讼，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09年初，对该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去哪儿侵权，要求其在十天内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携程1000元，并在其网站首页刊登24小时的致歉声明。对于这一判决，去哪儿网站曾发表声明说要提起上诉，可是后来好像没了下文；一例是大众点评网起诉爱帮网，2008年10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爱帮网侵犯大众点评网著作权事实成立，爱帮网被判停止其使用来源于大众点评网中的内容，并支付大众点评网经济损失及相关诉讼费用。对于这一结果，爱帮网已经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笔者粗浅学过一点法律知识，对于海淀区法院前后三例互联网诉讼的判决结果，个人认为都比较客观公正，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而且，这些案例的判决结果，对于规范互联网产业的良性发展，无疑具有正向推动作用。我们必须清楚一点，在现行体制下，任何一个产业如果要持续健康发展，都必须有法律在合理尺度内的规范、制约和引导，惟其如此，这个产业才不至于在泛滥无序的状态中，走向系统崩溃，特别是在山寨成风的互联网领域。</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具体到北京谷歌和谷歌中国之诉，笔者认为这个判决，对于以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有相当的启示借鉴意义，如开心网起诉千橡开心侵权案，和谷歌之诉情形相似，几无差异，如果不出意外，千橡开心也必将步北京谷歌后尘，落个败诉下场。&nbsp;
（陆建国）</FONT></P>
<p>&nbsp;&nbsp;</P>]]></description>
            <author>陆建国</author>
            <category>IT观察</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uhm.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29 Jun 2009 15:08:05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uhm.html</guid>
        </item>
        <item>
            <title>手机互联网不能等同于移动互联网</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tod.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3G大驾光临，懵懂间，扰得互联网界一班大小二鬼不得安生，心浮气躁，东张西望。</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不得安生的原因，主要在于，这些伙计们希望能够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捞得一桶金，特别是那些胸怀大志，但又错过了PC互联网时代淘金良机的革命同志，终于在望眼欲穿之后，看到了3G姗姗来迟的婀娜身姿，于是，好生激动，好是兴奋。</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于是，3G时代移动互联网的商业前景，在朦胧的想象之中，显得格外诱人。</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笔者对于3G时代的互联网发展走向，一直比较感兴趣，前段时间，先后写了两篇关于手机互联网的文章，一篇是《手机互联网的三个致命缺陷》，一篇是《手机输入法商业前景十分有限》，两篇文章的基调，都是对于3G时代手机互联网商业前景的看淡，因此，这两篇文章的观点，遭到了一些朋友的批判。但是，笔者觉得这些朋友，大都还没有弄清楚手机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这两个概念之异同。因此，笔者觉得有必要把这两个概念，做一甄别。</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首先，关于手机互联网。一个基本事实，3G时代，手机是网民登陆互联网的重要物质载体之一，但是手机互联网的外延要小于移动互联网，手机互联网就是指以手机为终端的互联网呈现模式。只有确定了这个概念，笔者对于手机互联网商业模式的不看好，才站得住脚，也只有明晰了这个概念，我们对于3G时代，手机互联网的商业前景，才能有更理性的认知。</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其次，关于移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手机互联网这两个概念，很容易被混淆，其实两者有很大差异，笔者理解的移动互联网，应该是指3G时代借助可以自由便携的移动物理终端呈现的无线网络模式。移动互联网的概念大于手机互联网，包含着手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呈现终端，不限于手机，还有笔记本电脑、上网本、PDA，等等。而且，和手机互联网一个最重要的区别是，PC互联网上的很多商业模式，在笔记本、上网本等为终端的互联网之上，大都可以复制，实现，而手机互联网由于界面狭小的原因，则无法承担这些商业模式。</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当然，会有朋友说，有折叠式的便携大屏幕，可以和手机连接，从而解决手机界面狭小的问题，嗯，这个可以有；但是，还有键盘呢？笔记本可以双手打字，手机键盘则很难吧，又有朋友说，有折叠式外接键盘，好吧，这个也可以有，但是屏幕外接，键盘外接，麻烦不？不如干脆用笔记本直接上网吧，而且现在上网本价格越来越便宜，买得起手机的人，也基本能够用得起上网本了。当然，辩证的看，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手机互联网也有自己的优点，由于手机小巧便携，而且一般都处于开机状态，携带和上网，都较笔记本方便，有时，在不方便使用笔记本的场合，手机互联网则派上了用场，但是，留给手机这样表现的机会，实在是太少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具体原因，你可以去看看笔者的那篇《手机互联网的三个致命缺陷》。</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实话实说，笔者不是3G悲观主义者，笔者不看好手机互联网的前景，并不代表不看好移动互联网，之所以要阐述这两个概念，是希望那些对3G充满想象的伙计，要明白3G时代，那些是机会，那些是想象，要上路远行，先要看清方向啊，否则容易走进死胡同。（陆建国）</FONT></P>]]></description>
            <author>陆建国</author>
            <category>IT观察</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tod.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25 Jun 2009 13:45:54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tod.html</guid>
        </item>
        <item>
            <title>网络强制消费案例剖析</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si8.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10.5pt">&nbsp;&nbsp;<font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 STYLE="FonT-siZe: 18px"><font STYLE="FonT-FAMiLY: 黑体"><font STYLE="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一个事件牵出一桩公案。
</FONT></FONT></FONT></FONT></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span STYLE="FonT-siZe: 10.5pt"><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千橡集团<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4</SPAN>月底关停《猫扑七龙纪》后，对于付费玩家账户余额的善后处理方式，一时间引起了玩家公愤。为此，千橡在<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5</SPAN>月<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5</SPAN>日发布补偿说明，公布了两种补偿方式，一是根据玩家在猫扑《七龙纪》中的人口、英雄等级、兵种数量等数据，按相应比例在千橡的另一款战略类网页游戏《雄霸三国》中折合成相应的付费道具；二是所有付费玩家账户中的余额，在核对玩家相关信息后，将把游戏账号上剩余的“七龙点”转换为等值的千橡平台通行虚拟货币
<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MM(</SPAN>猫毛<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SPAN>，玩家将可以在《天书奇谈》、《帝国争霸》、《雄霸三国》、《猫游记》、《蜀山》等游戏产品中继续使用相应的服务。</FONT></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font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 STYLE="FonT-siZe: 18px"><font STYLE="FonT-FAMiLY: 黑体"><font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 STYLE="FonT-siZe: 18px"><font STYLE="FonT-siZe: 18px"><font STYLE="FonT-siZe: 18px"><span STYLE="FonT-siZe: 10.5pt"><font STYLE="FonT-siZe: 18px">千橡的这一声明，被玩家和有关媒体解读为强制消费行为。在互联网消费领域，</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被公众质疑为强制消费行为的事件，已有先例，</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之前，</FONT></SPAN><font STYLE="FonT-siZe: 18px"><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1.5pt" XML:LANG="EN-US"><font STYLE="FonT-siZe: 18px">51.com</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曾</FONT></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5pt"><font STYLE="FonT-siZe: 18px">向用户推出<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font SIZE="3">“</FONT></SPAN>视频认</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证<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font SIZE="3">”</FONT></SPAN>服务</FONT></SPAN><span STYLE="FonT-siZe: 10.5pt">，<font STYLE="FonT-siZe: 18px">由于在初次视频</FONT></SPAN></FONT></FONT><span STYLE="FonT-siZe: 11.5pt"><font STYLE="FonT-siZe: 18px"><font STYLE="FonT-siZe: 18px"><font STYLE="FonT-siZe: 18px">认</FONT>证之后，用</FONT>户不能自主更换照片，或者取消视频相片，只有花钱才能</FONT>修改，<font STYLE="FonT-siZe: 18px">这引起了很多网友的质疑，</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一些网友认为这种视频认证制度涉嫌</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强制消费敛财。</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客观的说，强制消费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胜枚举，</FONT></SPAN><span STYLE="FonT-siZe: 10.5pt; CoLor: black"><font STYLE="FonT-siZe: 18px">遍及商业、餐饮、通</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信、旅游等各个领域，但是</FONT></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5pt"><font STYLE="FonT-siZe: 18px">目前在互联网虚拟</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消费领域，还为数不多。</FONT></SPAN></FONT></FONT></FONT></FONT></FONT></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6.25pt; mso-char-indent-count: 2.5">
<font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 STYLE="FonT-siZe: 18px"><font STYLE="FonT-FAMiLY: 黑体"><font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 STYLE="FonT-siZe: 18px"><span STYLE="FonT-siZe: 10.5pt"><font STYLE="FonT-siZe: 18px">笔者认为，在评论千橡、<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51.com</SPAN>的做法是否属于强制消费之前，</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有必要先弄清楚一个一个前提，那就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享有的正当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FONT></SPAN><font SIZE="3">第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FONT><span STYLE="FonT-siZe: 10.5pt"><font STYLE="FonT-siZe: 18px">《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SPAN>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SPAN>。由此可见，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是否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是第一位的衡量标准，至关重要。</FONT></SPAN></FONT></FONT></FONT></FONT></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span STYLE="FonT-siZe: 10.5pt"><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那么，具体到千橡这一案例，在玩家充值消费这一环节中，运营商和玩家之间，是否在公开透明的原则下，自愿达成了消费协议，是必须厘清的问题。在民事行为领域，根据约定高于法定的原则，如果网游玩家和运营商之间，就网游关停后账户余额处理问题达成过有关约定。那么就应该根据协议来确定这一消费行为的性质，和交易是否正当合法。这其中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千橡和玩家之间有约定，而且约定中也包含以上两种补偿形式，那么，千橡的做法有法可依，无可非议，玩家也就无权要求退款，因为在双方约定不违法的前提下，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双方必须履行，这是一个很浅显的道理；第二种情况，玩家和运营商有关于游戏停止运营后，玩家账户消费余额的处理约定，但是约定中却不包含以上两种补偿方式的内容，那么玩家有权利进行余额退款的主张；第三种情况，双方无约定，那么这个案例就很清晰了，千橡无权要求玩家将余额转移到其他游戏中去，必须尊重玩家的自主消费权益。</FONT></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
<font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 STYLE="FonT-siZe: 18px"><font STYLE="FonT-FAMiLY: 黑体"><font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 STYLE="FonT-siZe: 18px"><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0.5pt" XML:LANG="EN-US"><span STYLE="mso-spacerun: yes">&nbsp;</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0.5pt"><font STYLE="FonT-siZe: 18px">举个现实生活中的例子，笔者日常理发都是到离家二三百米远的一个理发店，因为常去光顾，老板建议我买张卡，根据一次所购消费卡的不同额度，可以享受不同消费折扣，本着节省的原则，而且也不用每次理发都付现，笔者就买了张百元卡，享受八折优惠。在购买消费卡这个行为之外，笔者和理发店之间没有其他关于这种卡的消费约定，如果某天，这家理发店迁移到一个距离较远的地方营业，老板让我到新店继续持</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卡消费，如果我同意，当然可以继续享受八折优惠，因为这等于笔者和理发店之间达成了一个新的消费协议，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笔者和迁址后的新理发店达成了一个消费协议，独立于和原址理发店之间的消费协议；如果笔者认为新店距离太远不方便，不想去新店消费，毫无疑问，笔者可以要求老板把卡上的余额退给我，因为这是我的权</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利。</FONT></SPAN></FONT></FONT></FONT></FONT></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6.25pt; mso-char-indent-count: 2.5">
<span STYLE="FonT-siZe: 10.5pt"><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再回到千橡案例中来，从媒体的报道和千橡的说明看，千橡和玩家之间应该没有就账户余额问题达成过协议，否则，千橡无须虚情假意的道歉，直接理直气壮的把协议约定亮出来，就足以让玩家和媒体哑口无言了。那么，在没有事先约定的前提下，千橡这一做法就属于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于法无依。</FONT></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8.75pt; mso-char-indent-count: 2.5">
<span STYLE="FonT-siZe: 11.5pt"><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虽然，目前互联网领域中的强制消费行为还不多见，可是倘若先河一开，这种现象一旦滥觞，效仿者众，那么对于互联网用户的影响，以及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正当性选择，都会产生负面效应。（陆建国）</FONT></SPAN></P>]]></description>
            <author>陆建国</author>
            <category>IT观察</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si8.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23 Jun 2009 00:15:29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si8.html</guid>
        </item>
        <item>
            <title>谷歌给有关部门的一份检讨书</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rzz.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您们好！</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首先，作为一家跨国企业，一直以来得到了贵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大力关怀和佑护，这也是谷歌能够在中国顺利发展，并取得巨大商业成功的重要因素，正是你们的包容和支持，让谷歌能够一次次的摆脱困扰，某种意义上说，你们就是谷歌的保护神，你们为谷歌遮风挡雨，你们帮谷歌躲过明枪暗箭，对于这一点，谷歌中国无比感谢，铭记在心。</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然而，由于谷歌自身不够小心谨慎，又没有提前及时做好公关工作，导致此次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和《新闻1+1》，三个栏目集中火力曝光谷歌中国存在的色情信息问题，这让谷歌深感不安，这种不安，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于谷歌中国未来发展的担忧，担心这次事件，对谷歌中国的命运产生不利影响；但是，另一方面，谷歌更担心此次事件，给贵单位以及有关部门造成困扰，因为一些媒体，包括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士，会借题发挥将谷歌一再发生低俗事件的根源，归责于你们监管不力，执法缺位，从而给你们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这一点，才是谷歌最最担心和不安的，在此，向您们深表歉意。</FONT></P>
<p><font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 STYLE="FonT-siZe: 18px">&nbsp;&nbsp;&nbsp;
在深表歉意的同时，谷歌更要深刻检讨。因为，在今年1<font SIZE="4"><font STYLE="FonT-siZe: 14px"><font STYLE="FonT-siZe: 18px">月5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公布的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首批曝光网站名单中，已经曝光了谷歌的“网页搜索”、“图片搜索”结果中存在大量淫秽色情网站链接的问题，后来，我们在贵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通过采取一定得整改措施，并展开斡旋和公关，最终大事化小。对于那次事件，我们清楚，正是由于你们出于对一个跨国企业的爱护，执法铁拳高高举起，又轻轻落下，谷歌才没有受到很大挫折，这一点，谷歌明白，谷歌感激涕零。</FONT></FONT></FONT></FONT></FONT></P>
<p><font SIZE="4"><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
可是，由于谷歌错误的估计了形势，以为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又是一场形式主义运动，雷声大雨点小，走走过场而已，不会持续长久，而且觉得有贵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暗中扶持，即使再有所反复，也不至于有太大风险，所以在整治行动风头稍弱之后，为了保证谷歌的流量，保证谷歌的市场份额，我们又冒然行动起来，从而导致了这次更大风波。谷歌清楚，在当前的情况下，贵单位以及有关部门，是必须拿出严肃的态度和严厉的措施的，因为你们不能把自己置于舆论的漩涡之中，对于这一点，谷歌很理解，所以，无论你们这次采取怎样的措施，我们都会积极配合，绝对不会陷你们于不仁不义，一切责任，谷歌全力担当，因为谷歌明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背靠大树好乘凉，只要公众的矛头不对准贵单位以及有关部门，只要能够帮你们解脱出来，谷歌为此次事件所遭受的一切处罚，都是值得的。</FONT></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
最后，谷歌请贵单位及有关部门放心，我们一定会态度诚恳的配合好任何处罚。并且，谷歌准备下半年，在央视投入巨资广告费用，向在春晚中投入巨大的对手学习，花钱买平安。另外，谷歌有个小小请求，这次事件，谷歌应该如何有的放矢的展开公关，请予以指点一二。</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
谷歌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这次风波，只是谷歌发展的一道坎，我们一定能够迈过去，也恳请贵单位以及有关部门，在这次事件之后，一如既往的关照谷歌，佑护谷歌。</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
谢谢。（陆建国。以上文字，纯属搞笑）</FONT></P>
<p>&nbsp;</P>
<p>&nbsp;</P>
<p>&nbsp;</P>
<p>&nbsp;&nbsp;&nbsp;</P>
<p>&nbsp;</P>]]></description>
            <author>陆建国</author>
            <category>IT观察</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rzz.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21 Jun 2009 14:38:34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rzz.html</guid>
        </item>
        <item>
            <title>新华社拯救不了开心网</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qm8.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程炳皓这两天肯定很开心。</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程炳皓这两天很开心是有道理的。</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这个道理在于，国内最权威的官方新闻机构，新华社入驻开心网了。这是个大事件，绝对是。新华社这三个字，在国内的象征意义，不是任何一个以媒体冠名的机构可以比拟的。所以，各路媒体对于新华社电视联姻开心网，不吝笔墨，大事渲染，一时间，开心网俨然扶摇直上九万里。</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所以，程炳皓开心，高兴，今儿个真高兴。而且，这件事，不论从那个角度看，开心网都是赢家，大赢家。这个赢字，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在国内，新华社在新闻机构中的地位，至高无上，所以，赢得了新华社的青睐，在所有SNS网站中，就等于被钦点，用500年前的眼光看，那就是御用贡品了，单单这份荣耀，就无与伦比，皇亲国戚了，其他NS站点，望尘莫及；其二，这段时间SNS站点的娱乐化倾向，开始遭到诟病，尤其是那些买车、偷菜一类小游戏风行，让许多网民对于SNS站点的发展取向，开始质疑并抵制，前不久出现的“反庐舍联盟”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现在，让大家伙感觉不务正业的开心网，居然被新华社这样的权威机构青眼有加，这是对那些质疑和抵制声音的最好反击；其三，新华社电视入驻开心网，这一事件被大小媒体报道，再加上如笔者之流的好事者帮助渲染，新闻会持续发酵，这份广告效应，就足以让开心网开心至死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因此，笔者认为，不论这一联姻最后效果如何，开心网都是大赢家。</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当然，这一事件，对于新华社来说，也是大好事，毕竟新华社作为官方新闻机构，在公众心目中，一直是一板一眼，严肃保守的形象，这次放低姿态，和开心网这样的网站联姻，绝对是创新之举，而且让公众从内心接受并为之叫好。所以，新华社也是赢家，赢在转变，赢得民心。</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但是，如果抛开以上的意义，但从SNS站点的发展趋势和商业前景来分析，笔者认为，程炳皓同志开心是可以的，但是绝对不能得意忘形，被一时的荣耀冲昏了头脑。</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为什么笔者要给开心网泼这盆冷水呢？因为，有可以类比的例子。关注互联网发展的读者，应该知道美国的《第二人生》，林顿实验室的《第二人生》上线后，无比惊艳，其模式被一致看好，注册用户迅速攀升，好评如潮，而且，包括IBM、可口可乐、耐克等国际大公司公司都在《第二人生》中建立虚拟的分公司。06年，英国知名新闻服务机构路透社也在《第二人生》开了分公司，这一事件，使得《第二人生》达到了发展的巅峰，可是，随着时间推移，《第二人生》逐渐降温，路透社分公司也因为人气冷清，在开张两年后关门。</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目前的SNS站点，一如当年的《第二人生》，虽然有人气，但是缺乏坚硬的盈利模式，在没有找到合适的盈利模式前，人气的确是个很重要的指标，但是SNS站点能否一直维持这样的高人气，是个必须面对的发展难题。就目前而言，SNS对用户的吸引力，已经呈现下滑趋势，如果这一趋势不能扭转，那么SNS前景堪忧。所以，笔者觉得，新华社电视入驻开心网，更多的只是一种符号意义，对于开心网的人气指标会有一定得提振，但是，最终效果，可能未必有想象的那么美好，因为，有多少用户会每天通过开心网上的新华社电视栏目收看新闻呢？新华社电视对于开心网上的用户有多大吸引力呢？毕竟，现在人们了解新闻时讯的渠道太多了，这一联姻的效果值得怀疑。</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世上没有救世主，如果SNS的商业模式一直得不到解决，那么，新华社也救不了开心网。开心网要想获得商业成功，还是要靠自己，也只有靠自己。（陆建国）</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FONT></P>]]></description>
            <author>陆建国</author>
            <category>思考</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qm8.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Fri, 19 Jun 2009 00:28:56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qm8.html</guid>
        </item>
        <item>
            <title>手机实名制应规定连带责任</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ljy.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关于手机实名制的争论，已经接近尾声。笔者就手机实名制问题，上周写过一篇《支持手机实名制的两个原因》，这两天对于这个问题，又有一点新想法，再写出来凑凑热闹。</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其实，关于手机实名制的规定，在国内不少省市，都实行过，早已有之，并不是新生事物。但是，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匿名手机呢？为什么会发生那么多基于匿名手机之上的，短信诈骗、吸费电话、办假证、开发票等违法犯罪事件呢？</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笔者认为，这是政策覆盖不全面，以及执行环节念歪经两个因素所致。我们的国情，常常是规定有了，但是在具体落实环节打了折扣，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一套，政策被截留、变通，这也是那么多匿名手机存在的症结所在。这一现象背后，有一个根本原因不容忽视，那就是，由于移动运营商之间商业竞争的存在，运营商为扩大用户规模，对手机卡经销商渠道管理较为松散，对于售卡不登记身份证这一问题，睁只眼闭只眼，放任自流。而且，当基于匿名手机发生的违法犯罪给社会造成危害后，发卡的经销商也好，移动运营商也罢，并不要为此承担责任，所以，匿名手机才会层出不穷。</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有鉴于此，笔者建议，一方面，立法实施手机实名制，要动真格的，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新用户要登记实名，老用户也要限期如实登记，否则采取停机等措施；另一方面，对于基于匿名手机而发生的短信诈骗等问题，特别是当这类违法犯罪事件，给社会或者个人造成危害、损失的，要立法追究发卡经销商，乃至运营商的责任，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补偿责任，乃至处以刑罚。同时，对于来电随意显号等业务，应该予以禁止。</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笔者认为，如果监管部门真的希望手机实名制取得实效，而不是做做样子，那么，立法规定连带责任，是根治匿名手机的关键所在，如此一来，给运营商套上了紧箍咒，匿名手机违法犯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陆建国）</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
&nbsp;<wbr />&nbsp;<wbr />&nbsp;<wbr /></P>]]></description>
            <author>陆建国</author>
            <category>思考</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ljy.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15 Jun 2009 13:21:44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ljy.html</guid>
        </item>
        <item>
            <title>方静间谍事件折射网络信任危机</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oxk.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终于，方静出现在了镜头前，6月13日下午，做客新浪聊天；6月14日晚，亮相主持新闻频道《世界周刊》。方静的出镜，让自6月9日开始传播的“间谍”事件，终于可以划上句号了。可是，这一事件中，所折射出来的网络媒体公信度之脆弱，值得深思，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我们这个社会信任生态被破坏的一种体现。</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笔者最早看到央视女主播方静是间谍的传闻时，除了大大吃惊之外，是大大困惑。直觉告诉我，这应该是一个谣言，或者一次人为炒作，可是网络上飞短流长的帖子，又把这个事情描绘的有鼻子有眼，让人不禁半信半疑。</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特别是，这个消息的来源，是那个曾经主持过《实话实说》的阿忆的博客，阿忆的主持水平虽然不敢恭维，但是毕竟主持过实话实说啊，应该不会无中生有吧？而且，大小是个名人，好歹是个教授，对于这种涉及大是大非的敏感话题，怎么着都不应该信口开河吧？所以，当时推测有两种可能，要么阿忆说的有一点点靠谱，要么阿忆是疯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随后，出现了CCTV方静的博客声明，指斥某人的博客是恶意诽谤，所述事情是子虚乌有；再随后，又有媒体称采访过张召忠少将，张召忠间接证实方静的案件“正处于调查中，目前还没有结论”；再再随后，张召忠发表博客声明，否定了有关媒体的说法；最后，方静出镜，云开日出。</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笔者注意到，在这场现在证明是以讹传讹的事件中，有媒体质疑过那个所谓的“阿忆GG”的博客，是否就是那个主持过《实话实说》的阿忆，还有那个“CCTV方静”博客，是否是事件女主角央视女主播方静？这种质疑不无道理，因为网络上冒充名人开博的不在少数，虽然这些山寨版名人博客很多是恶搞性质，但是有无其他企图，也难以搞清楚。现在，我们终于可以相信，那个阿忆GG就是主持过《实话实说》的阿忆，CCTV方静也正是央视女主播方静其人。</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笔者不想去猜测阿忆信口开河出于何种动机，有何目的，炒作也罢，恶意中伤也罢，那是两个当事人之间的问题，最终方静会否接受阿忆的道歉，或者诉诸法律，都有可能。笔者关注的是，这一事件中，暴露出了网络信任生态的脆弱性，一个名人博客中的几句话，给另一个名人造成了如此巨大的困扰，这证明了网络媒体的传播威力，但同时，也暴露出了盲目的、随意的破坏力和杀伤力。</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Web2.0时代的网络，自媒体的属性越来越强，博客，BBS帖子，视频，等等，都会成为信息传播源，而从这些源头发散出来的信息，在没有得到权威部门的明确界定时，网民在庞大杂乱的信息洪流中无所适从，相信或者怀疑，全凭个人的直觉和判断力，于是，一个原本很小的一个讯号，被置于试图探究真相的网民群体中无限放大，进而形成一个公众事件。这次的“方静间谍事件”，就佐证了这一点，当网民在将信将疑、半信半疑之间，希望有权威部门发出声音时，和事件有一定关联度的央视置身事外、置若罔闻，或许央视觉得这是一个纯粹的个人事件，无需用央视的公信力来澄清，但是，这个事件毕竟关系到两个央视主播，而且造成这么大的社会影响，已经不再单纯是个人事件了，央视完全可以把这一事件作为一档节目，用分辨是非、探究真相的方式，说明真相，给公众一个明白。在沉默数天之后，终于，今晚，央视让方静重返荧屏，用事实粉碎了谣言和流言。</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还有一个问题，无需实名验证，可以随意注册的博客，在这场事件中，也折射出了信任危机。作为信息传播源的源头指向不明确，或者说，没有具备公信力的措施，证明阿忆GG就是那个《实话实说》的阿忆，CCTV方静就是事件女主角方静，无疑进而加剧了事件的沸腾与扩散。</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为了避免这类事件尽量少发生，自媒体的源头指向不明确的属性，应该考虑用一定得技术手段来制约，当然，笔者并不是提倡实施网络实名制，只是希望当发生类似事件时，提供博客、帖子以及视频的网站，应该能够有一定手段，来证实或者证伪，这也是一种社会责任。（陆建国）</FONT></P>]]></description>
            <author>陆建国</author>
            <category>思考</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oxk.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14 Jun 2009 15:07:13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oxk.html</guid>
        </item>
        <item>
            <title>红鼎折戟和互联网泡沫破裂有关</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nq8.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刘晓人自首，天使折翼，红鼎折戟。</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业界有一定知名度的刘晓人，和其身后有一点影响力的红鼎创投，一并沦落到当下这步光景，很多人想不到。因为，在很多人眼里，创投意味着点石成金，意味着香车美女，意味着纳斯达克，意味着运筹帷幄，指点江山。如果不是刘晓人让我们大吃一惊，估计没有多少人会把创投和集资、自首这样的词语联系到一起。可是，出乎意料的事情，还是发生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对于刘晓人事件，或者说红鼎事件，目前有一些观点，有的认为这是国内天使投资不规范所致，有的认为是刘晓人把集资用到互联网以外招致崩盘。应该说，这些观点都有一定道理，可笔者认为，以上原因都更多的是红鼎创投最终倒下的内因所在，而互联网产业发展过程中累积的泡沫破裂，却是红鼎折戟沉沙的一个重要外因，也是一个关键因素。</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从宏观层面看，03年到07年底，是互联网产业发展的黄金五年，08年后，互联网在应用理念和商业模式的探索上，一直都没有太大的突破性进展，Web2.0这个招牌下的几道菜，从博客，到视频，到SNS，在风投和IT评论界的推波助澜下，虽然都曾风起云涌，但是到现在为止基本还是叫好不叫座，有人气无财气。如果理性的看08年以来的互联网产业发展历程，可以用下坡路这个词语来定义，这也是互联网黄金五年所累积的泡沫，开始缓慢破碎并释放的一个阶段，本来这个过程可以更良性一点，但是由美国次贷引发的金融危机，加剧了互联网泡沫破裂速度和下行力度。</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当然，客观的说，互联网泡沫的存在和累积，和产业的自身发展有一定关联，但是依靠风险投资快速膨胀的互联网产业，特别是那些几十倍、乃至上百倍套现的成功案例，也让后来人意乱情迷，心旌摇荡，梦想着点石成金的故事可以一再上演，所以，只要有个概念，有个模式，就有风投追逐，这使得互联网产业的泡沫逐渐放大到十分危险的程度，并且终于在金融危机的催化下，砰然破灭。</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应该说，红鼎创投成立于互联网黄金五年后期，好日子还没有过几天，就遭遇了互联网产业的下坡路和金融危机的寒流，这是尚处于牙牙学语阶段的红鼎创投轰然倒下的一个重要外因。可以假设一下，如果红鼎创投投资的互联网项目，能够赶上互联网产业高烧期，即使不能IPO，也可以忽悠其他风投跟进，红鼎套现退出，或者稀释投资额度降低风险，可是红鼎时运不济。因此，外部宏观形势的恶化，兼之内部管理不规范，以及投资理念偏差，等等，几种因素混合发酵，终于让红鼎顶不住了。</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
&nbsp;说句后话。红鼎的未来怎么办？刘晓人集资问题如何解决？笔者推荐一个好办法，那就是借葛优发明的、范伟投资的那个争端解决器用一下，公平公正的石头剪刀布，一二三，定乾坤。（陆建国）</FONT></P>]]></description>
            <author>陆建国</author>
            <category>思考</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nq8.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Wed, 10 Jun 2009 13:21:11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nq8.html</guid>
        </item>
        <item>
            <title>程炳皓很明智陈一舟不吃亏</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fmz.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看到新闻，小程炳皓同志接受采访，就开心001和千橡开心网之间的诉讼，很自觉的声称只要开心网这个名字。笔者认为，小程同志很聪明，这个要求不高，而且也是一种理性的态度。开心001起诉千橡，诚然是一种正当反击措施，也是无奈之举，从小程同志的这番话中，可以看出，起诉书中的几个主张要求，其底限是独享开心网这个名字，其他要求都是一种诉讼策略，从诉讼的角度看，这种策略很明智，也很有手段。</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开心网和千橡开心网之间的诉讼，可以说，是小程炳皓同志对老陈一舟先生的一次正面搏杀，目前两军对垒，互不示弱，双方阵营中都有人摇旗呐喊，擂鼓助威，法官大人的棒槌还没有落下之前，胜负也就还是个未知数。</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笔者前几天写过《开心网诉讼背后潜藏商业谋略》一文，从商业游戏规则层面对这一事件，做了解读和推断。在那篇文章中，笔者对&nbsp;这次诉讼的结果，做了分析，认为最大的可能是，法院只判决千橡停止使用开心网这一名称，因为小程同志已经成功注册了商标，商标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所以千橡老陈同志不能继续使用开心网这个名称，应该没有太大异议，而对于小程同志的其他主张，法院可能是不予支持。</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目前判决结果还没有出来，但是笔者认为，要回开心网这个名字，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而其他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是因为法院在审理这一个案件时，必然要考虑到互联网产业的特殊性。互联网产业，根本而言是一种创意产业，而且由于商业模式的局限性，和网络的无疆域开放性，网站之家的相互借鉴、模仿，不可避免，这也是互联网产业传承和发展的基因特性，从门户，到搜索，到博客、视频，乃至SNS，基本的发展路子，都是一个模式在国外或者国内获得了商业上的成功，或者被风投关注，再或者人气旺盛，那么这个模式很快就会被克隆，模仿者蜂拥而至，这几乎已经成为互联网产业的一个发展定律，难以打破。</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小程同志的开心网毫不讳言对Facebook的借鉴，对于这种所谓的借鉴，有人理解是抄袭，而且认为正是由于小程同志抄袭的非常彻底，所以才能够在国内SNS站点中独树一帜，后发先至。而老陈同志，抄袭就抄袭吧，干嘛非要用开心网这个名字呢？一下子就显出了小家子气，从气势和舆论上先输了一截。小程虽然不是老江湖，但也不是吃素的，很有心计，所以起初不动声色，不论千橡开心网如何动作，兀自岿然不动，这实际上是在诱敌深入，让千橡恣意妄为，忘乎所以，从而为搜集更加有利有力的证据埋下伏笔。从这点看，小程同志是大智若愚，一方面博得了舆论和公众的同情，用一个弱者的形象，和默默耕耘的行动，赢得了公众的认可；另一个方面，又让千橡在得意忘形之间，露出了更多马脚。</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nbsp;就目前情况看，如果法院支持开心001的其他诉求，那么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扼杀互联网产业的长远发展，因此，从社会层面来考量，这种判决结果弊大于利，所以，法院必然会考虑这些综合因素，并最终把开心网这个名称判给小程，其他，则不予支持。开心001赢回名字，从此以后可以名正言顺的抛头露面，小程同志已经可以心满意足了，而对于千橡来说，损失也在能够接受范围内，因为除了一个原本应该属于别人的名字，其他都还在，而且这场官司，等于间接为千橡做了广告，即使换个名字，一样会有很多人关注。（陆建国）&nbsp;</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宋体">&nbsp;</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FONT></P>]]></description>
            <author>陆建国</author>
            <category>IT观察</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fmz.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08 Jun 2009 13:01:23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fmz.html</guid>
        </item>
        <item>
            <title>支持手机实名制的两个原因</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lir.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同样是实名制，际遇却截然不同。</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不久前，杭州实施网络实名制，立即引来骂声一片，舆情呈现一边倒情势，虽然漫卷而来的反对和指责，最终没有阻挡住杭州主政者的决心，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效果看，这一法规的命运，极有可能和去年炒得沸沸扬扬的北京网店新规一样，在执行过程中，因为公众抵制情绪强烈，且可操作性不强，最后不了了之。</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这是立法者的悲哀。</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可是，现在关于手机实名制的消息出来后，据有关调查，超过八成的用户支持手机实名制，笔者在网上调查中，也投了一票支持。过八成的支持，这说明什么呢？说明这个将要出台的法规有民意基础，具备可行性。</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这是立法者的欣喜。</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为什么手机实名制和网络实名制所引起的舆情反响，用范伟的话说，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笔者认为，这是由两个原因决定的。</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其一，手机是私人通讯工具，而网络是公共信息平台。作为私人通讯工具，手机的主要功能是实现私人之间的沟通交流，这种点对点的双向交流，本身具有私密性，通话交流内容不易为外人知晓，除非是因为违法等原因，被国家有权部门监听，除此之外，基本不存在隐私泄露的问题；而且，即使是朋友、亲人、同事之间，在通话中对公共事件发表一些不合时宜的看法，乃至牢骚、攻击，也无需担心被传播到公众耳中，从而遭到报复或者公权力的追究，因此，实施实名制，对用户而言没有太大影响。</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至于一些用户担心手机个人登记信息被运营商泄露，笔者认为，这个无需有太多担忧，因为随着监管力度加大，以及立法的完善，这一问题完全可以得到遏制。而网络呢，作为一个公共信息平台，用户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了解世界和社会，并且能够通过互动参与，发表对社会公共事件的看法，由于立场、观点等不同，有时容易因言获罪，遭到报复打击，这方面的例子很多，如前段时间发生的，河南灵宝市警察跨省追捕发帖网民事件。因此，如果采取网络实名制，则容易让一些希望发表一点个人见解，但又有所顾忌的网民心存疑虑，不能一吐为快，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公民言论自由权的行使，而且，从社会层面来看，也不利于舆论监督效用的发挥，所以，网络实名制不受欢迎。</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其二，手机恶意骚扰陷阱多，网络恶意骚扰陷阱少。08年的3.15分众短信门事件,揭开了让手机用户不胜其烦的垃圾短信骚扰黑幕,在这之后,垃圾短信骚扰现象有所收敛,但还是时有发生；而最让手机用户困扰和头疼的是，诸如回拨吸费电话问题、短信诈骗问题，以及那些利用手机进行办假证、倒卖假发票、非法中介等违法犯罪活动，让人防不胜防，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阱，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匿名手机的存在，让居心不良者钻了空子，所以，手机用户才会有八成多支持实名制。而在网络之中，除非你是一个公众人物，有很多人关注你的观点，或者你有不良言行，遭遇人肉搜索，一般的平民百姓在网络上写博、发帖，轻易不会受到匿名谩骂等人身攻击，或者遭遇其他困扰；虽然也有垃圾邮件等问题，但总体而言，网络给用户带来的困扰，要比手机少了许多，所以，对于网络实名制，在大多用户而言，没有多大必要性。（陆建国）</FONT></P>
<p>&nbsp;</P>
<p>&nbsp;</P>
<p>&nbsp;</P>
<p>&nbsp;</P>]]></description>
            <author>陆建国</author>
            <category>思考</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lir.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04 Jun 2009 11:54:58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lir.html</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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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巨人解约大学生的深层原因</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kof.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和巨人有关的负面消息多了起来。无风不起浪，这些消息的背后，或许有一些还沉在水面之下，不为外人知的事情已经发生或者正在萌芽，笔者相信。</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今天的不利新闻是数十名应届生突遭巨人解约，对于解约事件，巨人公司的解释是，当初招聘员工是出于某些要开发的新项目的需要，现在公司决策出现变化，要进行改革，人员上要优化组合，就不需要那么多人了，所以才和这些大学生解除协议。</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如果就事论事，一个公司解约新签约大学生，也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犯不着上纲上线，而且巨人的解释从文字层面看，也合情合理可以理解。但是，这个事情具体到巨人网络，似乎就有些不寻常的意味了，因为，在这之前，刚刚传出过巨人网络大量裁员的消息，对于这一传闻，巨人的解释也是该公司近期推进内部重组计划，有部分人员被优化掉，并且称比例非常之低。</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讨论这个事情之前，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宏观层面，由于金融危机的蔓延，社会就业受到影响，为帮助大学生解决就业问题，国家正在千方百计想办法，同时一些企业也响应政府号召，纷纷承诺不裁员不减薪，要担负起社会责任；二是具体到巨人网络，因为在游戏方面的营销手段，以及拜金主义理念下衍生的游戏内容设置等问题，史玉柱时常遭到公众的质疑和批评，所以，史玉柱一直在努力改变自己的形象，努力塑造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形象，所以，在当前情况下，裁员和解约大学生，明显和宏观层面背道而驰，而且有悖史玉柱的道德救赎。</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当然，裁员和解约都是企业行为，不能完全和史玉柱的个人道德水准挂钩，可是，在这样一个时间段，把这种行为的发生冠以社会责任感缺失，并不为过。所以，笔者有理由相信，之所以发生裁员和解约事件，可能并非如巨人网络解释的那么简单，仅仅是因为企业内部优化重组所致。因为，世故如巨人网络，应该能够预料到在当前形势下，这类事件可能遭遇的民意反弹，特别是解约大学生一事，目前大学生马上就要毕业了，突然解约让大学生回旋选择的时间都没有，这绝对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即使优化重组必须进行，作为一个负责任的赢利企业，也完全可以设置一些闲职，来暂时安置被优化掉的职工和新签约大学生，等形势好一点，再让这些员工和学生下岗不迟。</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那么，巨人为什么逆势而动，又是裁员又是解约，全然不顾虑潜在的负面影响呢？笔者认为，最大的一种可能，就是巨人的资金链的确有点问题了，虽然，巨人网络一再强调，目前拥有50亿元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存在任何资金方面的压力。但是，从种种情况看，关于巨人资金链出现问题的猜测，绝对不是空穴来风。（陆建国）&nbsp;&nbsp;</FONT></P>]]></description>
            <author>陆建国</author>
            <category>IT观察</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kof.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02 Jun 2009 11:26:43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kof.html</guid>
        </item>
        <item>
            <title>Bing难以帮助微软走出疲软</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jsh.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这样一个判断，估计笔者是要被拍砖的，但请各位看官在砸下砖头前，先把这篇文章从头看到尾，然后琢磨半个小时，再决定是否拍砖也不迟，如果那时决定不拍了，笔者谢谢你手下留情，如果还是要拍，也拜托你高高举起轻轻落下。</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被微软寄予厚望的重磅武器，Bing终于慢慢掀开了盖头。在互联网领域，微软一直有些疲软，虽然有MSN，有Live,可是都没有达到微软设想的高度，微软有些郁闷，更郁闷的是，雅虎那个半老徐娘巴茨，居然在会议签到薄上，给鲍尔默留了这样一张便签，“史蒂夫，别再想这件事了，这是不可能的”。</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这个铁娘子真是的，一会儿说如果微软出高价，可以考虑出售雅虎搜索业务；一会儿又变了脸，让鲍尔默这个老爷们断了念头。翻来覆去的，费思量。</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看媒体报道，对这个Bing是不吝溢美之辞，如，“Bing是以当今的搜索引擎技术为基础，经过特殊设计超越搜索，为用户提供新的体验和直观工具，帮助他们更好地决策”，如，“Bing是一种决策引擎，Bing运用的语义识别技术不仅能根据所键入关键词提供含有对应词条的网站链接，还能洞察用户搜索意图，使弹出的内容链接更有效、更贴近需求，，为用户提供一种全新搜索体验”，等等。</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如果单看这些修饰词语，一个可以和谷歌匹敌的搜索引擎似乎已经横空出世。</FONT><font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 STYLE="FonT-siZe: 18px">但是，笔者不以为然。因为，在互联网领域，从来就不缺乏概念和幻想，概念的华丽外衣之下，可能内中包裹的只是一堆烂棉絮而已，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FONT></FONT></P>
<p><font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 STYLE="FonT-siZe: 18px">&nbsp;&nbsp;&nbsp;
就是在搜索引擎领域，概念也是层出不穷，举例说明。如，今年初，有<font STYLE="FonT-siZe: 14px"><font STYLE="FonT-siZe: 14px"><font SIZE="4"><font STYLE="FonT-siZe: 18px">媒体报道，美国计算机科学家史蒂芬·沃</FONT><font STYLE="FonT-siZe: 14px"><font STYLE="FonT-siZe: 18px">尔弗拉姆研发了</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一个名为</FONT></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font STYLE="FonT-siZe: 18px">“Wolfram
Alpha”</FONT><font STYLE="FonT-siZe: 14px"><font STYLE="FonT-siZe: 18px">的新型搜索引擎，媒体是如此描述的，</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Wolfram
Alpha不是像谷歌一样的网页搜索</FONT></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引擎，也不是像维基百科一样的大型数据库，更不是像Powerset一样的自然语言搜索引擎，</FONT><font STYLE="FonT-siZe: 14px"><font STYLE="FonT-siZe: 18px">Wolfram
Alpha是一个基于大量知识的系统，用特定的数据和算法代表我们在真实世界所知道的知识，而且，该搜索引擎能用自然语言理解你的问题甚至是简写的问题，然后为你提供详细的答案”，这个Wolfram
Alpha被定义为谷歌挑战者，可是，几个月下来，谷歌还是谷歌，</FONT><font STYLE="FonT-siZe: 18px">丝毫没有被这个所谓的挑战者撼动的迹象，挑战者反倒籍籍无名了。再如，在Wolfram
Alpha问世之前<font STYLE="FonT-siZe: 14px" SIZE="4">，<font STYLE="FonT-siZe: 18px">一个由Google前高管开发的，号称拥有全球最大的索引数据库的搜索引擎Cuil，上线之初，被誉为谷歌杀手，一时间似乎山雨欲来风满楼，杀气腾腾，可是到如今，好像已经奄奄一息了。</FONT></FONT></FONT></FONT></FONT></FONT></FONT></FONT></FONT></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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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的相关报道看，Bing似乎确有独到之处，但是，一点技术上的创新，改进，想要撼动谷歌在用户心中根深蒂固的地位，恐怕难以做到，要知道谷歌目前在用户群中形成的路径依赖，已不仅仅是技术领先所赢取的，还有着用户体验、品牌经营等其他因素综合而来，所以，单靠技术创新来打败谷歌，纯属异想天开，上面提到的两个曾被看做谷歌潜在对手的搜索引擎，在技术方面，也有一些异于谷歌的创新之处，可是结果呢，雷声大雨点小，舆论造势之后，很快就神话破灭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因此，笔者对Bing的未来，持谨慎乐观态度，可能会占据一定市场，但是想和谷歌平分秋色或者两分天下，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微软在推出Bing之后，想借此摆脱互联网产业领域的颓势，似无可能。</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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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如果Bing在6月2日上线了，笔者倒真的乐意尝试一番，因为“快乐搜索，有问必应”的推广词，还是不错的。（陆建国）</FONT></P>]]></description>
            <author>陆建国</author>
            <category>IT观察</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jsh.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31 May 2009 14:14:04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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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刘老根大舞台网络用语很低俗</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aa90190100dj4f.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出差天津，晚上看了场刘老根大舞台演出。</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看刘老根，不是冲着二人转，是冲着赵本山去的。赵本山是个让人尊重和喜欢的艺术家，每年春晚，他的小品成为很多人唯一期待的节目，这些年年三十，笔者一般都是看完本山小品就睡觉去了。</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这晚的这场演出，看海报介绍，演员好像都是他的徒弟辈，不知道真假，赵本山这几年收的徒弟蛮多的。二三百人的演出场地，座无虚席，据天津的朋友介绍，天晚如此，去迟一点，票都买不到。演出是八点开始，之前是一个关于二人转的宣传短片，介绍了赵本山对二人转的贡献，二人转在他的推动下，如何走出东北黑土地，走向全国，乃至走出国门，等等，宣传片里，用了绿色二人转这个概念。</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
演出分五场，先后登场十个主要演员，一男一女一场。整场的气氛很热烈，演员搞笑本领多多，台上台下互动不断，掌声连绵，笑声不绝，场面火爆，如果从博取观众开心的角度看，很成功，确实让观众获取一晚的轻松和快乐。五场的演出模式基本相同，先是一个男演员上台，耍会嘴皮子，翻几个跟头，骂骂旁边拉琴的，模仿明星唱两首歌，然后女演员登场，打情骂俏并且互相损一会，最后合作来个二人转节目，退场。</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这些演员，特备是男演员，大都有两手绝活，尤其在掀现场气氛方面，不遗余力，作揖下跪磕头，这些招都用上了。但是，看完整场演出，在收获开心的同时，也有点小小遗憾，那就是这个定义为绿色二人转的舞台，仍然充斥着低俗的语言和行为，这让绿色这个修饰词有些名不符实。笔者在此摘录两个和网络有关的语言片段，供读者鉴定。</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其一，一个男演员拿拉琴的开涮，说拉琴的中年人，有个爱好，是上网聊天约会女网友，他起个网名叫“根”本不行。</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其二，一个男演员拿女搭档开涮，说经常上网看女演员的个人嫖客，女演员纠正说是博客，男演员说对，他和他的朋友都喜欢点她；女演员说你叫小姐啊，那不叫点，叫点击。男演员说对对，这是专业术语，是应该叫点击（鸡）。</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演出中，类似这样暧昧的语言，甚至更低俗更露骨的语言段子，比比皆是。确实，这种语言，能够赢得掌声，带来笑声，但是如果二人转只是套了一个绿色的外套，那么二人转就不可避免的要遭人诟病，所谓的绿色就只是一个幌子而已。</FONT></P>
<p><font STYLE="FonT-siZe: 18px; FonT-FAMiLY: 宋体">&nbsp;&nbsp;&nbsp;&nbsp;
笔者并不是要对二人转这种艺术形式，做道德审判，只是作为一个观众，小小的挑个刺而已。二人转源自民间，可以俗一点，这是历史事实，也是民间文化的一种本来面目，但是却不能太低俗露骨，这样就变成了传播低俗文化的一个载体，那么，就有可能像网络低俗文化遭到强力整治一样，被文化监管部门整治也就是迟早的事情。所以，希望赵本山老师多努力，让绿色二人转实至名归，或许如此会更有市场和生命力，而不是局限于小童不宜的成人节目。（陆建国）</FONT></P>]]></description>
            <author>陆建国</author>
            <category>思考</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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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30 May 2009 12:18:53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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