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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李欧梵的BLOG</title>
        <description></description>
        <link>http://blog.sina.com.cn/lioufan</link>
        <lastBuildDate>Tue, 14 Jul 2009 00:04:16 GMT+8</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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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guage>zh-cn</language>
        <copyright>Copyright 1996 - 2009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pubDate>Mon, 13 Jul 2009 16:04:16 GMT+8</pubDate>
        <item>
            <title>你一定要听马勒</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qn.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DIV>
<DIV>听《大地之歌》</DIV>
<DIV>
他站在台上，身高不到四尺，然而当他开始唱马勒的《大地之歌》第二首第一句的时候，我几乎热泪盈眶，不能自持……太美了，美得仿佛“此曲只应天上有”。</DIV>
<DIV><br/>
他是德国人，名叫夸斯托夫（Thomas Quasthoff）。</DIV>
<DIV>
《大地之歌》一向是我最钟爱的马勒作品，原因有二：一是内页的歌词源自唐诗，二是曲子作得回肠荡气，令人不能自持，真可谓酒不醉人人自醉。</DIV>
<DIV>
乐迷都知道，《大地之歌》中的六首歌曲，一向是由一位男高音和一位女中音唱的，二人轮流各唱三首，男人高歌饮酒欢乐，女人却娓娓道出人生之哀愁，而最后的一场《告别曲》，足足有三十分钟之久，既向送行的朋友，也向人生告别。就唐诗的成规而言，送行的必是男性朋友，不可能由一个女子吟唱，否则只能是闺怨，而非送君千里。马勒的原作中也特别注明：女中音唱的三首歌曲也可以由男中音唱，其实这样才更合歌词中的意境，然而，男中音演唱此曲的人极少，除了大名鼎鼎的费雪·迪斯考(Dietrich
Fischer Dieskau)之外，几乎无(男)人可继其后。</DIV>
<DIV>直到我听到这位侏儒的歌声。</DIV>
<DIV>
夸斯托夫的声音与费雪·迪斯考大相径庭，后者技术精湛，但音域并不广，靠对乐曲的诠释取胜，而前者的声音千变万化，像是生有异禀，身体虽然残废，但声音似乎来自上帝，或者可以说上帝为了弥补这个造物的缺陷，特别赋予他天使般的声音。</DIV>
<DIV>
《大地之歌》我最钟爱的是第二和第六首——分别根据德文译出的孟浩然和王维的诗，多年来我一直想找到原诗对照德文和英译唐诗，但一直没有这个心情，另一个原因是我怕马勒的音乐和唐诗的意境不合，因此影响我对音乐的直接感受。所以我多年来养成了一个不良习惯，每次听《大地之歌》都自造歌词，意境朦胧，然后自我陶醉一番，倒真是印证了李白《悲歌行》中的四句诗(也是《大地之歌》的第一首的部分歌词)：“富贵百年能几何，死生一度人皆有，孤猿坐啼坟上月，且须一尽杯中酒。”我只需把第三句改得稍为“现代化”一点，改成“孤碟坐吟马勒曲”(注：碟者，唱碟也，即LD)就可以道出自己的心境了。</DIV>
<DIV>那晚，波士顿交响乐团的演奏特别出色，指挥小泽征尔（Seiji
Ozawa）也若有神助，把听众带入另一个神秘的世界，且不论它是否是唐朝，至少使我感受到一点“弦外之音”和一种莫名的激动。当那位侏儒唱到最后一首歌的时候，我闭上眼睛，不让眼泪流出来，一方面也让自己的心灵可以神游四海，于是，不自觉地又在自造歌词了，甚至把第二首和第六首混在一起，以下是当时涌现在脑海中的几行不成诗的句子：</DIV>
<DIV><br/>
朝华已逝，冷风习习。</DIV>
<DIV>我以疲惫之心走向你</DIV>
<DIV>祈求平静和安息</DIV>
<DIV>我孤独地哭泣</DIV>
<DIV>秋日在心中消失</DIV>
<DIV>明月高照</DIV>
<DIV>松林阴影下</DIV>
<DIV>小溪在歌唱，小鸟已倦息</DIV>
<DIV>人生早已进入梦境</DIV>
<DIV>(音乐在此涌起)</DIV>
<DIV>朋友</DIV>
<DIV>你下马送行</DIV>
<DIV>还带来一瓶葡萄美酒</DIV>
<DIV>问我今宵落足何处</DIV>
<DIV>我早已了无牵挂</DIV>
<DIV>只愿云游四方</DIV>
<DIV>寻我的故乡，我的安息之地</DIV>
<DIV>明日又春暖花开，大地回生</DIV>
<DIV>永别了，我的朋友</DIV>
<DIV>永别了!</DIV>
<DIV>&nbsp;</DIV>
<DIV>听马勒的《第九交响曲》</DIV>
<DIV>
马勒的《第九交响曲》是他告别人世的绝响之作。不知为什么，近年欧美各乐团频频演奏此曲，我就听过柏林交响乐团的两次演奏；克利夫兰乐团最近在纽约和伦敦也演奏过此曲。</DIV>
<DIV>我买过一张此曲的新唱片，指挥本雅明·詹德（Benjamin
Zander）是波士顿的名人，但在世界乐坛尚不太知名。这张唱片中的演奏乐团是英国的爱乐乐团（Philharmonia
Orchestra），技术较伦敦的两大乐团(伦敦乐团和伦敦爱乐团)稍嫌逊色，而詹德对这个乐曲的解释，也颇引人争议。</DIV>
<DIV>
他认为第一乐章开始时马勒的配器法颇为特别，各种乐器应该各奏各的，不必整齐，因为这一个乐章显示的是马勒自己对死亡的恐惧和困惑，甚至在节奏上也有点像他自己的心跳，颇为不规则。在此后的两个乐章中，马勒更是一面缅怀过去，一面作死亡的挣扎。最后的乐章则可作两种解释：他逐渐接受死亡的事实后心情较为平静，或谓他愈来愈衰弱而终于在挣扎后宁静地死去。总而言之，马勒的《第九交响曲》和死亡是分不开的。他在《大地之歌》中已经引了唐诗告别人生，最后一曲《惜别》足足有半个钟头，此次再以七十多分钟的长度，再告别一次，终于把自己置于死地，这种对死亡的幻想，堪称一绝(马勒作完《第九交响曲》后，并没有死，但《第十交响曲》只完成一个乐章就逝世了，终于难逃劫运)。</DIV>
<DIV>
我重听此曲的时候，是在深夜，万籁俱寂，但我却觉得无比的兴奋。这张唱片还附带了一张第一乐章第一页的乐谱，詹德并加以详细解说，谆谆善诱，我不知不觉间拿起父亲的指挥棒，随着乐谱比画起来……父亲是学作曲的，四年前去世，我回家奔丧，带回来他的指挥棒，有时兴起就随唱片乐曲而指挥，并以这种方式来纪念他。这晚，当我拿起指挥棒的时候，脑海中突然涌现出父亲的笑容，也听到他的声音：</DIV>
<DIV><br/>
孩子，怎么你也学爸爸指挥起来了!你真幸运，可以听到这么好的交响乐，而我在冥间只能听到无音之乐。孩子，你该好好珍惜你的生命，不要时而想到死亡，其实死亡是件很普通的事情，时候到了你反抗也没有用，马勒早就心有所悟。所以他的《第九交响曲》并不悲伤，不能把它和柴可夫斯基的《第六交响曲》相提并论，马勒深刻多了……</DIV>
<DIV><br/>
不知不觉间第一乐章早已奏完，我抬起头来，父亲的照片依然在台上，还是那股淡泊而乐天的表情，我感到有股温暖缓缓上升，心情也逐渐平静下来。其实，我还没有资格告别人生，只是对世纪末的恐惧感愈来愈强，总觉得时间已尽，岁月已老，20世纪的喧嚷终将随风而逝，而21世纪呢?我实在没有勇气去面对它。</DIV>
<DIV>
遂又想到为《世纪末的反思》所写的文章，我所反思的其实不是这个世纪，而是自己。在马勒这种伟人阴影之下，自己又何其渺小!好在父亲在天之灵没有笑我，还鼓励我好好地活下去，我的确很幸运，已经默默地活过马勒的年纪。</DIV>
<DIV>&nbsp;</DIV>
<DIV>今天我也听马勒</DIV>
<DIV>
我是马勒迷，早过不惑之年还是迷他，甚至比迷莫扎特更厉害。也许，我认同赛义德在其生前发表的最后一篇文章《晚期风格》中的观点：有的艺术家在晚年可以超越凡俗，达到静心寡欲的“出尘”境界，有的却一生挣扎到死，甚至在晚年更厉害，而且风格更奇特，贝多芬即是如此，马勒亦然。</DIV>
<DIV>
马勒只活了51岁，除了敬仰莫扎特之外，就是拜贝多芬为师祖了。所以他迷信，写完《大地之歌》不敢称为“第九交响曲”，但写完《第九交响曲》又怕冒犯了贝多芬这位“天神”，最后终于逃不了这个“九”字咒。这段故事，马勒迷个个皆知，但也未必可信。</DIV>
<DIV>
不错，马勒的音乐每一首都有血有泪，诉尽悲欢离合，生离死别。《大地之歌》最后那一场30分钟的《死别》（Der
Abschied），我每次听完都泪眼汪汪，太美了!早前我应约到一位友人家里和一般专业人士讲马勒，就是谈他的《大地之歌》。以前常听他的《第九交响曲》，那股断了气又挣扎回生的感觉，可能更适合我这一代“日薄崦嵫”的人吧。后来不太敢多听了，聆听莫扎特，以求养生，多活几年。</DIV>
<DIV>
记得有一次又逢马勒逝世的周年忌辰，我在斯坦福大学图书馆作研究，竟然在一个周末听尽全套马勒九首交响曲，外加他的《大地之歌》和其他歌曲，以此仪式向这位伟大的作曲家致敬。如今年事已长，竟然把他的忌辰也忘了，而且近日却有逐渐爱听布鲁克纳（Anton
Bruckner)的趋势,原因是我最敬仰的两位指挥——切利比达克(Seigiu
Celibidache)和君特·旺德（Gunter
Wand)——皆尊布而贬马，从来不演奏马勒的作品。我想听出一个所以然来，但听来听去却令我想起马勒，或者可以说，我是用听惯马勒的耳朵去接受布鲁克纳的——处处是感情澎湃，乐句如排山倒海而来，我也管不了乐曲的内在结构了。也许听布鲁克纳更是一个“完全”的旅程（他也只作了九首交响曲）。</DIV>
<DIV>
也许我人老心仍不老，这何尝不是多年来听莫扎特和马勒之功？人生必须先要“自找烦恼”，自我磨炼，不能得来太容易，所以年轻人也该奉马勒为神圣。现在的年轻人多生于安乐，忧虑意识不足，听马勒“自寻烦恼”的人恐怕是凤毛麟角。但愿大家可以组织一个“马勒迷协会”，互相磨炼，本地任何乐团奏马勒，也必去捧场。</DIV>
<DIV>
费城交响乐团来香港献艺，第二场演奏的就是马勒第一，此曲恰是迪华特接掌香港管弦乐团时的第一个见面礼，港乐乐季最后一场将奏马勒第五。而新加坡交响乐团却捷足先登，也演奏并灌录《大地之歌》的“广东话”版，新填词者也是一个马勒迷——香港的伍日照先生，演唱的男高音是香港的莫华伦。谁说香港没有人才和文化?但愿香港的古典乐迷再多一点，也再年轻一点，有朝一日香港也可以刮起一阵全城马勒风!</DIV>
<DIV>&nbsp;</DIV>
]]></description>
            <author>李欧梵</author>
            <category>我的音乐往事</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qn.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05 Dec 2006 01:29:16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qn.html</guid>
        </item>
        <item>
            <title>在哈佛做访问教授</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qm.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br/>
我在正式受聘任教哈佛之前，到哈佛访问两次，每次一学期，以便作一个最后决定。<br/>

第一次访问时间是1992年秋季，次年秋季再由西岸回来访问一学期，直到1994年才正式上任。因为每次访问时间都不长，所以由系方安排住在学生宿舍的一套专为访问学者准备的客房。哈佛本科生的宿舍设备十分奢华，简直像一个小学校，令我大开眼界。哈佛的学生宿舍叫作“舍院”(House)，指的并非一间房屋，而是一个住宿单位和团体，往往有数幢房子组成：除宿舍外还有餐厅、交谊厅(Junior
Common Room和Senior Common
Room两种，前者供学生用，后者供学者和客人用）、舍监(House
Master)住屋、各种客房和供住舍研究生的居室；有的还备有小剧场、钢琴室、小教堂、图书馆和花园草地。学生住在这里，衣食住行有人照料，外加研究生辅助教学和解决疑难，而且每周定期由舍监开茶会或宴会，每学期必有一次盛大餐会，由学生邀请自己喜欢的教授参加。到了圣诞节前夕和春季学期快告终时更有舞会和各种娱乐节目。各个宿舍风格不同，各出奇招，譬如我所属的“罗维尔舍院”（Lowell
House）每年冬季都举行一次华尔兹舞会，先教学生跳，然后舞会在晚上九时开始，由在哈佛做访问教授第二部在哈佛教学的日子大型的“哈佛—蕾克列芙交响乐团”伴奏，我就曾在此逍遥过数次，展露我的“不凡”舞技。“亚当斯舍院”（Adams
House）艺术气息浓厚，早把一间地下游泳池改为小剧院，有一次学生演出《孽子》，特邀白先勇来观赏；中国大陆的第六代导演带片来演，也由此舍院的舍监亲自招待。<br/>

舍院的舍监都是德高望重的哈佛教授，全家住宿，和学生打成一片。赵元任先生的女公子赵如兰教授就曾做过舍监。在舍监指导之下，各住舍研究生把本科生的生活照顾得无微不至，务期达到相濡以沫的人文教育效果。这种生活教育环境，是其他州立大学无法比拟的，也是哈佛这种“常春藤联盟”大学的特色，显然保留了一种贵族的传统，收费当然昂贵。所以我一向认为：哈佛给予学生的四年教育和其他顶尖学校(如芝大)差不多，但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宿舍中体验到的生活教育，这是其他学校无法——也没有这种雄厚的资源——提供的。我访问哈佛印象最深的就是这种宿舍生活。<br/>

妙的是我以前做了八年研究生，却从来没有真正体验过这种“哈佛生活方式”，直到我当了二十年教授后，重返母校，却又从本科生做起，住在宿舍里，和两三百位年轻人同食同寝，真是感受良多。最后决定正式返校任教，除了学术原因外，其实是我从开始就喜欢这种人文教育，觉得它很合我的口味，而与洛杉矶的野蛮的市侩文化也恰成对比。<br/>

记得第一次住进“北院”(North
House)——原是蕾克列芙女校的校舍之一——之后不久，就收到舍监的请柬，邀我参加他的茶会。我依约赴会时，心中不觉有点嘀咕：在这里我没有熟人，也不知道舍监是谁，贸然赴会，是否会受到典型东部人的冷漠待遇？记得在此之前我曾在洛杉矶参加过一次酒会，全场觥筹交错，酒酣耳热，却没有一个人理我，整整两个多小时，是对我的一次最大的羞辱，因此我反而在这个亚洲人聚居的西部大城市第一次感受到了种族歧视！<br/>

我对美国东部学校本有成见，因为在普林斯顿任教四年的经验，使我深深体会到这个东部贵族学校的“势利”，甚至还有一位教授对我说：“你看来就不像一个普林斯顿样子的人！”所以当我离开时曾发誓再也不要回到东部，有机会只有西征，好马决不吃回头草！却不料二十年后又回来了。哈佛是否比普林斯顿更势利、更老大？我是否受得了？至少加州没有等级观念，州立大学更犹如“人民公社”，谁都不会觉得自己低人一等。所以从“西部人”的眼光看来，哈佛一定等级森严，侯门一入深似海。<br/>

事后思来，那一场平凡的舍院欢迎酒会竟然产生了决定性的作用！<br/>
我悄悄走进舍监住房的客厅，那里早已挤满了人，我一个都不认识。刚进门不久，就有一个年轻的女学生很大方地走过来，主动伸出手来和我握手，面带笑容地说：“你就是李教授吧，欢迎，欢迎！”我当时真是受宠若惊，几乎脸都红了。说来没有人会相信，在洛杉矶住了四年，我的“自我形象”几乎降到自惭形秽的地步，别人个个四肢发达，唯独我是个文弱书生，甚至在老婆眼中也不是人。四年下来我的男性自尊心竟然荡然无存，觉得自己竟毫无魅力，即使有一肚子的学问，也不会有女子多看我一眼，因为洛杉矶就是一座金钱堆砌出来的“肌肉城”，身体不健美，不开名牌汽车，你就是吃不开！我积了一肚子的怨气，只好一股脑儿把它升华成学问，全盘灌输给我的研究生，心中觉得也只有我那几个研究生尊敬我、体贴我。<br/>

不料这一位哈佛本科生在几秒钟之间治愈了我的心理病，让我又回到二十多年前在哈佛体验过的生活，顿时感到自己至少年轻了十岁，精神抖擞。于是和室内的客人闲聊起来，大家有说有笑，而且我又发现年轻的和年老的打成一片，而我并不那么老！不久舍监——一位面孔慈祥的化学系教授——就走上来自我介绍，又向我介绍其他客人，原来我就是主客之一，而这种茶会的目的就是让学生得以见到和该舍有关系的教授、学者和贵宾。就在那个时刻，我才感觉到原来做一个哈佛教授还蛮吃香的！<br/>

当然，对于任何一位访问教授，最重要的还是“主人”——邀请我来作访问的哈佛远东语言文化系——的态度和安排。系方教中国文学的有两位知名学者：韩南和欧文(Stephen
Owen)，欧文故意用一个“胡人”的姓名作为他的中文名——宇文所安。他们一个教小说，一个教诗词，相得益彰。哈佛请我来，当然是为了补足中国文学教学研究领域的一大缺陷——现代文学。哈佛的汉学传统历史悠久，在我做研究生的时代，系里教授中国文学的只有海涛尔和方志彤二人，后来加上语言学方面的赵如兰和梅祖麟，这几位教授——特别是后两位——都待我甚好，但毕竟都不是现代文学领域的学者，其实在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汉学界，除了夏志清教授外，根本没有人注意到现代文学，甚至偏见极深，认为自《红楼梦》之后就没有中国文学可言。方教授是韩国人，教学极为严谨，曾写过一篇有关胡适和美国新诗中的意象派的论文，但他一向不苟言笑，也令我畏惧不前。海涛尔教授是研究中国传统诗词的权威，后来曾与叶嘉莹女士合作研究，可见其功力之深。然而他也一向不理现代文学，后来他从斯坦福请来了韩南教授教小说和“通俗文学”(vernacular
literature)后，局面才开始逐渐改观。韩南教授非但学养扎实，而且宽宏大度，海涛尔教授退休后，他请来原在耶鲁任教的欧文，二人配合无间，而且都对现代文学无敌意。再加上系里其他同事——特别是我当年的同学兼老友杜维明——的支持，终于说动了校方先创立一个现代文学资深教授的职位，再把我请来，真可谓礼遇有加。我在感激之余，又觉得实应由王德威升任此职，德威已经在哈佛教现代文学，卓然有成，但他的职位还是所谓“初任”，而且这个职位从来没有“永久职”(tenure)，他当然急欲求去，便怂恿我来哈佛，他说这是“虚位以待”。但我仍感不安，加上当时的妻子蓝蓝在加大洛杉矶分校舞蹈系任教，事业刚开始，我也不忍心离开，所以决定先来哈佛访问试试看。然而，自从那一次茶会后，我的内心却早已决定了，后来蓝蓝也鼓励我接受哈佛的教职，她为此放弃洛杉矶加大的好职位到东部的康州学院(Connecticut&nbsp;
College)舞蹈系任系主任，一切安排就绪，我当然就接受了。<br/>
然而从学术立场而言，韩南和欧文二位教授对我的知遇仍然是我决定来哈佛的主要原因。我曾在另一篇长文《韩南教授的治学和为人》(见本书“附录”)中详述他对我的种种教导和我们的友谊，此处不赘。欧文教授更是一个奇人，而且是绝顶的天才，他虽研究古诗而且著作等身，但对现代文学也有兴趣，因写了一篇对北岛诗的评论而受到围攻。我初抵哈佛访问时，正值这篇评论发表不久，我对之也有批评。他请我到哈佛的精英学会“Society
of Fellows”的餐厅(设于学生宿舍Eliot
House)去吃晚餐，并介绍我认识在座的几位著名文学教授。饭吃完了，两杯红酒下肚，我就和他为北岛的诗辩论起来，两人舌战一个多小时，我被他说服了，我们两人从此也成了好友。我并非因为他不喜欢北岛的诗而和他辩论，我们谈的是在目前的后现代境况中诗人是否可以不受全球化影响的问题。他说北岛的诗读来如英译，我说哪个非欧美的诗人仍能维护传统、不受英译的影响？他举出一个土耳其诗人的名字，我于是反问他：“难道你不是看的英文译本？”他却冷冷地说：“不，是土耳其文，我妈妈是土耳其人，她教过我这国的文字。”我这才服气。即使他对北岛有偏见，我也无所谓，又有多少汉学家懂土耳其文呢？<br/>

欧文和我成了酒友，平时两人见面不多，但往往在酒会中谈笑甚欢。我初来访问不久，在一次酒会上他向我吐了真言(当时他可能已经半醉)：“Leo，我们请你来，是要你做我们中国文学方面的主轴，现代文学非常重要，你来了，我愿意和你配合。”他说的大意如此，但我听后却万分感动又不安，所以回他说：“我是一个team
player，配合的应该是我！”至今我仍然坚持这个主张。近年来申请到哈佛来念现代文学的学生越来越多，几占申请学生的一半(大陆来申请的尤多)，我认为这是一个反常的现象。在美国教中国文学，仍应以传统为主，打下基础后，对现代文学的研究更有益处。我一向自居边缘，也自认做的是“边缘学问”，但我这种“边缘”最愿意和“主流”的知音者搭配，我因此则可合纵连横，作各种跨越，何乐而不为？我最不喜欢的就是唯我独尊的学问，所以得以和韩南和欧文合作无间，相处十分愉快，到了我今年暑假提早退休临走时，他们两人非但拨冗参加我的退休会，而且真的是依依难舍。在晚餐宴会上我极力怂恿欧文“烤”(roast)我一顿，开个玩笑，他于是不慌不忙地站起来说：“Leo是个懒人，没有想到来哈佛会这么忙，不过我们还是狠狠地征用了他七八年的宝贵光阴，才让他溜走了……”我听后差一点流下泪来。</DIV>
]]></description>
            <author>李欧梵</author>
            <category>我的哈佛岁月</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qm.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05 Dec 2006 01:06:07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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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教学的经验</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ql.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我在哈佛任教，前后总共十年(1994～2004年)，是我在美三十多年教书生涯的最后一站。在此之前，我曾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1990～1994年)、芝加哥大学(1982～1990年)、印第安那大学(1976～1982年)、普林斯顿大学(1972～1976年)、香港中文大学(1970～1972年)和达特茅斯学院(1969～1970年)教过书。前后换了六所学校，连我自己回想起来也很吃惊。<br/>

最后回到母校任教的机缘，我曾在《徘徊在现代与后现代之间》一书中谈过，主要是靠韩南(Patrick
Hanan)教授对我在学术上的照顾。当年我和他素不相识，却因鲁迅研究结了缘，那时他是哈佛东亚语文学系的主任，极力争取一个教授中国现代文学的职位，后来千方百计才从台大请来王德威，但德威做了三年就另谋高就，去了哥伦比亚(现在时隔十五年他又回哈佛再接我的位子，非但名至荣归，还顺理成章)。韩南和接任系主任的杜维明又花了九牛二虎之力，请我到哈佛来任教。事后我才知道，哈佛请资深教授的办法和他校不同，先由系方遴选教学的经验第二部在哈佛教学的日子推荐，再报到校方，由文理学院院长亲自写信给同行学者评审，再把系方的候选人和其他四五位学者列在一起请行家比较，换言之，候选人必须在这个名单中脱颖而出，得到所有校外学者的支持。然后，再由哈佛校长亲自召集一个由校外学者和校内院长组成的特别小组，“开庭审讯”——我用这个字眼绝非故意耸人听闻，而是确实如此，出庭作证的是系里的全体教授，而小组成员的态度是有意的考核，盘问候选人的资格和学术成就，由系里各教授为不在场的候选人答辩。这种方式，可谓哈佛的传统，费时费事，我听后不觉出了一身冷汗，自己如何可以过得了关？<br/>

事后思之，原因之一可能就是我的教学经验：前后在六个学校任教，认识的同行学者多了，别人为我写信当然水到渠成。然而所谓“同行”，其实人并不多：在美国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的学者在当年屈指可数，除了龙头夏志清教授外(他当然也为我写了不少封信，我至今铭感万分)，其他的我这一辈人大多半途出家，以前多是学古典文学或历史。蜀中无大将，而当时的现代文学领域实在有待开拓，因此我和刘绍铭等少数人成了拓荒先锋。在印第安那大学期间，我和同事罗郁正、欧阳祯，并连同威斯康辛大学的刘绍铭，共同组成印大出版社“中国文学翻译系列”的编委小组，以现代文学为主，后又出版“现代中国文学与社会”系列，前后总共出版了二三十本书，成绩可观，我当然以主持人之一的身份获益。而我的学术成就，除此之外，就是靠两本书：改编自博士论文的《浪漫的一代》(1973年）和《铁屋中的呐喊：鲁迅研究》(1987年)。<br/>

我自己知道，半途出家——由历史转到文学——看似顺理成章，然而在美国隔行如隔山的学术专业领域，我必须重新“再学习”(retooling)。在印第安那大学的六年，地利人和，使我得到不少教学的经验。我也曾在另一本书中提过：印第安那大学是我当时学术生涯中的“绿洲”。被普林斯顿解雇后，茫茫学海无所适从，好不容易找到印第安那大学的教职，而且继承的又是柳无忌教授的位置，何敢贸然从事？所以一边教学一边自己恶补。当时教的课程，除了现代文学外还有古典小说和历史，历史没有问题，但主要的还是古典小说，因此须花大量精力，从唐传奇一直读到晚清小说。由于张罗出版的事宜，我对当代台湾和大陆文学也特别关注。记得我们推出的翻译系列的第一本就是陈若曦的《尹县长》，花了不少工夫做宣传，所以销路不错，也得到不少学术界内外人士的好评。后来又连续出版了《黄春明小说选》、《台湾小说选》等，也因此结识了翻译大家葛浩文(Howard
Goldblatt)。<br/>
总而言之，在印第安那大学的那六年，是我最快乐的日子。在普林斯顿所受的怨气因此一扫而空，我从此也步上了文学之路。当时还年轻力壮，授课之外还到处赶着开会，为现代文学宣传，希望打破美国汉学界对现代文学的偏见；但为了证明这一门新学科的价值，我势必勤加耕耘，因此也写了不少篇学术论文，至今看来都是不成熟的作品，原因无他，就是我的文学训练不足，理论和方法都是摸出来的。这种摸着石头过河的办法，总不是正途，因此也促使我后来忍痛离开印大而转到芝加哥大学，以便为自己的文学训练打下更深厚的基础。<br/>

我在芝加哥大学任教有八年之久，可以说芝大是我哈佛之外任教最久的学校，也是我学到东西最多的学校。我已经在数篇文章中详细说过，芝大像一所中古的修道院，而我在此修行的“武功”，则与文学理论有关，我教的是中国现代文学，但读的却是西方理论。所幸我有一个好老师——芝大的同事兼好友余国藩，他不但是中国古典文学领域的知名学者，也是《西游记》的英译者，而且他更是理论根底深厚的比较文学和宗教文学的名家，我有此好友相助，加上另一位好友——远在加州圣地亚哥的郑树森——的电话指点，终于在文学理论方面得以入门。但我从一开始就我行我素，不服膺任何理论大师，却尽量遍览群籍，揣摩各家“武功”，逐渐领悟出一个浅显的道理：理论和武功一样，愈练愈深，但千万不可随意出招——随便套用理论——而坏了自己的功力。最好的办法就是积累：积少成多以后，放在脑中冰冻不用，待到重读文学文本——初读文本不宜用理论——每遇困难时，理论自会从脑中解冻溢出，为我“照明”了文本中的内在枝节或文本背后的文化脉络。而枝节和脉络之间的错综关系更非乱套理论就可以解决的，后者更是如此。我往往得益于当年在哈佛做学生时旁听过的欧洲思想史课程，往往把西方理论本身放在思想史的范畴中来审视——特别是各家学说的谱系和来龙去脉——而能豁然贯通，即使不能贯通，也会有所深知(insight)。<br/>

这一套修炼功夫，全是在芝加哥大学学来的，它为我在哈佛任教打下了一个基础。记得在1992年我初次到哈佛访问时，就开了一个“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的工作坊，当时哈佛学生还很保守，不知“文化研究”为何物，而我以芝加哥加上洛杉矶的经验，应付这绰绰有余，也趁机把一两个自以为了不起的哈佛研究生狠狠地训斥一顿。我当时(也是现在)的观点是：所谓“跨学科”研究，不只是说几句大话而已，必须自己勤加修炼，至少可以除了本专业或本行之外，再加上一门学问的理论知识，才有资格跨学科。这当然得益于我的芝大经验，因为系里的同事，特别是在日本史方面，根本文史不分，而以理论横跨这两门学科。诚然，这种方式未免太过抽象，而我的一位日本史同事Harry
Harootunian更是抽象得可以。他自知日文不行，但却博览群籍加以补足，当年理论功力仍不够深，多年后重读他的部分著作才知其用意所在。<br/>

芝大的经验令我尊重理论，但我教书时却不用理论，反而更注重文本背后的历史资料——资料愈多，愈有助于对文本的解读。中国现代文学尤其如此，因为它本来就是历史和文化的直接产物，和西方现代主义的某些经典不同。由此看来，理论和史实好像是有矛盾的，其实不然，它们之间的“悖论”恰是解读文本时必备的张力，有了足够的资料准备，再以理论照明，得益更大更深。换一种方式亦然，在解读文本时往往发现内中不少枝节是与历史的资料有关，茅盾的作品更是如此，但文学却并非直接反映历史，所以必须步步为营，仔细推敲，因此这两方面(史料和理论)的知识愈多，对文本的理解也愈“入港”，而不会走入旁门左道，仅在卖弄理论，而随意拣一两个文本塞责。<br/>

妙的是我的这一套功夫恰好适用于哈佛，因为哈佛的中国研究较为保守，一向不喜欢理论，我因此可以深藏不露，必要时发发功就够了。但我对学生中有理论功底的人却另眼相看，仍要他们盯紧史料；而对于受过传统史料训练的学生，我却屡屡以理论问题刺激其思路，务期这两方面的张力得以充分发挥。这也勉可算是我教研究生的一个“秘籍”。然而，在研究的顺序上，我仍然坚持史料在先，理论在后，而非目前在美流行的理论先行法。<br/>

在芝大教学的另一个好处是自由：教授可以任意开课，也可以任意合作开课，无人干涉，除了极少数必修课外，自由开课和选课成了芝大的学风。记得我初到芝大时，同事对我说：“最好不要开物理或数学方面的课，其他的都可以！”这句话看是笑话，却也点出芝大作为顶尖学府的独特精神，绝对是学术独立，没有任何校方或校外官僚可以管，和现在的香港大学制度真可说是南辕北辙。所以我每当听到香港某官方要人说起要建立世界第一流学府的时候，心中就会暗笑，还不如让他到芝加哥大学念一年书算了。偏偏香港人在“名牌”主义作祟下，只喜欢到哈佛或斯坦福去“受训”，所以我时常作逆耳之言：就我个人的求学和教学经验而言，全美最好的学校不是哈佛和斯坦福，而是芝加哥，它非但在经济学界如此，在其他人文和社会科学(特别是社会学和人类学)方面亦然。当然，除了芝大校友之外，没有人相信我这句话。<br/>

从芝大转到洛杉矶，现在想来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几乎完全是私人因素造成的。到了洛城不到一个月，我就知道错了，但已经辞了芝大，只好硬着头皮打电话向韩南教授求救。我们素昧平生，他却非常真心地说：“这对哈佛是一个好消息，但现在没有位置，除非把我的让给你！”因此我等了四年，终于如愿以偿。<br/>

我虽对洛杉矶这个城市恨之入骨，但对加大洛杉矶分校仍存有好感，觉得这是一片资本主义文化沙漠中的绿洲，我在此城“落难”，却仍可在此学府中得到救赎。不知为什么，我在洛杉矶教过的研究生最多，而且和我的私人关系最密切，对我而言，大家同是天涯沦落人，所以我也把所有的心血花在学生身上。加大的本科生乏善可陈，华裔学生或从台湾地区来的“小留学生”尤其知识贫乏，因此我干脆以全力教研究生。凑巧我的研究生大多是各地来的佼佼者：孟悦、陈建华、史书美、黄心树、明凤英、许子东……还有我一手提拔带去比较文学系的高材生王斑，真可谓济济一堂。真是教学相长，从这些学生那里我学得更多，所以研究生的讨论课变成了我日常生活中的重点。<br/>

除此之外，加大规模庞大，洛杉矶分校也名教授如云，除了汉学方面的史学家黄宗智和Benjamin
Ellman，还有不少其他系的名教授时常演讲，于是我又找回了学生时代旁听课的习惯，但做了教授以后时间非自己支配，所以和在芝大一样，只能找机会去听听。该校其他系教授中我最佩服的是安德森（Perry
Anderson），后来我的学生王超华得到他的赏识，并嫁给了他，也是一段佳话。<br/>

洛杉矶分校的艺术和电影学院名气甚大，有时我也去凑热闹听讲。最有趣的是听名导演Peter
Sellars的课。他先是天马行空，乱讲一通，但过了一小时之后却逐渐露出真功夫，每每有独创之见，令我震撼。我往往坐在八百人的大教室最后一排，以为不会受他注意，却不料有一次在酒会中见到他，我颇觉腼腆，他却大笑一声说：“你是我的良心警察，当我看你闭着眼睛打瞌睡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是在胡说八道了！”<br/>

洛杉矶的名教授也大多自命不凡，甚至有人以不接受哈佛的聘书为荣，当然更有教授会说：如果哈佛给我offer的话，我就会如何如何。这也是美国东西两岸学校对垒的良性反应，加州大学——特别是柏克莱和洛杉矶分校——恃才傲物，根本不把东部学校放在眼里，但对于哈佛却又爱恨交织，却不料我这条大池里的小鱼反而得到了哈佛的邀聘。也许，这又是我的幸运和缘分。</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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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李欧梵</author>
            <category>我的哈佛岁月</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ql.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05 Dec 2006 00:57:26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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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20世纪60年代哈佛的学生生活</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im.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从反越战到嬉皮我在哈佛读书的20世纪60年代，适逢美国介入越南战争，越陷越深，因此国内反战的风潮也愈演愈烈，年轻人和学生——不少是及龄应召入伍的候选人——当然反对得更厉害，终于演变成各种反政府的学潮，哈佛学生也不例外。我虽然没有卷入，但也受到其余波的震撼。<br/>

“反越战”之风也波及到我的学术专业。当时有一批激进派的研究生，后来组成了全国性的组织，并出版了一个很像样的学生刊物Bulletin
of Concerned Asian Scholars，其中有一个领袖人物名叫James
Peck，写了不少篇寓言式的文章，点名批判费正清，认为其学术观点不正确，有偏袒美国政府之嫌，而费教授“宰相肚里能行舟”，反而邀请他的这个学生和他公开交换意见，化干戈为20世纪60年代哈佛的学生生活第一部在哈佛求学的日子玉帛。我在台下“观战”，禁不住佩服费教授的雅量，他这一招与我在课堂上批评他的反应如出一辙。但我更佩服的却是业师史华慈参加的一次哈佛教授反越战论坛，我在台下听到不少于六七位名教授发表言论后，史教授出场了，非但独抒己见，还力排众议，把前面一位俄国教授修理了一番。即使是反战，我的老师依然不忘学术，把思想史活学活用，令我折服。我也由此学到一种思想独立的精神，虽然同情激进派学生的反战立场，但对于其中某些过激观点，我还是不能同意。<br/>

当时的留美华人学生中，思想激进的毕竟占少数，但这些人却最能“表态”，讲起话来慷慨激昂，后来都成了“钓鱼台运动”的领袖。然而大多数的人还是沉默的，甚至采取了一种不闻不问的态度。我觉得自己和这些人都不同，越战是亚洲人的事，反越战怎能不闻不问？所以我虽没有积极参与反战学生运动，但心情上还是很积极的，1970年在华盛顿最后一次反越战大示威，我还是参加了，觉得这是我分内的事，至少对自己的良心有个交代。<br/>

写这本书的目的不是自剖而是自叙，所以我不愿多费笔墨作进一步的自我分析，只想立此存照，做一个心路历程的记录。<br/>

我虽在到哈佛求学之初发了愿，尽量少和华人留学生来往，但后来在日常生活中仍然是“非我族类”的朋友少，文化背景相同或相似的朋友多，然而即使在华人圈子里我照样走“国际路线”，对于美国的校园文化十分热中，甚至拉几个来自台湾或香港的朋友参加。譬如舞会和音乐会，前者我们戏称为“狗抢骨头场”，僧多粥少，到舞会(大多是Mixer)很难和美国男人竞争，大多是败下阵来，跳不上两三支舞就知难而退。音乐会则另当别论，这是自己乐意花钱买票而又愉悦身心的事，而我也找到了几位同好，一起去听世界知名的波士顿交响乐，暑假期间更组队开车前往离波士顿约三小时的“檀歌坞”(Tanglewood)，往往在星期六清早去，听下午的一场音乐会，然后在绿油油的草地上野餐，晚间才尽兴而回。记得有一次还约了一位美国男朋友和我的同屋施振民一起去，他是菲律宾的华侨，在哈佛主修人类学，性格豪爽，和我很合得来，他比我虚长几岁，但已显得十分老成世故，只有去听音乐会或游山玩水的时候，才恢复他的童真本性。没料到我们毕业后不久，他返回菲律宾任教，结婚生子不到数年就病逝了。<br/>

常和我去波士顿的交响乐厅听音乐会的是应用物理系的周健夫，我们坐在楼上最便宜的位置。因为买的是定期票，所以常常见到另一位坐在旁边的老人，他也是乐迷，定期来听波士顿交响乐团的演奏。时间长了，我们也混熟了，这位单身老人请我们去另外一对老夫妇家作客，相谈甚欢。后来我才猜到这位终身未娶的老人和这对夫妇的关系非比寻常，可能是两男爱一女，而最后他让贤，但三人仍维持最亲近的关系。我们谈起音乐来眉飞色舞，这另一个男人是位画家，他送了我一幅女人裸体画，我挂在客厅数年，每每见此美女栩栩如生，都会感到情不自禁。<br/>

波士顿喜爱音乐的留学生组织了一个合唱团，我也乐于参加，每周末练唱，当然社交的因素甚至较爱乐更多，我倒是真为了唱歌才去的。记得我们最得意的一次演唱，是在赵元任先生面前唱他的作品《海韵》，我们唱得十分卖力，也承蒙赵先生的指正和赏识。赵先生的女公子赵如兰教授，在哈佛教中文和音乐，她的家成了我们时常聚会的场所，这个传统一直保持到今天，每月一次的“剑桥新语”，往往都在她家举行，讲完了还可以吃粥。没想到多年后我到哈佛任教时，刚好她退休，我有幸“接收”她在系里的办公室。今年我退休时，他们夫妇也来参加，使我备感荣幸。<br/>

在哈佛做学生的平常日子，其实一点都不刺激，除了上课看书外，周末的消遣就是看电影、听音乐会，或到朋友家吃饭，结婚的朋友如杜维明就常请我们单身汉到家里，最常去的可能就是华昌宜(学建筑)、梅广(语言学)和我。我们三人也成了莫逆之交。现在华、梅两位都是台大的名教授。<br/>

我和这些中国朋友最大的区别是，除了华人和留学生圈之外，我还有另一个洋人世界。虽然朋友不多，却也有几位同学变成了老友，譬如前章中提到的欧达伟。记得这些洋人朋友也大多结婚成家，所以我又多了几个吃晚饭的去处，也养成了喜喝洋酒的习惯：威士忌、马丁尼、啤酒、红酒，样样都喝，但很少喝醉过。当然洋人的派对更多，派对时必喝酒，有时我也开，也照样供酒。这一种站着喝鸡尾酒的派对文化，可能是美国学界最古老的社交规矩，逢开学术会议时必有酒会，每年一度的亚洲学会年会，都有一次自掏腰包的盛大酒会，一杯酒下肚，胆子大了，我们这些初出茅庐的年轻学子也会找上大教授攀谈，也往往受到礼遇。记得我去过两次学术会议，其中饮酒的场面令我至今难忘。<br/>

一次是在密歇根州大学，时逢每四年一次的世界汉学家会议在此开会。我做学生招待，特别先搭机到达，然后再到机场接机照料从世界各地来的名人。在那次欢迎酒会上，我见到数位大名鼎鼎的欧洲汉学家，其中有位从英国剑桥来的唐史专家Dennis
Twitchett，拉着我们的女学生招待饮酒，备极风流而不失仪态，令我羡慕万分。后来自己也当了教授，去了无数酒会，但每每念起这位教授的风度，就自惭形秽。另一次酒会的经历是在印第安那，我还是研究生，竟然接到印大比较文学系主任Horst
Frenz的邀请，还附送机票，到该地去参加一次东亚文学关系的会议。记得抵达那天下午，就到这位名教授家参加酒会，他原是德国人，英语口音很重，但似乎对中国学者特别好，是最早把中西比较文化纳入美国比较文学的开山祖师，老友刘绍铭和欧阳祯都被他收为学生。记得我抵达时，他亲自来迎接，还给我一杯鸡尾酒，令我受宠若惊。没想到多年后我也返回印大任教，也许因为有了这段记忆，我对印大的印象特别好，在印大四年也是我学术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br/>

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学生，除了喝酒之外，就是抽大麻，这当然是60年代嬉皮(hippie)文化的影响。长头发，衣冠故意不整，以抽大麻进行社交，参加群众摇滚乐大会，示威游行，大叫“做爱而不作战”(Make
Love not
War)的口号——这一切皆是典型嬉皮文化的表征。嬉皮的发源地在柏克莱，东部的学校较西部望尘莫及，但学生的生活方式仍然受到其影响。即使在哈佛园，也会看到口吟Hari
Krishina，载歌载舞的嬉皮士，而每逢春夏的好天气，也会有大批青年男女袒胸露背坐在草地上，有人弹吉他，有人轻轻吟唱，更有不少男女在光天化日之下亲热(英文叫作Make
out)，但我还是不愿放开来加入他们之中。<br/>
这种旁观者的心情，我终于找到一个“升华”的办法——拍电影，买了一个八厘米的摄影机，走到校园，把这些场面都拍了下来，回家再剪辑成纪录片。后来还大胆拍了一部二十多分钟的半剧情片，由我的同室老友梅广主演，名叫《一个中国留学生的一天》。先拍他在哈佛园散步，眼窥四周的嬉皮春色无边，然后回到自己的小公寓，形单影只，于是亲自下厨，煮了一顿盛宴，又打开唱机，播一首莫扎特钢琴协奏曲(第廿三号慢板乐章)，然后摆上桌布，点上红烛，一个人默默地吃饭，片子以烛影中的这个孤独学生的面孔特写结束。这部电影拍完后，我特别开了一个酒会，在家公映。因是默片，所以到了开唱机的镜头，我也立刻开了唱机，拿出莫扎特的唱片来，奏将起来，边奏边看，自己看得很感动，其他朋友却觉得闷死了。<br/>

这就是我在哈佛做学生的日常生活。</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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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李欧梵</author>
            <category>我的哈佛岁月</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im.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16 Nov 2006 14:20:04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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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古典音乐的召唤</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il.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让听古典音乐成为习惯</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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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与妻子到文化中心观赏香港管弦乐团（也简称港乐）的《莎乐美》歌剧音乐会，观后兴奋不已，次晨6点即醒，立刻起身写下一篇乐评，写完意犹未尽，于是又成此文。</DIV>
<DIV>
记得20世纪70年代初，名指挥萧提接掌芝加哥交响乐团(简称CSO)，不下两三年就将其提升为美国最著名的乐团，各报章杂志争相吹捧，该团欧游归来，芝加哥人倾巢而出，夹道欢迎，甚至连电话簿也以芝加哥交响乐团作为封面!</DIV>
<DIV>
芝加哥可以，为什么香港不能?香港音乐界早有一块璞玉——香港小交响乐团——前年暑期受法国邀请演出，却得不到香港政府的全力支持，仅剩一年就要“弹尽援绝”。而香港管弦乐团请到大师艾度·迪华特（Edo
de
Waart）担任音乐总监和指挥，却叫好不叫座，内中行政阶层的人事问题至今未能完全解决，长此以往，前途堪忧。特别是有鉴于香港管弦乐团演出《莎乐美》的成功，团员个个像是打了一剂强心针，士气如虹，与黄大德任指挥时代的那种有气无力的样子，“判若两团”。在此关键时刻，即使政府无力，香港的各大地产商和财团何不挺身而出，大力支持?诚然，香港管弦乐团每年的预算早已超值，但只要“货色”属世界一流，又有何妨?更遑论它对于香港文化和音乐教育的贡献。</DIV>
<DIV>
或谓香港一向是商业挂帅，西洋古典音乐是冷门，成了少数附庸风雅人士的玩物。如果此说属实，我猜不下数年香港就会被广州和深圳所取代，这两个城市的文化事业正方兴未艾，据闻连广州附近的佛山也要举办如同美国檀歌坞(Tanglewood)式的大型暑期音乐节!</DIV>
<DIV>
我认为香港本来就是一个有音乐底子的城市，每年春季的艺术节，在音乐方面就办得有声有色，今年稍差，但至少也有贝多芬的九首交响曲可听，这并非其他城市所能比拟，即使是我曾经住过的洛杉矶，也没有一年一度的艺术节。本来该城还有两个交响乐团，现在只剩一个(伦敦至少有五个，北京也有三四个)。我住在洛杉矶时，听一场音乐会往往大费周章，开车到市内的音乐厅需要一个小时，有一次还出了车祸!香港方便多了，而且不愁临时买不到票(当然马友友、李云迪和郎朗的音乐会是例外)，何乐而不为?因此我发现自己在香港听音乐会的机会反而比在美国各城市为多。</DIV>
<DIV>
听音乐和看电影一样，是习惯，而且现场绝对比唱片更动听。世界第一流的大师来为你献艺，为什么裹足不前?我猜原因之一是普遍的“反智”风气，以为古典音乐和古典文学一样难懂。我的逻辑反而是：看不懂，所以才要看，看多了、听多了自然成为习惯。即以日本为例，甚至连续剧(如《悠长假期》和《一百零一次求婚》)中的人物都以西洋古典音乐为业，香港的电视界敢做吗?</DIV>
<DIV>
如果有人认为我的论点仍太高调，我不妨如是说：如果你喜欢《歌剧魅影》，不妨听听普契尼的《托斯卡》
(Tosca)和《蝴蝶夫人》，毕竟上演的都是歌剧。</DIV>
<DIV>为古典音乐请命</DIV>
<DIV>
香港在西洋古典音乐方面有两个职业性的交响乐团：香港管弦乐团和香港小交响乐团。这两个乐团都代表香港文化——特别是演艺文化——的一种骄傲。我们可以向全世界各地来的游客说：香港不仅是一个经济挂帅、商场充斥的地方，除了商品之外，还拥有亚洲第一流的乐团。但我认为这两个乐团的任务还是以“对内”为主，是为香港的广大市民而设的，只不过香港的大多数居民似乎对古典音乐毫无兴趣甚至用种种推辞（譬如工作太累了、没有时间、最多有闲暇在家看电视），使得自己在文化修养上永得不到“升值”。</DIV>
<DIV>
试看临近的台北，今年乐季中，首屈一指的交响乐团就演奏了马勒的全套九首交响曲，香港有吗？即使有也不敢演，因为怕没有听众。因此我这头“老牛”才不辞辛劳愿意为香港的古典音乐苦苦耕耘，以期吸引更多的听众，如不成功，也无所谓，反正我本来就是对牛弹琴，自我“发烧”一番，因为每一个乐迷或发烧友都有一股热情，别人不停地去买首饰、名表、名牌衣服或皮鞋，我们这群“小众”却不停地去买CD、DVD和各种音响设备，甚至倾家荡产，在所不计。当然，我们更喜欢听音乐会。</DIV>
<DIV>
你以为像我这种古典乐迷都是“高级文化人”或大学教授？不见得。最近我受邀到几位朋友家中讲马勒的《大地之歌》，发现我的听众全都是职业界人士和政府官员，没有一个教授或文化人，他们也都是香港最忙的人，但仍然愿意每月花一个周末聚在一起谈古典音乐和听唱片。我为他们的精神所感动，因此也不辞疲劳去演讲。还有一位乐迷是我老婆在保险公司工作时的同事，他非但常听香港的音乐会，而且去年还远渡重洋到澳洲去观赏全套的瓦格纳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DIV>
<DIV>
巧的是香港管弦乐团的新任总监和指挥迪华特就是一个国际知名的瓦格纳权威，多年前他担任旧金山交响乐团指挥时，就曾指挥瓦格纳的此套四出歌剧，我刚好在该市小住，得以躬逢其盛，至今还记得他指挥下乐队奏出的“淘金”的声音，音色铿锵，令人难忘！</DIV>
<DIV>
现在大师就在香港，何不指挥几场瓦格纳的音乐会——譬如《指环》的第二部《女武神》(Die
Walkure)的第一幕或第二幕或《飞行的荷兰人》（迪华特本人就是荷兰人）？</DIV>
<DIV>
其实迪华特早有此想，但有关当局却怕费用太高，曲高和寡。香港的各大地产商集团值此良机何不踊跃捐助？与“西九龙文娱区”的预算比起来，这又何足挂齿，九牛一毛而已。我知道全世界都有瓦格纳的《指环》发烧友，任何大城市有此歌剧演出，发烧友必倾巢而至，我猜那位保险公司的朋友必属其一。我是一个“准”发烧友，但任何在香港演出瓦格纳的机会，我绝不放过，听此《指环》的音乐要比看彼“指环”（又称《魔戒》）的电影过瘾多了！</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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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又是小众中极少数的意见。但是积少成多，你听了一次，可能想再听一次，听多了就上瘾了，瓦格纳如是，其他作曲家的作品也如此，从巴赫到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古典音乐的作品总数绝对超过流行音乐，因为它毕竟是西方三四百年音乐传统的积累。</DIV>
<DIV>
你住在这个“亚洲国际大都会”不听音乐会？你不配做“国际人”！你是香港土生土长的人，只喜欢国曲，不喜欢西洋音乐？且慢，你吃惯了广东菜，不想换换口味？你到兰桂坊去饮酒作乐，喝的还不是洋酒？说不定吃的也是洋餐？偶一为之，何乐而不为？文化重多元，音乐也是如此。</DIV>
<DIV>
吾妻是香港人，从小听国曲长大。我们第一次听西洋歌剧《阿依达》的时候，她边听边在我耳边私语：“这首歌剧的故事怎么让我想起《帝女花》？”不错，我从此也爱上了《帝女花》，虽然我妻尚未像我一样对《阿依达》痴狂。据说，前几年在上海体育馆演出《阿依达》场面盛大，连马匹和其他动物也派上了用场！票价也很昂贵，但香港照样有名人富翁飞去上海捧场。我听到此一消息，反而裹足不前。</DIV>
<DIV>香港管弦乐团的“包装”</DIV>
<DIV>
周末去文化中心听迪华特指挥香港管弦乐团演奏理查德·施特劳斯的作品，又是一场极精彩的音乐会，香港管弦乐团在这位新上任的指挥大师领导下，不到数月就脱胎换骨，俨然变成世界一流的乐队，在亚洲当然更是数一数二，以其管乐部分的优异，也足以凌驾于北京和上海所有的乐团让，真是可喜可贺，港人应该以此为荣!</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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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那晚观众仍然只有数百，场面冷清，曲高和寡，原因何在？</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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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迪华特和香港观众尚未投缘，没有产生“化学作用”。这种说法，我不赞成。</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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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特别前往港大听他演讲，见他平易近人，和蔼可亲，毫无大师架子，虽是欧洲人，但因在美国呆过十多年，早已“美化”了一半，所以说话十分直截了当，而且语带幽默，和我以前见过的几位在美国走红的欧洲大师——如莱恩斯朵夫
(E．Leinsdorf)、塞尔<br/>
(George Szell)——大相径庭。</DIV>
<DIV>
也许正因为迪华特十分低调，没有伯恩斯坦式的魅力，或像慕提那样的英俊潇洒的风度，所以看来不像明星，而香港却是一个崇拜大明星的社会，奈何?于是香港管弦乐团为他包装，要他站在中环大楼顶上和天桥上作状指挥，还发送明信片。我看这还不够，必须要他学好几句广东话和普通话后，由成龙或周星驰陪他上电视!然而香港电影和电视界的明星，又有几个喜欢古典音乐?当年好莱坞的笑匠卓别林和丹尼凯，前者会作曲，后者会指挥，即使去世不久的格里高利·派克——我的偶像——也可以在维也纳音乐会电视特辑中报幕!</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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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管弦乐团只好退而求其次，安排和流行歌手如罗拉·费芝和叶倩文合作，举行音乐会，以广招徕。然而我猜这类去捧流行歌手的观众，仍然不会来听正式的古典音乐会。他们裹足不前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不懂，二是“不闲”——这不闲又有二意，一是自己太忙不得闲(其实是遁词)，二是古典音乐太严肃，令人正襟危坐，不得闲怡。这两个理由皆差矣，甚至更反映出港人的某种市侩心态。天下不懂的事太多了，为什么不“自我增值”去学习?我知道日本和欧洲的工商和金融界不少老板大亨(甚至普通职员)，都懂得一点古典音乐，这是一种自觉和不自觉的教养。“全球化”以后，将来求职的决定条件——特别是在面试的时候——说不定就是个人修养，包括古典音乐。</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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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闲暇问题，我自己就以听音乐会作为休憩活动，而且经验甚丰，以后再为文推介。即使工作太累，在听勃拉姆斯时睡着了也无所谓，仙乐飘音伴我眠，岂不美哉?我就时常带老婆去听音乐会，并鼓励她睡觉，只要不打呼即可。</DIV>
<DIV>
妙的是香港管弦乐团不久前奏的理查德·施特劳斯的《家庭交响曲》就有睡觉和做爱的场面!施特劳斯的歌剧《玫瑰骑士》的序曲就是描写做爱，而且还有高潮，由铜管奏出!希望将来迪华特先生能指挥香港管弦乐团演奏此剧片段，令我等乐迷过过瘾，我早已想好了一个宣传标题：做爱音乐会，欢迎你来参加狂欢!</DIV>
]]></description>
            <author>李欧梵</author>
            <category>我的音乐往事</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il.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16 Nov 2006 14:17:37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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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帝女花》与《阿依达》</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ik.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一</DIV>
<DIV>《帝女花》使我想起《阿依达》（Aida）！</DIV>
<DIV>
有没有搞错？那么如果说：《阿依达》也令我想起《帝女花》呢？</DIV>
<DIV>
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我当然搞错了，用学术语言说，这是“误读”或“误听”，但从我主观的立场来说，这毕竟是一个令我惊异的发现。其实这是我妻先发现的，有一次我们在剑桥的家里看《阿依达》歌剧的DVD，看了不到一半，她已经猜出剧情的一半，待看完全剧，她不觉感叹说：“真有点像我最喜欢的粤剧《帝女花》！”我听后大为好奇，嚷着要看《帝女花》，于是在返港后就找到《帝女花》的一个陈旧不堪的CD版本——当然是任剑辉和白雪仙主演的影片版——我边看边被这两位名角的演技吸引住了，特别是白雪仙，她那如怨如诉的唱功和表情，真是把个明朝公主演得入木三分。但玉莹说任剑辉唱得更精彩，我一时不能苟同，怎么女扮男装演驸马？看来看去她还是个女子，很不习惯。后来我看任、白的粤剧多了，竟也和我妻一样，当她是男子，此是后话。</DIV>
<DIV>
据我妻说：任剑辉和白雪仙是绝配！我起初也看不出所以然来，后来看了吴宇森导演的此剧版本，觉得布景、美工和摄影都胜过许多，但看来看去就是觉得男女主角不对劲，这才逐渐领悟到任、白绝配的意义，正像好莱坞老电影中的尼尔森·埃迪（Nelson
Eddy）和珍妮·麦当娜（Janet
MacDonald），还是我父母辈的影迷看的，至今知者甚少，或弗列·亚士提（Fred
Astair）和珍吉·罗杰斯（Ginger
Rogers），这两对都是绝配，但都是一男一女。甚至西洋歌剧界男女歌星搭配大半生的也不多，卡拉丝走红的时候和她搭配的男高音都快被遗忘了，现在是“三大男高音”的时代，非但没有三大女高音，而且和此三男搭配的女高音无数,也没有绝配的。只剩下目前的夫妻档——乔治乌(Angela
Geoghiu)和阿蓝尼亚(Roberto Alagna)，但还是无法和任、白相比。</DIV>
<DIV>
我看了《帝女花》三四遍之后，逐渐领悟到任、白绝配的因素，除了二人常年合作和后来同居之外，我觉得和中国传统中的“才子佳人”类型有关。新文化运动以后，才子传统似乎绝传了，也许郁达夫和徐志摩或可勉强充数，所以郁达夫和王映霞、徐志摩和陆小曼才有现代才子佳人的美谈。但是“五四”以后的救亡意识却需要另一种典型，“才子佳人”遂逐渐沦落到鸳鸯蝴蝶派的小说中。其实中国明末以来的文人“女性”气质已很重，贾宝玉可谓集大成者，所以我看到的改良昆曲《红楼梦》中饰贾宝玉的也是女扮男装。</DIV>
<DIV>
总而言之，传统才子那股风流倜傥、温文尔雅的风貌，在中世纪只有在民间通俗文化中才可找到，而粤剧传统中也只有任剑辉这种出色的演员才能演得更像。这是一个很普遍的观念，看来简单，实际上在香港当年的演艺界并不容易“实践”。犹记得邵氏影场大导演张彻手下皆是勇猛而年轻的男将，没有一个文质彬彬的书生，所以当胡金铨筹拍《侠女》时看中了石隽，说他就像传统书生转世，此言并不为过。但是石隽饰演的书生却不够才子气，所以归根到底还是要回到任剑辉。</DIV>
<DIV>
我初看《帝女花》时，虽为白雪仙的纯洁美貌所吸引，觉得她玉洁冰清，犹如天仙下凡，但没有任剑辉和她对答对唱还是不够。该剧第四场在尼姑庵“相认”的戏，就是一例，但更精彩的还是第二场《香劫》和最后的《香夭》，在前一幕中二人拉拉扯扯，用一条皇帝赐死的丝缎表现生离死别、忍又不忍之情，真是入骨三分；而最后一幕的洞房花烛夜双双服毒自杀，当然更撼人心弦。</DIV>
<DIV>
于是我也逐渐发现，自己其实是在“看”《帝女花》，而且非仔细看任、白的一举手、一投足和眉来眼去的传情表演不可。如果让我先听粤剧，即使是任、白唱的，恐怕也听不出什么所以然来，甚至会不耐烦，这当然证明我毕竟还是粤剧的外行，尚未入门。而我对西洋歌剧却是积数年经验“听来的”，即使到歌剧院去看，也是以听为先，好在自己坐在后排（前排票价太贵，买不起），看到《阿依达》第二幕中大将拉达梅斯凯旋归来的大场面就足够了，如果近看这些男女歌星的演技，则会大失所望。我最中意的“阿依达”是西班牙女高音卡芭叶唱的，她也长得最肥，足足有两百磅！其他唱过此角的名女高音——如普赖斯(Leontyn
Price)、苔巴尔迪(Renata Tebaldi)、米洛(Aprille
Millo)、斯科托(Renata
Scotto)——一个个都是肥婆！好不容易在最近的一张DVD版本中看到一个真正年轻貌美的阿依达，而且还是地道的黑人（阿依达原是非洲伊索庇亚国的公主），但唱功还是太嫩，而且演大将拉达梅斯的那个男高音实在其貌不扬，唱做皆无大将之风，还是老将多明戈演得好。</DIV>
<DIV>
粤剧和京剧不一样，也讲究唱功，但唱法和西洋歌剧的唱法大相径庭。然而我也知道不少粤剧迷也和京剧迷一样，照样可以闭着眼睛仔细凝听名旦名生唱功的妙处，甚至评头论足，在这一方面，我只好自认欣赏的功夫不足，至今还听不出韵味来。西洋歌剧则完全是音乐上的创作，而《阿依达》的作曲者威尔第当然是意大利歌剧中的“太上皇”。对我这个酷爱古典音乐的人，他的几出脍炙人口的歌剧——除了《阿依达》，尚有《茶花女》、《奥赛罗》、《化装舞会》和《雷哥莱托》等——真是百听不厌，人声之后尚有管弦乐队，二者配合得天衣无缝，我从内中的旋律、和声和多种细节中得到无穷的乐趣，真是和粤剧没得比！这是我的偏见。</DIV>
<DIV>二</DIV>
<DIV>
既然没得比，为什么还要“越过界”来比较《阿依达》和《帝女花》？我的回答就是二者我都喜欢，不时在心中引起共鸣。</DIV>
<DIV>
除了任、白外，《帝女花》还有那个粤剧奇才唐涤生，他在作词方面的才气绝对不亚于威尔第在歌剧创作方面的才气。像我这种外行人，即使听不懂粤剧，看了字幕上唐涤生写的对白和歌词也足够过瘾了，非但说话对白中趣味与韵味并重，连我这个广东话水平初段的人也大致听得懂，而且唐氏填词之美妙，实在不用作第二人想，这是行家所公认，不必我在此赘言。但我仍认为他是得了元明戏曲传统的真传，《帝女花》虽是他独创，但这个传统的影子屡屡可见，唐涤生往往在紧要关头加上了他自己的语言。中国俗文化的传统也真了不起，它容纳了大量的创新因素，雅俗不分，代代相传至今。粤剧可能较昆曲更通俗，内中的说白和对话也远较后者为多（我也不大懂昆曲，此一观点也可能有错），因此唐涤生更能发挥他的才华，文白皆备，相得益彰，往往听得我击节赞赏。</DIV>
<DIV>
相形之下，大部分的西洋歌剧——特别是意大利歌剧中“写实剧”——在作词方面就逊色了。当然，意大利文和中文分属不同的语系，但相较之下，意大利歌剧重点歌词还是“白”得多；换言之，唱的都是意大利白话（《阿依达》尚较其他歌剧典雅），加以这个19世纪写实传统中的歌剧极少说白（18世纪的莫扎特歌剧，却有不少说白［recitative］，只以键琴伴奏，但也偶有例外，如法文的《卡门》，但演出时往往省掉说词），所以必须在歌唱中交代剧情，往往用一些极浅显的俗字，如“你在这里！”“我走了！”等，意大利听众听来很自然，但外人靠译文字幕，味道就减半了。特别是唱词中的原文很多押韵之处（意大利文中O和A的尾音甚多），在译文中更韵味尽失，甚至有时被译得不伦不类，中文译文更是如此，文白杂糅，令人读来直起鸡皮疙瘩。当然和唐涤生没得比！</DIV>
<DIV>
《阿依达》的故事源自何典？由何人编剧填词？我一概不知。但这并不重要（有兴趣者可参阅慕提［Ricardo
Muti］指挥1974年的此剧唱片的说明书，EMI
Classics），最重要的还是威尔第的音乐，他在作曲前曾花了不少功夫修改剧本，以增加戏剧效果。然而我认为《帝女花》的故事较《阿依达》更曲折动人，而且高潮迭起。一开幕《选婿》就不凡，把个“才子佳人”的传统发挥得恰到好处，也把佳人换成了公主，更上一层楼，她和周世显引经据典互斗才智，终至于爱上了这个天下第一才子，招为驸马。到了第二幕《香劫》，明朝末帝大义灭亲那一段戏，更是看得我喘不过气来，两人在台前拉扯缎带，台后则鼓声隆隆，李闯王的兵到了，崇祯帝在上吊之前要大义灭亲，先杀次女，待要再杀刚招到驸马的“帝女花”时，却下不了手！（我初听时突发狂想，不知威尔第为此剧作曲又会如何？是否像他后来写的《奥赛罗》？）</DIV>
<DIV>
高潮过后，中间的第三、四幕算是“低潮”，但原作中的第五、六幕——《迎凤》和《上表》——应该构成第二个高潮，也和《阿依达》中间的第二、三幕一样，描绘男女主角的爱情。此处威尔第可能下了不少功夫：第二幕有《凯旋进行曲》带来的大场面，接着第三幕又插进一场三角恋爱和阿依达父亲怂恿她谋反的情节。《帝女花》则由尼庵相认到迎凤备婚，最后推演到第六幕《上表》——周世显在清帝之前的慷慨陈词——可惜任、白主演的影片中把这段删去了，因此唐涤生煞费苦心写出来的忠孝之辩也见不到了，反而要看吴宇森的版本。如果《帝女花》是西洋歌剧，威尔第肯定会为这一幕写一首精彩绝伦的咏叹调，由男高音独唱，把全院观众唱倒（英文所谓“bring
the house down”）。</DIV>
<DIV>
妙的是在《阿依达》的第三幕也以忠孝和爱情作主题。阿依达之父在河边对她晓以大义：国破家亡，埃及兵奸淫屠杀我国子民，血流成河，你如是我的帝女，何不助我逃亡，以便将来复仇？（可惜唐涤生未能为此段填词，否则必较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安东尼·吉斯兰佐尼［Antonio
Ghislanzoni］精彩得多！）阿依达内心挣扎再三，和拉达梅斯相会时，还是劝他共同逃亡，他为了示爱，无意中泄露了埃及大军必经之路，但却被情敌——另一个帝女听到了。到了第四幕，拉达梅斯被祭司审判，以叛国罪处死。</DIV>
<DIV>
而死亡——双双自杀——也恰是帝女花和她的新驸马为报答先帝而作的忠君选择，无论清朝如何优待，他两人绝不叛国，并故意安排在最后洞房花烛夜服毒自杀，好一对罗密欧和朱丽叶！但二人之间并没有误解，灵犀互通，自愿共饮下了砒霜的合欢酒同赴黄泉。这最后一幕《帝女花》和《阿依达》都十分精彩，对我来说真是东西文化互相映照：这边厢是死前二重唱，那边厢也是死前二重唱，于是我又异想天开！——如果拥有两套影视系统可以同时观察的话，岂不妙哉！？那边厢传来阿依达和拉达梅斯在古埃及坟墓中的歌声：</DIV>
<DIV>啊，此世，永别了，永别了，这泪水之谷……</DIV>
<DIV><br/>
欢乐的美梦消失于悲伤之中</DIV>
<DIV>天堂为我们打开了，我们的游魂</DIV>
<DIV>飞向永恒之光</DIV>
<DIV><br/>
而这边厢帝女花和她的驸马也正在饮合欢酒，饮前二人也来个二重唱：</DIV>
<DIV><br/>
合欢与君醉梦乡，碰杯共到夜台上，百花冠替代殓妆。</DIV>
<DIV>驸马珈坟墓收藏，相拥抱相偎依。</DIV>
<DIV>双枝有树透露帝女香。</DIV>
<DIV>帝女花，</DIV>
<DIV>长伴有心郎。</DIV>
<DIV>夫妻死去与树也同模样。</DIV>
<DIV>三</DIV>
<DIV>
我在前文提过，所有的粤剧迷都把任剑辉当做男子看，而且是羽扇纶巾、风流倜傥，任何男才子都没有她迷人。她和白雪仙在唐涤生为二人而写的多出粤剧中互道相思之意，二人之间的“化学作用”有目共睹。看《帝女花》数遍之后，我也不知不觉把她们两人在台上之情当了真！</DIV>
<DIV>
现代文化理论中的“性别”（gender）理论家必会在此大做文章（可能早已做了无数篇论文，只不过我孤陋寡闻没有读到）。我仍愿不揣浅薄加上一笔：你看，比起《阿依达》来，这出戏里是男人自愿牺牲的，驸马为公主不惜把洞房做坟墓，还主动地先在酒杯中下了砒霜！反观西方的《阿依达》，却是女人为男人牺牲：阿依达自愿不回国，反而偷偷到拉达梅斯的坟墓与他共死。双方真是了不起（而电影《胭脂扣》中的双双自杀却是女性主动给男方喂鸦片），都是为爱情而死，谁更悲壮？</DIV>
<DIV>
我老婆毫不犹疑地说：当然是任剑辉（周世显）啦，他除了为了爱情之外还是个忠臣——为前朝尽忠到底，甚至全部殉国的计划也是他主动提出的。如果他不被选为驸马（当然也不会与帝女花陷入爱河）的话，也不必去送死。而阿依达呢？为了她的男人，她不但牺牲了自己也背叛了她的国家。在此剧中一个男人有两个女人爱他，似乎也有点像中国传统才子佳人的故事：贾宝玉不也是有林黛玉和薛宝钗一起爱他吗？</DIV>
<DIV>
西方歌剧中女扮男装的例子也有，理查德·施特劳斯的《玫瑰骑士》就很有名，内中非但由女次高音饰演奥克塔维安（Octavian）这个年轻贵族男子的角色，而且在第一幕中她又乔装女性，恢复女人的本来面目。另一个施特劳斯（约翰）的歌剧《骗骗》中的那个开舞会的俄国贵族男子，有时也由女中音饰演，为什么如此，我也不甚了了。这种“男女换装”（cross瞕ressing）的背后是否还有更深一层的文化意义？有待进一步研究。但我在前文中说过：中国的文人自古就有点女人味，而雄赳赳的武夫在粤剧的传统中并不重要，似乎是专为意大利的男高音而设的，否则多明戈和帕瓦罗蒂也不会如此走红。</DIV>
<DIV>
于是我又听到拉达梅斯的咏叹调：“天仙般的阿依达！”声若洪钟，直上云霄。但耳边尚存着《帝女花》的余韵：“唉！惜花者甘殉葬，花烛夜，难为驸马饮砒霜。”二者皆永垂不朽。</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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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李欧梵</author>
            <category>我的音乐往事</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ik.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16 Nov 2006 14:17:14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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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美国的《牡丹亭》与中国的《图兰朵》</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ij.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关于《牡丹亭》演出传统的对话</DIV>
<DIV>
返美后，打电话和一位住在纽约的艺术界朋友聊天，话题扯到最近颇引起争议的《牡丹亭》上演事件，竟然也引发我们二人之间的争论。抄袭乐友戴天的手法，以甲乙二人对话记之，但我已经将之改头换面，所以，甲乙双方都不代表我的观点。</DIV>
<DIV>
甲：《牡丹亭》未能在纽约演出，真是可惜。对我这种喜欢歌剧的人，虽不懂传统昆曲，但还是想看，甚至一掷千(美)金，也在所不惜。</DIV>
<DIV>
乙：你说懂歌剧，但不懂昆曲，你知道昆曲是怎么演出的吗?这个演出传统，事关紧要，但美国的媒体，甚至香港的评论者，都没有报道分析。</DIV>
<DIV>
甲：只有少数例外。我在电脑网络上看到几位研究中国音乐的学者的看法，对此皆有详述。</DIV>
<DIV>
乙：我也看了，你对谁的观点最表赞同?我个人最同意黄琼潘教授的意见，她认为这位华裔导演处理《牡丹亭》的手法，实在与传统大相径庭，甚至有点哗众取宠，画蛇添足。她在写给《纽约时报》的公开信中说：陈士争导演也太过骄傲，以为自己的现代手法就是艺术，完全不顾三个世纪的昆曲演出传统和几代昆曲艺术家的心血和精力。<br/>

甲：你说演出传统，谁晓得17世纪的明末演《牡丹亭》的传统是什么?现代人谁看过?汤显祖死无对证。这倒使我想起网络讨论中另一位学者的意见，她说有一次在罗马看一场威尔第的歌剧演出，也是新派，观众大哗，大多数人喝倒彩，但也有人鼓掌赞好，还不是演出了?莎士比亚的戏剧更是如此，有的把中古的故事换到现代，衣服也现代化，还不是有人喝彩?任何一个艺术传统，没有创新，就不能继承。</DIV>
<DIV>
乙：你说的似乎有道理。假如有一个百老汇的歌舞剧导演要把俄罗斯正统芭蕾搬来美国演出，或者说他本来就是俄籍，但学的却是民间舞，根本不懂芭蕾的演出传统，和几代艺术家在这种演出传统中所下的功力，你认为这是正当的吗?如果你是俄罗斯人，愿意看到自己祖国的文化遗产如此轻易地被人假现代创新之名把它弄得面目全非吗?</DIV>
<DIV>
甲：你并没有看过陈士争导演的《牡丹亭》，怎么知道他会把这出戏搞得面目全非?而且，他也不见得完全是外行，在内地时他学过京戏……</DIV>
<DIV>
乙：我看过部分彩排的录像带，实在是不像话，故意在人鬼情上动手脚，故意夸张做爱，还不是迎合美国人的趣味?在场看录影带的还有不少是从上海移民到美国的昆曲迷，他们看了也不住地摇头，倒是几个美国的评论家鼓掌叫好……</DIV>
<DIV>
甲：你不要忘了，这出《牡丹亭》是林肯中心出钱，预备在纽约演出，给美国人看的。美国多元文化的意义就是观众也应该多元，演出的意义就是一种民主式的论争，虽然众声喧哗，也可以使一种演出传统多彩多姿，其实，后现代理论中没有纯正的传统这回事，所谓“传统”都是人造的。</DIV>
<DIV>
乙：你又来搬弄理论了，唉!民主自由，多少傻事错事假汝之名而行?!你认为多元文化的意义就是粗制滥造吗?我请问你，你所喜欢的意大利歌剧如果没有至少一个世纪的演出传统，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罗马歌剧院的观众，个个都是内行(美国游客除外)，他们喧嚷闹事，背后都是为了一个他们热爱的传统。不瞒你说：我对内地这一代的年轻艺术家有一个偏见：他们才华有余，但对自己的文化传统了解不足，却又知道如何迎合外国观众的口味。即以目前大名鼎鼎的作曲家谭盾为例，他那首为香港回归所制作的《九七交响曲》，你受得了吗?</DIV>
<DIV>
甲：你这个人的确是有偏见。音乐界也好，戏剧界也好，园地都应该是公开的，让各路人马各显神通，我也可以套用一句老话：“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好的作品自然会受人欢迎，如果内容太过空洞，即使一时受欢迎，也不会持久。你这种卫道人士，自以为是，不给人家一个机会展露才华。陈士争毕竟是个有才之人，他为香港艺术节导演的一出戏，把希腊古剧《巴凯》（Bachae）用京剧形式演出，虽然我没有看，而且毁誉参半，但我还是支持的。</DIV>
<DIV>
乙：问题是，艺术家个人是否仍然假艺术自由之名，自称“太上皇”，不受任何人的干涉？没有任何人会赞成对艺术的干涉，可是，反过来说，一个艺术家就可以为所欲为，自恋情狂，自以为是，自作聪明，self瞚ndulgent…</DIV>
<DIV>
甲：你这个人太过情绪化。告诉你一个消息：另一位著名的美国导演谢勒斯(Peter
Sellars)也制作了一出《牡丹亭》，而且是请了著名的昆剧青衣华文漪领衔演出，舞台设计可能比陈士争的更新奇，据报道是以舞台剧、昆剧和歌剧三组演员在舞台上交替演出。据说非但许多西方观众看了感动得热泪盈眶，而且华文漪本人，在经过最初的抗拒和保留之后也赞赏起来。所以，艺术不分国籍，只有好坏。</DIV>
<DIV>乙：我且拭目以待，看完了再作评论。</DIV>
<DIV>
以下三人的对话，较戴天的模式多了一个人，在此特别声明：三人都代表我的部分意见，但也未必，欢迎争论。</DIV>
<DIV>
甲：告诉你一件大事，北京最近上演歌剧《图兰朵》，而且是在紫禁城实地演出，又请了张艺谋导演，轰动一时，可惜票价太贵，否则我真愿意乘机前往观赏。</DIV>
<DIV>
乙：听说你们香港的名流大亨早已经去了，一千多美金的票价，对他们无所谓。问题是：花那么多的钱，跑那么远，是真的为了听一场歌剧，还是附庸风雅，趁机亮相，作一次高雅的旅游?</DIV>
<DIV>
丙：说起旅游来，我一个人在欧洲旅游时，到任何城市，第一件事就是打听当天有没有音乐节目，如碰到好的歌剧，一掷百金在所不惜。</DIV>
<DIV>
甲：你没有说“千金”，目前世界各地的歌剧票都不便宜，而且在香港很少有机会看到世界第一流的歌剧演出，此次是由祖宾·梅塔(Zubin
Mehta)指挥，他录制的《图兰朵》唱片，就是由帕瓦罗蒂和琼·苏瑟兰主唱，还配上西班牙女高音卡芭叶（Montserrat
Caballé）饰演女奴刘氏，真是红花绿叶，相得益彰，精彩绝伦，我百听不厌。所以，这次也心动了。</DIV>
<DIV>
乙：你真是歌剧迷。但你是否考虑到这出歌剧内容所含的“东方主义”问题?是典型的西方人对东方的幻象，异国情调十足，就差没有把男主角变成白人，否则还不是《蝴蝶夫人》的翻版?普契尼(Giacomo
Puccini)哪里懂得中国文化和中国音乐?整出歌剧只用了一首民间小调《茉莉花》，也不知他从哪里听来的。普契尼写此歌剧之前，曾请教过当时意大利的一个“中国通”法西尼侯爵，并曾借了侯爵的玩具音乐盒聆听，内中几首“列代”中国的调子经过普氏改头换面之后，就变成了此剧经常出现的旋律(见前述Decca公司版的解说词，第10页)。乐迷都知道，此剧在米兰首演时，由托斯卡尼尼指挥，到第三幕刘氏死前清唱的时候，就放下指挥棒，向观众宣布，我们的作曲家到此寿终正寝。</DIV>
<DIV>
&nbsp;甲：你这个人未免太过褊狭，其实音乐只是一种语言和形式，普契尼的歌剧本来出自意大利——VerismoVenismo即真实主义。它是起源于19世纪晚期的一种艺术潮流，旨在生动而逼真地表现生活。在歌剧创作上导致音乐话剧式的艺术处理，为追求个别情节不惜牺牲结构的统一和有机的发展。最著名的例子有马斯卡尼的《乡村骑士》(1890)、莱翁卡瓦洛的《丑角》(1892)等。<br/>

——的传统，它的“真实性”在于乐曲中情感的真挚，而不在于故事内容是否真正地来自东方或西方。你所讲的“东方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上的东西，与音乐无关。</DIV>
<DIV>
丙：你们两人又辩起来了。其实，此次《图兰朵》在北京的演出，可以争论的不是音乐，而是布景的真实问题：是否一定要以紫禁城里为布景才算真实?我在荷兰的一个室内球场看过一场《图兰朵》的演出，布景仿造秦王俑，虽然不伦不类，也达到某种效果。</DIV>
<DIV>
甲：不过，剧情上倒是提到北京城墙和宫殿，甚至在第二幕开始时，两个大臣乒和乓，还大谈中国历史的演变……</DIV>
<DIV>
乙：但是图兰朵公主哪像是汉人?恐怕连蒙古人都不像，倒是卡拉夫王子有点像异族的名字，他绝不是汉人。</DIV>
<DIV>
丙：你实在有点大汉沙文主义。不过，我也同意图兰朵公主的造型和性格上有问题，冷若冰霜，冷成那个样子，甚至有点性冷淡都说不定，如果换了另一个现代作曲家，说不定会把她写成一个疯子，最后发狂，在爱恨交织之下把卡拉夫王子杀了，因为他猜中了她的三个谜语，杀完之后才动了真情，要亲他的嘴……</DIV>
<DIV>甲：你张冠李戴，竟然把《图兰朵》移植到《莎乐美》上去了。</DIV>
<DIV>
丙：其实普契尼和施特劳斯都是20世纪较保守的作曲家，此歌剧首演是在1926年，较《莎乐美》迟了20年。而且没有作完，写到第三幕刘氏死之前普契尼就逝世了，还是别人补完的，但我听来还是天衣无缝，好得很。</DIV>
<DIV>
乙：你们两人又扯到哪里去了?你们以为那些附庸风雅的游客还会欣赏音乐?他们为的是旅游，世界各地都走遍了，甚至都在埃及金字塔下看过《阿依达》(以古埃及为背景的歌剧)，就是没有在北京紫禁城看过《图兰朵》，而且还是由大名鼎鼎的电影导演张艺谋执导的，当然不能坐失良机。他们看的是以“名”制胜的假“古迹”，是大堆头、大场景、大量金钱堆出来的盛况(spectacle)，总之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商品。</DIV>
<DIV>
甲：这又何尝不可?反正谁有钱谁就可以享受，至少不必派古装美女出迎。</DIV>
<DIV>
乙：不过今非昔比，那一场美女出迎，实在媚俗之至，偏偏碰上那么一个“寡人有瘾”的先生，好像就要迎合他的某种癖好。</DIV>
<DIV>
丙：《图兰朵》的演出，至少应该有点格调吧，只是梅塔的指挥，技巧虽然一流，但是对乐曲的诠释上最近似有退步，没有任何唱片公司愿意和他签长期合同。这倒使我想起，我们的老友胡金铨当年得志的时候，曾经去过欧洲一趟，是卡拉扬通过德国驻港领事馆请他去的，商量的也是《图兰朵》的事情。卡拉扬想制作一部歌剧影片，由他亲自指挥，胡金铨导演，但这个计划后来搁置了，真可惜。唉，胡金铨倒是真懂得中国文化，而且精通美术设计。如今这两位大师都已作古了。<br/>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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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李欧梵</author>
            <category>我的音乐往事</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ij.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16 Nov 2006 14:15:18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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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音乐电影·电影音乐</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ii.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音乐和电影——我的两大爱好——如果配在一起，又会产生何种作品?为我带来何种乐趣?答案有二：我酷好以音乐家为主题的电影；特喜欢听电影音乐。前者目前几成绝响，后者却欣欣向荣。</DIV>
<DIV>
据闻某国领导人最喜欢三部美国电影——《乱世佳人》、《翠堤春晓》和《一曲难忘》。这三部影片中有两部是音乐片。《翠堤春晓》原名“伟大的华尔兹”，是华尔兹大王施特劳斯的一部传记片，片中有不少难忘的镜头，皆与音乐有关，特别是作曲家和女高音坐在马车上穿过维也纳森林的一幕，浪漫得出奇，也因之受观众宠爱(影评家则嗤之以鼻)。《一曲难忘》是一部描写钢琴家肖邦（Fryderyk
Fanciszek Chopin）的传记片，我近日重温旧梦(看的是
DVD版)，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如醉如痴了。倒是另一部李斯特（Franz
Liszt）的传记片(狄克·保加主演)拍得较好，幕后演奏的是大名鼎鼎的钢琴家乔治·博列特（Jorge
Bolet），他生前录制李斯特作品的唱片，至今还是首选，演奏和录音都是一流。</DIV>
<DIV>
如以音乐演奏作标准，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是《狂想曲》(Rhapsody，至今未见翻版)，伊丽莎白·泰勒主演。她在片中爱上两个男人——一个是小提琴家，一个是钢琴家；前者先以一曲《流浪者之歌》赢得她的芳心
(幕后演奏的是当年的鬼才米歇尔·拉宾［Michael
Rabin］)，但最后使她回心转意的还是钢琴家。片中的高潮是拉赫玛尼诺夫的《第二号钢琴协奏曲》，回肠荡气，令我至今一曲难忘。</DIV>
<DIV>谈完音乐电影，当然也要谈谈电影音乐。</DIV>
<DIV>
影片的幕后配乐是一门大学问，此中人才辈出，尤以二次大战时期流亡到美国的犹太作曲家最为著名。我自幼喜欢音乐，虽然得自家学渊源(父母亲都是音乐家)，但也和喜欢电影有关。小学和初中时代最喜欢看埃洛·弗林（Errol
Flynn）主演的剑侠片和海盗片，甚至连看数遍也乐而不疲。事后回想，除了主角的剑术以外，可能下意识间也受到幕后音乐的鼓舞，多年后收集唱片时才知道这位幕后英雄就是当年维也纳的神童沃尔夫冈·康果尔德（Wolfgang
Kornlgold）。他逃难到好莱坞之前，曾作过大量的交响乐和室内乐，还有一出歌剧，多年埋没后，最近皆被发掘，重新受到乐坛重视。我最喜欢他的小提琴协奏曲，当然以海菲兹(Jascha
Heifets)演奏的版本最佳；较新的一张由夏汉(Gil
Shaham)主奏，普列文指挥，伦敦交响乐团协奏(普列文本人也是电影作曲家出身)。</DIV>
<DIV>近年来电影配乐最知名也最卖座的作曲家当然是威廉姆斯(John
Williams)。他的电影作品无数，但最动人的是《辛德勒名单》，片中那首犹太风味的小提琴曲的确动人。前几日我购得他的一套新作集锦，除了两首出自《辛德勒的名单》的小提琴曲外，还有他的两首小提琴协奏曲(皆由夏汉主奏)，其中一首叫做“树曲”，原来灵感是得自杰出华人植物学家胡秀英。胡博士在20世纪40年代从中国带来一棵新树的种子，在波士顿植物园栽植，威廉姆斯一见此树而钟情，酝酿多年之后遂作成此曲。此树的学名叫做Metaseguoia，不知中文名称为何。</DIV>
]]></description>
            <author>李欧梵</author>
            <category>我的音乐往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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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6 Nov 2006 14:13:32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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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音乐与小说</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ih.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对等音乐》：一本不对等的小说</DIV>
<DIV>最近读一本英文小说《对等音乐》(An Equal
Music)，读完颇不过瘾。作者维克拉姆·塞思（Vikram
Seth）是一位奇才，原籍印度，曾写过千言史诗，人在加州研习电脑，在中国也住过，可谓纵横四海，雄才大略。此次以伦敦为背景，写一位弦乐四重奏团的第二小提琴手和一位逐渐耳聋的女钢琴家的恋爱故事，是一个新的尝试，然而却不成功，不禁使我联想到文学和音乐的关系与语言问题。</DIV>
<DIV>
&nbsp;用文学语言来描写音乐演奏，如何写法?用再多的形容词、再多的比喻、再多的意象，还是无济于事，因为音乐的语言是声音，而文学的语言是文字，这是两种不同的语言；作曲的方式虽然也是书写，但乐谱符号所代表的，不是形象，而是声音。记得多年前在芝加哥大学见过一位作曲教授，我把一份瞿小松的乐谱送给他看，是一首交响曲，我如读天书，他一边看一边频频点首，又摇头摆尾，如入无人之境，一页接一页地翻着，速度奇快，不到十分钟就看完，然后对我说：“我们作曲家有一个本领，乐谱上的符号可以立刻化作脑海中的声音，他这首作品我已经在脑海中演奏过了，相当不错!”</DIV>
<DIV>
我当时觉得无法理解，后来和其他音乐界的朋友谈起，他们都认为这种本领不足为奇，尤其是作曲家和指挥家，他们背谱的时候，不仅可以背旋律和速度，而且可以在脑海中重现全部音量和音色，甚至有些指挥家在预演的时候，如果乐队达不到他心目中的音色，会大为光火，卡拉扬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卡拉扬指挥时往往闭着眼睛，几似走火入魔，据说他一张开眼睛就是表示乐队出错了。</DIV>
<DIV>
如何用文字来描写卡拉扬演奏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的全部过程?我还没有读过这类的文字。在《对等音乐》这本小说中，作者所遇到的困难恰好相仿：他的主人公听到一张老唱片，是把贝多芬的一首钢琴三重奏(OP．1，No．3)改编成弦乐五重奏，却写不出两者究竟如何不同，他听这张唱片时意乱情迷，后来又送给他的情人女钢琴家，但还是说不出内中的玄妙之处。这个“点子”颇为新鲜，行家一看，就知道是假造的，但假造得很得体，问题就在于描写不足，错失良机。</DIV>
<DIV>
小说情节的高潮是这个弦乐四重奏团和女钢琴家在维也纳合奏舒伯特(Franz
Sehubert)的《鳟鱼四重奏》，男主角忆起旧情，奏完后突然发病，然而整个演奏的过程却没有仔细叙述。最令我遗憾的是小说中谈到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的《赋格的艺术》(The Art of the
Fugue——原是钢琴曲，记得加拿大鬼才钢琴家古尔德［Glenn
Gould］曾灌过唱片)，说是改编成弦乐四重奏，第二小提琴和中提琴的音阶要拉低，颇费周折，但至于这个四重奏团如何演奏，音色如何不同，四种乐器如何起承转合，都一概简略不表(而赋格本来就是一种几部起承转合的结构)。全书最后一页描写耳朵已聋的女钢琴家登台演奏此曲，她的情人在台下听，然而只听了上半场，就草草了事，对于她的演奏，只有寥寥几句话：“她的演奏没有故作深度，它有一种无法想象的美——清晰、可爱、坚持不变，一个乐句接着另一个乐句，一个乐句反映另一个乐句，这首未完成也完成不了的‘赋格的艺术’，是一种对等的音乐。”</DIV>
<DIV>
问题正在于作者在文学技巧上没有做到“对等”的小说——非但在叙述文字上没有达到对等，而且在人物处理上也失去一个对等的机会：我认为女钢琴家远较男小提琴家有深度，然而他们的恋情却从他的立场道出，这位男主人公除了提琴拉得出色之外，其他一无可取，既然作者故意把他写得如此肤浅，我们也怪不得女主角最终离他而去。</DIV>
<DIV>
看来写完我的间谍小说之后，我还要写一部音乐小说，干脆以家父做主角——当年他和马友友的父亲同是当年南京中央大学音乐系的一个弦乐四重奏团的小提琴手。</DIV>
<DIV>音乐小说·小说音乐</DIV>
<DIV>
近来很少写书话，倒不是我看的书少，而是值得向读者介绍的书实在不多。专业内的书乏善可陈，文学理论愈来愈玄也愈来愈政治化，印度学者仍风行一时，中国现代文学的研究书籍，英文方面少之又少，所以我介绍的多是专业以外的小说。</DIV>
<DIV>最近出版的小说畅销书中，有一本却令我刮目相看：《身体与灵魂》
(Body and Soul)，作者是爱荷华作家工作坊的主持人康诺埃(Frank
Conroy)。此人作品极少，近25年没有出书，这本小说去年问世后到处受到好评，我出于好奇才买来一读，读完才发现此书的确与众不同。倒不是在形式上有任何突出之处——它是一本极为传统的写实小说，属于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式的“教育成长小说”(bildungsroman)——然而在内容上接触到一个极具挑战性的题目：如何用文字来描写音乐演奏和作曲的过程。这本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自幼早熟的钢琴家，后来又尝试作一首钢琴协奏曲。我觉得全书最精彩的地方，就是描写他如何练琴，如何处理不同音调长短的音符，并如何在极高深的抽象想象中超越俗人所不能突破的那一堵墙!作者显然对古典音乐颇有修养，而且在写作过程中曾向名钢琴家谢尔金(Peter
Serkin,其父更有名)请教，两人对勋伯格的十二音律观点不同，但康诺埃竟然提出一套他个人的看法，真是不易。</DIV>
<DIV>故事的一个高潮是主人公和他的教师共同排练莫扎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的双钢琴协奏曲，两个人不厌其详地逐节研究，我读来竟然入迷，差一点去买一张唱片和一张总谱来边听边看。这可谓生平第一次较之《莫扎特传》的印象更深(在那部电影结尾时，病重的莫扎特一句句口授《安魂曲》，反而是全片最生硬的地方，毫不“内行”)。一个小说家能够把音乐诠释到如此高深的地步，而不故意超越写实技巧的常规，的确需要功夫。</DIV>
<DIV>
据小说家阿城说，他虽把《棋王》写得惊心动魄，别人以为他必是此中高手而约他下棋，但他却不会下棋。康诺埃是否也不会弹钢琴?我猜他绝非一窍不通，说不定还造诣不凡，因为这本小说中音乐演奏的招数太多了。至少，小说中所提到的一点是可以印证的：当这位钢琴家练到某种程度以后，他觉得整个音乐都在他脑子里，他的两手只随“头”动而已——复杂的音符在脑海中都变成了各种声音，他甚至可以一目十行，在读谱时立刻听到了他脑海中的音乐。可资为证据的正如上文提到的，我在芝加哥大学遇见的那位作曲教授，当他读到我的朋友带给他的瞿小松的乐谱以后，他连连点头，似乎进入一种自我催眠的状态。他可以从乐谱中听到每一个音符，包括瞿小松在谱中所用的中国打击乐器。顺带一提的是，虽然我想他早已忘记我们的那次会面，当然也不会读到我的文章。不过若是各位乐迷想知道此人是谁，可以设法去找最近灌制的几张钢琴演奏的唱片。他的大名是：伊思利·布莱克伍德(Easley
Blackwood)</DIV>
]]></description>
            <author>李欧梵</author>
            <category>我的音乐往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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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6 Nov 2006 14:09:33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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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语言和考试</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ig.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在哈佛读书将近八年(1962～1970年)，拿硕士学位只花了一年功夫，不费吹灰之力，因为硕士的要求不严，除了修够八门课外，只需把一门研讨课的论文作为硕士论文即可，或略加修改算数。博士学位则较难，除了中文和日文外，尚需第三外国语——法、德、西班牙或俄文。以中文为母语的学生占不了太多的便宜，必须修三年日文，第一年尤其要花工夫，每天要上课、做练习。我们那一班仅有五人，任教的是克莱格教授(她是日本人，丈夫Albert
Craig是哈佛的日本史名教授、赖世和的大弟子)，因为人数少，她至今还记得我，还特别前来参加我的退休宴会，不胜铭感。<br/>

至于第三外国语，我则驾轻就熟，在台大外文系修了两年法文，后又从卜尔格神父补习一年，尚未忘记，所以在芝大和哈佛的法文考试都轻易过关。倒是语言和考试第一部在哈佛求学的日子我自告奋勇选修的俄文课，令我大费周折。我迷俄国文学和思想史，所以有一年暑假决定选修俄文初级班，但须在两个月读完一年的课程。暑假班的同学大多是中学生或其他各地来的大学生，早有了俄文根底，来哈佛读暑期班，其实是来玩玩的。唯独我这个研究生，个人背景和其他同学截然不同，所以立即受到老师的注意，上课时，老师不停地叫我：“戈斯巴金李(李先生)，你说说看！”我如果说不出来，岂不贻笑大方？班上的几个女娃更是对我既同情又揶揄，几乎令我下不了台。于是我只好硬拼，那年暑假(大约是1964年或1965年)，我什么事都不做，每天从早到晚苦读俄文。别人说我自讨苦吃，法文早已通过，不需要再读外国语了，我却年少好胜，故意逞强。两个月勉强苦撑下来，成绩还不错，于是胆子又大了起来，在秋季开学时选修第二年俄文。<br/>

这一次却惨遭滑铁卢。教课的老师汤森(Charles
Townsend)先生是语言学家，在课上用他自己撰写的教科书，从语言学的角度大谈俄文文法和语言结构，用了很多俄国文学上的经典例子，使我想起在台大二年级上吴炳钟教授的英文课时用的教科书：Otto
Jasperson的《英文文法》，一本引经据典、难上加难的名著。此次用在更艰深的俄文上，我更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来。原因是两个月的暑期班底子太薄，生字和生词学得太少，而二年级班上的“克列芙”女生更不得了，一个个早已成竹在胸，于是我成了班上的笨人和“怪胎”(oddball)。此课除汤森主讲外，每周尚有两堂练习课(drill
session)，由从俄国刚移民到波士顿的几位老太太任教，这些俄国老太太见我鹤立鸡群，或鸡立鹤群，所以对我特别照顾，非但上课时向我发问最多，而且下课以后，走在校园里碰见了，也会立刻叫我站住，要我用俄文说出现在是几点几分几秒！真是令我狼狈不堪。这一年硬挺下来，到了要上第三年俄文时，我就因吃不消而退课了。记得汤森教授对我说：“你不读三年级实在可惜，因为俄文的基础就是三年，你不读完将来全会忘光！”果然如此，如今我的俄文早已还给老师了，甚至连字母也忘得差不多了，真懊悔莫及。多年后(约在1991年)我和几位中国大陆来的知识分子游圣彼得堡，在一家咖啡店里见到一位年轻女招待，每个人都想和她搭讪，但俄文都说不出口，最后还是你一句我一句地凑合着说，竟然引得她嫣然一笑。早在此之前，在波士顿我到交响乐厅去听著名大提琴家罗斯拉波维克的演奏，当时我还记得一点俄文，于是斗胆到后台排队请他签名，轮到我的时候，紧张得什么都忘了，只冒出一个俄文字“赫拉晓”(好)，他也回我一个字——“斯巴西吧”(谢谢)，这是我和大师的唯一一次短暂的接触。不过在此之前，捷克的著名汉学家普实克(Jaroslav
Pr宔k)来哈佛客座，第一堂上课就在黑板上抄写不少欧洲语言的书名，包括俄文著作，可能旨在向我们“示威”，却吓不倒我，我用俄文照抄不误，毫无困难。如今思来，真是彼一时也，此一时也，夫复何言？所以要奉劝所有学外国语的读者：学语言除了下苦功外，必须持之以恒，否则会前功尽弃。我当年学的外国语(俄文、日文、西班牙文)，除法文外，都已经忘得差不多了。日文虽念了三年，却因后来在三年级时投机取巧，没有读好，功败垂成。语言没有学好，是我多年求学最大的遗憾，差强人意的只剩下英文，然而在当今这个“全球化”的世界，即使掌握双语也是不够的。<br/>

除了语言之外，我在哈佛所选的课，在大考时都得心应手。大班课需要期末大考(当时研究生尚不能以论文代之)，和本科生拼搏我自认莫敌，唯一的方法就是让教授在看卷子的时候知道我是研究生，打分数可能宽一点(这是哈佛和美国各大学的陋习，考试拿了B以下的分数，第二年的奖学金可能就没有着落了，所以研究生的考卷大多得A-或B+)。如何引起教授注意？我的方法就是多看书——必须超过课上指定的教材，而且还要看推荐书，甚至自己故作聪明，到图书馆多借一两本匆匆读一遍，就在考试时不分青红皂白引用上去。我这个“招数”从来没有失败过，不过偶尔会在考卷发还时看到教授的评语：“这一本书不好，论点不足为训。”原来教授也是同行相轻的，哈佛教授尤其如此。<br/>

研究生最担心的当然是博士口试和论文答辩。我所在的系没有论文答辩，所以写论文前的博士资格口试成了一个大关。每一个学生都拖拖拉拉，选了不少“指导阅读课”，只不过是多花时间准备而已，先订下一个书单，再和指导教授偶尔讨论几次，我却利用这个机会跟史华慈学了不少东西，两个人见面时天南地北无所不谈，我看什么他就和我谈什么：从《新青年》(我一期一期地读)到《列宁文集》(我一本一本地啃)，从儒家到浪漫主义，真是无所不谈。等到要考博士口试的时候，史老师自告奋勇要主考我的中国近代史科目，我却婉拒了，因为我觉得对不起费正清教授。没有选他的课，只有旁听，所以应该请他主考，以示我对他的尊重。另外两个科目，我决定考中国近古史（宋到清代）和俄国史。本来想以欧洲思想史代替中国史，但系里规定必须有两项与中国有关，也必须有一项是“前现代”(premodern)的领域。于是我乖乖地选了杨联升教授的两门低班课，和本科生一起考试、交作业。记得我有一篇论文写的是皇权与绅权，用的是费孝通的一本小书，以此出发，大谈法家所谓的“权”与“势”的问题，颇蒙老师激赏。后来又和罗文(罗香林先生的公子)同上杨教授开的指导阅读课。虽然我专攻近代史，但一向对传统十分尊重，而且十分佩服杨教授的学问，和他师生一场，自始至终都非常愉快。杨先生对我们这两个学生要求也很严，逼着我们用英文读写，我那时已能胜任。<br/>

所以在三科博士口试的时候，我反而是中国近古史考得最好，还记得杨教授问我海瑞罢官的问题，我也对答如流。到了考俄国史的时候，派普斯教授问我关于叶卡捷琳娜一世女皇治下的版图问题，我一时不知所措，因为从来没有准备地理。后来他又问我列宁从瑞士坐火车返回俄国圣彼得堡领导革命的时候，有没有接受欧洲政客的资助，我说当然没有。他却说根据刚发现的史料，证明确有其事。顿时气氛变得很严峻，我也越答越差，草草收场(事后思之，我显然对俄国革命太过热心，而他却比较保守，根本不喜欢列宁)。<br/>

到了最后考中国现代史的时候，费正清教授不慌不忙地说：“Leo，你刚才回答俄国史问题的时候，好像对于历史上的日期(dates)不大清楚。那么我也问几个日期的问题：国民党的前身中华革命党哪一年成立？”<br/>

“1913年。”我立刻回答，心中早已开始慌乱了。<br/>
“那么，太平天国的军队哪一年攻下南京？”<br/>
“大概是1854年吧！”<br/>
“哪一日攻克的？”<br/>
我怎么知道？！<br/>
“中国的第一个留学生容闳哪一年进的耶鲁？哪一年毕业？”<br/>
“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娶了一个美国太太。”<br/>
如此一来一往，他连续问了我不下十来个日期，我最多答对了一半，情绪从此一蹶不振，斗志全失，勉强敷衍到终场。费教授以主考官的身份对我说：“回去吧，明天我让秘书通知你结果。”<br/>

那一晚我根本睡不着，自知凶多吉少，泄气之余，只有准备重考。自从进哈佛以来，我一直一帆风顺，这次惨遭滑铁卢，是否自己太大意？准备不足？其实我花了将近两年工夫，记了无数页笔记，他那本“新约圣经”——《东亚的现代转化》——读了又读，就是没有背历史大事和小事发生的日期。我还准备了一大套自己对近代史的看法，结果完全派不上用场。完了，完了，看来费教授在“整”我，因为我曾在他的课上出言不逊！<br/>

想来想去，整夜失眠。第二天早上仍没有电话来，知道费教授下午才去办公，不会这么早通知我的，只好出门散步。一直等到傍晚时分，电话铃响了，费教授的秘书琳达告诉我通过了，我听了根本不相信，又多追问几句。我曾经约会过琳达几次，所以私交不错，我再三盘问，她只是说我通过口试了，其他一概不知。<br/>

又过了一天——或许就是当天晚上——费教授亲自打电话来安慰我，说了一番话，我至今记忆犹新：“我们男人考博士口试，就像女人生孩子一样，孩子生前有阵痛，痛完了生下来就好了！你就把它当作一时的阵痛算了，没有关系。”我一时语塞，挂了电话怔住了。后来把自己的经验和同学讲起，顿时传为“佳话”，因为从来没有人被考问过日期！事后我再三反省，得到的结论是：费教授可能觉得我太嚣张，对历史见林不见树，脑子里一大堆理论，似乎基本功下得还不够，所以要考我历史的细节，如日期。<br/>

从此之后，我的态度也收敛多了，费教授却反而对我爱护有加，并且为我弄到了一笔奖学金，选我到欧洲游学半年。他对我的恩德，我也一生难忘。<br/>

如今我在教授晚清文学课时，还会想起日期的事，有时还会突然间问我班上的研究生：“梁启超在哪一年从日本到美国游历？在此之前哪一年坐船到夏威夷？哪一月到的？鲁迅哪一年逝世？孙中山哪一年诞生？……”<br/>

班上的学生一片茫然，一个日期也答不出来！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历史学自从福柯（Michel
Foucault）以后，早已不讲日期了，只讲“话语”(discourse)、“权力”和“时机”(moment)。费教授泉下有知，不知作何感想？</DIV>
]]></description>
            <author>李欧梵</author>
            <category>我的哈佛岁月</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ig.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16 Nov 2006 14:08:07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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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读书生活</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if.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在任何大学念研究院都是一样，除了上课之外，就是读书，一个不喜欢读书的人，其实不必上研究院。然而在研究院和在大学本科读书又有所不同：本科生活动多，大学四年是个人身心成长过程的一部分，而念研究院时应该早已定了型，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读什么书，所以必须专注。我和一般研究生的不同之处，在于我到美留学本身就是一个身心成长的过程，自我认同混乱，起初不知道要学什么，所以干脆在哈佛研究院时把大学四年重新来过。换言之，我过的是研究生兼本科生的生活，非但活动一大堆，而且想读的书比我的同学更杂。这是另一种认同混淆——我“认同”的学术科目和课余兴趣太多了，多到自己都不知如何应付。<br/>

前章中说过，我初入哈佛就立下三大志愿：除了多旁听课之外，就是故意少与我族类来往，甚至为自己的社交生活开创一个新局面——“泡洋妞”。因此我不久就以专走“国际路线”驰名。其实这只是一个“虚名”，朋友之中还是以华人为多，后来租房同住的也是华人。不过我在最初几年的确想和美国人同住，并借此练习我的英文会话，并熟悉美国的风俗习惯，因此也交了不少美国朋友。<br/>

读书生活第一部在哈佛求学的日子记得初抵剑桥时，是由友人谢文孙介绍在Magnolia
Avenue租一间房住(多年后我到哈佛任教，在Leonard
Avenue买了一幢房子，竟与当年的租房仅咫尺之遥)，后来觉得寂寞，就和同学Dilip
Basu去和美国人共同租屋住，记得我们两人在Putnam
Avenue租了两层楼中的两间房，同住的还有三位女子，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仅共享厨房，其乐融融。Dilip是印度人，长得英俊潇洒，每天女朋友的电话特别多，我几乎成了他的接线生。印度人早已是国际主义者，和华人学生(当时大多是台湾地区来的，也有少数香港学生)不同，然而我族类的同学中却有种族偏见。有一次我带了Dilip去参加一个中国同学会的宴会，竟然有人不愿和他同席，我一气之下发誓再也不和这些人来往，至今我仍坚持这个立场：绝对不排外，反而更要和我种族及文化背景不同的人交往，实行私人的多元主义。<br/>

在我交往的美国人之中，以同班同学欧达伟(David
Arkush，现在爱荷华大学任教)和我最接近，他和他的夫人苏珊(Susan
Nelson，现已离婚，在印第安那大学任教)在中央广场(Central
Square)附近租了一间小屋，我这个单身汉就成了他们家里的座上客。达伟和苏珊都是出生于纽约知识分子家庭，很有文化品味，更懂得生活，他们两人成了我的义务教师，不但修正我所有论文的英文字句，把其中用词不当之处改过来，而且教我衣食住行上的一切礼仪，譬如吃什么菜时喝什么酒，饭前饭后该喝什么酒，达伟还教我如何调马丁尼(后来老友刘绍铭也教过我)，还要教我开车……一切生活细节他们都把我视作家庭的一分子，令我至今感激难忘，所以在退休时特别请达伟来参加，多年不见，他留了一脸胡子，头发也半白了。<br/>

达伟和我学成毕业后各奔东西，后来我在印第安那大学任教时，恰好苏珊也受邀来印大教中国艺术史，三人又聚了一堂，我们又恢复往日的生活，甚至在暑假时也一起开车到波士顿附近的鳕角（Cape
Cod）和另一对同学夫妇(Charles和Betty
Hafford)一起度假，每天吃喝玩乐之余，也做点学术工作，于是达伟与我合译一些中国知识分子对美国印象的记录，从梁启超到费孝通等，后汇集成书，交由加州大学出版，名曰《没有鬼魂的地方》(Land
without
Ghosts)。我们翻译的方法是仿照林琴南的传统，由我先从中文口译，再由达伟润饰后写成英文，所不同的是达伟的中英文俱佳，只不过我读中文比他快而已。于是两人在杯酒言欢之余，不知不觉之间就译出不少文章。这是我从事学术以来最轻松的工作，因为达伟挑起了重担。后来我又和印大的同事欧阳祯(Eugene
Eoyang)合作，依样画葫芦一次，这次翻译的是一本中文小说，以笔名出版，因未征得他同意，我至今还不能泄密，说出这本小说的名字。<br/>

写起这一段的回忆，往往下笔不能自制，一扯到朋友就离题远了。<br/>
在哈佛将近八年的留学生活，除了各种社交活动之外，最多的时间还是花在读书上。对我来说，读书从来应当是一件苦事，因为我自认读书有方，在此愿提出来与有心的读者共享。我读书的第一秘诀就是必须读出兴趣来，没有兴趣的书不读，读不出兴趣的书即使读了一半也可以暂时搁置，而最有兴趣的书则必须精读，而且不止一次地读。唯有在选课时老师指定的读物则不得不读！即使如此我还是有取巧的办法：自己没有兴趣的必读书决不购买(反之亦然)，而去图书馆借来看，因为这些必读书早已被无数的前人读过了，书上画线、眉批到处皆是，我只要看看别人画线的地方就够了，有时候画线的颜色不同，我则拣与自己意见相合的颜色线看，再加上偶尔用自己的观点看出其“空当”来，看来看去，兴趣往往也看出来了。<br/>

所以我对哈佛的图书馆感激万分！最大的总图书馆名叫怀德纳图书馆，耸立于哈佛园中，门前有石阶，据闻在反越战期间学生运动最炽时，有人想冲进图书馆，哈佛的几位名教授在阶前手牵手组成一道防线，终于保住了这幢价值连城的图书馆。我在此馆的层层藏书架前流连忘返，甚至废寝忘食，不知掷下几许光阴，但从未觉得浪费。怀德纳图书馆有一个很大的阅览室，我有时也会带了书去看，因为坐在芸芸众生——特别是研究生——之中，自己也不自觉地专心起来。看累了则偷看别人，一饱窥视欲，特别是看到漂亮的女生，则更可做“眼睛捉迷藏”的游戏。在怀德纳图书馆看书的以研究生为主，所以要找靓女，还需要移师到本科生的图书馆。我的惯例是：如果一天没有课，则早上到怀德纳图书馆，下午到本科生的拉蒙(Lamont)图书馆，晚上有兴致时则去距离较远的蕾克列芙女校的图书馆，当然醉翁之意不完全在酒，偶尔也会有“艳遇”。在拉蒙图书馆看书有另一个好处：它的阅览室有落地玻璃长窗，窗外风光一览无遗。我往往在此看书至五六点钟晚餐时刻，看到窗外的一群群一年级学生到附近的餐厅去吃饭，一副得意的样子，令我既羡慕又忌妒，因为哈佛的本科生才是天之骄子，每个人都是雄心勃勃。当时流行着一则笑话：如果一群本科生去餐厅时被汽车撞倒了，这会成为一件大事，因为其中就可能有将来的总统和议员。而我们这些研究生则是可有可无，在一年级学生的眼中，我们都是大学花钱养的废物。有时候我看到这一群哈佛园新来的年轻人，天真烂漫地嬉戏于夕阳斜照的拉蒙图书馆窗前，也不免感到老大徒伤悲，其实我那时候还不到三十岁。<br/>

给我印象最深的图书馆当然是哈佛燕京图书馆(Harvard瞃enching
Library)，我在哈佛的八年时光至少有三分之一是消磨在这幢国际知名的图书馆的地下层，我们研究生每人分有一张桌子，在书架之间，而有关中国现代文学的书大多也在这个地下层，对我来说真是方便之极！我几乎可以拿着附近书架上的书一本接一本地浏览，觉得可以细读的则拿到自己的桌面据为己有。这种看书方法和今日以计算机查书的方法不同，但更有利于研究，因为有些书目我自己也查不出来，而是偶然碰巧看到的。这种“巧遇”带给我的惊喜其实比在蕾克列芙女校图书馆的“艳遇”更强烈，那种如获至宝的感觉，我想是所有的人文学者共有的，“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俗话也可作此解。<br/>

哈佛燕京图书馆也成了我们研究生的社交场所，时而在楼下碰到了就切磋学问或天南地北地聊起来，不知不觉声音就大了，于是楼上的管理员就会气急败坏地下来训斥我们。我至今还怀念这位好心的管理员Mr.
Potter，他一生鞠躬尽瘁，把所有心血都花在图书馆中，美国各大学的东亚图书馆中都有这类人，甘愿默默无闻地为我们学者服务。<br/>

当年哈佛燕京图书馆的二楼则有教授的办公室，记得当时系里的几位名教授——海涛尔（James
Hightower）、方志彤（Achilles Fang）、克利夫（Francis
Cleaves）——都在此办公。我没有选过他们的课，只觉得他们的学问深不可测，也高不可攀。只有研究蒙古史的克利夫教授平易近人，他每走进图书馆，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朝着他看，因为他声若洪钟，音调也特别高。另一位声音不小的是第一任馆长裘开明先生，他在此有四十年的经验，很多珍版书藏在何处也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的继任人吴文津先生的作风则正相反，效率奇高，在他自己的办公室调度人马，也在此工作了三十多年，最近才退休，由原在芝加哥大学图书馆的郑炯文接任。<br/>

二十多年后我返回哈佛任教时，哈佛燕京图书馆的地下层早已塞满了书，不得不以活动书架处理，当然也容不下我们当年那种别有洞天的小书桌了。我因此也很少下楼，每次找书都是行色匆匆，而哈佛园的怀德纳图书馆和拉蒙图书馆我更很少问津，自己也不知道原因何在。事务繁忙只是一个借口，也许做了教授以后，自己早已失去那种博览群籍的闲情了吧。回想起来，学生时代最令我珍惜的就是这份闲情，每天除听课、读书外无所事事，社交性的约会(dating)往往只在周末，却没有什么公务约会(appointment)，时间几乎全是自己的。每天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计划今天看多少页书，看完了才可以看电视。周末晚上除了社交活动外必去看电影，往往是连看两场，哈佛广场的那两家戏院成了我常去之地，特别是那家破旧不堪的小戏院Brattle
Theater，专演老片子或艺术名片，成了我在“失去的周末”(没有约会)最常驻足之地，也养成了我看旧片的习惯。此家戏院以重演《卡萨布兰卡》(Casablanca)著称，每逢考试温习期间，必演此片，我也至少看了五六遍，甚至连片子的台词也背得出来！这家戏院楼下有一个酒吧，名叫“蓝鹦鹉”(Blue
Parrot)，典故就出自此片中的一个酒吧，后来又开了一家半中东风味的餐厅，就叫作“Casablanca”。三十年后我每携吾妻到此吃饭或饮酒，都不胜唏嘘感叹青春不再，但随着岁月日增，我对老电影的兴趣却越来越浓。</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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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李欧梵</author>
            <category>我的哈佛岁月</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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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6 Nov 2006 14:03:50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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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在哈佛听课之二</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cu.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br/>
除了俄国史和俄国文学外，我最有兴趣的“副修”学问是欧洲思想史。后来我进入哈佛历史系的“历史与远东语文”(History
and Far Eastern
Languages)委员会进修博士学位，规定除中国历史方面可以选择两个科域(field，我选的是中国中古史和中国近代史)之外，必须有一个专科以外的科域，一般同学都选欧洲思想史，我却独钟俄国而选了俄国史。当年欧洲近代思想史最叫座的教授是休斯，我也选过他的一门课，也是大班课——本科生与研究生合上。记得最能引起我的兴趣的是他在课上大讲弗洛伊德，还讲到几位较冷门的思想家如帕累托(Pareto)和柏格森(Henri
Bergson)，后者在中国当然大名鼎鼎，影响了不少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知识分子。我读休斯教授的书《意识与社会》(Consciousness
and
Society)颇感兴趣，但又觉不太过瘾，就像休斯讲的课一样，十分动听，但往往点到即止，没有深入。他讲课不用讲稿，手中只拿了几张卡片，抄了几个要点和大纲，在课前几分钟浏览温习一遍后就侃侃而谈，根本无须花工夫准备。我当时甚为佩服，事后思之，可能这是一门他教惯的老课，无须再花时间准备了。有时他讲课时还略有倦意，大概课余业务太多了，这是在哈佛当教授的“通病”，因此我觉得他在课中还没有充分展露他的真才实在哈佛听课之二第一部在哈佛求学的日子学，不过书单所列的书目很多，为了和更聪明的本科生竞争，我只好尽量多看他列的推荐书，诸如弗洛伊德的《文明及其不满》都是那个时候读的。他的推荐书多是思想家的原著，因此我也开始读起原著来，读尼采一知半解，韦伯略懂一二，杜凯姆(Emile
Durkheim)匆匆览过，只有弗洛伊德读得饶有趣味，简直是文学作品，用的那一大堆心理学名词，大多和希腊神话有关。我在中学时代就读过一本希腊神话的中译本，开始对自己的西文名字(父母亲给我起的西文名字本来是Orpheus——古希腊的音乐之神)感到困惑担忧(因为神话中Orpheus入地狱想救回他的爱人Eurydice却失败而归)，因此我觉得这些神话皆有所指。弗洛伊德令我大开眼界，后来在爱理生的研讨班上还派了用场。<br/>

爱理生(Erik H.
Erikson)毋宁说是我在哈佛的读书生涯中除了史华慈外对我影响最大的老师。我曾在一篇旧文——《心路历程上的三本书》(见拙著《西潮的彼岸》)中详述他的著作对我的影响，《青年路德》、《童年与社会》、《青年认同与危机》、《甘地的真理》等书都是当年轰动一时的作品，如今时过境迁，似乎没有人读了，甚至由他引发的“历史心理学”(psycho瞙istory)也极少有人问津。然而我当时却着迷极深，还想把它引进我的鲁迅研究中，我和爱理生的缘分就是由鲁迅而起。<br/>

在旧文中我提到自己因认同混乱而想去选爱理生的高班研讨课，由于申请的人太多，他需要一一遴选，所以先面试。我说自己喜欢中国作家郁达夫(因为他在小说中展示性的问题)，他却从未听过，只知道一个中国作家鲁迅。没想到这位大师竟然收了我，可能和鲁迅有关，我因此也步上研究鲁迅的漫漫长途。另一个原因是我的同学杜维明在我之前已经选了他的这门课，成绩斐然，我也跟着受益。然而维明研究的是王阳明，我却以鲁迅为题，一古一今。王阳明讲的是修身之道，勉强可与爱理生的人生阶段理论相对照，而且儒家也说过格致诚正修齐治平的大道理，远较爱理生的理论更庞大，因此令他对东方文化产生兴趣。其实近因是他正在研究印度哲人甘地，马上要出书，而鲁迅与甘地同是20世纪亚洲人，所处的文化情境相似，我再次坐享其成，用爱理生的方法研究鲁迅早年和他父亲之间的心理结以及他在日本时期的禁欲主义，说来似乎头头是道，至少爱理生教授听后颇为欣赏，竟然把我的资料也用在他的书上。《甘地的真理》中有一页谈鲁迅写的“父亲的病”，就是我提供的。爱理生教授特别在他的另一门大班课上赞扬了我几句，当着一大堆“克列芙”的面(选他课的以女生为多)说：“不知今天李先生有没有来听课？”于是众粉黛纷纷回过头看，看得我满脸羞容，那也是我多年旁听生涯中最感荣耀的一个时刻。<br/>

除了爱理生外，我也心慕哈兹教授，不仅因为他为史华慈论严复的书写序，而且因为他的讲课口才，真可谓出口成章，如把他每堂课的录音整理出来，就可以出版成书，可惜我当时没有带录音机。哈兹上课时穿着很正经，总是打着一个领结，西装笔挺。他是研究欧洲和美国自由主义的大师，我印象最深的一门课是“民主和它的敌人”，在那堂课上第一次听到像康斯当(Benjamin
Constant)、帕累托及卡塞的名字，这些陌生的思想家经过哈兹教授“照明”之后，立即生动起来，令我逐渐领悟到原来西方民主产生的环境是如此复杂，再也不敢乱叫几声自由平等的口号就以为懂民主了。至今我依然对高呼民主的政客们反感之至，皆是受哈兹教授的影响。据史华慈老师后来告诉我，哈兹教授晚年郁郁不得志，竟然患了精神病而去世，我听后久久不能释怀。哈兹教授的大作《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The
Liberal Tradition in
America)是一本经典名著，不知有无中文译本(后来才知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中译本)。<br/>

哈兹教授的课引起了我对欧洲近代思想史的兴趣，他的论点不少是和芝大的摩根索教授相通的，但内容更详尽，而且讲起来滔滔不绝，纵横各家思想，令我更佩服，而摩根索却要以此建立他自己的一家之言，反而不够深厚。我遂觉得历史还是比政治重要(虽然哈兹教授也属于政府系)。哈佛政府系的教授群中当然也有教国际关系和博弈理论的人，但我却裹足不前，芝大的经验在先，我也不敢再作尝试了，只旁听了霍夫曼(Stanley
Hoffman)教授的一门“国际关系研究”的课，觉得他讲得颇有人文气息，不像一个研究政治学的学者，后来他竟然和我一起选修爱理生教授的研究班，可见他兴趣之广。<br/>

既然我对欧洲思想史的兴趣越来越浓，当然顺理成章地又去旁听法国史和英国史的课，前者由布林顿教授、后者由欧文(David
Owen)教授主讲，两人当时都已近退休之年，我只记得欧文讲的英国史中最叫座的一堂课——以幻灯片来描述庆祝维多利亚女皇登基的博览会，语多讥讽，也很幽默，据说很多学生每年都来听这一堂所谓“玻璃宫”(Crystal
Palace)的“表演”，与有荣焉。布林顿教授的课我偶尔听听，没有贯彻始终，至今内容已忘。倒是在爱理生的研究班上认识了布林顿的大弟子达顿(Robert
Darnton)，我们两人都是心理分析的门外汉，因此结为好友，后来我在普林斯顿大学任教时又成了他的同事，那个时候他的声誉已经开始蒸蒸日上，在报章杂志上介绍法国“年鉴学派”的“心态史”(Mentalités)，也出版数本有关法国大革命和印刷文化关系的书。前年(2002年)我在香港科技大学任客座教授，竟然也把他的书派上用场。<br/>

我在哈佛旁听的课，显然以历史方面较多，而又以欧洲为重。美国史似乎对我没有吸引力，只旁听了弗兰明(Donald
Fleming)教授的“美国思想史”一门课，也没有留下什么印象。在文学方面也是如此，虽然我听的课不多，但大多是英国文学。英文系有一位名教授(姓名已忘)，以讲授约翰逊博士著称，还有一位(姓名也忘了)则以讲授达尔文出名，这两门课都与思想史有关，特别是后者提到达尔文决定是否结婚时，不停地自我盘算婚姻的优缺点，听来令人莞尔。当时的英文系很保守，教学方法还是以“传记”式为主，而耶鲁早已成了“新批评”的重镇，我对二者都不甚了了。可惜的是在法国和德国文学方面，我不得其门而入，因为大班课不多，而且多用原文文本，这个缺陷，我只能用阅读来补漏。西方哲学和古文化方面的课我也没有旁听，至今引以为憾，因为这是西学的基础，我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从现代典籍中往前推。多年后阅读奥尔巴赫(Erich
Auerbach)的巨著《模拟论》（Mimesis），也是一知半解，就是因为自己的古典基础不够。该书至今仍受赛义德大力推崇，视为人文研究的规范，而赛义德也是哈佛英文系出身，研究康拉德(Joseph
Conrad)的小说。我在哈佛读书时，似乎还没有人开康拉德的课，也许我孤陋寡闻，没有像赛义德一样，从英国文学中的外国作家——如原来是波兰人的康拉德——的立场开始探讨大英帝国主义，并由此发展出“后殖民”的论述。<br/>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哈佛暑期班旁听的一门课，讲授的人是鼎鼎大名的乔治·史丹纳，讲的是希腊悲剧。我以一贯的旁听方式，从后门溜进去，坐在最后面。有一次迟到了，因为该课每周一、三、五早晨八点钟上课，在哈佛上暑期班的多是外地来的学生，有教无类，学生也借此在哈佛玩两个月，态度不够严肃，上课当然也时常迟到。那一天早晨，史丹纳教授生气了，足足把我们训了五分钟，说我们对古典经籍不够尊重，应引以为耻，我从此之后再也不敢迟到了。史丹纳授课时，一只手拿着书本，另一只手却是残废的(谁也不知原因，有说是在欧战中受了伤)，表情十分严肃，一本正经，令我不敢正视。不料偏偏有一堂我缺课，而他在这一堂课上宣布期中考试的时间，我在下一堂上课时糊里糊涂地收到一张考卷，题目至今还记得：试论《俄狄浦斯王》一剧中父子在三岔路口相遇的悲剧意义。这出名剧我在台大外文系读过，于是就心血来潮把当年学到的一些论点随手写下来，又觉不够，所以加上自己的一点感想。不料考卷发回来，史丹纳教授给了我一个“D+”——是我一生求学生涯最低的分数！而且在前半段的答案(即我在台大学到的论点)后面还批了一句：“sheer
rubbish!”勉强可译为“狗屎垃圾”，亦即“胡说八道”；而在我自己加进去的部分旁边补了一句：“This
is the beginning of an
answer!”(这才是回答的开始！)我这次才真的羞愧得无地自容，好在已经下课，就匆匆抱头鼠窜而去。从此我再没有脸上这门课！当然史丹纳教授在众生之中也不知道我是谁。多年后在印第安那大学的一个学术场合——他演讲后的茶会，记得他当时把理论家德里达批得体无完肤——又碰到了，我实在没胆量重提旧事，只说旁听过他的课。此公傲慢之至，但他的英文实在写得漂亮，算是一位出色的人文主义批评家。他著作等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作《语言与沉默》(Language
and
Silence)，曾写过专文评介，发表于台大外文系主编的杂志《中外文学》。<br/>

总结我在那几年(1963～1969年)中的旁听经验，真可以说获益匪浅。最近有人说我写的论文似乎在行文和观点上和别人不同，我想原因就在于此。当然，美国学术界各学科后浪推前浪，新陈代谢得很厉害，我所旁听过的这些名教授的书，大多皆已“过时”，甚至无人问津。然而，对我而言，学问的积累，都是后人踏着前人的肩膀走的，如此则可更上一层楼，至于是否把前人的学问一脚踢开，我觉得完全不必要，更不必对之大加批判或挞伐，以表示自己的“政治正确”。不错，从今人的眼光来看，这些教授不乏保守之处，更有“欧洲中心”或“男性沙文主义”之嫌，然而他们学问的扎实，对原著研究之深，反而非目前批评这些人的年轻学者所能望其项背。我也曾对自己的老师史华慈有“反叛”之情，一度认为他讲的都是common
sense(老生常谈)，不够理论化，现在思之，其实理论和原著、抽象和实证，都是一物的两面，不可截然划分。而更重要的是：这些上一辈的学者，为我开了好几条路，任我此后自由选择，再在途中种花种草，成果也是积累而成的。我也从未把中西两种文化对立或一刀切，对古与今、新和旧的看法亦是如此，从来不以此代彼，而是将之放在一起，经久之后连前后顺序也看不清了，只知道有意义或无意义的观点，到这个时候——也就是接受多次和多重影响之后——我才开始分辨吸收，而吸收的过程也是不自觉的。后来我才发现：自己所写的文章中，急于以生吞活剥式来挪用或硬套理论的文章，都是不成熟的坏作品。<br/>

也许我的这一段经验，可以作为年轻一辈的学者的借鉴。</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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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李欧梵</author>
            <category>我的哈佛岁月</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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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6 Nov 2006 13:39:50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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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在哈佛听课之一</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ct.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我在《初抵哈佛》一章中曾经提到，我为自己开了三个“生活课程”，第一就是尽量旁听专业以外的课，特别是名教授为本科生开的大班课。因为我深觉在台大四年对中西文化的知识积累都不足，既然身已在美国，何不趁此机会重读四年，彻底来过？所以我必须尽量旁听基本功课。哈佛当年和耶鲁、芝加哥、普林斯顿等名校一样，以名教授开的大班课著称。对我而言，这是一个极难得的机会，可以不花一分钱——而且得了全部奖学金——听遍各大家的宏论。况且，旁听本科生的大班课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可以坐在后排偷看“蕾克列芙女校”(Radcliffe，哈佛的女校名称，现已完全合并，名存实亡)的女生——我们都叫她们克列芙（Cliffies）——的倩影，甚至可以在课后借机搭讪，为我的第三类生活课程——约会美国女学生——作准备。<br/>

既然主修的是历史，所以我旁听的当然以历史方面的课为多，但也兼及社会科学和文学，每学期都要旁听五六门左右，加上本来进修的四门，每个学期甫开始总把自己忙得不可开交，然而精神却特别振奋。特别是在9月底刚开学的时候，哈佛园内人来人往，到处是学生，女生花枝招展，男生西装加领带，特别是住在哈佛园的一年班学生，都故作小大人状，和现在的大学生衣着随便大不相同，我混在其中，也觉得自己年轻了好几岁。<br/>

在哈佛听课之一第一部在哈佛求学的日子哈佛有一个不成文的惯例，至今依然，就是在开课的第一个礼拜让学生任意“购物”(早在后期资本主义商品市场到来之前就用了这个字：shopping)。学生可以迟到早退，乱成一团；教授也势必使出浑身解数，以吸引学生。我后来在授大班课时故意用一招坚壁清野的办法，大声宣布我的这门课特别难，要求很多，但学生不为所动，自有主张，该来的还是来了。除了吸引学生之外，教授必须印发大量的“商品”——课程表和书单——以便学生“选购”。过了头一两个礼拜以后，课堂的人数才会稳定下来。大部分是修课的本科生，还有少数像我这样的旁听生，坐在后面不显眼的地方鱼目混珠，其实教授早就一眼看出来了。<br/>

我旁听过的大班课无以计数，内容也忘得差不多了，然而即使如此，我仍然觉得多年积累的知识至今还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甚至较我的专业——中国近代思想史——更深厚。后来我逐渐从历史改行到文学，所使用的学习方法仍然是旁听，再加上“旁读”——阅读大量非本科的书籍——然后虚心向文学界的大师们请教。所以我至今反对学问的过度专业化，特别在人文学科方面，其实是可以触类旁通的，我至今乐此而不疲，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杂家”。况且中国自古就有文史哲不分家的说法，我的业师史华慈教授更是此中的典范。<br/>

当年哈佛在文史哲方面名教授如云，社会科学方面更多。也许是我的个性使然，在旁听社会科学的课时，总觉得不过瘾。当年最有名的社会学大师帕森斯(Talcott
Parsons)的课，我是慕名而硬着头皮去听的(课上另外一个旁听生是梅广，他是我的同室密友，专修的是语言学)，他讲来十分枯燥，总是把美国大学作为社会理性的最佳范例。他是韦伯的信徒，因而导致我死啃韦伯，一知半解。另一位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思(J.
K.
Galbraith)更是如此，我听了几堂就不听了，可能因此也对经济学失去兴趣。还有一位当今在国际媒体走红的“大师”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以《文明的冲突》一书著称于世)，当年开了一门专为低班生修的课(编号是“社会科学第11号”)，讲的是现代社会理论，我听来觉得浅薄，不久也罢听了。倒是另一门低班课，由一位名不见经传的讲师Barrington
Moore主讲，我听来大为佩服。后来此公以研究革命的理论著称，还写过一本讨论中国农民革命的书。<br/>

当年在哈佛政府系最有名的教授就是基辛格(Henry
Kissinger)，他还没有当上大官，但在教室内却一副官样子。记得我去旁听他的一门大班课——“国际关系理论”，第一堂他未开讲前早已满坑满谷挤满了学生，他坐在演奏台上(记得教室是音乐系的演奏厅)，任由四五位助教在台前演述本课的要求和指定作业，足足说了二十分钟。然后基辛格博士才从他的太师椅上站起来开讲，不慌不忙，一口作秀式的德国口音，和摩根索教授的正统德国口音不同，他开讲不到五分钟就大谈摩根索的理论，把它批得一文不值，反而使我本能地想维护我的这位芝大老师。虽然我在芝大一年间从来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总对他有一份尊敬。相形之下基辛格简直就是一位政客，后来果然如此，据说基辛格在尼克松手下当完官后想返回哈佛重执教鞭，却被哈佛政府系的全体教授拒绝。<br/>

倒是另一位后来到尼克松总统政府任职的哈佛俄国史教授派普斯令我大感意外。他原是波兰贵族出身，风度翩翩，温文尔雅，我选了他两三门课，从而对俄国思想史着迷，并请他担任博士口试三位委员之一，却几乎惨遭滑铁卢，此是后话。派普斯教授主讲的俄国史课名叫“帝俄”(Imperial
Russia)，讲起一个个俄国沙皇——彼得大帝、亚历山大一世、尼古拉二世——头头是道，像是刚从皇宫出来的宰相一样，讲起帝俄时代的知识分子(intelligentsia)更是眉飞色舞。而我一向对俄国文学有极大兴趣，那年暑假快结束前刚读完《卡拉玛佐夫兄弟》，遂立志要做一个现代的伊凡·卡拉玛佐夫，甚至想学俄文。终于美梦成真，在哈佛的第二年暑假就开始学俄文，艰难无比，但终于能读懂俄国知识分子之父卡拉姆津(Karamzin)的原文的时候，心中真是雀跃万分，而派普斯教授刚好在课堂上讲到他，令我备感兴奋。可惜我的俄文在苦修两年后没有继续，至今已经全部忘记，连字母也记不得了。然而派普斯教授在课上讲的俄国知识分子传统(后来他还编了一本以此为名的论文集，篇末还附有史华慈写的论中国知识分子的特约文章)，我至今记忆犹新，“西化派”和“民粹派”的人物生平和论点，我当时背得滚瓜烂熟。1970年我到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任讲师，竟然斗胆开了一门俄国史的课，就是派普斯赐给我的“遗产”，后来我没有在这方面下工夫，至今深以为憾。我甚至爱屋及乌，认为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知识分子弃俄从美，把俄文也丢了，十分可惜。俄国的光荣文化传统，实在不能以苏联的原因而一笔勾销。<br/>

说起苏联来，我当时受20世纪60年代的革命风潮影响，旁听了好几门有关革命的课，记忆较深的是亚当·乌兰(Adam
Ulam)的“社会主义”和另一位年轻教授博斯(Valentine
Boss)的“俄国大革命”，后者给我的印象尤深，因为这位博斯教授(当年可能还是讲师)本非此道专家，而是研究俄国中古文学的学者。他第一次教授俄国革命，用的教材就是托洛斯基的《俄国革命史》，这本书读来像小说，而且托洛斯基把自己也变成一个角色，以第三人称叙述，十分精彩。博斯教授也把俄国大革命作为一场戏剧来讲，听得我惊心动魄。班上学生不多，所以我们还做了不少“游戏”(包括问卷调查)，使我们每一个人都不由自主地介入革命。至今想起，这位教授实在了不起，但他当年似乎郁郁不得志，我选了他一门“阅读课”，一个学年也见不了两三次，后来他不知所终。<br/>

乌兰教授的名气当然大得多，在课上也讲俄国革命，更兼及欧洲其他社会主义思潮。记得这门课我还是选修的，因此读了《列宁全集》，读时也向史华慈请教，史师慈祥地说：“你不必读他的全集了，选几篇重要的文章足够了！”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学术方面列宁其实不能和马克思相提并论，因为在学术上他不是大师。而乌兰教授偏偏在课上对马克思的学说讲得不深入，倒是谈其他社会主义学说，如“乌托邦社会主义”的傅立叶(Fourier)、欧文(Robert
Owen)等有其创见。乌兰教授看来十分可亲，红红的面容，一头乱发，不修边幅，原来他特嗜杯中物，有时候上课也是醉醺醺的。多年后我走过剑桥路，突然看到前面一个老翁倒在地上，于是赶快将他扶起，看他一脸不耐烦的样子，还不停地叫着：“Get
me up! Get me
up!”(把我拉起来！)我低头一看，原来是乌兰教授，他已老态龙钟，我差一点向他说：“记得我吗？我曾是你的学生！”那次街头巧遇不到一两年就在报上读到他去世的消息。<br/>

另外两位教俄国文学的教授，我却记不太清楚了，一位芝加哥大学来哈佛客座的瓦修列克(Edward
Wasiolek)，他所授的课是“陀斯妥耶夫斯基、狄更斯和福克纳”，这一个组合别开生面，将三位风格迥异的作家放在一起，我当时搞不清楚他为何如此，至今也不甚了然，只记得他谈起陀翁的作品来十分精彩，但内容我早忘得一干二净。另一位教现代俄国文学的教授，姓名我早忘了，只记得他是俄国人，口音很重，观点也很特别，完全是站在俄国流亡人士的立场。我坐在他的小班上旁听，他也不在乎，只记得他声嘶力竭地说：“不要相信现在英语世界推崇的20世纪俄国作家，什么肖洛霍夫、叶夫辛柯……都是二流作家，只有帕斯捷尔纳克(《日瓦戈医生》的作者)是个例外，当然还有纳博科夫。还有不少你们从来没有听过的作家：巴里(Bely)、布尔加科夫(Bulgakov)……却都是了不起的真正艺术家！”不知什么原因，他这句话余音绕梁，令我多年难忘，后来读到巴里的《圣彼得堡》和布尔加科夫的《大师与玛格丽特》，果然令我耳目一新，这位老师说对了。还有Zamiazin的《我们》(We)，他也提过，说这本小说比奥维尔的《1984年》更重要。</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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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李欧梵</author>
            <category>我的哈佛岁月</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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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6 Nov 2006 13:39:12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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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史华慈教授</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cs.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想起我的老师史华慈，往往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我曾写文章纪念他，也在另一本对话集中谈到他，但总觉得不能得其全貌。也许，我记忆中的史华慈都是一些细节和碎片，无法串联在一起变成一个整体。此文亦然。<br/>

在我和陈建华的对话集《徘徊在现代和后现代之间》一书中，我曾提到史华慈是一位伟大的狐狸型的老师，因为“他从来不相信任何一个系统，或一种独一无二的思想标准。他非常怀疑，怀疑这种那种系统的可读性，或者某种系统放之四海而皆准”(台湾正中版，74页)。所以他讲中国历史的时候，也从来不把中国的思想孤立成一个系统来看，而将之放在一个比较文化的框架中讲出来——也许不能用“框架”这个带约束性的字眼，而应该用“脉络”(context)这个意义更广的字眼，它至少有两层含义：一是思想背后的历史和史华慈教授第一部在哈佛求学的日子文化环境(包括思想家)；一是某种思想和同一时空或不同时空中的其他思想间所构成的关系。史华慈教授往往兼顾这两个层面，所以他的学问也博大精深，然而乍听起来却似乎杂乱无章，了无头绪。<br/>

我就喜欢他的这种“天马行空”的论述方法，而且多年来把它作为我个人教书的“商标”，甚至有时故意把想法打乱，搞得更复杂，以刺激更深一层的思想探讨。后来我把这一套功夫放在文本的分析上，更觉得舒畅万分。然而，从某种严格的方法论立场来看，就有点“不成样子”了。我也不能把我的老师的思想方法庸俗地简化为杂乱无章，其实他是自有章法的。他的章法之一就是他所有学生都很熟悉的“双方面”辩证法：分析一个问题必会“从一方面看”(on
one hand)，再从“另一方面看”(on the other
hand)，如此双方面互相辩证下去，越挖越深，却从来没有结论，而是把问题演变成“问题组”(problematique)，绝非“正反合”式的庸俗黑格尔辩证法所能概括。有人说这种方法出自犹太文化的传统，我只能姑且听之，但我自己并非犹太人，我也怀疑任何民族有其固有的思想方式。<br/>

走笔至此，已近千字，却还没有进入我叙述的主题。其实这也是我故意引用我业师的方法来向他致敬，因为他每在开讲或论文开始就会把个问题反复辩证澄清，然后才进入主题。<br/>

我第一次上史华慈的课，是在我入学哈佛的第一个学期，课程似乎是“中国中古思想史”，还记得他在课堂上带着一本汤用彤的学术专著，但在课上从未翻阅。然而，史华慈上课，从哪个时期开始讲并无所谓，他可以在十分钟之内把问题“扯开”了，到更广更深的层次。他这一招就把我镇住了，原来中国思想史可以这么讲！原来中国思想的蕴涵如此丰富(当时我在下意识里还是有点瞧不起中国思想，甚至看完全套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也并不佩服)！史华慈在一节课四十五分钟之内就为我展示了一个知识的“新大陆”，而这个新大陆就是中国的文化传统。从此之后，我抛弃了来美国念中国研究是占便宜的想法，而把中国研究作为一个探讨所有学问的新开端。<br/>

我和同在哈佛攻读中国思想史的张灏和杜维明不同，他们本来就是历史系或中文系出身，根底本来就好，我却是个地道的半途出家的门外汉，本来学的是外文，而且大学四年也从来没有想到念中国思想史。然而，兴趣往往是不自知的，现在回想起来，我对思想史的兴趣早在芝大听摩根索教授的课时就“隐现”了——当时是一种对于外交学或政治学的反抗——我想挖掘浮面政治形态背后的文化背景和思想源泉，这就和文化史与思想史搭上了线。我的中西文化认同危机虽是留学期间多年困扰的问题，但史华慈的课也早已为我打下另一个“认同”的基础：其实我不必区分中西，因为这两个观念都不简单，而史师处处不忘提醒我们，所谓“西方”(the
West)这个名词只是为了方便才用的，在思想史上没有单一的“西方”，而只有几个不同但相关的文化传统，最重要的当然就是希伯来的基督教传统和希腊罗马的古典传统，而这两个传统和中国传统之间并无所谓“影响和反应”的关系，而是某种对等或对称，可以互相“照明”的关系，所以史师常在课堂上提到所谓“Axial
Age”的问题，指的是中西双方在上古都经历过一个思想上的辉煌时代(关于这个问题，后来张灏曾为文发扬光大)。<br/>

去年(2003年)在香港科技大学客座，适与张灏为同事，我们时常谈到我们的“班老师”(Benjamin的旧称是Ben)——这个名字我也是一直不敢当面称呼他，但在他再三劝诱之下，直到我也在哈佛任教之后才敢称他为Ben，因此也更拉近了感情上的距离。我当了教授以后，每次见到这位班老师，都有一种向他倾诉——甚至“告解”——的冲动：恨不得把脑海中的所思所感都告诉他，请他指点迷津。其实这种感觉早在学生时代就有了，开始不敢接近他，因为觉得自己很不足，对问题的理解不够全面也不够深入；后来选他专为研究生开的“研讨班”(seminars)，逐渐可以和他作近距离的讨论了，但仍然经过一番周折。<br/>

记得我选的第一门研讨课就是史华慈和另一位教授林伯克(John
Lindbeck)合开的“当代中共政治”(史教授身兼历史和政治教授两年，也在两系开课)。第一堂上课就由两位教授开讲，林伯克教授只能谈谈研究资料，而史华慈却把整个中共政治作为一个大问题来谈，和讲思想史一样有深度，也一样复杂，对我这个当时对中共还不甚了解的人(除了在芝大课上所得到的一鳞半爪之外)，真是大开眼界。然而这门课又和芝大的研讨课不同，两位老师并没有指定看什么书，第一课完了就解散，由学生各自找资料研究，直到学期快完了才又聚在堂上报告。这种教法也是我一生罕见的，现在也是行不通的。记得我于课后一片茫然，写什么题目呢？只好硬着头皮去见史教授，他听说我是外文系出身，似乎对中共文学有点兴趣(当时我在台大的业师夏济安先生也刚开始作中共文学的研究，偶有书信往来)，就漫不经心地提到延安文艺整风问题，其中有个有关作家萧军的个案，于是我立刻到图书馆去找萧军的资料，不但提交论文而且后来把论文改写成博士论文的一章。我用的角度很特别：不把萧军视为政治整风的一节，而把他的思想行为作为一种左翼文人的浪漫心态，由此而和党的整风政策产生冲突。这个独特的观点，竟然得到两位教授的激赏，从此奠定了我研究当代作家的兴趣。<br/>

从此我和这位业师也结了缘，我变成了他手下的“文学爱好者”，他每次在班上提到文学艺术都要向我望一眼。后来我胆子也大了，待到再选他的另一门研讨课“中国近代思想史”时，就决定研究林纾(林琴南)，原因是要和业师分庭抗礼：他研究严复——一个晚清思想界的翻译家，我当然要研究林纾——一个晚清文学界的翻译家。没想到四十年后，我的研究又回到这个老题目！林纾生前译了不下一百本小说，我哪里找得全，更读不完，只好以瞎子摸象的方法摸到林译的两个英国作家：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和哈葛德(Rider
Haggard)，以此代表近代西方文化上的两股思潮，一文一武，相得益彰，我写来也十分得心应手，其实并没有下过太大工夫掌握林纾的资料，也没有讨论他的古文文体。不料班老师阅后大为激赏，甚至在图书馆里见到我时，也当面赞之不绝，令我有点无地自容。因此这一篇论文也进入我的博士论文成为一章。后来为了“搭配”林纾，我又加上一章论苏曼殊，把二人作为“五四”浪漫文人的“先行者”。此是后话。<br/>

业师研究严复多年，最后终于出书，名曰《追求富强：严复与西方》，篇首是他的同事哈兹(Louis
Hartz)特别为他写的一篇序言，指出此书非但对中国近代思想史大有贡献，而且更重要的是经由严复翻译的研究使得西方自由主义的传统得到一种崭新的阐释。换言之，史华慈用中国思想的例子“照明”了西方思想。最近有人重新研究严复的译文，发现在许多枝节上严复可能是故意误译的，因此也再次证明了班老师的真知灼见，特别是在该书讨论严复译赫胥黎和斯宾塞的两章，严复在晚清追求“富强”的思潮影响下，把西方个人和集体的关系“曲解”，而认为前者是后者的基本元素，以之构成国家富强之本(大意如此，因目前身边无此书而可能有所简化)。我当时读来兴奋异常，把买来的硬装本读之又读，密密麻麻地注了又注，圈之又圈，还用红蓝两种笔画线，把几段重要章节几乎背了出来。所以我在上章中说，我的英文文体脱胎于对于两位业师的模仿：费正清的文笔言简而意赅，史华慈的文笔则散出一股哲学性的华丽，非但句子甚长，还用了不少“大字”，法文(ressentiment)、德文(weltanschaung)和拉丁文皆有。后来我才悟到倒不是老师卖弄文字，而是他的语言背景本来就是如此：年少时在波士顿上“拉丁中学”(是一间名校)就开始会拉丁文，在哈佛做本科生时专修的是法国哲学，二战服役时又学了中文和日文，而他的德文和希伯来文则有犹太人的家学渊源。除了法文外，他又兼及西班牙文和意大利文。据闻有一次他到意大利开会，早晨打开报纸看后大谈中国新闻，别人都目瞪口呆，原来该地没有英文报纸，他看的是意大利文报纸，竟无知觉。多年后有一次我到他家拜访，亲见他和夫人吵架，原来吵的原因是他到底懂得几种语言，她夫人说他至少懂十国语言，他坚持只懂六七种！我也看到他桌面上摆着刚从图书馆借来的不少德文书。那时(大约五年前)他已退休，但仍然每天读书工作不懈，从他的住所走路上班，到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他的办公室仅需十分钟，他这种孜孜不倦的精神，和费正清一样，也是数十年如一日。我有时去费正清中心吃午餐，就是为了坐在他那一桌，和众人一起听他高谈阔论，针砭时事。其实他的看法比那些“中国通”(所谓China
Watchers)学者更深入，而且料事如神，往往事后证明他是对的，而研究中国政治多年的“中国通”反而错了。<br/>

我至今仍然认为史教授和那些“中国通”在一起是浪费他的宝贵时间，他却从来不介意。他的办公室的门永远都是开的，任何人都可以敲门而入，他和任何人都可以谈，只要你提出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我和他单独见面之前，都要想出一两个问题，有时想不出来则不敢见他，后来他却反过来时常向我提出问题。我在哈佛任教时，常在课外主持会议或工作坊，他每请必到，甚至不请自来，事后也会向我说：“你的工作坊比别的有意思，我可以学到一点新东西。”这是我任教三十年最感荣幸的事。我因此也奉从他这种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不过没有他那么勤奋。记得他在自己的退休会上说：多年来在哈佛任教，他感到很幸运，可以从来来往往的各地学者身上学到不少东西。这也许是谦辞，也许真是他的一贯作风，然而我又怀疑：这些来来往往的访问学者中又有多少人的学问可以和他匹敌？<br/>

史华慈曾是费正清的及门弟子，但费教授就曾公开承认学问(特别是在思想史方面)不如他。我又亲眼看到或读到他和其他顶尖学者“较量”的例子。有一次我旁听他和另外两位名教授开的一门研讨课：“西方思想在他国”。该课讨论的是俄国、中国和中东思想的比较，主讲俄国史的派普斯也是一位名教授(下章将会谈到)，但整个课中主宰所有论述的却是史华慈，我相信他也懂俄文和俄国史，而派普斯对中文却一窍不通。还有一次，哈佛几位教授为反越战而联合举办演讲会，史教授继另一位俄国教授发言，几句话就推翻了他的论点。他还写过一篇名文，公开批评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这位海德格尔的女弟子，当年数一数二的欧陆思想家——就以中国传统为例，指出阿伦特太过偏爱古希腊的“公共”生活(所谓vita
activa)，并认为此一模式不能行之于四海而皆准。我在芝大任教时，有一次请他来演讲，他又公开批评当时红得发紫的名教授布鲁姆(Allan
Bloom)，认为他对尼采的解释有问题。诸如此类的例子，举不胜举。然而史华慈决不是一个好胜或好出风头的学者，可能他真的服膺学术上的节操和真理，而真理当然是愈辩愈明的。<br/>

我把史华慈视为我的师长，甚至我的“替代父亲”(surrogate
father)，这种“情结”当然在师徒关系上很普遍，正因为如此，我偶尔也会不自觉地“反抗”他。毕业后我为了教学而研究西方文学理论，兼及文化思想理论，其时可能感染了一种“业障”，觉得我的老师的论点不够“理论性”，特别是德里达（Derrida）解构之风席卷美国学府之后，我又觉得吾师在此方面无以教我。不料在他逝世前几年，有一次在路上碰到他，他劈头就问我一句：“Read
any Derrida
lately?”(最近看过德里达的书吗？)我一时不知所措。后来读他晚年的文章，内中不但引了德里达，而且也兼及赛义德(Edward
Said，《东方主义》一书的作者)和其他理论家。班老师深知近年来学术界的这种“理论转向”，但他精研理论后却不为所动，坚持他的中国文化本位。这一种执著，应该使那些在美教中国文化却处处炫耀西方理论的年轻一辈(多是来自中国大陆)的学者汗颜吧。我当年对于吾师的下意识的反抗，何尝不也是这种潜在的“西方优势论”在作祟？而吾师晚年真正达到的境界，至少我只有高山仰止而仰叹。我曾在一篇追悼他的短文中写道：最后一次去他的寓所看他，他已因癌症复发而卧病在床，医生早已束手无策，事实上他在等死，但却十分宁静，他像慈父一样向我和玉莹(当时我们尚未结婚)问候生活情况，目光慈祥。我顿时感动起来，向他报告说：想提早退休，如此可以多一点时间过一种“静思型生活”。我当时不自觉地用了他批评阿伦特的那篇文章中的两个字眼，竟然把“静思生活”的拉丁文说成“vita
contemplata”。他听后不置可否，但立即纠正了我的语言错误：“不是contemplata，是contemplativa！当年我是念过拉丁文的。”最后这句话在大陆版《世纪末的反思》中出了一个小错，被置于引号之外，变成了我当年读过拉丁文！这个“我”的光圈不是我的，荣耀应归还我的业师。在该文最后，我提到他正在听巴赫的音乐，“每一次听都觉得内涵很深”。我现在写此文时，也不自觉地在听巴赫的音乐，尤其是那首Cantata
Bwv 82中的咏叹调，心中又涌起一股冲动：真想把这张由女中音Lorraine
Hunt Liberson主唱的唱碟送给他，只怕他的在天之灵早已听过了。<br/>
不知道我的老师的中文姓名是谁起的，但确是恰如其人：史(历史)——华(中华)——慈(仁慈)。</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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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李欧梵</author>
            <category>我的哈佛岁月</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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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6 Nov 2006 13:38:47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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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费正清教授</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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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
到哈佛念中国近代史，主要的目的就是跟随费正清教授。我当年亦有此想法，但很快就发现自己的兴趣更接近思想史，所以后来拜史华慈教授为业师，然而在考博士口试时仍请费教授主考我的中国近代史，以示对他的尊重，其实我并没有选修他太多的课，大多是旁听。<br/>

费教授是当年美国汉学界的“太上皇”，此乃举世公认，我们学生私下也常用他中间的名字——King作为他的绰号。他为哈佛本科生开的两门课最为叫座：一为“近代东亚文化”(俗称“稻田课”)；一为“中国近代史”。前者是和当年日本研究的泰斗(后任美国驻日大使)赖世和教授(Edwin
Reischauer)合开的，两人为此课所写的两本教科书：《东亚：大传统》(East
Asia: The Great
Tradition)费正清教授第一部在哈佛求学的日子和《东亚：现代的转化》(East
Asia: The Modern
Transformation)也是我们当年研究生必读的“圣经”，前者为“旧约”，后者为“新约”，可见其内容之详尽。尤其是后者，我们都把它当“史实”来读。所谓“historical
facts”，当时我们确信不疑，所以事无巨细，我们都读得滚瓜烂熟，甚至连费教授的简单有力的文体也背下来了，譬如讲到1870年“天津教案”的一段，就说(大意如此)“英国领事举枪向……射击，不中，再射一枪，击毙……”，当时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不中”一语，英文只有一个字——“Missed”，传神之至。<br/>

这类历史细节是费教授的特长，他授课也是如此，语调干枯而细致，面孔毫无表情，上课开讲先来一句：“Ladies
and
Gentlemen”，立刻进入正题，毫不浪费时间，更没有废话或“转弯”(digression，这一点和史华慈教授恰恰相反)。据闻他第一次开“东亚文化”大班课的时候，为了引发低班学生的兴趣，时常辅以幻灯片，他在第一堂课放的第一张幻灯片就是一张中国的稻田，然后他不动声色地说：“女士们，先生们，这是一块稻田，这是一头水牛……”学生们因此把此课叫作“稻田课”，是哈佛有史以来持续最久(从20世纪50年代直到现今)的课程之一。<br/>

费教授教的“中国近代史”当然更加仔细，其中尤以传教士的活动以及晚清自“同治中兴”(大概想要与日本的明治维新比美)以后的改革运动最为详尽，所以学界往往把费氏的理论归纳为“西方影响与中国反应”(Western
Impact and Chinese
Response)的模式，后来引起不少批评，无须我在此赘言。他的这个模式，显然得自当年社会科学上极为流行的“现代化”(Modernization)理论，也许受了韦伯(Max
Weber)的影响，特重制度上的“合理化”和“效率化”，而没有“人味”。换言之，他没有把人的因素和文化的复杂性列入考虑和讨论的范围，所以他的书读来枯燥无味。所幸他的英文文笔甚佳，因此我竟然把他的教科书作为我的“英语读本”，配以史华慈的名著《富强的追求：严复和西方》(In
Search of Wealth and Power: Yen Fu and the
West)，一简一繁，相得益彰。我的英文学术文体，在有意无意之间，都是从这两位老师的文体学习衍变而来的。后来又加上夏济安和夏志清二师的文学笔法，经我多番吸取磨炼以后，都成了我的写作文体。有人说我的英文写得不错，其实都是苦练——背诵、模仿和吸取——出来的，如果有迹可寻的话，这条线也许可以从台大外文系课上学来的兰姆(Charles
Lamb)和丘吉尔(大四选曾约农先生的翻译课，以邱翁的演说词为教材)，拉到在美留学期间的汉学界巨擘，再引到后来读过的一批人文气息较浓的批评家如崔林(Lionel
Trilling)、巴赞(Jacques Barzun)和史丹纳(George
Steiner)等人，我往往把他们的书翻来覆去地读，逐渐体会其行文和推理的妙处，然后再据为己有。我的学习语文心得是：只要下苦功，对文本甚至一知半解都要死背，日久就会见效。看来如今的年轻学子比我聪明多了，所以不肯下这个死工夫。<br/>

从费正清的治学转到他的文体，似乎和我的主题风马牛不相及，其实这恰是我的主题。从在哈佛第一二年向费正清教授求学的经验，我逐渐悟出另一个“真理”：其实历史也是写出来的，一个学者的写法往往和他写的“史实”之间有密切关系。后来读到海登·怀特（Hayden
White）的“后设史学”理论，讲的正是这个道理。费正清的文体是从“史实”的叙述出发，或将之放在“前景”，而在史实的背后衬以“现代化”(Modernization)的理论。如果他读过韦伯，也是为了学以致用，而没有看到韦伯“现代化”理论的另一面——所谓文化上的“disenchantment”——一种传统世界观的“去魅”，这是个极大的危机，但费氏在坚固的史实叙述中没有把这种危机感表现出来，这是我读完他的论著后不满的原因之一。另一个理由是他把制度的改革置于“人情”之上，西方的制度进入中国以后，产生的反响也是相应的制度，譬如他大书特书的清朝外交“朝贡”制度和西方之不合，以及同治中兴以后应运而生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和海关，皆是明显的例子，后者的总监Robert
Hart最后甚至成了费氏心目中的伟人。<br/>
我的这种思想上的不满情绪，和费教授的政治立场无关。我似乎早已把我的外交官梦忘得一干二净。我领悟到的费教授其实是清史专家，而不是外交顾问(虽然他以其地位之尊不得不扮演这个角色)，而他的学问在给研究生上的“清史档案”一课上才展露无遗，因为他可以从大量的档案中探究清代统治阶层对付西方列强的方法。可惜我自己没有选这门课，如今思之懊悔莫及，否则我大可细读这些“文本”，进而从清人文体形式中去体会当时的政治思想。至今我仍然认为治中国近代史的史家对于“文体”不够重视，也许这又是我的文学细胞在脑中作祟吧。<br/>

我终于忍不住向费教授发炮了。在他开的一门阅读课中我大胆地借义和团为题发表我的谬论：为什么费氏的书中关于义和团的论述基本上都从西方传教士的立场出发？为什么义和团的“奉民”都是没有嘴脸的暴徒？这批下层人物的“心灵世界”(mental
world)该如何描述？他们的入教仪式(和太平天国一样)是否值得仔细研究？换言之，文化人类学这门学科怎么没有进入中国近代史研究的领域，而只是一味抄袭西方“现代化”的理论？最后我竟大言不惭地说：“中国近代史的研究中人在哪里？！”此语一出，班上的同学都很惊愕，觉得我这个后生小子竟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然而费教授听后，非但不以为忤，还露出他罕见的笑容对我说：他也感觉到这个缺点，所以正想说动史华慈教授和他合作，另写一本教科书。<br/>

从此之后——大概是我入学后的第三年——我和费教授的关系开始接近起来。他公开称我是一个“放荡不羁者”(free
spirit)，可能指的是我在为学上的自由心态吧，我从此也更以此自居，逐渐在思想上独立起来，不再完全相信老师说的话都是至理名言。而费教授似乎也对我另眼相看，非但请我(当然也有其他人)参加他家的茶会——每周三下午定时举行，我也因此认得他的夫人费慰梅女士(Wilma
Fairbank)——还不止一次请我和少数研究生在周末到他的避暑山庄(在附近新罕布什尔州的弗兰克林)去小住，因此我也认识他夫妇收养的两个女儿，这使我深深体会到费教授人情味的一面：对她的女儿平易可亲(其时他已六十多岁，而他的两个女儿尚未成年)，而对他的夫人和老母更是敬爱有加，在这一方面他是典型的正人君子。因为他出身寒微，所以自小养成生活朴素的习惯。我们几个学生初抵山庄不久，他就带着我们去砍柴，体力劳动数小时，有一次他还率先跳进一个泥泞的小池塘中，要我们先洗一个“自然澡”。劳动过后，简单的晚餐吃得也格外开心，晚餐后闲谈一阵(往往是他夫人的话多)，他就早早就寝了。第二天清晨他一早起身，立刻到他的小书房(在住屋附近)去工作，整天除三餐外足不出户，据说是数十年如一日。而费教授在周末以外的工作日生活更是严谨，每天清早起身，大概在六时左右、七时不到——甚至在洗漱时——就开始一一打电话给他指导的研究生：论文写得怎么样？什么时候写完？有什么问题？我个人后来写博士论文时也有此经验，他的学生无一幸免。上午四个小时他决不上课或见人，而是独自躲到他在怀德纳总图书馆(Widner
Library)的书房中去看书，每天下午才去上课、上班和处理公务。他的住所——Winthrop街四十一号——距离图书馆仅数百步之遥，散步不到五分钟就到了。后来他对我说：“几十年来我省下不少时间！”又谆谆告诫似的说：“以后你们教书忙起来，每天能抽出两三个小时读书就够了！”我至今奉为金科玉律，但读起书来恐怕没有他那么专心。<br/>

费教授办事效率之高，到了惊人的地步。他的女秘书亲口对我说：他每天要口述录音数十封信，由她打字后当天或次日一定签名寄出，而且有信必复。我后来也和他通过信，并从他的复信中学习他如何造词用字。他办事条理井然，而且事无巨细一定亲自料理。后来我毕业前任教时发生在美居留问题，他竟然为这小事亲自打长途电话为我向华盛顿的官员求救，解决了我的问题，更勿论其他学生的就业、求职或申请研究费等等杂事了。他的学生甚多，结果每人都顺利找到工作，独我例外，因为我不想找工作，后来还是因为别人不能到任而被逼去附近的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去教书。记得我当时论文尚未完成，百般无奈，竟要求先到欧洲去“游学”半年，并找寻写论文的“灵感”，然后才去教书。费教授非但欣然答应，还为我弄到两千美元的奖学金去欧洲各国游历。记得我成行前去见他致谢，他给我三封信，要我在适当时机交给他的三位欧洲汉学界的朋友。其中一位是当年在伦敦执教的Stuart
Schram教授(后以研究毛泽东享誉学界)，记得我把费教授的信拿给他，他看后大笑说：“看来费教授要我带你到酒吧去喝酒，他说你是一个free
spirit！”<br/>
这一段故事，其实在我和陈建华的“座谈书”《徘徊在现代和后现代之间》(台湾正中版，75～77页)中早已讲过了，此处重述，反而没有以前那么生动。值得在此补述的是费教授一家人对我的知遇。我并非他的及门弟子，但他却处处不忘提拔我，他的夫人费慰梅(我一直叫她慰玛)更是如此。缘由之一是我的博士论文，我想研究至少五六位“五四”时期作家的浪漫心态，而费教授只要我研究徐志摩，当然我又没有听他的话。在写论文的过程中，我才得知费氏夫妇年轻时曾是梁思成和林徽音的挚友，我甚至猜测连费正清也和当年仰慕林徽音的几位中国知识分子一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慰玛更是林徽音的闺中密友，两人数十年间一直有书信来往，后来慰玛以这些书信为基础写成一本书，就叫作《梁与林》。后来我受慰玛之托联系中文译本的事，因此几乎每周日都会去拜访她，那时(千禧年前后)费教授已经逝世，慰玛把他的照片和著作放在床边，不时拿来看看，令我十分感动，更从慰玛的点点滴滴的口述中，感受到这位大教授人情味的一面。他的两个收养女儿更是对他的恩情念念不忘，她们两人(Laura和Holly)一直事父母至孝。大女儿学护士，二女儿学舞蹈。父亲在他们的农庄特别为二女儿建了一间面积颇大的练舞室。大女儿后来也子女成群，住在附近，时而和我见面，我因此也逐渐把慰玛视为母亲，甚至比对我自己的母亲更亲。<br/>

费正清教授逝世前数年曾有一次患心脏病，幸而康复，他痊愈后发给每人一封公开信，信中叙述他大难不死的经过，极为幽默，妙趣横生，对于家人更是亲情备至。他逝世前一个礼拜才刚完成一本书的稿子，据慰玛说：他亲自把书稿递交哈佛出版社后就平静地过去了，似乎大功已经告成，了无牵挂。前年慰玛以九十余岁高龄去世时亦是如此，Laura告诉我说：慰玛饱受病痛之累，有一天她把两个女儿和她们的家人都叫到身边，宣布说自己再活下去已没有意义，于是当晚就平静地过世了。<br/>

当时我人在香港，后来她的追思会我又未及参加，所以特别写了一篇祭文，表示追悼之意。费教授在世时曾写过一本自传，书名叫《归于中国》（China
Bound），据说出版后他的学生都纷纷在书后查找有无自己的名字。我当然无此非分之想，只是对费教授多年的提携和照顾感到一份歉意。据说在他葬礼的时候，大部分学生都来了，我又缺席。也许，在他面前我总有一份腼腆，不像和慰玛相处那么自然。<br/>
</DIV>
]]></description>
            <author>李欧梵</author>
            <category>我的哈佛岁月</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cr.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06 Nov 2006 13:38:11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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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同性恋音乐家</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cq.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DIV>
<DIV>
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是同性恋者，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但在19世纪俄国的上流社会，同性恋仍然是一件羞耻的事，柴氏为了见容于社会，甚至决定结婚，在1877年娶了一个莫斯科音乐学院崇拜他的女学生，原以为这位思想简单唯他是从的女子，可以和他维持夫妻的名分，却不料婚后发现她竟是一个性欲狂者，两个人的婚姻勉强支持了九个礼拜就宣告破裂，后来柴氏的兄弟——也是一个同性恋者——把他救回圣彼得堡，他终于精神崩溃。</DIV>
<DIV>
柴可夫斯基是一个十分内向的人，精神复原后仍然免不了受头痛之苦，于是他酗酒、打牌，并且时常暗自哭泣，对于自己的作品毫无自信，幸亏他在1877年结婚同时认识了一个有钱的梅克夫人，两个人都很害羞，所以约定避不见面，以书信维持十几年的友谊。也由于梅克夫人的资助，柴可夫斯基才可以辞去教职，专心著作，为后世留下不少脍炙人口的作品。</DIV>
<DIV>
柴氏的《第六交响曲》本来他自己命名为“节目交响曲”——至于这个“节目”指的是什么，却是一个谜，后来他的兄弟将之改名为“悲怆”，似乎有点缅怀同性恋的悲怆命运的意思，性学家蔼理斯(Havelock
Ellis)就径称这首交响曲的秘密“节目”就是同性恋的悲剧，也有的乐评家认为他的《第五交响曲》中的“命运主题”所指的也是同性恋。</DIV>
<DIV>同性恋音乐家<br/>
纸上漂过的音符<br/>
十多年前有一部非常出名的影片《乐圣柴可夫斯基》(Music
lover)，导演是在英国专门以拍音乐家传记出名的肯·罗素(Ken
Russell)，就是描写柴氏的这段“冤孽”，记得我当时颇受震撼，片中有不少十分大胆的场面，最后的疯人院镜头(与柴氏仳离的妻子和无数男子有染后终于发狂，进了疯人院)尤其惊心动魄。</DIV>
<DIV>
我受白先勇之托举出柴可夫斯基的例子来谈西方音乐界的同性恋，初步目的只是为了证明一个事实：音乐界——甚至艺术界和文学界——中的同性恋者极多，至于原因如何界定，这有待专家们的研究。从一个外行人的立场，我也许可以分两面来谈谈。</DIV>
<DIV>
柴可夫斯基的例子，使我感觉到他的同性恋和他的内向性格是互为因果的，特别是在一个闭锁的社会中，同性恋被视为羞耻之事，于是更促成柴氏内心和外在生活之间的距离。他的内心煎熬，无法经由正常的渠道公诸他人——甚至在他和梅克夫人的通信中也不能提起——遂诉诸音乐。这是一个极粗浅的解释。然而音乐语言的本身并不足以代表作曲家的感情，虽然柴氏在创作《第六交响曲》的时候饮泣再三，但这并不表示乐谱中的音符充满了同性恋的影子。我认为“标题音乐”或“节目音乐”这个名称，事实上是有点骗人的，其实音乐不可能有标题，我们听一首交响曲，自己脑海中会产生一些幻象，但因人而异，有的曲子可以使我感动，但并不一定引起别人的共鸣。同性恋和音乐的关系不在于乐曲的形式和内容，而在于创作行为本身。关于这一层次的分析，其实弗洛伊德已经做过(参见其对达·芬奇的研究)，浅显地说，艺术作品只能象征地表现创作者的内心世界。从心理学的立场来说，我们只能把柴氏内心的压抑看成他艺术创作的原动力之一。如果柴氏是一个正常的人，也许他不一定能够创作出这么多动人的作品。这个论点，勉强可称为艺术家的“煎熬说”。</DIV>
<DIV>
然而我觉得我们也可以从另一方面来谈艺术上的同性恋：艺术本身是对于各种形态的美的追求，在这种追求过程中，人体——甚至人“性”——是一个很重要的目标。古希腊的雕刻中不少是颂赞男性的人体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现代主义各流派中，也更多以男性——特别是青年男子——为美的化身。托马斯·曼(Thomas
Mann)的《威尼斯之死》是一个很著名的例子，故事中老艺术家在威尼斯的一家旅馆中惊鸿一瞥，见到了一个波兰贵族青年美男子，于是展开了意识上和心理上的追求，但并没有诉诸真正的行动。我认为这基本上是“形而上”的一种对美的向往，而且和老年人对于死的恐惧恰成对比，美和死是西方现代文学中两个极重要的主题。</DIV>
<DIV>
据说托马斯·曼本人就曾有过类似的经验，然后才写成《威尼斯之死》，而当意大利导演维斯康蒂(Luchino
Visconti)把这篇小说改成电影时，就直接地把故事中的老年人影射作曲家马勒(片中的主要音乐是选自马勒的《第五交响曲》)。维斯康蒂的本意，我不得而知，也许他以音乐来代表所有的艺术，也许他认为(而且他也确曾作过研究)马勒的内心有同性恋的倾向，虽然马勒结过婚，而且婚姻也似甚快乐，他可能是一个“双性人”。</DIV>
<DIV>
也许我们可以说，在艺术美的领域中是不分性别的，往往产生“双性”的形式。一个美的化身，可能是男性或女性，甚至也可能是双性(androgeny)；而一个追求美的艺术家，其本身的性取向也可能是双性的(bisexual)。西方现代音乐家中，除了纯同性恋外，双性恋的例子也不少，最有名的是美国指挥家和作曲家伯恩斯坦，当妻子过世、子女成人后，他公然从异性恋“回归”同性恋，带着他的年轻男伴侣到处旅行演出，伯氏是一个很热情的人，常常在指挥完毕后，下台亲吻乐队的首席小提琴手，我就亲眼看到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在被伯氏拥吻后啼笑皆非的窘状。然而，我想，在伯氏的眼里，他已经不再是一个男人或女人，而是一个促成演奏成功的“美者”。</DIV>
<DIV>
西方音乐界的同性恋者，已经公开承认不讳，由于他们的成就使得同性恋不再是羞耻的行为，而是音乐界和艺术界的正常现象，甚至把同性恋变成一种有艺术感的生活方式，这是一个世纪前的柴可夫斯基很难预料的。<br/>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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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李欧梵</author>
            <category>我的音乐往事</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cq.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06 Nov 2006 13:34:12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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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赛义德与音乐</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cp.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在这篇短文中——其实不短，但读后仍意犹未尽——赛氏特别引用德国理论家阿多诺(T.
Adorno)的看法，认为晚年的贝多芬早已超越了所有音乐形式上的规范，狂傲而无助，兀自臻入孤独之境，加以耳聋的焦虑，令他在晚年作曲的过程中往往不得宁静。所以他的晚年作品——如最后五首《钢琴奏鸣曲》和六首《弦乐四重奏》——在结构上都显得不完整，其实贝多芬早已驾驭自如，不必再在一般形式上下功夫，他所追求的境界非常人所能了解，甚至可以说，他故意背叛世俗规范，遗世而独立，但在其表面上显得支离破碎的后期作品背后却有一股焦躁不安的心情。</DIV>
<DIV>
这一个看法和儒家的晚年不惑和耳顺之说大相径庭，也和晚年莎士比亚的作品(如《暴风雨》或《冬天的故事》)中的神话境界不同，更与作曲家威尔第(Giusseppi
Verdi)在晚年歌剧(如《奥赛罗》和《福斯塔夫》)中所表现的那股返老还童的雄壮气息迥异。</DIV>
<DIV>
晚年的赛义德到底心境如何?我猜以他贯通西洋古今人文传统的学养，也许除了贝多芬之外，可以兼容并蓄他所举出的这些伟人的先例吧。不过，据巴伦勃伊姆回忆：赛氏死后，他室内钢琴架上的乐谱仍然是贝多芬的一首钢琴奏鸣曲，他等着好友巴伦勃伊姆再来为他演奏。</DIV>
<DIV>与阿多诺唱反调</DIV>
<DIV>一晚到大会堂去聆听波哥雷利奇(Ivo
Pogorelich)的钢琴独奏会，竟然爆满。节目相当冷门，前半场是贝多芬，而且重头戏是他晚年所作的最后一首钢琴奏鸣曲
(No．32，op．111)。我一边听，一边看身旁的观众：有的聚精会神，有的闭上眼睛，不知是养神还是睡觉，也有的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些工作文件浏览。下半场的节目更冷门：斯克里亚宾（Alexander
Scriabin）的两首小曲和拉赫玛尼诺夫(Sergei Vassilievitch
Rachmaninoff)的六首《音乐时辰》(Moments
Musicaux)还没有奏完，听众就拍起手来。半场休息时，外面大厅有人卖他的唱片，我也挤进人群，买了一张，但没有买他录制的同一首贝多芬。</DIV>
<DIV>
散场后，我不禁回想这个奇怪的现象：香港人真的那么喜爱古典音乐吗?还是只爱捧明星?波哥雷利奇显然是一个大明星，人过中年，作风不改，走到台前坐下就弹，毫无表情(和月前来港献艺的郎朗正相反)，像一具僵尸。记得20年前我在西柏林初次听他演奏的时候也是如此，当时他的态度更僵硬，但台下的女性听众为之疯狂，不少人向他献花，演奏完后还大呼“Ivo，Ivo”不让他走。看来这位钢琴怪才真的具有一种魔力，可以风靡东西两个世界。</DIV>
<DIV>
至于波氏对音乐作品的诠释，则是见仁见智。昨晚我听那首贝多芬奏鸣曲的时候，脑子里想的却是刚刚去世的文学理论家赛义德。我听过赛义德最后一次的演讲，就是谈音乐上所谓“晚期风格”
(late
style)的问题，可能他举的例子就是这首曲子，论点我已经忘了。也许我和赛义德不同，我虽是乐迷，对音乐还是外行，而他却可以引经据典，几乎在台上奏了起来，因为他自己的钢琴造诣也绝不亚于一般演奏家。我虽是外行，却觉得波哥雷利奇没有真正把握住贝多芬的速度，甚至任意曲解，只为把听众带进一个更高超神秘的境界，这种境界是否属于贝多芬，仍很难说，因为我不是专家。回家后把演奏贝多芬的专家施纳贝尔
(Artur
Schnabel)的唱片拿出来听，仍觉得味道不对，第一乐章奏得太快(而波氏奏得太慢)，真是糟糕!这一次我又要破财了：别人赌马，我买唱片，而且要买到对此曲诠释最满意的唱片，正好像输了几场马赛之后，还心有不甘，最后想赢一场一样。明天又要去那家小唱片行报到了。</DIV>
<DIV>
赛义德在那次演讲中引用的是阿多诺的理论。这位德国理论家的书我看得不多，但他对音乐的观点倒是很明确：他讨厌一切不纯的音乐，非但鄙视爵士乐和流行曲，而且连斯特拉文斯基（Igor
Feodorovich
Stravinsky）的“新古典主义”风格也不喜欢。他最崇拜的作曲家就是“现代主义”大师和十二音律的创始者勋伯格，而且特爱勋氏那句名言：“如果是艺术，那绝不是为了大众；如果是为了大众，那就绝不是艺术。”这一句话，可谓是“现代主义”音乐的金科玉律，所以一切以大众娱乐和消费为目的的音乐，都在其讨伐之列。</DIV>
<DIV>
《纽约客》杂志有一篇文章《鬼影奏鸣曲》，作者把阿多诺的理论骂得狗血喷头，虽然有点过分，但我还是同意文中的基本观点：如果作曲家为了要达到“纯音乐”的目的而反对一切的话，也一定会失去一切!包括像我这样的乐迷。事实证明：阿多诺大错特错，勋伯格至今曲高和寡，但斯特拉文斯基却备受听众和乐评家拥戴。二人当年都住在洛杉矶，但似乎老死不相往来。我当年决定去洛杉矶任教，原因之一也是受了这两位大师的阴魂召唤，不料现实和理想大相径庭，令我对这个娱乐消费之都大失所望。</DIV>
<DIV>
不错，对听众而言，古典音乐也是一种消费和娱乐，问题在于如何消费才得其所值?如何在都市的噪音中培养自我心灵的纯熟境界?(这当然和阿多诺的理论大相径庭，时代毕竟不同了。)这才是当务之急。</DIV>
<DIV>
我不自量力，非但为香港电台网上教学节目主持了十个古典音乐节目(第一集已经上网)，还在“禧文学社”和光华文化中心主办的“艺术人生”演讲系列中担纲演出，谈谈古典音乐和人生的关系，也借机和有心的乐迷交换心得和经验。</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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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李欧梵</author>
            <category>我的音乐往事</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cp.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06 Nov 2006 13:25:56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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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肖斯塔科维奇的“反讽”与“反抗”</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co.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同样的音乐，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境况中，当然有不同的感受，恐怕标题政治性极强的音乐也不例外。我久想写一篇论肖斯塔科维奇的文章，但迟迟未动笔，多少年来却发现自己对他的音乐的看法改变了不少，甚至自相矛盾。以前，我一直认为肖氏是20世纪最伟大的音乐家，他的作品无论从内在或外在的观点，都是政治上反极权的作品。他在《第十交响曲》中甚至用音乐“画出”一幅斯大林的形象，并用自己的姓名字母化为音符与之对抗，诚属音乐史上最伟大的见证。</DIV>
<DIV>在通俗中反讽的肖斯塔科维奇</DIV>
<DIV>
我的以上观点，当然受到那本回忆录(《见证》，Testimony)的影响；据闻这本书的中译本在内地出版后，知识分子几乎人手一册。然而，这本书最近已经被证明并非肖氏自己所述。一部分意见是真的，另外的想法大多是该书作者假肖氏之口而发的主观议论。后来我又从其他资料上发现肖氏生前并不那么勇敢，在斯大林面前更是畏首畏尾，否则怎么会一受批判，马上乖乖地写了一首《第五交响曲》，还特别题了词：“一个苏联艺术家献给他祖国人民的作品”云云。肖氏的题词是否出自真心，或是口是心非、根本在骗人?我们后人当然不得而知。但最具反讽意味的是，这首交响曲却成了肖氏所有交响曲中最脍炙人口(耳)的作品，其流行的程度远远超过他的《第七交响曲》和《第八交响曲》，而这两首作品却真的是为德军围攻下坚守城池的列宁格勒人民而写。</DIV>
<DIV>
我曾将《第五交响曲》和《第七交响曲》做过比较，后者较前者冗长，第一乐章更长，那一段进行曲反复了几次，听来颇觉庸俗，不知当年托斯卡尼尼(Arturo
Toscarnini)指挥此曲在美首演时作何感想?至少巴尔托克就受不了，甚至还在他的《交响协奏曲》中足足戏谑了一番。只有像伯恩斯坦这样的指挥家才能够化庸俗为神奇(他那张指挥芝加哥交响乐团的唱片是实况录音，我有幸坐在听众席中)。第八就较第七成熟多了，因为它的标题并不那么明显，却更烘托出一种凛冽的气氛。我认为肖氏交响乐中有标题的作品——第二、三、七、十一，都是与革命或抗战有关——似乎比不上没有标题的作品；第二和第三更令我不忍卒听。唯一的例外是《第五交响曲》，这首作品虽无标题，献词却十分明显，听来(至少我听来)仍然甚有风格，第一乐章较《第七交响曲》更严谨也更有力，而中间乐章以慢速度逐渐引至最后乐章的高潮(我听过的所有唱片中还是普列文［André
Previn］指挥伦敦交响乐团的那张RCA出品的最能令人满意)，甚为过瘾，好像一股闷气终于在最后爆发了出来。然而最后的一个乐章也最引人争议：到底表现的是苏联人民的精神胜利，还是闷气出尽后的一种空洞感——锣鼓齐鸣，振奋之余，又能作何感想?甚至奏得越响，听起来越空洞，我认为这才是肖氏伟大之处——他的作曲技巧所带来的嘲讽和反讽的效果。</DIV>
<DIV>
我认为肖斯塔科维奇不但是一个“反讽”作曲家，而且也是一个“通俗”作曲家，他更能在通俗中达到反讽的目的。他生前曾为不少电影作过配乐，其中不乏佳作，这一方面，他的成就仍较他的同辈和劲敌——普罗科菲耶夫(Sergei
Prokofiev)——稍嫌逊色。普氏为爱森斯坦的影片《亚历山大·涅夫斯基》所作的配乐，至今已成音乐史上的经典；然而肖氏的芭蕾舞曲却较普氏的更通俗也更有讽刺性。普氏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和《辛德里拉》等芭蕾音乐都是古典的，而肖氏的芭蕾舞曲《黄金时代》却无奇不有，表面上在讽刺资本主义的腐败，但却大胆地把美国百老汇和好莱坞歌舞剧的曲子也改编了进去，那一首《二人饮茶》(Tea
for
Two)，用的是爵士节奏，听来风趣之至，和其他部分形成强烈的对比，使我想到布莱希特的戏剧，因为布氏也喜欢用通俗的小曲穿插剧中，以达成间离效果。</DIV>
<DIV>沉重载道的中国新音乐</DIV>
<DIV>
走笔至此，不禁从音乐的政治性想到音乐的写实性和社会性的问题。中国现代的作曲家，大批受到文学的影响，最关心的也是这些问题，而更重要的大前提则是音乐的“民族性”，好像认为音乐可以和文学一样振聋发聩，为一个民族和国家发出正义之声。这是值得仔细探讨的问题，恐非这篇杂感所能驾驭，这里只能做点随感式的“启发”工作。</DIV>
<DIV>
20世纪初中国新音乐的兴起，受日本影响甚大，简谱即可能出自日本。后来受西洋音乐的熏陶，逐渐以五线谱作曲，但在技巧上似乎仍然脱离不了19世纪的渊源；19世纪的西方音乐可谓集数世纪之大成，也奠定了根深蒂固的传统。然而这个传统在20世纪初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维也纳的勋伯格(Arnold
Schoenberg)首创十二音律，其他同时代的作曲家的反应各有不同，但都不免受其影响而自走创新之路。斯特拉文斯基在这一方面颇具代表性，从他早期类似国民乐派的作品如《火鸟》，到前卫性的《春之祭》，以及后来的感官主义(sensualism)和新古典主义的尝试，现在听来，都变成了20世纪现代音乐的里程碑和经典之作。然而这两位大师——勋伯格和斯特拉文斯基——对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乐坛似乎毫无影响，甚至我认为最值得中国音乐家效法的巴尔托克——他一直在音乐的民族性和现代性中挣扎求索——也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西方现代音乐只能从法国德彪西这一支流传进来，但却被视为有朦胧美的“印象派”，与文学上的象征诗相似，而德彪西的音乐语言本身的革命性(布列兹\[Pierre
Boulez\]一直作此看法，认为德彪西发展出一套新的音乐语言，与19世纪的传统大相径庭)却给忽略了。最值得深思的是，数十年来中国受俄罗斯影响至深，但音乐上却连肖斯塔科维奇的影子都没有，甚至在20世纪80年代我初访内地的时候，音乐界的朋友还只谈“老柴”(柴可夫斯基［Pyotr
ll饄ich
Tchaikovsky］)和“老贝”(贝多芬)；难怪后来肖氏的假自传引起那么大的轰动。</DIV>
<DIV>
从上文中我的论点看来，肖氏的作品正代表了一个苏联作曲家在20世纪政治及艺术压力下所处的困境。在斯大林主义抬头之前，肖氏和普氏一样，作品中都包含了当时欧洲正流行的各种现代主义的潮流，在这一方面可能普氏尤甚于肖氏，而肖氏作品中最能代表他的“现代性”的《第四交响曲》和歌剧《明斯克的麦克白夫人》，事实上也就是因为他这两部作品太过“前卫”，所以才受到品味极保守而意识形态却极“前进”的日丹诺夫及其追随者的攻击和压迫。这一段苏联音乐史上的巨变，当年的中国乐坛似乎一无所知，即使有少数人知道(有待进一步研究)，也竟无反应。因此我一直认为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作曲家，不论是左派或右派，几乎都在探讨音乐的现代性上交了白卷。20世纪30年代人写的作品，我听来听去，只在齐尔品(A.Tcherepnin)的某些作品中听到些许现代派音乐的痕迹，而齐尔品却是俄罗斯人，长住中国，娶了一位中国歌唱家，也为中国人作了不少曲子，但是似乎并没有把俄罗斯的新派音乐介绍进来，遑论肖斯塔科维奇(台湾地区江文也的例子也甚特别，也许正因为他是台湾人，在日本受音乐教育，所以未受到内地音乐界的足够重视)。</DIV>
<DIV>
由此看来，20世纪中国几乎没有一位可以与肖斯塔科维奇相比拟的作曲家。也许由于器材缺乏或训练不足，也没有任何足以传世的交响乐作品(而交响乐恰是19世纪西方音乐的“主流”，从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到马勒和理查德·施特劳斯，已经发扬光大)，甚至弦乐四重奏也极少。整个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音乐几乎都是声乐——从独唱、合唱到电影歌曲，从黄自的《旗正飘飘》到黎锦辉的靡靡之音，都是如此，但集人声和器乐之大成的歌剧则付阙如。人声也可以是音乐的最高境界。但是我认为现代中国音乐中的人声却和社会结合得太紧密了一点，几乎所有的声乐都借助于歌词，甚至屈从于歌词威风之下(赵元任所作的《海韵》，就早期合唱曲而言，颇为可圈可点，但是却因徐志摩的原诗才享盛名)。到了抗战时期，由于政治的影响，几乎所有的抗战歌曲都是为了政治性的歌词而谱曲的，也就是说，思想和文字的内容似乎凌驾于音乐之上，音乐做到了普及，却没有完全达到艺术性的提高。所以，我认为中国现代音乐反而是受到历史和政治的影响太大，而未能奠定其本身的基础，换言之，上一代中国的音乐家，并没有完全找到他们自己的音乐语言，所以也不可能在音乐语言上发出反讽或反抗的声音——像肖斯塔科维奇那样。</DIV>
<DIV>
更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到了20世纪末，海峡两岸的作曲家人才辈出，作品种类和形式变化多端，训练也极优秀，然而却受到另一种无形的压力：如何在国际化的世界音乐领域中找寻“民族性”?如何用国际化了的音乐语言表现自己的文化认同?这个问题尚需作曲家们夫子自道，然而从我这个“旁听者”看来，恐怕还是困难重重，虽然内中不乏独创性甚强的佳作，但大部分作品似乎都不约而同地借重民间音乐，再用现代音乐语言转化成新的作品，这一条路是否可以走向康庄大道，有待将来的发展。但是，“民族性”并不能以此为依归。从历史和政治的重负下自我解放出来以后，却不知何去何从——这一个终极吊诡，可能是目前所有华人作曲家所面临的最大危险。<br/>
</DIV>
]]></description>
            <author>李欧梵</author>
            <category>我的音乐往事</category>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co.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06 Nov 2006 13:24:35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co.html</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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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音乐的遐思</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f8342010006cn.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西洋古典音乐是我的业余爱好之一(另一个是电影)。据说有此种爱好的人不少，专业人士——特别是医生——更多，近年来随着音响技术的发达，镭射唱片录音渐臻佳境，中产阶级消费者中产生了一批所谓音响迷，音响和音乐加在一起，就产生了“发烧大碟”(录音特佳的唱片)和同有此癖的“发烧友”。</DIV>
<DIV>我大概可以算是“发烧俱乐部”的候补会员吧。拥有的“小碟”
(Compact
Disc，简称CD)虽然没有书多,但也有五百多张，而且每月经常“发烧”，往往在唱片行大减价时流连忘返，有时候更变本加厉，从一家唱片行走到另一家，满载而归后，在我的客厅里慢慢地把一张张小碟剪开(在美国，CD仍然包装在塑料袋或纸盒中)，打开音响，小心谨慎地把小碟上机，于是，或雷霆万钧、或温柔绮丽的音乐就从两个落地喇叭中传出来。我的摇椅沙发的位置刚好和两个喇叭成三角形，我于是入座，两腿跷起，然后仔细阅读小碟盒子里的音乐介绍，读后闭眼逐渐进入忘我之境。</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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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音响设备只能算是中高级，大部分是英国器材(因为我觉得美国或日本的器材不够柔和)，在我目前的经济状况下，也觉得满足了。我的喇叭有两个特点：低音温而厚，高音亮而纯。由于唱机不是超级产品，所以清晰度略嫌不足，但听交响乐绰绰有余，如果唱片发音效果佳——所谓“发烧大碟”——我听起来也足够过瘾，甚至发起烧来全身进入一种亢奋的状态(马勒［Gustav
Mahler］的作品尤能使我如此)。不过，问题是，如果录音不好，我所想象的效果无法达到，或者更糟的是，有时候唱片杂志乐评家极力推荐的唱片，我买回来听，反而大失所望，浑身不适。非但无法渐入佳境，而且越听越觉得不是味道，甚至把一个乐章重复几次后，无法卒“听”，或勉强听完一次后大呼上当。这种不满足的情况是我最难忍受的，于是，我不知觉走上音乐和音响“版本”之学的歧路。为了解除心灵上的痛苦，我势必要购买同一个乐曲的多种版本，反复比较，直到满意为止。但是，有时候若购得三四种版本后仍不满意的话，问题就更大了。情绪起伏不定，一方面不敢再买(已经浪费了不少金钱，而且成了家的人不应该再有单身汉的放荡)，另一方面还想再试，于是又开始读音乐杂志、收集资料，甚至在收到一笔意外之财(譬如本文的稿费)之后，根据研究心得再买一个“最后”的版本。</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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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近年一贫如洗，愧对父老妻女，实在是受了我这个业余爱好之害。</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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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如果我需要为自己辩护的话，也自有一番似是而非的道理。</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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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的专业(文学)和我的爱好(音乐)是可以相辅相成的。有时候我感到读书和听音乐所得的“快感”颇相似，特别是小说和交响乐，其结构的对称性可以找到理论的根据：俄国理论家巴赫金(Bakhtin)所得出的“多声体小说”这一概念，就是一例。我个人在聆听音乐时，往往下意识地把它和文学的境界混在一起，反之亦然，读文学的书，往往想到音乐的主题。唐诗和印象派作曲家德彪西(Claude
Debussy)的音乐，在我的脑海中就产生类似的效果(可惜我文笔生硬，不知道如何描述)。据说钢琴家傅聪也曾有过此种看法。初读昆德拉(Milan
Kandera)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我直觉地认为全书是一首弦乐四重奏，四个主要人物恰似四种提琴，在全“曲”的结构中作哲理和情感上的交融。而这部小说被搬上银幕后却面目全非，精致的四重奏变成了大而无当的交响乐，而且指挥者——导演的诠释全错了，不该有的重音却拼命加强，把整个小说的“轻”搬弄成使我难以忍受的“重”!观后浑身不舒畅。回家猛听雅纳切克(Janácek，昆德拉最喜欢的捷克作曲家)的两首弦乐四重奏，心情才逐渐平稳下来。<br/>

我授文学的课，往往作音乐的隐喻，学生听不懂，我更感到对牛弹琴，了无乐趣。浅显的例子学生比较容易接受，譬如，我每次重教鲁迅的小说，就说：“每一个指挥家，都想诠释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的九首交响曲，经典作品可以容许不同的读法，卡拉扬(Herbert
Von
Karajan)前后录制过三次贝多芬的交响乐，我也前后读过三次鲁迅的小说……”说着就自鸣得意起来。有时候文学作品互相指涉和反讽，就用巴尔托克(Bela
Bartok)《交响协奏曲》中的一个乐段引用并讽刺肖斯塔科维奇(Dmitry
Shostakovich)《第七交响曲》的例子，于是又可以把话题扯到文学与政治、乡土与现代、作品与诠释等大问题上去。</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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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和现实不同，而20世纪中国文学的语言和社会现实的距离太近了：历史和社会文化的使命感或承担意识(所谓“感时忧国”的精神)固然重要，然而一个作家若没有自己的文学语言，仍然无法把意识变成艺术，或在个人艺术和集体意识之间找寻独特的出路。肖斯塔科维奇的音乐就是最好的例子。</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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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肖氏的交响乐我又想到与他同时期的作曲家理查德·施特劳斯(Richard
Strauss)的交响乐和歌剧。如果肖斯塔科维奇在俄罗斯历史的洪流巨浪中试图作自我的见证，施特劳斯在德国历史领域中却毫无贡献，然而他在晚年对于艺术和人生的领悟——特别是他被历史抛弃之后(他既不赞成也不反对纳粹党)——却自有一套看法，在乐曲中显现为一种日薄崦嵫的美感。我最喜欢他的《最后四首歌》(可惜没有一个版本令我满意，早期施瓦茨科普夫［Elizabeth
Schwarzkopf］唱得最好，可惜她的唱片转录成CD后效果不佳，韵味全失!)。有一次在授课时竟然想到他的歌剧《玫瑰骑士》，灵感出自白先勇的《游园惊梦》。我问学生可曾听过昆曲，美国人当然瞠目以对，而中国学生(包括我在内)也不甚了了，那么如何解释白先勇笔下的“美人迟暮”的心态?那是一种什么境界?除了引用《红楼梦》和《牡丹亭》之外，我突然想到《玫瑰骑士》的元帅夫人和全剧最后一场的四重唱——啊，耳边乐声响起，卡拉扬的指挥棒在台下挥舞，台上呈现的是施瓦茨科普夫雍容华贵之像，她对镜自照，知道无法和年轻貌美的苏菲竞争。而年仅18岁的美男子奥克塔维杨和苏菲一见钟情，恰相匹配，于是独白、二重唱、三重唱、四重唱接踵而来……唉，我认命吧：青春不再，人生如梦，人世全非。认命吧，我诚无冤孽!</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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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忘我之境回到课堂中，年轻的美国学生们呆呆地瞪着我，看样子我又把话题扯得太远了，这是我讲课的老毛病，最近似乎更加剧了。</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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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收场?只好煞有介事地说：“你们太年轻了，不懂得中年心境，更不懂得音乐!好，回去每个人买一套《玫瑰骑士》的唱片，先听选曲。版本有三种较好，20世纪50年代的卡拉扬版本比新的好，萧提(Sir
Georg Solti)的也不错，还有伯恩斯坦(Leonard
Bernstein)的，录音方面伦敦版较佳，不过……”</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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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李欧梵</author>
            <category>我的音乐往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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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6 Nov 2006 13:21:16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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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自序</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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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
这本书看来洋洋大观，其实是一部增订本，内中包括我以前写的三本有关音乐的书：《音乐的遐思》（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0年）、《音乐的往事追忆》（台北，一方出版公司，2002年）和新版《音乐的遐思》（新加坡，八方文化创作室，2005年）,另加最近为香港各报章杂志写的三十多篇音乐文章，合在一起，集成这本书，算是为自己多年来对古典音乐的热爱留下一个记录。</DIV>
<DIV>
在此我要特别感谢苏州大学的季进教授和江苏教育出版社的席云舒先生，没有他们二位的鼓励和督促，我也懒得做冯妇出这本书。然而，音乐毕竟是我一生的挚爱，没有音乐我也活不下去、写不下去。和玉莹结婚后，我发现生活更有意义了，我们一起过平常日子，当然更要有音乐“助兴”，所以我的音乐灵感竟然潺潺不绝，随时随地有如泉涌，而且写起来也更得心应手，几乎到了随“传”（约稿）随写的程度。我妻虽不懂音乐，却鼓励我听音乐，所以她也是我的“缪斯”(Muse)和知音，只要她对我莞尔一笑，说一声：“老公，你写吧，一定可以写出来的！”我就会立刻下笔不能自休，文字像流水或马勒交响乐的旋律一样，源源不绝地流了出来，甚至充满了激情。有时候越写越长，最近竟然写成一篇讨论布鲁克纳的几千字长的文章，仍觉意犹未尽，连我自己也吓了一跳。</DIV>
<DIV>&nbsp;</DIV>
<DIV><br/>
我的日常生活也被音乐填满了：清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唱片机听音乐<br/>

——从莫扎特的《弦乐五重奏》听到吉内特·内沃(Ginette
Neveu)演奏的“绝版”小提琴曲；上班上课时，脑子里除了教材之外还是音乐，有一次为中大建筑系的学生讲维也纳的建筑文化时,竟然从奥托·瓦格纳(Otto
Wagner)和阿尔道夫·路斯(Aldolph
Loos)设计的房子讲到理查德·斯特劳斯的歌剧《玫瑰骑士》；下班回家，吃完晚饭之后，又是听音乐——不是到香港文化中心或大会堂去听香港管弦乐团或香港小交响乐团的音乐会，就是在家中客厅边听边看各种音乐的声碟和影碟，从阿巴多（Claudio
Abbado）指挥的贝多芬和马勒到列文（James
Levine）指挥的瓦格纳歌剧《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后者还是在晚饭前就开始听，一直听到老婆叫我上床睡觉。甚至在入梦之前脑海中涌现的还是瓦格纳或布鲁克纳的旋律。用老婆的广东话说，这就叫做“线”！</DIV>
<DIV>
在《音乐的往事追忆》的自序中，我曾提到普鲁斯特的巨著《追忆似水年华》，和他那种独有的琐琐碎碎、丝丝缕缕的法文长句子所营造出来的“过去”世界，但普鲁斯特的回忆源泉不是音乐。我的“现事”和“往事”，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内心独白”皆充满了音乐，恐怕不亚于专业音乐家，然而偏偏我从来没有受过正式的音乐训练，唱不出口，只能听。也许脑子里积累的音符太多了，所以化成文字写了出来，但写成的文章却毫无文采或形式上的完整结构，那只能怪我自己没有这位法国大文豪的生花妙笔。而我又偏偏不会作曲，甚至连较复杂的乐谱也看不懂，因此也无法圆我“业余指挥家”的美梦。怎么办？只好听音乐，写文章。</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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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想像我这样的乐迷一定不少，否则也不会有出版社愿意为我出这类音乐书籍，它既非我的“正业”（文学），也非我的“学术著作”（甚至我的“乐评”也是玩票性质），我还不时收到不少乐迷读者的回应和乐团乐师的好评，认为我的论点颇为“中肯”。在这些读者和乐坛同好鼓励之下，我更觉得勇气百倍，看来今后还会写下去，说不定还会出二集、三集、四集，或“前传”，像《星球大战》或《蝙蝠侠》影片系列一样。</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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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自己随着年岁日增，越来越喜欢听音乐中的老经典和经典中的老版本。最近的文章中讨论的经典作品（如贝多芬、勃拉姆斯、马勒和布鲁克纳的交响乐）和经典诠释家（如小提琴家海菲兹、指挥家切利比达克、克莱伯和君特·旺德，皆是欧洲人）也特别多，而对于新音乐——如欧陆、美国或中国新起的作曲家和作品——则不够专注，只偶尔论及。我购买唱碟时更是专找老版本，所以香港中环一家小唱片行的老板娘一见到我进门，就会自动抱出一大堆重新包装的老唱片来任我挑选。我最近发现自己收藏的指挥家版本中最多的不是卡拉扬或萧提（Solti，或译做索尔提），而是切利比达克和弗特万格勒，而后者几乎全部是“原声道”的早年录音。如此下去——人老了，却往更老的经典版本堆中去“寻宝”——如何是好？</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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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看我一脸无可奈何却又自鸣得意的表情，又是莞尔一笑，轻轻地说一声：“老公，你看来还很年轻！”就在她这一声鼓励之下，我又完成了这篇序文。这本书当然要献给她。</DIV>
<DIV><br/>
2005年7月3日于大连旅次</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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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李欧梵</author>
            <category>我的音乐往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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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6 Nov 2006 13:17:54 GMT+8</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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