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
<!-- generator="FEEDCREATOR_VERSION" -->
<rss version="2.0" xmlns:sns="http://blog.sina.com.cn/sns">
    <channel>
        <title>李银河的博客</title>
        <description></description>
        <link>http://blog.sina.com.cn/liyinhe</link>
        <lastBuildDate>Tue, 08 Dec 2009 18:08:19 GMT+8</lastBuildDate>
        <generator>FEEDCREATOR_VERSION</generator>
        <language>zh-cn</language>
        <copyright>Copyright 1996 - 2009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pubDate>Tue, 08 Dec 2009 10:08:19 GMT+8</pubDate>
        <item>
            <title>阅读尼采之八：人生的异常之美</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esu.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尼采：“如果一个日暮途穷和疲惫不堪的人回首他的盛年和一生的工作，他一般总会得出一个令人忧郁的结论。……当我们忙于工作时，或者当我们忙于欢乐时，我们一般很少有时间仔细端详生活和人生；但是，如果我们确实需要对于生活和人生做出判断，我们不应该像上面说的那个人一样，一直等到第七天安息日才肯去发现人生的异常之美。”</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尽管知道上帝不存在，人的易朽性，尼采对生活和人生一点也不悲观，也不是虚无主义，在他的心目中，人生是异常美丽的。这实在可以安慰我们这些无神论者悲凉的心。</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大多数人都很少能够顾上“仔细端详生活和人生”，只是匆匆忙忙地过完一生。人生在世，所有的人只忙这两件事：工作，享乐。生命就在不知不觉间悄悄流逝，等我们一觉醒来，已经到了安息日，到了人生的最后阶段。能够停下脚步，仔细端详自己的人生，对许多人来说是一件奢侈的事。但是，难道我们不该这样做吗？</P>]]></description>
            <author>李银河</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esu.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06 Dec 2009 02:30:05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esu.html</guid>
        </item>
        <item>
            <title>阅读尼采之七：我们社会学（及我的新书发布会）</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da9.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尼采：“说来多么令人伤心！我们不得不以最大的努力和最高的清晰度加以证明的竟然是那些显而易见的东西！许许多多的人都不具有看见显而易见东西的眼睛。但是，这种证明是多么乏味啊！”</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我们社会学恰恰做的就是这件事。我们的调查及其结论常常是显而易见的东西，但是正因为很多人都没有看见显而易见的东西的眼睛，所以我们不得不把这些显而易见的东西通过我们的指点告诉他们。这就是许多社会学著作显得乏味的原因。</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本周六有一个我的新书发布会，最近由鹏飞一力公司运作内蒙古大学出版社出了我的一个文集，共十部书：《社会学精要》《性社会学》《生育与村落文化》《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同性恋亚文化》《虐恋亚文化》《性的问题》《福柯与性》《一爷之孙——中国家庭关系的个案研究》《后村的女人们——农村性别权力关系》，其中《后村的女人们》和《社会学精要》是新作，其余为旧作。有兴趣的人可以看一看。&nbsp;&nbsp;&nbsp;&nbsp;&nbsp;&nbsp;</P>]]></description>
            <author>李银河</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da9.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Wed, 02 Dec 2009 03:25:40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da9.html</guid>
        </item>
        <item>
            <title>阅读尼采之六：关于同情</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at9.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尼采：“我们为何必须提防同情。——同情，就其实际造成痛苦而言——我们在这里关注的只是这一点——，乃是一种缺陷，正如沉溺于任何一种有害情绪都是一种缺陷一样。它增加了这个世界上的痛苦的数量，虽然由于同情，我们可能也会在这里或那里间接地减少或消除了一定数量的痛苦，但是这些从根本上说无足轻重的偶然后果无论如何也不能被当作证明那本质上有害的同情的证据。这种同情只要完全主宰人类一天，人类就会像一株染病的植物一样迅速地枯萎下去。……假设一个人在一段时间内进行实验，每天到处搜寻同情别人的机会，让他的心灵看到周围所能看到的所有不幸，这个人最后肯定就会变成一个病态的和忧郁的人。”</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如果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因为其他凡夫俗子的痛苦和哀怨变得心烦意乱，愁眉不展，让我们的天空蒙上一层又一层阴影，那么，谁会因此受苦呢？当然是这些其他凡夫俗子！他们的负担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同情是基督教和社会主义的基调，而尼采由于反对基督教，对同情也不大客气。尼采偏爱个人主义的观点，偏爱男人气概和英雄气概，不喜欢任何形式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这是他的思想中有缺陷的地方。</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尼采把同情称作滥情，他说：“现在，你该满意了吧，你这‘滥情’的先锋！这就是你的理想吗？——问题是，我们怎样才能对别人有用呢？是一看到他的影子就跑过去，拉住他，帮助他——这种帮助要么是没有帮助，要么是添乱和帮倒忙——对他好呢，还是把我们自己变成另外一种样子，使他一看到我们就感到愉快，神清气爽，仿佛看到了一个与世隔绝、带有一道遮挡马路尘土的高墙和一扇好客的大门的美丽而宁静的花园，对他更好呢？”</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其实我们过去对于尼采反对同情这一观点的批评也许过于严厉了。他并不是一味反对同情，也不是出于恶意反对同情，而是反对滥情，觉得那种滥情于事无补，反而既帮不了别人，也搞坏了自己的情绪。不如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让那些值得同情的人赏心悦目，奋起直追。这样人类这株植物就茁壮起来，而不是在悲悲切切的同情情绪中枯萎下去。</P>]]></description>
            <author>李银河</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at9.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26 Nov 2009 00:43:48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at9.html</guid>
        </item>
        <item>
            <title>阅读尼采之五：关于信仰</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9g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尼采：“怀疑即罪。——基督教使出浑身解数，力图使它的学说成为不受怀疑的，甚至宣布怀疑就是罪过。按照它的说法，人们通过某种奇迹而非理性投入信仰的怀抱，从此就畅游在信仰之中，如同畅游在明亮无比和一尘不染的空气的海洋中——即使是对于地面世界的悄悄一瞥，即使是人的存在不仅仅是为了畅游这种一念之差，即使是我们的水陆两栖本性的最轻微的振动，都已然是罪！所有这些意味着，信仰的任何试验和证明，对于它的起源的任何思索，都将是非法的；需要的是闭目塞听、幻视幻听和飘荡在吞没理性的波涛之上的永恒的歌声！”</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非常美，语言、意境和他要表达的思想相得益彰。由此观之，所有的信仰都有这个问题。既然是信仰，就是盲目的，不问缘由的，不究根底的，不容怀疑的。我们需要的不是信仰，而是科学。</P>]]></description>
            <author>李银河</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9g2.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23 Nov 2009 01:16:47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9g2.html</guid>
        </item>
        <item>
            <title>尼采阅读之四：关于爱情</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88h.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尼采：“爱洛斯的魔鬼化最终变成了一场喜剧：由于教会在所有色情事物上的百般遮盖，‘魔鬼’爱洛斯渐渐地变得愈发美丽起来，比所有圣人和天使加在一起对于人类还更有吸引力，以至于直到我们目前这个时代，恋爱故事仍然是所有阶层都能同等地带着一种夸张的热情乐之不疲的唯一事物，这种夸张的热情对于古代人来说是完全不可理解的，对于未来的人也将是滑稽可笑的。我们的所有思想的诗情，从最高级的到最低级的，都具有赋予爱情以过分重要意义的特点，甚至不仅仅是特点而已！由于这个原因，未来的人们也许会认为，他们所继承的全部基督教文化遗产都带有某种头脑发昏和没有见过世面的特征。”</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爱情的起源原来是这样的，很有道理，可是没人从这个思路上想过。对于古人和未来人，都没有爱情这回事，爱情原来是欲望被魔鬼化、被压抑、被禁忌所引起的反弹，是一种夸张的热情。在压抑解除之后，反弹就没有必要，夸张也就变得可笑了。原来，爱神也就是一个中常人，可是年深日久的妖魔化、神秘化和遮掩把她变成了一个美人，由大量的想象和可望不可及塑造而成的超级美人。在我们的后人看来，完全是脑子进水、不可理喻的。我们可以清醒了吧。</P>]]></description>
            <author>李银河</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88h.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Fri, 20 Nov 2009 01:01:05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88h.html</guid>
        </item>
        <item>
            <title>阅读尼采之三：关于爱欲和性欲</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7rp.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尼采：“认为一件事是坏的就是使它成为坏的。——如果我们认为某种激情是邪恶的和有害的，它们事实上就会变成邪恶的和有害的。基督教就是这样通过每当信仰者春情发动时所感到的良心的折磨，成功地把爱洛斯（爱神）和阿佛洛狄忒（美神）——所到之处理想的光芒闪烁和能够点石成金的伟大力量——变成了穷凶极恶的魔鬼和幽灵。把人类必然的和经常发生的感情变成内心痛苦的一个源泉，并通过这种方式使内心痛苦成为每一个人类存在的家常便饭，这难道还不令人震惊吗？……性爱与同情感和崇拜之情在一点上是共同的，即一个人通过做使他自己愉快的事同时也给另一个人以快乐，这样一种仁慈的安排在自然中并不多见！”他在“圣人”一节中尖刻地说：“那些回避女色唯恐不及和以肉体之苦为乐者实际上肉欲最为强烈。”</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在这里，尼采盛赞了爱神和美神以及性爱，把它视为人类世界中罕见的仁慈的事物。因为人世间常见的事情是如果一个人快乐了，另一个人就会痛苦，比如说权力、金钱的得与失。而性爱是一个美好的例外，一个人的快乐也导致另一个人的快乐，而非痛苦。而基督教却把这稀有的快乐变成人的痛苦，把爱神和美神变成魔鬼，把人的自然冲动变成罪恶，变成人应当为此感到羞惭的东西。</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我始终感到，我目前在中国做的事情，就是要把性爱从人们心目中的坏事重新转变为好事，这是我们改变病态性观念的关键，也可以说是回归我们古代健康性文化的关键之所在。一旦性爱在我们的观念中从坏事变成了好事，我们就永远地摆脱了内心的矛盾、痛苦和折磨，我们的性文化、性观念和性法规就全都能够理顺了，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了。</P>
<p>&nbsp;</P>]]></description>
            <author>李银河</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7rp.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19 Nov 2009 00:39:36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7rp.html</guid>
        </item>
        <item>
            <title>阅读尼采之二：关于习俗</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7kt.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b>尼采：&nbsp;</B></P>
<p>
<b>“道德使人愚昧</B>。——习俗代表了前人的经验，代表了他们对于有用的或有害的东西的看法——但是，<b>习俗感</B>（道德）关心的却不是这些经验本身，而是习俗的长存不灭、神圣不可侵犯和不容争辩。因此，习俗感有碍新经验的获得和旧习俗的修改，道德成了创造更新更好习俗的绊脚石：道德愚民。”</P>
<p>
“<b>对于惯例的思索。</B>——数不清的习俗规定都是人们根据某些非常事件在匆忙之间做出的，它们很快就变成不可理解的了；我们既不能确切地断定隐藏在这些规定后面的意图，也搞不清违反这些规定所带来的惩罚的性质，我们甚至在仪式的执行方面也会发生疑问——然而，随着我们对它的绞尽脑汁的思索的急剧增加，我们思索的对象的价值也就成倍增长，而一种惯例的最荒唐的部分最后竟然变成了不可触犯的金科玉律！”</P>
<p>
“我们对于一切以习俗面目出现的信念来者不拒，这意味着我们是虚伪的、怯懦的和懒惰的！——那么，虚伪、怯懦和懒惰是道德的前提条件吗？”</P>
<p>&nbsp;</P>
<p>感悟：</P>
<p>
对于已经变化的经验，习俗往往是一种压抑的力量，有时完全没有道理，比如说，河北一些农村至今保留女人不可以上桌陪客人吃饭的习俗，这一习俗表现为一种不容争辩、不可更改的蛮横力量。再如，婚前保持童贞的习俗本来是法定婚龄15岁时形成的习俗，在法定婚龄推迟至20岁的今天，还要求所有人遵守就成了压抑人和束缚人的力量。中国历史上最典型的例子：缠足。</P>
<p>&nbsp;</P>
<p>
这两周去了亚特兰大。可以感觉到，与80年代相比，中国留学生最大的变化是进入中产阶层，每家都有一幢大房子，挺漂亮，尤其是房前屋后的树林。与中国别墅最大的区别是，我们的树都是人工栽种的，而人家那里是野生的大树。这是美国得天独厚的环境。原因在于他们只有200年历史，而我们已经砍树砍了两千年。相信两千年前，我们这里的树林不比他们少。这真是没有办法的事，只能望洋兴叹了。</P>]]></description>
            <author>李银河</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7kt.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Wed, 18 Nov 2009 09:00:18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g7kt.html</guid>
        </item>
        <item>
            <title>尼采和他的致命真理</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y95.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nbsp;&nbsp;&nbsp;
长期以来，受错误宣传的影响，对尼采多有误解。比如他说去见女人别忘了带上鞭子，此话实属骇人听闻。最近看研究尼采专家写的书（《尼采与现时代》）提到这件事：一位老相识听了这句话后大感不安，尼采知道后惊讶地说：“别紧张，求求你啦，……这只不过是句玩笑话罢了，只是象征性地夸张一下嘛。”（第478页）尽管作为一位严肃的哲人，这样开玩笑（政治上不正确的玩笑）也是很不应该的，但是与他浩如烟海的深刻、睿智、理性的（政治上正确的）思想相比，这点错误还是瑕不掩瑜的。尤其应当为他正名的是，法西斯主义、种族主义、民族主义这些帽子都是错误的附会，被该书作者称为“企图往尼采的教诲中投毒”。</P>
<p>&nbsp;&nbsp;&nbsp;
尼采的主要思想定位应当是：反对基督教，倡导前苏格拉底的文化复兴，倡导科学的世界观和宇宙观。他终身的任务是：“在关于起源与终结的致命真理上建立一个社会”。（第317页）换言之，在否定了上帝、天堂和地狱的致命真理被揭示给世人之后，人们将怎样生活？上帝死了，我们怎么办？</P>
<p>&nbsp;&nbsp;&nbsp;
尼采语录：<b>“新的致命打击：我们的无可逃避的易朽性</B>。——过去的时代，人们曾经通过指出人的神圣起源来证明人的高贵伟大，但是，这种方式现在行不通了，因为在这条道路的尽头站着的是与其他种种令人毛骨悚然的野兽站在一起的猩猩，以它特有的那种方式向我们呲牙咧嘴，仿佛在说：‘此路不通！’因此，人们现在试图走上相反的道路：人类的前进路线证明他的高贵伟大和与上帝的亲缘关系。呜呼！这同样是白费心机。矗立在这条道路尽头的是最后一个人的坟墓，在他的墓碑上写着：“人类的脚步到此为止。”无论人类进化到多么高的程度——他最后站的地方说不定比他开始站的地方更低，——他都无法移居一个不同的更高的世界，正如蚂蚁和蠼螋在其‘尘世旅程’结束时仍然与神和永生毫无关系一样。已成总是像尾巴一样拖在生成的背后：为什么这一千古如斯的景象要对某些微不足道的星球或者这些星球上的某些微不足道的族类破例呢？这完全是异想天开！”</P>
<p>&nbsp;&nbsp;&nbsp;
这个致命真理对于我们中国人这样无神论的人还不那么致命，对于信仰基督教的人却是真正致命的。既然人类只是微不足道的宇宙微尘，跟蚂蚁猩猩一样，人活着有什么意义呢？中国人由于不信上帝和天堂，几千年来一直在世俗生活中找意义，比如传宗接代呀，祖先崇拜呀，让自己的生命在后代的身上延续呀，立德立功立言呀，与人奋斗其乐无穷呀。稍微虚幻一点的如轮回转世呀，此生积德行善以便来世再次托生为人呀。所以中国人不会像信教的西方人那么绝望，那个致命的真理对于中国人不像西方人那么致命。</P>
<p>&nbsp;&nbsp;&nbsp;
就在不久前，2009年10月8日，一颗小行星在印度尼西亚上空的地球大气层中爆炸，释放出的能量有三枚广岛原子弹那么大。这颗小行星直径约为10米。科学家指出：如果这颗小行星稍微再大一些，如直径达到20-30米，撞击引发的损失会更大，甚至对人类生命产生威胁。人类的生命真是非常脆弱的，易朽的。我们只能祈祷在我们的有生之年不要碰上这样的宇宙灾难，而在我们死后再发生的事，那就不是我们的事了。所以我们对于自己的生而为人应当心存感激：“一个不断演化的宇宙通过一连串事件造就了我们之所是”。最终，地球会热寂，人类会归于尘土，这就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命运，是尼采以极大勇气为我们揭示的致命真理。</P>]]></description>
            <author>李银河</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y95.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01 Nov 2009 01:26:47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y95.html</guid>
        </item>
        <item>
            <title>关于“性变态”重新命名的讨论</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vwm.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nbsp;</P>
<p>
【编者按】在朋友们的通信中看到宁、何、阮三位对性变态重新命名的讨论，觉得非常重要。过去我在文章中也用过“性变态”这一概念。记得当时就觉得这个词不好，像歧视语，所以改为“变态的性”，与“常态的性”并列，使语气缓和一些，心里还自我安慰道：变态只是相对于常态而言，可以是个中性词，不带贬义吧。现在看来，是认真对待这个问题的时候了。三位性学界老友都是我十分敬佩的人，阮芳赋在中国最早出版性知识手册，是国内性学研究的发起人；宁何两位是台湾最著名的性研究者，著作等身。在“性变态”重新命名这个问题上，我同意他们的思路。我用过“性少数”这个概念，看过他们的论证后，今后更倾向于用“性多元”。</P>
<p>&nbsp;</P>
<p>宁应斌、何春蕤：</P>
<p>
这个问题有意思。性变态主要指的是非生殖模式的性，也是假设性有发展阶段的理论中（以生殖模式为发展的目的论，也就是最终阶段），对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偏离、停滞或退化，所作的一个描述。</P>
<p>
这个词所预设的一些学问，本身就有难解或难以自圆其说的问题。可是「性变态」变成大众通用的词后，又和「常态」二元对立，不但有污名，也有社会控制和惩罚的后果，而且就以描述「非生殖的性模式」的目的而言也很不精确（一般人也有时会将性偏差行为说成性变态。此外，口交肛交手淫恋物愉虐等是否属于性变态，又似乎变成端视是否属于前戏、或者是否耽溺等作为标准）。总之，问题重重。</P>
<p>故而，为了社会进步、性学发展，我们若能提出新名词来替代，有语言意义反转、文化革命的重大意义。我们应该做这件事。</P>
<p>
在性学理论方面，「非生殖模式」、「生殖模式」很多时候就足以堪用，不必另外讲变态或倒错。当然阐释旧作经典，或必须使用的学术脉络，都不在此限。（变态，在生物学上来说，既是危险致命，却也是进化的契机，原本没有必然污名的含意，只是因为碰到性，才变成甚至骂人的用语）。</P>
<p>
我们的目的当然不是言论检查，而是针对大众与媒体，建议改变在目前性文化中已经过时且被误解甚多的「性变态」──过时，是因为非生殖的性在人口过剩且普遍避孕的今日，不应该继续被污名，生殖器（阳具）中心的性往往带来许多心理负担，各种性花样在人们的性实践中早已成为情趣与愉悦来源，不应该被冠上「变态」，所以实有改名的必要。至于大众与媒体对「性变态」的误解，就是把所谓「变态」当作少数人的病态心理，其实「性变态」的实践与心理是人类性多样的一种，各种性多样模式都有普遍的潜能，因为根据的都是人同此心的基本生理心理配备，所以其实反而是应该广为人知，深入研究，可以丰富我们性文化的性资源。</P>
<p>
近年在性权运动的脉络里逐渐发展出一些替代的名词，如香港叫做「性小众」，以及这里说的「性少数」（相对的当然是多数，不过，像手淫其实很多数人用，但是似乎只因为雷同日本成人电影使用按摩棒来助兴或替代性交，就被当成变态）。这两个名词也有无比的重要性，可以针对「性变态」话语的身分指涉，转化为「人权」的权利话语。少数，来自种族少数，民主政治要尊重少数。至于小众，则扣合了大众文化下的小众话语，小众也是被肯认为具有存在的价值（甚至是市场价值──如营销针对小众）。然而这两个名词指的比较是身分认同，固然有性权的重大意义，但是同时也符合了目前大众对这些人的预设－－你们是某种（可能有问题的）人，而且是少数小众（而少数应该服从多数）。</P>
<p>为了不走身分认同而采文化政治的路线，并且避过身分认同可能带来的标签效应，宁应斌曾经用过「性多元」「性多样」（也就是sexual
plurality而非sexual
minority）的概念。例如同性恋或愉虐恋是一种性多元或性多样，同性恋或愉虐恋提供的性／爱模式（交往方式、调情方式、性交方式等），不是只限于少数小众，也可以是给所有人共享取用的性／爱文化资源。这种提法的蕴涵就是：不是把性多元人圈起来封锁，让他们自生自灭，反而是让性多元的信息广为流通，让性多元成为文化教育资源来丰富全体民众的性文化。</P>
<p>
性多元或性多样原本就是性学传统的重心；性多样与性多元就是性学探究的客观存在之对象。性多元或性多样这词的表面意义讲现象状态（性模式），但也可以用来讲人（主体），像「同性恋是一种性多元」，就是讲同性恋性模式，但是也有同性恋是一种性多元人的意思，但是后者不是那么直觉的使用。</P>
<p>
另方面，性少数与性小众，其字面意义则主要是指人（主体），而且也有号召少数认同的效果，目前大陆地区也很需要这种认同，以便形成真正的动能与动力。性少数与性小众，用来指涉性模式时，则是「性少数的性模式」。再说，性少数与性模式也是进步性学传统的另一个重心（虽然有时不是很直接明显），因为很多进步性学家的学说与行动都为了平反像同性恋这样的人群。</P>
<p>
总之，我们的意见是：「性少数／性小众／性多元／性多样」这四个名词应该都可以用，看我们的目的与使用脉络而定。不过，由于目前大众讲的「性变态」比一般性学所谓「性变态」（非生殖模式）更广泛，也包含了性偏差的人口，所以我们的这四个名词在描述上也可以考虑包纳更多性人口，例如爱滋患者、性活跃人口、性工作者、不伦性爱、性激进派或性自由派等等。</P>
<p>&nbsp;</P>
<p>阮芳赋：</P>
<p>
以上两位教授的论述，很系统，很深刻。在我看来，「性少数／性小众／性多元／性多样」，这4个词语中，最好的是“性多样”。因为“性少数／性小众”总有一点包含“预设－－你们是某种（可能有问题的）人，而且是少数小众（而少数应该服从多数）”的味道。“性多元”多少暗按带有一点要他人要社会接受与承认的味道。“性多样”就是对现实的直接陈述，和他人和社会接受与承认这个或那个“元”毫无关系！</P>
<p>“性多样”也和美国性学界用来包容“性少数”且已应用多年的“性象”概念，非常相近。</P>
<p>
在美国旧金山的“高级性学研究院”（IASHS，世界上第一所性学专业的研究生院，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政府核准可授予性学硕士、性学教育学博士、性学博士、性学哲学博士等多种性学专业高级学位，也是全世界第一次出现这些学位。）早就用另外一个词来描述人类多样的性行为：“Sexual
spectrum”，可译为“性象”、“性谱”或“性象谱”。当然，也不会早到哪里去。因为“高级性学研究院”是在1976年正式成立的。所以，这个词语也是反映刚刚告一段落的西方第二次性革命的成果的。</P>
<p>Spectrum本是一个物理学名词，意思是“系列、范围、光谱、波谱、谱”。Sexual
spectrum译为“性象”，表示“性”的实际形态多种多样，是成系列的复杂现象，并不那么“人人像我”那么单纯，何况“我”的性表现，也许正是很不单纯的。每一个人的性爱目标、性爱方式等等，都曾经并且还会因年龄、环境、条件等的不同，而有种种的不同！！译为“性谱”，表明性的实态，就像“光谱”，有可见的，不可见的有明亮的，有黯淡的，有红、有黄，有绿，五颜六色，变化万千，形象纷陈！“性象谱”则兼有“性象”和“性谱”的涵义，更准确，为了简洁，就用“性象”来表达所有这些意义吧。</P>
<p>性象，并不只是用来代替“性变态”，“性副态”，“性少数”等词的。因为，性象 所包括的，比“这些词要多得多。</P>
<p>
个体有各人的性象，小群体有小群体的性象，大社会有大社会的性象，不同的文化，性象也会有所不同，非常多样。不但性变态，性副态，性少数，等等词语所指的性行为状态，包含在内，向称“多数”的异性恋本身，也呈现极其多样的性行为状态，也都包括在内。这个概念具有最大的包容性，“求同存异”，不
“党同伐异”，所以也是最尊重人的性权，最尊重人们在性生活上的自主、自决和自由选择。</P>
<p>
那末，是不是一切性行为都是为社会的道德和法律所接受的呢？当然不是。性学本身，并不具有制定社会道德和法律的功能。事实上也并无那一种性行为是为一切国家、一切法律所接受的。连异性恋的夫妻之间的（不要说同性恋的、婚外的）、即便只是“传教士式”的阴道插入性交（不要说“Sodomy”、肛交），也还可能被“婚内强奸”（假如妻子并不情愿的话）所制裁。哪些性行为是要受该国家、该社会的道德和法律所制裁，是那个国家的统治者、那个社会的立法者事；当然也会是那个国家、那个社会的人权活动家、性权活动家的事；当然也会是那个国家、那个社会的全体公民的事。它反映出那个国家那个社会那个政府接受和落实人权和性权的进步与文明程度。性学家作为专业工作人员，无法做到那个国家的统治者、那个社会的立法者才能去做到的事。当然，在另一方面，性学家也无权在“学术”的大旗下，把人类的这些或那些性行为，径直贴上贬义的、“变态的”
、“反社会的”、“不正常的”、“不自然的”污名化标签。</P>
<p>事实上，我2005年为准备在台湾性教育协会学术年会的主旨演讲“性少数概念的历史与现况”时，所作出的‘性少数”（Sexual
minority）有关用词的统计结果2005-4-24）中，占首位的并且是占绝对多数的，便是“性多样”（占第二位的便是“性少数”），因为恰恰可以也应该把sexual
diversity翻译成“性多样”（以下表已删去淘汰了的或正在淘汰中的用语）：</P>
<p>&bull;&nbsp;&nbsp;&nbsp;
=================================================</P>
<p>&bull;&nbsp;&nbsp;&nbsp; sexual
diversity&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约有&nbsp;&nbsp;&nbsp;&nbsp;&nbsp;
6,760,000项符合的查询结果</P>
<p>&bull;&nbsp;&nbsp;&nbsp; sexual
minority&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约有&nbsp;&nbsp;&nbsp;&nbsp;&nbsp;
3,750,000项符合的查询结果</P>
<p>&bull;&nbsp;&nbsp;&nbsp;
LGBT&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约有&nbsp;&nbsp;&nbsp;&nbsp;&nbsp;
1,730,000项符合的查询结果</P>
<p>&bull;&nbsp;&nbsp;&nbsp; sexual
spectrum&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约有&nbsp;&nbsp;&nbsp;&nbsp;&nbsp;
1,570,000项符合的查询结果</P>
<p>&bull;&nbsp;&nbsp;&nbsp;
queers&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约有&nbsp;&nbsp;&nbsp;&nbsp;
&nbsp;&nbsp; 568,000项符合的查询结果</P>
<p>&bull;&nbsp;&nbsp;&nbsp; sexual
plurality&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约有&nbsp;&nbsp;
&nbsp;&nbsp;&nbsp;&nbsp;
137,000项符合的查询结果</P>
<p>&bull;&nbsp;&nbsp;&nbsp; sexual
queers&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约有&nbsp;&nbsp;
&nbsp;&nbsp;&nbsp;&nbsp;
133,000项符合的查询结果</P>
<p>&bull;&nbsp;&nbsp;&nbsp;
==================================================</P>
<p>所以，最好以后大家多多推广使用“性多样”或“性象”。</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P>
<p>&nbsp;</P>]]></description>
            <author>李银河</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vwm.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Wed, 28 Oct 2009 01:15:25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vwm.html</guid>
        </item>
        <item>
            <title>一位高龄者的至理名言</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r5f.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nbsp;&nbsp;&nbsp;
有个90多岁的人大概是觉得自己不久于人世，于是就他的活得相当长的一生的经验写了一些人生感悟，对我有帮助。例如：</P>
<p>&nbsp;&nbsp;&nbsp;
——别拿自己的人生和他人做比较，你根本不清楚他们的人生是怎么一回事。（每个人最终只能过自己的生活，不管你觉得别人的人生比你好还是比你坏，反正你并不能真正知道别人的生活。再说，总有人活得比你成功，比你滋润，总爱比较，徒增烦恼。）<br />

&nbsp;&nbsp;&nbsp;
——别人怎么看你不干你的事。（不管别人怎么看你，你还是你。我总是记得一个比喻：如果别人对你的看法是一面镜子，每个人都会被镜子里的形象吓坏。我总是不大容易忽略别人的看法，因为从小比较虚荣。可是人生经历告诉我，不能不改变这种羞涩和敏感，否则没法往下活。记得我刚买了车不久——那时社科院还很少私家车——姐姐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听说我出了车祸，电话打到了我，听说我没事，她才放心。我想想这个传言，真是不寒而栗，如果我撞车死了，很多人会很高兴的。想到这里，再也无法去想“别人怎么看你”这回事。只能用“有人嫉妒证明自己比较成功”聊以自慰。）<br />

&nbsp;&nbsp;&nbsp;
——时间会痊愈几乎每一件事。（“痊愈”是不及物动词，此话有语病。道理却是对的。从很小我就明白这个道理了，有时觉得实在过不去了，痛不欲生了，结果就靠这句话渡过难关，活下来。）<br />

&nbsp;&nbsp;&nbsp;
——不要那么认真的看待自己，没有人会这样看待你的。（每个人都容易犯自我中心的错误，其实自己没那么重要，自己的一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br />

<br /></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P>]]></description>
            <author>李银河</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r5f.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18 Oct 2009 13:17:15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r5f.html</guid>
        </item>
        <item>
            <title>民主随想</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jds.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nbsp;&nbsp;&nbsp;
这些年来，随着中国在经济上的成功，民主的议题再次升温。升温首先表现在情绪上，人们开始对民主有相当情绪化的关注、议论，我自己也不例外。最早是听到一位记者提到，党校有一位教授写了篇《民主是个好东西》，据说引起海外的广泛关注，把这篇文章当作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信号。<br />

&nbsp;&nbsp;&nbsp;
我一听这个标题，心里第一反应是激愤，心想，从1919年中国引进“德先生”到现在已经近一个世纪了，合着我们这一百年全都白过了，到现在还寸功未进，还得为民主正名，争论还停留在民主好还是专制好的初级阶段。这种激愤里还掺杂着对父母那一代人的复杂感觉：他们当年参加共产党有一半是为了抗战，还有一半就是为了民主，难道他们的一生努力全是白费，难道那些流血牺牲的人们都是白白地流血牺牲了？他们努力建设的这个国家到底是一个民主国家还是专制国家？<br />

&nbsp;&nbsp;&nbsp;
情绪的平复来自世纪大讲堂一位新加坡学者的讲演，他提出这样一个说法：不应当把民主当作意识形态，而应当把它看成一种实践。如果把民主只当作一种意识形态，那我们的问题就是：它是好的还是坏的，当局所宣称的民主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把民主看做实践，那我们的问题就成了：这样的具体做法更好还是那样的具体做法更好，这样做更符合社会需求还是那样做更符合社会需求。听了他的言论，我一方面觉得有点似是而非，好像在为什么辩护，好像在掩饰什么；另一方面又觉得这是一个很认真、严肃，很有挑战性的说法。<br />

&nbsp;&nbsp;&nbsp;
最近见到朱云汉的文章，其中谈到“西方观察家根据自己的政治经验，很难理解一个政治体制不具备西方国家典型的民治程序，却可能达成民享的实质结果。”“最近几年也有西方观察家开始承认，中国的政治体制也有局部的优越性。”（《读书》2009年第9期）当我们把民主当成一种内容固定形式确定的理想的政治体制时，我们除了做清末民初的革命派之外，别无选择。但是如果中国现在的政治体制也有其部分的合理性、合法性，而已经不是单纯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水平的话，我们就多了一些选择，例如可以选择改良。<br />

&nbsp;&nbsp;&nbsp;
从感情上到理智上，我认为中国现行的政治体制还是有些优点的。至少它占了“存在的即合理的”这一条，至少跟慈禧太后那会儿有点不一样了，特别是最近这三十年（前三十年还真是跟那会儿太像了点）。尤其值得认真对待的是：它有可能是跟西方民主制度不太一样的一种制度，但是也能部分地达到民主的目标。我们这个东方国家从历史到文化到社会习俗跟西方本来就有很多不同，如果要争取和西方一模一样的政治制度，也许永远实现不了。我认为，我们要努力争取的是一个在中国历史、文化、社会基础上最合理最民主的制度，如果我们做到了，不仅可以造福中国人民，而且还可能拥有以“中国模式”影响世界的潜力。<br />

&nbsp;<br /></P>]]></description>
            <author>李银河</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jds.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Fri, 02 Oct 2009 00:02:05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jds.html</guid>
        </item>
        <item>
            <title>对“丈母娘需求”的社会学分析</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dz3.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ALIGN="left">
　　最近，有一位管房地产的官员提出了一个很有趣的说法，说房价下不来是因为“丈母娘的刚性需求”：一个小伙子来求婚，丈母娘提出的要求是，一定要有房才能让女儿跟你结婚，于是小伙子砸锅卖铁也要去买房，这就构成了一个对房子的刚性需求。</P>
<p ALIGN="left">
　　我是搞家庭研究和性别研究的，而丈母娘需求与两者都有关：婚后居处既是家庭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在男女平等的问题上它更是至关重要的。在结婚后，女方进入男方家庭生活，而不是夫妻双方单独生活，这是家庭中男权制的基础，进而也成为社会上男权制的基础。我们中国几千年的男权制社会实行的就是婚后女人嫁入男人家庭的从夫居制，女人孤零零一个人嫁入男方家庭，身边没有父母亲人，从自己长大的家庭拔根而出，独自面对一个陌生的家庭，这对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很不利的。俗话说，婆媳是天敌。媳妇不但要面对婆婆这个陌生人，还要跟她争夺同一个男人（她儿子）的爱，能不成敌人也难。</P>
<p ALIGN="left">
　　在中国进入现代化和都市化的进程之后，这种对女人非常不利的家庭形式发生了悄然的改变：婚后新居制出现了。婚后新婚夫妇买房或租房单住，两个年轻人站在了同一个起跑线上（如果他们要比赛谁在家里地位高的话），而不再是女人从一结婚就陷入不利境地了。婆媳关系的顽症也不治而愈了——婚后新居制对潜在的婆媳战争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P>
<p ALIGN="left">
　　根据我们最近在五个大城市（广州、杭州、郑州、兰州、哈尔滨）所做的一项调查，婚后新居制在所有的婚姻中已经占到了整整一半，换言之，丈母娘的刚性需求至少占到50%。如果按年龄分段来看，在面临结婚的人群中，丈母娘需求是超过50%的。</P>
<p ALIGN="left">
　　与此同时，调查也显示，婚后从夫居在五城市家庭中仍然超过四成半，仍是婚后居住的一个主要模式。而婚后从妻居的婚姻所占比例非常低。婚后居住模式的新居制与从夫居制形成抗衡局面的调查结果表明，在我们的社会中，男权制还有着较雄厚的根基，尽管有调查表明，婚后的从夫居并不一定是出于自愿的选择和遵循习俗的要求，而是住房紧张造成的，一旦有了房子，新婚夫妇还是会选择婚后新居制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丈母娘的刚性需求就是婚后新居制的刚性需求，它正在形成婚后居住制度的新形式、新局面、新习俗，其直接后果是动摇家庭和社会上的男权制，使男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在社会上的地位逐渐趋于平等。</P>
<p ALIGN="left">
　　从男女平等的角度看，丈母娘需求虽然是有利于双方地位平等的，但是也有明显的问题，问题出在它要求男方独自承担买房的重任。原因是双重的：一重原因是，在传统中国社会，结婚一向是男娶女嫁，而不是双方平等结婚，所以房子要由男方来提供，这还是男人挣钱养家女人不参加社会生产劳动的时代的遗俗。在农村，农民要为儿子娶媳妇就必须备好房子，到现在仍然是这样。在城市，作为一种习俗，人们也习惯性地认为，结婚应当由男方买房。另一重原因是，在当下的社会生活中，女性虽然也挣钱了，但是平均收入水平明显低于男性，包括西方社会在内，女性的收入水平停留在男性收入的60%到80%之间。正是由于这两个原因，买房的需求才成了“丈母娘需求”而不是“婆婆需求”。</P>
<p ALIGN="left">
　　什么时候我们的社会不仅全部实现了婚后新居制，而且“丈母娘需求”变成了“丈母娘和婆婆的共同需求”，我们才最终实现了男女平等。以上就是我作为一个研究家庭和性别问题的社会学者对于“丈母娘需求”的一点分析。</P>
<p ALIGN="left">&nbsp;</P>
<p>&nbsp;</P>
<p><a HREF="http://wm27.263.net/xmweb?func=mail&amp;sid=OGM5OTAyNjk3MDUwMzA1MDIw&amp;usr=c929&amp;act=att&amp;fid=1&amp;mid=@047@737@734@4ab3180100006c54000001&amp;part=1&amp;filename=photo.rar" TARGET="_blank"></A>&nbsp;</P>]]></description>
            <author>李银河</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dz3.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22 Sep 2009 00:21:20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dz3.html</guid>
        </item>
        <item>
            <title>生命的愉悦</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a0u.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在这个季节，坐在屋子里的电脑前，一股秋风带着久违的凉意吹拂全身，我感觉到生命的愉悦。</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我的生命像一条静静的小溪，汨汨地流淌，没有烦恼，没有忧愁，没有任何精神和肉体的打扰。我好像由人变成了物，对周边的一切既毫无感觉，又无比敏感。毫无感觉的是人世的纷争，身心的疲惫和焦虑，对名、对利、对世人孜孜以求的一切；无比敏感的是和煦的微风，居所近旁小湖水面的涟漪，小鸟欢快的鸣唱，蓝天和白云。</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使我愉快的是阅读黑塞的《玻璃球游戏》。读这本书一开始并没有特别的好感，以前也没有看过他的书，虽然他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但不知怎么一直没读过他的书。越读到后来，越受吸引，因为这本书讲的是人类的智力游戏，他对人类的各种精神活动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一种非常独特的概括。</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还没读完，谜底还没有揭破，读这本书竟然像是看一部悬疑片，那个高深莫测的谜底一直诱惑着你往下看。我刻意不去翻书的结尾，从而能够享受谜底慢慢揭晓所带来的快乐。</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我感谢黑塞，我感谢这样的书，他们就像和煦的微风，使我感觉到生命的愉悦。</P>]]></description>
            <author>李银河</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a0u.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12 Sep 2009 04:55:31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a0u.html</guid>
        </item>
        <item>
            <title>为多边恋一辩</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83i.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爱的排他性到底是天性使然还是社会建构？人们看到雄性动物为争夺一个雌性斗得你死我活，自然而然想到爱的排他性是天性使然。人类几千年文明史的男女关系中也充满了妒忌、独占欲与情杀，难道这还不能证明爱的天性是排他的？</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然而，现实生活中的证据表明，爱可以不是排他的。其中最主要的证据来自被称为多边恋的一种新社会潮流，也可以说是一种崭新的生活方式，一种崭新的人际关系。在西方国家，实行多边恋的人们组织了自己的协会，出版了自己的刊物书籍，他们所形成的亲密关系是在三人或更多的人之间，一种新的家庭婚姻组合方式。他们的存在向爱的排他性提出了严重的挑战，他们的存在证明，爱的排他性并不是人的天性，而是社会的建构，是社会为了子女养育、为了财产继承、为了养老等功能而建构起来的一种伦理道德，一种思维方式。天长日久，人们习惯了这种思维方式，于是不能再想象不排他的爱情，不排他的关系。</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即使在中国，在我们身边，其实也有许多不排他的个案。我认识三位老工人，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半辈子，其中两位是原配夫妻，后来有一位壮年男工，媳妇在乡下，感情也不好，他就加入了这对夫妻组合，跟妻子感情不错，丈夫也默认他们的关系，三人住在一起。在西北地区，这种情况以民间习俗的形式存在，叫做“拉帮套”：一位贫穷的娶不起媳妇的男子加入一对夫妇的家庭，帮助干活，与丈夫分享妻子的感情。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男女关系的独占性、嫉妒心也并不是像我们的文化中那么强烈的。最近看到舞蹈家杨丽萍的一个采访，她讲到自己民族男女关系中就没有那么强的嫉妒心，她对她的一些女友为了丈夫外遇（也许包括男人为女人外遇）哭天抢地寻死觅活感到很惊讶。在短短的一个访谈中，她说了三次觉得他们“特别可笑”。按照她们民族的习俗（走婚），女人喜欢好几个男人或者男人喜欢好几个女人，或者一阵儿喜欢这个人，一阵儿喜欢那个人，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所以寻死觅活才显得“可笑”。由此可见，我们以为是天性使然的排他性不过是社会习俗建构起来的，是当初为某些社会功能而建构起来的，一旦不需要这些社会功能了，就没有理由非如此不可，至少谈不上是“人的天性”。</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在西方的多边恋人群中，当事人大多数情况都是单独的个人，没有养育孩子的责任（或者孩子已经长大成人），财产方面达成双方多方的同意（多数情况都不会涉及财产），于是一对一的关系没有了绝对的必要性，爱情也就没有了绝对的排他性。</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在谈到多边恋时，有一个区分绝对重要，那就是它同男权一夫多妻制的区分。这是中国的国粹，一夫多妻或妻妾成群，旧式离婚中的“七出之条”中甚至还有妒忌一条，让原配夫人不得妒忌小老婆，妻妾之间不得互相嫉妒，否则要遭到“休弃”。和多边恋一样，它倒是也讲究不妒忌，但是它是要求女方单方面的不妒忌，是男女双重标准的不妒忌，欺负女人，暗含着男尊女卑的逻辑，讨厌之极。多边恋是男女相同标准的不妒忌，其关系或则两男一女，或则两女一男，或则两男两女，所有当事人的关系都是平等、自由和独立的，这岂是一夫多妻制可与比拟的？又岂是后者可以企及的？</P>]]></description>
            <author>李银河</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83i.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Mon, 07 Sep 2009 23:55:56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83i.html</guid>
        </item>
        <item>
            <title>一个少见的理想主义者</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3su.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有人给我发来一位法律工作者的文章，讲他的动机。我读了，真情实感令人感动。如果中国多几个像这样的人——不用太多，只要有一百个，中国社会的进步会快得多。</P>
<p>&nbsp;</P>
<p><b>你什么动机？</B><br />
许志永&nbsp;&nbsp; 2005年1月<br />
<br />
刚回到国内没几天就接到党委书记转告“有关部门”对我的警告，说不准再参加任何社会活动，否则可能会被学校解聘甚至失去人身自由。我问，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做什么违法的事情了吗？我没有任何激进的想法，从来都是主张渐进地推动社会进步，我所做的一切只是在尽一个公民的责任而已。新的一年我可以更低调，但有的事情，我不能不做。除了学术研究和未结的南方都市报案以外，我目前只打算参与一个案件，就是承德陈国清等人历经十年的冤案。如果没有人帮他们，这四个曾经被判过五次死刑的无辜的年轻人将在监狱里度过冤屈的一生。为什么就不能帮他们？请给个理由！<br />

<br />
你帮助他们，图个什么？难道就没有别的动机？书记转述别人的疑问。是啊，你不好好写论文评职称混官职挣大钱，却要经常帮助那些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帮别人打官司还不要钱，你什么动机？是啊，你想学雷锋啊，你什么动机？！<br />

<br />
你有什么动机？我也经常反问自己。尽管这是一个很可怕的逻辑背后一个很变态的问题，我仍然有必要认真思考认真回答。我能想到的唯一自私的动机是，我是为了自己的幸福和快乐。当收容遣送制度宣布废止的那一刻，我是幸福的；当孙大午走出牢狱我们拥抱的那一刻，我是幸福的；当我和陈国清他们的家人拉扯了很长时间终于拒绝他们硬塞我的钱时，我是幸福的；当这四名沉冤十多年的中国公民最终获得公正走出监狱和家人拥抱的那一刻，我将是幸福的。如果有一天我的祖国像很多很多现代国家一样充满公正和谐，而我曾经在这样的历史进程中曾有过哪怕一点点贡献，我会是幸福的；是的，我在追求着自己的幸福，帮助更多的人能让我感到幸福。<br />

<br />
为了自己更大的幸福，我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作更多更有意义的事情，因此我的行为必须有所取舍。我总是渴望通过一个个案帮助很多人，所以必须选择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个案，当然，这意味着我很多次很快愧疚地拒绝那些渴望帮助的人。我总是渴望通过一个研究报告能为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所以必须做最前沿的课题研究。我总是渴望通过建立在个案之上的一些现代理念或制度得到推广，所以必须有媒体的帮助。如果为了在有限的生命中做更多的事情必须具备某种影响力的话，我不会拒绝，具备影响力不是目的，而是一种责任，是必须承担的责任。<br />

<br />
如果有人非要说这就是政治的话，我不会逃避。你有什么政治目的？这是一种很怪异的猜疑。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上，帝王将相们为了个人权力不择手段，他们为了自己的私欲，不会在乎“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不会在乎在和平年代里数千万人饿死，政治成了阴谋、邪恶的代名词，这真是中国人的不幸。我梦想的中国是一个自由公正的国家，它应该有一种制度，以保证政治家是一群把为公众谋福利当成自己事业的人，至少，那些为自己私欲不择手段的阴谋家不能在这片土地上以胜利者的姿态趾高气扬。我无意追求权力，我只是不会逃避责任而已。如果有一天，政治这个词不再意味着残暴的权谋，而是意味着为公众谋福利，意味着道德和良知，那我不会拒绝政治。但是今天，如果有人说我的行为是在为政治目的同时又把政治理解为阴谋和权术，那我必须声明我所从事的不是政治。<br />

<br />
把自己大量时间用来做社会公益事业，这并不是说我比别人更崇高，这只是一个人的天性而已。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与他人分享自己的幸福。我没有能力成为一个艺术家给社会带来艺术的美，没有能力成为一个企业家挣得巨额物质财富捐献给社会，没有能力成为一个科学家去解决人类面临的科学难题，没有能力成为一个优秀的学者带给社会新的思想，我甚至也没有能力成为一个不闻世事默默无闻只照顾自己家庭幸福的人，因为面对不公正的时候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愤怒和悲哀。在人生旅途中，我已逐渐放弃了很多很多梦想，但我没有学会沉默。今天，我最大的幸福就在于辛勤工作通过个案或者研究推动社会进步给更多的中国人带来尊严和幸福。或许，应该反过来说，如果我不那样做心里就不快乐，看到那些残酷的不公正我就会感到痛苦。这是我的天命，为了幸福，或者更确切地说，为了避免痛苦，避免自己的痛苦，我必须努力工作，努力帮助那些遭受不幸的同胞。<br />

<br />
帮助别人是一种幸福。比尔盖茨每年给非洲的儿童捐助他是幸福的，克林顿退休以后住在美国的黑人区他是幸福的，一个孩子扶一个盲人过马路的时候他们都是幸福的。幸福可以无限分享，其实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感觉，都有这样的渴望。相反，那些逃避责任的甚至主动给别人制造苦难的人，内心深处一定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他们最终不会得到幸福。我相信这样一个简单的常识，并且愿意和很多很多愿意帮助别人的人一样，成为一个忠实的实践者，成为一个幸福的人。<br />

<br />
你什么动机？在一个道德被权力严重败坏的时代，权势者对一个真诚从事公益事业的人提出这样的质疑，并不令人感到吃惊。而一个真诚的理想主义者，面对这无论多么荒诞的问题，都有必要认真回答。生在中国是一种不幸，有太多的事情让人痛苦和难过；生在中国也是一种幸福，每天都可以看到改变，看到新的希望。我渴望一个自由公正的社会并将为此付出一生的努力，我没有在理想主义旗帜的背后埋藏任何阴谋。我顺应天命，忠于良知，追求自己的幸福，如果说，我在追求自己幸福的过程中，给一些素不相识的人带来了幸福，我愿意和他们一起分享这份感动。<br />

<br />
<b>因为有你们在，我永不放弃</B></P>
<p>许志永 &nbsp;&nbsp;2005年10月7日</P>
<p>&nbsp;</P>]]></description>
            <author>李银河</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3su.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30 Aug 2009 01:43:41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3su.html</guid>
        </item>
        <item>
            <title>关于“七年之痒”</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0ew.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那天去参加了一个新电视剧《嫁衣》的讨论会。很少机会近距离接触演员，感觉很有意思。刘蓓是个特别可爱的女人，坦诚、亲切，还有一点淘气。孙松随和、健谈，爱演戏，会演戏，把个可怜、可恨、可鄙的男人演得出神入化。吴秀波话少，但是可以看出他对角色想得很深，很努力，是一个很酷的男人。</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剧中涉及“七年之痒”的问题，结婚七年，孙松演的丈夫跟妻子玩失踪，去找了另一个女人。“七年之痒”的成因在于审美疲劳，在于夫妻感情淡漠，互生厌倦。“七年之痒”既然成了成语，总有它的道理，也许是一个统计的事实。</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怎么应对“七年之痒”，大家讨论了半天，我提了两套方案，一套是建设性的，另一套是破坏性的：</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建设性的方案是多看对方优点，努力经营两人之间的感情关系，保持热度。实在不行，可以将激情变成柔情，把爱情变成亲情，把爱人变成亲人。</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破坏性的方案不外是离婚，去寻找新的激情。</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相信大多数夫妻还是会选择建设性方案来应对“七年之痒”，证据是我国现在的离婚率（当年离婚对数与当年结婚对数之比）还低于20%（美国是50%）。</P>]]></description>
            <author>李银河</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0ew.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at, 22 Aug 2009 03:25:31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f0ew.html</guid>
        </item>
        <item>
            <title>男女双重标准批判</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evk9.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在我们这个持续了几千年的男权制社会中，在性规范上盛行男女的双重标准。这个双重标准用通俗的语言来表述就是：男人的性活动越多越好，女人的性活动越少越好。</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对男人的性活动，人们永远给予正面的评价，如果一个男人有很多性经验，那只能说明他有钱、有权、有闲、有魅力甚至是身体好；对于女人的性活动，人们却永远给予负面的评价，如果一个女人有很多性经验，则说明她轻贱、放荡、不知廉耻，人们会无情地将她唾弃，就像对待木子美那样。</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在一桩明明是双方都受益、都喜欢、都自愿实行的行为中，传统的观念却认定一方受益另一方吃亏，这就是性行为的赚赔逻辑。男权社会盛行了几千年的赚赔逻辑认定，在性行为中，男方是赚，女方是赔。男人要是搞了一个女人，他就是赚了；女人要是搞了一个男人，她就是赔了。由于所有的人都这样想，而且这样想了太长的时间，这个赚赔逻辑已经成了天经地义，已经成了不争的事实。</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赚赔逻辑的形成根源在于，女人曾经是男人的私有财产，并不是一个独立于人世间的个人。买卖婚姻的实质就是男人花钱买女人，买来的东西当然是属于他的财产，要好好地看管，不能让别人抢去、偷去。所以女人失贞才是吃亏，才是赔钱，才是被别人占了便宜去。</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赚赔逻辑的巩固在于持续千年的不断强化的守贞教育，这个教育是由政府直接实施的。如果一个女人婚前失身而自裁；如果一个寡妇丧夫守节而不再嫁，政府会将她封为节妇烈女，不但会立贞节牌坊，还会记入史册。在二十四史中，满篇都是男人的事迹，很少出现妇女，烈女传在被历史记载的女性当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在全世界，由政府表彰如此隐私的个人行为的做法是极为罕见的。</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历经千年这样强化的教育持续下来，在我们的社会中，在各类性活动的指标中女性总是低于男性，就毫不奇怪了。无论是婚前性行为比例、婚外性行为比例、一夜情比例、商业性活动（买春）比例、淫秽品消费比例，永远是女性低于男性。男人体验过性快感的几乎是百分之百，而中国女人当中有26%从未体验过性快感。我们听说过某大学对少女进行婚前守贞教育，但是没听说过对少男进行同样的教育；我们听说过某大学的女生发起过“青春无瑕少女团”，宣誓保持婚前童贞，但是没听说过男生成立“青春无瑕少男团”，做同样的宣誓。在全国妇联几年前所做的一次贞操观念调查中，当被问到“贞操与生命哪个更重要”时，竟然有超过80%的农村妇女选择了“贞操更重要”。而从来没有人问过男人同样的问题。这只能说明，我们社会提倡的贞操是片面的贞操，它只是性活动中男女双重标准的一个注脚。</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性活动中的男女双重标准是对女人的压迫，它使女性压抑自己的欲望，憎恨自己的身体，最严重的是，它使女人丧失了自己作为一个人的独立和自由的感觉，不敢去追求快乐，只能麻木、压抑地生活。</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我有一个信念：一个合理的社会应当是其中每一个成员都受到最小的压抑的社会（完全没有压抑是不可能的），是其中每一个人都最大限度地获得快乐和自我实现的社会。这里所说的每一个人当然包括女人，而且尤其是指女人，因为女人所受的压抑一直比男人深重得多。</P>
<p>&nbsp;</P>
<p>&nbsp;</P>]]></description>
            <author>李银河</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evk9.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hu, 13 Aug 2009 01:36:34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evk9.html</guid>
        </item>
        <item>
            <title>要不要追求成功</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ettl.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那天看了一个电影《意外人生》，是哈里森福特演的，讲一个成功的律师正春风得意时，有一日在小店买烟被一个持枪抢劫的小贼误伤，由于大脑一时缺血，被抢救过来后失去记忆，一切只有从头学起，而过去的生活方式很陌生地回到他的心中。</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他发现自己曾经为了辩护成功有意隐瞒了对对方有利的证据，为被告的官司虽然打赢，对弱小的原告却是不公正的；发现自己背着挚爱的妻子有了情人；发现自己忽略女儿感受逼她进入竞争激烈的寄宿学校。</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总之，他对自己过去所谓成功人士的生活方式心生厌恶，于是毅然选择了另外一种人生，他把巨大华丽的豪宅换成温馨经济的住所，辞去律师职位，将被隐瞒的证据交给败诉的人，与妻子重温旧好，夫妻双双前去把在名校受煎熬的女儿接回家送去一所普通的学校。影片到此结束，却给人留下无穷思考人生价值的深刻议题。</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影片的深刻之处在于对人们普遍认同的一些人生价值提出质疑，比如成功和财富，名与利。名与利的获得并不一定带来幸福和快乐，人生中有些价值，比如亲情和平庸的快乐，也许比名利更值得追求。人们全都认可的价值不一定适合每一个人，也不一定是每个人追求幸福的正确途径。</P>
<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我想到壮壮，影片中的女孩能够在经过百里挑一的竞争进入名校之后仅仅因为不快乐而毅然退学，像壮壮这样晚熟的孩子从一开始就不应选择这条竞争之路。我只希望他将来能有一个快乐而充实的人生，不一定要追求成功。千千万万拥有天赋不高的孩子的家长如果能这样想，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烦恼了。</P>]]></description>
            <author>李银河</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ettl.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Sun, 09 Aug 2009 07:16:44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ettl.html</guid>
        </item>
        <item>
            <title>拒绝同性恋献血是重大政治错误</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enxg.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font FACE="宋体">&nbsp; &nbsp;
最近，一位女同性恋者献血被拒绝，依据是我国的献血条例，其中规定同性恋者不可献血。在我国，同性恋是合法的，在所有的法律法规中唯一涉嫌性倾向歧视的就是这个献血条例。</FONT></P>
<p><font FACE="宋体">&nbsp; &nbsp;
这是一个歧视性条例，其指导思想是错误的。</FONT></P>
<p><font FACE="宋体">&nbsp; &nbsp;
同性恋者的血液和异性恋者的血液是一样的，汉族人的血液和少数民族的血液是一样的，雅利安人的血液和犹太人的血液是一样的。拒绝同性恋者献血背后的逻辑和汉族人歧视少数民族、雅利安人歧视犹太人一样，是种族优越论的，是法西斯主义的，是现代民主社会不能容忍的。</FONT></P>
<p><font FACE="宋体">&nbsp; &nbsp;
歧视性条例的来源可能是由于艾滋病在西方首先从男同性恋人群中爆发。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西方国家，男同性恋者一度在艾滋病例总数中占到四分之三。但是这只是西方的情况，东方许多国家并非如此。例如据泰国截至1995年6月对艾滋病感染来源的分析：66.5%来自男性异性恋者；10%女性异性恋者；7%使用针筒吸毒者；6.6%母体遗传；1%同性恋者；0.2%输血得病；8.7%原因不明。(泰国公共卫生部，《同健通讯》1995年11月号)
在中国对艾滋病感染来源的分析中，情况与泰国相仿，同性恋渠道传染一度低于1%，现在略高，也不过占3%。官方公布的艾滋病传播渠道的数字如下：</FONT></P>
<p>
&nbsp;&nbsp;&nbsp;&nbsp;
&nbsp;</P>
<p>&nbsp;&nbsp;&nbsp;
男男性传播，2005年占0.4%；2007年3.3%。</P>
<p>&nbsp; &nbsp;
异性性传播：2005年占10.7%；2007年占37.9%</P>
<p><font FACE="宋体">&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nbsp;</FONT></P>
<p><font FACE="宋体">按照上述数字和献血条例的逻辑，如果要根据人的性倾向甄别献血资格，应当禁止异性恋者献血才对。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统计表明，在性病传播方面，女同性恋不但比男同性恋要低得多，而且比一般的异性恋性行为还要低。相形之下，不许女同性恋者献血就更加荒诞。</FONT></P>
<p><font FACE="宋体">&nbsp; &nbsp;
总之，无论从理念层面还是实践层面看，禁止同性恋者献血都是错误的。作为一个社会主义的民主国家，承袭希特勒的种族歧视和性倾向歧视（希特勒曾经迫害同性恋者，将他们抓进集中营，跟犹太人关在一起）理念，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错误。因此，我国目前的献血条例是一个犯有严重政治错误的条例。</FONT></P>
<p><font FACE="宋体">&nbsp;</FONT></P>
<p>&nbsp;</P>]]></description>
            <author>李银河</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enxg.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Wed, 29 Jul 2009 04:37:12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enxg.html</guid>
        </item>
        <item>
            <title>卫生部文件错误百出</title>
            <li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enh5.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b>&nbsp;&nbsp;</B>&nbsp;
由卫生部长陈竺签署的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一份错误百出的文件。</P>
<p>&nbsp;&nbsp;&nbsp;
试举一例：第三章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第十四条中居然有这样的文字：</P>
<p ALIGN="center">&nbsp;</P>
<p>
&nbsp;&nbsp;&nbsp;<em>&nbsp;
“不得以宣传性知识为名渲染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的内容。”</EM></P>
<p>&nbsp;</P>
<p>
&nbsp;&nbsp;&nbsp;&nbsp;首先，“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正是性知识的基本内容，宣传这些知识为什么要“以宣传性知识为名”?
难道宣传一种知识还要以自己为名？更荒谬的是：难道宣传一种知识“不得”以自己为名？</P>
<p>&nbsp;&nbsp;&nbsp;
其次，既然是“性科学研究的内容”，就要光明正大地传播，讲授，宣传，为什么需要“渲染”？在传播和教授过程中，何谓“渲染”，何谓“非渲染”？</P>
<p>&nbsp;&nbsp;&nbsp;
再次，性学研究在世界范围内都是显学，涉及性社会学、性心理学、性伦理学、性医学、性治疗学的科学研究硕果累累，有关论文专著汗牛充栋，为什么在中国它“不得”传播，不传播这些“性科学研究的内容”，难道去传播不科学的“内容”，或者让那些非科学的“内容”去占领市场？</P>
<p>&nbsp;&nbsp;&nbsp;
最后，比较刁钻的一个质疑：卫生部所有在正式医科大学上过学拿过学位的工作人员恐怕在大学期间都涉猎或专修过性心理学、性伦理学、性医学、性治疗学、性社会学的“性科学研究的内容”。如果这些“性科学研究的内容”都不可教授，不可传播，这些人的学位证书就有了问题，还怎么可以据此谋得卫生部的职位，在那里发这种狗屁不通的文件？</P>
<p>&nbsp;&nbsp;&nbsp;
再举一例：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P>
<p>&nbsp;</P>
<p><em>&nbsp;
“开展性科学研究的医疗保健网站，只能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EM></P>
<p>&nbsp;</P>
<p>
&nbsp;&nbsp;&nbsp;　“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在全国应当不超过几千人，这个估计是用社会学中的专业人员推算的。全国研究性社会学的专业人员应当不超过几十人，从心理和生理角度研究性医学的人要多一些，但是绝不能构成建立一个“性科学研究的医疗保健网站”的目标群体的规模。按照这项规定，把互联网上所有的“性科学研究的医疗保健网站”都关掉算了，还开什么开？</P>
<p>
&nbsp;&nbsp;&nbsp;&nbsp;如此错误百出的文件也会发下来，卫生部的官员脑子进水了不成？</P>]]></description>
            <author>李银河</author>
            <comments>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enh5.html#comment</comments>
            <pubDate>Tue, 28 Jul 2009 05:51:09 GMT+8</pubDate>
            <guid>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0enh5.html</guid>
        </item>
    </channel>
</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