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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中…每个女人多多少少都有一两双高跟鞋作为作战时的必备品,作战的场合比如面试、宴会、出席各种饭局,甚至上班的时候也要在办公室里备上一双,需要时穿上充充样子,摆摆pose。我爱高跟鞋,爱的定义就是把它们带回家摆着看心里爽,必要时穿一下,平常依旧踩着邋遢的sneakers四处奔走,毕竟再合脚再舒适的高跟鞋走久了肯定会痛。这也验证了美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忍不了痛何来的光鲜亮丽。
想当年我还在帝都当小白领的时候,挤公交倒地铁,每天得在人潮汹涌的公共交通上折腾三个小时,要是再蹬着high heels,估计我今天就得坐在轮椅上行动了。有时出去旅行,我穿着登山靴都爬得气喘吁吁的,但总能看到一两个极品女人踩着七八厘米的高跟鞋,穿着小短裙背着小皮包,那一身的都市装扮和这苍茫的大山格格不入,却依旧淡定地走在崎岖的山路上。那一刻,脑子里突然蹦出一个词,管它穿在脚上是否舒服,姐要的就是这种‘态度’。抛去外表装潢,穿高跟鞋也许代表了一种态度,这种态度也许是自信也许是个性。
欲望都市里的Carrie痴迷高跟鞋,宁愿不吃不喝也要买鞋,鞋子成堆却连像样的公寓也没有,鞋子对她来说就像空气一样是必需品,没有会
| 分类: 胡言乱语 |
看完最近很火的《失恋33天》,虽说影片里女主角的自白带着些许感伤,但我居然有种莫名的幸福感,突然觉得人生很美好,处处充满阳光,真不愧是治愈系的电影。觉得女主角很幸福,话说这恋失的,才33天就翻篇了。人生如果有一次这样刻骨铭心的痛的经历也挺完整的,我不禁羡慕起女主角,这青春,过得多精彩啊。跟朋友聊这电影,我说我想‘求失恋’,朋友不屑地说,你先恋上再说吧,这年头居然还有人求失恋的。是啊,我连恋都没恋,何谈来的失恋。
记得某一天,我心情极度郁闷,那种压抑的感觉就像一股气憋在胸口快爆炸。打电话给朋友哭诉道:我失恋了.....朋友居然反问我:你恋过吗?这一句直击我的心脏,瞬间泪就止了,是啊,我恋过吗?我喜欢那个人吗?我爱他爱到不可自拔吗?好像不是。那我为何如此难过呢?在《失恋33天》的片尾,有个伪纪录片式的访谈,王小贱说了一句话:失恋可能失去的只是一种习惯。这句话应该可以解释我为什么难过的原因。从一个人变成两个人,在这个过程中,你迷恋上了一种被爱的感觉,你习惯于被照顾,被呵护,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依赖,享受凌驾于别人之上的骄傲,甚至于在这个当中找到了一种美好的自我存在感。时间一长,你也
| 分类: 河马在路上 |
契诃夫说,如果你害怕孤独,就不要结婚。而美国作家保罗·泰鲁则说,如果你害怕孤独,就不要旅行。而我则开玩笑地总结:如果你不害怕孤独,那就旅行结婚吧!其实,那真的是我想要的爱情。不是不害怕孤独,而是所谓相爱,就是肩并肩,一起看这个寂寞的世界!

钱钟书说,可以一起长途旅行的人,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其实我想要的他,不是要有多高文化水平,家里要有多权势富贵,个人要有多俊帅多才,而是他能带着我一起踏足山山水水,拉着我走过风风雨雨,陪着我一起看细水长流!
一直期望能有那么一个人,可以陪我仗剑走天涯,追逐着天边的云彩,站在巍峨高山上看日出日落,漫步在海边观夕阳西下,在我看到这多彩绚丽而又寂寞的世界时,你在我身旁。

| 分类: 河马在路上 |
从春到秋,从夏到冬,这一年,一直走,一直在路上......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博客很久没更新了,因为过去的一年里,我不是在旅行就是在赶project report,或是在写论文和忙考试,忙得天昏地暗,时间就这么转瞬即逝了。想当初选择来欧洲读书很大一个目的就是想把欧洲踏平,而一年过后,我的旅行地图几乎已经遍及欧洲大陆。在这一年里,我像是忙碌奔波的蚂蚁,只要有假期就出行,SJ笑说我似乎把每天当成世界末日般抓紧每分每秒去旅行。这一年,去了很多地方,有些地方,去那只是因为一个很小的理由,因为我想追寻我曾经在书本里读到过的历史,或是在电影里看到过的景象,我想看看真实的世界是不是如我所知。但也有很多地方,也许没去过之前我也只是听说过国名甚至连首都的名字都只是第一次听到,如果你问我为什么要去那里,其实有时候旅行是不需要任何原因的,很多时候,只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背着包就走了。走得不需要任何理由,只是不想停下来。
如今电脑硬盘已经被不计其数的照片所占据,很多都还来不及整理,更别提要写博客
台湾文艺小清新电影《第36个故事》讲述的是在台北都市里一间“以物易物”的咖啡馆里发生的故事,没有高潮迭起的故事情节,中间还穿插纪录片式的访谈。就这样平淡如水的电影我居然看了10遍不止。一开始想看纯粹是因为我喜欢桂纶镁,之后深深的迷上是因为这部片完全拍出了我心底梦想中的生活。女主角朵儿拥有一家自己的咖啡馆,每天在店里面烤着精致的蛋糕,煮着各式香浓的咖啡,看着来来往往的客人,听他们讲述自己的人生和旅行见闻。为了吸引客人,咖啡馆推出以物易物的点子,后来来了一个用35块香皂换情书的客人,他的故事让朵儿开始有了转变。朵儿开始变得更向往外面自由的世界,向往他周游世界的经历和拥有不同城市的回忆,朵儿开始希望自己也有那样的故事和别人分享,而不是待在这个小小的咖啡馆里听着别人的故事。于是,到最后,朵儿把咖啡馆留给了妹妹,自己走出去开始环游世界,去拥有属于自己的城市记忆。影片中有两个镜头我很喜欢,一个是桂纶镁穿着裙子在新装修好的咖啡馆里兴奋的飞舞,她看见自己,又往自由靠近了一步。这个镜头很细腻而且很自然地描述朵儿的性格和心理。还有一个是女主角的妹妹蔷儿骑着自行车挨家挨户发咖啡馆的宣传单,阳光微风下蔷儿的微笑
第一次听plain white的《Hey there Delilah》是在几年前一个冬天的晚上,虽然曲调很平缓,但词却很感伤,我似乎理解了那人的心情,但后来我发现我会错意了。我以为他在感伤他的她,而实际上他在感伤他自己。为什么感伤他自己,后来我知道了,因为措手不及。一条看似平缓的河流中遇到了一块石头,于是开始波澜起伏,河流开始不再平缓,到最后石头沉底了,也许永远压在了河床的某个深处,也许已经被冲走了,之后河流依旧平缓地向前流着。后来当我再听到《Hey there Delilah》的时候,我明白了,我也哭了,因为已经没有后来了。曾看过一句很酸的话:我四处行走,想忘记这个城市的悲伤,一转身,你却出现在我眼前。曾经想过多年以后,重逢相遇时无数种可能的景象,也许最好的情景是他和她擦身而过,一直走,直到消失在人海中.......从此,相忘于江湖,留在时间和记忆里的只有那在丽江古镇上飘摇的风铃......
那天看了杨澜采访王菲和李亚鹏的视频,本来对这两人并不感冒,虽然我还蛮喜欢王菲的歌,可是之前很讨厌李亚鹏,其实也说不出讨厌的理由,就是觉得这人吧,长得并不帅,演技也很一般,但是他给人的感觉却显得很大牌,我一向对这种自视甚高的人很不屑,哈哈哈。后来看了他们采访的视频,印象大为改观,觉得李亚鹏这个人还是挺有sense的,从访谈中可以看出他在对待和王菲的这段婚姻,可以说是女强男弱的关系上显得还是很有智慧的。也许很多人都会和我一样,在听到王菲和李亚鹏要婚姻的八卦时,都会一脸狐疑,很奇怪这看似不相干的两人怎么搭上的,也很奇怪为什么王菲会选择李亚鹏。不过八卦归八卦,你说你的,人家照旧过着自己的生活。
杨澜的采访明显是针对王菲的,因为之前王菲复出办了巡回演唱会极其成功,于是很多言论出台,讨论为什么王菲能成功的原因。而王菲在提到自己的成功时只说了那是因为幸运,当然不可能只有幸运,但我看完她的访谈,其实之前对她并不了解,我真的觉得她太幸运了。她的幸运在于她可以做自己,全然的自我,当然并不是自私,这也许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生活方式。就连特立独行的张爱玲都感叹:人们可以原谅瓦格纳的痴狂,但他
今天发现一首很好听的歌,林志炫唱的没离开过,突然发现林的声音和唱歌实力真的很棒,找了林志炫的几个访谈视频来看,发现果然是个学院派的歌手,音乐背景很强。我一直都极其鄙视港台那一类口水歌手,而且都是野路子出身的瞎唱歌,估计都没几个识乐谱的,被人包装后拼命捧红。我发现我喜欢的歌手都是那种学院派的,实力很强,唱歌很有爆发力的。也许不是最红的,甚至有些很冷门,但很对我的口味。其实狮子座的人应该都不喜欢大众喜欢的东西,尤其是潮流追捧的。曲高和寡,好吧,我承认我内心孤僻,so what?喜欢自己喜欢的。
林的没离开过是翻唱Celin Dion的I surrender,各有各的味道,林志炫唱的带点ROCK,有的音有些微微的嘶吼,听着也不赖。Celin Dion则是柔中带刚,听她的歌总是温柔的开头,刚强的高潮,总感觉像一个坚强的女性在歌唱。我以前不喜欢翻唱的歌曲,总觉得破坏人家的原汁原味,但林志炫改编的歌词还不错,加上唱功很强,细节处理得很棒!所以收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