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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噢……(2009-11-16 23:31)
几分钟前写的东西居然显示不出来……
清静一些了(2009-11-06 18:08)

    这儿就像我空置许久的家一样,现在要扫扫房子,清一清尘土。

    收到了一些小纸条,看了看日子,越往越少,挺好。

    我喜欢这里自说自话一阵子,有为数不多的看客就够了,人多了我就不知道说什么……

    口吃的毛病最近好像加重了,表达能力似乎又后退了,写东西倒是有些进步……真的……

    昨天踢球!还照18岁的运动量……然后吃串喝酒……还照18岁的饭量……然后我知道了什么叫又累又撑……早上起来,我大概只有手指能动了……

   我终于承认,18岁不在了……

第三号女孩(2009-06-06 17:39)

    这个孩子给我的印象很模糊,我好久没有想起来她了,一直到刚刚吸了一根0.3的香烟。先说说这种烟吧,它令我产生一种错觉——我没抽烟,而是大口大口地吸着一团空气。没有味道,不,是味道淡到不在抽完之后,吸一口真正的空气,你根本不会意识到,它还是有一点味道的。

    这种感觉,让我想到了第三号女孩。在那一个瞬间,我几乎不能确定,她是否真实在我生命中出现过。或许,她太刺眼了,难看得几乎无法直视,黑黑的皮肤,塌鼻子,拼命睁大双眼依旧能让人联想到门缝,半死不活的离开水的鱼之类的。我想,我小时候就是这么的以貌取人吧,她长相确实……稀奇古怪。

    关于她的事,我记不起太多,印象最深的,是四年级的那次考试作弊。我和一个哥们约好了,考语文的时候我给他传纸条,考数学的时候他给我传答案。我对自己的语文很在信心,这建立在多次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的竞赛。他对自己的数学也很有信心,建立在……纯粹就是一种自我认识,毫无根据。如果他对自己扔纸条的技术。我亲眼看到那一团纸,准确无误地向我飞来,而后又准确地落在我右边的人的桌子上……就是第三号女孩。

   

原点(2009-05-17 23:10)

    突然,《幸福未满》发了很大的变化。这就像我养的宠物发出了很大的,很好的意外。确实,这事算个意外。而我也似乎正朝着理想中的目标在前进着。

    最近很多事都集中发生,我说不清这对我好不好。但我确实有点看不清方向的感觉了。

    那天,我回到了人生中第一个正经上班的公司……

    以前的同事走了许多,但又看到了一些充满活力的新人……

    其实我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会去,似乎是一种生物本能……当然,也可能是我的本能……我想回到原点,重新视审一下自己。这样挺好的,看不到方向的时候,回到原点,一切似乎又都变得简单起来了

   

生命中的那些孩子们(2009-04-02 18:55)

NO.2 倩姑娘

    做为名子。“倩”实在是太普通了。我大概认识四五个。但她有一个很独特的姓氏,很少见。

    她和我同学了三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三年级的时候,她转学了。同学们都说她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西北方向,要翻过很多座雪山,穿过最骇人的沙漠,还得趟过数不清的河……那时候大家用能想到的一切,来形容她的遥远。初听之下,我以为她在同学面前有其他说法,比如,她其实不是回故乡了,而是去当夸父了。

    后来的几天,我一个人在地图上查找一座西北的城市。这件事不难。难的是,我无法在地图找到字条上的城区、街道、3号楼……你看,我曾经拥有她的详细地址。

    倩姑娘的学习中等。她用功,但她不够聪明,做功课总是很慢,总是在被留到最后。而我也经常被留到最后。只不过,她坐着,我站着。她在写功课,而我在罚站。我站在教室后面,背贴着墙。这时候我的注意力便不由自主地放在倩姑娘的后脑勺上。她留着运动头,很适合她削瘦的身体。至于衣服嘛,我脑子里只有一件红黑格子的粗布衬衫。好吧,就当她一直穿着那件衣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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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经周折,总算看完了《那些男孩教我的事》,大少爷记录了在他生命里留下印记的男孩……他留下线索,却不点破,成了不能言明的秘密。挺好,很唯美……我也想记录下生命中的那些触动过我的人们。我想,这大概不是模仿跟风,因为思念和记录是人的一种本能。

    我也来给这些人编个号。我一直觉得给人编号这事很残忍,比如监狱、集中营、医院什么的……但我没办法,他们的脸正在我脑海里一点点模糊,我甚至记不起他们的名字……就这样吧,用数字。

  NO.1 大头娃娃

  她是我的小学同班同学,初中也是同一所学校。这么算下来,相处九年。可是,我对她的印象模糊到只有二年级的暑假。其实,似乎拥有完整的记忆段落就是从二年级,那年,我九岁。九岁的时候,班里有早熟的孩子,开始疯传女生喜欢的男生是谁。暑假前的最后一天,班里最活泼的男孩儿对我说,“她喜欢你,就是她。”

  我顺着他的指向,看到了她,啊?为什么是她啊?头那么大!如果从动漫的角度,她简直像从书里走出来的美少女。书里看见了,得说一句,卡哇依!现实里看见了,光剩下“哇”了。

    不过,我得承认。那个男孩的话令

婚姻说!(2009-02-22 22:33)

(从新小说《幸福未满》里扒下来的。全是主人公们一些挺好玩的对话,关于婚姻和爱情的。)

 

乔迪说:婚姻。就是带着假牙吃肉。这帮未婚青年傻冒似的围在边上以为多过瘾呢,有多费劲只有我们自己知道。

乔迪说:婚礼的主要作用是什么?那就是累到你想起来都后怕,

  好些人在博客里从各种角度看春晚和元宵晚会,站得偏了点,这就好比一个男的站在女厕所里看外面的热闹,然后嚷嚷道,我操,跟这儿看得清楚,一清二楚,我给你们讲讲。对这样的人怎么办?别办,先膜拜一下。咱们国家永远不缺装B的人,他们总觉得自己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其实他们顶多是因为看得时间长了,看出了一重影,结果他们就拿自己当先知了。算了吧,大哥,那是您的幻觉,吓不到我的!

  有人说赵本山的小品里体现了一大堆的社会问题,什么攀权附贵,什么为成名不择手段,还有一爷们居然看出小品里宣扬“宁当三奶,不嫁穷人”,拉倒吧,大哥,您以为用联想电脑就能瞎联想啊?这就是一小品,年三十的大家乐呵乐呵,想受教育您看错节目了,借着春晚教育别人是因为您缺教育知道吗?本来我还想一一驳斥来着,说人想表现,想成功不是什么错。结果一想,算了,教育这样的人不归我管。

  还有人评元宵晚会,说马东之所以能讨个口彩,是因为他爸爸是马季,受大家关注,因董卿说错了就被大家记住了。这样,马东才能在元宵晚会上抓个挂。别人抓不着,是因为别人的爸爸不是马季。我知道,那作者是想对观众过份关注。可我怎么从字里行间读出了一股嫉妒呢?

   两件事。第一,《幸福未满》已经到了出版阶段了。你瞧,开始只是戏笔的一个短文,居然写成了十五字的长篇小说。这说明什么?说明……其实很多事情发生就发生了,说明不了什么。第二件事,冷帆是哪位,跟您说一声,我不是懒,只是打字让我觉得很累!

   过几天把封面摆弄出来。

   噢,对了,最近认了俩偶像,一位是蔡康永,写得很牛X。一位是范伟,演得很牛X。后者在角色所体现出的社会负责感尤其令人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