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从今年1月《纯禽史》在《最小说》上连载时,
页面上角的脑袋(虽然它与连载的内容毫无关系)
希望大家看漫画时心情能轻松和愉快,这是我唯一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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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说要还朋友衣服,他老说不是什么名贵衣服叫我别急着还,我想他可能嫌弃衣服太旧了,我刚搬完家没有抹布,于是把它剪成了很多块,用来擦桌子和地板。有一回他来我家看到了剪碎的一角,发出了小声悲怆的哀号,我装作什么也没有看到和听到。这件衣服是玩到半夜去他家借宿第二天忽然降温找他借的外套,我穿着很不合身。
家里有朋友的衣服实在太好,如果有咖啡倒在桌子上又不忍心用毛巾擦,朋友着实帮了个大忙,也是为什么我们常常说朋友是生死之交。
「我会洗干净烫平整了还给你。」这样的话一个星期说一次,在他看到被剪碎的衣服后就终止了,就好像我知道他知道我剪碎了他的衣服似的,我的单纯总是在日常生活中一览无遗。
有次在家炸肉片怕弄脏袖子于是把朋友的衣服的袖子剪下来套在我的袖子上,由于衣服的其它部分太占地方,扔袖子的时候一起扔掉了。扔掉衣服的好处就是不用常常不小心看到了残缺的衣服而产生内疚感,如果我会内疚的话。
我的衣服掉在地上我总是懒得捡,但心情是差的,极度差,继而埋怨世界给我的压力太大,导致我总是间歇性昏厥将东西掉到地上;但当朋友的衣服掉在地上懒得捡时,心情格外晴朗,我想这都是所谓友谊的力量。
房间里总是乱乱的有时候迫不得已从衣服上踩过去,但有一件很巧合的事儿,当路过自己的衣服时,我恰好会用膝盖跪着走过去。
我常常清理衣橱时翻出一件陌生的衣服,并确信那不是自己买的——这不是我的品位。是谁的呢?剪掉吧,剪刀积怨久了,是会剪人血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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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来了。
最近又要搬家了,来到上海也搬了7、8次了,从这个区搬到那个区,再搬回来。
其实好几次住得都挺好的,和同学一起啊,和陌生的好玩的人一起(因此还认识了不少朋友呢)。
但我就是想搬,看不出我是这么多变的人吧。
多试试看总是好事的……
有阵子还拿“树挪死,人挪活”这句话来对朋友解释自己频繁搬家的行为。
但现在马路上经常看到大卡车在挪树(如下图);另外根据自己的经历,觉得人挪多了也是会“死”的。
足以证明那是一句反话。
搬家导致身份证、还有一些小时候照片都不见了,很多CD和书都扔了(这个每次都会抱怨一下),唉,我没了很多回忆。
虽然不明白上海原来外环内环也有这回事,
最后经过本地人讲述才知道,自己搬来搬去总是hold在内环。
哈哈,就是这样的……很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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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有很多人,有时候觉得爱情本是不存在的,认为爱情是性和人类道德文化发展出来的产物。
对比“性是痛感”,爱情便是一种痒痒的感觉。不耐烦的人只想一下子了结那种痒的感觉,爱情只适合软磨硬泡,很多爱情却是EQ的挑战,有点虚伪了。
每当看到有情侣成双成对,或是刚结婚的夫妻,我便会想他们在一起难道没有一点点是因为性方面很合得来?难道不是看上彼此的身材。
爱情在每个国度的形式都不同,有的国家一夫多妻,有的国家禁止某种感情;有的国家奔放、有的国家含蓄。
但性却都是一样的动作、模式、感觉。
难道“爱的开窍”便是了解这其中的联系,成为一个什么都清楚明白的内心现实玩家?
在之前空闲的一大段时间里,常在家看从网络上下载的电影,有时一天看3部,甚至连芭芭拉·史翠珊的《你好多莉》都看了。后来我意识到这真的不太好。起码我年少时,并不认为自己到了26岁时会一个人躺在租的房子里的床上看完一部1968年的歌舞剧,并且看完后还觉得很不错特地再去听原声碟。这太做作,太闲,不属于我最初对人生的规划。
电影看多了,对人其实没太多帮助,无论教育意义,还是情商的赋予,电影能做到的只能到那个程度(和人也有关),即使看一千部电影(或者看一万本书),能长翅膀飞到天上去吗?
我对艺术爱好,但讨厌对艺术品迷恋,也从不把什么经典当回事,认为那都是假惺惺的存在,什么崇拜,都是谣言与八卦对人的不良影响(对商业的宣传)。肚子饿了依旧要在傍晚的乌烟瘴气的马路上去买晚餐;简历依旧不可能出现1000部电影里任何一部、或者什么艺术品的名称。
假如我现在40岁,坐时光机回去看看25的自己,我发现自己在那单人床上躺着看了半个多月的电影。无论怎样,这难道不是很让人着急?
当然这与“时光机”“单人床”什么的都无关,我只是有一瞬间会忽然领悟到我只是在看那些演员“工作”,花费了十分宝贵的生命。它们无法值回票价在你活着的日子里。
此外,也不推崇看电影成为主流消遣方式,人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大片们都是冲着中国的“亿票房”来的,分明“来者不善”。
也许又有人说了:开心看部电影,哪有那么多情绪哦。——我就是不喜欢人们讨论电影或电影明星时说“amazing”“Incredible”的表情,也不喜欢商场里有人像傻逼一样排队买票。
不过写归写,我偶尔也是那种讨论电影或电影明星时说“amazing”“Incredible”的人。《变3》上映时,也会是商场里像傻逼一样排队买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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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啊…… 自己还真是慢热。
好吧,金牛座就是不适合这个节奏快速地时代,嘿嘿。
从几时开始喜欢看鬼片的呢,从发现妹妹好像吓到了,
从身边的人们被吓到的样子很好笑于是觉得看看鬼片真是好玩。
最后被冠上了“诡异者”的称号。
真的有鬼出现在面前了,肯定是...
这个表现呢,就是传说中的“叶公好龙”。
但也有别的现象:比如我的某个朋友,平时讨论胸部大的人,
电影里也喜欢胸部大的,走在街上也喜欢看胸大的人。
真的有个胸大的人愿意和他一起,他会幸福得觉得这个世界不够真实。
这个现象,说明他在这一点,没有“叶公好龙”,是什么就是什么,
对自己的感官很是坦诚。
但是还是不想像他那样。有点没有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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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尝试写作特别是没被发表过的,可能不太清楚:写作时最好不要总用到“我”字,这个字很敏感,我来我去的很自我,引起读者的反感:“好像我没经历过这些事似地”、“好像花钱看你似地”。
很多作者都千方百计把句子里的“我”省略掉,实在无法避免就用其它称呼代替,比如有些台湾、香港作者很聪明的用起了“俺”、“草民”、“贱民”“阁下”“哀家”“藕”等等、或者别的以示自己“只是码字糊口”、“身份很卑微”、“以上内容不完全代表本人观点”的称呼。但明明就是那么想的。这样一来,每句话看上去都贱的要死。可能有人觉得我多心了,那一个正常人好端端的干嘛作践自己?一切还不是为了钱~
一个人在书里以“圣人”“王子”“偶像我”“神”自称,散播自己的观点,让大家都按照他说的那么做,这本书有人买甚至能出版吗?不能。(宗教类书籍除外。)
我写完一短篇修改时,发现删掉最多的字也都是“我”字。我是这么想的:都删掉,将“我”巧妙出现在最该出现的地方,不该“我”出现的时候,就最好别出现。把自己隐藏到了一个透明的程度。如同用盾牌挡住脸,把话说完,把该拿的钱顺利拿到。
据说这样是不对的,这样掩盖了很多想直面表达的观点,因为最近看的一本书,是作者在出版社无论如何都会给他出版的情况下写的,他说他终于敢无所顾忌的用到很多“我”字,因为他就快死了。
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我。
不能太多“我”,这是写作里的潜规则。
不过有的人天生就不怎么写“我”,也不知他是在怎样的环境下长大的。
“爱是答案。”人们总这么说,特别是外国人。
起初我没能理解这四个字的含义。但当你觉得气馁,世界就那样现实地摆在你眼前,没有什么再让你心情特别跳跃,你才发现,是的,爱是答案。
写作时,假如我幻想着读者看着有着我文字的书,不停的挑剔我写得如何如何差(可能我真的写得非常差)。
在这样的情况下写作,会写得更差。为什么?因为这些作品不存在“爱”。
当作者像只刺猬一样,对看自己作品的人警惕起来,为了去证明些什么,字里行间便会充满愤世嫉俗,充满解释,不存在爱。
关于愤世嫉俗的文字,可能对这无情的世界起到鞭笞作用,但时代已经不同了,大多数人们学会了装笨蛋快乐地度过一生。
愤世嫉俗的文字呼声微弱,不会长久。再说目前的中国不会因为一个作者而改变什么。而作者也不可能当一辈子愤青,“愤青”意为愤怒的青年,不包括中老年。
但假如怀着爱意做一切事情,你会放松自己,让思维更加流通,发挥自己的幽默感。
但这并不代表我劝大家去装笨蛋快乐地度过一生。也不是要大家提前变老。是无论这个世界的人们怎样说,怎么做,自己都要服从最深处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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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乱到令我爱上了旅游和外出,外出却很浪费钱。今天我终于打扫房间,和以前一样,扫出了很多一块硬币。但是在角落,我又发现了一块钱的纸币,皱皱的,无法认出它,比废纸还废。还踌躇着该不该捡。(傻B啊,当然是捡啦!)
好啦,愣着不捡,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它太脏了。(假如是脏的100元,你会不捡?)
我有写日志,放相关图片的习惯。但这一块钱的图片我就不放了,以免丑化了博客。你们要是想看,请从自己钱包里拿出一块纸币,反复揉搓,再扔地上踩几脚。
一元的纸币。
新出现的,也还好,干干净净,不讨人厌。
被这世界蹂躏了,就脏脏皱皱的,只能叹息:这好歹还是一块钱身价的废纸。
一块钱身价的废纸,价值低廉,可有可无。
除非是想吃11元的盒饭,整10元还差1元;除非是正好有99元零钱,打算去银行兑换个整100块。否则任何时候主人拿出它,都是丢人现眼的。
细想,这一元的废纸的命运,多像中国普罗大众年轻人的命运啊!从崭新的社会新人,再接受蹂躏,最后变成可有可无的一个令人厌弃的价值低廉的角色。
赶紧变得坚强一点,把自己变成一元硬币吧。这样就不怕被蹂躏了。
敢蹂躏你的人,除非他们不怕手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