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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她,一个兼容着沉稳和热闹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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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的一些思考(2007-06-03 18:26)
    也许是我一向在经营性的单位工作惯了,所以不是很能接受做一些广告公关宣传的工作,所以今天某人打来电话和我说一些她做公关策划的事情的时候,我明显开始又怀疑她的公司在骗钱了。
 
    其实05年7月我曾经在一家名曰营销策划的公司工作了1个半月,最明显感觉是骗别人的钱。问题是我之前也一直在做市场方面的工作,也找一些很大的公关公司做活动策划,当时感觉这行真的很赚钱,所以才选择做这个营销策划,做了以后发现基本上不用出力就可以骗到甲方大把的钱,而且傻子甲方大把的是。
 
   可是说实话,你要把你的项目做出一定的感觉来,好像不依靠这种第三方就不行了。上周我们公司自己办了一场很成功的活动,结果活动上到处有人问,这个活动是哪个公关公司承办的?
 
   我觉得有点可笑,也pf我们那个精明的美国老板,我想别人问他这个问题的时候,他肯定说:妈的,老子就是不让公关公司赚钱,怎样?
当时的月亮(2007-04-17 20:51)
总会有那么一些音乐见证了一段感情的始末。音乐本是好的,只因为依旧鲜活的甜蜜和痛苦,于是不想再触及。
 
忽然想起大一时候在6号楼布达拉宫的冬天了,外面是暖气的白雾满天飘,我们坐在暖和教室里,互相在聊些什么。好像是小珂吧,他坐在我身边,百无聊赖的的睡醒了又睡。他远在天边的女朋友,ms叫什么路易十三的,要抛弃他去法国了,他说除了睡,他不知道做什么。
 
我当时在做什么?是在看一本小说还是一封信,反正眼泪要掉下来的时候,忽然看见小珂在课桌上写着:能够呼吸的,就不能在身边。
 
我也趴到课桌上,在他写的这句话后面继续写:但是要怎样的信仰,要多坚强,才能念念不忘,才敢念念不忘?
 
这辈子,唯一的一次,看见小珂好像哭了,又好像睡了。
 
后来,后来的后来就不是这样了。也许男生本来就比较健忘,过了没多久有天深夜我都睡了,他和黎淼叫我下来帮他们去女生宿舍后门买烟,我拖着塔拉板走过去找他们的时候,分明看见他对着一个其貌不扬的女生吹口哨,那眼角眉梢,哪里还有一丝痛苦的影子。
 
所以,现在他结婚了,更加不会记得他的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了。
 
写这些,我不是想念小珂,我只是想念那些在山上的日子,想念那时候的我们,身边总是有淡淡的哀愁,为别人,也为自己。
 
唉,没有晚自习了,没有晚自习结束后听校园调频里某一个不认识的男生深情的告诉你,某人,在为你点歌了。
 
终究,还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痴情笑我凡俗的人(2007-02-24 19:50)
不用回家过年,不愿意去喇嘛庙看人流,只能跟天涯上瞎晃悠。

天涯的人有个毛病,喜欢瞎召唤人谈谈一些bt的事情,这回谈的是中下容貌的mm嫁帅哥的事情,好多人把自己老爸老妈的事情拿出来bh,实在pf!

忽然发现一个巨牛的回复,全文如下:

我们院里的老太太(当时也不是很老,大概40多岁),和前老公离婚的时候儿子18岁左右,上高三,有个要好的帅哥同学经常来家里玩,不知道怎么就和他妈妈日久生情了,后来两人不顾一切的结婚了,这在当时90年代初期我们这个西北的小镇上绝对是惊天动地的事情。
         后来因为舆论的压力医院院长就把那个女的开除了,他们俩现在开了个诊所,做点生意。


后面跟帖崇拜的人如山似海,大约大家都想不通吧,其实男人不都是多少有恋母情节的么,最起码也希望在家里面女的可以照顾自己吧!

这两天不出门尽看《与青春有关的日子》了,看到那些奋不顾身的爱情总是轰轰烈烈发生在不该发生的时候,看着扯不开的情缘在冬天的后海边凝结成一些伤心的眼泪,我哭不出来,因为爱情小说或电影只能感动不谙世事的纯情人类了。

这会凑巧在听一首老歌,追梦人,一句歌词可以概括下这种情况:痴情笑我凡俗的人终难解的关怀!
黄碧云说:恋慕与忘却,便是一生。

网上看来这么一句,真是切切的喜欢。

跟tank聊天,教育他:开始,是感情使你忘记时间;后来,是时间让你忘记感情。。。他怯怯的,说明白,我倒觉得他未必明白,毕竟对于狗而言,他算用心吧。

这些热烈的爱情,在我身边风起云涌,我静静看,偶尔笑笑吧。

只是,我是凉薄的女子。在我自己的风起云涌里,失了这一生所有的爱和好。


还有,誓言和承诺。

而你们,那些曾相爱过,并还爱着的人们,当有一天发现爱正渐渐从你视线中隐退时,请不要挽留,也不必想念。

因为,不值得。
如果还有贴心的流浪(2007-01-07 13:45)
A

几年前,看到carrie在电视里冷漠的对Mr. Big说:我就是有一头乱七八糟的卷发,你就别爱我,何如?当时,心有一点触动,减去了卷发,心想,我应该为他,留一头柔顺的长发。

离开他,好像一个世纪那么长了,我也重新烫了头发,可是我的心,还是冰凉的。

有一次,一个丑男人,很认真的买了戒指叫我嫁给他,说希望我以后帮他布置房间生孩子。我忽然开始开始狂笑,一点也不记得对自己的告诫:尊重每一个人。

别怪我,丑不丑的不重要,其实不重要,只是我们自以为成熟的时候,总以为长的拧的男人就不会花心,丑男人也总以为他们是好男人,哈哈,笑话就是笑话,传说总是传说。

B

有人问我怎么换过那么多地方,唯一的解释就是我喜欢流浪。

爱流浪,如同我爱杨过那样的男人。

十几岁的夜里,为他的故事而哭。其实,我并不因为他那一跳而难过,虽然那时候年纪小,可是我也不觉得一个人的爱情会能因为岁月而不变,可能是我太现实,可能是因为杨过太古典。根据最近我妈在看倒黄晓明发出疑惑时候我的答案就是:杨过的年代太封闭,环境单一,十六年来没什么变化,只是去爱他的老婆一个人。

我如是说,我如是说,可是,我的心在看到程瑛低吟时候疼痛起来了。

书中写着:
她一面说,
一面折了一枝桃花,拿着把玩,低吟道:“问花花不语,为谁落?为谁开?算春色三分,半
随流水,半入尘埃。”黄蓉见她娇脸凝脂,眉黛鬓青,宛然是十多年前的好女儿颜色,想像
她这些年来香闺寂寞,自是相思难遣,不禁暗暗为她难过。

唉,我若为情,爱杨过,不过如此。
所以,金庸书中,女子多半美好,男人,不过如此罢了。







2007年1月14日(周日)聚会,请大家把联系方式和姓名用悄悄话发给纪晓晓。

这是我们第一次聚会,计划是品尝一款澳洲红酒和一款智利白酒,费用AA,地点正在寻摸中,财务是橙子,大家有事可以给我发悄悄话咨询。
就是翠羽黄衫霍青桐(2006-12-24 18:04)
遇到一个好久不见的朋友,把我n年前写的这段文字发给我,我已经完全忘却了,忘却了我曾经也为了一个单恋的故事暗然神伤过。世事如此,我们在浮躁的生活中,根本不记得我们年少时为单相思在深夜流下的泪。

多少年后,我独自策马大漠的时候,还是会想起多年以前那个遥远的春天。在那个草长莺飞的时刻,我遇到了他。   

他助我夺回《可兰经》,我赠他心爱的宝刀,连同初开的芳心。我等待着,等待着他向我走来,握着我的手,对我说出他的爱。   

然而我并没有等到那一刻。沅芷搭在我肩上的那只手令他踯躅不前。我常常在想,如果当年他问了我,或者沅芷,或者陆大侠,我们的故事会不会有另一个结局? 只是,一切都止于那数言之遥了。

肩负着回部人民的命运,我回到了回疆。那个时候,我甚至是欢喜的,我以为我在一个可遇不可求的时机里遇到了一个可遇不可求的人。   

大漠里的翠羽黄衫。他们都说我聪明勇敢,坚强果断,他们都说我是沙漠草原上的女英雄。呵,也许吧,只是这风光也是我不能选择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我出生那日便注定了要承担这荣耀,以及孤寂。   

其实,我也曾梦想,在芳草离离的大草原上,我爱的男子策马来时,看见我的裙角飞扬。   所以我多么感谢真主让我在茫茫人海中与他狭路相逢,那个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那个年轻有为的总舵主。 后来,我才知道,那一切,是劫,不是缘。 我和他再度相见,隔着喀丝丽的绝世容颜。 我并没有怪他。我知道妹子是如何地笑靥如花,我知道人心是怎样地脆弱多变。我悄然而退,终究寻不到生命里那个能解我忧伤的人啊,也许我注定寂寞一生。   

也罢,就让他们快乐。都是我深爱的人。   

我漂泊于漫漫黄沙间。在朗朗的星空下,我想起他眉目英挺的脸,我想起初遇时他清俊的笑颜,泪落如雨。我的放弃,我的成全。 呵,功德圆满,就当我心甘情愿。 然而心甘情愿的不只我一人。喀丝丽为了他想要恢复的江山,拼却了美丽纯洁的生命,去成全他的功德圆满。   终究,他没能圆满。他只能恍惚地看着那一缕香魂化作翩然的蝶,远去,空余碧血温玉。   我知道,从此我和他都已无路可退。   

其实我早该明白,我们都背负着自己的使命,无可奈何。在这条早已命定的路上,没有预设爱情。   

即使,他曾经在落英缤纷的溪边,遇见过那样的红颜。   

即使,我曾经在温柔淡远的春天,遇见过那样的少年。
你的爱情不是酒(2006-11-21 20:07)
偶尔翻出一本高中时代看的小说,年代久远,连作者都看不清楚了,忽而看见一句话:爱喝红酒的男人,一定是成熟的男人。

合上书本,叹口气,心中隐隐觉得写这句话的,一定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女孩子,幻想一个成熟的男人能给她成熟的爱情。也说不定是安妮宝贝的书看多了罢了。

在她的玫瑰色的梦里,这样的男人,一定带着迷人的浅笑,彬彬有礼又带着温文儒雅的味道,美酒入喉,与血液交融,点燃男人生命中为她燃烧的危险激情。于是,她年少青涩的爱情,就这么开始了。

我倒不是想打击什么,不过却是如我所见,爱红酒的男人,眼中只有红酒。葡萄酒晶莹的红色在他们的眼中有时远比迷人的双唇来的更有诱惑力;他们在细细品味了一款酒候可以告诉你这款酒的来源与优劣,却未必能说出他的女人最爱吃的菜;你最喜欢的安妮宝贝他连搭理的兴趣也没有……有时候,感觉不是生活,红酒,就更不是了。

那个写下缱绻文字的女孩子,未必明白这样的道理,可是生活一定会告诉她:红酒如你,我却是个不会品你的人。
偶然走进7-11想买杯热咖啡,忽然发现置身动人的音乐中,到处洋溢的新酒芬芳,真有点醉人的味道,彻底忘记了外面的寒冷了。呵,原来又到11月, Beaujolais Nouveau薄酒莱新酒的节日到了。

BEAUJOLAIS被译成薄酒莱,发音接近、且词义精确(因为该区葡萄酒一向以清淡著称),堪称绝妙好词。至于NOUVEAU,法文是新的意思,是收成后酿造7~9周左右即新鲜上市,故称新酒。每年11月的第三个礼拜四(今年为11月16日),午夜里的第一秒起,不管是巴黎、伦敦、纽约或是北京,期盼已久,新鲜、柔顺、果香浓郁的薄酒莱新酒开瓶同庆。

薄酒莱新酒只有五十年的历史,产地位于里昂市以北。由于葡萄园土壤质地无法和波尔多等地区竞争,当地人另辟蹊径:其他葡萄酒讲究窖藏多年,薄酒莱则当年上市。多年来,这演变成了一种流行或时髦,对于葡萄酒的爱好者而言,可说是一年一度的葡萄酒节庆,在这一天里,大家于餐厅或酒坊内等待,希望能够拔得头筹,抢先品鲜,就像等待圣诞节的来临。

薄酒莱的特质是低单宁、果香重、味新鲜,但不耐久存。在饮用方面,它的适饮温度为10℃~15℃,开瓶后立即可喝,不必让酒呼吸,以免最具特色的果香流失,并且要在开瓶后于尽短时间喝完。它最适宜之搭配食物则以口味轻、淡的食物为原则。西餐像是熏鲑鱼、熏鸡肉、轻奶酪、生菜色拉、德国香肠、鹅肝酱或是酱汁轻淡的肉类等都是不错的选择!

不过象我这样热爱中餐的人,配上东坡肉、无锡排骨、红烧排翅等偏甜的菜色都很适合,或是搭配海鲜也会非常出色。我也试过可以将薄酒莱新酒拿来作菜,拿来炖牛肉真的非常美味的!

薄酒莱的特质是低单宁、果香重、味新鲜,但不耐久存。在饮用方面,它的适饮温度为10℃~15℃,开瓶后立即可喝,不必让酒呼吸,以免最具特色的果香流失,并且要在开瓶后于尽短时间喝完。它最适宜之搭配食物则以口味轻、淡的食物为原则。西餐像是熏鲑鱼、熏鸡肉、轻奶酪、生菜色拉、德国香肠、鹅肝酱或是酱汁轻淡的肉类等都是不错的选择!

不过象我这样热爱中餐的人,配上东坡肉、无锡排骨、红烧排翅等偏甜的菜色都很适合,或是搭配海鲜也会非常出色。我也试过可以将薄酒莱新酒拿来作菜,拿来炖牛肉真的非常美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