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贝儿最爱的男人是谁?
- A、盖茨
- B、舒马赫
- C、刘德华
- D、“方枪枪”
- 2、贝儿现在学的是以下哪个专业?
- A、硕士学位论文编撰
- B、妇产及婴幼儿教育
- C、传媒经济与市场营销
- D、传媒八卦学
- 3、绝对不能在贝儿方圆1米内出现的东东?
- A、小强
- B、旺财
- C、苍蝇
- D、死老鼠
- 4、贝儿目前生患的绝症是?
- A、智障
- B、神经错乱
- C、汗疱疹
- D、自闭症
- 5、贝儿的研究生导师是?
- A、老彭
- B、老苟
- C、敖爷爷
- D、老杨
- 6、贝儿目前居住的寝室是?
- A、5-360
- B、5-144
- C、5-363
- D、5-145
- 7、贝儿现在魂牵梦萦的美容品是?
- A、胶原蛋白
- B、眼霜
- C、面膜
- D、手霜
- 8、贝儿目前的手机铃声是?
- A、奇探加吉特
- B、月半小夜曲
- C、左边
- D、麦兜
- 9、贝儿暑假的旅游地是?
- A、马尔代夫
- B、庐山
- C、西安
- D、九寨沟
- 10、贝儿最想要的座驾是?
- A、HELLO KITTY雨燕
- B、向南的黄色奥拓
- C、甲壳虫
- D、MINI COO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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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贝儿目前醉心于以下哪件事?
- A、瑜伽
- B、拉丁舞
- C、写作
- D、和人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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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贝儿最擅长的游戏是?
- A、斗地主
- B、升级(双扣)
- C、干瞪眼
- D、以上均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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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贝儿正在努力争取以下哪项证书?
- A、伴娘资格证
- B、英语六级证
- C、驾照
- D、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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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贝儿最喜欢看的一部韩剧是?
- A、《夏娃的诱惑》
- B、《人鱼小姐》
- C、《天国的阶梯》
- D、《浪漫满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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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贝儿家里有几个姐姐?
- A、一个
- B、两个
- C、三个
- D、从来没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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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贝儿最喜欢吃哪个哥哥做的菜?
- A、胖哥哥
- B、瘦哥哥
- C、不胖不瘦哥哥
- D、邻居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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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哥肥"是贝儿哪个朋友的老公?
- A、楠子
- B、婷子
- C、甜猫
- D、梦梦
我问那几傻星期六吃什么,几个人又一如既往异口同声的回答“随便”。我通过和他们几个傻瓜不厌其烦的交流,再凭借我的聪明才智,得出已知条件如下:
1、“随便”在梦姐眼里不等于果子狸;
2、“随便”在大哥看来不是鱼类(原因是大哥说他懒得理刺);
3、“随便”在曹大姐那里决不会是鸭子;
(当然,鉴于我现在的身体状况,“随便”也注定成不了“海鲜”)
接下来就开始出现相互矛盾的条件:
HARRY坚定不移的坚持“随便”不等于火锅,但程如果同志又坚决认为“随便”=火锅。此外,他还特别指出:凡是“不知道吃什么”一般情况下也等于火锅。
(这时,我在理解到H对火锅的憎恶的同时,也充分感受到了程如果对火锅的热爱)
梦姐依靠她的“智慧”迅速就已知条件得出结论——星期六一人发只雪糕——“随便”。
上周二清晨5点,我就被奇痒难忍的汗疱疹折腾醒了。看着指缝间新长出来的一片一片的小泡泡,我“斩手”的心都有了。
这时我想起李可艾妈妈给我说的“野菊花盐水泡手+云南白药”的偏方(她用这个办法给襁褓中的李可艾治好了湿诊)。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信念,我到桐君阁买了20g野菊花(3.2元),分成5-6份,每次泡一份,加少许食盐,用热水泡开,待水完全冷却后,再泡手。那双又红又痒的手一接触到冰凉的菊花水,就说不出的舒服。泡了大概十来分钟后,我将双手擦干,手里还有一股菊花的清香。我赶紧擦上医生给的“联苯苄痤乳膏”,再吃了两颗医生开的类似于止痒的药,然后倒头就睡。等到我醒来,我发现早上那些让人触目惊心的小水泡好像泄了气般蔫了下去,也不红了,我的手也不痒了只是由于前期过度抓挠后双手看上去都是皮屑,很干。
就这样,我坚持泡了差不多5天左右,手没怎么痒了,那些小泡也差不多消失殆尽了,手上的皮肤也好了很多。我满心欢喜,以为和汗疱疹的斗争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没想到,从前天起,双手又开始长了。这次,我学乖了,坚决不去挤破那些小水泡,坚持用菊花盐水泡手。那些小水泡见我不理睬它们,也自觉没趣的很快消失了。
我现在已经充分认识到和“汗疱疹”打持久战的重要必要性,也把我斗争的经验写下来跟大家分享:
1、保持心情愉快,千万不要着急;
2、绝对不能挤破小水泡,抓挠时要注意力度;
3、我觉得有效的药及药理:
(1)马来酸氯苯那敏片,一天三次,一次一片(应该是止痒的);
(2)野菊花+盐水泡手,一天若干次,痒了就泡(野菊花清热解毒,食盐杀菌);
(3)联苯苄痤乳膏,泡完后擦(听说云南白药也很好,但是我用的是这个。我估计一般治湿诊的药膏都有效。刚刚八卦给我推荐的是“无极膏”,据说止痒有奇效。)
4、这条是最重要的。有了疑难杂症,一定要请教李可艾的妈妈,看来“李神医”包治百病,不是盖的!
我不知道“绝症”的准确定义是什么,但照我这个病现在的发展趋势,我大胆的猜测它应该当得起这个万众瞩目的称号。
从四月底它第一次发病到现在,该病症已有两个多月,如果它能“成功”的坚持到本月底,那它就会创造持续发病“三个月”的记录。期间,它曾经出现过两到三次,水泡貌似消失,双手开始脱皮的症状,让我几度沾沾自喜的以为病情好转。但近两天以来,双手瘙痒难捱,以及今天早上醒来后看到那满手令人憎恶的水泡,我战胜病魔的坚强信念终于坍塌。
近三个月的时间,我一直忍受着两只手的手掌手指被数不清的小水泡布满,手掌手指不断的脱皮破裂,有好几天指尖因为伤口不断的破裂,痛得连打字都无法正常进行。每天早上醒来和晚上睡前,双手就会出现难忍的奇痒,痒得我都想有截肢的冲动。现在我一坐下来,就会条件反射般的观察我的手,又歇斯底里般的去挤那数不清的水泡,我的手掌全是水泡和伤口,而我的手指也完全肿胀变形。
从病症初发起,我就以每周一支“派瑞松”的用量给双手擦药,到六月底,我对“派瑞松”这种话药已经成功的产生了抗药性。而口服药方面,我只要听说跟治“疱疹”“湿疹”有关的药,我就吃,有时候药多得一次都吞不下。现在我又被药卡住了,吞也吞不下,吐又吐不出。
患病期间我曾两次造访重庆市一院——皮肤科医院。一个医生斩钉截铁的说是汗疱疹,另一个医生又说现在他的眼中看到的已经变成湿诊。但是他们都不约而同的给我开了一种外面无论如何买不到的类似于护手霜的“复方乳酸乳胶”,还微笑着欢迎我用完了又来开。当我询问该病何时能康复时,两个人又都古怪的笑着推三阻四的说不出个所以然。第二次,我甚至还听到那个胖胖的男医生嘟囔了一句“有的人要几年才好~~~”云云。
我也曾经满怀信心的鼓励自己和病魔做斗争,也坚信只要遵医嘱勤服药,汗疱疹终究是会被我打败的。但是,今天早上再次看到它发作后,我已如一绝症病人般,绝望。
现在的我,只要看到水、肥皂、洗衣粉、洗涤剂和胶质手套,就会不由自主的全身发痒。因为我还依稀记得,在发病前有一两周时间,由于手套坏了,我直接用手接触了两个星期洗涤剂洗碗,然后双手就开始脱皮,长水泡。虽然后来看过医生后我都是戴手套洗碗洗衣服洗澡,但是我闻到那股胶质的味道,就会恶心反胃。
甚至于我对病症的绝望,也已发展成我对一些人和一种生活方式的憎恶。我讨厌有的人一副管你怎样这些事就该你做的嘴脸;讨厌那些在身边大放厥词觉得这个病无所谓,很多人都有,生怕我借病偷懒逃避劳动的人;更讨厌一些人喊他吃饭喝酒不管多远多累都会屁颠屁颠的扑过去,一说起陪我看病,就马上做出一副被工作折腾得行将死亡的丑恶嘴脸。我现在才知道: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但人的自私是不可穷尽的。如果我一定要用有限的忍耐去和无限的自私对抗,最终是会像对治疗汗疱疹一样绝望的。
我在想寿司,想得流口水。可惜,今天所有人都没空,我绞尽脑汁都约不到人吃饭。看来我这个大闲人又要把本周末的第一天虚度掉了。
接着,我开始想论文。由于我长期以来不知道从什么角度来面对它,所以就一直没有面对。虽然自3月初始我就多次在各大场合叫嚣此事,但是,截止6月底,它仍然处于未启动状态。原因是我和导师对我论文的分歧非常大——他想我写的我不懂,我想写的他不让。事实证明,任何妄图和导师僵持的人和事最终会以失败告终,比如说我,又比如说我的论文。哪怕我对“维客”一无所知,我还是必须要去研究它,同时还要写出高度写出新意写出水平。在数据库里寻觅了很久,关于这个课题的论文很少——我当然明白这意味着我的创新点够多,但问题是我去哪里找论据支撑——于是这把“双刃剑”刺得我头痛。这混乱的论文,这无情无耻以及无理取闹的选题,已经把我逼上绝境,何处逢生?无处逢生。曹大姐说《世界是平的》里面有对WIKI的描述,难道我还要看一遍《世界是平的》?!不知这样投入和产出是否成正比,也许读研本身就是一条只付出无收获的路。
佟湘玉老是笑眯眯的说“美地很,美地很”,我现在只想说“烦地很,烦地很”!
意大利可算是没有辜负我对它的殷切希望,绝处逢生。尽管下一场阵亡的可能性极大,但也总比小组都出不了线好。对于它这个成绩,我这个化妆成“意粉”的“贝迷”也只能表示满意。
下午,为了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我亲爱的“黄教练”善心大发要教我游泳。今天太阳大得XX,但是我刚一下水还是冷得发抖。我在尝试了蛙泳和自由泳未果后,发明了一种手游蛙泳,脚游自由泳的新型泳姿,无奈两个教练完全不认可我的创意。在水里乱刨了一阵,我决定还是去参与蒸桑拿这种适合我的运动,刚刚坐到里面,“黄教练”就心急火燎的杀起来喊我去骑动感单车。OMG,那个差点要了我的老命。不晓得为什么,环顾四周,不论老少,每个人都跟着音乐骑得很HIGH,只有我,像个老弱病残一样,骑一分钟要休息两分钟,害得那个帅哥教练一直像我投来鄙视的目光。当我觉得马上就要死在单车上的时候,那个教练还很HIGH的说了一句“最后还有一轮冲刺”,吓得我跑都跑不赢。从单车上下来后,我就像漫步云端,脚都打颤。通过今天这一系列高强度的训练,“黄教练”已经认识到我参加残奥会都会丢尽了她的脸。
当我步履蹒跚的拖着双脚出来的时候,恐怕任何人看到我当时的造型都想不到我居然还会去逛街,但我总是这么出人意表,不顾疲惫的和屁颠去逛街。然后,在枪枪的支持和鼓励下,我买了珍珠白米奇鞋,还给它配了两个鞋扣——一个米妮头,一双米奇手。当我兴高采烈的穿着新鞋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时,屁颠给我说好多人都在看我的鞋子。o(∩_∩)o...想起前两天又买到了我想要的短裤,还意外收获了件T恤,我终于心满意足了。
这下可算安生了!

我心爱的鞋

D2和D11是我美丽的鞋花
为了一双crocs的丑鞋,我已经辗转了沙坪坝、江北、杨家坪的各大商场,现在问题依然是喜欢的样式颜色缺码,不喜欢的样式颜色不缺码。说一千道一万,就是买不到!!
很久都没有特别特别想买一样东西了,于是这双鞋子由本来的可有可无发展到非买不可的地步。这个迫切的愿望使我每天都在网上和商店间辗转,已经严重影响了我正常的学习和生后。今天,当我在西城天街看着这么大的crocs店面,发现了我想要的珍珠白米奇后,我理所当然的以为我必然能够买到那双鞋。没想到专柜小姐除了在给我添堵外P用没得,她很不客气的给我说:米奇成人版最小就是36码,而儿童版没有珍珠白,更重要的是儿童版的35码早就没有了。(MM的吻哦,费些P话,要是其他地方有35码还轮得到你西城天街冷个偏远的地方哟!真的想得出来!)这段时间这个专柜的都拽得死人,好像抱起钱在求她样。妖怪!我偏不在你这里买,以后你有货了我也不买。
决归决,念归念,我还是要继续在网上寻觅。反正我现在的原则是首选35码粉红+珍珠白的米奇童鞋,实在不得行,就买36珍珠白+粉红,管它大不大,大不了我把脚扯长点穿,只要我高兴,浪个?!别个网上比专柜便宜得多,你专柜拽个P啊,看Q不得,P那些小姐哈戳戳的。(请原谅,我今天一定要用这种粗犷的方式才能表达我的愤懑之情了!)
哪个看到以下这两种鞋35码的,请拨打我的电话,最好是第一双珍珠白+粉色的,谢谢!

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我的一个同学是我大学同学男朋友的高中同班同学。(当!当!当!看上去相当的错综复杂!)
那天,大学同学的男朋友一走进来,我的同学就认出了他。但是,让人相当郁闷的是,该男生已经完全不记得我同学了。这几天,我经常和不同的人讨论这件事,反复论证大学同学男朋友不认识他同班同学的可能性。最后,每个人都信誓旦旦的表示:自己决不会患上此种“健忘症”。
事隔一日,我突然急需高中老师的电话。将手机和小灵通搜索了N遍后,我发现电话簿里高中文科班的同学仅有4个,而常联系的基本上只有妖哥一个(最近连他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运用了仅有的四个人后,我又多问到了两个同学的电话,其中一个还是已过期,而高中老师的电话仍然一无所获。
晚上我睡不着,心血来潮地去看看N久没有登陆的“校友录”。看到照片时,我这才发现我跟同学的男朋友一样,对相片里的好多人都想说那句“相逢何必曾相识”。
原来,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人或事,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


我在听《扑火》,凌晨一点,我在想“刹那”有多长。
枪枪说,“刹那”就是六十分之一个“弹指”,佛经里称“一弹指顷有六十五刹那”。
《僧只律》中记载: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为三十须臾。
也就是说:一天一夜24小时有480万个“刹那”,24万个“瞬间”,1.2万个“弹指”,30个“须臾”。
我在问自己:
我们历经了多少“须臾”才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
又是在哪个“弹指一挥间”选择了携手白头;
明明我们有过那么多美好的“瞬间”,
却为何又会对一个“刹那”的过失耿耿于怀;
是这个“刹那”太长,
还是我们的情太短?
如果在这个“刹那”转身,
那我们还能在哪一个“刹那”里回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