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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谦律师,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律师,商都法律网www.shangdufalv.com首席律师;

主要擅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公司法律顾问、婚姻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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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造假门”带给律师的警示

 

                                        戚  

 

    京城刑事辩护律师李庄在重庆涉黑案中,为帮助“捞人”竟然教唆伪造证据,并以需召开“专家分析会”、组建“跨区域打捞队”及自己的“成功案例”为饵借机“捞钱”。但出人意料的是,犯罪嫌疑人“为争取立功”,主动向警方检举了该律师的犯罪事实,并称“我不想再与贪婪律师共同造假”。该起国内罕见的涉黑案件“律师造假门”致近20名涉案人员被捕。(见12月14日《中国青年报》)

 

    或许,李庄始终未曾预料到,自己为当事人精心策划的“捞人工程”居然被自己的当事人一手毁掉。“律师造假门”始作俑者李庄,被涉黑案犯罪嫌疑人龚刚模“为争取立功”主动向警方举报而被捕,带给人们尤其是律师界的不仅仅是一个笑柄,而是深刻的反思与警觉。

   今天是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以郑政文〔2009〕266号文发布《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意见》,其明确规定: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的,即为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目前,郑州市城市低保标准每月275元,即郑州市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只要低于550元,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该意见放宽了经济困难的标准,对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无疑是一个大大的福音。

 

    该意见同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1.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五保供养证》的;2.可证明是在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3.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4.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为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采取便民利民措施,开通统一号码为“12348”的法律援助专用咨询电话,由专职律师值守

戚谦   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律师

 

【裁判要旨】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肇事司机在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违法《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两人的共同过失行为致人受伤,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肇事司机系在雇佣活动中致人受伤,其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2009年2月4日,周某(事故中死亡)驾驶登记车主为**金象城乡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下称金象公司)的豫A72***号客车,与周艳军驾驶的登记车主为**县合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下称合力公司)的豫HA7***号货车在上街区中心路行驶时相撞,致豫A72***号客车乘车人杨中建等多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杨中建被送至医院救治,经诊断:脾破裂、左肾固血肿、胰尾挫伤等严重性伤害。杨中建住院治疗至2009年3月7日出院。

 

该事故经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以第20090029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周某和周艳军均负事故同等责

                            戚谦   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

 

【裁判要旨】

 

雇主安排没有任何安装资质的雇员从事安装工作,又在定作人未提供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让雇员到高空进行施工,致使雇员不慎掉下摔伤,雇主应负主要责任。定作人对承揽人即雇主有无安装资质未进行审查,在选任方面存在重大过失,且在施工现场未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应承担连带责任。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雇员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案情简介】

 

2008年7月18日,河南**正扬广告有限公司(下称“正扬公司”)员工杨某以郑州市管城区世锦装饰设计工艺部(孙某系该个体工商户登记业主,且为正扬公司业务部经理)的名义与冯某签订一份正扬公司的业务合同订单,约定冯某为正扬公司制作、安装广告牌射灯业务,并支付了安装费和货款。农民工王某受冯某雇佣在为正扬公司安装离地5

                      戚 谦  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

 

 

    【文章主旨】

     在诉讼中,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在治疗尚未终结,同时向法院申请进行伤残等级和后续治疗费鉴定,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实践中各地法院做法不一。但从立法本意和精神以及便民考虑,应允许后续治疗费和伤残等级同时申请鉴定。

 

案情摘要

 

农民工王某受雇佣在安装一广告牌时不慎从高处跌落,致头部颅脑损伤,经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左枕部颅骨裂纹骨折等,其住院行开颅术。因家庭特别困难无钱治疗,王某头部右侧顶骨局部缺损尚未进行颅骨修补手术。后出现多次并发癫痫症。

 

起诉后,王某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以及护理人数和期限的鉴定。经庭审质证,原告及三被告均对申请的三个鉴定事项无任何异议。后法官要求变更鉴定事项,理由是法院司法技术科不允许伤残鉴定和后

 
2008年*月**日,张某驾驶豫AHXXX号轿车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步行由南向北横过马路的Z相撞,致Z受伤。经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张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Z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入院时,肇事者张某仅支付几百元急诊费后拒绝其他赔偿,不再照面,一直联系不上。受害人的父亲老Z通过别人介绍找到了我,想让我代理,我当天晚上通过电话了解了基本案情。
次日上午,按约定在一区法院办理另一个立案工作和会见其他当事人后,已近中午。我和L简单吃完饭后,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赶至医院。在医院的病房里,我们商定了该案需要紧急处理的思路。
 
                       

                              从网络到现实

 

     老段在一起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负全部责任,但他感觉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错误,心中不服。他通过百度搜到了我,星期六晚上十点在QQ上简聊后与我电话沟通案情。他谈到此次事故背后的人为干扰因素,但作为知识分子,他还是想通过法律来寻求公平、正义。因我次日上午有约,我们约定次日中午联系见面的时间和地点。沟通直到凌晨才停止。。。。。。

 

     第二天11点多,刚和别人约好在咖啡厅见面放下电话,老段说在农业路,想见面。没办法,只好也把老段他们约在那个咖啡厅。

 

     在咖啡厅二楼,我了解案情后,应老段要求给他出示了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合同。跟大多人一样,老段从开始就喜欢问胜算多大。我一直给老段说,作为集团化律师事务所,我们管理规范,律师也绝不会给当事人承诺包打赢之类的话。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已于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为正确理解和适用合同法的几个关键环节,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的戚谦律师现就合同法律实务系列疑难问题逐一解读,以飨大家。

 

戚谦律师合同法律实务解读·合同订立系列之二                        

合同的形式(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的认定)

戚谦律师  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

 

 

一、合同的形式种类

对于合同的形式,《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所谓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

“证据都在车上”(2009-08-28 13:17)

    两个仓储合同纠纷案件分别安排在同一个法院的上午和下午开庭,原本一起代理的同事去北京开庭,我独自一人前往应诉。通过此次开庭,作为被告代理人,我看到律师在一些庭审细节上的处理非常重要,稍有疏忽,或许招致在庭审中处于极其被动的不利局面,千万不可出现“证人不带身份证”和“证据在车上”的现象。

 

               关键证人出庭身份不合法被我紧紧抓住

  

     上午接近九点,口头仓储合同纠纷案正式开庭,合议庭由两个审判员和一个人民陪审员组成。原告律师是当地的一个女律师,在开庭前我们碰巧在主审法官办公室见过面,做过简单交流,并表达双方尽量调解的意愿。我与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沟通,希望其能直接与原告通话,调解对双方均有利。后来,他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已于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为正确理解和适用合同法的几个关键环节,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的戚谦律师现就合同法律实务系列疑难问题逐一解读,以飨大家。

 

戚谦律师合同法律实务解读·合同订立系列之三                        

悬赏广告的法律适用

戚谦律师  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

 

    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之人给予报酬。悬赏广告在性质上可采用“契约说”,即悬赏广告对于特定人或不特定人作出的悬赏意思表示是一个要约,相对人完成悬赏广告指定行为是一个承诺,行为完成时,则契约成立;相对人在契约成立时,即有报酬请求权。实务中,出现有证据悬赏、线索悬赏、刑事悬赏、执行悬赏、悬赏目击证人等现象

 

《物权法》第112条第二款:“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