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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释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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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本条是与本法增加的三维标志,而相应订立的三维标志注册申请审查的配套条款,规定了三维标志可注册性的限制条件。 |
来源:
最近,有关新闻媒体公开报道了浙江省通过自学考试开展研究生教育试点工作的消息。就此,我们采访了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
问:最近有报道说浙江省学位委员会、省自考办和省教委推出了通过自学考试开展研究生教育的试点。报道发出后,一些青年学生和社会人士来信来电,询问与此有关的问题。请问您对浙江省开展这项工作的看法如何?
答: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于高等学历教育的范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八条和十九条的规定,本科及本科以上的高等教育,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实施。任何其他教育部门开展研究生教育,都应经国务院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迄今为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仅颁布了《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学位授予单位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均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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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省自考委和省教委颁发的试点方 基础段 开设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本科毕业、获得学 专业段 开设若干专业课,并根据需要开设综合课。课程的 论文段 学生在自己的专业研究方向内,根据工作或学习的 学生通过考试取得研究生课程的合格成绩后,由省自考委 |
“考研论坛”上的贴子称,在4月5日的课堂上,陈瑞华公然说:“自考生,北大鄙视你们!”帖子称,陈瑞华在课堂上说:“堂堂北大法学院的研究生考试,竟然使大量自考生进入复试,而把我们北大自己这么优秀的学生拒之门外,这真是法学院的悲哀、北大的失败!”他还说:“这些没有经过法学正规教育的人,三四年在北大混吃、混喝,蹭课听,到头来靠死记硬背也能混进北大。今年我们下决心,凡是进入复试的自考生,我们一个都不要,档次太低!”
此帖在网上引发激烈讨论,但当事人陈瑞华表示,他是4月10日晚才从学生处获知的。
陈瑞华承认讲过类似“大量自考生进入复试,是法学院的悲哀、北大的失败”的话。但网上记录的话只有部分属实,有七八处不实或伪造。
陈瑞华说自己“绝没有讲过侮辱